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玉:论周作人“自由至上主义”及其命运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558 次 更新时间:2004-07-08 00:29

进入专题: 高玉  

高玉  

【内容提要】周作人本质上是自由主义知识分子。与中国现代其它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的自由思想不同,周作人是自由至上主义,表现为极端个人主义。周作人的悲剧性命运既有自由主义在中国悲剧性结局的普遍性,又有周作人对自由主义误解的特殊性。

【关键词】周作人 自由 悲剧 自由主义

周作人附敌事件一直是现代文学的一个热门话题。对于周作人为什么要附敌,这可以说是一个“谜”。从周作人本人到周作人的朋友、论敌以及后来的文人、学者,有种种不同的看法和解释。应该说,这每一种说法和解释都有它的合理性,都在一定程度上或者从理论的层面或者从历史的层面揭示了周作人附逆的原因,并且在整体上表现了周作人附逆作为重要历史事件的复杂性。

但我认为,周作人附敌还有更为深层的世界观和人生信念上的根源,这就是自由主义。具体对于周作人来说,他的自由主义与胡适等人的一般自由主义不同,可以说是“自由至上主义”或者说极端自由主义。现代文化史上的周作人的种种思想和行为都与这种信念有着一种深层的内在关系。周作人五四时期激烈的反传统、反封建礼教和三四十年代回归传统、回归儒家看似矛盾,但在自由主义的信念统归下却具有统一性。在封建思想占统治地位的时候反封建思想;在西方思想占统治地位的时候提倡中国传统思想,这可以说是自由主义的精髓和必然的逻辑结论。自由主义表现在人生上,最主要的就是个人有选择生存方式、选择生活道路的权力,附敌对于周作人来说,就是这样一种属于自由性质的选择。显然,周作人误解了所谓“自由”。对于这一问题,笔者另有专文详细论述[1]。本文中,我主要对周作人自由主义的思想内涵进行清理和论证,并从逻辑的深层上清理它与周作人思想和人生之间的内在关系。

五四时期,周作人是一个风云人物,在文化和思想界具有巨大的声誉和影响,郭沫若极富夸张地说周作人的附敌是抗战的一大损失,“那损失是不可计量的”,“为了换掉他,就死上几千百个都是不算一回事的”,[2]可见周作人在当时的影响。周作人附敌之所以是一个重要的“事件”,原因就在于他是一个公众人物,他的行为对公众会有重大的影响。周作人不同于一般人,他有自己的独立思想体系,是一个高智商、富于理性的人。他的人生选择具有俗世的一面,但更具有文化理念的一面;既具有偶然性,但更具有深层的内在的思想观念作为基础。过去的诸种说法和解释一个重要的缺陷就在于,他们过分强调周作人的性格、生活境遇以及世俗事务等历史层面的史实与他附敌之间的直接关系,而缺乏从学理上探讨周作人作为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在中国其悲剧的必然性。我认为,自由主义思想以及对“自由”的某种误解是周作人附逆的最重要的原因,性格和生活方式以及具体的观点不过是深层思想的浅表,周作人的性格、生活态度、处理事务包括生活事务与政治事务的方式等都可以从他的意识深处的自由主义思想中找到一定的根源。从个人命运上来说,中国现代自由主义知识分子总体上是悲剧性的,但悲剧的方式各有不同,周作人的悲剧其实是中国自由主义必然性悲剧的一种特殊的形态。悲剧是必然的,悲剧的方式和过程则具有偶然性。

舒芜先生认为周作人是右派,他认为三十年代有一个和左翼对垒的右翼文学家阵营,而这阵营的精神领袖就是周作人[3],这其实是很大的误解[4]。周作人本质上是自由主义者。黎澍提出周作人的“文化态度的核心”是西方的自由主义[5]。钱理群认为周作人的价值和悲剧是自由主义的价值和悲剧。陈思和认为,“周作人在五四后期的转化,不是个别的行为,它体现了一代自由知识分子的共同悲剧。”[6]这是对周作人从思想和社会角色两个方面的一种深层的定位。周作人的反传统、反封建、反激进、反保守等其实都是他深层自由主义思想的表象。

和洋枪洋炮一样,自由主义本质上也是舶来品。中国古代缺乏自由主义的思想基础和社会体制。在思想和文化的层面上,自由主义是比较早的介绍进中国的思想或学说。1899年严复将英国约翰穆勒的《论自由》翻译成中文(初中译名为《自繇释义》,1903年出版时改为《群已权界论》)。与此同时,梁启超则把卢梭、霍布士、斯宾诺莎等人的自由主义思想介绍进中国,并大加发挥。五四则承袭了这一传统,自由主义是五四新文化运动的主题之一,它和科学、民主等同样是西方的舶来思想具有一种内在的契合与联系,并且它们携手试图共同建构中国现代社会和思想文化的精神品格。所以,自由主义思想在五四时期不仅是反封建、破坏传统思想体系的最有力的武器,同时它也是新文化精神建设的重要内容,也就是说,它同时也是一种社会理想和文化理想。五四那一代知识分子或多或少都受到自由主义思想的浸染,自由在不同知识分子意识中的地位各不相同,有的只是方法论的意义,有的只是一种思想或工具,而对于周作人来说,自由则是人生的信念,是思想的基础和主体,是毕生追求和捍卫的人格价值。周作人这种自由主义思想在五四时主要表现在对人的解放和人的自由的关怀和探讨上。

五四时期,周作人首先提出“人的文学”的概念。但这里,“人的文学”并不是一个文学概念,而是一个社会学和伦理学的概念,并不是泛论文学的“人学”,即文学的人的中心地位,而是讨论人的本质,主要是人的自然本性和社会本性以及之间的关系。作为文学范畴的“人的文学”的提倡,周作人更强调的是特定社会历史条件下的中国人的自然人性的解放和个性自由的问题,强调文学在争取人的解放与自由中的作用,所以它更具有社会学和伦理学的意义。对于“人”,周作人的解释是,乃是“从动物进化的人类”,首先,“我们承认人是一种生物,他的生活现象,与别的动物并无不同。所以我们相信人的一切生物的本能,都是美的和善的,应得完全满足。凡有违反人性不自然的习惯制度,都应该排斥改正。”其次,“我们又承认人是一种从动物进化的生物”,即社会的人。从“进化”的角度,“凡兽性的余留,与古代礼法可以阻碍人性向上的发展者,也都应该排斥改正。”以这种“个人主义的人间本位主义”为前提,人的道德生活“应该以爱智信勇四事为基本道德,革除一切人道以下或人力以上的因袭的礼法,使人人能享自由真实的幸福生活。”[7]概括地说,所谓“从动物进化的人类”,即自由的人类,而“人的文学”本质上即自由的文学。在周作人这里,自由构成了人的核心,反礼法、反兽性其实是自由在具体境况中的逻辑推演和派生。

五四时期,妇女和儿童问题一直是周作人非常关注的问题,但周作人对妇女和儿童的研究和后来的作为学科的学术研究不同,它不具有独立性,而是其人的研究的一部分。不论是中国还是西方,妇女和儿童都缺乏独立地位,女子不过是男子的器具和奴隶,儿童不过是父母的所有品,正是以此现象为出发点,周作人楔入了妇女和儿童的研究。这里,人的自由和独立既是周作人的出发点,也是其归结点,是他的终极目的。其它如性学研究、民俗研究,都可以追溯到“自由”的理念,正是从自由的终极原则出发,周作人激烈地批判现实的封建礼法和奴隶思想,因为封建礼法和奴隶思想严重妨碍了人的自由与独立。在这一意义上,周作人反封建、反传统以及对其它种种思想观念的批判并不是他的思想本位,而自由主义才是其思想本位。

周作人把他对人的发现和对人的重新建构称为“人道主义”,其中心就是强调个体的价值和自由意志。周作人积极支持日本小说家武者小路的“新村主义”,他对于“新村精神”的概括是:“一切的人都是这样的人:尽了对于人类的义务,却又完全发展自己的个性。”[8] “新村的理想,简单的说一句话,是人的生活。这人的生活可以分为物质的与精神的两个方面,物质的方面是安全的生活,精神的方面是自由的发展。”[9]这里,周作人赞同新村主义的理由是它体现了或者说可以实现人的自由价值。与此相关,周作人特别强调个体的独立地位和作用,他主张改造社会要从改造个人做起。这样,在周作人这里,个性解放与社会解放和进步以一种奇妙的方式联结起来。

关于信教自由的问题,这是二十年代一次较有影响的思想争论。对于宗教问题,周作人本素无研究,但他却积极参与了讨论。这里,周作人与其说是对宗教问题有见解,还不如说是对自由问题有兴趣,他实际上主要是在自由问题而不是在宗教问题上发表观点。“我们不是任何宗教的信徒,我们不拥护任何宗教,也不赞成挑战的反对任何宗教。我们认为人们的信仰,应当有绝对的自由,不受任何人的干涉……”[10]信教还是不信教,这并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对信教或者不信教的权利的尊重,周作人真正想表达的或者说所关注的还是对自由的态度。五四时期,伏尔泰所说的“我不赞成你的话,但我拼命维护你说话的权利”这句名言广为人知,因为它深刻地涉及到自由主义的精髓问题,周作人关于信教自由的观点则可以说深得这种精髓。

五四时的周作人具有非常显赫的名声,他的最重要的贡献就在于从自由的理念出发,重新发见了人和人的文学,在深层的话语基础上,可以说,他和鲁迅一起以其文学创作实绩和理论建树建构了中国现代文学乃至文化的对于人的现代言说。周作人文学的魅力之一就在于他作品中所表现出来的自由的思想,对人的自然人性的高扬,对个性主义的高扬,对于封建专制和礼教罪恶的痛快淋漓的批判,没有这些,便没有周作人及其地位。

但周作人的特殊之处在于,他不是一般的自由主义,而是自由至上主义。

不论是西方还是现代中国,自由主义都表现出各种形态。在西方,有所谓的古典自由主义、功利自由主义、民主自由主义、社会自由主义等。中国现代自由主义由于是从西方输入进来的,受输入的实用目的以及理解的限制,再加上语境和文化知识结构背景的变化等因素的影响,西方自由主义不论是从具体观点上还是表现形态上都变得面目全非,发生了延伸和变异,其格局更为复杂。价值取向不同,对于西方自由主义思想的选择和取舍也不同,所以中国现代自由主义表现出不同的倾向,总体上是中国化了,其中两大潮流非常显著:一是深受美国杜威影响的以胡适为代表的功利自由主义;一是深受英国费边社会主义和基尔特社会主义影响的以张东荪为代表的“修正自由主义”。而周作人的自由主义则更接近西方的古典自由主义,即自由至上主义。

西方的古典自由主义主要是指17、18世纪欧洲自由主义,因为强调个人自由的天赋性、自由高于一切,所以,又被称为放任自由主义、极端自由主义或者自由至上主义。“对于自由至上论者来说,自由只意味着自由,不是必然性,而是选择;不是责任,而是责任和无责任的选择;不是义务,而是认可和拒绝义务的选择;不是美德,而是美德和邪恶之间的选择。自由选择就是美德,如果不是自由选择的,不是自愿而是强制的,任何行为都不是美德。”[11]“自由至上论者也强调正义、美德、权威、和机会的平等,但最强调的是自由,并且认为所有其它价值均必须以自由为前提,如果以正义、美德、平等的名义限制自由,那么所谓的正义、美德、权威和平等,都是不正当的,都将会是更大的不正义,更大的邪恶,更大的强制,更加悬殊的不平等。”[12]“自由只意味着自由”,自由就是自愿和选择,这是自由至上主义的基本特征。

自由主义思想本质上是西方的思想。周作人没有胡适等人的英美留学经历,他没有直接感受西方正在发生的自由主义思想,就是说,他的经历和视野限制了他对西方现代自由主义思想的接受,他的自由主义思想更多地是从西方的自由主义的典籍中来,所以更多接受的是西方的古典主义的自由主义思想。五四之前,严复、梁启超等介绍的西方自由思想总体上属于古典主义的自由思想,周作人明显受了这些思想的影响。1925年,周作人在一篇文章中说到他有柏利(Bury)的《思想自由史》和洛柏孙(Robertson)的《古今自由思想小史》两书,并且说:“昔罗志希君译柏利的《思想自由史》登在《国民公报》上,因赴美留学中辍,时时想起,深觉得可惜。”[13]周作人多次提到这本书,他不仅读了原文,且读了罗家伦的译文,它的自由主义理念应该与这种思想有联系。在思想来源上,周作人所接受的西方自由主义思想与胡适所接受的西方自由主义思想明显不同。对于严复、梁启超所介绍的西方古典自由主义,周作人一方面有所接受,另一方面又有所扬弃。总体上,周作人所接受的自由主义思想更接近古典自由主义的本意和原貌。

穆勒《论自由》的基本思想是强调个人自由与个人尊严,反对社会权力的扩大。他认为,个人自由的范围,尤其是思想自由的范围应该尽可能扩大。他说:“国家的价值,从长远来看,归根结蒂还在组成它的全体个人的价值。……一个国家若只为(即使是为着有益的目的)使人们成为它手中较易制驭的工具而阻碍他们的发展,那么,它终将看到,渺小的人不能真正做出伟大的事。”[14]穆勒当然不反对社会的价值和利益,《论自由》(即《群已权界论》)第一句话就是:“有心理之自繇,有群理之自繇。”心理之自由,即意志自由,个人自由;群理自由即社会自由,公民自由。这说明,穆勒是认可社会自由的,他只是强调社会自由不能凌驾于个人自由之上,即“已重群轻”,而是相反。对于穆勒的自由主义思想,严复一方面非常赞赏,在严复看来,自由主义是西方繁荣富强的有效工具之一;另一方面,他对穆勒的某些自由主义观点又持保留态度,其中一个重要的观点就是认为个人自由和社会利益之间可以达到平衡,即“已群并重”。[15]严复说:“独人道介于天物之间,有自由亦有束缚。”“故曰:人得自由,而必以他人之自由为界。”[16]人是独立、自主、自由的,有自己的意志和人格。但既然人人都有独立的人格,在一个群体中,人就应该相互尊重,所以,自由对于个体来说又有所限制,人不能为所欲为,毫无约束。在这一意义上,群体自由实际上是个人自由的必然延伸。与严复同时宣传西方自由主义思想的梁启超也是这种观点。梁启超是在开启民智的意义上提倡自由的。 “自由者,天下之公理,人生之要具,无往而不适用者也。”“数百年来世界之大事,何一非以‘自由’二字为原动力者耶?”“若有欲求真自由者乎,其必自除心中之奴隶始。”[17]但这只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梁启超又说:“一身自由云者,我之自由也。虽然,人莫不有两我焉:其一,与众生对待之我,昂昂七尺立于人间者是也;其二,则与七尺对待之我,莹莹一点存于灵台者是也。”[18]梁启超把内在的“我之自由”与外在的“我之自由”作区分,表明他一方面承认个人自由的重要性,但同时又强调社会对个人自由的限制。

严复和梁启超在输入西方自由主义思想时,同时对西方自由主义思想中的极端个人主义有所批判,这与当时西方正在发生的现代(相对于古典)自由主义思想不谋而合,这可能与新思想的影响有关,也许还与西方古典自由主义思想本身的缺陷有关。但最根本的原因则在于严复和梁启超的文化身份以及更深层的中国传统文化的社会伦理知识背景。严复和梁启超都是中国传统的知识分子,中国传统的集体主义的美德在他们的意识中根深蒂固,并且他们引进西方自由主义思想的出发点是国家和社会,所以,逻辑的先在性决定了严复和梁启超不可能把个人自由作为终极目的,个人自由只是国家和社会利益的工具和手段,社会自由比个人自由更具有优先性。在这种观念之下,当个人自由妨碍社会自由的时候,应该牺牲个人自由。在文化思想上,严复和梁启超都属于改良主义,所以,他们一方面介绍西方的自由主义思想,另一方面,又总是寻求自由主义与中国传统思想的汇通。他们在介绍翻译西方的自由主义思想的时候,总是用中国传统的术语、概念、范畴和话语方式进行表述,总是把西方的自由主义思想中国化。现在看来,这是翻译的误解,但这种误解又是不可避免的。

而周作人则比较原本地接受了西方古典自由主义的思想。即把自由作为人的终极价值。只承认个人自由的价值,一切以个人自由作为准绳。不承认任何专制和集权的合理性,对于周作人来说,自由不仅是理念和价值,同时也是实践理性,也就是说,周作人既是“观念的自由主义者”,同时又是“行动的自由主义者”,[19]具体表现为绝对的个人主义。“在中国现代作家中,周作人是受个人主义影响最大最深的人之一,他从伦理道德、人生观上较为全面地接受了个人主义的价值体系和人性理论,在对政治、社会、宗教、习俗、道德的评判中,表现出个人主义的总的态度、倾向和信念。”[20]在周作人看来,人才是世界的中心,社会则是人的派生,而国家、种族更在其次。“这文学是人类的,也是个人的;却不是种族的,国家的,乡土及家庭的。”[21]又说:“人类或社会本来是个人的总体,抽去了个人便空洞无物。”[22]在周作人看来,个人既是出发点,也是归结点,不应该为了国家、种族的利益而牺牲个人的自由。周作人当然明白个人不可能脱离社会,他也强调社会的重要性,但他对社会利益的强调是从个人出发的,也就是说,为个人的,同时也是为社会的和为人类的。周作人主张一种“利已而又利他,利他即是利已的生活”[23]这里,“利它主义”实际上是“利已主义”的延伸,而不是同一层面上的对应和冲突,对于周作人人来,它们并不是并列的关系。

正是从这种观念出发,周作人大力提倡个人主义精神和个人的独立性。“中国的革命尚未成功,至今还在进行,论理应该是民族自觉的时代,但是中国所缺少的,是彻底的个人主义,虽然尽有利已的本能。”[24]“我们所期望于青年的,是有独立的判断,既不服从传统,也不附和时髦,取舍于两者之间,自成一种意见,结果是两面都不讨好,但仍孤独地多少冒着险而前进。”[25]他批评阿Q是“没有自己的意志而以社会的因袭的惯例为其意志的人”[26]。他激烈地批评为了社会而牺牲个人:“倘若用了什么名义,强迫人牺牲了个性去侍奉白痴的社会,──美其名迎合社会心理,──那简直与借了伦常之名强人忠君,借了国家之名强人战争一样不合理了。[27]文学有没有用,不是根据文学本身来判断,而是根据它与外在之间的关系来判断,在政治和经济的层面上,他认为文学是无用的,1930年,他提出“文学无用论”的观点就是就政治意义而言的。后来,他又提出文学有用:“我原是不主张文学有用的,不过那是就政治经济上而言的,若是给予读者以愉快,见识以至智慧,那我觉得却是很有必要的,也是有用的所在。”[28]则是从个人主义观点出发的,这里,个人成了文学价值的最高标准。“因此我们可以得到结论:(1)创作不宜完全没煞自己去模仿别人,(2)个性的表现是自然的,(3)个性是个人唯一的所有,而又与人类有根本上的共通点,(4)个性就是在可以保存范围内的国粹,有个性的新文学便是这国民所有的真的国粹的文学。”[29]“我想现在讲文艺,第一重要的是‘个人的解放’,其余的主义可以随便;人家分类的说来,可以说这是个人主义的文艺,然而我相信文艺的本质是如此的……”[30]作为极端自由主义表现的个人主义可以说是周作人思想、创作、批评乃至行为的核心和准则。这潜伏着后来周作人悲剧命运的种子,附敌其实是这种思想观念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的发芽和长大。

问题在于,个人的极端自由便意味别人的不自由,当个人自由与个人自由或者个人自由与社会自由相互冲突的时候,个人自由如果不受限制便意味着妨碍他人的自由。周作人当然清楚地看到这一点。他提出“宽容”这一概念试图缓解这一矛盾。“不滥用权威去阻遏他人的自由发展是宽容。”“当自己成了已成势力之后,对于他人的自由发展,不可不取宽容的态度。”[31]周作人的意思是说,个人主义即意味着尊重个人的自由,尊重个人的自由也意味着尊重他人的自由,所以,极端个人主义恰恰是强调不把个人的意志强加给他人。但这不论是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有诸多难题。这实际上是回到了中国古代的道德理想主义。而把整个社会秩序和价值维系于这样一种道德的理想是非常危险的。中国古代社会的历史一再表明,当“好人”当皇帝时,社会便安定有序,而当“坏人”当皇帝时,社会便混乱失序。所以,道德并不是从根本上解决社会问题包括个人问题的有效途径,它不能有效地解决社会问题,不能清除内在的悖论,这是古典自由主义固有的矛盾和弊端。西方现代自由主义正是在克服古典自由主义的缺陷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周作人五四时期高扬西方古典自由主义的个人主义精神,这在反封建专制,建构现代文化精神方面具有积极的作用和意义。周作人试图在不动摇个人主义的绝对地位时解决古典自由主义内在的矛盾,他没有解决也不可能解决。这是周作人后来悲剧命运的深层的原因。

注释:

[1]参见拙文《对“自由”的误解与周作人的人生悲剧》,《社会科学研究》2002年第5期。

[2]郭沫若:《国难声中怀知堂》,程光炜编《周作人评说80年》,中国华侨出版社,2000年版,第149、150页。

[3]舒芜:《周作人的是非功罪应该研究》,《读书》1985年第1期。

[4]可参见倪墨炎的文章《周作人是三十年代右翼文坛的首领吗?──试与舒芜先生商榷》,《文学报》1987年6月25日。

[5]黎澍:《〈知堂书话〉和周作人的文化心态》,《光明日报》1988年8月23日。

[6]陈思和:《关于周作人的传论》,《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1991年第3期。

[7]周作人:《人的文学》,《周作人文类编》卷三,湖南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第32-34页。

[8]周作人:《新村的精神》,《周作人文类编》卷一,湖南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第127页。

[9]周作人:《新村的理想与现实》,《周作人文类编》卷一,湖南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第144页。

[10]周作人等《主张信教自由者的宣言》,《晨报》1922年3月31日。

[11]毛寿龙:《自由高于一切──自由至上论述评》,《自由主义与当代世界》,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0年版,第25页。

[12]毛寿龙:《自由高于一切──自由至上论述评》,《自由主义与当代世界》,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0年版,第26页。

[13]周作人:《黑背心》,《周作人文类编》卷一,湖南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第287页。周作人此记有误,见罗家伦译柏雷《思想自由史》(岳麓书社1988年版)有关内容。

[14]穆勒:《论自由》,转引自史华兹《寻求富强──严复与西方》,江苏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32页。

[15]参见黄克武《自由的所以然──严复对约翰弥尔自由思想的认识与批判》,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年版。

[16]严复:《〈群已权界论〉译凡例》,刘梦溪主编《中国现代学术经典·严复卷》,河北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第422、423。

[17]梁启超:《新民说·论自由》,《饮冰室专集》之四(新印《饮冰室合集》第6 册),商务印书馆,1989年版,第40、44、47页。

[18]梁启超:《新民说·论自由》,《饮冰室专集》之四(新印《饮冰室合集》第6 册),商务印书馆,1989年版,第46页。

[19]关于这两个概念,参见许纪霖:《社会民主主义的历史遗产──现代中国自由主义的回顾》,《知识分子立场──自由主义之争与中国思想界的分化》,时代文艺出版社,2000年版,第479页。

[20]李今:《个人主义与五四新文学》,北方文艺出版社,1992年版,第87页。

[21]周作人:《新文学的要求》,《周作人文类编》卷三,湖南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第46页。

[22]周作人:《文艺的统一》,《周作人文类编》卷三,湖南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第77页。

[23]周作人:《人的文学》,《周作人文类编》卷三,湖南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第33页。

[24]周作人:《〈潮州畲歌集〉序》。《周作人文类编》卷六,湖南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第568页。

[25]周作人:《再说林琴南》,《周作人文类编》卷十,湖南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第370页。

[26]周作人:《〈阿Q正传〉》,《周作人文类编》卷十,湖南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第131页。

[27]周作人:《自己的园地》,《周作人文类编》卷三,湖南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第63页。

[28]周作人;《〈苦茶随笔〉后记》,《周作人文类编》卷九,湖南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第560页。

[29]周作人:《个性的文学》,《周作人文类编》卷三,湖南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第53页。

[30]周作人:《文艺的讨论》,《周作人文类编》卷一,湖南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第65-66页。

[31]周作人:《文艺上的宽容》,《周作人文类编》卷三,湖南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第69页。

(原载《河北学刊》2004年第3期。)

    进入专题: 高玉  

本文责编:frank
发信站:爱思想(https://www.aisixiang.com)
栏目: 笔会 > 散文随笔 > 大浪淘沙
本文链接:https://www.aisixiang.com/data/3499.html

爱思想(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Powered by aisixiang.com Copyright © 2024 by aisixi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爱思想 京ICP备1200786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2001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