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因为集体讨薪,118名湖北籍农民工在西安市临潼区新丰镇遭到了300多名手持木棒的人长达40分钟的围攻殴打,30多位农民工被打伤,9人重伤,其中湖北省南漳籍农民工重伤6人。事发后,湖北省总工会主要领导要求各有关方面立即启动农民工异地维权联动机制,尽快查明事实真相,妥善解决相关问题。7月31日,湖北南漳县派出维权专班赴陕,为农民工维权。
这是近年来发生的严重侵犯农民工权益案件之一。值得注意的是,讨薪农民工先前所从事的工程,隶属于中铁电气化局西安铁路工程公司下面的包西项目(包头至西安铁路联络线)部。这种国家级的大企业所属项目也发生了如此欠薪并暴力伤害农民工的事件,可见农民工生存环境之艰。
几百名凶手致使几十名农民工受伤并有多名重伤,这已涉嫌严重的刑事犯罪,公安机关应主动介入,打击犯罪、保护受害人,可时至今日,当地警方仍没有给社会和这些农民工一个说法,更显农民工维权之难。
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王兆国最近指出,在涉及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上,工会要敢于维权、善于维权,旗帜要更鲜明,声音要更响亮,措施要更有力,努力帮助职工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面对在陕西受如此伤害的湖北籍农民工,湖北省总工会启动异地联动维权机制来为受害者维权,是在响应全总的号召,是一件值得肯定的事情。
近年来,一些地区的司法部门和工会建立跨地区农民工异地维权机制,这对于维护农民工的权益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我们可以预期,只要湖北省总工会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来维护受害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这次异地维权应该会有较满意的结果。
问题是,事件发生地的陕西省总工会为何没有采取相应的行动呢?湖北的农民工,到了陕西打工,在陕西发生了如此严重的欠薪并被伤害的事件,陕西省相关工会组织应有责任维护这些受到侵害的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可在这起事件中,陕西省相关工会组织并没有理直气壮地为湖北农民工主持公道。
原因实际上也很简单,还是一个利益或利害的问题。现在敢如此对待农民工的企业或所谓的项目部,一般都有钱有势,与地方各级党政官员甚至黑恶势力有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也正是这些关系,决定了地方党政部门,包括工会部门,选择地方保护主义。
事实上,目前农民工的处境与各地的地方保护主义有很大关系。比如,社会保障要地方化,如实行养老保险基金区域统筹等;保障农民子弟享受国民教育的权利;克制司法的地方保护主义,保障农民工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用刚性规定,转变政府的职能,维护农民工的基本权利,如清除地方性限制农民工就业的歧视政策、各地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和保障农民工的休息休假权、劳动安全保护权、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权等等。正是由于各种地方保护主义,才逼得湖北省总工会不得不到陕西去为本省流出的农民工维权。这是在用一种“好”的地方保护主义来对付无处不在的“恶”的地方保护主义。
更值得深思的问题是,为何这些农民工没有能保护自己权益的工会组织?农民工虽有巨大的群体,却尚未有能真正切实代表自己利益的组织。现实中,政府承认了农民工是工人阶级的一员,也大力鼓励农民工加入工会,并宣称在2010年前实现农民工组建工会和入会的全覆盖。
但我们都知道,由于资金、体制和管理等各种原因,工会自身常常不能维护工人的利益,维护流动的农民工的利益更是难上加难。在现实中,多见农民工工会组织农民工举行劳动竞赛、节日时开展点文娱活动、组织为受伤工友捐款,当然也有部分农民工工会出面为农民工协商、讨要拖欠工资等。总的来说,农民工工会还是不成气候,更谈不上真正的行动力了。而不解决这个问题,类似湖北农民工讨薪被伤害的悲剧就不会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