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平:哲学史研究是本真的哲学研究吗?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826 次 更新时间:2011-04-24 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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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平  

混同学习性的哲学史研究与原创性的哲学研究,甚至用前者取代后者,这在中国已经积习而为传统,并被强化为学统。历史空间的封闭性与认识活动的开放性之间的反差,注定了在这一背景下不可选择的学术运思,哲学走上了穿凿章句的象牙塔道路。与此同时,问题意识和原创冲动渐次退隐。于是,哲学不再对世界怀有激情,也不再能够牵动人心。这样的哲学除了在历史中偶尔被政治御用之外,已经无法通过人们的自由信仰来显示自己的社会价值。本来,哲学作为彻底反思的精神,具有无限的理念生产力量,应该去做社会历史的先知,可是现在却蜕变为一味怀旧的习古斋院。哲学曾经承诺带给人们理想和希望,哲学一直自信具有巨大的价值和崇高的地位,但这一切都由于它在现实中的不良兑现记录而触发哲学的信用危机和意义危机。哲学要找回自己失落的地位,就必须彻底反思自己的本质和存在形态,树立清晰的自我意识,端正学术理念和行动方式。

“哲学”的三重身份:模型、生产、历史

对哲学自明本性的社会性遗忘,是中国哲学的不幸事件,也是引发混同哲学史研究与哲学研究现象的直接原因。这种社会性遗忘是对“哲学”概念不加辨析而模糊、宽泛地使用这一不良思维的后果。因此,必须从常识性的概念源头入手,解决哲学史研究与哲学研究的定性和定位问题。

尽管人们的哲学概念还相当混乱,但首先必须承认也必然普遍认同的是,哲学一般地指称一种认识活动,而一切认识在逻辑上必然牵连着存在。没有存在关联项的认识是不可设想的。认识活动作为人的自觉的和意志性的行为,必然有其目的。这种目的对于思想来说,就是特定的对象以及相应知识的特定形态、性质和形式,如个别对象或普遍对象、抽象知识或具体知识、普遍原理或具体判断、理论知识或实用知识等。在逻辑上,认识的特定目的必然要求与其具有逻辑匹配关系的特定方法,即保证达到目的的有效认识结构,比如归纳—演绎、分析—综合等。由此产生认识的类型分化,一种认识区别于另一种认识,形成特定的认识世界的普遍形式。特定的研究必然产生特定知识。随着研究成果的积累,从事这种认识活动的人需要学习和了解它们以增强对认识对象的认识能力。因此,认识的历史也就一同并入认识者的视野内,构成关于某种认识活动的教育内容。由此,某种认识活动的历史和继续的认识拓展活动,共同形成某种认识活动的完整内容,此即学科。质言之,学科是包含了某种普遍认识形式、研究活动和诸多历史成果的一个概念,是认识活动的最高类型范畴。

学科化是与某种认识活动的历史积累有关的历史现象。但是,自发的某种认识活动与相应的认识历史的自然延伸,绝不会是某种认识学科化这一社会现象的充分条件。以对某种认识活动本质的感悟为线索而切入这种认识活动的专题性反思,才最终形成这种认识活动的学科化。在这种反思中,确认某种认识活动的普遍形式,并以此为基础划定认识界域,规定认识任务和规则。认识的历史对于这种反思过程的作用仅仅是以个例地位辅助性地刺激对原初认识形式的“回忆”并提供反思材料。自身反思所最后完成的某种认识活动的学科化,是人类认识活动的重大转折事件,它标志某种认识活动已经摆脱自发状态而转入自觉轨道,成为有意识、有目的的特定知识追求活动,其效应为认识活动的分化和专业化,问题类型和认识规范从中得到限定。前学科性的认识必然显现出认识对象宽泛混杂、认识规范缺失的混沌原生状态。中国学术传统正是由于缺乏认识的自身反思精神而没有及时完成本该完成的学科分化,因此表现出认识的原始混沌特性,以致无法撰写具有独立材料的真正的哲学史、政治学史等,只能在唯一可名为“中国思想史”的材料库中各自交叉割取材料。无疑,这严重妨碍了中国学术的发展。

对于任何人类的认识来说,具体的认识活动现象都先于它们的学科化。按照这个规律,“哲学”不论在逻辑上还是在历史上都必然首先是一种特定的认识活动,作为自发的学问而存在,然后才历史地完成自己的学科化。哲学作为原初状态下具体的认识活动,必然包含成就哲学自身即哲学之为哲学的本质和这种认识活动的过程及结果,前者就渗透和体现在后者之中。关于哲学的本质,一直是一个困扰哲学的问题,尚无普遍接受的答案。究其原因,在于解答路径的逻辑缺陷。人们一直试图从特殊哲学认识形态中溯求哲学的普遍定义,但在逻辑上,从特殊不能推出普遍,历史个例充其量只能从中发挥暗示性的启迪作用。寻求哲学本质的合理方法是从某种能够切入哲学本质的绝对普遍出发点来推导哲学本质,但这不是一条容易发现和方便操作的道路,至今没人成功实践过。①具体确定哲学的本质不是本文所要承担的任务,但可以初步厘定哲学定义的方向。认识活动的构成要素为对象、方法或形式、结论,其中,方法与形式相通,表征一种认识活动所操作内容的逻辑性质(如抽象概念或经验内容)和展开结构(如归纳或演绎),而结论的逻辑形态不可避免地要受制于认识形式。哲学所表征的是某种认识活动的性质。而认识对象的存在性质虽然影响采取特定认识形式的可能性,但这种内容的特殊性并不直接参与确定作为认识形式的哲学。从哲学史上看,哲学有关于不同对象,因而在逻辑上对于求取普遍认识形式的哲学来说,对象的特殊性必然被抽象掉。同时,科学从哲学母体中的不断分化和独立表明,同一对象在不同认识水平上也会有可否实施哲学认识的变化。另外,认识结论作为特定判断内容不能影响一种认识活动的性质,而其逻辑性质即有效性形态并不独立地由其内容所规定,而是被认识形式所赋予。因此,认识形式独立承担对“哲学”的规定职能,所谓“哲学本身”也就是某种认识活动的这种普遍形式。鉴于对其暂时还不能加以具体论断和描述,可以称其为“哲学本身X”。由于本文的宗旨在于区别不同哲学思维之间的功能,而不在于具体确定哲学活动的内在规律,所以这样的规定已经可以满足本文讨论问题的需要,并具有避免陷入不可裁定的争论而冲淡本可取得共识的论题这个优点。总之,作为原初现实认识活动的哲学,包括哲学本身X和哲学研究两部分,其中的哲学研究即为采取哲学形式处理特定对象内容而展开的判断活动。

根据对某种认识活动学科化的讨论结果,作为学科的哲学除了包含作为认识活动的哲学外,还扩展到哲学史。具体地说,就是包括哲学本身X、哲学研究和哲学史研究。其中,哲学史研究作为反思契机而发挥哲学教育功能:一方面,在实质认识上为个体做哲学知识积累,给进一步的哲学认识活动奠定基础。但这一功能受哲学认识的非线性累加影响,并不一定就必然是普遍有效和不可或缺的。哲学史上曾经涌现了许多并不具有渊博哲学史知识而一举成名的伟大哲学家。另一方面,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哲学史,可以在众多特殊哲学理论中领悟到那个“哲学本身X”,不但不同哲学理论的“哲学”同一性诱导人们反思“哲学本身X”,而且各个哲学理论的内在思维过程使抽象的“哲学本身X”被现实显现和示范。可以说,虽然哲学学科有三个逻辑构成成分,但现实的研究活动只有两类,即哲学史研究和哲学研究。因为即使把“哲学本身”作为一个专题加以独立研究,那也由于“哲学本身”是一种精神事物而被归属于哲学研究——暂且假定这种研究也必须采取哲学形式。在哲学学科内,“哲学本身”不确立和占有独立的研究类型。显然,哲学史研究与哲学研究是两种根本不同性质的研究。哲学史研究是在研究哲学,也就是以“哲学”,这种特殊精神存在为对象的一种研究。这不论对于“哲学本身X”,还是对于历史的哲学理论都是适用的,因为即使是哲学史也已经作为哲学智力成果而纯粹是一种哲学存在物了。相反,哲学研究是在研究世界。

虽然从称谓上可以在学科层面上把一切属于哲学学科的研究都归在“哲学研究”的名下,从而哲学史研究也在一般学科意义上被叫做哲学研究,但这已经略去各种研究的内在性质差异。其实,在社会认识的严格意义上,只有以当下世界为对象的崭新的哲学认识活动才是实在的“哲学研究”,即以哲学方式对存在进行本质揭示。相对于哲学史研究,“研究”在此才真正地保持着它必然与之相关的“认识”所具有的原初的本质结构和本真意义。

由于各种原因,我们对哲学学科的内在构成和任务的理解一直是不对称的,即片面强调哲学史研究,甚至把它作为哲学的唯一任务,以至用哲学史研究掩盖哲学研究。当人们以哲学史就是哲学这一说法来抵制中国哲学缺乏哲学研究精神这种批评时,正是在哲学学科内混淆哲学史研究与哲学研究,并正在取消哲学研究的不可或缺的独立学术地位。与此相联系,在哲学史研究中也一直存在巨大偏差,即在哲学教育中,把哲学当作永恒知识,只注重哲学理论的结论而忽视其中所体现的哲学方法或者说“哲学本身X”。这直接造成哲学教育的失败,即没有培养起独立的哲学思维能力。这种重“史”轻“学”的做法已经被社会化,凝固为以“史”为准绳的二级学科划分体制,在其中,只有哲学史研究话语才有社会承认空间,而真正可贵的哲学研究话语却惨遭放逐。

哲学史研究与哲学研究的本体差异

夸大哲学史研究地位的观点喜欢向黑格尔寻找权威支持,他有关哲学史研究作用的言论被似是而非地借来作为论证哲学史研究与哲学研究相同一的学理依据。黑格尔在《哲学史讲演录》“导言”中有多处在哲学概念、哲学学科、哲学研究、哲学史这几个范畴框架内比较直接地谈论哲学与哲学史的论述。这些论述分两种情况:一般地谈论哲学与哲学史,以及在黑格尔个人哲学观点背景下特殊地谈论哲学与哲学史。关于前者,在谈到确定哲学史对象需要哲学概念前提时,黑格尔说:“如果我们不采取武断的方式,而采取科学的方式去规定哲学的概念,那么这样一种研究也就是哲学这门科学本身了。因为哲学有这样一种特性,即它的概念只在表面上形成它的开端,只有对于这门科学的整个研究才是它的概念的证明,我们甚至可以说,才是它的概念的发现,而这概念本质上乃是哲学研究的整个过程的结果。”②在黑格尔看来,哲学概念是确定哲学史对象的根据,也是定义哲学学科的根据,而哲学概念要通过哲学研究的历史来发现,在具体的哲学研究中包含哲学的普遍形式。在此,哲学史研究仅仅是哲学的自身反思和自我规定,而不是那种指向事物的哲学研究。黑格尔认为,这是哲学自我发现的唯一道路,因为思想“只能于产生自己的过程中发现自己”③。黑格尔把研究哲学史的主观目的规定为“通过哲学史的研究以便引导我们了解哲学的本身”④。显然,这个所谓“哲学的本身”不是指哲学研究,而是指哲学之为哲学的概念或哲学的普遍形式。黑格尔为引导人们通过整体达到对哲学的把握,强调防止“只见许多个别的哲学系统,而不见哲学本身”⑤,认为“历史里面有意义的成分,就是对‘普遍’的关系和联系。看见这个‘普遍’,也就是认识了它的意义”⑥。哲学史研究的宗旨在此被明确规定为与具体哲学研究迥异的对哲学普遍形式的发现。关于“哲学史同哲学这门科学本身的关系”,黑格尔说,“哲学史将不只是表示它内容的外在的偶然的事实,而乃是昭示这内容—那看来好像只属于历史的内容—本身就属于哲学这门科学”⑦。不难看出,哲学史是因其具有发现哲学概念的功能而属于“哲学这门科学”,而哲学这门科学并不单纯是指具体的哲学研究,还包括规定自身普遍形式这一任务。当论及哲学史本身的性质时,黑格尔说,“哲学史本身就应该是哲学的”⑧。如果在上下文中解读这个论断,它意在指出哲学史的内在理性品格,其中“哲学的”仅仅是“理性”的代名词,而不是指指向事物的哲学研究。黑格尔积极面对哲学的纷歧和多样性,认为这“可以帮助我们认识,在哲学史里我们所研究的就是哲学本身”⑨。只要认真区分了“哲学本身”和作为具体认识活动的哲学研究,就绝不会由此把哲学史研究混同于哲学研究。这一点通过下面引文就表达得更加明显了:“哲学史的研究就是哲学本身的研究,不会是别的。一个人研究物理学、数学的历史,当然也就熟悉了物理学、数学本身。”⑩通过以上分析可知,没有区分普遍形式性的“哲学本身”和特殊内容性的“哲学研究”,导致了长时间的社会性的哲学理念的扭曲。

当然,黑格尔在其唯心主义理念哲学立场上,有时赋予哲学史研究以很高的哲学研究价值,把哲学史看作理念发展的经验显现,作为他哲学研究的材料或对象。(11)但即使如此,黑格尔也没有把简单的对哲学史的事实性理解和把握当作是哲学研究本身,而是采取特别的哲学研究观点,从中去发现理性的存在和发展规律。他说:“但是为了从哲学出现在历史上时所取的经验的形态和外在形式里,去认识哲学的发展乃是理念的发展,我们必须具有理念的知识,……不然,就像我们所看见的许多哲学史一样,只是把一堆毫无秩序的意见罗列在不知理念的人的眼前。”(12)

在破除了由误解所造成的关于哲学史研究与哲学研究之间关系问题的黑格尔迷雾之后,两者作为思想事件的存在差异问题就要求予以解决。以一般存在论的眼光看,这个问题要求从事件发生、存在内容、存在性质、存在结构、存在意义五个维度加以考察。

对于一个认识事件来说,所谓事件发生,也就是设立认识活动对象,确定认识问题。如前所述,哲学史研究的对象是哲学文本,而哲学研究的对象是现实世界。前者的任务是克服精神之间的疏异,完成精神成就在不同认识主体之间的跨时空转换和传导,即理解哲学文本;后者的任务是精神征服异己的存在,赋予缺少联系的直观世界以综合的概念和规律,即构造哲学文本。两者具有完全不同的问题质性:理解是重新进入一个设置起来的意义路径,而构造则是独立开创一种意义境域。哲学史研究有待把握的东西是给定的,而哲学研究有待把握的东西是悬欠的。两者具有不同的问题域,不能互相重叠或覆盖。

对于一个认识事件来说,所谓存在内容,也就是认识活动所完成的思维操作的目标或结果,即这种认识活动向给定认识对象添加了什么,换言之,认识主体从中获得了哪类东西。哲学史研究的存在内容是文本内部观念间的逻辑关系和文本与外部观念间的逻辑关系,因为根据文德尔班对哲学史研究任务的阐述,恢复这些逻辑关系也就在个体心智中重构了文本所设置的精神生活。(13)而哲学研究的存在内容是存在物诸存在现象间的存在关系,这种存在关系显示存在现象间的共存和过渡方式,是不能像观念间的逻辑关系那样由推导而必然获得的,即逻辑关系是先天分析的,但存在关系却是后天综合的。逻辑关系是一种诸独立观念间的蕴涵推演关系,而存在关系是一种相对单一性的存在单元内的非蕴涵性并列综合关系。虽然哲学研究中也会有推理的链条,但这必须是在完成存在关系创设的前提下,把诸多个别存在关系单元观念化后,才能按照存在的逻辑规范展开的一种理论构建活动。

对于一个认识事件来说,所谓存在性质,也就是实现认识目的的现实认识活动所表现出来的心智特征,它与认识事件的产生和存在内容紧密相关,在逻辑上必须根据两者的内在要求设定。哲学史研究的给定情境和任务,决定其存在性质必然是解释学活动,即文本意义在理解中的生成是一个解释过程。因为,文本的意义存在于语言所蕴涵的观念内容之中,文本的背景与文本也是一个文本的历史环境的观念作用关系,哲学史研究就是要通过语文的和历史的线索来显现和描述文本的意义系统,诱导语言和历史向观念世界的转换,以重建文本的精神现实。由于历史亦蕴藏在语言之中,所以归根到底,哲学史研究始终受到语言引导,其本质为补足文本语言的粗疏而把语文激活为真正的语言,使其具有对话和深入人心即重构思想的力量。可以说,在观念界内进行补充、分析和比较是哲学史研究用以发现文本逻辑关系的主要手段。尽管恩斯特·卡西尔坚定地声称,希望语言成为不同主体的内心世界之间桥梁的想法委实太过乌托邦气息(14),但人类的理解活动也只能选择这条道路。可以断言,解释虽然不能必然造就对哲学文本的理解(15),但它却无疑增强了理解的可能性。与哲学史研究的解释疏义特性相反,哲学研究具有鲜明的科学创造特性。面对零散的现象,其统一原理或概念相对个体认识来说是欠缺的,而且不能由现象逻辑地必然引申出来,所以哲学研究必须发挥人的综合想象能力,超越性地加以创设。如果说哲学史研究是面对具有精神同一性的文本去接受,那么哲学研究则是精神面对异己的存在进行精神提升,给予存在以精神可接受的概念和原理。在哲学研究中,认识站在了语言与存在的临界线上,失去了语言框架的指引,其使命正在于创造语言,拓展世界的可言说领域。解释有必然规则,创造则除了抽象的认识论的和逻辑的规范来做概然性的引导外,没有必然规则。所以,做哲学史家易,做哲学家难。

对于一个认识事件来说,所谓存在结构,也就是这种认识形成的形式,表现为特定的认识方法。由于哲学史研究被限定在哲学文本所设定的语文—历史框架内,其兴趣在于给定的普遍观念联系在不同个体心智间的转换生成,澄清和显现观念的内涵和互相联系是其基础工作,所以分析—比较是其首要方法。而这种分析所经历的具体逻辑道路则决定于文本所固有的叙事结构(归纳—演绎等),哲学史研究只能被动地接受文本的方法。相反,由于哲学研究被赋予为事物立法的权利,所以它除了受到有关事物经验的限制外,享有充分的想象自由和思想的内在逻辑构造自由。为现象建立联系也就是把认识向普遍性提升,通过普遍概念或原理构造关于诸现象的关联判断,达到对分离现象的统一。因此,哲学研究的最基本方法是综合。但如何达到种综合即通过什么方法轨迹寻找这种综合关系却是不确定的,随一种哲学研究内在的“哲学本身X”的样式而不同。因为具体的认识方法取决于所要达到的认识目的在知识论上的逻辑要求,所以认识方法所具有的逻辑特性(普遍有效或偶然有效等)必须与一种哲学研究所设定的“哲学本身X”相匹配,保证为后者提供所要求的认识品质。而一种“哲学本身X”的展露和实现可能性,又取决于关于认识对象所达到的一般性认识,正是它的逻辑特性展露某种方法的可能性。所以,在哲学研究中要积极地创设实现综合的具体方法。

对于一个认识事件来说,所谓存在意义,也就是这种认识的作用和影响。哲学史研究是在研究过去的哲学和哲学本身,它不但使人们了解过去哲学家的活动,并练习哲学思维,而且更重要的是,体悟到哲学本身和哲学思维方法、规范,从而在学术修养的培育中为展开哲学研究打下基础。而哲学研究是运用哲学思维方式去把握世界事物,创造事物的存在原理,让与思维对立而对思维封闭的存在向哲学精神开放。质言之,哲学史研究在于反思思想本身,而哲学研究在于用思想观照有待哲学把握的客观存在,创造新的思想。

上述这些哲学史研究与哲学研究之间的本体差异,决定两者界域分明,绝不是相通而可以同一看待的。用哲学史研究冲淡或取代哲学研究,势必造成哲学精神的平庸或退隐。

哲学史研究与哲学研究的逻辑断裂

诸多本体差异必然使哲学史研究活动不能直接延伸或转变为哲学研究。但是,不可否认,它能够有益于哲学研究。然而,不同认识之间在逻辑上有多种可能关系,关系范畴下的诸多关系种类都可能适合两者,比如因果关系、基础—累加关系、必然关系、偶然关系、连续关系、对立关系,等等。因此,必须具体分析回顾式的哲学史研究与开创性的哲学研究之间的时序性的内容联系方式即哲学发展关系。

在哲学史研究中,可以收获哲学知识和哲学本身即哲学概念。哲学史研究能够与哲学研究发生什么关系,完全取决于两者对哲学研究具有何种贡献。

哲学知识包括哲学史中提出的普遍性哲学范畴和具体哲学判断。在逻辑上,其中的哲学判断并不必然成为哲学研究的当然基础,因为一般地看,知识的增长不具有逻辑上的线性累加关系。从知识的构成看,特殊内容之间的关联是知识构建的本质形态。认识起于经验,经验给予我们以有限的对象——包括作为实体的对象和它在特定条件下显现的现象。认识的任务正在于针对这给定的对象域构造关于它的理性解释或曰本质原理,其形式为以普遍判断连接诸多特殊存在内容,努力形成给定对象域内的综合统一。而作为要求实现判断关联的一个特殊存在内容,逻辑上有多种向其他特殊内容发展关联关系的可能,因为作为特殊内容间的关联,没有哪种特定关联可以证明自己具有相对的优越性和排他性。诸特殊性在形成关联关系的逻辑可能性上具有平等地位。因此,以严格的逻辑眼光看,一个特殊内容的判断走向是多维的,进而知识的构造方案是多元的。一定历史阶段上的现实知识形态具有偶然选择性,而非唯一必然的理论构建道路。可以说,在理论世界中,现实的必然是合理的,但合理的不一定是现实的。

然而,同是偶然选择的不同知识道路,其在理论发展能力上并不是平等的。因为,特殊内容间的关联有其相互间的特定要求,从而特殊内容关联方向具有自己潜在的可发展内容范围,不同关联方向间自然具有关联延展能力的差别。质言之,特殊内容间的不同关联方向所能形成的知识链长短有别。相对于一个给定的对象域,不同关联延展方向具有不同的解释力,其中,有的关联方向可能无法达到对对象域的完全把握。所以,在认识活动中,必须在逻辑上为全新的知识重构留下空间。

另外,以上述原理为基础,如果对象域扩大,则认识面临更大的危机可能。既有知识链条可能无法延及新增存在内容,从而要求创造新的可能的知识道路,其中包括创造全新的关联系统这种可能情况。

在哲学和其他学术史上,曾经发生过很多思想革命。根据黑格尔对哲学史的感觉,可以推论说,真正创造着自己哲学史的民族必然是不断踢倒前人墓碑而“忘恩负义”的民族。哲学史具有更加强烈的历史性。而哲学研究的本质恰在于面对新现象,解决新问题,所以更缺乏哲学判断的继承性。

也许人们为哲学史研究辩护说,作为哲学知识的哲学范畴具有更强的普遍性和生命力,构成对哲学研究的持久约束,历史给定的哲学范畴限定和引导着哲学思维方向。但是,姑且不说哲学范畴本身的创生、死亡和更替,比如康德的哥白尼式革命建立起崭新的哲学范畴体系和后现代哲学对现代哲学范畴的否定,就算这些哲学范畴在哲学研究中继续发挥作用,其方式也不能使它们直接成为哲学研究的现成理论成分。事实上,哲学范畴的意义只有在具体的语境中才能生成、确定和显现,亦即在其应用于特定思想材料或对象时才有意义。哲学研究的创造性决定真正的哲学思考要面对新的存庄内容,寻找它们之间的综合关系,而这种综合关系无规律,必须创造性地加以设置。所以,作为哲学研究工具的哲学范畴向特定存在内容的运用,并不是一种简单机械的旧意义的照搬,而是一个与适用对象的内容相联系的意义创生过程,其中必须有智慧性的理智升华和跳跃。

因此,整个哲学知识与哲学研究在认识上的积极相关不是必然的,而是偶然的。其间关联的实现受到内容特殊性间的逻辑关系的限制,也受到不可把握的智慧的主观性限制,在逻辑上没有必然过渡和致成关系,在极端情况下甚至也不是不可或缺的。

同哲学范畴一样,哲学本身即哲学概念作为纯粹抽象的形式,其作用也必须通过具体的存在内容来实现,因而面临同样的创造偶然性问题。这就是说,即使体悟到或把握到了哲学本身,也不一定能够现实地展开一种哲学研究。

整个哲学史研究与哲学研究的认识连续性并不是可以逻辑确定的,两者之间仅仅具有理论建构上的偶然相关性。尽管哲学史研究可以影响哲学研究的问题类型和解决方式,但不能断言哲学史研究就是哲学研究的必要条件或充分条件。有了充分的哲学史研究,也不一定就能进行成功的哲学研究;相反,没有充分的哲学史研究,也不一定就不能驰骋哲思于哲学研究领域。哲学史研究确实有教育之功能,但教育不是铸造天才的机器。从哲学史研究土壤中不能自然地生长出哲学研究之果。黑格尔曾经轻言哲学史研究与哲学研究的连续性:“我们的哲学,只有在本质上与前此的哲学有了联系,才能够有其存在,而且必然地从前此的哲学产生出来。”(16)现在看来,这样的论断是把一般的联系经验过度地提升为必然联系和自然致成关系,既没有考虑哲学史研究与哲学研究之间的本体差异,也低估了前进环节即哲学研究环节的创造偶然性。即使接受黑格尔哲学的理念发展逻辑,我们也不能预设哲学研究的必然成功而信仰哲学史研究与哲学研究之间的决定论。一个有趣的现象是,回头望,哲学史中充满了逻辑,然而,向前看,却没有一种哲学逻辑地摆放在那里等待我们去拾取。哲学研究的叙事要等待能够进行整体综合的最高概念或原理出现才能开始。在此,应区分文本的叙事结构与认识的探索历程,两者并不一致。因而,哲学研究文本的逻辑起点是普遍概念,而这概念作为面对新现象的综合创生概念,不可能在历史中捡到。所以,哲学研究成果的起点(而非哲学研究的认识起点)不是历史的终点,而是普遍概念的创生。

哲学史研究与哲学研究之间这种认识上的偶然关联关系形成逻辑上的认识非连续性,可以称之为逻辑断裂。它大大限制了哲学史研究的哲学研究意义,并由此产生两种不同的哲学史研究规范。相对于哲学研究,哲学史研究仅具有一般哲学教育意义,其目的在于感受哲学,即通过接触有限的哲学史著作来把握哲学本身,建立独立的哲学思维能力,以备提出和解决现实存在中的哲学问题。在此,哲学史研究的深度是因人而异的,以达到对哲学本身的体悟为基本限度,不必皓首穷经。而且,其阅读方式可以是超越枝叶而领略精蕴式的“粗读”,此即哲学家式阅读。从哲学研究的意义上看,对哲学文本富有才性的体悟远胜过文字功夫的机械堆砌。克劳斯·黑尔德这样描述胡塞尔:“了解胡塞尔的人通常都认为,胡塞尔想要成为一个彻底的开启者,因此他对哲学史并不很感兴趣,对之也鲜有涉猎。然而,我们在这里还应当有所区分:胡塞尔对传统的经典哲学家文字的认识可能的确比较单薄,尽管如此,对于思想史上那些至关重要的决定,他的感受力要比一般所以为的更强烈。”(17)相反,与胡塞尔这类具有纯粹哲学研究兴趣的哲学家不同而抱有纯粹哲学史目标的哲学史家,则必须尽可能复原文本的细密意义网络,以透视文本这一思想存在为要务,而且由于历史意义的整体联系性,必须尽可能开放自己的哲学史眼界,追逐无穷的历史,触摸浩瀚的思想史材料和一般历史材料,此即哲学史家式阅读。由于我们过去不注意区分这两种阅读,也不注意区分哲学史家与哲学家这两种不同培养目标的内在要求,所以一直在所谓学养评价中同时混用两个标准,用哲学史家式阅读剥夺哲学天才的哲学研究权利,从而埋没了仅具有有限自然生命的哲学天才;同时,用哲学家式阅读为难有志于纯粹哲学史研究的学者,贬低他们的工作意义,责备他们不能创新哲学,也干扰了纯粹的哲学史研究,以致在一个重史传统的国度却很难出现优秀的哲学史家。混淆不清和分工不明的结果是,哲学史研究由于夹带哲学研究做派而失去自己的翔实练达;同时,哲学研究由于被哲学史所迷惑而无心进取,到头来没有人尊重哲学。

谁主沉浮:问题还是历史?

上述讨论的自然结果是“史”、“学”两分,即哲学史研究与哲学研究被划界为不同种类的认识活动,应该在明确的认识分工下来完成。这与中国传统的史论结合治学模式形成直接对立。在史论结合的做法中,“史”成为思想的主线,传统思想成为铺叙的主体和议论的基础,而“论”只不过是串缀其中,或为论史即议论历史思想的得失,或为以史论今即以既有思想论衡现今存在。这样的“论”绝非真正的哲学研究,说到底还是一个“史”字主宰着思想的色调。不论是“论史”还是“以史论今”,都不可能超越历史思想:“论史”即便超出简单的对错判别而于古有所修补,那也只能在历史思想基础所蕴涵的可能性的范围内进行,具有既有思想体系的内在运思性质;而“以史论今”只不过是对既有思想的一种特殊运用,并不涉及理论原理本身的丰富和发展。推崇史论结合为哲学研究模式是一系列幻觉的结果。首先是哲学幻觉,即没有针对哲学认识进行认真反思,混淆哲学学科内的不同认识活动,模糊哲学的认识进取本质和形式,错误地把学科的构成部分同构地投射为哲学研究文本的叙事结构,认为可以捏合不同的研究于一体,并由此即可构造哲学。其实,哲学史研究与哲学研究之间的本体差异和逻辑断裂已经证明两者之间是不能做简单的知识对接或嫁接的。与哲学这个统一名称相反,其各个认识构成部分必须分别进行,哲学的存在正是在这种分工中得以完满实现的。其次是理论形式幻觉,即轻率地以为在否定中或在随机零散的个别论断中就可以建立哲学。其实,理论的本质在于发现事物的统一联系,必须作出肯定断言,单纯的“破”与真正的哲学理论无缘。而史论结合不仅其中的“论”在形式上被“史”离间或割断,而且其内容之间也难给出合理的论证形式。没有被合格论证加以联系的各个断言,不能算是理论理性可以接受的一种理论。这是一个有强制力的理论要求。尽管后现代主义反对“宏大叙事”和“基础主义”,但它也在不停地力图“证明”自己的立场。再次是历史知识有效性幻觉,即认为一切历史上的知识——至少作为整体的历史知识——相对当下的认识活动都是有效的和必须接受的。这只能在得到知识线性累加信念的支持时才能成立,但它已经被关于知识发展的逻辑分析证明为不可接受的。认识上应该恪守的一个原则是,不能把一种不稳定的经验事实提升为普遍必然原理。因此,不能把处于复杂联系中而尚未得到必然作用机制阐明的哲学史研究与哲学研究之间的相关现象,不顾诸多反例的存在,盲目推广为具有强制性的普遍学术规范。虽然诚如黑格尔所说,离开与哲学史的联系我们的哲学理论就不能获得意义,但这仅仅构成一种教育性的话语理解语境,并不是把它带进一种哲学研究文本的理由。相反,在语境具有无限性的意义上,试图携带完整语境只能胀破哲学研究文本。正由于哲学史叙述与哲学研究之间的联系是松散自由的,所以它在作风浮躁、思想贫穷并缺乏诚实的人那里,就会蜕变为视篇幅需要而编凑文本的工具,用来掩盖自己思想的单薄和空洞。

哲学史研究与哲学研究之间的分离,要求在研究活动层面上脱史入论,即采取不同的研究方式,作出异质性的思维努力,驰骋不同的才性。这必然要求进行哲学智力的社会分配。在史论结合的重史偏向条件下,哲学史研究占有了过重的社会智力资源,造成了哲学内部智力分配不对称,使得哲学出现畸形发展现象。因此,必须理性分析哲学内部的合理布局,确定哲学的健康繁荣道路。

哲学学科内部有两种现实的哲学认识形态即哲学史研究和哲学研究,两者相对哲学事业的持存构成一个有机整体。但这种有机关系仅仅是能力培养和能力运用,并不是说两者具有平等的哲学意义,每个人必须完整走过哲学史研究道路,再从事或自然就会步入哲学研究阶段。而从社会角度看,也不意味着两者具有相同的或不可加以理性分析的社会认识地位。哲学作为一个学科的社会发生,其根源在于对世界的哲学化认识,其使命在于以哲学的方式把握世界。哲学一旦停止对世界的研究,也就丧失了自身的真正存在。而世界是变化的,同时世界向人的展现也是历史的。就此而言,哲学史研究虽然也能让人对世界有某种了解,但它却不能保证达到哲学的目的,因为哲学史仅仅是对历史上的存在的一种把握尝试。首先,历史存在有多少还持存至今就是一个必须在现实中反思的问题。而哲学作为一种认识具有绝对的现实性,它不会承认已经消失了的历史存在为哲学把握的对象。那些已经失去其历史存在的哲学史思想必然被撤销了理论有效性。其次,即使是那些依然有其存在对象的哲学史思想,也要面对理论重构的检验和挑选,因为哲学理论建构要求对不同事物作出互相关联的思考,而零散的特定哲学史思想并不一定能够保持与其他存在要求之间的适应性,成功加入到新的哲学理论中。质言之,拼合哲学史思想并不能找到现实向哲学提出的问题的答案。纯粹的哲学史研究在根本上仅仅是与历史思想对话,而不是与存在对话,缺乏承担哲学使命的现实气度。这是哲学史研究相对哲学本质的一个认识结构上的残缺。退一步,即使针对哲学史思想作相对哲学认识本质的最弱否定,即承认其加入到新哲学理论中的资格,保留其在新理论中对原有所指对象的有效性,那么,哲学史研究也还是不能直接达到哲学认识世界的要求。因为新的理论必然要有新的基础,需要通过新的最高原理创造不同的综合关系,异根的哲学史思想只有被创造性地整合到新哲学理论中,才能取得自己的意义和有效条件。不论掌握了多少至今有效的个别哲学史思想,一次异质的哲学理论创造思维都是不可取代的。在此,要对两种情况作出严格区分,即针对个别存在情境而对个别哲学史思想所做的散章摘句式的“生活零用”和对世界的理论把握。显然,后者向认识提出更高的普遍性和逻辑性要求。可以说,哲学研究开创了哲学史,但在哲学史研究中已经难觅哲学研究本身——不是“哲学本身”——的踪影。

哲学研究以其内在的现实指向性而显现无限的认识开放性和前进性,具有包容历史和未来的浑厚气度,承担着哲学认识的全部使命。正是哲学研究不断向人们供给对现实世界的有效解释和把握;也正是在哲学研究中,时代的哲学思维水平得以显现,从而检验哲学史的研究成效——哲学史研究在根本上是为哲学研究服务的。因此,哲学研究决定哲学的价值实现度,其状态是评价哲学状况的标准。不论有多么发达的哲学史研究,只要哲学研究处于衰退或低迷之中,就可以判定哲学的落后。在此,优越的传统并不能反对和改变对一个民族的哲学现状的判定,因为哲学按其认识本性和使命,时刻受到存在的逼迫而不可以做任何自由的兴趣选择或停留于某一历史阶段,即不是我愿意要一种什么哲学就可以抱定一种历史中的哲学,而是我们必须在理性与存在之间创造一种思想过渡。在这一过程中,存在限制着哲学而使其具有某种客观性。换言之,传统性和民族性不能为哲学的现状作任何辩护,只有现实才有评价哲学的权利。有特色的哲学并不一定是好的哲学,有用的哲学才是伟大的哲学。哲学研究是哲学的灵魂,无论如何都不容放弃,只有它才能支撑哲学的圣殿。所以,必须使哲学研究成为哲学的重心,统帅哲学的发展。但这不是在哲学史研究与哲学研究之间鼓动“你死我活”的社会取舍,而仅仅是要求指定它们在哲学中的地位,以便树立一尊在我们心中释放滚滚激情和降临无限智慧的“神”。而哲学研究不论其对象为何,问题都是它的逻辑起点。在存在中看出问题和解答问题,是一切哲学研究的普遍轨迹。所以,哲学只能追随问题,必须让问题主宰哲学。

【注释】

①笔者在《有限意识批判》的“哲学意识”一章初步尝试了这种追求哲学本质的道路,长春,吉林教育出版社,2002。

②③④⑤⑥⑦⑧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6、10、9、11、11、12、13页,贺麟、王太庆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

⑨⑩(11)(12)(15)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24、34、34、35、5页。

(13)参见文德尔班:《哲学史教程》,第25-30页,罗达仁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

(14)恩斯特.卡西尔:《人文科学的逻辑》,第86页,关之尹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4。

(16)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9页。

(17)克劳斯·黑尔德:《世界现象学》,第3页,倪梁康等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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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学术月刊》2008年4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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