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也扬:重读梁启超《开明专制论》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822 次 更新时间:2024-08-05 19:31

王也扬 (进入专栏)  

梁启超1906年初写了篇文章《开明专制论》,后来成了批评他的一个符号。批评者众口一词地说梁宣扬“开明专制”就是维护专制,就是反对革命,就是反动。说梁反对革命不假,但“维护专制”、“反动”云云,却是扣大帽子。近日笔者翻出梁的这篇旧文来重读,深感过去那种政治化加简单化的批评不可取。

梁启超写作此文的时代背景,是清政府在内外压力下,终于同意朝立宪政治方向改革之时,1905年派出五大臣出洋考察宪政,是年底,梁氏以海外政治流亡者的身份,私下应邀为政府宪政考察团代拟了考察报告。报告建议清政府赦免戊戌维新党人,以法儒孟德斯鸠所倡立法、行政、司法三权鼎立之说“定国基”,“采用今世各文明国之立宪政体,更新百度,与民同治”。梁在《开明专制论》中明白地说,他写作此文的目的并非是要维护专制,而是要推动专制政体朝着“开明”的方向走。所谓“开明专制”,并不是永久的,而是暂时的一个阶段,“实立宪之过渡也,立宪之预备也”。“此时代不必太长,且不能太长,所过之后即进于立宪,此国家进步之大顺序也。”当时的事情很清楚,既然清政府表示愿意进行政治体制改革,也认同了文明世界的共同之路——宪政,除孙中山等少数人仍以“我国今日为异族专制,故不能望君主立宪”为由,继续进行屡起屡仆的暴力革命外,主流民意还是希冀国家能够和平地实现政治变革。梁启超特别说明“开明专制”一词,是借用革命派烈士陈天华的说法。对于在中国实行宪政,需要有一个过渡阶段,对此大家本来都无异议,革命派叫做“训政”阶段,或即陈天华所谓“开明专制”,因为从古代社会转型进入现代社会,中国的确不可能一蹴而就。这期间首先社会不能乱,而且还要有效率地发展经济、教育事业,提高人民文化程度和参政能力,建立与文明世界接轨的法律和施政系统,完成行政区划及畅达道路交通等等。仅以民主选举所必备的现代户籍制度一项来说,全国从无到有就工程浩繁。所有这一系列工作,即便是“强有力之中央政府,网罗一国上才以集其间,急起直追,殚精竭虑,汲汲准备,而最速犹非十年乃至十五年不能至也。”所以梁启超的意见没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梁启超在文章中,对“开明专制”的所谓“开明”,要求明确且十分强调,他指出:“法王路易第十四曰:‘朕即国家也。’此语也,有代表野蛮专制之精神者也。普王腓力特列曰:‘国王者,国家公仆之首长也。’此语也,则代表开明专制之精神者也。”即是说,国家权力的执掌者如果把政权当作私人囊中之物,只为自身及统治集团谋利益,便代表了一种野蛮专制的精神;反之,虽专制,但能够把掌握政权作为服务广大人民的领导者,则代表开明专制的精神。梁的这一要求是很高的。有言道:有了政权便有了一切,失去政权便失去一切。说明权力的核心,是一个利益问题。掌握了权力的人是为自己及小集团谋利益还是为百姓大众谋利益,反映这个权力体制的本质特征。如果一个尚无民主机制的国家政权,有了真正要为民众谋利益的愿望,那么它必然要认同政治体制改革,认同订立宪法,认同依法制约立法、行政、司法三权,以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否则,它的“爱民”、“为民”之说就是假的、骗人的。那么权力在手者怎样才会具有“开明”的精神呢?一言以蔽之,乃外部压力与自我觉悟使然。在利益让步上,如果没有足够的外部压力,被要求让步者便难有觉悟,这是古今中外的通例。梁启超知道,清政府是在国内外巨大压力之下,一步步走到“不能照旧统治下去”的地步的。这个统治集团的自我觉悟,也情况不一,光绪皇帝出于“不做亡国之君”的强烈意愿,决心为此宁可舍弃个人权力,其认识程度可谓最高,可惜他处于人身不自由的状态;慈禧太后及其他多数高官如刘坤一、袁世凯辈,则是意识到如不顺从世界潮流和民众要求,大厦便会一朝倾覆,到时候大家一起完蛋,所以不得不犹犹豫豫地选择立宪,此等“觉悟”实属被逼无奈。不过这也不要紧,有第一步,必有第二、第三步走下去。革命者们把清政府的宣布立宪叫做欺骗,其实真正的欺骗,应该是那种拒绝认同世界潮流和民众要求,拒绝进行政治体制改革,还口口声声“爱民”、“为民”者,而既然作出了立宪的承诺,就有步步成真的希望。梁启超当时是清政府通缉犯,却仍频频与端方等朝内高官书札往还,甚至为若辈代草宪政考察报告,后又发表《开明专制论》,鼓励、引导清廷走和平变革之路,其所作所为、苦心孤诣也没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当年革命派主笔汪精卫指责梁启超的思想观点采自德国国家主义者波仑哈克学说,而波仑哈克是君主主权论者,梁辩解说自己“只是采其近于事实论者,未尝绝对承认其君主主权论。”十年后他不顾个人安危,毅然发动反对袁世凯称帝的护国战争,终于以历史事实证明了自己。同时,历史事实也证明了梁在《开明专制论》中关于民主专制政体的观点是大致不错的。何为民主专制政体呢?乃是民主革命后建立的一种专政体制。“必其始焉有一非常之豪杰,先假军队之力,以揽收一国实权”,“而芸芸亿众,不惜举其所血泪易得之自由,一旦而委诸其手”,此者“无论为大统领、为帝王,而其实必出于专制。”“虽然,所谓责任者,亦宪法上一空文耳。夫既已永续世袭之最高权,委托之于彼,此后而欲纠问其责任,则亦惟视其力所能及,更破坏此宪法,而移置其主权耳。质而言之,则舍再革命,无他途也。”对于造成这样一种连宪法最后也管不住革命领袖,惟有再行革命一途的情况,梁启超说“则与其共和,不如君主立宪;与其君主立宪,又不如开明专制。”后来许多批评梁启超者把这段话掐头去尾、断章取义,反复引用,说梁一味鼓吹开明专制,这有昧良心。

今年是辛亥革命一百周年。这场革命爆发的原因有多方面。清政府的改革停滞不前乃至倒退,光绪、慈禧亡故后,缺乏历练的摄政王载沣及其皇族内阁在政治问题处理上僵化、愚拙,往改革的相反方向使劲,一次次地让民众的期望落空,最后连体制内的立宪派也绝望地参加了革命,是其一;革命派打“反满”的民族牌,宣传清统治者“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以发动民众,是其二。辛亥革命的纲领无疑具有民主主义性质,但在中国百姓那里,“驱除鞑虏”比“建立民国”更容易让人明白是怎么回事,也更能使人热血沸腾,即如元末农民起义的成功。西方的民族主义与民主主义是孪生兄弟,但在东方,这种联系可以不那么紧密。梁启超一再提及中国历史造就了刘邦、朱元璋式的人物,也造就了曹操、刘裕式的人物,但走马灯般的改朝换代,并没有使大众逐步养成共和国民的资格,到头来“以若是之民,得若是之官吏,正所谓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当然,辛亥革命不同于以往的那种革命,其推翻君主专制,建立民主共和的进步业绩彪炳千秋,然而梁启超在《开明专制论》中所作的不少预言,毕竟也一一兑现,作为一份沉甸甸的代价,其丰富的历史经验教训值得我们深深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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