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6月22日,《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经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讨论通过,这对中国学术界来说,是一件重要的、具有标志性意义的大事。虽然这部《学术规范》制定工作启动于2001年,但追溯其源头背景,则可以说建基于新时期以来学界关于学术规范的讨论。笔者在此特将近十多年来学术界关于学术规范讨论的情况作一大致的梳理和评述。通常人们讲的“新时期”,是指以20世纪70年代末“文革”结束以后为起点的时期。由于学界关于学术规范的讨论是发端于80年代后期的事,所以本文所说的“新时期”并非指整个新时期,而是指“新时期内的”一个较长时段,具体说就是指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的时期。新时期关于学术规范的讨论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80年代后期至90年代前期,主要表现为少数先觉者率先倡导;第二阶段为90年代中期至新旧世纪之交,主要表现为在激烈批评学术腐败行为的同时呼吁建立;第三阶段为进入21世纪以后,主要表现为由批评为主过渡到以建设为主。
一、第一阶段:少数先觉者率先倡导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就整个学术界来说,并不太关注学术规范的问题,只有部分先觉的有识学者开始倡导建立学术规范。
陈平原是最早倡导建立学术规范的学者。(在陈平原之前,姚椿龄在《中国社会科学》1987年第6期发表了《我国外国问题学术书刊的注释要规范化》一文,但考虑到姚文是谈一个具体的学术规范问题,所以我以为最早把学术规范建设作为一个重要问题提出来的是陈平原。)1988年7月,陈平原撰写了题为《关于“学术语法”》(原载《瞭望》1988年第38期,后收入《学者的人间情怀》,珠海出版社1995年12月第1版)的文章。陈平原在该文中指出:“做买卖得讲‘商业道德’,做游戏得讲‘游戏规则’,做学问当然也得讲‘学术语法’。”陈平原这里讲的“学术语法”就是指学术规范。该文批评多种不讲“语法”的表现后,指出:“处处讲‘语法’,不敢越雷池半步者,未必就是好学者;可一点不讲‘语法’,‘病句’连篇的,大概也不会是好文章”。陈平原在1991年撰写的《学术史研究随想》(载《学人》第1辑,浙江文艺出版社1991年11月第1版)对学术规范问题展开了进一步论述。他说:“如果说80年代是学术史上充满激情和想象的变革时代,‘跑野马’或者‘学风空疏’都可以谅解;那么,90年代或许更需要自我约束的学术规范,借助于一系列没有多少诗意的程序化操作,努力将前此产生的‘思想火花’转化为学术成果,这种日趋专业化的趋势,对许多缺乏必要的学术训练、单凭常识和灵感提问题的学者,将会是严峻的考验。”陈平原同时指出:“‘规范’虽则对建立学术秩序、发展常规研究有意义;但毕竟是一种束缚(尽管是必要的束缚),故成熟的学者往往部分逾越‘规范’。表面上有些大学者做学问无法无天,从心所欲,其实也自有其内在理路,只不过稍微曲折隐晦罢了。就像中国诗人推崇‘无法之法’,中国戏曲讲究‘有训练的自由’一样。”陈平原在1992年又发表了《超越规则》(《读书》1992年第12期)一文,对建立学术规范与超越学术规范作了更为具体、系统的论述。陈平原在该文的开头写道:“超越‘规则’的前提是承认‘规则’的存在;否则,没有‘规则’,何来超越?可在现代中国,谈论学术规则,总给人‘古典’、‘死板’的感觉。尤其是以才子自许也以才许人的文学研究界,更是推崇天马行空无所羁绊,不以操正步守规则为然。流风所及,文学史论著也都喜欢洋洋洒洒,放言高论。”陈平原还说:“有位朋友半真半假地讲了一段有趣的话,说他敢与国外第一流学者对话,不敢与国外第二流学者辩论。因为第一流学者表达‘思想’,而‘思想’咱们有,好坏高低是另一回事,反正说上几句没问题。第二流学者讲‘学问’,书没人家读得多,功夫也没人家下得深,一开口就露怯,因而不敢上阵。在我看来,目前中国学界最缺的,不是表达自家思想的第一流学者(真假不论),而是认认真真读书、训练有素的第二流学者。在文学研究领域,这个问题尤其突出。因为搞文学的,没几个不认为自己有点天赋。”
紧随陈平原之后,蒋寅、许明、杨沐等人也对学术规范问题发表了看法。蒋寅在《学术史研究与学术规范化》(《学人》第1辑,浙江文艺出版社1991年11月第1版)中指出:“回顾建国以来的学术发展,令人深切感到,学术规范化的问题也变得愈来愈突出,迫切需要尽快加以解决。近年来,学术书刊出版量激增,由于情报、信息流通、传递手段落后,学术研究中的重复现象比比皆是。更兼一些学者不遵循学术研究的一般规程,不掌握文献资料,不关心学科的发展,一味闭门造车,致将早已是老生常谈的东西矜为独得之秘。更有甚者,不尊重他人的劳动,引用别人研究成果不加说明,已为时下通行惯例;另一方面,批评别人观点也不注明出处,使读者不知何为前人定论,何为作者创见,只见一家之言,难验谁是谁非。这种一锅粥的学术,产生的只能是混乱、盲目和无聊的重复,让大量粗率、平庸的东西湮灭真正的精华,同时也给学术史研究造成极大的困难。”许明发表了《研究逻辑·学术规范·知识增长》(同上)。杨沐发表了《我国音乐学学术论文写作中的一些问题》(《音乐研究》1988年第4期),该文包括如下三个小标题:“格式问题——以注释为例”;“引文问题”;“实证问题”。
陈平原等先觉学者在20世纪80年代末期到90年代前期提出学术规范问题,是有其特定的历史文化背景的。我们知道,“文革”结束后的20世纪八九十年代,出现了学术的自觉与学者的自立,其突出表现是,学术摆脱了对政治的被动依附和跟从,具有了独立的品格和尊严;学者获得了自我的回归,具有了独立的人格和地位。陈平原等有识学者就是在上述背景下倡导建立学术规范的。在学术的草创时期,学术研究往往是“跑野马”般的无序,不大会有规范和程序,人们也难于想到需要规范和程序;在政治高压时期,一些学术争论往往由政治家、宣传家来作结论,甚至由领袖人物来作结论,政治家特别是领袖人物一作结论,人们的观点便一边倒(有的主动、有的被动),这样的情况下,人们当然也难于想到(或者是不敢想到)学术规范问题。只有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中国学术界既摆脱了政治的高压且又发展、积累到了一定程度后,才有可能提出学术规范建设的问题。因此,陈平原等在当时提出学术规范建设的问题,是具有某种历史必然性的,是学术界的幸事和喜事。
二、第二阶段:在激烈地批评腐败行为的同时呼吁建立
大约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到新旧世纪之交,学术界反对学术腐败(或叫反对泡沫学术、或叫反对学风浮躁、或叫反对学术不端行为等等)的呼声越来越强烈,不少学者在激烈地批评学术不端行为的同时积极倡导建立学术规范,以能让学术规范阻扼、控制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和蔓延。如果说,前述第一阶段关于学术规范的讨论是在发展中倡导建立;那么,这一阶段关于学术规范讨论的特点则是在批判中呼吁建立,就其呼吁的迫切性和影响的深广度来说,已大大超过前一阶段。
做得比较早的是《光明日报》《中国书评》《中华读书报》《历史研究》等报刊。《光明日报》在1996年7月18日第1版刊登《反对剽窃 端正学风》及有关调查附记。7月19日,《光明日报》又在第1版刊登《北京学界人士谈反对剽窃端正学风加强作者自律建立学术规范》的报道。这是最早在批评学术不端行为的同时倡导建立学术规范的文章,可以说是学界关于学术规范讨论进入第二阶段的标志。《光明日报》7月19日还刊登了《湖北专家学者认为学术研究要杜绝造假之风》,也是在批评的同时倡导建立学术规范。《山西大学学报》1996年第2期发表伍铁平的文章《反对在学术著作中弄虚作假——评申小龙的〈文化语言学〉等“著”作》,该文批评申小龙的《文化语言学》“是一本错误百出,大量照搬申自己著述,又有相当大的一部分是剽窃的书”;同时指出:“近年来学术界出现了一些令人痛心的不良现象。除著者本人应负责任外,出版社组稿不慎重,缺乏严格的审稿制度,也有不可推诿的责任。”这里讲的“审稿制度”其实也是学术规范的组成内容之一。《社会科学报》1996年12月19日发表报道《学术研究要遵守规范》,该文说:“复旦大学文科院系青年学者在一次座谈会上呼吁,要使哲学社会科学真正发展和繁荣起来,光有良好的外部环境是不够的,理论工作者必须要有社会责任感,学术活动一定要遵守学术规范。而目前学术研究中有许多不规范现象,比如抄袭和剽窃别人的学术成果,低水平的重复出版外国译著,学术项目和学术成果的评价缺乏合理的评价体系和权威性的评价机构,学术论争和批评流于形式化和情绪化,等等。”这里亦是将倡导遵守学术规范和批评学术不端行为同时进行的。
此后的四五年里,学术界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批评与对建立学术规范的倡导,主要是从如下两个方面进行的。
一是反对浮躁学风,倡导实事求是的学风。《光明日报》1998年3月13日发表报道《北京大学教授朱德生指出:学术研究必须实事求是》,朱德生指出,“学术研究必须戒浮戒躁,提倡实事求是、脚踏实地的良好学风。”“第一,解放思想,根本上讲就是实事求是。这是平凡的真理,但几十年来的马克思主义研究恰恰在这个问题上吃了不少苦头。我国人文社会科学发展有乐观的一面,也有不乐观的一面,即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还不够。邓小平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讲到底是要理论联系实际,真正落到实处。形式主义和教条主义是要吃苦头的。”“第二,要开创良好的学风,反对形式主义和教条主义。奴才思想太浓,学而优则仕,仕而优则学,更要批判。似乎谁的官大,真理就多。这种心态必须克服。”“第三,要想实事求是,贯彻良好学风,做学问的人首先要做一个实事求是的人。”“有些人是权术越来越多,学术越来越少。”《社会科学报》1998年11月26日发表冯光廉的文章《当今学界浮躁学风种种》,该文写道:“当今学界浮躁学风主要有:不深入社会实际,不愿在材料的广为搜集和精心整理上下功夫;不积极地研究分析他人的学术成果,不清楚自己课题研究的历史和现状,匆匆选题、编撰,致使学术成果起点低,重复劳动;急于用‘短平快’的方式从速推出,希冀一鸣惊人;不肯下大气力修改和校阅,错误百出;出版不久便急于托朋友写书评,或拉赞助开研讨会,渴求在短时间内造成巨大的学术反响。长此以往,后果堪忧。”《光明日报》1999年4月20日“学者访谈”专栏发表了《关于“学术研究规范”的思考——访葛剑雄》(李向军),记者在开头问道:“《历史研究》去年第1期上刊载了您和曹树基博士的长篇书评,对一部有关中国历代人口统计资料研究的书提出了尖锐批评,在学术界引起了震动,也引出了关于‘学术研究规范’的话题。最近,《中国社会科学》和《历史研究》编辑部特邀您参加‘学术对话与学术规范’研讨会。能否请您谈谈学术研究规范应包含哪些内容?当前学术研究存在哪些不规范的现象?”葛剑雄在分析了学术规范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后,指出:“现在学术界的违规现象很严重,有的人采用他人成果不注明出处,引文没有注释,不为自己的研究在学术史上定位,低水平重复,抄袭等等。居然还有学生抄袭本系老师的论文通过了答辩。最新的也是最恶劣的表现之一是学术包装,为水平不高的书开隆重的发布会,请名人名家题字题词,甚至有人化名捧自己的书,骂别人的书。有的年轻人文章引文很多,英文、古文一大堆,可他自己未必都看过。还有的人引《史记》《汉书》,几百个注全是原始资料,我不信他看的全是原文,没看今人的文章。这样的学风很不好。”2000年8月出版的《学术权力与民主——“长江〈读书〉奖”论争备忘》(鹭江出现社)收入数十篇“长江《读书》奖”学术论争的文章,其中有多篇是在开展学术批评的同时谈学术规范的建立,如《从“长江读书奖”风波谈重视学术规范》(黄进)、《评奖程序与学术规范》(余三定)、《从晕轮效应到健全学术成果评价机制》(吴忠民)、《必须改革学术评价机制》(仲伟民)等等。此外,《光明日报》1999年1月29日发表了《论学风》(李景源),《江苏社会科学》1999年第6期发表了《学风与学术规范》(王锺陵),等等。上述都说明学术规范是针对学风不正而提出来的。
二是批评学术腐败,呼吁用学术规范去抵制学术腐败。笔者见到的较早提出“学术腐败”一词的是《社会科学报》,该报1997年6月26日发表了《反腐败不应忽视学术领域》(蒋德海)一文,该文指出:“学术腐败在日前主要表现为职称评审和学术成果评审的腐败。其消极作用是:一、导致职称贬值。一方面是大量不具备学术水平的人进入高级学术人员队伍,另一方面是真正有学术水平的人反而得不到职称,职称的学术意义日益淡化。二、搞坏了学术空气,大量非学术因素进入学术领域,学术标准迷失,学术价值动摇。三、导致我国社会进步目标的扭曲,科教的核心之一是学术,没有学术文明,科教兴国就是一句空话。”该文还分析说:“学术腐败产生的根源是学术法制不健全。为此,笔者建议:一、学术评委必须是卓有成就的专家和具有高尚德行的师长。二、建立异地、异校审评制,严肃学术审评程序;在三级评审程序中,同一评委不能就同一对象评审两次。三、严格评审责任机制,对有明显作弊现象的评委应予严惩,坚决抵制有偿评审,一旦发现有偿评审现象,评审即告无效。四、建立学术职称升降制度,对不同的职称规定一定量的最低学术要求,凡是达不到这个最低要求的人,降一级职称;降职称两次以上者,可考虑调离原有工作岗位。同样地,对于符合标准的人,确保无条件升职。”这里讲的“学术法制”其内涵近于“学术规范”。该文还提出:“对于具有明显学术腐败的人和现象,必须予以坚决的揭露和暴光,对于严重的学术腐败现象,必须追究其法律责任。通过学术反腐,确立学术尊严,弘扬学术正气,从而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历史研究》1997年第2期发表的《必须遵守学术规范——从“强国之梦”系列丛书说起》(浩力),虽未提出“学术腐败”一词,但也是针对学术腐败现象而呼吁学术规范建设的,该文说:“四川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强国之梦’系列丛书共有10本,其‘总序’称是出自集体研究的成果,是关于中国近代历史的‘学术著作’。但丛书中的某些‘著作’,无视学术规范,实际是改编或拼装他人的学术成果。”该文在对其中几部书进行具体剖析后,指出:“上述犯规情节中最严重的情况抄袭或剽窃,已经越出了学术规范的界限。它不仅违背了道德与良知,玷污了学术尊严,而且违反了法律规范,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妨害了学术的正常发展。”
反学术腐败的声音,到新世纪初的2001年,达到最激越的程度。《光明日报》2001年4月28日第1版发表报道《北大全体文科教师郑重表示 绝不让学术腐败渗入北大》,该文开头写道:“‘清除赝品拒绝平庸!’这是北京大学全体文科教师在今天召开的‘树立北大文科精品意识’大会上作出的郑重承诺。据北京大学副校长何芳川介绍,这次大会是‘文革’以来北京大学召开的一次最大规模的关于文科学术道德的大会。与会教师表示,在北大向世界一流大学迈进的进程中,绝不允许学术腐败渗入学术领域。”“袁行霈教授说,目前社会上的浮躁风气和商业上的投机心理侵蚀着学术,一些学者忘记了学术的目的,或急功近利,粗制滥造,或媚于世俗,热衷炒作。有的人甚至丧失学术道德,以抄袭剽窃的手段换取一时的名利!”杨玉圣在《中华读书报》2001年5月23日发表了颇有影响的《学术腐败、学术打假与学术批评》,杨玉圣该文指出:“如果说王海在商界打假是一种经济行为、且名利大丰收的话,那么,伍铁平在语言学界打假获得了什么呢?从狭隘的功利的角度看,伍先生可谓‘一无所获’,因为这只是一种学术行为。对于一个学者而言,时间是伍先生最大的损失,而且是无可挽回。但是,从学术发展的角度来看,伍先生的学术打假,反映了一个学者的良心和正义感,体现了学术的良知和精神。这是一个老学者的无私奉献。”《中国教育报》2001年8月9日又发表了杨玉圣的长篇答问录《让圣殿坚守纯洁——学术腐败问题答问录》,在“答问录”中,杨玉圣把学术腐败的表现概括为7种:(一)出版物低水平重复;(二)制造学术泡沫;(三)搞假冒伪劣;(四)抄袭剽窃;(五)用权钱捞取学术职称;(六)高等教育和学位注水;(七)学术评审腐败。《人民日报·海外版》2001年10月16日发表了《反对学术腐败 树立精品意识建构学术研究的规范平台》(张一兵),该文说;“现在问题的关键已经不仅仅是揭露、批判和‘喊打’,倒真是要告诉人们应该如何规范自己的学术行为。以德治学的基础还是以法治学(在这一方面,我觉得国内的自然科学研究已经完成了新的研究规范的体制建构,这一平台与国际学界是直接并轨的)。这个‘法’就是我这里所说的人文社会科学学术研究平台。依我的看法,这个平台应该包括两个主要建构向度;一是学术规范体系;二是客观的评价体系。”《光明日报》2001年12月25日“理论周刊·学术”版发表长篇“学界话题”《维护学术尊严 反对学术腐败》,该次讨论由薄洁萍主持,参加讨论的有张保生、杨玉圣、葛剑雄、邓晓芒、王宁、贺卫方等学者,该次讨论形成了如下方面的共识:“学术腐败是学术事业的大敌,它的出现与一些学者的自身素质有关,也与学术体制不够健全和不利的外部条件有关”;“具有正确的价值观是学者能自律的基础。坚守学术伦理,是一个学者之所以能成其为学者的道义基础”;“学术评审制度应按程序正义来进行设计。严格遵守学术评审的程序是保持公正性的最重要的条件”;“广泛公开的学术批评是一个大环境问题,学者们在今天不仅要严守学者的职业道德,而且要坚持与学术腐败的各种现象作斗争”。
在这一阶段,还值得提到的是,先后出版了三本有关反对学术腐败的书,分别是《丑陋的学术人》(东方善霸编著,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9月第1版)、《中国学术腐败批判》(杨守建著,天津人民出版社2001年2月第1版)、《溃疡——直面中国学术腐败》(方舟子著,海南出版社2001年6月第1版)。
《羊城晚报》2002年1月17日发表的《用学术规范、学术批评医治学术腐败》(王笛)一文的标题可以借用来作为对这一时期学界关于学术规范讨论的概括,就是说,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到新旧世纪之交关于学术规范的讨论,是在反学术腐败中进行的,学界呼吁建立学术规范是为了抵制、医治学术腐败。当然,这一时期也发表了少量并不特别针对学术腐败、主要是从学理上探讨学术规范的文章,如《中国书评》1996年第10期发表了《对学术规范化问题的一些哲学思考》(童世骏),《光明日报》1998年4月24日发表了《关于大变革时期史学规范问题》(李振宏),《光明日报》1998年10月16日发表了《史学的规范与变革》(郭世佑),等等。《中国书评》还发表过其他若干文章。
三、第三阶段:在继续批评的同时,着重点转到了“建设”上
2001年,在反学术腐败(或曰反对学术不端行为)声音发展到最激越程度的同时,也开始转入了着重于学术规范“建设”的阶段,即开始进入新时期学术规范讨论的第三阶段。如果说新时期关于学术规范讨论的第二阶段重点在“批判”学术腐败(在批判的同时也呼吁建立学术规范);那么,进入第三阶段后,则重点已转移到放在学术规范的具体“建设”上(对于学术腐败的批判也继续在进行)。
第三阶段一个标志性的事件就是教育部在2001年印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十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要把学风建设列为科研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科研人员应正确认识学术发展继承与创新的关系,尊重他人研究成果和知识产权,遵守学术规范,切实扭转无引文、无视前人研究基础、无新鲜经验和事实材料的空谈之风。”这是政府文件中第一次提出“遵守学术规范”的要求。2002年2月,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根据教育部的《若干意见》,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一批大学相继制订了教师科研道德守则,如2002年3月北京大学第451次校长办公会通过了《北京大学教师学术道德规范》。2002年8月,中国社会科学院党组审议通过并发布《中国社会科学院关于学风建设的决定》。2003年4月,《人民音乐》《中央音乐学院学报》《中国音乐》等16家音乐理论期刊共同签署《关于学术道德建设的联合声明与建言》。2003年5月,科学技术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改进科学技术评价工作的决定》。
这一时期发表了为数不少从正面立论的关于学术规范建设的有份量的论文,如王振海的《学术研究规范化探讨》(《东岳论丛》2001年第1期)、张积玉的《学术规范体系论略》(《文史哲》2001年第1期)、陈克艰的《也谈“学术规范”》(《浙江社会科学》2001年第2期)、曾业英的《关于历史研究的学术规范问题》(《光明日报》2001年4月17日)、王笛的《学术规范与学术批评》(《开放时代》2001年12月号)、彭小瑜的《亟待正视的学术规范——由世界史和西学写作的注释体例谈起》(《光明日报》2002年2月7日)、罗志田的《学术规范的主要目的是建设而非防弊》(《开放时代》2002年2月号)、张亦工的《关于学术规范的杂谈》(《学术界》2002年第1期)、贺卫方的《学术规范之我见》(《学术界》2002年第1期)、俞吾金的《学术规范、学术民主与学术自由》(《学术界》2002年第3期)、赵振宇的《完善学术争鸣程序》(《光明日报》2002年2月28日)、廖文根、任建民的《从制度上遏制“学术腐败”——访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副主任李主其》(《人民日报》2002年2月20日)、薄洁萍主持的“学界话题”《学科发展与学科制度建设》(《光明日报》2002年6月4日)、武宏志的《学术批评的基本规范》(《光明日报》2002年7月23日)、赵树功的《学术规范研究:一门新学科创立的构想》(社会科学论坛)2002年第12期)、高晓清的《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现代大学教育》2003年第2期)、袁伟时的《维护学术规范的两个问题》(《学术界》2003年第3期)、葛兆光的《大胆想象终究还得小心求证——关于文史研究的学术规范》(《文汇报》2003年6月19日)、陈学飞的《学术规范及其必要性》(《中国高等教育》2003年第11期)、向志柱的《关于当下学术规范的两个问题》(《中华读书报》2003年11月19日)、傅杰的《我们怎样倡导学术规范》(《文汇报》2003年11月2日)、张维迎的《学术自由、“官本位”及学术规范》(《读书》2004年第1期)等等。从上述例举的众多论文的标题可以看出,从正面立论来研究学术规范的“建设”,已经成为这一时段学界的主潮。
还要提到的是,这期间的2002年3月《光明日报》连续6天在第1版“新闻聚集”栏以“呼吁学术道德净化学术环境”为总题发表系列报道,分别是练玉春的《学术何以失范》(3月18日)、朱振国的《建立学术规范刻不容缓》(3月19日)、汪大勇的《学者要潜心做学问》(3月21日)、刘茜的《还高校学术一片净土》、蔡闯的《加强自律科学考评》(3月27日)、《加强学风建设塑造大学精神》(3月29日)。上述第一篇《学术何以失范》包括下列4个小标题:“学术失范 触目惊心”;“学风浮躁 急功近利”;“学术规范亟待养成”;“杜绝失范 呼唤自律”。第一篇是以批评“失范”为主,其他5篇都是分别从不同角度探讨学术规范的建立。
进入2004年,学术规范讨论、学术规范建设进入了初步总结、初步完型的重要时期,也是学术界在学术规范方面总结性、建设性成果最多的时期。
2004年的下述成果值得我们注意。5月15日—16日,在《云梦学刊》主办的“学术期刊发展战略研讨会”上,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上海社会科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历史研究》《学术界》《社会科学论坛》《云梦学刊》等的12位学者共同签署《岳阳宣言——遵守学术规范、推动学术发展》。《岳阳宣言》中提出:“应共同倡导优良的学风,坚决反对学术腐败,坚决杜绝假冒伪劣。作为学术界的公共平台,学术媒体应联合起来,关注学术单位和个人的学术信用记录,建立学术信用评估体系。”“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与自然科学研究一样也有其科学理论和方法论的支撑,应严格遵守学术规范。从问题的提出、课题的选择到学术论证、引文注释,研究者都应保持科学理性的精神和严谨求实的态度。”
6月22日,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讨论通过《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8月26日,教育部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教育部社政司司长、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秘书长靳诺介绍了该《规范》的起草、修改过程:“在教育部领导的直接关心下,2001年5月,《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研究》作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十五’规划项目正式批准立项。教育部社政司和高校社科科研管理研究会组织武汉大学、南京大学等高校的学者组成了课题组,开始了本规范的研究和起草工作。”《光明日报》2004年9月17日“光明视点”《学术研究:从“失范”到“规范”》(曹建文)文中说:“教育部组织制订的《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范(试行)》,经3年多的反复研究讨论,数易其稿,并经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99名委员投票一致通过,向社会正式公布。”该《规范》共七大部分、二十五条。除“总则”和“附则”外,其余五个部分分别是“基本规范”、“学术引文规范”、“学术成果规范”、“学术评价规范”和“学术批评规范”。可以说,这个《规范》是近十几年学术界关于学术规范讨论的成果结晶,没有此前十几年关于学术规范的讨论就不可能产生这个“集大成”式的成果。
《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发布后,产生了强烈的社会反响,《光明日报》很有影响的“光明视点”栏先后发表了2篇文章,一篇是2004年9月17日发表的《学术研究:从“失范”到“规范”》,另一篇是2004年10月13日发表的《惩戒学术不端 维护学术尊严》。2004年10月17日,在“首都中青年学者学术规范论坛”上,杨玉圣等32位学者自愿签署《关于恪守学术规范的十点倡议》(载《云梦学刊》2004年第6期等多种媒体)。如果说《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代表了政府管理部门对学术界的要求,因而带有某种“他律性”的话;那么,《关于恪守学术规范的十点倡议》则是学者们的自觉要求,表现出“自律性”的特点。
我们说,2004年是学术规范讨论、学术规范建设进入了初步总结、初步完型的重要时期,还有一个重要表现是,这一年出现了若干这方面的重要著作。
《学术规范读本》(杨玉圣、张保生主编,河南大学出版社2004年4月第1版),这是一部有关学术规范讨论的综合性大型文集,计有910千字。该书主编在《前言》中说:“编撰本书时,我们有三个设想:一是为了学者和读者阅读与研究的便利,二是为了学术规范讨论和研究的进一步深化,三是为当代中国学术史、思想史积累第一手的文献素材。因此,在某种意义上,本书可以说是集学术前沿性、文献信息性、跨学科包容性等特色于一身。”类似的文集还有《中国学术规范化讨论文选》(邓正来主编,法律出版社2004年9月第1版)、《拯救辞书——规范辨证、质量管窥及学术道德考量》(邢东田编,学林出版社2004年8月第1版)、《语言文字学辨伪集》(本书编写组,中国工人出版社2004年6月第1版)等。《拯救辞书》开头《编者的话》写道:“‘辞书规范’论争是自‘王同亿抄袭’案以来辞书界涉及范围最广的一次论争,也是近年来在全社会产生了巨大影响的学术公案之一。迄今为止,这场论争虽然尚未尘埃落定,但它带给我们许多有益的启示,有必要编成文集出版。相信本文集的出版,将有助于人们对有关问题的深入探讨,也将最终有助于我们建立一个健康的学术文化环境。”
与上述由论文汇辑而成的论文集比较起来,《学术规范导论》(杨玉圣、张保生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10月第1版)是学术规范讨论第三阶段更为重要、更为值得重视的著作。《学术规范导论》的意义就在于,它是第一部系统论述学术规范的学术体系、主要原则以及人文社会科学主干学科规范的专门著作。该书包括上、中、下三篇,即上篇“学术规范概说”,中篇“学术规范的学科视界”(计含哲学、文学、汉语言文字学、历史学、中国史、世界史、考古学、新闻学与传播学、经济学、法学、社会学、国际问题研究、教育学、体育学、音乐学等15个学科),下篇“学术规范文献选读”。该书由教育部社政司、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共中央党校、南开大学、复旦大学、上海社会科学院、南京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河南大学、武汉音乐学院、杭州师范学院等单位的不同学科的20位学者倾力合作而成。该书在合理借鉴国际学术规范经验的基础上,密切结合中国教育界、学术界的具体语境,初步构筑出了中国的学术规范体系。
综观学术规范讨论第三阶段的基本情况,我们可以看出如下较为明显的特点:一是学术规范“建设”成为学界的主调和主要行动,并且已取得了扎实的、可见的、多方面的学术规范建设的成果;二是在学术规范“建设”的过程中,是教育、学术的行政管理部门与学术界人士、学术媒体等联合互动,齐头并进;三是在以“建设”为主调的同时,对学术不端(或曰失范、或曰腐败)行为的批判并未放松。
四、余 论
经过学术界十多年的讨论和努力,现在有了《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这样“集大成”式的成果,也有了《学术规范导论》这样专门的系统的重要著作,等等,这些当然值得欣慰。但并非从此学界就可万事大吉了,并非从此学术“失范”问题、学术腐败(或曰不端行为)问题就可完全解决了。可以说,今后的任务更艰巨,今后的路还长。
《光明日报》2004年9月17日发表的“光明视点”《学术研究:从“失范”到“规范”》(曹建文)对此有着清醒的认识,该文的最后一个小标题是“学术规范知易行难重在实践”。“知易行难”是对学术规范问题一个非常恰当的概括。该文引述北京大学中文系主任温儒敏的话说:“这个《学术规范》的发布很有必要。现在的关键是我们如何在实践中多做一些扎实的建设性的工作,来逐步恢复与建设良好的学术氛围。”该文还引述杨玉圣的话说:“有了这部《学术规范》,今后的迫切任务就是如何将它落在实处。”
我们有理由、也有信心期待学术规范由“知”到“行”的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