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按:这篇文字写于1996年,奇怪,今天读到它,就觉得是为最近我在搜狐博客与一些批评者之间的争吵而作:
在6月7日<经济学消息报>的文章里,我说过,世界银行的所谓“市场经济学”原本在理论界名声平平,受到今天中国经济学家们的批评,尽在情理之中。世界银行多年以来所鼓吹的人人耳熟能详的口号就是“getting prices correct”。这种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推销市场经济体制的方式,在发展中国家已经引起不少“后遗症”。例如人们做了许多所谓“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来计算原本只能靠企业家们去“估计”的各种市场参数(价格,汇率,租,工资等等)。各种“高级”数学及计量工具的运用,以及从这种运用中生产出来的也许可以看做“成功”的政策建议,使不少经济学家相信,关于市场的经济学原来正是“计划的经济学”。我愿意没有保留地和友好地把我的这番批评推及到在海外学成并且留在海外研究中国经济的许多中国经济学家身上。
经济学理论,作为“社会科学”的一种,必须是普适性的,从而必定不能是拿来就用的。任何普遍的原则(科学的,美学的,宗教的),只是在每一个特定场合的应用中才有可能(但不是必定地)保持原则对于原则的认知者的“普遍性”。在这个意义上,应用(更准确地说是“实践”)总是高于理论。我经常观察到同一种学者表现出的两种态度:当他们在海外时,觉得西方的理论真好,真是清清楚楚,逻辑上优美,道理也讲的条分缕析,可以回到国内一展宏图了。但是到了具体的应用中马上声称:西方理论不适用于中国情况,中国理论家应当超越西方理论家。在我看来实际情况是这样的:如果你一开始并没有什么实践经验,那么你对所学的理论其实并没有多少理解,你从一开始就应当提醒自己在理解上的劣势。如果你原本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你对所学理论的理解从一开始就带有批判的性质,从一开始你就占着理解上的优势。留学海外的人,多数是基于年轻和外语好(对经济学和社会学而言,也许还加上数学训练),不是基于具备了丰富的实践经验。所以在对理论的理解上,许多留学生不但不如他们的那些西方教授们(他们往往有本地的实践经验),也不如中国的实践者们(在上述“比较优势”的意义上)。你看看中国大陆目前最好的一批经济学家,哪个不是在实践中泡过十年以上呢?
在社会科学“本土化”的讨论中,或者在相关的论题中,我很喜欢刘东用过的这样一个语词---“问题意识”。留学生们提出的建议,尤其是政策建议,往往让国内的人有“隔靴搔痒”之感。究其原因,正在于缺少“问题意识”。也就是说,你提出的问题,在问题的形式上就离题千里了。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一开始就说:每个问题本身都暗示着提问者所欲求解的方向。这个反思真是“入木三分”。我们提出问题的时候,已经进入逻辑的框架了(否则问题不可能被别人理解)。但是“问题意识”是在逻辑之前发生的,是一种“前理解”的状态。比“存在哲学”早几百年,笛卡尔在<探求真理的指导原则>中常常说到“直觉”这个概念,在他看来,直觉就是通过反复审视正在思考着的每一个环节最终达到无须在个别环节上思考的那种直观状态。笛卡儿这个思考的“思”字,后来经过胡塞尔(参见其“巴黎演说”)和海德格尔的哲学就成了今天我们知道的“存在中的思”。换句话说,你的思考不仅仅是寻找“知识”的冷静的智力过程,而且更重要的是思考你这个“思考者”与你的“存在”的关系,是需要你把身心投入于你的具体社会存在的那种思考。大半个世纪以前,林语堂(<吾国吾民>)说过:留学生们回到故乡,仍然无法融入本地社会,好象生活在玻璃轿子里。这是多么贴切的语言!为了节省<经济学消息报>的版面,我这里是跳着说话。读者若是不感兴趣或者看不出这几段引述之间的联系,也不妨就跳过去吧。
<经济学消息报>主编高小勇半夜一点给我来了个电话,嘱我写一篇关于社会科学专业的大学生组织暑期社会实践的评论。正巧我这篇“子夜随笔”写到此处,就此加上这段消息,改标题为“实践高于理论”,诚心诚意地支持那些发起和参加这项暑期活动的大学生们。实践之所以高于理论,因为理论只是话语,是等待着被人理解的本文,是没有实现的意志。实践则是理解的过程,是实行中的意志。举个眼前的例子,最近几年我在国内外研究中国的经济学家中经常听到两种不同的政策鼓吹,其一是鼓吹“超越私有制”;其二,比较庞杂,不妨名之为“盲目私有化”。我没有参与政策制定的经验,不知道在这两方面的政策鼓吹中,“私有”是怎样定义的,所以就在<经济学消息报>上写了篇文章讨论这个问题。
鼓吹“超越私有制”的人,也许是从中国的改革看到希望,寄厚望于实践,也许是早已经(在八十年代后期)反思过私有制的好处与坏处,最后找到了自己的“归宿”。对这样的鼓吹,我虽然不能同意,但我表示尊重。同样,经过深思熟虑,反思过私有制的好处与坏处,而后赞同私有制的人,也是应当尊重的。我在报刊上还读到过一些“盲目鼓吹私有化”的文章,其要害在于“盲目”。何以判断这类文章的盲目性呢?第一层的理由,是这类文章历来只说私有制的好处,而无视私有制的坏处(我这里的“好”与“坏”,当然是带着价值判断的,我从来不认为制度性的政策建议可以不要价值判断)。哈耶克晚年曾努力澄清人们对诸如“资本主义”,“私人所有权”这类基本概念的基本误解。例如改“资本主义”之名为“人类合作的扩展秩序”,和改“私有制”之名为“分立的产权”。这些误解常常是语言本身导致的,例如“资本”,和“私”。理论家的任务原本就是要在每一个具体社会中确定这些基本概念的涵义。
我据以判断其“盲目性”的第二层理由,是这类文章不承认私有产权需要一个道德基础。在他们看来,“看不见的手”就意味着“人人自私,人人幸福。”他们只相信霍布斯的“丛林法则”,弱肉强食,每个人都是而且只能是他人的“工具”。这样的产权观念其实是与非常狭小范围内的社会实践相对应的。这种私有产权不仅在中国传统的“差序格局”的社会中是不可能的,就是在西方社会里也难以维持(参见哈耶克对罗尔斯的批评)。
我据以判断其“盲目性”的第三层理由,是这类文章告诉我,这些作者在他们熟悉的经济学范围内,除了宣传自己这一家之说以外,不愿意学习或者哪怕是注意一下其它任何一家经济理论。这是方法论上的盲目性,也是理论阐释上的盲目性。你怎么就断定你的理论没有局限性,一把“金刚钻”能够揽过来所有的“瓷器活儿”呢?胡塞尔在“维也纳演讲”中说:“没有任何知识或真理是绝对的和与其它知识隔离的……。只有在更高层次上不断反思,哲学才成为普遍知识。”又说:“一边倒的理性注定要变成邪恶(……a one-sided rationality can certainly become an evil)。”承认自己实践的有限性从而理论上的局限性,也就是承认他人实践的贡献和他人理论的合理性。在这个意义上,思想的活动具有超越有限生命的意义。“现代性”的一个重要特征是通过对话展开对“概念”的理解。我觉得所谓“现代经济学”的那个“现代”常常是名不副实的。
我还有第四层次的理由,那就是在这类文章自身的结构中,可以看出来他们提出的政策建议或者其他的什么改革建议,往往回避了(或者根本不知道有)本质性的困难,似乎改革的功败垂成端赖于一些计谋的得逞与否。所谓“但求面君,一言以兴邦国。”这是对改革的实践过程存在着认识上的盲目性。例如“股份化”一家国营企业,将其大部分股票卖给私人。难道就解决问题了吗?社会主义各国的改革,如此艰难,如此漫长,如此痛苦,难道唯独我们中国人幸运,不需要付出高昂的代价,可以靠了策略上的聪明绕过本质性的困难?我虽然承认历史事件具有某种偶然性(主要是政治实践),但我绝不相信历史会这样廉价地被创造出来。逻辑与实践的对应关系在这里首先表现为“什么是中国社会里的股票?”以及更深入的,“什么是中国社会里的私人占有?”这类问题。
讨论已经太长了,但是非如此不能揭示出“实践”对理论的丰富涵义。实践包含着:(1)通过把身心投入到具体的体验中去,达到对本质问题的把握,王国维所说的第一境界:“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2)通过与其他人的对话理解其他人在其他具体存在中的体验。(3)通过与他人的对话,提出”本土社会”的阐释。(4)界定”概念一般”在特定的本土社会中的意义。请注意,我的这个总结是按照上面例子讨论的几个层次逆顺序提出来的。这个顺序非常重要。如果没有身心的投入,你的经验充其量不过是隔着林语堂的“玻璃轿子”看中国社会所得的体验,当然也就谈不上什么“问题意识”以及在问题意识所提供的中国语境中“对话”,那也就更谈不上界定“概念在中国社会中的涵义”了。说到概念的涵义,有必要最后举一个例子。
有人告诉我,国内没有充分的学术自由,所以应当留在海外研究中国问题。一个人当然可以选择,当然可以选择待在什么地方。不过,这种说法所隐涵着的对“自由”的认识,是大成问题的。最近香港一份严肃刊物载文批评移居海外的中国艺术家和文学家,文章结尾提了一个问题:为什么他们在中国大陆的时候可以创作出大量优秀作品,而现在享受着多年海外的创作自由,却很少创作出负众望的作品?关于“自由”,就如同关于“私有产权”一样,只在人的具体存在中才有意义。我可以不喜欢中国的不自由,所以去美国追求我所谓的“自由”。但我在美国能够找到的必定不再是在中国社会里有意义的“自由”。用黑格尔的语言说,当我离开中国的时候,我已经偷换了“自由”概念的意谓(从“这一个”自由变成了“那一个”自由)。“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难怪许多人到了西方社会就开始“失望”。
茶余饭后,黎明之前,就先聊这么多。文艺批评繁荣了文艺创作,我觉得经济学界不妨也来一点“经济学批评”。批评久了,成了习惯,化入传统,经济学才有繁荣的希望。
(原文发表于<经济学消息报>199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