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进入21世纪以来,东盟与中日韩之间一系列自由贸易协定的签订和“10+3”东亚领导人会议机制的建立,使东亚区域合作制度建设得到了积极推动。然而迄今为止,涵盖整个东亚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制度建设却没有取得突破性进展。东亚合作模式只能在基本遵循东盟方式的基础上有所超越与创新,即坚持“10+3”机制这个主渠道与平等协商、循序渐进的东盟原则,同时发挥中日韩等大国的核心协调作用。在此基础上,发展和协调好与东亚共同体关系密切的区域外政治经济大国的关系,保持东亚共同体的开放性。这应是实现东亚整体崛起与提升东亚国际地位的基本路径。
[关键词]东亚区域合作经济一体化合作模式
[中图分类号]F7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6241(2010)03-0052–07
东亚区域经济合作20世纪60年代以来事实上的市场引导型区域经济一体化取得实质性进展,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后,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基于自由贸易协定(FTA)的制度引导型区域经济一体化得到积极的推动。然而,时至今日,东亚地区一体化尚处于双边阶段,还没有形成覆盖整个东亚的自由贸易协定。所以,2009年9月日本鸠山政府在中日韩三国领导人会议上提出东亚共同体构想引起广泛关注。处于十字路口的东亚区域合作应该选择什么模式与途径仍然存在争议。本文拟就这些问题谈一点粗浅的看法。
一、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现状
作为世界经济三大重心之一的东亚,推动区域一体化的想法由来已久。早在20世纪50年代,就出现过“太平洋共同体”的呼声;1990年马来西亚总理马哈蒂尔也提过建立“东亚经济集团”(EAEC)的设想,由于受到了美国的强烈反对,被包括美国在内的APEC构想取代。于是,东亚区域制度性合作进程非常缓慢,直到1997年东亚发生金融危机之后,东亚国家和地区才真正认识到区内相互合作的重要性,只有加强合作才能共同抵御国际投机基金的冲击。APEC的无所作为又使得东亚地区领导人将推动区域经济合作的目光转向东亚地区内部。1997年12月,东盟9国(当时柬埔寨尚未加入)在吉隆坡召开纪念东盟成立30周年的大会邀请了中国、日本、韩国参加,共商应对策略和区域合作大计。东亚历史上首次召开的12国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演变成开展区域经济合作的中心会议,开始了东亚区域合作制度化建设的第一步,将合作从东盟扩展至东亚地区,从而正式启动了东亚的合作进程,并由此衍生了东盟10国+中日韩3国(简称“10+3”)的合作模式,形成了东亚“10+3”合作框架。因此,1997年的东亚金融危机可以说是东亚区域合作制度化的转折点。
而今,“10+3”合作框架已发展为领导人会议、部长会议和高官会议一整套机制。与“10+3”合作机制同时出现的,还有3个“10+1”合作机制(东盟+中国、东盟+日本、东盟+韩国)和“中日韩领导人会晤”机制。这四个东亚合作机制就象驱动东亚经济一体化的“四个轮子”,相互促进,共同推进。这种东亚地区主要经济体之间已经或可能发生的双边和多边经济谈判形成了推进东亚经济一体化的“四轮驱动模式”。在东亚合作机制的驱动下,东亚自由贸易区建设从东盟10国起步,于21世纪初掀起一波双边FTA浪潮。2002年11月东盟与中国签署了《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日本在2002年与新加坡签定《日本—新加坡新时代经济连携协定》后,又于2003年10月与东盟签署了《日本—东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框架协议》。2005年12月东盟与韩国签署了《东盟—韩国双边自由贸易框架协议》。到2008年4月为止,东盟已经分别与中、日、韩签订了3个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尽管这三对关系的发展程度并不一样,但是它们基本上都形成了包括领导人会议、多种部长级会议以及各式各样的高官会在内的制度性安排。
东亚其他次区域合作也十分活跃,如东盟增长三角、大湄公河次区域开发合作、中朝俄等正在进行的图们江区域经济开发计划以及其他一些两国间的双边FTA等。比如,中国已经与亚太贸易协定、东盟、智利、港澳、新加坡、新西兰、巴基斯坦、秘鲁等经济体签定了9个自由贸易协定。据统计,目前亚太地区签署的双边FTA多达47个。这些发生在两(多)个国家内部或区域内部,主要通过地缘关系和生产要素及市场互补关系设置的次区域或次次区域经济合作机制,推进了生产要素的流动,降低了对外经济贸易合作的交易费用,逐步实现了由地区层面的合作向国家层面合作的升级,为更大规模的东亚经济合作奠定了规则创新和制度创新的基础。
总的来说,进入21世纪以来东亚的区域一体化进程是由一系列的双边或多边协议共同构成和推动的,并形成了一种纵横交错的自由贸易区网络,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延迟了东亚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但也有助于东亚国家或地区加快市场整合,建立更高层次的制度性安排,并将探索出该区域新的一体化模式。
二、东亚区域合作的目标与模式选择
目前,东亚的经济合作过程中,各种合作模式并存,提出的目标既有交叉,也有分歧。但这些以经济繁荣的基本机制为前提的构想最终不过是过渡期的产物。东亚面对“后危机时代”的课题是共同的,那就是如何摆脱对美国市场的依赖,如何从以美元主导全球化的现状出发,构思出一个由亚洲区域合作所建立起来的可持续发展和自我循环的东亚发展机制,从而使人们对整合后的东亚经济抱有一个明确的期待。这是一个亟需解决的现实问题。
(一)东亚经济一体化的目标
从发展的角度讲,东亚合作的进程只能是循序渐进的,必然是一个从经济起步,向社会、文化、政治、军事各领域扩散的过程。目前,东亚合作面临着对目标如何定位的问题,解决东亚经济一体化进程的目标与模式选择问题成为东亚一体化进程的首要任务,如果选择不好就会阻碍东亚一体化的发展。
1998年韩国总统金大中在第二次领导人会议上提议成立的“东亚展望小组”,在2001年向东亚领导人会议提交了研究报告。报告提出的主要建议包括:1.把建立“东亚共同体”作为东亚合作的长期目标。2.近期建立东亚自由贸易和投资区。3.加强东亚地区的金融合作,增强应对外部冲击的抵抗力。4.推动东亚经济和政治合作的制度性发展。5.由“10+3”框架向“东亚区域”机制过渡。6.加强政治、安全、社会、文化、教育等领域的合作。尽管报告对“东亚共同体”的内涵、性质、体制、涵盖领域、推进方式等问题都没有做明确表述,但这个报告毕竟指出了东亚合作的大方向和蓝图。
然而,2005年东亚峰会(“10+6”,即东盟10国加上中、日、韩和印度、澳大利亚、新西兰等6国)的召开,似乎使东亚国家对推动东亚区域一体化进程迷失了方向。这次峰会上,东亚国家在未来东亚区域合作的方向和东亚共同体建设的框架问题上出现了分歧。中国和韩国继续主张应坚持“10+3”作为东亚共同体建设的主渠道以及以传统的东亚自由贸易区(FTA)为目标。中国认为东亚峰会(“10+6”)是一个新的战略平台,不能取代东亚“10+3”机制。中国理解的东亚共同体建设,按照中国社科院学者张蕴岭的解释,不是旨在建立一个超国家管理职能的地区组织,而是构建一种协商、协调与合作的地区关系与秩序。日本初期的东亚“FTA”战略(2002年)是以日韩为主轴,排除中国,在东亚推动双边自由贸易区协定,并以此促成东亚自由贸易区的建立。随着“10+3”进程的发展和中国影响的增强,日本改变了战略。2006年4月,时任经济产业大臣的二阶俊博提出“东亚经济伙伴关系协定(EPA)”战略,计划用10年时间建立“10+6”的东亚EPA,即所谓“扩大版东亚共同体”;而2009年日本鸠山新政府加紧推行的东亚共同体战略甚至可能包括美国。东亚峰会后,东盟关于建立东亚“10+3”经济集团的立场也有所改变。东盟国家一方面专注于加强东盟共同体(经济、安全与社会文化三个共同体)的建设,另一方面更注重构建东盟与其他大国(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印度、甚至美国、俄罗斯)间的平衡构架,以确保东盟处于“轮轴—辐条”模式中的核心地位,谋求最大利益。而参与东亚峰会的区域外大国都强调自身在东亚的存在及其在东亚区域合作进程中的重要性。澳大利亚总理陆克文提出的“亚太共同体”倡议更明确了跨区域性合作的构想。印度则通过与东盟签定自由贸易区协定表明了积极的东向政策。美国则推出环太平洋自由贸易区计划,通过与韩国、东盟、澳新、日本等建立自由贸易区分解东亚共同体。
显然,东亚13国对东亚共同体建设并没有达成共识。今后,是选择建立东亚自由贸易区还是选择泛东亚的紧密经济伙伴关系安排作为推动东亚区域合作的目标模式,是选择“10+3”还是“10+6+X”作为构建东亚共同体的建设平台,将决定东亚区域经济整合的发展方向及其成败。
笔者认为,在区域经济合作发展阶段中,优惠贸易安排和自由贸易区是最低层次的合作形式。东亚作为发展较晚的世界性经济区,其经济合作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自然要从贸易合作做起,因为贸易合作是保障实现区内利益的制度体系基础。不过,优惠贸易安排主要解决双边的、以资源产品为主的中短期贸易关系,这已不适于建立东亚目前所需的区域内多边的、以制成品贸易为主的贸易制度体系。等级太低的合作已无意义,但是高等级的合作在短期内基本不具备条件。由于东亚国家政治制度、经济体制、文化背景与经济发展程度的多样性与不平衡性,各国或地区的经济主权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弱化,因此东亚在经济一体化过程中不能过早选择除自由贸易区之外的其他较高级的一体化类型,而且这种较低级的一体化的合作形态将会长期存在。
根据笔者对东亚投资与贸易关系的研究,东亚国家和地区通过投资和产业转移,促进了区域内贸易深化。投资与贸易是一种互补和相互促进,而不是替代关系。因此,在构建东亚自由贸易区过程中,应建立双边或多边投资框架(将东盟投资区框架扩及东亚)与东亚货币体系,并以贸易、投资和金融一体化促进东亚共同体目标的实现。
(二)东亚区域合作模式选择
所谓合作模式应该是区域合作的方式与特征问题,即通过什么方式与途径实现区域合作目标,这种合作方式又有什么特色。当前区域合作的模式主要包括:1)松散的、论坛性质的APEC模式;(2)以区域内部经济、政治、文化一致性与多边协调为特征的欧盟模式;(3)以一国为核心、按照“中心—外围结构”搭建的区域合作架构,也可称为南亚模式或北美模式;(4)强调参与者的完全平等与协商一致原则的东盟模式。从目前的实践经验看,APEC模式对东亚区域合作没有任何实质性意义,而且东亚各国多数是APEC的成员。既有作为发达国家的日本,又有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但无论中国还是日本都无法主导东亚区域合作进程。因此,北美模式并不适合东亚地区。以法德为轴心的欧盟模式对东亚共同体建设有一定的借鉴作用。无论中国还是日本,主张中日两国效法法德联合推动东亚合作进程的都大有人在。但是,中日两国间存在严重的疑虑与互不信任,没有政治互信就难以展开合作。
与其他地区不同,东亚地区的最大特点是多样性,各国政治经济体制不同,历史文化背景各异,发展水平和资源占有量差异很大。东亚合作应在遵循区域合作一般规律的基础上,尊重本地区多样化特点,发挥多样化优势,寻求多样化发展。因此,还有必要坚持平等参与、协商一致、照顾各方舒适度等已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作法。应该说,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东亚各国达成了在推进合作中坚持平等参与、循序渐进、求同存异、协商一致、共赢发展的共识,被称为“东亚合作模式”。从1997年以来的发展情况看,东亚地区合作的基本方式是以东盟为基点,向外辐射,形成了若干组地区合作轴,衍生出东亚地区合作特有的“多辐多轴”型合作模式,体现了开放性和包容性,也符合东亚地区的差异性、多样性和发展性特点。面对“东盟共同体”步入倒计时,东盟仍将积极推动内部整合,并通过全面启动大国合作路线,维护地区合作的开放性和包容性,确保东盟在地区合作中的战略基点位置。东盟区域合作模式的重要特征是协调一致与开放性。协调一致虽然没有使合作进展变得更加容易,却保证使它不致于因意见分歧而破裂。而开放性则保证东盟对地区外经济因素特别是外国投资持开放态度,避免因自我封闭而窒息。东盟模式体现了务实、灵活与简约的特点。
无论是东盟共同体,还是东亚共同体,尽管都是以欧盟为蓝本,但东盟方式确实与欧盟和北美地区的“核心国主导、快行道先行、逐步扩大”的合作模式完全不同。温家宝总理在出席2009年东亚峰会时提出建立东亚共同体的相关原则,即“尊重、互助、开放、包容、渐进、可持续”。可以说,这些构成东亚共同体的基础性原则的词汇是对东盟方式的重要扩展。东亚合作应基本遵循现有的东盟合作模式。中国社科院学者陆建人指出:从某种角度看,东盟就是东亚的缩影。东盟内部充满了多样性、不平衡性,无论是政治制度、经济体制还是文化背景都存在着巨大的差异。这与东亚非常相似,东盟模式不失为东亚一体化的重要参照。东盟共同体的建设已经起步,它或许正在为未来东亚共同体的建设提供蓝图。例如,东亚也需要一部能反映各成员共同观念、具有一定约束力的《东亚宪章》来指导未来的一体化进程,需要制定具体细节的《东亚经济共同体》蓝图和其他相关的制度框架。但是,东亚合作模式又要有所创新,超越东盟模式才能满足东亚深化合作的需要。
早在2003年,张蕴岭就提出东亚区域合作机制的四轮驱动模式。即“10+3”领导人会议,东盟分别与中日韩三国的三个“10+1”领导人会议,东南亚国家联盟和中日韩三国间的合作。虽然目前只有三个“10+1”与东南亚国家联盟两个轮子在转动,“10+3”与中日韩之间还停留在论坛阶段,但从构建东亚共同体的目标出发,四个轮子一起转动比较符合东亚目前的诉求,特别是中日韩三国要发挥推动东亚共同体建设的核心作用。中日韩作为东亚地区的三个重要国家,其经济依存度越来越高。新世纪以来,中日贸易由2001年的878亿美元增加到2008年2,668亿美元,增长了2倍多;在同期内,中韩贸易由359亿美元增长到1,861亿美元,增长最大,达4倍多;日韩贸易也由427亿美元增长到882亿美元,增长了1倍多。中国已经成为日本与韩国的最大贸易伙伴,日韩互为重要经贸合作伙伴,三国间的经济依存度越来越高。统计数据显示,中、日、韩2008年外贸总额超过两万亿美元,其中58%来自三国之间的区域内贸易,虽逊于欧盟的65.5%,但高于北美自由贸易区的55%。一个相互依赖的区域性贸易链正在东北亚地区逐渐成型。2008年外交学院苏浩教授提出一个东亚区域合作框架的“胡桃模式”:他认为上述四个合作机制就像胡桃的四个核仁,可以作为胡桃的内核,加上东亚峰会领导人会议作为这个胡桃的外壳,构成一个东亚区域合作的双层架构。内核部分是东亚共同体建设的实质性主体,而外壳作为内核的保护层,保障东亚区域内核的发育成长。内核与外壳是一种依存与共生的辨证关系。东亚区域内产业循环(雁形产业发展)与区域外的技术与市场循环(美欧作为最终消费市场)相结合,维持东亚地区经济的持续发展。这正好印证东亚地区内外经济循环的依存关系。因此,“胡桃模式”较好地处理了东亚地区内外经济循环关系。
总之,东亚共同体建设首先要增强区域意识与合作共识,仍然要在坚持“10+3”机制这个主渠道和平等协商、循序渐进的东盟原则的同时,发挥中日韩等地区大国的核心协调作用,并在这个主渠道的基础上发展和协调好与东亚共同体关系密切的区域外政治经济大国的关系,保持东亚共同体的开放性。东亚大国与东盟之间不要因形式问题和主导权竞争问题而导致区域合作新障碍的产生,因为这是实现东亚整体崛起与提升东亚国际地位的唯一正确之路。
三、通向东亚经济一体化之路
东亚合作进程的“四轮驱动模式”或“胡桃模式”是符合当前东亚实际的道路选择。但是,未来东亚合作机制化建设需要建立一个统一的体制框架。一些专家学者曾对东亚现有的区域经济合作架构向未来区域经济一体化过渡的现实路径进行了深入探讨,设计出多种解决方案,先后提出过“一步到位式”(即东盟10国和中、日、韩3国一次组成整个东亚合作框架与组织结构)、南北两步式”(即中、日、韩组成东北亚FTA再与东盟FTA谈判组成)、“三位一体式”(即先组成三个“10+1”,再三合一)等实现路径。
自“10+3”机制启动以来,东亚各国对这种合作方式都表现出极大的兴趣和热情,认为“10+3”机制应该是主导东亚经济一体化的最佳途径。但是,根据东亚的实际情况,上面提到的“三位一体式”,即中、日、韩分别与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区,待条件成熟后,三个自由贸易区再合并组成东亚自由贸易区这一路径更为现实,也更有优势。因为目前三个“10+1”已经达成协议,待运行成熟以后,各国必将得到现实的和潜在的利益,而在利益的实现中会进一步强化各国的合作期望,积累经验,并提高相互之间的信任度,进而向东亚自由贸易区目标迈进。然而,由于东盟国家经济总量偏小,对东亚地区的影响力和凝聚力仍然不足,到2009年10月,东盟10国的经济规模GDP总计为1.5万亿美元,与中国的4.8万亿美元和日本约5万亿美元相比显得太小。因此,东盟害怕一旦融入到东亚经济一体化的熔炉之中可能导致主导权旁落,对推动整个东亚区域经济整合的深化是缺乏兴趣的。
我们同时也要看到,东盟稳坐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驾驶席”的主要原因之一在于中日韩签定FTA的迟缓、特别是中日之间的合作没有有效地形成。只有东北亚三个大国之间的一体化安排取得进展,才会推动整个东亚经济一体化的进一步深化。中日韩三国的GDP总量占整个东亚地区90%,如果三国不加快一体化进程,整个东亚经济一体化就无从谈起。特别是如果没有正在向经济大国迈进的政治大国中国与作为经济大国并正在谋求政治大国地位的日本之间的稳定关系为基础,东亚就很难形成强有力的合作动能。应该说中、日、韩之间的经济互动与产业分工程度远比东盟+中日韩要高,如果建立自由贸易区,创造的经济效益也会比与东盟进行经济整合更大。2004年至2009年间,与中国的贸易从占日本贸易总量的10.4%迅速上升至20.4%,创历史新高。中国和日本之间签署自由贸易协定,将为东亚自由贸易区奠定基础。如果中日韩三国能够借鉴美加墨自由贸易区就贸易、投资达成政府间协议,并就敏感产业保护与利益均衡分配问题进行制度性安排,对加快整个东亚自由贸易区的促进作用将会越来越大。然而,目前建立东北亚自由贸易区因中日韩之间缺乏政治互信而困难重重。中日两国间应通过合作与协调积累互信,共同承担起推动东亚地区崛起与区域整合的责任。韩国应承担起居间斡旋作用,或首先形成中韩与日韩投资贸易协定。因此,在加强3个“10+1”FTA建设的同时,也应加快中日韩3国之间经济整合的步伐。
东亚区域化的主要动因在于全球化的巨大竞争压力和技术进步的效率激励,主要表现为外国直接投资与区域内中间产品与零部件贸易构成的区域生产网络。然而,东亚整体的最终产品市场仍以北美与欧盟为主。一旦在全球经济失衡——平衡过程中对美国市场的依赖程度持续下降,区域内贸易与投资活动必将更加频繁,加上此波金融危机的推波助澜,方兴未艾的东亚区域合作必将添加新的动力。2009年,这一区域已经涵盖21亿人口,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3万亿美元,足可与欧盟和美国相媲美。由于资金、技术、市场的起点较低,这一地区的GDP可以轻易在未来十年里翻一番。经济一体化带来的好处是不可想象的。因此,目前东亚区域合作应在以下方面有积极作为:
首先要抵御保护主义威胁,扩大区域内贸易权重。在经历了1997-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后,亚洲各经济体意识到,金融危机并非仅凭一国之力可以抵抗的。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使得东亚国家看到了加强区域合作的必要性,于是诞生了东盟与中日韩(“10+3”)对话合作机制,进而推出了旨在扩大双边(3个“10+1”)贸易与投资的经济合作框架。在国际经济环境多变的情况下,东亚国家应反对贸易保护主义,积极开展“10+3”贸易与投资便利化合作,推动“10+3”自由贸易区的建设,强化亚洲区域内循环机制,为应对外部冲击打下坚实基础。今后能不能在亚洲形成区域内循环机制,形成内需驱动的经济发展机制,是东亚经济是否能够成功转型的关键。据WTO统计,2007年亚太地区的区域内出口贸易占本地区出口贸易的比重为49.7%,略低于北美地区(51.3%),但比欧洲地区(73.5%)低约23个百分点。这也说明,扩大亚洲区域内贸易还有很大的空间。
其次,区域合作应侧重区域内相互投资,充分挖掘东亚地区内经济增长潜力。亚洲经济差异性很大,有很强的互补性,可以形成区域内分工模式。东亚地区拥有东京、香港与新加坡这样一批国际金融中心,拥有4万亿美元的外汇储备,资本相对充足,区域内的投资潜力巨大。1990—1995年间,东亚10个经济体间的直接投资年均为271.37亿美元,而到1996—2000年间,直接投资又进一步增加为351.36亿美元。其中日本对其他9个经济体的投资金额同期由104.5亿美元增长为135.83亿美元,增长了39.98%;东亚“四小龙”对其他东亚经济体的直接投资由142.33亿美元增长为177.12亿美元,增长了24.4%。但东亚区域内投资水平仍然很低。以中国、日本和韩国三国之间的区域内直接投资为例,2000年,韩国和日本对华直接投资比例分别只占各自对外直接投资的8.3%和2.0%,而韩国与日本间相互直接投资也均只占各自对外直接投资的1.7%。东亚经济一体化进程可以将东亚区域内贸易与投资的潜力极大地释放出来,有效缓解乃至最终摆脱目前东亚各经济体对日美等发达国家经济过分依赖的不利局面。
第三,除了贸易与投资,东亚要继续探索独自的金融合作机制。只有实行美元“实质汇率贬值”才能矫正美国与东亚地区的经济失衡问题,而东亚国家和地区多以出口导向作为经济发展政策,对外竞争关系浓厚,如果没有适当的汇率合作机制,势必难以单独承受对美元大幅升值的后果。因此,当务之急是建立某种汇率与利率的协调机制。早在1997年日本就提出“亚洲货币基金组织”(AMF)的构想,建议筹资1,000亿美元,日本出500亿美元,给受国际投机基金攻击的国家提供资金援助。1998年日本再次提出“新宫泽构想”,主张建立亚洲基金,作为规避汇率风险的制度安排。2000年亚洲“10+3”集团终于达成旨在扩大货币互换范围的“清迈倡议”(CMI),界定了东盟货币互换协议(ASA)的规模,以及中日韩与东盟之间的双边互换协议。此后,亚洲“10+3”集团签订了许多双边协议,积累金额超过800亿美元。此次金融危机也为区域合作提供了契机。2009年2月,东盟“10+3”特别财长会议发布了《亚洲经济金融稳定行动计划》,各方同意将外汇储备库的规模从800亿美元扩大到1,200亿美元。目前各方正继续努力,加快清迈倡议多边化进程,推动储备库的磋商谈判,争取尽快建立“10+3”区域外汇储备库。如果“10+3”国家的金融合作实现机构化、制度化,建立常设的政策对话和监控机构,那就不但可以平衡短期的市场波动,还将为这个经济圈的实体化提供基础。
东亚地区还必须建立自己的货币体系,形成与欧元、美元相抗衡的亚元货币。1985年德国马克升值后没有出现日圆升值综合症,一个重要的因素是有欧元体系作为防波堤。由于东亚没有形成与区域性生产体系相适应的货币体系,在这个巨大的制造和贸易经济圈中,交易依然以美元结算,贸易黑字所积累的外汇储备导致本币成为一种被渗透的货币,即大量的货币供给来源于外汇占款发行。因此,在货币结构上,东亚货币实际上处在美元区内,并不具备独立的货币定价权。这种货币体系的错配存在极大风险:当以东亚对美贸易失衡为代表的全球经济失衡出现时,东亚货币对美元升值便成了纠正这种失衡的强制性机制。1985年9月广场协议之后的日元升值,1987年以后的韩元和新台币升值,以及2005年以来人民币升值都如出一辙。而一旦货币升值,就会带来如麦金农所说的“日元升值综合症”式的亚洲货币升值综合症,阻碍经济健康发展。
第四,加强协调,推动国际金融体系改革。对于世界金融体系,目前最大的问题是如何改变“布雷顿森林货币体系”崩溃后形成的由不受约束的美元所主导的金融体系,建立一个有利于各国经济稳定发展的新的世界货币金融体系,有人把它叫做“新布雷顿森林体系”。中国应当发挥自己的作用,努力促其实现。对于应当建立一个什么样的新体系的问题,目前有各种意见。比如说国际储备货币的多元化,形成地区的储备货币体系等等。有关国家应当对这些方案的利弊得失做深入的研究,进行讨论和协商。多元化的货币体系由于缺乏国际监督,各国分别监管,一定会出问题。短期内要用一篮子货币或者某个货币去取代美元作为国际储备货币还不现实,可以作为奋斗目标。鉴于亚洲国家在货币和金融上高度依赖美国这一事实,目前理性的选择应当是与国际社会一道,迫使美国控制美元的发行数量,其方法就是敦促美国大幅度削减财政赤字和控制债务水平。
第五,在参与应对全球金融危机中,积极推进中国经济与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一是在目前发达国家市场需求萎缩和国际金融动荡的情况下,中国可以适当扩大进口,为周边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提供市场,但为减少汇率风险,应扩大与有关国家的货币互换协定的范围,促进人民币在亚洲区域内贸易中的计价,逐步过渡到结算,减少对美元的依赖。二是在力所能及的前提下,以多种方式对IMF、美国以及一些国际金融机构提供流动性支持为手段,允许它们在香港或中国内地发行人民币债券,防范汇率风险,促进中国本土债券市场的发展。我国在参与国际救援行动,购买美元资产和相关企业时,可以要求更高的权利保证和优惠价格,在确保投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分享被救援企业的成长性。三是鼓励跨国并购与技术合作。我们所说的“危机”——危中有机,从出口转型升级的角度来看,化“危”为“机”很重要的一个做法是,不失时机地抓住机会收购一些海外创新型的公司,有销售渠道的公司,获取一些技术创新能力和海外销售渠道,更好地利用全球资源加快自身发展。四是参与救援的重点应放在具有战略性资源的新兴市场与发展中国家,以及中国企业具有产业整合能力的特定行业,而不是发达国家的金融领域。利用国际资源价格大幅下跌的机会,加强进口秩序管理,建立战略储备和开发进口体制,综合运用贸易、对外投资、对外援助等多种形式开展跨国经营,努力实现战略物资进口来源多元化、方式多样化、渠道稳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