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控抄袭是一件很严重的事,指控别人抄袭也是很严重的事。当我发现学生抄袭时(很不幸的,这件事在我的教书生涯中发生过几次),我将案子,连同证据,移交给大学的学生法务处。法务处立刻进行调查,约谈学生,做出结论,并根据大学政策给予惩处。虽然我从没直接见证过任何教授抄袭的案件,但是我想处理的程序应该是大同小异吧。到底,作为教授,我们不仅指望学生遵守校规,我们身为默认的楷模,更应如此。
因此,当王彬彬教授对汪晖教授的抄袭指控,从3月份至今演变成一场持续的辩论、争议,甚至丑闻时,我想问问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指控者有没有提出可信的证据?如果有,为何汪晖教授任教的清华大学没有立刻调查?如果没有,为何指控没有立刻被驳回?为何“诬告者”王彬彬教授没有接受相关当局的调查?
作为一个关心的观察者,我读了6月9日由“八十多位国际学者”联署,呈递给清华大学校长的声援汪晖教授的信(转载在科学网)。我也看了“全球声音网”(Global Voices Online)转载的稍早的邀请函,恳请国外学者“赞助”联署信(明显的,邀请者误将香港学者也归类为“国际学者”,因为有几位该地学者也在名单上面)。邀请函和联署信为这场争议增添了一个新的角度。邀请函(“全球声音网”上没有署名也没有日期)说汪晖教授只是犯了“注脚马虎”的毛病。给清华大学的联署信上对此只字不提,只说所有的抄袭指控都毫无“可信度”。这封信没有提供任何客观证据;相反地,它跟其指称的“媒体攻击”一样的“令人困惑”。仅就其困惑之处提出几点看法。
首先,公开信一再将大众传媒贴上万恶之首的标签,为何?最先发表对汪晖抄袭的指控的王彬彬是教授,多位后来在网上或平面媒体上发表言论的人士也是教授。再说,王教授的文章首发在国内的重要学术刊物《文艺研究》上。该信为何建构了一个伪二元对立:“学院”和“传媒”、“我们”和“他们”的对立?
第二,建构此伪二元对立和该信后文所说的“大学内部正常的文化政治”之间难道没有矛盾吗?究竟是何者———“无知、邪恶”的传媒,还是教授之间的内斗?如果这果真只是“大学内部正常的文化政治”,它又如何会演变成一场“疯狂媒体炒作”(引自邀请函)?
第三,即使抄袭的指控是由传媒发起的(而事实并非如此),又有何差别呢?这件事本该黑白分明,非此即彼:到底有没有抄袭的可供公开检验的证据?抄袭的定义(或程度)也许存在着某些相对性,但是列举了具体证据的指控为什么不应该接受调查?既然整件事那么“令人困惑”,为何联署信的具名者不要求一个透明、公正、彻底的调查呢?
第四,联署信指责所有对汪晖教授抄袭的指控和批评是“有组织的”。此逻辑难道不同样适用于3月以来发表的为汪晖教授的种种辩护吗?这封公开信本身难道不是“有组织的”辩护吗?
第五,联署信说几位中国学者已为汪晖教授提出有力的辩驳,但是它没提这些辩驳也曾遭到辩驳。邀请函说“我们正在准备一个双语网页,列出攻击的时间表和中国学者在仔细研究过此案后,认为抄袭不成立的声明”。这么重要的网页为何不在国际学者签署之前———而不是之后———准备好呢?事隔一个多月了,这个网页准备好了吗?它是否提供了完整客观的资料?例如,它包括了对汪晖教授近作的指控以及对这些指控的辩驳吗?
第六,联署信认为“在社会和经济的激烈转型期,媒体对大学的攻击是很常见的现象”。难道大众传媒的角色不应该是社会的“看门狗”,不应该对公共体制有所监督吗?美国传媒一向如此,为何它只会发生在“社会和经济的激烈转型期”呢?难道这又是一个中国特殊性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