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苏联共产党在列宁领导下党内民主制度初步建立
苏联共产党最早建立于1898年,这一年3月1日,在明斯克市秘密召开了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一次代表大会,通过了《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宣言》,选举产生了党中央委员会,宣告了俄国工人阶级政党的正式建立。但是在沙皇专制政府严酷统治下,新当选的三个中央委员在大会闭幕后旋即被捕,党的各地方组织也大多被取缔。1900年列宁从流放地逃到西欧后,只好重新筹备建党。1903年7月17日(公历30日),党的二大在布鲁塞尔举行,后来又转到伦敦续开。大会通过了党纲和党章,选出了新的中央委员会,重新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革命活动。以后即以1903年7月30日作为党的诞生日。1917年该党领导十月社会主义革命取得胜利后,1918年改名俄共(布),1925年又改名联共(布),1952年才改名苏共。苏共执政74年,取得了重大成就。可是这个曾经领导人民创建了人类历史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大国的最强大的共产党,却于1991年悄然自行解散,被广大苏联人民彻底抛弃了,没有多少人要出面保卫它。
当今在总结苏共灭亡这个重大课题时,有一种颇为流行的观点,即认为苏共从列宁建党时就是一个个人专制政党。其实这种看法不符合历史实际。这里只要列举最简要的事实就可以澄清是非,辩明真相。
1847年马克思、恩格斯参与创建的第一个共产党——共产主义者同盟完全是民主政党。民主制组织原则主要体现为这样五点:党的各级领导人均是民主选举产生;党代表大会是党的最高权力机关;中央委员会是其执行机关;中央委员会每三个月要向各下级组织报告一次工作,每年要向党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党代表大会实行年会制,定于每年8月召开。恩格斯说:这个“组织本身是完全民主的,它的各委员会由选举产生并随时可以罢免,仅这一点就已堵塞了任何要求独裁的密谋狂的道路”。
列宁在沙皇专制政府严密统治和严厉镇压的条件下建党,不可能民主选举产生各级领导人,党代表大会甚至不得不在国外召开,因此列宁强调“必须成立统一的因而也是集中制的党”。到1905年俄国爆发第一次民主革命、人民争得一些民主自由后,列宁就改变提法,主张党要实行“民主制”的原则,首先民主选举产生党的各级领导人。1905年党的三大还决定实行党代表大会年会制,中央全会至少每两个月举行一次。然而这在党未执掌全国政权前,显然难以做到。1905年革命失败后党又处于逆境。1906年列宁同意党的组织原则采取“民主集中制”。1917年2月俄国第二次民主革命胜利、推翻了沙皇专制政府,紧接着取得十月社会主义革命胜利,进而推翻了资产阶级临时政府,建立了苏维埃政权,俄共成为执政党。1908—1920年为维护新生的苏维埃政权进行激烈的内战与外战。1921年进入和平建设时期,在党的十大上列宁提出了“工人民主制”。由上可见,关于党的组织原则,列宁与时俱进,先后有过集中制、民主制、民主集中制和工人民主制四种提法。应该说,工人民主制的提法最规范。没有不集中的民主,所以没有必要在“民主”之后再加上“集中”二字;却有不民主的集中,后来民主集中制在长期的实践中经常是集中压倒了民主,民主成为过度集中的装饰品,甚至民主被破坏殆尽。
1917年—1923年,这头六年在列宁领导下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初步创立了党内民主制,主要内容是:坚持党代表大会和代表会议年会制,中央全会由双月会制变为每月召开两次;坚持党内思想自由、言论自由,保护党内政治思想反对派,如左派共产主义者、军事反对派、工人反对派、民主集中派等,允许他们在党代表大会上做不同意中央观点的副报告,同时严禁党内有组织的派别活动;加强中央集体领导,党中央不设主席,中央设政治局、组织局和书记处三个机构,各司其职;在各级党委民主决策中坚持每人一票,平等表决;设立党的监察机关,加强对各级党委的监督。不幸列宁于1924年才54岁英年早逝!尽管他有很多新建树,然而对党内民主问题,在理论上论述不够充分,在制度上建设不够完备,在改革中设计不够周密,在党章中规定不够具体。由于这四个方面都“不够”(后面将详加说明),这就使得在列宁之后初具雏形的党内民主容易遭到破坏。
当今在总结苏共灭亡这个重大课题时,在我国还有一种颇为流行的观点。即认为:在列宁之后斯大林领导时期,由于是处在资本主义列强包围之中一国独自建设社会主义,国内又有激烈而复杂的阶级斗争和党内的路线斗争,所以不得不实行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党内民主不可能充分;到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由于戈尔巴乔夫搞“公开性”、“民主化”,允许党内派别林立,并转去搞西方那种多党制,才把苏共搞垮了。这种看法似是而非。在列宁领导那6年,更是多半处于内战外战交融的腥风血雨中,更是与资本主义列强和国内阶级敌人进行殊死斗争,依然能够依靠党内民主克敌制胜。
二、斯大林执政时期苏共如何变为个人集权制政党
1924年1月列宁逝世后,斯大林执政长达约30年之久。在他任期内苏共由民主政党逐步演变成为个人集权制政党。这里从六个方面扼要分述列宁开创的党内民主制是如何被斯大林破坏殆尽的。
第一,清洗并且彻底消灭任何政治反对派。从1924年到1929年,短短6年之中先后开除了托洛茨基反对派、季诺维也夫—加米涅夫新反对派和布哈林—李可夫反党集团。在1936年前后的大清洗中进一步破坏法治,用逼供信、诱供的手段诬陷他们是“帝国主义间谍、特务、杀人犯”予以处决,连1929年已经被驱逐出国的托洛茨基,斯大林也要亲自指挥苏联情报机关派人于1940年在墨西哥把他暗杀掉。昔日亲密的布尔什维克老战友凡敢于与斯大林持不同政见者无不成为阶下囚和枪下鬼。斯大林对党、政、军、共青团、工会、科技人员和文艺工作者以至平民百姓中凡是反对他的思想观点者采取“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的方针,甚至以“人民公敌”定罪。据苏联内务部1954年起草的有总检察长、内务部长、司法部长共同签名的统计报告,从1921年至1954年,被判处反革命罪的罪犯共有3770380人,其中死刑642984人,25年以下劳改与监禁2369220人,流放和驱逐出境765180人。苏联在1918年、1924年制定过两部宪法,1936年宣布基本上建成社会主义时又通过了扩大社会主义民主的新宪法。可是实际上有宪法却没有法治,有宪法却缺少宪政。一个民主政党,党中央内部在决策中见仁见智难免会有意见分歧。凡是在党代表大会上经过民主讨论表决,拒不服从多数人通过的决议者,顶多开除党籍。可是斯大林却网罗罪名,把他们作为敌我矛盾加以消灭,其结果只能把党变成一言堂、一人专政。
第二,破坏党代表大会和党代表会议年会制以及中央全会定期会议制。1917年十月革命胜利后,在列宁领导下遵照党章,每年都召开党代表大会。可是从1925年党的十四大之后,党代表大会相隔时间越拉越长,从相隔2年、3年、4年、5年,甚至到相隔13年之久才召开。斯大林于1927年党的十五大修改党章,把党代会年会制改为每隔2年召开一次,1934年党的十七大又改为每隔3年召开一次,1952年党的十九大再改为每隔4年召开一次(到1971年勃列日涅夫时期更改为每隔5年召开一次)。即便不断修改党章,把年会制改为每隔2年、3年、4年召开一次,依然不断违背党章。至于党代表会议本来也是实行年会制,它在两次党代会之间召开,其权力小于党代会,大于中央全会,在斯大林和后斯大林时期党代表会议的召开甚至相隔时间更长,如1941年举行第十八次党代表会议,而第十九次党代表会议是到1988年才揭幕,相隔几乎近半个世纪。还有中央全会相隔的时间也愈益增长。从党章规定来看,1922年定为中央委员会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全会并向各省委分发一次关于自己活动的书面报告;1934年就改为每4个月召开一次全会,而提供书面报告则从1925年就改为模糊的说法,“定期把自己的工作通告党的各级组织”。到1952年,中央全会又改为每6个月召开一次。实际上中央全会经常延期召开。例如1940年7月之后相隔3年半之久才于1944年1月召开;1947年2月之后,相隔5年半之久才于1952年8月召开。更为严重的是在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和中央全会上,自从清除了反对派之后越来越变成“一言堂”,越来越变成对斯大林言听计从、歌功颂德的会议。
第三,在政治局实行个人专断。党代表大会和代表会议年会制被破坏,这表明党的权力中心、党的最高权力机关已经转移到中央委员会;而中央委员会又一再被延期,甚至相隔3年、5年之久才召开一次,这表明政治局实际上已经成为党的权力中心,成为党的最高权力机关。按党章规定,政治局本来是与组织局、书记处并行、并列、并重的党中央3个常设机构之一。可是斯大林时常撇开组织局,实际上由政治局包揽、包办一切,把政治局变成凌驾于党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和中央委员会及最高苏维埃、人民委员会(中央政府)之上的党国最高权力机关和权力中心。1925年12月23日斯大林在党的十四大上公然这样说,“政治局是拥有全权的机关,除了中央全会以外,它是高于一切中央机关的。而最高机关是全会”,“在我们这里全会决定一切”。这种说法是违背党章的。苏共党章历来明文规定“党的最高机关是代表大会”,中央委员会只是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所以只能说党代表大会决定一切,而并非中央全会决定一切。当中央全会不按期召开时,实际上变成政治局决定一切,难怪斯大林敢于直言不讳地说“政治局是拥有全权的机关”。如果在政治局内部还实行集体领导、每人一票平等表决,那还算是寡头专断。可是斯大林违背党章,在政治局内部又搞了5人小组。早在1919年3月党的八大通过的关于组织问题的决议中,规定中央委员会设立政治局、组织局和书记处,“政治局由五名中央委员组成”,“政治局对不容拖延的问题做出决定,并且就自己两周内的全部工作情况,向中央委员会定期全体会议做报告”。后来在党章中从未规定政治局的人数和会期。从1925年十五大至1939年十八大,政治局委员一直是9—10人。1952年十九大政治局改称主席团,委员增至25人,享有最高权力。沿用了33年之久的政治局为什么要改称主席团呢?在大会作修改党章报告的赫鲁晓夫一语道破真相。他说:这是“因为‘主席团’这个名称更符合于现在的政治局实际上行使的职权”。即是说从今以后公开废弃早已名存实亡的组织局,使党中央主席团成为名实相符的党政最高权力机关。然而不论是政治局或主席团,都极少开会。实际上斯大林大都是召集其中的几个人,向他们宣布重要决策,要他们分头去办理。1971年出版的《赫鲁晓夫回忆录》透露了真情。他说:“无论是中央委员会、政治局还是主席团的常务委员会都没有有规则地工作过。可是斯大林同他内圈的定期会议却像钟表装置一样,到时必定举行。”斯大林一般是每隔二三天或者更多天,就召见赫鲁晓夫、马林科夫、贝利亚、卡冈诺维奇等几个人到他的别墅共进晚餐。通常是边吃边谈,主要是斯大林独自高谈阔论,发号施令,与会者洗耳恭听,边听边记,心领神会,唯唯诺诺,谁也不敢轻易发表什么新见,也顾不上认真吃饭。
第四,改变党中央监察委员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使党中央委员会和总书记没有机构能对之实行监督。1920年建立的中监委,本来是与中央委员会并行、并列、并重的,同样由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向党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的一个中央监督机关,其任务和职责是“同侵入党内的官僚主义和升官发财思想,同党员滥用职权的行为,同破坏党内的同志关系”的谣言和流言蜚语现象作斗争;要“使对党员的罪行和过失提出的一切控诉和申诉都得到适当的处理和解决”;“要加强对中央委员会和政治局的监察”。
斯大林先后迈出四步来改变中央监委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第一步是监督监委。本来列宁是要中监委委员参加政治局会议以监督其工作。然而1924年5月(列宁刚过世四个月)党的十三大通过的《关于监察委员会的工作》的决议竟倒转过来,决定“党委员会必须派代表参加监察委员会的各种会议和它们的全部工作”。第二步是1934年2月召开党的十七大,进而决定取消中监委,改变为设立党的监察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监督党和联共(布)中央委员会的决议的执行”。从此党中央委员会(包括政治局、总书记)就不受任何机构监督了。第三步是到1939年党的十八大又把党监委改为设在中央委员会之内,受中央委员会领导,由中央委员会选出监委成员。第四步是在1952年党的十九大上,干脆把党监察委员会改组为党中央委员会的党监察委员会,即直接隶属于党中央的一个部门机构,其任务是监督党中央决议的执行和检查地方党组织的工作。这样,监委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就完全改变了。总书记的个人集权制还拥有了一个监督全党和地方贯彻执行其个人意志的机构。这样,党中央委员只由总书记个人对之实行监督,总书记则无人能对之实行监督了。
第五,斯大林把列宁开创的各种党内民主制度破坏之后,进一步加强以党代政制和个人集权制。本来在列宁领导执政时期,列宁只以党的政治局委员出任人民委员会主席(即政府总理),共和国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由政治局委员托洛茨基担任(苏共中央从未设立军委),中央书记处总书记由政治局委员斯大林充任。可见当时党、政、军三大权是分归3个人掌管,在政治局内部实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制。这犹如三驾马车,由3位能人各自驾辕,虽有龃龉,尚能协调,力求齐心协力,齐头并进。到斯大林彻底斩尽杀绝党内各个反对派、独占鳌头之后,他的权力欲进一步膨胀,还要进而独揽党政军三大权。1941年5月他以党中央总书记兼人民委员会主席(即政府总理),6月卫国战争爆发后又兼国防委员会主席(1934年苏联废除共和国军委,1941年6月新设国防委员会),战后取消国防委员会,他又兼苏联武装部队总司令。这样他就把列宁当年确立的党政军三权分立的民主分权体制改变为党政军三大权统一于一身的个人集权体制。同时他从20年代末起就别具匠心,逐步独自掌管国家安全部门(从“格别乌”到“克格勃”),以保卫国家安全为名,实则用以作为严密监控党政军民思想、剪除异己的得心应手的工具。斯大林在独揽大权之后,还要独领风骚,在文化思想界大兴个人崇拜之风。党内、国内盛行吹捧领袖之风,谁颂扬得多、颂扬得高,谁就越能得到提拔重用。斯大林用文化部门的“个人崇拜”和安全部门的“个人忠诚”这一文一武两手来从思想上和组织上根本维护并巩固其个人集权制。
第六,斯大林在社会主义国家还率先实行领导职务终身制和指定接班人制。他实现这“两制”未必是早有预谋、事先设计的,而是个人权力欲不断膨胀,又渡过权力危机的必然结果。苏共党章和苏联宪法从未明文规定党政领导人的终身制和任期制,这样就给领导人可以不断连选连任留下法定的广阔空间。斯大林自1922年4月就任总书记后,当年末翌年初就遇到了列宁要调离他这一要职的第一次权力危机。经他在党中央赢得了多数人支持,终于留任。他进而清除了党内的各种反对派,1929年提前结束列宁的新经济政策,开展农业全盘集体化运动,在实践中造成重大损失,这引起党内不少人对他的领导不满。于是在1934年初举行的党的十七大上他遇到了第二次权力危机。表现在选举中央委员时,斯大林少得270多票,列当选中央委员名单末位,而列宁格勒市委书记基洛夫只以3票之差居于首位。只因中央委员是等额选举,斯大林才得以当选。与会代表1225人,可见约有五分之一代表反对他当中央委员,更遑论当总书记了。斯大林的亲信卡冈诺维奇急忙出面,暗箱操作,命令销毁反对斯大林的大部分选票,最后在大会上宣布的选举结果是反对斯大林的和反对基洛夫的都是3票,才使他进而在中央委员会上又当选总书记。渡过第二次权力危机之后,他通过大清洗彻底消灭威胁他权力的所有的人,到1941年5月又以党中央总书记兼任国家政权机关的人民委员会主席,把政府首脑大权攫取到手。6月法西斯德国入侵后,他出任国防委员会主席,该委员会集中了党和国家的全部权力,统一领导战时党、政、军、工、团的活动。他领导反法西斯战争取得全面胜利,战后又较快恢复了国民经济,这样他的威望登峰造极,他自己也更加自信自负,更没有要急流勇退之意。他没有想到自己会不久人世,所以从未明确对人谈过他的接班人问题。但是1952年10月举行党的十九大时,他要马林科夫取代他作中央工作报告(从1924年党的十三大起一直都是他自己作中央工作报告),在他提出的十九大后中央领导人名单中马林科夫名列首位,人们都认为马林科夫显然是他意中的接班人。后来他嫌马林科夫过于软弱,尚未确定何人接班,天有不测风云,1953年3月5日斯大林突然中风猝死。他担任总书记31年之久,担任政府总理和全军最高统帅也有12年,实际上是领导职务终身制。斯大林带头实行的个人集权制、职务终身制和指定接班人制,这“三制”明显带有君主专制色彩,这“三制”正是君主专制与民主共和制两种政治体制的三点根本区别(民主共和制是实行国家领导人的权力制约制、权力限任制与权力选举制)。
斯大林实行的这种权力过度集中的政治体制,不仅破坏了共产党党内民主,而且也破坏了苏联的苏维埃民主。党权高于民权,以党代政的体制使作为苏联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最高苏维埃成为“橡皮图章”和“表决机器”。斯大林开创的这“三制”以及以党代政制、一党专政制、高干特权制、监控干群制等等,在苏联代代相传,有的甚至愈演愈烈。缺少社会主义民主的种种体制长期无法进行体制内改革,到80年代后期苏联国内涌现了众多政治派别和政党,纷纷要求民主化,个人专制或者寡头专制已经远远落后于时代。斯大林开创的这“三制”等等还推广到其他共产党执政的东欧国家,也破坏了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人民民主。其后果是严重的,切不可等闲视之。
三、斯大林执政时期苏共为何变成个人集权制政党
苏共为何会形成过度集权的政治体制呢?为何会由民主政党变成个人集权制政党呢?这也是有历史与现实、客观与主观、群体与个人等多方面的原因。
第一,列宁遗留下来的党内民主的遗产不够丰厚,容易被暴风骤雨吹散冲掉。如前所述,关于党内民主问题列宁在理论上论述还不够充分,在制度上建设不够完备,在改革中设计不够周密,在党章中规定不够具体,这样不免留下了不少漏洞。
第二,沙俄君主专制和对外扩张的政治文化传统是苏共变为个人集权制政党更深远的历史原因。俄国自1497年莫斯科大公伊凡三世建立了封建农奴制的中央集权国家起,俄国的君主专制统治和对外军事扩张长达420年之久。俄国于1861年从上而下废除了农奴制之后,现代资本主义才发展较为迅速,然而软弱的资产阶级,长期依附沙皇君主专制制度,始终未能建立资本主义议会民主制度。民族政治文化遗传基因、民族负面政治文化传统对一个民族发展的长远影响,是不能低估的。
第三,历史遗留与现实存在的经济结构更是苏联形成并且长期延续个人集权制政党和过度集权政治体制的经济基础。沙皇俄国尽管已经发展了一批资本主义大工业和一定规模的商品市场经济(1913年现代工业约占国民经济42%),然而依然给苏维埃俄国留下了大量的自然经济和半自然经济。苏联共产党长期不认识不发达国家建设社会主义的特殊规律,急于实现社会主义产品经济、计划经济,实际上苏联确立的是依靠行政法律手段构建的、带有半自然经济色彩的统制经济。这种条条块块分割、自我封闭、缺少竞争的统制经济,不但使苏联经济缺少活力,农业长期上不来,而且正好成为维护个人集权制政党和过度集权政治体制的经济基础。苏联领导人长期以来把商品市场经济视为资本主义的洪水猛兽,坚决反对发展社会主义商品市场经济,也是因为害怕商品市场经济的竞争张力势必动摇、冲垮个人集权制和权力过度集中的政治体制。
第四,社会主义国家特殊培植的党政军官僚体制和高薪特权官僚集团成为维护个人集权制政党和过度集权政治体制的政治基础和社会基础。1871年第一个工人阶级政权巴黎公社采取两个办法、确立两种制度以保证官员是社会公仆而不会变为社会主人(老爷),即实行官员选举与罢免制、官员与熟练工人同等工资制(官员之间、工人之间工资差别只有5倍),这也是防止社会公仆变质的两项重要保证。十月革命后头几年列宁非常重视贯彻实行巴黎公社的这两条宝贵历史经验。可是后来在斯大林执政时期逐步背离了这两大原则。选举限于苏维埃代表、党代表和党政主要领导人,但是苏联采取等额选举,没有差额,没有竞选,而且候选人的产生还要由上级党委严加控制,这种选举徒具投票形式,实际上是变相的任命。苏联没有发扬巴黎公社开创的工人阶级政权的优秀民主传统,却继承了沙皇专制制度官僚层层任命制、权贵等级制和高薪特权制的衣钵。党政军各级领导干部普遍实行任命制、等级授职制,于是逐步形成了依权仗势、等级森严的党政军官僚体制,它成为个人专制和过度集权政治体制的政治基础。而且党政军官僚的最高工资待遇与熟练工人工资的差别由20世纪20年代的几倍扩展到30年代的30多倍,50年代的50多倍,80年代的100多倍,越是高级的领导干部,在住房、汽车、物品供应等方面享有的特权就越多。总之,苏联从30年代起形成了党政军高薪特权官僚集团。这个特殊利益集团成为维护个人集权制和权力过度集中政治体制的政治基础和社会基础,因为他们可以从这种政治体制中分享到不等的特权。
第五,苏联共产党特别营造的由党严密控制的文化和对领袖的个人崇拜成为维护个人集权制政党和过度集权政治体制的文化基础和思想基础。基于旧俄国文化十分落后的实际情况,十月革命后列宁特别重视文化建设,他着意批评了当时出现的“无产阶级文化派”的极左思潮。这些人否定民族优秀文化遗产和外国一切文明成果,认为在“特殊的人工实验室”里,就可以制造出“纯粹的无产阶级文化”。列宁主张党领导文化建设的方针应该是:充分发挥旧知识分子和专家的作用,对他们要采取耐心谨慎的态度;对艺术创作部门不能作“繁琐的管束”,要允许他们有相对的自主权,使其“保持自治”。可是到30年代,随着在经济、政治领域转向“左”的路线,文化领域也越来越“左”。党的领导人对文学艺术创作、社会科学以至自然科学的研究加以严密控制,对各种不同风格和学派乱贴阶级标签,乱扣政治帽子,对被批判者采取各种行政和法律惩罚、惩治措施,各种社会文化团体在繁荣文化中的作用被大大削弱,党组织和党的领导人直接包办文化的权力急剧膨胀。连苏联历史教科书也要由斯大林等领导人来拟定提纲,一本书、一部电影的是非也要由党中央领导人来做结论。这样以党代政的政治体制就进一步发展为以党代文的文化体制。结果是营造出了党文化:一方面文化必须按照党领导人的观点得到发展,另一方面文化只能是歌颂党及其领袖的伟大,其核心是鼓吹对斯大林的个人崇拜。这种党文化和对领袖的个人崇拜显然是为维护个人专制政党和过度集权政治体制奠定文化基础和思想基础。
第六,斯大林个人的特点对于苏联共产党从民主政党变为专制政党起了关键性的催化作用。列宁曾经是彼得堡大学法律系毕业生,流亡西欧资本主义民主国家从事革命活动达15年之久,有民主素养。与列宁的经历很不一样,斯大林是土生土长的职业革命家。他于1879年出生于格鲁吉亚一个鞋匠之家,在东正教教会中学读书时因参加革命活动被开除。在地下斗争中曾经七次被捕,六次被流放。他勤奋自学,思维敏捷,对理论问题有浓厚兴趣,观察问题尖锐深刻,口头与文字表述都简洁明快,意志坚强,办事果断;然而思想方法主观片面,思想认识狭隘固执,思想作风孤傲粗暴。他对马克思主义的民主观、自由观以及西欧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民主与自由的实践了解不多。他从亲身经历的10多年的地下斗争和监狱、流亡生涯中深切体会到的都是统一集中、服从组织、遵守纪律、嫉恶如仇、坚持抗争、决不妥协等感悟和经验,却很少受到集思广益、尊重少数、宽待反对者、善于听取不同意见等现代民主与自由社会生活准则的教育与熏陶。所以,一旦他掌握党和国家大权之后,很容易习惯性地按照自身的历史经验待人接物,处世办事。随着地位的上升、权力的增大,他的急躁、粗暴、咄咄逼人、盛气凌人等毛病暴露得更充分,使列宁感到他“掌握了无限的权力”,“能不能十分谨慎地使用这一权力”感到“没有把握”。
苏共由民主政党蜕变为专制政党,当然不仅是斯大林个人的过错,而且是整个俄国富有专制主义传统的经济、政治、文化、思想多方面历史遗产的产物,又是苏联各级领导协同促成的结果。后来几任领导人的改革措施不得力,最终导致改革方向有错误,这固然对苏共的灭亡要负直接的责任,但是其根源在于这种过度集权的体制积重难返,盘根错节,涉及众多官僚特权集团的权益,遇到重重阻力,难以寻求、开拓一条从发展党内民主着手,进而发展人民民主,取得体制内改革成功之路。结果是越来越多的人民群众对共产党领导的政治体制改革越来越失望,于是社会上要求体制外改革的声浪越来越强大。结果到1989年—1992年间终于使苏联和东欧各国长期执政的专制型的共产党被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抛弃了,全军覆没了,这是何等惨痛的教训!
往者已矣,来者可追。鉴于历史经验教训,我们党2002年十六大第一次明确、响亮地提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2007年党的十七大进而强调“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这是我们党汲取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历史经验,决心重新振兴的重要论断。然而党内民主并非空泛的理论和空洞的口号,而是包含许多具体的内容和举措。只要细心考察列宁初创的党内民主制后来怎样被破坏殆尽,就不难领悟到应该如何结合我国实际既坚持马列主义的党建理论和实践,又向前去发展并完善共产党的党内民主制。
(本文资料来源原来有21个注解,如读者需要可向作者索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