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贤译诗,所定的译名,往往比通行的新华社标准要好看中听。《鲁拜集》的“鲁拜”(ruba’i)又叫“柔巴依”,平声,飘逸着西域风情。作者Omar Khayyam (1048~1131)是波斯哲人兼大数学家、天文学家,郭沫若译作莪默,如今恐怕只可唤作个奥马尔了。《鲁拜集》在英文世界的美名,得归功于诗人费慈杰罗(Edward Fitzgerald, 1809~1883)的“自由翻译”。费氏出身富裕人家,母亲是社交圈的美人,他却从小嗜读书而性格孤僻。在剑桥三一学院,他同丁尼生、萨克雷等三五个文学才子订交,毕业即隐退乡间,平日只喜欢跟本地渔民泛舟弄潮,终生未事任何职业。四十七岁才下决心结婚,新娘长他一岁。结果没过几天,就躲到朋友家,捧起一本书,不肯见新娘了。那本书便是《鲁拜集》,“莪默,给我送来了慰藉”,他说。
费氏译诗可谓苦心孤诣。稿成,只印了二百五十册,未署名,面世(1859)却受了冷遇。两年后——其时书店已作削价处理,从一先令降至一便士一册(一先令等于十二便士)——一个偶然的机会,被罗赛蒂、史文朋、勃朗宁、罗斯金等诗坛名流与批评家看到,大加褒扬,逃婚的书蠹才成了明星。不过,费氏的《鲁拜集》并非学者式严谨的翻译,也不按原文抄本的编排顺序,而是重新组织,大胆联想,甚而借题发挥,将自己对人生挫折的感怀,溶入原作的略带忧伤的享乐主义和对正统信条的怀疑精神。他认为,一首诗直译与否并不重要,但须是“活的”。“倘若不能留存原作的生命,就得注入译家自己次等的生命;宁要一只活麻雀,也强如老鹰标本”(引自A.S. Byatt序)。兹以开头的两阕为例,试译如下——“鲁拜体”格律为四短行押尾韵,aaba,似中国绝句,但作法上是末行发力,破题“如指甲抠心”(波斯诗人Sa’ib语):
Awake! for Morning in the Bowl of Night
Has flung the Stone that puts the Stars to Flight:
And Lo! the Hunter of the East has caught
The Sultan’s Turret in a Noose of Light.
醒来!晨曦已往黑夜之碗
扔进石子,星星逃散:
看,那东方的猎手抛出光索,
套中了苏丹的塔尖!
Dreaming when Dawn’s Left Hand was in the Sky
I heard a Voice within the Tavern cry,
“Awake, my Little ones, and fill the Cup
Before Life’s Liquor in its Cup be dry.”
梦里,黎明的左手刚伸上天空,
忽听客栈内一声喊:醒醒
我的孩子,快斟酒来,
莫叫今生的佳酿短了一盅。
据说,从前阿拉伯的骆驼商队凌晨上路时,以石子落碗为号。
百年新文学,浸淫于欧风美雨;几代诗人学者皆对费氏《鲁拜集》情有独钟,汉译遂层出不穷。胡适、徐志摩、闻一多、朱湘,及李霁野、黄克孙、虞尔昌先生等,都试过身手,丰姿各异。影响最大的,似乎还是郭老的译本,只是其底本为第四版修订本(1879),颇可惜。因费氏的修订大约受了评家的压力,束缚了他的“活麻雀”的灵动,虽然稍贴近原文,读来却像是“老鹰标本”。郭老的译文热情奔放,笔触精准(“高瓴”凑韵,除外),大致可见与初版的迥别:
醒呀!太阳驱散了群星,
暗夜从空中逃遁,
灿烂的金箭,
射中了苏丹的高瓴。
朝昧的幻影破犹未曾,
茅店内似有人的呼声,
“寺院都已扫净了内堂,
托钵人何犹门外打盹?”
当年博尔赫斯在哈佛作“诗艺六讲”,论及《鲁拜集》,激赏费氏初版的大胆比喻,特意举出“黎明的左手”为例。左,或左手,在《圣经》与近东文学的传统,常有邪曲、不祥、罪恶的意味,乃至充当异族或“他者”的象征。而莪默的原作,压根儿就没有这一短语;完全是译者的戛戛独造。第二版起,改作“朝昧的幻影”(phantom of false morning),则精巧隐晦有余,少了点神秘的猝不及防的冲击力。假使这“东方情调”的一束诗章,不称翻译而是当作费氏的原创发表,罗赛蒂、史文朋他们还会赞不绝口吗?博翁问道(页69)。只怕要说他滥情、媚俗,没翻几页,就把诗集丢回那堆一便士削价书里去了。
参考文献:
博尔赫斯(Jorge Luis Borges):《诗艺六讲》(This Craft of Verse),哈佛大学出版社,2000。
费慈杰罗:《鲁拜集》(Rubaiyat of Omar Khayyam),A.S. Byatt序,Edmunt Dulac图,Quality Paperback Book Club, 2000。
《鲁拜集》,Peter Avery & John Heath-Stubbs英译,企鹅丛书,1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