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绍光:超越“选主”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368 次 更新时间:2011-02-21 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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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绍光 (进入专栏)  

民主就是人民当家作主

当然,现在大多数人,包括我都认为民主是个好东西。但不同的人对民主的理解十分不同。我认为,真正的民主是个好东西,人民当家作主是真正的民主,因此人民当家作主是个好东西。因此,如果让我来定义民主的话,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我们经常说的那句话:人民当家作主,这就是民主。

但是这么定义民主以后,会引来一系列需要讨论的问题,比如说谁是人民?当谁的家?作什么主?怎么来当家作主?这些问题都是需要讨论的。

谁是人民?人民当家作主的话,理论上人民是指所有的人,这是毫无疑问的。所有人应该是平等的,他们在政治、社会、经济生活中应该能平等的参与,得到平等的代表,对决策有同等的影响。这三样东西连在一起,叫平等的参与、平等的代表、平等的影响。这是理想的状况。

但是从历史实践来说,人民从来就不是想象中那种平等的共同体。不管是在西方也罢,还是在中国也罢,都不是如此,比如说在西方,人民这个概念的外延是一步一步拓宽的,经历了几百年的时间。比如说最开始,没有财产不能算一个合格的公民,因为那时假设没有财产就不负责任,如果你是无产者你就是不负责任的,因此不属于人民的范畴。而且财产少了也不行,财产必须超过一定的份额,才能属于人民。另外,在大多数人是文盲的背景下,不识字的人也不算人民;有些人识字多一点,知识多一点,就自以为比其他比好几个人都要强。比如西方很有名学者叫约翰•穆勒曾主张,牛津、剑桥的学生比较聪明,可以赋予他们多一些选票。不是一人一票,而是一人多票;但其他不识字的人一票也没有。在美国,黑人很长时间里都不在人民之列,妇女很长时间不在人民之列。很多国家妇女的选举权是到了战争时期,如一战、二战的时候,才得到的。为什么呢?因为男子要在外打仗,妇女就不得不离开厨房,加入劳动大军。她们参加工作以后,如果继续剥夺她们的政治权利,她们当然就会很不高兴。所以战争有时是个坏东西,但战争却起了促进男女平等的作用。因此,在西方从来就没有天赋人权,公民权都是不同的群体,如无产者、妇女、少数族群经过不懈的斗争,一步步争取来的。人民这个概念的内涵与外延是一步步演化而来的。

在中国,我们的人民概念也有个演化过程。刚解放的时候,反对新生人民政权的敌对势力依然存在,并千方百计要颠覆、推翻人民政权。在激烈的阶级斗争的背景下,强调阶级和阶级斗争是十分自然的。因此,那时阶级敌人不算人民,毛泽东就有非常清楚的表述。但是,当时阶级敌人并不是指特定的个人,而是指特定的阶级、特定的社会群体。如《土改法》讲得很清楚,经过土改、经过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改造以后,过几年地主、富农的帽子就可以逐步摘掉,让这些人成为人民的一份子。57年以前,已经对一些摘了帽。后来没有大规模地为地主、富农摘帽是因为57年反右,当时认为大量攻击新生政权的右派出身是剥削阶层。结果,一直到1979年,新生政权不再感受现实威胁时,才为全体地主、富农摘帽,他们及其子女加入人民的行列。

这就是说,人民在理念上是指所有人;在一个平等、安全的社会里,人民的范围会逐步扩大到所有成年人。但是在历史的具体进程中,无论中外,人民的概念基本上都不是全覆盖的。当然,在今天的中国,人民应该是指全体成年人,他们应该能平等的参与,得到平等的代表,对决策有同等的影响。

接下来,“人民当家作主”,他们要当谁的家?当然是当自己的家,人民要当自己的家,自己的事情要自己来决定。在社会主义的理念里面也罢,在民主的理念里面也罢,自己管理自己或自治都是很重要的。自己管理自己不仅应该体现在政治生活中,也应该体现在经济生活、社会生活中间。在这个意义上面,前南斯拉夫有关工人自治体制的实验与实践,是十分有意义的,虽然南斯拉夫后来解体了,这并不意味着当时的实验是毫无意义的。更广泛地来说,人民应该在一切影响他们切身利益的领域里面当家作主,这些领域包括任何领域。西方的选主体制把决策局限在很小的范围,而与大多数人日常工作、学习、生活相关的领域却不在他们的影响范围内。真正民主应该让人民在一切影响他们切身利益的领域里都要当家,而不是仅仅在选一个什么人某个狭小的领域里当家。

第三个问题是,人民当家作主,作什么主?按照民主的定义,人民当家作主的范围应该是没有太大局限性的,它应该既涉及政治领域,即所谓的政治民主,也涉及经济领域。我们仔细想想,大多数人、大多数时间,都是在某一个经济组织里面工作,工厂也罢,机关也罢,外企也罢,国企也罢,不管什么样的企业,人们大量的时间都是在这里面活动。如果是学生的话,一天大量的时间是在学校里面。那么大多数人所在的工作、学习机构运作方式是否民主,当然也是很重要的,它时时刻刻影响普通人的福祉,比国家领导人是谁更重要。因此,人民当家作主的领域应该既包括政治领域,也包括经济领域,还包括社会领域。

民主的理念告诉我们,民主实际上是一种生活方式,每个人在影响自己福祉的领域里面,都有参与决策的权利,这是民主最重要的理念。当然我们说的“当家作主”与日常管理是两码事。当家作主并不要求每个人每时每刻对每宗日常事务都要参与管理,“当家作主”就是要把握大方向。这方面是有过一些实验的,欧文的那些实验这里就不提了。毛泽东也有这种大胆的尝试,很多人解释文革,解释不清楚,我认为理解毛泽东为什么发动文革最重要的文本是1966年5月7日他的一段指示,也就是著名的“五七指示”。在“五七指示”里,他谈到工人应该怎么样,学生应该怎么样,军人应该怎么样,他的理想是要打破职业的界限,打破等级的界线,让所有人参与所有方面的活动。比如学生除了学书本文化,也要学农、学工、学军。工人除了参加体力劳动以外,也要参加管理,“鞍钢宪法”、工人、干部、技术人员三结合都是基于这个理念。农民、解放军也是如此。毛泽东这套理念有很多闪光的东西,但他这套理念不一定马上就能在现代社会中实现。在很长时间里,人民当家作主与日常管理还是有所分离的,也就是说,日常管理还得依靠专门人员。比如说环保,每个人当然都可以做点环保,比如少用电,少用水,生活方式可以节省一点点,不用过度包装。但除此之外,环保有很多技术层面的东西,那些东西还是需要专门的人员来做。当家作主与日常管理的分离体现在现代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说药品安全,食品安全,医疗保健,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这些事情。在这个情况下,当家作主是在大政方针上把关,在总的方向上把关,日常管理却还是需要专门人员来处理。

刚才讲了谁是人民,当谁的家,作什么主,现在问题是人民如何当家作主?从逻辑上来讲,无非是两大类。一类是直接参与,人民直接参与决策过程中去。现在社会里面经常有人讲,现代社会,国家这么大,直接参与是不可能的,这是选主的一个最重要的理论根据。但是我觉得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人民的直接参与变得更有可能性了。同时,很多我们人民可以直接参与的事情,并不是国家大事,而是你身边的,你所在的学校,你所在的企业,你所在的社区,这些事情人民完全可以直接参与。所以人民当家作主一种重要的方式就是直接参与。在古代希腊的民主里面,经常要开公民大会,大会要求所有的公民,都要去参加,参加公民大会不仅是你的权利,也是你的义务,你不能不参加。你要是不参加,它就派警察去你家里把你弄过来参加会。这就是直接参与。

另外一种是通过代表间接参与。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这么讲,现代社会里不是事事人人都可以参与的。比如说,这次讲座也是一样,这个房间的容量有限,就限制了其他人来参与这个活动。所以有的时候还必须有些间接的东西。

但通过代表间接参与也可以采取不同的形式,不是只有竞争性选举这一种方式。比如可以用抽签的方式选代表,就是随机抽,抽到谁,谁就是代表。也许有人要问,随机抽取比竞争性选举还好吗?的确,就代表性而言,随机抽取比竞争性选举要好。在座的听众中也许有人懂些统计学,统计学里十分强调样本的代表性(representative),如果样本没有代表性,后面的统计方法无论多么精巧都不管用。什么叫有代表性?就是在总体中抽出来的样本,能准确反映总体人群的特征,否则就没有代表性。只有随机抽取的样本才会具有代表性。而现代社会里的所谓议会、国会显然不是用这种方法弄出来的,都是选举出来的,推举出来的。议员们是些什么人?他们的特征能准确反映全体人民的特征吗?显然不是,因为绝大多数议员都是出生精英阶层,与普通民众完全不同,他们决不是统计意义上有代表性的人。所以抽签也是一种解决代表性的方法,与投票选举不同,且具有一定优势。关于投票选举,下面我再具体讲。

与五十年代相比的话,我们的人民代表大会已经发生了很大的演化;同时,有关人民代表大会的理论也潜移默化地发生了重大变化。以前讲人民代表的组成应该反映人民整体的特征。所以,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面,包括在第四届、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里的人民代表,都有大量的普通工人、农民和士兵,比较能够反映当时人民整个群体的特征。现在的情况已经完全不是这样。三月份两会刚刚结束,有人把河北省人大代表的背景弄出来,好像也有人把安徽省的人大代表的背景弄出来,我们看到人大代表的主体现在是干部和知识分子。干部和知识分子在整个人群里是很少一部分,但他们占据了人大的大多数席位,这在代表的真正意义上就不能很好地反映中国人民的整体特征。这种变化,也反映了人大理论的变化,从强调由基层民众组成到强调社会精英的议政能力。

选主不是民主

选主就是以竞争性选举为特征的所谓民主制度。我把它称之为“选主”是因为它的实质不是人民当家作主,而是由人民选出主人来,或者选一个主人(如总统),或者选一群主人,由这些人来进行统治。这与原始的、理想的民主理念有天壤之别。

第一,从历史渊源上讲,选举或者竞争性的选举原本与民主没有任何关系。第二,从目标上讲,民主在时间和空间上不对决策的范围进行限制,而选主在时间和空间上都进行了限制,第三,从过程上讲,选主的过程是非常容易被操控的,必然导致精英统治;精英统治说到底是一种不平等代表,不同的社会群体对决策的影响大不相同,其最终结果是强化精英阶层占主导的统治秩序。下面我分别对这三个方面加以说明。

历史渊源

今天,选主,也就是竞争性的选举,普遍被人接受,好像是天经地义的东西。说到实现民主,大多数人首先想到的就是竞争式的选举。例如,昨天《纽约时报》在一篇报道中就说,民主就是竞争性的选举。但是,实际上在19世纪以前几乎没有几个人把选举和民主联在一起。在19世纪以前,绝大部分人理解的民主,是与抽签联系在一起的,而不是选举。变化发生在19世纪。从19世纪开始,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把民主与选举联系起来。最终把民主与竞争性选举连在一起,是1942年熊彼特出版《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这本书以后。在这本书中他辩称理想的民主是不可能实现的,能够实现的民主就是两个或几个精英集团之间的竞争。他把竞争性选举称之为“民主”,其实与民主的原意相差十万八千里,但他的理论能够被资产阶级接受。此后,经过几代人的包装,熊彼特的概念就变成当代西方社会所谓民主的根基。与此同时,这套东西也被第三世界(包括中国)的很多人不由自主地接受下来,变成了天经地义的东西。

其实,在古希腊民主制下,抽签(Sortition)是挑选决策者的主要方式,它被认为是民主的基石。我在《民主四讲》里放了一个插图,是古希腊的抽签石,上面有很多道道,我也不知道它具体怎么运作,但目的就是用随机的方式把决策者抽取出来。亚里士多德,是最早分析民主政体的人之一,他在《政治学》中就断言,用抽签的方法来产生决策者就是民主,用选举的方法产生决策者就是寡头政治。所以在亚里士多德的分析框架中,选举是寡头政治的特征,与民主毫无关系。

后来在罗马共和时期,官员或者代表大多也是通过抽签而不是选举的方式产生的。在中世纪的欧洲,有些地方的官员也是使用抽签的方法产生的,比如说威尼斯大公。威尼斯当时是独立的共和国。意大利真正统一是很晚的事。从1268年到1797年,威尼斯大公是通过抽签与选举搭配的方式产生的。第一步,首先用抽签的方法产生挑选30名成员;然后再用抽签的方法在30人中挑出9人。第二步,这9个人选出40个人来,再用抽签的方法把这40个压缩为12个人。这12个人再选出25个人来。第三步,用抽签的方法把这25个人压缩为9个人,这9个人再选出45个人来。第四步,用抽签的方法将这45个人压缩11个人,这11个人再选出41个人来。最后,这41个人选出一个人来,他就是大公。你们看看这些程序有多么复杂。他们为什么要把挑选大公的程序搞如此复杂?目的很简单,就是防止有钱有势的人来控制大公的挑选过程。这套程序既有选举的成分,也有抽签的成分。掺入抽签的成分,就使得任何一个有势力的家族都不可能把握最终结果,因为他们也许可以操控选举,但无法操控抽签。中世纪的佛罗伦萨也是如此,那儿也是使用这种很复杂的方法来产生佛罗伦萨的首领。这方面可以看看著名的《佛罗伦萨史》。

反对民主的人对选举独有情衷,如弗朗西斯科•圭恰迪尼(Francesco Guicciardini 1483-1540)。他认为选举比抽签好,因为不管选民是否与精英加以区隔,选举的结果仍会具有贵族制特征。对他来说,贵族统治优于民主,因此他极力的主张选举。他是最早鼓吹选举的一个人。

詹姆士•哈林顿(James Harrington 1611-1677) 也对民主持批判态度。在他看来,古代雅典民主挑选决策者的方式是愚蠢的。一方面是用抽签的方式挑选人,而不是用选举的方式;另一方面,选中的人要经常调换位置,一个人不能某个位置上呆很长时间。他认为,用抽签方法选出的人会比较傻,不会是那么优秀的人。而选举比较好,因为选举会将现有的精英挑选出来,也就是挑选出权贵阶层比较信得过的人。

孟德斯鸠(1689-1755)大家比较熟悉。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孟德斯鸠说了一句话几乎与亚里士多德的讲法一模一样:用抽签的方法来挑选决策者,就是民主;用选举的方法挑选决策者,就是贵族统治。他接着说,抽签这种方式不会冒犯任何人,也不会给任何人特殊的机会;它给每个公民同样的机会被选中,得以服务自己的国家。换句话说,抽签使得每个公民都有平等的被选中机会,而选举至多给人平等的选他人的权利。

当今世界里边抽签制的唯一遗产体现在陪审团制度里。国内现在的情况我不太清楚。我80年初在南京法院实习的时候,那时候审判时还有陪审员参加,这些陪审员是从老百姓里边随机挑选出来的。他们和法官一起对案件进行评审。我在美国工作的时候,有一天曾收到过一个通知,要求我某月某日到某个法庭担任陪审员,因为我被随机选中了。担任陪审员,可以名正言顺地到单位请假;而没有理由便拒绝担任陪审员肯定是要受到处罚的。这就是说,被抽签选中去履行公职不仅是权利,也是义务、责任。不过,我那次没有去担任陪审员,因为我不是美国公民。据我所知,陪审团是古代抽签制唯一的遗产,到今天还存在。有人看过《民主四讲》后,强烈反对抽签。他们认为只有精英份子才够格担任人民的代议士、议员或人民代表;而抽签可能挑选出普通民众。在他们看来,普通民众太普通、太无知,没有“资格”担任人民的代表;其逻辑十分奇怪:人民不能担任人民的代表,只有精英才能代表人民。我反驳的依据是,陪审员要判决一个人有罪无罪,是人命关天的事;这种职责一般老百姓都可以担当,还有什么事他们不能决定、不能担当?

卢梭(1712 -1778)也是大家熟悉的。他在《社会契约论》里说得也明白无误,抽签是民主制的特征,选举是寡头制、贵族制的特征。

我之所以不厌其烦地列举这些古代思想家的论述,是为了证明一直到18世纪末,几乎所有的思想家,无论是支持民主也罢,反对民主也罢,在他们的脑海里面,都从来没有把选举和民主联系到一起。与民主联系在一起的就是抽签,因为抽签给所有人平等当选的机会,选举实际上剥夺了所有人平等当选的机会。

选举在很长的时间里面与民主毫无关系。那么选举与什么有关系呢?选举与教会有关系。选举和代议制的概念最初出现都与教会有关系。因为教会体制的顶尖有罗马教皇,基层有遍布各地的教区。教区不时要派代表到罗马去开会。谁去呢?最开始挑选到罗马开会的代表也是采取抽签的方式,只是后来才慢慢演变为选举,即用投票的方式挑选出某个人到罗马去开会。大概没有人会辩称罗马教会是民主的。由此我们可以得知,选举的概念,代议的概念一开始与民主毫无关系。

直到美国革命时,民主还是个坏字眼。在美国制宪会议上,“民主”这个词基本没有出现过,因为这是一个比较肮脏的词,很多人不愿意把自己的名字与这个词联系在一起。在制宪会议其间,大概只有詹姆斯•威尔逊(James Wilson 1742–1798)一人提出用抽签的方式在国会成员中挑选出总统的选举团。他的依据是威尼斯的经验,希望防范选举过程可能出现的种种花招。但他的提议没有引起多大反响,不了了之。

法国大革命前夜和大革命过程中也曾有个别人提到过抽签加选举的混合方法(即威尼斯、佛罗伦萨的模式),但没有被采纳。1793年,有一位国民议会成员Montgibert建议用抽签取代选举,理由是抽签比选举更公平,但他的提议也如石沉大海。所以资产阶级革命,资本主义民主的实践从一开始就排斥用抽签的方法实现民主目标。

从上面的讨论可以看出,选举与“民主”挂上钩是从18世纪末开始的;19世纪以后,争取民主逐步演化为争取选举。奇怪的是,19世纪以后,再也没有人谈论抽签与民主的关系。到20世纪初,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资本主义议会民主出现严重危机。当时讨论议会民主危机的书籍和文章比比皆是。紧跟着又发生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二战如火如荼时,1942年,熊彼特发表他最负盛名的著作,《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在这本书中,他有一章专门讲,古代的、理想的民主是没有办法实现的,唯一可以实现的民主就只能是精英集团之间的轮替上台,互相竞争,争选票,这就叫民主了。后来有人把这种民主叫做民主的最低定义:只要存在选举,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精英集团之间的自由竞争就叫民主了。从此以后,竞争性选举与民主才真正挂起钩来。这是一段非常非常短的历史。

关于民主与抽签、选举的关系,大家可以参考法国学者伯纳德•曼宁(Bernard Manin)写的《代议制政府的原旨》(The Principles of Representative Government)一书。这本书的前半部分用史料证明选举本来与民主毫无关系,直到19世纪才不知道什么原因与民主挂起钩来。这本书似乎没有说清楚,为什么19世纪会发生这个变化。作者的猜想是,当时的政府要摆出一个正当性的架势,但它又没有太多的正当性,于是就用逐步放开投票权的方式,让争取参与权的社会群体(尤其是劳工阶级)获得参与选举的机会。经过选举,人民莫名其妙地觉得自己好像能够当家作主了,而实际上又没有真正当家作主,最终结果还是精英作主。可惜的是,该书并没有足够的史料来证明这一点。也许证明这一点的确不太可能,因为统治精英有不少想法是只可意会,不能言传的。没有言传,当然就没有史料。

如果伯纳德•曼宁的推测是正确的,选主,或者用竞争式选举来实现民主的方式,真正能解决的问题就是一个正当性的问题,而不能让人民真正当家作主。看西方的民意调查就会发现,大量的人不参加选举,参加选举的人大量不相信他们选出来的人。但如果问他们要不要取消选举,他们又觉得不能取消。那儿的民众似乎有这么一种感觉:政客是我们选出来的,所以在某一个意义上,我们做一点主。这次我们选错了,四年以后我们还有机会。老有这么一种虚幻的东西在引导他们,以至他们往往并不接受这个制度产生的结果,但却倾向接受这个制度本身。这种虚幻的感觉对维护西方政治体制的稳定当然是很有好处的,但它并不意味着这些国家实现了民主。

目标

选主和民主在目标上是不一样的。在议事空间上,选主把与大多数人息息相关的大多数事情排除在了民主决策的范围之外。选主是什么?就是每隔四、五年选一帮主人。选举的间歇期,也就是在大部分时间,把国事托付给那帮主人,大多数人什么也不干,也不知道可以干什么,不知道怎么去影响决策。那些选出来的所谓“主人”可以做哪些方面的决策呢?听起来似乎不少,国防、外交、教育、福利、财政、金融。但与普通民众日常生活相关的大多数事情都不在民主决策的范围内,那时公司老板的禁脔。在公司里,都是老板说了算,谁有钱就能作主;你没有钱,你是打工仔,你就帮人做事去;他不高兴,就可以把你开除。所以在一系列关系到每个人大部分日常生活的事务上,并没有什么民主可言。选主在时间上的局限性也是很明显的,就是每隔四、五年去选一次,这四、五年之间你干什么呢?绝大部分人根本不知道干什么。

过程

选主更大的问题存在于其过程当中。与抽签不同,选主过程有两个最大的特征,一是其内在的不平等性,二是它很容易被操控。抽签的话,在全体人民中间抽签,很简单,把所有身份证号码放进随机抽签的软件,抽出来是谁就是谁。所有人都是参与者,所有人都可能被选上。选举不一样,选举的时候,底层的民众出于各种原因,不太参与。即使他们参与投票,他们对选举结果的影响力远远低于那些大量占有资源的阶层。

先谈选主内在的不平等性。如果投票是选主体制中最重要的参与方式,不参与投票就意味着没有政治参与。有些人参与,有些人不参与,就意味着政治参与的不平等。

下图描绘的是从1824年到2008年美国总统参加投票的选民的比重。

美国总统大选投票率

我们看到有一段时间,参加投票的选民的比重是很高的,将近80%。到了20世纪,投票率就开始下降。罗斯福新政期间出现过一个“小阳春”,一直延续到60年代,投票率还有60%多,其后开始一路下降。2008年的选举是参与率是比较高的,有57%左右的选民参加了美国总统的选举。2008年为什么投票率比较高呢?因为小布什2000年被选上,他的得票本来就比他的对手要低,得票少的人当选,也就是一半以上的人不高兴。9•11事件后,布什又去打阿富汗、打伊拉克,把世界都得罪得光光的。美国国内贫富差距也越来越大,怨声载道。我去年碰到不少美国朋友说,如果还是共和党当选的话,他们就要移民到加拿大去。这不是一个两个人这么说,而是相当多的人这么说,要移民到加拿大去。美国人上次大规模移民到加拿大去,是越战期间。当时是抓兵,把年轻人抓到越南去服兵役,那时就有不少美国年轻人跑到加拿大去了,到现在也不敢回来,因为逃避兵役是犯罪。我有一位美国朋友,是政治学教授。他跟我说,他已经好多年没有参加选举了,他根本不相信选举那一套。但他2008年不仅参加了投票,还积极帮助奥巴马竞选。按他的说法,如果不把共和党和布什那帮人选下去的话,美国就糟透了。这就是2008年总统大选投票率较高的原因。

美国国会选举投票率

美国总统选举叫大选,因为哪怕投票率低于60%,已经算很高了。美国国会选举有时与总统大选同步,有时不同步;不同步时,叫做中期选举。美国国会选举投票率就比较低了,到2006年以前几十年里面,国会选举的参与率基本上是在40%左右波动。

至于美国的地方选举,如州一级,县一级或者镇一级的选举,投票率一般都在25%以下。也就是说,绝大多数人,四分子三左右的人不参与选举。

可以说,美国的总统、国会议员、地方官员都是少数人选出来的。以美国总统为例,这么多年平均投票率大约是55%,当选总统一般得到大约50%多一点的选票,这一次奥巴马说是大胜,他得了多少选票呢?是53%左右的选票。那么小胜呢?就是50%左右。大家算算55%的选民投票,当选者只得到50%的选票,这意味着当选者只获得了23%左右选民的支持。美国总统就是大约23%左右的选民选出来的。国会选举是40%的选民投票。国会议员选举,每个选区只能选一个人,但参选的人可能有三、四个,谁得票比其他人多,就可以当选。比如一个候选人得30%的选票,其他候选人都低于30%;那么得30%选票者当选。这个当选者实际上只有12%(40% X 30%=12%)的选民支持。地方当选官员的选民基础当然更低。

更严重的问题是,在选举的时候,占有不同社会资源的人,参与的可能性非常不一样。还是以美国为例。

年龄对投票率的影响

先看年龄对投票率的影响。上图显示,老年人,尤其是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参加投票的积极性非常高,达到65%左右。40-64岁的人投票率也比较高,大概在62%左右。24-44岁的人投票率就下降到45%左右。年轻人投票率最低,18-24岁这个年龄群的投票率只有25%左右。过去几十年,美国投票率总体上是下滑的,今天的年轻人只有25%左右参加选举,他们是决定美国未来的人,他们老了以后投票率会不会还是25%?如果回答是肯定的,美国未来的投票率会下降到更低的水平。也许现在的年轻人老了以后会改变投票行为,变得更加积极。这个谁也说不清楚。

就族群对投票率的影响而言,下图表明,白人投票最积极,其次是黑人。黑人投票率以前比白人低得多,但近几十年来,两者之间的差距已经逐步缩小。但是亚裔和西语系拉美移民投票率比白人和黑人低很多,都是25%上下。从个族群的投票率看,越是处于社会低层的少数民族,投票率越低,因为种种原因妨碍了他们积极参与投票。

族群对投票率的影响

有人也许会问,上图为什么会出现锯齿形的波动?原因很简单,国会选举只要与总统大选同步,投票率就高;国会选举不与总统大选同步,投票率就低,这已经成为规律。图中波峰就是有总统大选的年份,波谷就是没有总统大选的年份。

再看受教育程度对投票率的影响。我们把受教育程度分为本科以上、大专毕业、高中毕业、高中肄业、初中未毕业五类。从下图可以看出,受教育程度越高的人,参与投票的可能性越高;受教育越低的人,参与投票的可能性就越低。

受教育程度对投票率的影响

就业与否对投票率的影响

上图把选民分为就业还是失业两大类。很明显,就业的人投票率高得多,失业的人投票率很低,两者的差距在15%左右。实际上,失业群体的切身利益更容易受到损害。但是由于他们投票率,政客不必太关心他们。政客关心的是当选和再选,当选与否取决于得到多少选票。为了争取选票,政客必须做一些取悦选民的事。你可能投票给我,我就取悦你;你根本不投票,对不起,你的事对我就不重要。所以失业群体投票率的后果是,他们的利益就很难得到照顾。

职业对投票率的影响

美国的各项统计都害怕触及阶级这个概念。最接近阶级概念的职业差别。

从上图看,投票率最高的是专业工作者,然后是白领、家庭主妇、蓝领、农民,最后是非熟练工人。为什么家庭主妇的投票率都比蓝领和非熟练工人要高呢?因为家庭主妇之所以能够成为家庭主妇,是他们的丈夫们挣的钱足够多,能够养活全职太太。这些家庭主妇一般受了比较好的教育,属于社会中比较富裕的阶层。因此,她们投票率比较高。而蓝领工人和非熟练工人则可能因为种种原因没能参加投票。

另一个与阶级概念比较接近的收入。下图显示,就收入而言,属于最高收入那5%的人,投票率高达90%左右。属于最低收入16%的那些人,投票率只有40%多。两者的差距是50%左右。下图表明,收入越高的人,投票率也越高;收入越低的人,投票率也越低。投票率的阶级差距十分悬殊。

收入水平对投票率的影响

影响欧洲议会选举投票率的因素

以上那些图描述的都是美国的情况。别的国家如何呢?实际上是大同小异。上面这种图描述的是欧洲议会选举的投票率情况。

从这张图可以看到,高中级管理人员、农场主、专业人士、本科以上教育的人,老年人(55-64岁)投票率高于平均数;而体力劳动者、受教育程度低的人、年轻人投票率低于平均数;其中高级管理人员与体力劳动者的投票率差距达42%。

因此可以说,全世界不管什么地方,影响投票率的因素大致相同。除了年龄因素以外,总体而言,占有资源越多,投票率越高;占有资源越少,投票率越低。这是选主体制内在的不平等。西方有一种对投票率的解释是,一些人不投票是因为他们对政治体制很满意,觉得投不投票无所谓。我觉得,这种解释是无稽之谈,毫无说服力。很难想像,欧美国家占有资源越多的人越不满意其体制,而处于社会底层的人最满意现行体制。实际上,欧美国家有大量民意调查数据可以证明,下层民众比上层人士更不满意,只是因为他们占有的资源太少,工作太忙,操心的事太多,才没有去投票。

当然,也有中下阶层的人参与投票。不过,即使选举是一人一票,并不是所有人对选举的结果有同样的影响力。这里资源占有量再次成为影响选举结果的关键变量。仔细分析起来,在选主过程中,几乎每一个环节都很容易被操控。限于时间,我概括地讲三种操控方式。

一是抢票,用暴力或暴力威胁来获取选票。在欧美,二十世纪中叶以前,国家暴力或社会暴力往往迫使底层民众不敢去投票、不能去投票、或将票投给特定的候选人。最直接的方式当然是用法律禁止某些人投票,这在美国是一直持续到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后,欧洲一些国家也持续到二十世纪前半叶和二战结束以前。二十世纪中叶以后,抢票的现象在第三世界国家屡见不鲜。在报纸上,我们经常看到,很多地方进行选举的前后,就是暴力横行的时候。一会儿什么什么地方的选民受到胁迫啦,一会儿什么什么地方的候选人被暗杀啦(如巴基斯坦的布托夫人)。这种情况在当今的欧美国家已经不多了,但在以竞争性选举为特征的第三世界国家,这种事多了去了,到处都是。

二是骗票,以欺骗的方式获取选票。骗票可谓花样百出,无所不用其极。一个最简单的方式就是在选区划分上做手脚。选举就要划分选区,划分选区看似相当单纯,但到了政客手里,他们可以在选区划分上发挥出无限的创意。

下图是一张1812年出现在美国麻省的政治漫画,它看起来是一个奇形怪状的怪兽盘踞在麻省的地图上。

这张漫画说的是1811发生的事,为了确保同党在下一年的选举中获胜,麻省,当时的州长Elbridge Gerry把本州的选区进行了重新划分。他不是按地理位置来划分选区,而是要把选区划成一个酷似蝾螈的图形,使得支持他同党的选民集中到一些地方,反对他同党的选民摊薄到各个选区。这样做,可以让对手在尽量多的选区输掉,那么他的同党就赢了。这有点像咱们古代那个田忌赛马的谋略,虽然支持我的选民不多,但是我会用谋略赢得选举。后人把这种把戏叫做“格里蝾螈”(Gerrymandering)有人会说,这是一百多年前发生的事,今天再提它没多大意义,因为美国一定会在制度上堵住这个破坏民主的漏洞。问题就在于,尽管人们早就认识到这个选举漏洞,美国至今也没有堵住它。恰恰相反,自从后来的政客了解到选区划分的奥秘,他们对玩弄这个把戏一直乐此不疲。

下面是美国四个选区的划分实例:

美国选区划分的“艺术”

左上方是北卡州第12选区; 右上方是乔治亚州第11选区;左下方是德克萨斯州第30选区;右下方是弗罗里达州第3选区。如果不加以标注,看到这些地图的人完全可能把它们理解成抽象艺术品。看看它们,就知道政客为赢得选举会怎样挖空心思。这只是几个例子而已,如果大家有心在网上搜索,一定还可以找到大量其它“格里蝾螈”的例子。美国一些政治学家把选区划分的谋略归纳成好几大类,可以写成几大本教程,供政客参考。由此,也可以了解,选举并不都是选民选政客。实际上,玩弄“格里蝾螈”把戏的政客是在挑选选民,并确保即使选民自由投票,他们一定会赢。

在选区划分上做手脚只是骗票的一种手段,其它手段举不枚举。如政客在选举前大开空头支票,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许诺一大堆。马英九2008年选举前许诺“马上好”,结果如何大家都知道。研究美国经济增长的人对经济增长的政治周期很感兴趣,因为他们发现,每到大选前,经济会有规律性的波动。原因很简单,执政党利用手中掌握的政策工具人为干预经济,造成经济向好的假象,以争取连选连任。同样道理,每到大选前,也是社会福利政策调整的时机,为的还是争取特定社会群体的选票。至于这些经济政策与福利政策的长远效果,政客们就不管了:拿到选票是硬道理。

大家知道,在很多国家和地区,选举充斥着负面选战。选举中,大家听不到多少政策主张,更多的是政客们相互攻击。不告诉选民为什么要支持我,而是抹黑对手,让大家不要把票投给对手。为了给选战囤积弹药,政客和他们的助手们平日便要挖空心思收集对手的丑闻,例如雇佣非法移民当保姆、偷税漏税、桃色新闻等,但选战开打以前按兵不动。随着选战的炮火日趋激烈,他们会选择性地把对手的丑闻抛出来,直到把对手逼出舞台才罢手。这种负面选举与民主理念有什么关系?一点关系也没有。

美国选举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如果无法攻击政治对手,就抨击其它国家。中美关系一到大选就紧张,这几乎变成了一条规律,因为攻击中国是廉价的政治武器。大选期间,我们经常听到美国人给我们解释,“这是竞选语言,不必当真”。以前中国对这些竞选语言过于当真,现在则它只当是放屁。这不由人不纳闷:竞选就可以胡说八道,就可以乱放屁吗?这与民主理念相差十万八千里。

陈水扁的“两颗子弹”也可以看做骗票的一种谋略,叫做“苦肉计”。如果枪击的确是陈水扁自编自导的,我们只能感叹政客为骗取选票,的确是无所不用其极。

骗取选民投出他们的票以后,还可以在计票上做手脚。有人说,菲律宾投票以后,看到一个个票箱进进出出,但你未必知道里面是什么东西。这种事情不仅仅是在菲律宾,在大量的第三世界国家里面都存在。这就是为什么选举计票结束后,往往会产生大量的争议,以致暴力事件。2000年美国大选、2003年韩国大选、2004年的台湾大选、2006年的墨西哥、海地和乌克兰大选、2008年的格鲁吉亚、肯尼亚和津巴布韦大选都发生计票争议,有些地方还为此陷入骚乱。

除了抢票,骗票以外,当然最流行的是买票,即用金钱换取选票。买票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直接买,一手交钱(或小恩小惠),一手交货(选票),就跟咱们村民选举中出现的那样。这是低技术含量的买票,给你一包烟,一块儿肥皂,请你把选票投给我。

还有高技术的买票,即用大笔花钱的方式,争取选民给自己投票。选举现在变成了非常花钱的一件事。有下图为证。

美国大选的开支, 1860-2008年

1860年的选举中,林肯花了十万美元,他对手花了五万美元,结果花十万的赢了!此后,我们看到,竞选经费一直高速增长,尤其是过去一二十年。如果对比美国GDP的增长率,选举花费的增长率高得多。

上一次2004年的选举,小布什花了3.67亿美元,其对手克里花了3.28亿美元,结果还是花钱多的布什赢了。克里当然不是穷小子,他非常会找老婆,讨了个亿万富婆结婚,因此他自己也是亿万富翁。2004年,小布什与克里一共花了七个多亿选举。

2008年选举,奥巴马刚出来初选的时候,他表现出似乎很憎恶金钱对选举的腐蚀,说是要来个干净的选举。候选人可以选择接受美国政府的竞选资助,不争取私人捐款。奥巴马开始表态要拿政府资助。但很快他就放弃了这个放弃,转而争取私人捐款,不受竞选开支上限的制约而放手花钱拉票。。结果,他的竞选团队为他募集了非常非常多的捐款,达七个多亿,比2004年竞选双方加起来的还多。奥巴马花的钱是他的对手麦凯恩的一倍有余,结果还是花钱多的候选人赢了。

大家也许不知道,2008年大选,除了奥巴马和麦凯恩以外,还有很多候选人,看上去挺热闹。 其中有一位名叫Nader,他筹得了400万美金,对我们在座的朋友们来说,这是很大一笔钱,拿到乌有之乡来,可以做很多事,对不对?然而,这个钱拿来与奥巴马、麦凯恩比,就微乎其微了。放在下面这张图里,他的选举捐款连奥巴马、麦凯恩的零头都达不到。其他三位募款比较多的候选人都只募得不到100万美金(见下图)。还有其他的候选人募得的钱更是少得可怜,因此没有被包括在下图中。对这些募不到巨额政治捐款的候选人而言,不管他们有多大能耐,他们完全没有赢的机会。你只要分析下面这张图,就会知道谁能赢:有戏的就两人。谁有戏呢?谁钱多谁有戏。这看着太明显了,这是总统大选。

2008年美国总统大选六位候选人的经费

不仅在总统选举中,钱多者胜;在国会和地方选举中也是基本如此。冯小刚一部电影中有句话很经典:“钱不是万能的,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这句话用在美国选举中,是再恰当不过了。也就是说,钱不是万能的,钱多的不一定百分之百当选;但没有钱是绝对不会当选的。

我们看到2006年的美国国会选举,众议院平均的赢家,要花125万。参议院就比较贵了,因为参议院只有一百个席位,众议院是435个席位,所以参议院比较贵。参议院你要想当选,对不起,平均至少要拿得出960万美金,没有这个钱,想都不要想。输掉国会选举的也不是穷光蛋。众议院选举的输家平均每个人花了62万,参议院的输家人平均每个人花了740万。众议员选举花费最多的是811万,而参议员竞选花费最多的达4083万。所以千万不要以为选国会议员很简单,你先要把钱拿到手,否则的话,门儿都没有。

地方选举也是如此。在加州2002-2004年的选举中,95%的当选者都是本选区花钱最多的候选人,4%的当选者是本选区花钱第二多的候选人,只有1%的当选者是本选区花钱第三多的候选人。

从上面展示的材料看,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谁花钱多谁当选。这就是美国选举的黄金法则。这到底“民”主,还是“钱”主?

既然钱如此重要,只有两种人可以当选:一种是自己有钱的人;一种是别人愿意捐钱的人。

美国电影里经常会说,美国白孩子、黑孩子长大以后要可以当美国总统。据说那叫“美国梦”。其实,那是白日梦。兜里没钱,美国梦就得让别人做去。实际上,参加选举,就是一个自我挑选的过程,有资源多的人,他就敢于参选;没有资源的人,想都不用想。这种自我挑选的结果是什么?只能是精英政治!

有关欧美各国政治精英的背景研究,在五、六十年代还不少,因为马克思主义的分析思路影响比较大。六十年代以后就比较少了,到当今就是凤毛麟角了。但是还是可以看到一些蛛丝马迹。在美国国会,众议院435个成员里面,至少有123个人是百万富翁,也就是435个里面有将近三分之一是百万富翁。在参议院100个人中,至少有50人是百万富翁,也就是一半。说这些是百万富翁其实不准确,这其中不少人是千万富翁、亿万富翁。也许有人会说,美国国会中百万富翁多,那是因为美国百万富翁比较多。美国百万富翁的确是不少,但是百万富翁的数量绝对超不过人群的百分之一。由此可见,美国百万富翁是扎堆出现在政坛上。一位研究美国国会的学者Thomas Mann概括得好:美国国会议员绝对不是从一般老百姓里面挑选过来的。他们就是一个精英团体。

富翁们可以用自己的钱进行竞选。肯尼迪曾被人指责用父亲的钱“买”下了1960年大选。亿万富翁罗斯•佩罗(Ross Perot)和史蒂夫•福布斯(Steve Forbes)都曾在动用了大量自有财富参选。纽约有一个富翁,有一次花了自家的四千多万美金的竞选国会席位。

当然现在竞选太昂贵,即使一般的百万富翁也负担不起。这就需要向其他人募款。什么人会捐钱呢?还是有钱人为主。据统计,2006年的时候,美国的人口是两亿九千万六百万人,成年人是两亿两千万人。在这些人中,捐款超过两百块钱以上的,占人口0.21%;捐款超过两千块钱以上的占人口总数的0.04%,即万分之四。由此可知,政治捐款的主体是很少很少一部分人,尤其是大额捐款的人是非常非常少的。

美国的经济学理论、政治学理论,尤其社会选择理论都假设所有的人都是自私的,都会想方设法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假设这些理论对的,应该有很多经济学家、政治学家、社会学家用这个假设去分析美国政客参选的动机,以及他们寻求回报的途径。如果政客是自私的,他们为什么要花钱参选?他们希望获得什么收益?他们在多大程度上实现了个人利益最大化?如果捐款者是自私的,他们捐款图的是什么?这些问题本来从西方学界的假设来讲都是应该值得进行实证研究的问题。但很奇怪,找遍美国的主流学术刊物,在也找不到几份像样的研究试图回答这些问题。我自己找过,基本上失败了。在座的朋友不妨也试一试。

结果

几年一度的选举热热闹闹过后,最应该问的问题是,选举几年才来一次,在其余的大部分时间里,到底是哪股社会势力对政治的影响最大?哪些社会势力没有能力影响美国政治?西方的选举理论假设,政客是选民选出的,选民不满就可以下一次把政客选下去,这叫问责(accountability);问责暗含另一个假设,政客会对选民的诉求做出回应。实际情况真是如此吗?政客对所有选民的回应性是一样的吗?如果不是,他们到底对谁的诉求回应性最强?

去美国首都华盛顿的人应去看看一条叫K街的地方。K街上很多房子并不起眼,门前往往有个铜牌,外表看像律师事务所,名字往往是Patton Boggs LLP Cassidy & Assoc, Akin, Gump et al, Van Scoyoc Assoc之类。这是世界上游说团体最集中的地方。正因如此,美国2003年还出了一部电视连续剧就叫“K街”(K Street),每集就围绕上周刚发生的事件描述游说团体如何影响政府决策。

每当选举结束以后,美国政治就变成了游说团体的天下。截止2008年,美国有注册说客(Lobbyists) 15138人。美国的特殊利益集团(如美国总商会、美国医师协会、GE、Exxon Mobil、波音公司等)统统都有自己的专业游说机构,或雇用专业游说公司。游说虽然只是动动嘴皮子的事,但花销巨大。据不完全统计,1998年美国游说团体的总支出是14.3亿美元;十年后到2008年,总支出已增加至32.4亿美元。别看选举热闹花钱如流水,实际上,游说这种台面下的事比选举花费还有大得多。游说无非是去说服国会或行政部门,让他们的政策,对自己的客户有利。游说公司不是傻子、雇用游说公司的那些客户也不少傻子,他们花出去那么多钱,图的是什么呀?就是比游说花费大多少倍的回报嘛。 这是任何有点分析头脑的人都可以看得出来的。可惜的是分析游说活动的研究往往只看游说团体的投入,而忽略了他们那些客户得到的巨额回报。

这些游说公司为什么如此有效?那得看谁是说客?原来很多说客就是以前的国会议员。他们当国会议员的时候拿钱已不少, 2009年是17.4万美元,但是离开国会以后成为说客的时候,他们拿的钱就要翻好几番。一些人可以拿到上百万美元一年。那么有多少国会议员会变成说客呢?比一般人想象的多。从1992年到2004年,有几乎有一半离开国会的议员,摇身一变成为游说团体的说客。这些人本来就是国会议员,熟悉国会的规则与潜规则,有他们去游说原来的同事,这当然是很有利的。这种前门出国会,又从后门回国会的现象在美国政治中叫做“旋转门”(Revolving door),这个门出去,那个门进来,从这个门拿钱少,从那个门拿钱多,在美国是司空见惯的现象。

“旋转门”不仅存在于国会与游说团体之间,还普遍存在于行政部门与游说团体之间。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共有454位进出白宫“旋转门”的人,商务部有116人,国务院有114人,国防部有113人。其它各部委大约都有几十人。美国的决策圈说大也大,说不大也不大,就是那些进进出出“旋转门”的那些人。由此很容易推测,哪些社会群体对决策影响大?哪些社会群体对决策没有什么影响?

下面这两张图是我从一本2008年新出的书里面摘下来的,书目是《不平等的民主》(Unequal Democracy),写的就是美国民主。书出版时,2008年总统大选选战正酣。大选落幕后,有报道说,奥巴马也读到了这本书。我希望他好好读一读,它会告诉奥巴马美国的民主有多么不平等。不平等从下面第一张张图就看得很清楚。这张图描述了三届国会,即101、102、103届国会期间,参议院决策对三大收入群体的回应性。很明显,参议院对高收入群体的回应性最强;对中等收入群体的回应性次之;对低收入群体的回应性最低,甚至是负的,意味着对他们的利益是有害的。这种回应性的差异在三届参议院的情况大同小异。

三届参议院的不同收入群体的回应性

参议院两党对不同收入群体的回应性

有人也许会说,美国是两党制。如果一个党嫌贫爱富的话,另一个党会平衡这个政策偏向。第二张图证明这个想法毫无依据。共和党和民主党这两个党有没有差别呢?的确有。共和党更倾向于富人,但民主党对穷人也不客气;两个党对穷人的回应性都是负的。所以有些美国人形容说,我们的确可以自由地在两个党之间进行选择,就好比我们可以挑选可口可乐或百事可乐一样。你有选择,你是自由的,你可以选择喝可口可乐或百事可乐?但这是这真代表有选择吗?不过是可口可乐与百事可乐的差别而已。所以这两个党是有差别,但是差别也不太大。

讲到回应性,我经常举一个例子,比如说医疗改革,美国医疗改革喊了几十年,美国的医疗体制是世界上最不公平又最低效的。我说这句话是有根据的,不公平是因为世界第一富国里有大量的人没有任何医疗保险;没效率是说它花了GDP的15%左右,但是它的人口健康指标在发达国家里面排到倒数第一第二。全世界没有哪个国家花那么多的钱来搞医疗,成效却这么差。但是它的医疗改革改了几十年也改不了。在座的人也许记得,1993年,前美国总统克林顿的老婆希拉里,推动医疗改革,差一点就成功,但功亏一篑。从1993年到现在已经过了十五年了。 1993年的时候我们国家的医疗体制还是公费医疗加劳保;1998年,医改采取了市场取向,带来一系列严重后果。2002年,中国的医改再次起步,现在已确定要建立全民基本医疗保障。也就是说,中国在过去15年里医疗体制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目前正在进行的医改是比较有利于老百姓的,方向是对的。这说明,我们的回应性比美国要强。奥巴马上台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他许诺要进行医疗体制改革,但到底他能不能成功,还要等着瞧。

超越选主

下面这张表将民主与选主做了个对比。

从历史根源上来讲,两者是不一样的。“民主”在历史的长河中一直是指直接民主;实在需要代表的话,也应是随机抽签产生的。19世纪以后才形成的“选主”则阉割了民主的直接参与成分,而代表是由十分容易被操纵的选举方式产生的。

从立场上来讲,民主的真正支持者和爱好者,会坚持民主是人民当家作主这个理念;无论完全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有多少困难,他们都会永远探索下去,不断去逼近人民当家作主的目标;哪怕这个目标永远不可能完全实现,但一定要朝这个方向前进,永无止境地探索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新模式、新途径。但是那些持选主立场的人认为历史已经终结了:民主只有选举这一种实现方式,此外没有更好的方式。因此,他们经常引用丘吉尔那句话:民主是最坏的政体,只不过其它政体更糟糕。他们满足于一种“最不坏”的选择。

从性质上来讲,真正的民主派认为,民主是一种生活方式,即人民自己管理自己。而满足选主的人认为,所谓“民主”只是一种政权形式而已,把民主决策的范围局限在政治这个小小的领域里。

从目标上来讲,真正的民主派认为,民主适用范围是没有时空界限的,凡是涉及利益相关者的事物,都应该由利益相关者用民主的方式进行决策。而选主的主张者都偏好所谓“自由民主”、“宪政民主”、“有限政府”,说到底是一种“鸟笼民主”,即把民主决策局限一个很小的范围内。

从过程上来讲,真正的民主要求所有利益相关者能够平等的参与,从而对决策有平等的影响力。而选主只能是不平等的,因为选举偏向拥有资源的人。

从结果上来讲,民主不仅要求所有人都能平等地挑选他人作为代表,还要求所有人都享有平等的机会成为决策者。选主只强调一人一票选别人,但不会设法增加普通人参政的机率。

最后,是从效果上讲,真正的民主强调所有人对决策有平等的影响,而选主的结果是,拥有资源多的社会群体对决策的影响比其他人大得多,完全不平等。

如果选主不是真正的民主,而我们真心拥护民主的原则,那我们就应努力探索如何超越选主,实现民主。由于时间有限,我今天只能点到为止,不能详细阐明我的观点。

实际上,在现代社会,探索超越选主的人是不少的,但是他们的所作所为与世界上流行的意识形态相违背,因此主流媒体(包括西方的与中国的)对他们的探索不感兴趣,甚至相当排斥。结果,他们的探索并不为大众了解;大多数人也许从来没有听说这些民主实验,也从来没有想过不仅应该,而且可以超越选主。但是,我要强调的是,无论在中国在外国,这种实验都在进行。真正关心民主的人应该多花一些精力来了解这些实验,并加入到探索的行列中来。下面我简单介绍四方面的探索。

一是电子民主。现代电子技术,有利于打破空间、时间上的一些屏障,使得更多人的参与变为可能性,使得加大政府的透明性变为可能,使得很多以前难以实现的事情变为可能。这方面的尝试包括电子政务公开、电子投票、电子民意测验、电子咨询、电子公决、电子申诉等。总之,凡是选主体制下有的制度安排,都可以借助现代电子技术(电脑、手机)加大民众的参与力度。不过,在很大程度上,电子民主还仅仅是对现有代表方式的一种补充,理念上没有太大的超越,只是使选主变得更加便捷。

二是商议式民主。以竞争性选举为特征的选主有个未加言明的基本假设:每个人都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东西,每个人都想法、偏好是固定的。选举就是让你用投票的方式来表达、揭示你的偏好。如果你把票投给某个政客,就表明你偏向这个政客许诺给你的东西。投票的奥秘就在于此。商议式民主不同意这个基本假设;相反,商议式民主基本假设:人的想法是可以改变的;商议可以改变人们的想法,改变他们对自己利益、需求、偏好的认识。比如,你也许认为你应该买一辆汽车,买车仅仅是你个人的事,但经过与其他人探讨后,你认识到社会过度依赖私家车会造成严重污染,最终加剧全球气候变暖。这时,你可能放弃购置私家车的计划,支持发展公交体系。每时每刻,社会上都有很多问题,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解决这些问题可以用投票的方式来做公共选择,但这样做出的公共选择未必是个好的选择。另一种解决方式是让所有利益相关群体或他们的代表就这些问题进行商议。商议可以让人们认识到看问题还有其它角度,这样有助于拉近不同利益相关群体对这些问题的看法,使他们的看法收敛、趋同。如果商议后,人们的看法趋于一致,就不需要投票了。如果商议后,人们的看法仍然不一致,但差距收窄,再用投票的方式解决也不迟。以前有一句话说,“国民党的税多,共产党的会多”。会多是有道理的、有益处的。遇到问题,应该多开会、多讨论,这样的话,对很多事物的认识可能会更深入一些。

我曾经历过这么一件事:90年代中期,我到内地一所大学政治系访问,该系的系主任告诉他们最近很忙。我问他忙什么?他说为处理一件事一直在开会。我那时还比较迷信投票,于是说,开那么多会干吗?有不同意见就投票嘛!我当时在美国耶鲁大学政治系工作,系里有问题就简单议论几句,然后一个人提出一个解决方案,只要有另外一个人附和这个解决方案,就可以付诸投票了。但那位国内的朋友说,投票的办法未必好。用投票多数决的方式可以确定一个解决方案,但是如果很多人思想不通,这个方案在执行的时候就会碰到大量阻碍。因此,在没有大致形成共识前,还得开会。今天开会决定不下来,明天接着开会,一直到大致达成一个共识。这种方式也许看起来比较费时间,但是它的实施效果比较好。这就是一个对比,用投票的方法解决还是用开会的方法解决问题。

三是抽签式民主,有人为此造了一个词,叫Demarchy。 抽签式民主超越了选主,超越了选举,包括竞争式的选举,而是用抽签的方法来确定人民的代表。相比选举,抽签最大的好处是公平。选举充其量只赋予人们平等的选举权,而抽签赋予所有人平等的被选举权。选举的过程与结果很容易被操纵,而抽签是随机的,几乎不可能被操纵。

关于如何在现代用抽签的方式实现民主的理念,美国著名民主理论家罗伯特•道尔(Robert A. Dahl)早在1989年就在《民主及其批判者》(Democracy and its Critics)提出过一套方案,奇怪的是他的这个观点几乎完全没有引起主流学界的兴趣。而地方性抽签式民主的实践比道尔的理论性讨论出现更早。早在70年代初,德国就有过“计划小组”(Planning cell)实验;美国有过“政策评审团”(policy juries)的实验。此后,英国、澳大利亚还有一些名为“公民评审团”(citizen juries)、“共识会议”(consensus conferences)的实验。这些实验的共同特点是用抽签的方式来挑选公民代表。这类实验之所以往往采用“评审团”这个词是因为,在当代只有评审团是随机挑选出来的。这里的所谓“评审团”都不是指法院里的评审团,而是指随机抽出了的公民代表。

最近比较大的实验发生在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省。这个省从2001年起开始讨论如何修改该省的选举法,因为当时的选举法常常导致不合理的结果:得票少的党却在议会里占有多数席位(这种现象不仅出现在加拿大的这个省,也出现在世界上很多地方)。但如果让议会决定如何修改选举法,就会产生利益冲突,因为议员们是现行选举法的受益者。改变选举法很可能会损害现任议员们的利益。让这些现行制度的受益者改变现行制度等于与虎谋皮,是难以办到的。

该省最终决定试验新的修法程序。 2003年8月,该省用随机抽签的办法从本省79个选区中各自抽出两位代表,在加上两位原住民代表,共160人。与选举出来的政客不同,这160人都是普通老百姓。刚选出来时,他们对复杂选举程序几乎一无所知。为此,2004年头8个月安排这些代表学习世界上各种各样的选举制度。接下来,他们又花了2个月讨论各种选举程序的优劣。最终,他们拿出了一套新的选举方案。2005年,该省进行了全民公决来决定是否接受这个方案。当时,他们当时设计的那个全民公决门槛比较高,不是简单多数(50%)通过,而是不但在全省有60%的选民支持,而且在79个选区中60%的选区有超过一半选民支持。这个方案获得了77个选区里大多数选民的支持,但全省选民只有57.7%支持。结果,功亏一篑。2009年5月12日,该省会对该方案重新举办一次全民公决,因为上次投票前宣传不够,很多人不了解这个方案。

除了英属哥伦比亚省以外,加拿大的安大略省也于2006-2007年间用几乎同样的方式进行了选举法改革,结果也没有通过。现在加拿大的阿尔伯塔省(Alberta)也有民众要求用同样的方式改革本身的选举制度。

这里重要的不是这些选举改革是否成功,而是改革的方式本身,这就是用随机抽样的方式挑选一批人民代表直接参与重大决策。其实,在中国浙江省温岭市的泽国镇,也有类似的实验,叫做协商民意测验(Deliberative Polling)。专门进行这方面研究的斯坦福大学教授杰姆斯•费希金(James S. Fishkin)把泽国实验当做他最早的实验之一。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到他的网站上(http://cdd.stanford.edu/polls/china/)进一步了解泽国的做法或其它国家的做法。

四是经济民主。什么是经济民主呢?经济民主就是要超越政治民主,在广度与深度上将民主进一步延伸。说到底,经济民主就是社会主义民主。之所以要争取经济民主是因为,权力不仅存在于政治制度中,也存在于经济制度中。只要求制约政治权力,不要求制约经济权力是毫无道理的。那些借口保护私有产权而反对将民主延伸至经济领域的人,不可能是真正的民主派。罗伯特•道尔指出,凡是其决策会影响人们切身利益的团体都应该服从民主决策的原则。这个团体可以是一个国家,也可以是一家公司、一所学校、一个教会。但我们往往只看到有人要求政府决策民主化。有什么理由为什么不要求公司、学校、教会决策民主化呢?大多数人,在大多数时间里,生活与这些组织息息相关,这些组织的决策凭什么不民主化呢?

经济民主有不同的层次。不少人对罗伯特•道尔早期著作《民主理论的序言》(A Preface to Democratic Theory,1956)赞不绝口,但他们却很少提到道尔1985年出版的《经济民主的序言》(A Preface to Economic Democracy)。前者已有中文译本,而后者中文世界几乎完全忽略了。道尔对民主真诚的追求一步步把他引到社会主义道路上去,因为他逐步认识到,没有经济上的民主,就不可能有真正的政治民主。在《经济民主的序言》一书中,道尔就讨论了工作场所民主(Workplace democracy或industrial democracy)的必要性,亦即工人参与公司管理的必要性。

除了工作场所这种微观层面的民主以外,经济民主还要求宏观经济管理。前几天,周小川拿出了一个在国际经济中摆脱美元霸权地位的替代意见,他的建议马上得到联合国一个机构的支持;而联合国这个机构里最核心的人物叫斯蒂格利茨,是一位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获得者。斯蒂格利茨曾担任过世界银行副总裁、首席经济学家,还担任过克林顿总统经济顾问团的主要成员。他十分了解美国和世界重大经济决策是如何出台的,深知其中的弊端。他因此提出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为什么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财政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没有劳动阶级的代表?这是大部分经济学家从来不曾想过的问题。,斯蒂格利茨的理由很简单,美联储、财政部的决策对美国劳工阶级的利益有巨大的影响;同时,国际货币金融组织、世界银行的决策对全世界的劳工阶级影响都很大。为什么这些机构靠一小部门精英决策?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告诉我们,这一小撮精英实际上管不好宏观经济。

这就是说,一个车间也罢,一个工厂也罢,一个经济监管机构也罢,一个国际经济组织也罢,都应该有所有利益相关者的代表参加,这才是民主的。

更重要的是,实现民主要求所有人都具备大致同等的能力,这就要求每个人占有的资源不能太悬殊,虽然不可能完全平均,但是也应该是大致平等。要做到资源占用的大致平等,就需要在生产资料所有制上作文章。最后我想介绍的是另一位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的设想,他叫詹姆斯•米德(James Meade)。在其1964年出版的《效率、平等和财产所有权》(Efficiency, Equality and the Ownership of Property)一书中,米德提出了“财产拥有民主”(Property-owning democracy)的概念。所谓“财产拥有民主”就是指让所有人都能公平地享有生产资料所有权。米德主张的并不是生产资料公有制,而是生产资料私有产权的平等分布。在他看来,只有在“财产拥有民主”体制下,人们才能摆脱对权力(包括公权力与私权利)滥用的恐惧,真正当家作主。西方最著名的政治哲学家罗尔斯十分认可米德的想法。

总之,经济民主不仅超越了选主,而且超越了政治领域的民主,是真正的民主。经济民主必然导致某种形式的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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