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950年代中国科学院邀陈寅恪回北京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一事,习见的表述是:
1953年9月中共中央议定建立历史委员会,决定在中国科学院设立三个历史研究所(上古史所、中古史所、近代史所,即一、二、三所)。中国科学院拟延聘陈寅恪主持二所(中古史所),郭沫若兼任一所所长,范文澜主持三所。不久(12月),中国科学院派遣陈氏弟子、北京大学历史系教师汪?携院长郭沫若、副院长李四光之信去广州,动员陈氏受聘,而后者谢绝了邀约,并明确重申其“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的主张,推举陈垣当二所所长。
这种描述,最早发端于陆键东先生的力作《陈寅恪最后的二十年》,对此,迄今尚未有新的说法。笔者在搜集整理家父梁方仲的来往函件时,发现了一些新的材料,据此可以推定:中国科学院起码早在1952年(可能还更早)已议定并邀请陈氏北上主持历史研究,而他推荐以代其位的人选最早并非陈垣。
这次发现的家父有关陈寅恪北上问题的信函,共有3封。第一函乃陶孟和致家父之函,函云:
方仲先生:
许久不通消息,深以为念。同人等盼先生回所始终不见北来,极为失望。本所最近工作拟定为我国近8年经济史料的整理,全所人员参加此项工作,一俟思想学习结束,即将进行。因此尤盼先生能来指导。惟不知先生已否与中南教部说明并得其允许脱离现在岗位否。此事尚须先生事先办好。如需本院致函中南教部,也请示知。如事先不明白说妥,院方不特不能生效,反恐发生坏影响。务请注意此点为荷。陈寅恪先生近况如何?科学院前年曾拟请其来京主持历史研究,迄无结果。请便中一询(最好直接不要经过旁人),并代述科学院拟借重之意。陈先生离岭南有无问题,也请调查一下为感。
专此即颂近好
陶孟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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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孟和时任中国科学院副院长。家父梁方仲曾在陶氏领导的北平社会调查所和社会所工作长达16年,1949年1月为照料患病的祖父母,回到广州,随后任教于岭南大学经济商学系,1952年底院系调整后任教于中山大学。陶氏一直动员家父回北京,此函的前半部分,就是商谈此事,从后半部分内容,可知陶氏当时是以中国科学院领导人的身份,请家父转达该院邀陈寅恪北上之意。
此函未署年份。然而函中有“一俟思想学习结束”(按:即1951-1952年思想改造运动)和“离岭南有无问题”(按:此处岭南乃指岭南大学,1952底该校于院系调整后并入中山大学)等字眼。由此可断定陶函应写于1952年。
还应注意的是,从陶氏所述可知,早在中国科学院刚建立不久的1950年(即函中所说的“前年”),该院已有筹建历史研究所、邀陈寅恪北上(可能仅一个所而非1953年所定的三个研究所)的想法,因为原中央研究院的历史语言研究所已于1949年搬去台湾。从1950年到陶氏1952年5月22日函这段时期,中国科学院是否已派人询问过陈氏意愿,目前尚无资料可寻。
在1952年5月22日陶孟和致梁方仲函后第二天,中国科学院社会研究所的严中平于5月23日写过一函给梁方仲:
方仲兄:
数日前曾上一函,传达陶公意见,忘了一件事:现在调动干部,非先得原在机关及其所属机构的同意不可。兄来院时,事先务必取得中南教育部与岭南的同意,否则颇可能徒劳往返也。对于我所的新工作方针与兄个人方向,有暇请示知高见为感。此致近好
弟 中平
五.二三
又,陶先生嘱打听陈寅恪先生近况,有无北来之意,请早复!
函中的“岭南”,显然指岭南大学。从要求家父“早复”,颇可看出中科院方面的迫切之情。
家父是否转达了陶氏之嘱?陈寅恪的反应又如何呢?陈寅恪之女陈美延女士提供了一封梁方仲致徐中舒的信(复印件)。现照录如下:
中舒吾兄:
别七八年矣,时切怀念,近子植兄(按:刘节字子植)自首都回来,述及吾兄豪壮不异少季,闻之深为欣慰。年前承嘱寄岑家梧论文集一册,业已奉呈,未知收到否?
前岭南(编者注:当指岭南大学)西南社会经济研究所出版之书,自院系调整以后,不论本校或外间人拟购置者,均须备函向校长办公室接洽,经批准后,始能发售。吾兄如仍有此需,请照手续进行可也。弟近拟对两晋南北朝之田制及赋役制有所论列,承陈寅恪先生见告:缪钺(彦威)先生有大作一篇可以参考,惟此间遍觅不得,敬请费神敢请向缪先生代索惠赠一份,万一已无余本,亦请借阅,或请人抄录一份(抄资请先垫,必当汇还)愈快寄到愈好,缪先生之文名弟所素仰,十年前其令亲杨莲生(按:杨联皗字莲生)兄拟为弟作介通讯,惜弟因行踪靡定,未成事实,请兄为我先容为幸。兄年来著述定多,能否检寄数篇,以代面谭(兄所编讲义,尤盼惠寄),川中出版物,此间甚少看见,尤盼随时惠寄一二,以匡未逮,感盼感盼。三年前中国科学院邀请寅恪先生北上,主持史所研究事宜,寅恪先生举兄以自代,系由弟代函达陶孟和先生者,前辈盛意殊可感念,盼兄得便与寅恪先生偶通消息也。弟今年未有开课,专门从事写中国经济史讲义稿,预计当须两年始可完成。希白(按:容庚字希白)兄正在重编《金文编》,大约亦要两年。锡永(按:商承祚字锡永)兄仍未返抵广州,但日间可到。匆匆
敬请教安
方仲弟 再拜
九.十九 早
此函清楚地表明,家父已遵陶孟和之嘱,向陈寅恪转达了中国科学院的邀请,陈氏又托家父回复陶氏,言明无意北上,并推荐徐中舒“以自代”。徐中舒,1926年清华大学国学院研究生毕业,属陈寅恪弟子辈。抗战时期陈寅恪执教于内迁的燕京大学,与徐中舒同在成都,战后两人虽分住异地,但徐氏却被聘中央研究院史语所通讯研究员,其业务范围列入由陈氏任组长的历史组内。
陈氏荐徐的意见后来显然未得到认同。1953年底,中国科学院正式再次动员陈寅恪时,陈氏乃推荐(或表示赞同)陈垣当二所所长。
此函亦未署年份,但从内容来推测,必为1955年所写无疑,依据为:一、“三年前中国科学院邀请寅恪先生北上,主持史所研究事宜”当指1952年陶孟和嘱梁方仲代询陈寅恪之事;二、“弟近拟对两晋南北朝之田制及赋役制有所论列”,现已查到“论列”的题目为《产调制与均田制的社会经济背景》。该文于1955年底由中山大学印出铅印本,内中参考资料,已列出缪钺的4篇论著(见梁方仲《经济史论文集集遗》,1990,广东人民出版社,第21-22页)显然梁致徐函之日期应早于1955年底,而梁氏铅印论文是在收到缪氏著作后而印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