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二连三的跳楼事件,把代工王国富士康推到了风口浪尖。
24日傍晚,《中国经营报》几乎是恳求我参加第二天的一个直播讨论会,我坚决推辞了,一是因为第二天要去上海,二是美国公司也设有‘中宣部’,宣传纪律比中宣部还严,任何公司职员不得擅自接受媒体采访。
不过,我还是利用记者希望获得更多相关信息的机会,表达了自己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应该将探讨原因的思路作一些调整,其一是运用更加科学的方法来分析、评判;其二要从更大的社会环境来考察此事。
假如有十个朋友约了一道去某个餐馆吃饭,饭后出现有人拉肚子,第一要看几个人,如果只有一个人,原因可能三个:1)拉肚子的这个人的体质比较差:2)饭菜问题,一席饭里正好有一只苍蝇让他吃了;3)两者的综合,饭菜有些小问题,二人的体质也比较弱。如果拉肚子只是发生在一个人身上,则大体而言,人们都倾向于将原因归结到个人。如果出现两个人拉肚子呢?70%以上的人会认为饭菜出了问题,而如果有四个人拉肚子了,那么,饭菜有问题的概率为100%,这是像我这样对数学概率一窍不通的外行都可以肯定的。
富士康半年间一连来了十二跳,确实令人惊讶。但是,如果要问究竟是怎么回事,则必须运用科学方法来分析,首先要确定全中国相同时间段的自杀率。如果没有这样的统计、那么,对富士康自杀事件的任何结论都可能是偏颇和武断的,没有比较就没有鉴别,这是最基本的科学常识。当然,除了横向比较,还可以作纵向比较。前几年富士康没有发生此类连续的跳楼,这一段时间密集发生应该是由于某一个或者某几个原因导致突然集中爆发,但看了详细报道,似乎并没有什么特别的突发性的外部因素,剩下的可能似乎只有群体性的心理压力进入临界线。
上世纪初出现的泰勒制是管理现代化的一个重大突破,对人类文明发展的贡献是巨大而不可抹杀的,而泰勒制工作模式在代工企业中的运用则往往格外典型和突出。我们时常可以从电视里看到大领导穿着白大褂考察企业流水线,透露出来更多的似乎是企业的现代化信息。而只要是流水线,流水线旁边的工人成为机器附属的特性便无法彻底消除,区别在于‘附属程度’,包括时间强度和动作频率强度。恰如工业革命以后各种机器的运用,人类原本可以通过流水线的高效率来大幅度减少工作时间,摆脱劳动的束缚,从而享受更多的生活和娱乐。从全世界范围整体上看,这个目标在发达的西方国家获得了较为充分的实现,而在中国,则通过流水线+高强度的结合成就了其世界工厂的称号,利用现代技术发展经济的目的实现了,但和理想的通过高效率生产提高人们的生活享受则还有不小的差距。
富士康究竟有没有违法?十二跳之后铺天盖地的报道、深度挖掘的最后结论是没有,我原本以为几十万的富士康工人中一定会有人出来揭示更多的真相,真相倒是被揭示了不少,譬如每天12个小时,但每月究竟休息几天则又含糊了起来,成千上百善于鸡蛋里挑骨头的记者居然也没有一个能够看清其中的门道,令我颇为诧异。
为了严肃起见,我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条款原原本本摘录于此: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所有熟悉中国制造业用工情况的人都清楚,目前的36小时规定只在国营、欧美日资等等遵纪守法的企业才得到比较严格的遵守,而港台以及私营企业则普遍实施超时加班,也就是每月加班时间超过36小时,并由此形成了两者不平等竞争,但是我们的行政管理部门断然否定,我便无话可说了。
需要稍加说明的是:这些超时加班并不是企业强制的,而是工人自愿甚至于期盼的,‘出来打工就是为了挣钱,收入这么低,如果不加班还要花费,那怎么行?’这是我亲耳所闻,一些工人纷纷从欧美同行企业跳到富士康也是经常发生(因为两者劳动强度及工作环境差异,反过来的情况也有),但自愿并不等于合法,相信劳动管理部门在这一点上比我更清楚,可是一旦承认富士康违法用工,作为管理机构便要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否认又属合情合理。
刚才在网上读到了韩寒的博文《我们的身边没有励志故事》,少有的温和,但勾勒了底层民众的艰辛以及无奈,当一个社会不能给你希望,给你最基本的社会性认同,那么,一个员工有没有活着和一架机器能不能正常运转已经没有什么区别。
好在中央派了工作组下去,对调查结果我也冒昧作了些猜测,大致为:富士康员工管理存在问题,企业党委、工会、团委、妇联等组织机构不健全,员工的思想教育工作薄弱,窗户铁栅栏、楼顶网罩等跳楼自杀预防设施建设滞后,个别保安以及车间管理人员态度粗暴,应该引起同类企业以及基层劳动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及时整改,努力把科学发展观以及建设和谐社会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
富士康不是血汗工厂,不是火坑,不是虎穴,不是狼窝,绝不是!
因为常识告诉我,明明眼前摆着的是一个火坑,人们怎会争着往里跳?
除非……
2010-5-29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