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思锐:再论南都——放宽些子又何妨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8242 次 更新时间:2008-07-11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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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思锐  

社会稳定这么容易动摇?民众这么容易受“蛊惑”?把全部心思用在做实事上面,而非压制不同言论、或打击持不同言论的人上面,是某些官员急需补习的大课

中国一部数千年的言论史,就是封堵与试图突破封堵的历史,或严堵与堵中带疏的历史。虽然各个主角的处理手法迥异,但结果都差不多,几乎无不是以封堵的一方大获全胜而告终。偶尔碰上一个明君,能采取疏导的措施,听臣民发上几句牢骚,无疑是老天爷开眼;可惜中国的士人和小老百姓很难撞到这样的幸运。于是,小到一人遭殃,大到无数人头落地的言论罪案,在饱经忧患的九州舞台连番上演。若有闲心翻检正史野史,就能发现南都案实在是再普通不过,很难在历史上挂个号。

朱氏子孙救火难

出身佃农,做过和尚和乞丐的朱元璋,当上皇帝以后,由于痛恨贪官、生性多疑,加上内心深处的极度自卑感,政纲重严重猛,不但痛杀功臣,视平民如草芥,也掀起数宗文字狱。话说有一天,朱元璋到某和尚庙去游玩,禁止侍从入寺,独自一人进去,看到寺院的墙壁上画了一个布袋和尚,墨迹还没有晾干,旁边还题了一首诗偈:

大千世界浩茫茫,收拾都将一袋装。

毕竟有收还有散,放宽些子又何妨。

他看了,立即命令侍从进去搜索,原来是空无一人的古寺而已。

以朱元璋的性格,无论是谁以诗讽谏,必不肯放在心上。如果他能从此收敛,只怕太阳要从西边出来了。果然,他和他的继任者们,横征暴敛的时候多,让老百姓休养生息的时候少;大搞特务活动、因言治罪的时候多,从善如流、整顿朝纲的时候少,政绩数不出几件,身为皇帝能捣腾出来的荒唐故事却发挥得淋漓尽致。如此到了明思宗崇祯皇帝手里,虽然有心救火,欲挽狂澜,奈何举国上下已遍地焦炭,终于无力回天,只落得个上吊煤山,家破国亡的下场。

另外一族接过江山,又去上演同样的历史故事。由此可见,前面所说的封堵一方的胜利,还只能算是暂时的胜利。他们所犯下的所有罪行,终有一天将遭到彻底的清算。专制是个好东西,自然谁都不愿主动打破,又怎能走出兴亡勃忽的历史轮回?

天真的不会塌下来

中国的历朝皇帝,无论是哪一姓登台,无不自称为真命天子,从老天爷那里寻找统治的合法性。但这些上天的儿子们,几乎每个都对几句清议、几篇文章忌惮万分,害怕天塌下来砸了自己的江山,不能不说是一个绝妙的讽刺。

辛亥革命从形式上打破了几千年的封建专制统治。随后的数十年,中国因处在前所未有之世界大变局时代,外患内忧严重而兵连祸结。言论控制方面的进步显而易见,鲁迅的文章居然能不断发表,被国民党目为死对头的共产党,也能在其眼皮底下办《新华日报》,实在是一种奇迹。但知识分子遭遇陨身之祸仍然接二连三,暂时容忍不同声音的存在,说到底,实为换取政治筹码,且因忙于政权争夺而腾不出手来而已。

新中国成立后,各届国家领导人都强调舆论监督的必要性和重要作用,伟人一句“让人说话,天不会塌下来”,更是曾让人感激涕零。奈何历经“引蛇出洞”、文化革命等等,欲发言者都已成了惊弓之鸟。偶尔冒出一个甘冒天下之大不韪者,如杜导斌之流,因为义愤和责任感写了几篇文章,竟被认定为妄图颠覆国家政权。别说他不想颠覆,就算任他颠覆,他又能颠覆得了什么?

如果不是担心合法性遭到质疑而危及统治基础,某些人士显然高估了发言者“颠覆”的企图和能力。第一时间公布非典信息也好,允许《今日东方》、《21世纪环球报道》、《历史的先声》、南都案专题网站的存在也好,天还真的不会塌下来。社会稳定这么容易动摇?民众这么容易受“蛊惑”?以三个代表为行动指南、“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中国共产党,完全可以保留足够的信心,摒弃陈旧思维,秉持与时俱进的政治智慧。

何妨保留一分敬畏感

换一种思路来说,既然如此担心天塌下来,何不从检讨自身的统治手法着眼,保留一分对历史的敬畏感?老子说:人之所畏,不可不畏。引申一下,即使你一时重权在握,可以任意施为而不受掣肘,仍有必要陪大家遵守这个社会运行的种种基本规则,避免意气用事,逆历史潮流而动,否则终究难逃时间的审判。

对某些人士而言,升不了官、甚至要丢乌纱帽是眼前的事,所谓的历史是不必管它的——孔子著春秋,而乱臣贼子惧,那是他们自己犯傻——于是要尽快利用手中的权力给麻烦制造者以惩罚。但正如设立退赃帐号虽是无奈之举、却反映了高层的姿态和决心一样,奉劝某些官员,见了台阶最好及时下来,没见到台阶也要造个台阶下来。对历史负责,绝不是对几百年后的历史负责,它会比所有人想象的都来得更快。

从几任前省委书记和现任德江书记先后谈话或批示,可以看出,广东高层实际是与民意站在一边的。即使是饱受批评的广州地方当局内部,相信也多有包括主要领导在内的南都支持者,并正在为此案的妥善解决做出努力。有人认为,之所以出现二审的结果,可以理解为从一审的重罪到最终的轻罪或无罪之间的台阶。若果真如此,直接果断解决,不但不会“丢面子”,相反只会赢得广泛的支持和尊重。

树立现代政治理念,把全部心思用在做实事上面,而非压制不同言论、或打击持不同言论的人上面,是某些官员急需补习的大课。惟其如此,他们自己也才不用成天担惊受怕,即使让批评者都闭嘴,也永远不能消除内心的恐惧感;惟其如此,近年来中央所苦心营造的崭新格局和“以人为本”的亲民形象才不会毁于一旦。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心存敬畏,对历史负责,树立现代政治理念,说到底,还是具有鲜明的人治特点。只有从法律上保障发言者的权利,并让官员们是因为制度规定、而非出于自身恩赐来“放宽些子”,才是最终的出路。

在美国宪政史上具有里程碑式意义的“纽约时报诉萨利文案”提供了一种别样的视角。

1960年,马丁•路德•金等多位著名民权人士在《纽约时报》上刊登了一个整版的政治宣传广告,为民权运动募捐资金,并猛烈抨击美国南方各级政府镇压民权示威的行径,其中特别谴责阿拉巴马州蒙哥马利市警方以“恐怖浪潮”对待非暴力示威群众的行为,但广告中个别细节不够真实。蒙哥马利市负责当地警察局的民选市政专员萨利文以毁谤罪把《纽约时报》告上法庭,索取巨额赔偿。充满偏见的当地法庭判《纽约时报》败诉,1962年8月州最高法院维持原判。《纽约时报》把官司打到了联邦最高法院。1964年3月,最高法院以9票对0票否决了地方法院的判决,并针对公职人员提出的毁谤案申明了一条重要原则,即当政府公职官员因处理公共事务遭受批评和指责,使个人的名誉可能受到损害时,不能动辄以毁谤罪起诉和要求金钱赔偿,除非公职人员能拿出证据,证明这种指责是出于“真正的恶意”,以及它确实对自己造成了具体的伤害。

这个判决为新闻媒体批评政府和公职官员的权利和自由提供了进一步的法律保障,并对美国南方黑人民权运动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应该看到,南都案与“纽约时报诉萨利文”案存在巨大差别,如前者是避开报道内容和单位,甚至干脆避开媒体本身,对涉及的个人进行旁敲侧击,试图从别的方面来定罪,后者是针对具体的报道内容,等等。但后者的办案宗旨足以成为南都案的借鉴。即使喻华峰、李民英和程益中等人的奖金分配行为有违反规定的地方,也不能因此轻罪重判从而为某些官员提供发泄私愤的可能。

南都案的最佳解决方案,当是以此为契机,确立一个经典判例,为今后的类似案件提供借鉴,并通过随后跟进的制度完善和法律建设,使媒体真正实现舆论监督的功能。而与此相反,如果南都重判维持到最后,无疑树立了一个极坏的榜样,将使各级传媒因害怕日后的打击报复而噤若寒蝉,自动规避批评、揭发性的报道,或在工作过程中实行自我检查机制,在一片歌功颂德声中使“舆论监督”完全成为空谈。当然,不能否认还有别的监督渠道和信息沟通方式,但这样的新政总是不那么令人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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