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书记腐败备受社会关注,虽然中央和地方连续出台多项措施加强“一把手”的党风廉政建设,但在一些官场腐败潜规则的作用下,一些机制难以落实甚至有被逐渐掏空的迹象。据本刊记者调研,近年县委书记落马案中呈现出一些新特点,亟待引起反思,有针对性地完善创新监督体制。
反思之一:狠刹年节“以礼代贿”风,遏制公款行贿潜规则。中部某省查处的18位县委书记受贿案中,90%以上的人都利用中秋、春节等传统节日收受贿赂。
据某纪检官员根据查案情况的反映,凡是逢年过节给领导送礼的,很少自己掏腰包,大部分用公款。一旦出了问题,就说这些钱用来协调关系了,处理上只能定性为违反财经纪律。这样,“以礼代贿”成了难监管的腐败漏洞。
反思之二:警惕披着发展经济“外衣”,行侵吞资产之实。近期一些县委书记落马案中,权力腐败有从消费享乐型向资本积累型转变的倾向。有的县委书记打着“敢闯敢冒、发展经济”的旗号,亲自抓工程跑项目,采用公开半公开的形式,在工程承揽招标、土地审批、资产重组等领域大肆贪污受贿,并千方百计隐匿资产。
遏制这一倾向,关键在于明确“一把手”的权力界限。首先应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基建等工作的制度规定,对重大事项决定权和重大项目、大额度资金的审批权作出明确具体的界定,并通过法规制度予以确立,逐步分离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其次,对行政资金使用、国有资产运营、金融资本运作、土地使用权出让、行政审批权运用等重要问题、重大事项实行集体决策,并引入社会监督机制。
反思之三:改变人身依附,谨防腐败“圈子化”。少数县级权力腐败主体出现由个体腐败向集团腐败发展的苗头。围绕县委书记这个权钱交易总枢纽,一些领导班子成员间或上下级间结成权力、金钱和人情关系利益同盟。
在缺乏有效监督体系的情况下,“一把手”的堕落会直接导致整个县域政治生态系统的恶化。这种恶果,不是惩处一名腐败的县委书记就能医治好的。要限制腐败“圈子化”,一是应从制度上打破干部上下级间的人身依附,进一步健全选人用人机制;二是立足教育防范,强化权力主体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三是加大对行贿者的追究力度,以警示送礼干部,从而有效改善政治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