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象:读注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254 次 更新时间:2009-09-19 01:38

冯象 (进入专栏)  

世上的书可分两类,有注的和没注的。

有一天,我的洋教女从她的神话书上抬起头来,指着我看的书问:这是什么?Faustina,我说。那阵子她刚开始学着读故事,我的任务,是替她把不会念的神明鬼怪的名字念出来。不,这是什么?她把小手指摁在Faustina后面拖着的那个阿拉伯数字上。啊,是个脚注。脚注是什么?就是下面这一段话。一段话是什么?嗯,那是写给大人看的。

我在查阅吉本的《罗马帝国衰亡史》,Faustina是哲人皇帝奥勒琉(161~180在位)的美人皇后。吉本写道,那哲人生性老实,耽于玄思,常为奸佞小人蒙蔽,皇后风流出轨亦不觉察,还提拔过她的几个相好,并且在自己的记事本(后人题为《沉思录》)里向诸神谢恩,赞叹妻子“如此忠顺、如此温柔而风姿又那么美妙单纯”。接着,便是那条给大人看的脚注(卷一章四,注4,括号内是我的插注):

见《沉思录》1:17。全世界都笑话[皇帝]轻信;不过达茜尔夫人(Mme. Anne Dacier, 1651~1720,路易十四朝才女、大翻译家)向我们保证——这种事我们可信赖一位夫人——丈夫嘛总是能骗过去的,只要妻子肯屈尊,扮一扮假就行。

为什么?身旁的小读者还在追问。我把桌上堆着的书一本本翻开,让她检视:瞧,大人的书都是有脚注的。她这才放了我:I see。

是呀,除了大人,还有谁会看书上的注呢?我忽然意识到,我已经“注里进、注里出”好多年了。法律方面,法条案例学说评论,怎样检索?输入主题词,找几条认真的脚注,文献就一篇篇出来了。译经呢,至少一半时间花在经文的脚注和古往今来各家注疏上,辩析异文异读;然后才翻译,给译文作注。而现在,拿起一本闲书,也是那密密麻麻的脚注尾注而非正文,更让我觉得有趣。

重温吉本(1737~1794),是受了另一本闲书的鼓动:《脚注探微》讲欧洲启蒙以降史学方法的嬗变,以脚注为切入点,推崇吉本为人文主义与精确论述成功结合的典范,开篇即举出上文这一例。我说给内子听,笑了一通,傍晚散步,便去小镇的图书馆借了一套《衰亡史》回来。

那是一百年前的旧版,装帧插图较新版精美。编者J.B. Bury是当年剑桥的古典史权威,校注吉本的不二人选。于是书中除了长序、附录和引得,还添了不少编者注,意在补充文献、订正舛讹;只是学究气重,置于原注一旁,读来每每令人莞尔。比如关于那美人皇后,编者注指出,吉本引述的史料不可视为通奸的确证,因为她给奥勒琉生了至少十三个孩子。这话吉本若是听见,恐怕要冷笑的:私通就不会怀孕?她儿子Commodus怎么看也不像皇帝老子,才流言不止的呀。

据说吉本的写作习惯是先打腹稿,把整段文章(可长达数页)在心里想好,用耳朵听过,一句句顺畅了满意了,才落笔。故而气势磅礴,浩浩荡荡,宛如大江涌流。相比之下,他的注释就率性随心了,处处显出箴言般的睿智、委婉的讽刺;时而又搭配一段对教会不甚恭敬,令正经人“社会”难堪的引文。历代圣徒施行的种种奇迹,在他看来跟迷信无异:“圣伯纳(Bernard of Clairvaux, 1090~1153)记载了友人圣马拉基的那许多奇迹,怎么从未留意自己的奇迹,非得要同伴和弟子来精心铺陈”(卷二章十五,注81)?写到早期教会盛行禁欲主义,信从者千方百计独身守贞,抵御恶魔,他笔锋一转:“其中少数人,博学的奥利金(Origen of Alexandria,约185~254)也算一个,则断定,最审慎的办法,是解除那诱惑者的武装”。然后搁下一条脚注,揭开底牌(同上,注96):

见优西比乌《教会史》6:8。奥氏出名,激起妒忌而遭打击之前,这不寻常的举动曾颇受赞赏,并无制裁。然而他的通常做法是以名喻解经,不幸偏偏就此一事,取了字面的意思。

原来,这位考释经文擅长名喻的大学者希腊教父,最是倡导禁欲修道,且身体力行,终年赤脚、睡地板、衣袍不换又时时禁食。竟至于把耶稣的一句训言,“有人从娘胎出来便是阉臣,也有被人阉的;但还有的却是自阉,是为了天国”(《马太福音》19:12),“取了字面的意思”去照办,将胯下的“诱惑者”割了。而其实,从上下文解读,耶稣讲的是讽喻;“阉臣”是指决意独身,或休弃不贞的妻子就不复再娶,以归圣天国者。诚然这道理,如耶稣所言,不是人人能够领悟或通达的(同上,19:11)。

《衰亡史》里这些“描绘野蛮与宗教的胜利”的文字,用吉本的话说,无非是还历史本来的面目,“注册人类的罪行、蠢事与不幸”。可是,当年的神学家认为,这是把教会跟入侵罗马的蛮族相提并论,就发动了猛烈的“炮轰”和人身攻讦。但吉本始终保持沉默。只有一次,某个戴维斯先生放了狠话,说他的脚注弄虚作假,歪曲史实,糊弄读者,他不得不撰文反驳:颇有绅士风度地请对手“随便哪个下午,待敝人外出后,光顾寒舍”;由仆人领进书房,即可见到“为拙著直接提供资料的作者,古今圣俗,一应俱全”(《脚注探微》,页100)。直至晚年作回忆录,态度才稍见缓和,说:假如早知“虔诚胆小审慎之士”会如此惶恐不安,有关章节或许可写得更含蓄些。

近世的读者,多半把吉本的注当作“燕谈录”(table talk)看待,欣赏他的眼光犀利、妙语连珠。常言道,文如其人;同理,读史亦即读史家其人。因为史家的眼光文字对于我们后人,也是语境化的历史的一个剖面,须报以同情的理解。如此,评家所谓吉本的“性生活”全在脚注里面,就不纯是戏言了。

吉本行文,以冷静著称。但间或亦有动情之处,如论及穆圣,插一句“交谈可丰富悟性,孤独却是天才的学校”。他自幼多病,体质孱弱,母亲早亡;喜爱读书,却不习惯学校生活,是个早熟的天才儿童。十五岁入牛津玛德莲学院,呆了十四个月,“一生中最无聊无益”的时光,因改宗受洗入天主教,被父亲勒令退学。随即被送往瑞士洛桑,寄宿在一位加尔文派教士巴维亚尔先生家,跟他苦学五年,遍读古代经典。其间到法国旅行,结识名流,同伏尔泰订了忘年交。但他的希腊文不如拉丁文娴熟;《衰亡史》后三卷转向东罗马(拜占庭),史料运用及翻译就有些错漏,加之对斯拉夫各族和阿拉伯文明了解未深,且不乏偏见,学术价值遂不及前三卷。

据时人记叙,吉本矮胖,身高不足五英尺,红头发,尖嗓音,衣着花俏而言谈举止法国派头,是他少年留学的印记。在洛桑,他爱上了一位法国教士的女儿苏珊,终因父亲坚决反对,未能成婚。这是他一生唯一的爱情。苏珊姑娘十分伤心,她的女友欲请卢梭出面,规劝吉本。但卢梭不肯,推说吉本这人太“冷血”,不会让姑娘幸福。后来,苏珊做了路易十六的财政部长夫人,育有一女,便是风流一时的浪漫主义文学沙龙主人兼小说家思达爱尔夫人(Mme. de Stael)。企鹅版节本《衰亡史》(1985)有一条编者注(页9),说吉本某年重访巴黎,受苏珊夫妇热情招待,写信报知友人,信上有几句话自嘲又略带惆怅,可见他性格的一面:

[苏珊]对我体贴极了,夫君尤其文雅。还要怎样羞辱我,才算残酷呢?天天晚餐招待,然后自己就去睡觉,留下夫人让我单独陪伴——好倨傲的安枕无忧啊!把个老情人弄得彻彻底底无足轻重了。

前文提及译经读注。那注却是笺注,跟吉本的注性质不同。后者是史家自注,循惯例有专业的功用;它同正文的关系,可概括为“正文立论,脚注证明”,发展到今日,便是大学人文社科的普通论文注释的基本模式。笺注则是他注,即给前人著作或经典作注。全世界各个民族,凡有成文经典的,大都有悠久的笺注传统。注家便是经典与读者间的中介,《圣经》亦不例外。只是经文的传世抄本(原文和古译本)繁多,渊源各异,学者考订文字、探究经义、注释译文,就有一项必不可少的任务:辨认古人抄入经文的笺注。

笺注怎么会同经文掺一起了呢?原来,古人(经师僧侣等)誊抄经文,时而会在行间和页边添一些注释性文字,称为插注、边注。例如,在生僻晦涩的难词上方,用两三个词提示,可与某处经文互训;或者在应避讳的名号旁,注明虔敬的读法或替代用语。有的地方还会写上一句告诫,以免读者误解了经文。当然,凡有脱漏、损坏的章节,便要设法找完整的本子来对照,将它抄全,形成长短不一的补注(如《马可福音》16:8之后,原文善本不载的几种结尾)。但是,这些增补的文字跟“正文”之间,分野往往不太清楚,字迹又相似。后人倘若不细心,就容易把笺注当作前人抄脱的经文,一并誊录了。

比如,《诗篇》之百三十九礼赞上帝全知,明察一切。诗人(托名大卫王)说:假如能藏进黑暗,长夜做我的缁衣,躲一躲耶和华降下的痛苦考验就好了。“然而黑暗绝非你的目障(直译:对你绝不黑暗),深夜如白天明亮:黑暗不啻光明”(139:12)。这末六字破了对句格律,文意重复,并且是亚兰语(用希伯来字母书写)。通说便是经师插注,意为对于造物主,黑夜不可能障蔽任何事物,包括人的一言一行。

说到插注,《新约》里有一则“耶稣与淫妇”故事,多数译本放在《约翰福音》第八章开头,大意如下:

耶稣走出耶路撒冷,至城外橄榄山宿夜。次日一早回到圣殿,四方百姓又来,他便坐下为之施教(旧译不通:教训他们)。这时,耶稣的敌人,经师和法利赛人扭了一个妇人来,说是与人通奸,当场拿住的。摩西之律规定,犯奸淫的应扔石头砸死(《利未记》20:10,《申命记》22:22以下)。故此他们要耶稣说,该怎么办。意图迫使耶稣表态:如果主张放人,即可告他背弃律法;如果允许处死,则基督仁爱、怜悯、宽恕的教导便成了伪善。耶稣一言不发,弯下身去,用指头在地上写。他们反复追问,他就站起来,道:你们当中谁没有罪,谁先拿石头砸她!说完,又弯下身去在地上写。那些人听了,便从年老的开始,一个接一个溜走了。末了,只剩那妇人和耶稣留在殿上。耶稣起身,问她:女人,那些人呢?没有人定你的罪吗?妇人答:没有,大人。耶稣道: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今后别再堕罪里了。

这故事虽然家喻户晓,描写耶稣的小说跟好莱坞大片都少不了拿它渲染,学者考证,却不属福音书的原文。它情节与上下文不衔接,语汇风格也不相似,明显是插入的片断。更重要的是,传世希腊文抄本中,年代较早的皆无这一片断;古译本,如古叙利亚语、科普特语和部分古拉丁译本,也没有;早期教父的著作里亦从无引用讨论。而载有这故事的中世纪抄本,又把它插在不同的地方:除了《约翰福音》8:1以下,还有接7:36的;或者置于福音书末尾,作为补注;甚至插在《路加福音》21:38之后(仅就情节而言,移到这儿也的确顺一点)。但故事应源于口传,不像是中世纪僧侣的发明。“教会史之父”优西比乌(约260~339)记载,有一位小亚细亚的主教帕比亚(Papias,约60~130),博闻强记,撰述过福音书作者的事迹,并“一个妇人在主面前被诬告犯了好些罪”的故事,收在一部“希伯来福音”里(《教会史》3:39:15)。历来有人猜测,此即“耶稣与淫妇”片断的前身,只是帕氏著作早佚,无从证实了。或许,那片断原是抄本页边的一条笺注,抄本主人录下的一则耶稣传说;后人误以为是漏抄的经文,将其补入新的抄本。读的人多了,大家都喜欢听,渐渐地,就流传开去,成了福音。

译经若是始于读注,普通读者通过译本读经,在很大程度上,也就是读译经人读注的觉解的成果了。然而,那觉解成果的完整透彻的表述,又未必是译文有限的字句所能承载的。所以我想,译经人欲求完满,非得注经不成。

《新约》我还没有译出。但为了注经,陆陆续续已读了些福音书的评注,包括“耶稣与淫妇”片断。有两条关于律法和抄本异文的笔记,准备用作故事的插注,不妨抄下供读者参阅:

通奸而“当场拿住”:暗示指控者(经师和法利赛人)至少有两名证人,能够引摩西之律定那妇人的死罪了(《民数记》35:30)。

耶稣“用指头在地上写”(kategraphen,旧译画字,不确):此句歧解纷纭。部分抄本多一句,说耶稣写的是“他们每人的罪状”,经师法利赛人看见,“受良心谴责”,羞愧而退。解作耶稣佯装写字而拒绝定罪,亦通。因为他先已说过:人子降世,不是来定罪,而是来拯救这世界的(3:17)。但是,他既已进入圣城,受百姓欢呼、奉为受膏者(基督)并以色列的王,那一句“你们当中谁没有罪,谁先拿石头砸她”,便足以给一切自以为是的“假善人”定罪了。

二〇〇八年十月于铁盆斋,原载《东方早报·上海书评》2008.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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