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已走过90年的光辉历程。在中国共产党的思想宝库中,不仅有丰富的政治思想、军事思想,还有丰富的经济思想。中国共产党的经济思想是随着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而不断丰富和发展的,但作为最根本的指导思想又有其继承性和连续性。研究中国共产党的经济思想,可以从中发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思想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和连续性。中国共产党的历史,是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同中国实际相结合,以探求革命和建设道路的历史,其中主要是正确和成功的经验,但也有错误和失败的教训。研究中国共产党的经济思想史可以发现,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每个阶段,都在寻求中国特色的发展道路。
一、新民主主义经济思想
中国共产党在新中国建立前的28年,一直从事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其直接目的是建立以新民主主义经济为基础的新民主主义社会制度。服从于这一任务,形成了新民主主义经济思想。在各个不同历史时期,服从于当时的中心任务,党的经济思想也有不同的着重点。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不同于其他国家的社会主义革命,走出了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道路。面对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中国共产党从经济上进行国情和阶级分析,明确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性质、对象、任务和前途,明确革命的领导力量、依靠力量和同盟军。首先,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进行的革命不能一步进入社会主义革命,必须分两步走:第一步民主革命,第二步社会主义革命。其次,中国的民主革命不是资产阶级领导的旧民主革命,而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帝反封建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对待资本主义,只反对官僚资本主义,而不反对民族资本主义。相应地,是消灭帝国主义在华的掠夺性经济、封建地主经济和官僚资本主义经济。党的新民主主义经济思想和理论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说同中国实际的结合。在新民主主义时期,就要发展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和具有社会主义因素的合作社经济。这是在条件成熟时向社会主义转变的必要经济条件,它内涵了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的思想。
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各个时期,服从于各个时期中心任务的需要提出了一系列经济思想和相应的经济政策。其中的一条主线就是逐步形成清晰的新民主主义经济纲领和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形态的理论。在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毛泽东的《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一文,明确了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特征和各个阶级对革命的态度。党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明确提出土地革命是“中国革命的根本内容”,“是中国革命新阶段的主要的社会经济之内容”。开展土地革命,是团结农民和小资产阶级广大群众夺取民主革命胜利的关键环节。党在抗日战争时期,初步提出了新民主主义三大经济纲领:大银行、大工业、大商业收归新民主主义共和国所有,允许和保护民族资本主义经济的存在和发展,没收地主的土地归农民所有。三大经济纲领的提出,确立了新民主主义经济体系的大致框架,标志着中国共产党新民主主义经济思想逐步形成。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当时我们党领导的农村革命根据地,实际上开始了发展新民主主义经济的实践。其主要经济成分是国营经济(国营工业、商业、银行、邮电和交通等)、合作社经济(生产、消费、粮食、信用、耕牛、肥料等合作社)和私人经济(个体农业、个体手工业、私人资本主义工业等)。
抗日战争胜利之后,中国人民面临着两种命运、两种前途的尖锐斗争。为彻底完成民主革命的任务,把中国引向新的社会制度,毛泽东于1947年12月所作的《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报告中,明确地提出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三大经济纲领。这就是:没收封建地主阶级的土地归农民所有;没收蒋介石、宋子文、孔祥熙、陈立夫为首的垄断资本归新民主主义国家所有;保护民族工商业。其内容比以前提出的更具体。对四大家族的官僚垄断资本要进行没收即剥夺,而对作为民族资本主义经济的民族工商业要保护其存在和发展。在这一时期,我们党还重视建立和发展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国营经济,使之成为新民主主义国家国民经济的领导力量。在1949年3月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提出:“国营经济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是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加上私人资本主义,加上个体经济,加上国家和私人合作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这些就是人民共和国的几种主要的经济成分,这些就构成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形态。”(《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433页)毛泽东的这个表述,可以说是关于新民主主义经济形态的最为科学、最为完整的定义。它明确说明:新民主主义由五种经济成分构成,即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个体经济、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在新中国建立前夕制定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再次明确我国新民主主义经济的上述五种经济成分,并且要求国家在经营范围、原料供给、劳动条件、财政金融政策等方面,对多种经济成分予以调剂,以促进其各得其所、共同发展。当时提出的建设方针是“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以达到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的目的。《纲领》强调,国营经济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要对有关国家经济命脉和足以操纵国计民生的事业统一经营。
经济思想理论来源于经济实践,并随着经济实践的发展而发展。新民主主义经济思想作为一种崭新的经济思想,是适应新民主主义各个阶段革命和建设的实践需要而提出,又随着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经济建设的发展而发展的。我们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各个不同阶段所提出的新民主主义经济思想的各个方面、各个要点,构成了系统而完整的新民主主义经济思想和理论体系。
二、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经济思想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标志着中国开始进入新民主主义社会。由此开始到1956年,我们党的中心工作是在迅速恢复国民经济后开展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并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在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经济思想发展的主线,是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经济思想的形成和发展。以毛泽东为核心的中央领导集体,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说同中国具体实际结合,创造性地开辟了一条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尽管在这一时期我们党的经济思想也有过一些偏差,在实践中出现过某些失误,目前理论界对社会主义改造的早晚也存在不同见解,但和平改造毕竟顺利完成。
在新中国成立前夕和成立之初,我们党依据对国情的经济分析,明确的意见是建立新民主主义社会。1949年9月党中央主持制定的第一届新政协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提出了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经济任务,这就是:发展新民主主义经济,稳步地变农业国为工业国;发展工农业生产,促进经济繁荣;多种经济成分分工合作,各得其所,以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
新民主主义社会有多长?早在民主革命时期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讲过,新民主主义的“时间是相当地长”。1949年新中国建立前夕,党中央还不赞成把社会主义的前途写进共同纲领中去,认为这是相当长久的将来的事情。刘少奇在建国后还曾提出确立新民主主义新秩序的意见。可以看出,当时是把新民主主义社会同向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作为有联系而又有区别的过程看待的。只有到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后期才会提出向社会主义过渡的任务。但在实践中,到1952年底,国民经济基本恢复,党中央就提出我国进入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的时期,开始了社会主义改造的进程。
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是国家工业化和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国家工业化的重点是发展重工业,这反映在一五计划中。党在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经济思想的最大贡献是走了一条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在我国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时,已有的国际理论是剥夺剥夺者,已有的国际样板是苏联斯大林时代实行的资本主义企业的国有化和对农民和小资产阶级的强制集体化。其明显的代价是牺牲和破坏生产力。我们党在推进三大改造时吸取了这一教训,延续了在新民主主义时期对民族资产阶级和农民作为革命同盟军的认识,不走其他国家的强制道路,在保护和促进生产力的前提下推进社会主义改造。
首先,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进入社会主义改造阶段,意味着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上升为国内的主要矛盾。但我国的民族工商业具有两面性。党不是采取没收资本直接消灭的政策,而是进行和平改造和引导的政策,也就是马克思、恩格斯曾经提出但此前没有实现过的“赎买”政策。为此创造了委托加工、计划订货、统购包销、委托经销代销、公私合营、全行业公私合营等一系列从低级到高级的国家资本主义的过渡形式,实现了对整个民族资产资本的赎买。
其次,对个体农业和个体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遵循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和国家帮助的原则,创造了从互助组到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生产合作社,再发展到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生产合作社的改造道路与发展形式。毛泽东当时还提出农业合作化的进程应同农业的技术革命(农业机械化)进程相适应的思想。
1956年我国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任务,建立起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为当代中国的发展进步奠定了制度基础。显然,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造有明显的中国特色,“三大改造”的道路可以说是中国创造,其效果也非常明显。这么大的生产关系的调整,没有破坏生产力,而且能够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也得到民族资产阶级的认同,并没有出现列宁所说的过渡时期阶级斗争更加尖锐和残酷的事实。这与我国在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中,始终没有把民族资产阶级作为阶级敌人对待有关。党把民族资本主义作为新民主主义经济的组成部分,把民族资产阶级作为团结的对象。
在党中央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时头脑还是清醒的,毛泽东曾预计需要经过三个五年计划的过渡时间,应该说这种意见是符合我国当时实际的。可是在1955年夏季以后,由于党中央过高地估计了社会主义改造的形势,加速了社会主义改造的步伐,犯了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的错误,以致这种在过短时间内所完成的社会主义改造遗留了一些有长期消极影响的问题,也导致了后来发展的困难。特别是三大改造最终是要使公有制成为我国惟一的经济基础,急于搞单一的公有制,存在超越新民主主义制度的问题。当然,这些缺点和错误与社会主义改造的巨大成就相比,毕竟还是支流。社会主义改造的巨大成就便是消灭了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
三、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道路的探索
在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社会主义制度基本建立以后,党面临着如何继续前进,如何发展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问题。中国共产党在建国初期曾经在许多方面学习苏联经验,仿效苏联建立自己的经济体制。但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很快就发现,苏联的经验并不完全成功,中国的社会主义道路,和民主革命道路一样,必须由中国人自己来寻找。这一时期党的经济思想的主线是对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道路的探索。
毛泽东1956年4月发表的《论十大关系》,在初步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吹响了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号角。十大关系中与经济直接相关的有五个,即:重工业和轻工业、农业的关系;沿海工业和内地工业的关系;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关系;国家生产单位和生产者个人的关系;中央和地方的关系等。该文实际上是针对苏联长期优先发展重工业之类的单纯追求速度的发展战略提出不同的看法,强调部门之间、地区之间协调发展和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关系的思想,试图在中国开辟一条同苏联道路有所不同的社会主义工业化道路。
同年9月召开的党的八大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已经基本上建立起来;国内主要矛盾已经不再是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而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全国人民的主要任务是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在八大路线的指引下,1956年和1957年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经济发展最好的年份之一。党的八大关于我国主要矛盾和主要任务的表述在党的经济思想史上具有开创性。
在对中国发展道路的探索中,我们党在指导思想上也曾犯过错误,并导致了经济建设的破坏性后果。八大后不久,就出现了指导思想上“左”的错误,工作重心偏离八大的精神。在1958年轻率地发动了“大跃进”和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党的指导思想出现了以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和“共产风”为主要标志的“左”倾错误,造成了重大损失。1960年冬,党中央开始纠正农村工作中的“左”倾错误,并且决定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从而使国民经济从1962年到1966年得到了比较顺利的恢复和发展。
上世纪60年代,党中央为克服三年困难和纠正“左”倾错误,提出了国民经济调整的思想。针对“大跃进”时期刮共产风、否认商品货币关系等“左”倾思想及其产生的后果,在毛泽东倡导下,中央领导同志学习斯大林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和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社会主义部分,在此基础上思考中国的经济建设道路,提出了不仅对当时而且对中国的长远发展都起重要影响的经济思想。首先是重视对社会主义经济规律的研究,强调价值规律的作用。其次是提出了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的思想。为贯彻当时实行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毛泽东提出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的思想,陈云提出计划指标必须切合实际,建设规模必须同国力相适应,人民生活和国家建设必须兼顾,制定计划必须做好物资、财政、信贷综合平衡的观点。薄一波提出发展国民经济要掌握好积累与消费比例关系的观点。第三是萌发改革经济体制的思想。邓小平提出关于整顿工业企业,改善和加强企业管理的观点;朱德提出要注意发展手工业和农业多种经营的观点;邓子恢提出农业中要实行生产责任制的观点。
党在总结和纠正这一时期的“左”倾错误和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时,提出不少至今仍有指导价值的经济思想,实际上也是对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中国道路的思考。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思想
1978年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毅然摒弃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方针,真正开始了把党和国家的工作转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时,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开辟了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伟大成果,而作为其理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和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在当代的新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和理论,包括经济制度、经济体制、经济发展、经济管理等多方面的内容,是一个完整丰富的理论体系。
1、 关于经济制度和经济体制的中国模式的探索
对经济制度和经济体制的中国模式的探索及其经济思想的创新与发展,是从实际出发科学认识实践中的社会主义和正确认识所处发展阶段的结果。
就科学认识实践中的社会主义来说,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前有一场真理标准的讨论,邓小平高度评价和肯定了这场思想解放运动,对实践中的社会主义认识涉及三个方面的思想解放:一是抛弃对社会主义理论的教条式理解,并完整准确地理解毛泽东思想;二是以实践检验过去对社会主义的认识;三是从中国实际出发,走中国自己的路,创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后,邓小平逐步明确提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为了实现共同富裕,必须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在邓小平理论中,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就是在生产关系上坚持两个重要方面:一是以公有制为主体,二是不搞两极分化。不搞两极分化,就是要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就我国所处的发展阶段来说,十一届三中全会前,我国在建设社会主义中出现失误的根本原因之一,就在于基本经济制度和经济体制超越了我国所处的社会主义发展阶段。正确认识我国社会所处的历史阶段,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首要问题。邓小平理论的一个重要贡献,是依据现阶段的生产力水平确认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是泛指任何国家进入社会主义都会经历的起始阶段,而是特指我国在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特定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邓小平强调不能只讲发展生产力,应该把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两个讲全了。邓小平的社会主义本质理论,既是对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的回归,又是发展与创新。
为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实现共同富裕,就要改革僵化的经济体制,调整所有制结构,允许和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由此形成的基本经济制度和经济体制的中国模式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根据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建立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既不搞单一的公有制,又反对搞私有化。这为发展生产力增添了新的要素。
二是根据经济体制改革的理论,建立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调节作用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种经济体制由于把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同市场经济的灵活性和高效率结合起来,从而形成了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经济体制与机制。
三是根据分配制度改革的理论,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有制结构的特点,建立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收入分配制度。与公有制为主体相对应,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与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相对应,实行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也就是除公有制经济中实行按劳分配方式外,私营、外资企业实行按要素所有权分配,让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充分发挥其在创造财富中的作用。
四是根据国有经济为主导并搞活国有经济的理论,在国有经济中实行两权分离、进行战略性调整的基础上,有进有退,保持国有经济对国民经济的控制力,加强并改善国家运用国有经济对经济运行的宏观调控。
2、关于经济发展的中国道路的新探索
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创造的经济奇迹,不仅来自于经济体制和机制的创新,还来自于发展观的科学以及相应发展战略的正确。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本质要求,就是要坚持科学发展。这条道路概括地说,是又好又快的科学发展道路,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首先,是中国特色的现代化道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经济建设成为工作重心,现代化成为经济发展的目标。邓小平从我国人口多、底子薄的国情出发,提出现代化建设具有阶段性,这就是三步走战略。后来,他用“温饱”、“小康”、“富裕”作为经济发展的三步战略目标,使人民能够生动地、直观地认识和切身感受到这个目标的实现过程。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本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现代化,其中头20年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全面小康社会。全面小康社会作为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个阶段意义非常重大。发展中国家的现代化有必要遵循现代化的一般规律,既遵循先行现代化的国家所经过的基本路线,又必须结合本国的国情及新的国际国内经济社会政治环境,走出具有自己特色的现代化道路。将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包含在现代化的进程中,并作为现代化的具体阶段来推进,是将其作为中国特色的现代化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次,是中国特色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农业现代化道路和城镇化道路。城乡二元结构是发展中国家的典型特征,我国更为突出。因此,改变三农的落后状态是中国经济发展的重点。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我国从1979年起,先是推进以农民家庭承包责任制为内容的农村改革,从家庭财产和经营制度上推动农民的生产和经营积极性。随着苏南农村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全国广大农村开始了在农村推进工业化和以城镇化推进城市化的进程。这是与其他国家明显不同的工业化、城市化道路。实践证明,这条道路符合中国国情,不但加快了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而且明显带动了农业和农村的发展。在此基础上,党的十七大根据科学发展观提出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由此提出中国特色的城乡统筹推进农业现代化道路。其主要路径是,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第三,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在改革开放的推动下,我国的经济发展速度明显加快,城市化、工业化取得明显进展,产业结构明显改善,人民收入水平明显提高。与此同时也产生了新的矛盾和问题:环境污染问题,收入差距扩大问题,地区和部门之间发展不平衡问题,等等。这些问题有的原来就存在,但在快速发展时矛盾更加突出。在此背景下,我们党提出了科学发展观,以解决在新的历史阶段怎样发展得更好更快的问题。党的十六大提出新型工业化道路,党的十七大根据科学发展观提出“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发展道路,更为突出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突出又好又快,突出人民共享发展成果,突出可持续发展。
第四,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道路。党中央早就提出实现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两个转变的思想,强调经济增长由粗放型转为集约型。1995年所制定的“九五”计划中,提出要从根本上转变经济增长方式。2005年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一五”规划的建议再次强调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党的十七大报告将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改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具有重要理论和实际意义。经济增长是经济发展的前提和基础,而经济发展涵盖更多的内容。根据转变发展方式和科学发展的要求,经济增长要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由主要依靠第二产业带动向依靠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同带动转变,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科学发展,是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发展的成果要惠及广大人民。当前,中央把保障和解决民生问题提到更加突出的地位。
第五,是建立内外联动、互利共赢、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改革开放后,我们党把对外开放明确为一项长期的基本国策,由此打开了国门,开始参与到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来。1997年,党的十五大进一步明确对外开放是要更好地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鼓励经济特区、上海浦东新区在体制创新、产业升级、扩大开放等方面继续走在前面,发挥对全国的示范、辐射、带动作用。特别是强调正确处理对外开放同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关系,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十六大关于协调发展的五个统筹包括统筹对外开放和国内发展。十七大则明确提出了完善内外联动、互利共赢、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形成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的要求。这样,我国不仅能够利用国外资源和国际市场,同时也使我国经济在参与国际竞争中增强了国际竞争力。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把坚持独立自主同参与经济全球化结合起来,作为我国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十大“宝贵经验”之一。
第六,是把效率与公平结合起来。关于效率与公平的关系,特别是分配领域中的效率与公平的关系,中央文件中的提法改变过多次。从十三大报告的“促进效率提高下体现社会公平”;到十四大报告的“兼顾效率与公平”;到十四届三中全会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到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再到十七大明确提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把提高效率同促进社会公平结合起来”。胡锦涛同志将这种效率与公平相结合关系也作为十大“宝贵经验”之一,并强调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任务”。从发展过程来看,收入差距过分扩大,正是初次分配不公的结果。在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的条件下更是如此。生产重效率,分配重公平,是社会主义的应有之义。公平分配制度有利于提高劳动和生产效率。为了缩小和扭转收入差距过分扩大、出现贫富分化趋势,需要改革分配制度,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
我国作为发展中的大国一跃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奇迹,可归结为经济发展的中国道路和经济改革的中国模式的成功,表明不走西方国家的发展道路,不采用西方经济模式,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同样能取得经济上的成功。
恩格斯曾经说过,“我们的理论是发展着的理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681页)“它在不同的时代具有完全不同的形式,同时具有完全不同的内容。”(同上,第284页)中国共产党经济思想发展的历史证明了这一点。无论是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还是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和改革开放时期,我们党都努力从中国实际出发,从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出发,探索适合自己的发展道路。正因为如此,中国共产党才能真正成为先进生产力和人民群众利益的代表,站在改革和发展的前列,并将改革、发展与稳定相统一,领导中国人民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
(作者:卫兴华,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洪银兴,南京大学党委书记、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