美国纽约州参议院6月24日以33票对29票,通过同性婚姻法案,成为全美第6个承认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州。法案将在30天后生效,根据这项法案,纽约州同性恋与异性恋者享有同样的婚姻权。这也使得纽约州将成为继艾奥瓦州、新罕布什尔州、马萨诸塞州、康涅狄格州、佛蒙特州之后,第六个承认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州,也是这些州中人口最多的。全美享有婚姻平等权的同性恋人数将增加一倍以上。
美国民众和媒体对这个事件反应热烈,上周六的电视晚间新闻对此作了头条报道。这个事件的时间正好与今年的“同性骄傲周”(Gay Pride W eek,从6月18-26日)重合,所以也成为这个“同性周末”活动的庆祝事项。这个事件受到如此关注,不仅因为它影响到同性恋者的公民权利,而且也标志着美国平等民权又迈出了重要的一步,而每次平等民权的进步最终都会让所有公民得益。
在美国,与平等民权有关的社会问题,如不同族裔间或同性恋者间的婚姻,都是先发生在少数公民身上。权威当局以法律的名义禁止这些公民去做他们想要做的事情,而他们觉得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于是诉诸法律,争取他们认为自己应有的公民权利。他们的法律状告如果成功,就会成为争取权利的先例,成为对现有法律的修正。
8年前的“劳伦斯诉得克萨斯州案”就是这样一个开了同性恋者平等权利先例的重要案件。得克萨斯州的警察在一间公寓里发现两名正在发生性行为的男子,将他们逮捕。法院又依据“不正当性交法”(deviate sex-ualintercourse)判定这两名男子有罪。他们不服,状告得克萨斯州在公民隐私权问题上违宪。把官司一路打到了美国最高法院。
状告得克萨斯州违宪的理由是,根据美国宪法第14修正案,宪法为所有的公民提供同等保护,而根据美国最高法院对“Roe诉W ade案”的判决,政府无权干涉公民的某些私人行为。宪法规定公民有平等权利,因此,既然政府无权干涉异性个人间的性行为,政府也同样无权干涉同性个人间的性行为。哈佛大学教授特拉伯(Laurence Tribe)一针见血地指出,“劳伦斯诉得克萨斯州案”的关键“不是劳伦斯和他的伴侣在房间里做什么,而是得克萨斯在他们的房间里做什么。”此案以得克萨斯州败诉告终,当时,大法官史格里亚(Antonin Scalia)就已经预见到这个案例今后可能产生的影响,他说,这一判决使得同性婚姻的合法化变得不可避免。
尽管从同性性行为到同性婚姻似乎不过是一步之遥,但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同性婚姻的案子一直状告到美国最高法院的。这也是纽约的同性婚姻法特别有示范和先例意义的原因。美国最高法院秉持不状告、不判决的原则,只要没有同性婚姻状告到它那里,它在这个问题上的态度就还不得而知。然而,美国公众和媒体对最高法院的可能态度还是非常关心。因为在美国的宪政法治制度中,最高法院是唯一可以解释宪法的权威,除非它认可了,同性婚姻还不算具有最后的合法性。
从以往的案例来看,美国最高法院在社会问题的态度会与民意有关,但并不会被民意所左右。估计在同性婚姻问题上也会是这样,这使得最高法院在这个问题上的立场依然是一个悬念。有人认为,“历史很清楚,美国最高法院的特点是,不会走在舆论和大多数州法律的太前面。”但也有人认为,“最高法院并不总是等待社会改变了价值(才有所行动),它有时是在形成社会价值。事实上,这一届最高法院可能准备承认同性婚姻的权利,尽管这个问题当前还在热烈辩论。”
以目前情况来看,美国还有30个州有禁止同性婚姻的法律,但是,与此同时,支持同性婚姻的民意却在不断上升,尤其是在年轻人中间。根据一项最近的民意调查结果,有50%以上的成年人对同性婚姻表示同意。时代潮流,至少在美国,是在朝着越来越宽容、越来越多元的方向发展,这种宽容和多元是在法治制度中有序维持和发展的,有助于增进所有美国人的公民权利和福祉,因此是值得支持和庆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