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在一百一十年前的清末新政,在十一年中,做成了比洋务运动与戊戌变法多得多的改革事业,从禁鸦片、废科举,发展实业、推行现代教育与法制改革,到立宪政治,社会风气的变化甚至深入到边远的农村。然而,这场大改革以辛亥革命成功而告终,百年后的中国人又进行了一场规模宏大的改革运动,对百年前的清末改革,自然比其他时代的人们怀有更大的好奇与兴趣。
中国当下的改革与清末新政尽管存在着许多不可比的因素,但这两者都是属于自上而下的变革运动,这一共同点使我们有可能通过对清末新政的研究,获得对理解当下中国改革中类似问题的启示。清末新政存在着以下转型中的基本矛盾:
首先,在权威危机的沉重压力下,执政者往往会通过加大改革的幅度与加快改革的速度的“良好表现”来争取民心;然而,由于执政者陷入权威危机,无力驾驭这种大幅度的急剧改革,其结果就进一步引起社会矛盾与人们的不满,处于这种情况下,清末执政者又会进一步饮鸩止渴地再次加大改革速度,其结果更无法驾驭改革,导致的整合危机更严重,于是陷入恶性循环。清末新政的整个过程就是如此。
作为同样是一场自上而下的变革运动,中国当下改革过程中是否存在着与清末新政中类似的权威流失问题?
我的回答是,至少就我个人的研究而言,中国近三十年经济改革使国力增强,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与城市化程度的提高,这种实效对执政者权威合法性的增加,应该说是大于改革中出现的腐败与其他各种消极现象所带来的权威流失的。总体上说来,中国当政者现在的权威与1976年时的权威相比,出现了增值。在改革条件下,“实效”合法性是权威合法性的基本来源之一,研究发展中国家的政治中心的权威合法性时,这种“实效合法性”的概念具有独立意义。正因为“实效”是一个不断变化的量,一个政府可能因为其施政的实效而提高了它在国人中的威望,反之亦然。此外,改革中的政府权威还会受到各种新的挑战,改革中的权威资源处于不断变动之中,主持改革的政治中心因此不能掉以轻心。
清末新政中的政治改革与经济改革的关系如何?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改革的关系哪一个方面超前一些更好?
一般而言,政治体制改革超前与滞后都会导致严重的后果。我个人认为,清末改革的失败与戈尔巴乔夫在苏联的改革一样,都是属于政治超前型。实际上,在一百年后的今天来看,当时的筹备立宪改革由于日俄战争的影响而提前发起,确实是过于超前了,如果当时仍然采取戊戌变法时的那种开明专制主义模式,而不是君主立宪模式也许更稳妥些。立宪改革实际上是一种分权性改革,它使地方咨议局与中央的资政院把中央集中行使的权力与地方总督的相当一部分权力提前给抽走了,此后,中央处处受到地方势力与既得利益集团的抑制,以至于即使中央的政令是正确的也无法推行。更严重的问题还在于,筹备立宪的改革,使各种请愿运动与立宪活动合法化,从而提前把人们压抑多年的各种政治诉求在短时间内释放出来,从长远来说,这些政治诉求无疑都是合理的,然而在改革伊始阶段,又是无法实现的。问题是,转型期的政府根本不可能同时满足这些超越条件的政治、经济、社会与文化诉求,这反过来又进一步引起不同阶层的政治挫折感的叠加,并形成反政府的大同盟,保路运动中地方主义派、民族主义者、同盟会的革命派、商办铁路公司的既得利益者、受摊派之苦的农民、激进的立宪派,这些五花八门的不同阶层与利益集团,居然在反对路权国有这个现在看来基本正确的国策的过程中,形成一种反政府的神圣同盟,实在是一个生动鲜明的典型例子。至于一个转型期社会什么时候可以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由于涉及的因素相当复杂,我认为,步步为营,而不是一步到位应该更有利于保持秩序的整合状态而减少脱序的风险,用我们当代人的话来说,应该是“走小步,走慢步,不停步”,这样就既能防止风险又能给人以希望与盼头。
另外,可以以社会各阶层对政治中心的认同程度,作为政治改革条件是否成熟的重要依据。如果社会阶层政治上互相对峙,政治态度分裂,政治取向与观念两极分化,此时搞任何民主改革都会使各种集聚的矛盾由于获得“公开性”的平台而显性化与激化,其结果由于政府无法解决这些积累的矛盾而进一步引发人们的挫折感,于是矛头全部对向政府,这就如同火上浇油。我个人认为,与80年末相比,当今中国两极化程度实际上已经有相当程度的下降。知识分子中的温和思想日益成为主流。应该说,政治体制改革的条件将会越来越成熟。
新权威主义指的是后发展国家中出现的一个温和渐进的改革观,通俗地说,它认为从传统的旧体制要转变为民主体制,需要经过一个开明导向的新权威阶段;它认为,只有这种具有市场经济导向的稳定的权威存在,才有可能保持政治稳定,只有政治稳定,才能实现经济开放与繁荣,只有市场经济能发展起来,就有利于形成社会的分殊化与利益集团的多元化,而只有社会多元化,才会进而促进文化价值观的契约化意识与宽容精神。正是这种文化习惯的形成,与所有上述这些因素的结合,才会使具有中国民族特色的民主政治有了社会、经济、政治与文化的支持条件。一言以蔽之,新权威--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社会多元化--约定俗成的契约意识--民主政治,这种发展模式可以引向真正的民主社会的来临,而自清末新政以来,中国的民主观基本上是属于那种“把民主制度视为解决问题的工具”的观念范畴。只有经济分化引起的社会分殊化这种内源性的发展模式,才能使中国真正进入民主社会。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新权威主义指的是那样具有现代化导向的,作为第三世界国家早期议会主义的反向运动而出现的开明权威主义。
并非所有的新权威政治都会导向好的结果,印尼苏哈托政权就是一个例子,它把印尼引向了现在的一片乱局,对此如何解释新权威主义的实效性呢?我认为,新权威主义是一种政治发展理论,是一条理论上的“理想曲线”,至于现实中的某一权威政府在多大程度上符合这条理论曲线,那是另一回事。我们不能因为维护新权威主义的理论,而非要充当现实中的任何权威政治的辩护士。另外,我们也不能因为现实中的某一权威政治强人的失误或失败,反过来否定新权威主义理论这一“理想曲线”的意义。正如我们不能因为新政失败了,就得出结论说,一切改革都会失败,只有革命才解决问题。
自从甲午战争以来,在强烈的危机感的压力下,中国的政治精英不断地走向激进,而且每一次激进主义选择的失败,反而会使更激进的政治选择在下一轮变革中占了上风。
戊戌变法的失败,就是按当时的条件来说,过于激进了,一个受焦虑感支配的皇帝在一百天里发布了三百多道有关改革的政策,而根本不考虑社会与政府官员的承受能力,结果导致变法过程的的温和派、有条件地支持改革的既得利益者与反对改革的顽固派结合到一起来,反对康梁这些激进派的变法。
清末新政中的激进的立宪派取得了对温和的立宪派与保守派的话语优势,并成为支配各阶层思想的主流,最后导致清政府的崩溃与解体。辛亥革命选择的西化的议会民主制,而且是内阁制这种极端分权型的政府模式,导致完全无序的、不讲游戏规则的多党竞争。其结果演变为北洋军阀一直混战,此后整个社会在制度上陷入“旧者已亡,新者未立,怅怅无归”的失范状态。此后,社会在失范状态下的两极分化,又使文化上无所归依的知识分子产生强烈的文化地狱感,这种心态是产生形形色色乌托邦的温床。
这种激进化的变革趋势并没有到此结束,人们可以看到“文化大革命”中的极端左派又把彻底砸烂一个旧世界、重建一个完全乌托邦的平均主义的新世界作为政治目标。到了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一种激进西化的自由主义思潮又在知识分子中取得了优势地位,凡此种种,不能不使人们要深切地反思激进主义政治的原因,研究政治浪漫主义对中国知识分子的影响,思考中国为什么会陷入激进主义的恶性循环而无法自拔。正是在这种背景上,我才通过对严复思想的研究,并在这一研究的基础上形成我的新保守主义改革观。在我看来,通过百年的反思,我最想对人们说的一句话是,激进主义很壮美,很浪漫,但让我们还是与政治浪漫主义告别吧。
在西方,保守主义保的是原来已经具有的东西,如市民社会的传统、自由主义的价值,经济上的自主组织,等等。那么,作为一个中国的新保守主义者,我要以什么作为保守主义的基础?
我把近年来一直思考的一些想法,包括我在我的论文集中的一些观点,作如下介绍:
与西方社会不同,中国近百年一直是处于不断变动、改革与革命之中,中国自20世纪初的新政以后,极端的、以保守旧事物为己任的国粹主义的保守派已经极少,至少在政治生活中已经不起重要作用了,“五四”以后的中国的新保守主义,就其根本意义而言,只是一种对激进主义的批判态度,是一种根本上承认变动与改革的必要性的渐进主义。它与传统国粹派相比,虽然也对传统文化抱有一种温情,但绝不是无条件的保守旧物,而是把“旧物”或传统视为承载新事物的工具。换言之,新保守主义主要是在工具意义上,从承载体的功能意义上,来理解传统的价值与意义的。
最能表达中国近现代以来的新保守主义思想的一句话,是严复说的“非新无以为进,非旧无以为守”,这个“守”字实在精彩之极,它如同一首诗中的诗眼一样重要。严复要说的意思实际上是,只有当“旧物”成为承受新事物的载体时,外来的新事物才能在各民族的文化生态条件下生下根来。“旧物”乃是守护“新物”之基础。如果把一切旧物当做不合时宜的东西废弃,其结果就如同一个民族赖以生存的防护林带被砍光了一样,什么风都可以势如破竹地、毫无阻挡地吹入,但结果什么也没有留下来,除了留下一片水土流失的沙土。
什么是新保守主义?用我的话来定义,那就是在反对激进主义的基础上形成的,作为激进主义与政治浪漫主义的反向运动而出现的渐进主义变革观。它主张在保持现存秩序的历史连续性的基础上,通过循序渐进、步步为营、缓进待机的方式,以实现从传统旧体制向具有现代文明与民主的社会进步,而新权威主义则可以理解为新保守主义的政治形态。两者在许多方面是一回事。
既然从清末改革说到当代改革,如果要问,对当下知识分子中在改革问题上的的自由主义与新左派之争,我有什么看法?我认为,大体上,中国当下存在着三种思潮鼎立的局面。它们是自由主义、新保守主义与新左派。20世纪80年代末,新保守主义以新权威主义的面目,与自由主义之间有过一场社会大论战。目前在自由主义与新左派之间存在着一场新论战,新保守主义基本上站在自由主义一边。
就我的看法而言,自由主义最大的贡献在于它对权力腐败所持的特有的敏感与批判态度,而在一个民族的社会转型时期,腐败又比过去有了更多的机会与温床,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自由主义有其历史合理性与存在的权利。但自近代以来,自由主义在中国的最大的问题在于,它缺乏中国社会的内部的载体。在西方,自由主义对个人价值的强调,是以中产阶级与市民社会自身的自由为基础的,是以成熟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契约交换关系,以自主利益的存在为基础的。而在中国,自由主义则是在西方自由主义的示范作用下,对专制独断的批判,对集体压抑个人的后果的反思而引发的。这种缺乏根基的状态使中国的某些自由主义者在判断中国问题时,往往不自觉地失去分寸感,有的人往往会不自觉地把自由主义的理念与价值变成洋教条而不自知。例如有一位海外的自由主义学者就曾说过这样的话:“清洗‘四人帮’的方式不合乎法制原则。”按照这种观点逻辑,当强盗卡你的脖子,使你不得不采取正当防卫,而最终把强盗捆起来时,你会被指控为“没有经过批准而捆强盗”是违反了人权,因而不符合法制原则。每一个了解中国国情的人,当然会对这种无的放矢与刻舟求剑的“教条自由主义”观点感到好笑。当然,这种例子在自由主义者中也属个别,但这个例子反映的问题则具有普遍性。
众所周知,自由主义存在着英美传统与法国传统,前者以市民社会中的契约关系与经验为基础,后者以泛道德主义的人权解放原则与斗争理念为基础。在中国,后一种自由主义特别具有吸引力,这种解放式的自由主义,对受文化专制之苦的中国知识分子特别具有吸引力。它在中国很容易在危机时期转向激进主义,变为以西方模式来解决中国问题的一厢情愿。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新保守主义是抵制自由主义走向激进化的一种制约力量。当然,自由主义在近十年来已经发生相当大的变化。一种务实的、温和的反对激进主义的态度在自由主义内部中已经越来越取得优势。自由主义者本身已经在批判法国卢梭式的激进主义,事实上,温和的自由主义与新保守主义之间在现阶段已经没有很大的分歧,两者可以说由于彼此接近而基本合流,尤其在看待新左派的问题上,双方观点是比较一致的。
新左派是社会分化过程中自然出现的一种思潮。新左派人士对公平分配的强调,以及对弱势群体的同情,使他们走向对“左”翼的平均社会主义的肯定。他们断言,现代化过程中出现了市场经济导致的两极分化,由于一般民众缺乏在商品市场交换中可做凭借的资源,这就使他们成为失利者并导致社会不公平。他们眼中,无论是自由主义还是新保守主义者,都似乎成了导致两极分化的现存秩序的维护者,而普罗大众则成为牺牲者。他们正以此来与自由派争夺话语权力。但他们的致命弱点是,他们的民粹主义是与现代化历史潮流相背离的。他们为了支持自己的观点却以某种过时的平均主义的、小农式的乌托邦思想与政策作为基础。并且往往会从已经被历史证明失败的历史事件与人物中,来证明自己的主义的正确。这就是为什么前几年一些有影响的新左派甚至会主张从“文化大革命”的“群众专制”中,去发掘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创新的基础。
几年以前,我的一位从美国得到经济学博士回国经商的朋友,可以说是新左派中最激进的一位。他曾对我说,搞开放就是让西方垄断资产阶级来剥削中国人,搞改革就是让国内资本主义发展剥削中国人。他还说,“文革”的失败就在于它还革命得不够彻底。在他看来,目前中国进行的改革将使中国成为“帝国主义世界市场”的牺牲品,他们从西方新左派那里接受了这样的理念,即“资本”是“对人性和人的尊严的全面奴役和控制”,而“市场经济”的实现,必然会以牺牲大多数下层民众的利益这种“不公平”作为代价和成本。他们认为,中国应该做的是“完善”原有的计划经济模式,走“计划经济的社会主义”的而不是“市场资本主义”的发展道路。
当下出现的新左派中,许多都是我过去的朋友,他们都受过相当良好的教育,有不少还在美国得到博士学位。从学理资源上的划分,他们大概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从事经济学的,他们从左翼的依附性发展的经济学中取得理论资源;另一类是研究文学的,他们主要从西方后殖民主义文学理论中取得理论资源。这些新左派人士确实相当敏锐地看到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不公正现象。他们反对自由主义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他们担心自由主义强调个人私有财产的神圣性时,会忽视当下中国财富分配过程中实际的不公平,他们指出,在今日中国,对私有财产的辩护正是为这种现实生活中的不公平提供理论上的合法性。不同意新左派的理念的人们有必要理解新左派的这一论点。因为这有助于认识历史上一切左派思潮在刚出现时的心态背景。(这里指的是其起源阶段,而不是其左派思潮的异化阶段。例如,“文革”时的极左派从思想史角度来分析,乃是激进左派的异化形态,与此完全无关。)
然而,新左派把账算到自由主义身上也是不公正的。因为自由主义者中的绝大多数人也是反对这种由于权钱交易而形成的社会不公正的。自由主义主张的私有财产神圣,指的是合法所得。换言之,目前的分配不公,与其说是市场经济本身造成的,不如说是发展过程中的“软政权化”与“分利集团化”这样一些可以被称之为“后发展综合征”的一种表现。用反资本主义的西方后殖民主义话语来批判中国目前的改革中的脱序现象,实际上是找错了靶子。
在目前的三大思潮中,我认为,新左派最大的问题是,他们提出的解决问题的方案与方向,是不切实际的。“左”的激进主义已经被百年的历史证明是一种失败,中国人决不会选择回到“左”的道路上去。新左派不会在国人中,在知识分子中找到多少知音。他们自以为为中国下层百姓请命,但中国老百姓并没有因噎废食地认为,由于中国在现代化过程中出现了腐败、下岗失业,而应该拒绝改革开放,重新回到平均主义时代中去。他们只是对竞争过程中缺乏法制与无序化表示了不满,如果要像某些新左派那样,为了公正而根本拒绝走市场化的道路,那无疑是南辕北辙。
在评价新左派时,我们可以指出它的两个基本谬误。首先是文化浪漫主义。即以审美的浪漫体验来解读历史,并以这种浪漫化的理念来作为重建社会公正的方案。这里的文化浪漫主义,指的是主体的向外扩张,即主体把一种与现实中的弊端相反的价值,例如与现实中的不公正相反的“均富”“公平分配”这样的价值,不自觉地投射到、附加到某一外界对象上去,通过这种审美的愿望投射来宣泄对现实的不满,寄托自己现实中未遂的理想,并由此而达到一种心理上的“审美的升华”。毛泽东的“文化大革命”、人民公社制度、鞍钢宪法、群众大批判与群众专制,于是都成为这些并没有亲自参加过“文革”的新左派寄托、宣泄他们对当下社会不公正的不满情绪的审美对象。他们所谈的“文革”实际上与现实中已发生过的“文革”几乎没有关系。毋宁说,他们心目中的“文革”,实际上是他们自己不自觉的艺术欣赏品。他们把与市场经济相反的东西予以浪漫的美化,这种新左派中某些人甚至对“文革”的极左思潮也会产生一种浪漫的幻觉。有一位我非常好的朋友从海外写了一篇文章给我。他在这篇文章中说,“文革”中人民生活得很好,一家生五六个孩子也过得下去,现在生一个孩子也养不起;他还说他们农村的许多房子都是“文革”时造起来的;还说三年自然灾害死了多少人,换了印度死得会更多,等等。我们固然可以谅解这些朋友在海外生活得久了,可能失去了对中国的某些感觉,但我们不得不指出的是,他们对“文革”的浪漫已经失去了边际,以致无法进行讨论。
新左派的第二个谬误是他们的完美主义。这里的完美主义者(Perfectionist)指的是那种除了至善至美以外,什么东西都不能使之感到满意的人们。经验世界的事物都是以并不十全十美为其特征的,但完美主义者则相信他们头脑中建构的完美的理想形态,可以取代不完美的经验世界。而这种他们心目中的完美事物,其实并不是来自经验,而是来自被他们认为是更为真实、更为本质的“第一原理”,这种“第一原理”则源于他们的头脑中的道德理想。当他们以这种现实生活中并不存在的东西来作为参照点,来观照现实、评价现实时,他们就会情不自禁地要以某种先验的、理性设计的社会工程蓝图来重建一个新世界。应该认识到,公平是人类可以渐进地实现的理想,是一个人们可以努力逼近的目标,但绝不可能根据一种“公平”的道德观演绎出的“第一原理”来构建一个社会。
更具体地说,一个现实主义者会意识到,市场经济与世界上任何事物一样,都是不完美的。它在发展过程中,尤其是在发展初期会导致贫富分化。这种分化是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得不支付的代价,人们可以在其发展中,通过法制建设,通过渐进的改革来尽可能地避免市场经济造成的过度的两极分化的祸害,而左派的完美主义者则相信,有一种人为设计的“完美”的平均主义社会模式可以取代“不完美”的市场经济模式。这样,他们实际上就是抛弃了人类的集体经验,以理想主义来代替现实了。
持新左派立场的朋友其实都是相当有道德感的。他们对弱者的同情,他们的正义感与道德上的真诚有时表现得比自由主义还更强烈。但是,新左派的泛道德主义政治观一旦用于实践其结果肯定会更糟。波尔布特无疑是充满理想主义精神的“好人”,他要消灭市场经济以实现一个没有剥削的完美的新柬埔寨,其动机不可不谓良善。然而正是这位左派政治理想主义者造成的灾难,成为20世纪的完美主义政治失败的一个最典型、最残酷的例子。这使我想到20世纪初严复的一句话。严复早在1906年给熊纯如的信中就这样说过:“吾人所受之苦痛,出于恶人者浅,由于好人者深。”这句话几乎就是对20世纪激进左派政治所作的预言,把它用在新左派这些动机良好的知识分子身上再合适不过了。
我特别担心的是,新左派就其内在的逻辑而言,有着走向左的激进化的趋势。尤其在内部因素与某些国际事件之间的互动过程中,特别容易引发新左派激起极端民族主义情绪,他们会与传统的左的意识形态相结合,以国家主义的方式来取得话语霸权。事实上,海外有些新左派实际上更接近于国家主义,把民粹主义、民族主义与强权意识结合到一起来了。这种新“左”与老“左”的结合的趋势特别值得世人警惕,其结果实际上是让中国人“好了伤疤忘了痛”,重新回到类似“文革”的历史错误上去。
当然,以上我所举的都是新左派中比较激进的一些例子。我相信多数新左派人士并没有走到这样的极端。而且,我还必须说明的是,从思想多元化的角度来看,新左派作为一种批判力量,如果不是走得太远,他们对市场竞争可能造成的无序化与两极分化,可能起到一种制衡作用,并显示出某些合理性。新左派在强调社会公平的理念与价值方面,在研究如何发掘传统社会主义体制内部原有的思想资源与政治遗产的合理性方面,仍然有着积极的意义。最近一位朋友相当公允地提出这样的警告:如果人们只强调市场效率而完全忽视社会公平,最终的结果一定是“引狼入室”,使“左”的主义取得道德话语上的霸权“,左”就会在自由的舞台上“高举着公正大旗而崛起,并用强有力的‘有形之手’去重新控制社会。那时效率就会自尝苦果,且一定要加倍地偿还对公平所欠的陈债”。人们不应忽视,历史上常常就是以这种方式从一个端点走向另一个端点的。
有人问我:在这场思想论争中,您采取什么态度?我的看法是,新保守主义与自由主义的最大共同点是,它们具有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的共同的导向性,最大的区别则在于前者反对后者的“制度决定论”,而主张权威杠杆对于推进现代化的作用,尤其当西化模式的激进自由主义成为知识分子中的主流思潮时,新保守主义就会强调现存的权威秩序的历史连续性与稳定性,对于保证经济转向的“软着陆”是不可缺少的。新保守主义的最大贡献在于它的务实的现实主义态度,以及对一切政治浪漫主义与激进主义思潮的反对态度。当新左派重新以“左”的方式来挑战改革的基本方向时,新保守主义与温和的自由主义会形成联合。
在一个正常的社会中,新保守主义可以作为一种对激进主义的制约力量存在。但新保守主义的理念也有其不足之处,即它自身缺乏对权威腐败进行独立批判的核心价值。这时它往往会显得力不从心,甚至无能为力;这种情况下,它往往会与自由主义结盟,借助于自由主义的一些理念与价值来对腐败的权威政治进行批判。
我个人就正在经历这样的过程。最近一二年来我发表的一些批判权力腐败的文章,使不少人以为我一变而为自由主义了。实际上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首先是,当新保守主义为了批判权力腐败而诉诸于对权力的社会监督时,往往需要从自由主义话语中寻求支持,这样做之所以可能,乃是因为新保守主义与自由主义从终极目标上是一致的。其次,更重要的还是,当下中国的自由派已经放弃了激进主义,变得更为务实、温和与重视民主的社会基础与经济基础。这就使新保守主义与自由主义之间事实上已经没有多少区别。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新保守主义失去了其独立存在的意义,如果自由主义在某种危机心态的驱动下走向激进化,新保守主义者又会与自由主义分道扬镳,就会像以维护正常秩序为己任的警犬一样,重新发出自己的声音。
自由主义、新左派与新保守主义这三种思潮均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他们与当下中国政治中心,均有着部分的一致性与重叠性,例如,自由主义对市场经济的强调,对全球化与国际接轨的重视;新左派对社会主义价值与公平价值的重视与肯定;新保守主义对秩序与权威在转型过程中的意义的重视与肯定,均各自与政治中心有其一致点。正因为如此,它们在当下可以拥有自己的合法存在的空间。如果这三者之间能够彼此宽容,形成良性互动,未尝不对中国的思想界的发展与进步起到积极的平衡作用。
从更深一层思考问题,三大思潮的存在,本身都是从不同角度对中国现代化过程中必然出现的两难矛盾,对复杂变革过程中难以避免的文化悖论所进行的反思。我本人愿意比其他两派表现出更多的宽容与理解。这也许因为新保守主义的立场比其他两者更具现实主义的世俗理性,更少以某种先验的理念与“第一原理”来思考问题。因而也更具有对不同意见的同情理解能力。相反,自由派与新左派都多少有过对自己钟爱的理念的“诗情梦幻”而往往咄咄逼人却不自知,据我所知,北京的一些新左派与自由派之间几乎到了互不来往的地步,原因正在于他们各自有其强烈的道德优越感,而这种优越感实际上则源自于他们各自的“第一原理”。在思维方式上,他们多少都共享了一种同样的黑白两值分类的态度。这一方面,新左派似乎更突出。
另外,我还想说的是,新保守主义在批判新左派时,有着一种自由派所没有的特别的优势,那就是新保守主义从经验论出发,对一切以建构理性主义(ConstructiveRationalism)面目出现的主义,对一切政治浪漫主义与先验主义,无论是自由主义的先验的第一原理,还是左派的先验原则,均具有一种解构能力。新保守主义是对一切教义化的意识形态政治的否定,是一种务实的、从经验立场出发的、现实主义的政治态度,借用一位西哲的话来说,保守主义是一种关于如何在现实条件下的“可能性”的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