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十年之后再来看这个题目,觉得还是无法“少谈些‘主义'”,尽管可以“多研究些‘问题'”。据“逻辑实证派”的哲学家说,哲学家争论了几千年的“本体论”问题以及大多数“认识论”问题都是虚妄的,是争论双方“均不知所云”的结果。后来波普(Karl Popper,
哈耶克与波普是朋友。波普的书常引“哈耶克教授”云云。哈耶克的书也引波普。波普是奥地利人。哈耶克是奥地利学派正宗的传人。波普的学问是从科学进步的“规律”贯通到社会进步的过程。哈耶克的学问是从社会进步的过程进而讨论科学进步的制度原因。波普在五十年代写了<开放社会及其敌人>。哈耶克在三十年代写了<通向奴役之路>。途殊而归同。对於理性与传统,两人的看法一致。用颇为渲染的话说就是:理性是渺小的,传统是伟大的。但是要明白这说法的确切涵义则非读其书不可了。
我曾谈过“企业家精神”(敬业的,创新的,合作的)。企业家是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这个道理适用于所有社会,所有时期。我们观察到那些“前资本主义”的社会和其他的非资本主义社会(且不论“什么是‘资本主义'”,读者可参阅我在<经济研究>今年11期的文章)并没有如同资本主义社会这一二百年的迅速发展。由此是不是可以否证上面的命题呢?不是。所谓“企业家才能”究其所以然无非就是人的创造力。人的创造力是与“人”共生的,或如休漠(David Hume )所见,人之所以能够有思想是基於人的想像力。所以大致可以说,企业家才能是每个人的天赋。克兹涅尔(Israel Kirtzner,
波普认为,科学进步的逻辑是“大胆假设,小心求证”(我觉得用胡适的这个概括没什么失真之处)。这里有个较长的“故事”。从培根以来占主导的看法是,科学进步应当从收集事实开始,归纳出有规律的东西,提出规律并检验之;再从新的事实出发,再提出新的理论,再检验之。所以“归纳”是一切科学由以立基的方法。不仅如此,试问一个科学定律何以为人类理性所认可?例如罗素(Bertland Russell, <西方哲学史>)的例子:一只鸡,每日都有主人来喂。於是鸡“归纳”出来主人第二天,第三天,...仍然会来喂它。可是有一天主人把它杀了。这个问题最早由休漠提出。我们认为“定律”的东西,其实只是在至今为止的有限次的实验里被证实了。我们完全没有理由在看见了有限只白天鹅后就认为“所有的”(无限多的)天鹅都是白的。自从休漠提了这么个问题以后,康德就“从多年的沉迷中”醒来了,并且认为休漠问题是他的哲学体系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康德找到的结果是:人类理性为自然立法。人的纯粹理性实质上是基于一些先于经验的东西的,例如人对“归纳原理”的相信。人的这些“信仰”已经超出人的理性,经验,和一切其他知识的范围(他的所谓“transcendentalism”我到现在也不知怎么译)。波普不同意康德这个解决问题的办法。以为按照康德的路子,科学就无法与形而上学分离,好象柏拉图的“相”的说法,所有科学的根基从实验的或经验的最终变成了形而上的和主观的思辨。艾肯(Henry Aiken,
波普根据他的科学发现的逻辑又进一步论证说,科学家通常只能从学术传统遇到的问题中发现新的假说并找到否证的方法。因为离开了传统,人们就必须从无数个可能的假说中去决定哪一个应当被提出和检验,於是科学会如没头苍蝇那样迷失方向,也成不了系统。“我们从传统中习得我们的理性。”这是哈耶克的看法。
哈耶克在<致命的自负>中提出的一个重要看法是:理性永远不可能理解和设计传统。理性只是传统的产物。理性顶多只能局部地(边际地)改变传统。他所据的一个理由是,首先,没有一个人可以完全地,彻底地了解另一个人。所以,没有一群人可以做到彻底交流。第二,传统的传承是大范围事件,是由许多人的心灵接受(否则成不了“传统”)和传递下去的。由这两条理由,所以没有一群人能够彻底了解“传统”的意义和价值。如果世界上某一群人的生活突然变得好起来,那么值得引为自豪的应当是他们的传统而不是他们的理性。那些试图设计和改造人类未来的人(主要是一些政治家,和不真懂得科学逻辑的工程师),他们错在对理性抱了过高的期望,所谓“致命的自负”。他们也许有良好的愿望(例如消除资本主义的无政府状态),但是他们所追求的制度一旦实行就会变成倾向于控制人们思想的制度。(因为否则何以“设计”,何以“计划”呢?)哈耶克在<通向奴役之路>中阐明了这一看法。哈耶克进一步论证,一个社会的生命力在于它的企业家创新活动。如果思想受了控制,人们的创新精神最终将会枯竭。所以长期以往,没有一个计划经济的国家能够保持其效率不下降。因为效率就是千千万万人日常劳动中不断改善成效的创新努力。另一方面,“市场”存在于所有人类社会的传统中,它发端于人类“交换的天性”(亚当.斯密)。通过人人自利的交换过程,人们不仅传递着需求和供给信息,而且传递着互相认为“好”的想法,进而分享着某种共同的“道德”,“价值”,“法律”等等。传统通过这样的方式传承和演变。这不是一群人设计的结果。这是自发的“市场”信息交流的结果。哈耶克并不认为市场体制可以自动地鼓励每一个人的创新活动(所以“扩展秩序”不是在每个社会里都有的)。要保证创新精神不枯竭,一个社会的传统中必须产生能够鼓励企业家创新的“精神”。人们的价值,道德,和法律等等必须提供某种“个人的自由”(与私有产权制度相应的“上层建筑”就是这样的东西之一)。因为创新实质上是人自由思想的结果。承认每个人的个人利益为每个人自由思想和探索提供了目前所知的最大的激励(我并不否认将来会有其他更好的激励制度)。
这样,波普与哈耶克就走到同一个结论上了。在<开放社会及其敌人>里波普指出,一个没有思想自由的社会的科学是没有生命力的。开放社会必须警惕任何理性的自负试图为社会设计一个美丽的蓝图。理性只能通过与其他理性的竞争来保持。新的理论和改造局部社会的设想只能在传统的基础上才可靠和不会迷失方向。所有这些思想也都是哈耶克在三十年代以来就一直在说的。
理性与传统,这个老话题,说到这儿差不多了。科学与自由的关系曾经被我们中国人误以为就是“赛先生”与“德先生”的关系。其实哈耶克和布坎南(James Buchanan,
(原文发表于<读书>199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