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许多学者和机构指出中国劳动收入份额正在大幅度降低,这一论断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许多人将矛头直指资本对劳动的侵占。但到目前为止,鲜有研究澄清两个关键问题,一是劳动收入份额变化的真实幅度,二是劳动收入份额降低的真实原因。从这两个问题出发,本文对我国国民收入要素分配份额的变化进行了分析。根据省际收入法GDP 核算数据,我国劳动收入份额在1995-2004年期间共降低了10.73个百分点,其中1995-2003年间下降了5.48个百分点,2003到2004年则骤降了5.25个百分点。利用2004年经济普查数据,我们的测算表明核算方法变化导致2004年全国劳动收入份额减少了6.29个百分点。对1995-2003年间全国劳动收入份额的进一步分析表明,产业结构逐渐从劳动收入份额较高的农业部门转向较低的非农部门,使得这期间全国劳动收入份额降低了3.36个百分点;而农业、建筑业、工业和第三产业等各产业劳动收入份额的变化,则使全国劳动收入份额进一步降低2.12个百分点,其中工业部门的影响为1.65个百分点;对工业部门的进一步分析表明,国有经济重组,垄断程度增加,以及包括技术在内的其他因素,对该部门劳动收入份额增加的贡献分别为60%,30%和10%。
关键词:要素分配份额;劳动收入份额;国民经济核算;结构转型;国有企业重组
一、引言
自2005年以来,我国国民收入分配向资本倾斜的现象引起了各界的广泛关注。由于在多数情况下,要素分配份额的明显变化将扩大收入分配差距,一些著名经济学家在不同场合对此表达了忧虑。例如,蔡昉指出,1998年到2003年间资本收入份额逐年上升,势必导致收入分配不均,并呼吁通过扩大就业来扭转这一趋势(蔡昉,2005-10-17;蔡昉,2006-10-24);李实也指出,过去十年来,中国劳动收入份额不断下降,是中国个人收入差距扩大的主要原因(《中国财经报》,2007-8-28),李稻葵指出GDP 中劳动收入份额的下降已成为无可争议的事实,并指出服务业比重较低、资本密集型技术的使用和国有企业盈利能力的提高是可能的解释(李稻葵,2007;《财经》,2007-07-02)。2008年1月3日,社科院举行2008年《社会蓝皮书》发布暨中国社会形势报告会,蓝皮书指出\"我国劳动者报酬比重逐年下降——2003年以前一直在50%以上,到2006年降至40.6%.与之对应的企业利润则在上升,资本回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由以前的20%左右上涨到30.6%\".同时,有观点认为,劳动收入份额的降低是我国近年来消费低迷的原因。例如,世界银行的Kujis 认为,消费低迷不是通常认为的居民储蓄增加的结果,而是来自我国劳动收入份额及居民收入占比降低(Kuijis,2006),汪同三也持类似的观点(汪同三,2007)。英国的《经济学家》杂志完全接受Kuijis的观点,并特别强调中国的产业结构应向劳动密集型转移(Economists,2007)。另外,还有研究者认为劳动收入份额降低可能动摇政局的稳定,是中国目前应注意的一大问题(Subramanian ,2008-2-08)。
尽管劳动收入份额下降的现象取得了广泛关注,但鲜有研究对此给出解释,本文试图对这一问题给出明确的回答。本文由六个部分组成,第二部分利用GDP收入法核算数据,计算了1978年以来我国国民收入中的劳动收入份额,发现其在1978年到1995年的十多年间基本保持不变,但自1995年以来却下降了约10个百分点。第三至五部分,依次从三个方面讨论了我国劳动收入份额的变化原因。首先,考虑到2004年进行了首次全国经济普查,我们计算了由核算方法或统计口径变化带来的影响,发现由此导致劳动收入份额在2003年到2004年间骤降了6.3个百分点,占1995-2004年间劳动收入份额减幅的59%;。其次,考虑到总体要素分配份额是部门要素分配份额按经济中各部门的比重加权平均的结果,我们将全国总体劳动收入份额的变化分解为部门要素分配份额变化(产业影响)和产业结构变化的影响(结构影响)。我们发现自1978年以来,农业部门向非农部门转型及工业部门的劳动收入份额的变化,一直是左右我国总体劳动收入份额的主要力量。1995年到2003年间,结构转型使劳动收入份额减少了3.36个百分点,而各产业部门劳动收入份额降低的贡献为2.12个百分点,其中工业部门的贡献为1.7个百分点。第五部分以1995年以来全国劳动收入份额的变化为重点,探讨了农业部门劳动收入核算方法与结构转型影响的关系,测算了工业部门劳动收入份额变化的原因,发现国有企业改制和垄断程度增加等非技术因素对工业部门劳动收入份额增加的贡献分别为60%和30%。第六部分总结了1995年以来劳动收入份额下降各种原因及相对贡献,指出劳动收入份额下降主要来自产业结构转型,而非单纯意义的资本对劳动的侵占,文章的最后对提高劳动报酬的政策建议进行了讨论。
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要素分配份额
在我国的国民收入核算体系中,国民收入按要素被分为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四类。目前我国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有三个渠道提供按这四类收入分的国内生产总值数据。第一是投入产出表的使用表,该表逢二、七年份编制,是国家统计局唯一直接给出的全国层面按产业部门分类的要素收入数据。第二是国民经济核算的资金流量表的实物部分,李扬和殷剑峰(2007)曾利用资金流量表数据计算了我国劳动收入份额的变化趋势,发现其90年代以来不断下降的事实。资金流量表数据提供按政府、企业和居民分机构部门的要素分配数据,是研究这些机构要素收入分配变化的重要依据,第三是按收入法计算的省际国内生产总值,《中国统计年鉴》从1995卷开始提供全国30个省的按收入法计算的GDP ,此外包括与《中国统计年鉴》相同口径的省际收入法GDP 历史资料。
钱震杰(2008)曾分别用上述三个数据集测算了我国各年总体要素分配份额,得到了一致可比的结果,表明数据来源的选择对要素分配份额变化趋势和幅度的影响并不大。同时,本文的目的是讨论改革开放后,尤其是1995年以来全国要素分配份额的变化,在分析中多次利用了分产业部门的要素分配份额数据。在上述三种数据来源中,投入产出数据不连续,资金流量表又不提供分行业的数据,而省际收入法GDP 则恰能满足这些要求。基于以上两点考虑,本文的分析采用了省际收入法GDP 数据,具体地,1993年之前数据来自Hsieh and Li(1999),1993年开始则采用《中国国内生产总值核算历史资料:1952-2004》。
图1给出了GDP 中按劳动者报酬、包含营业盈余和折旧的资本收入、以及生产税净额的相对比重。观察图1,劳动收入份额在1978-1995年间变化并不大,但自1995年开始逐年下降。这可能是政府取得的间接税(即生产税净额)的份额出现了较大幅度的增长,从而挤占了劳动收入份额。我们还计算了按要素成本法定义的增加值中资本收入和劳动收入的比例。发现无论是在GDP 中还是在要素成本法增加值中,劳动收入份额在1995年后都开始降低,这表明生产税净额在初次分配中的变化并不是近十年来劳动收入份额下降的主要原因。事实上,在要素成本法增加值中,劳动收入份额在1995-2006年间从59.1%逐年下降到47.31%,相应地,资本收入份额则上升了11.79个百分点,尤其是在2003年到2004年间,更是陡增了5.24个百分点。
发达工业化国家的经验告诉我们,要素分配份额在长期内基本保持常数是平衡增长的典型事实(Kaldor,1961)。而我国劳动收入份额在短短十多年间内下降了十个百分点,很可能意味着资本对劳动的侵占。正是基于这一事实,自2007年以来,关于中国劳动收入份额迅速下降的论断和相应的政策建议此起彼伏,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尤其是提高初次分配中劳动收入分配份额的观点几乎成了近两年来中国经济界最热烈的话题。在所有的政策建议中,提高劳动力对资本的议价能力成为呼声最高的建言,并迅速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有鉴于此,后文将对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进行分析,以期为评价各种政策建议提供参考。
六、总结和讨论
本文分析了我国劳动收入份额变化的原因,特别关注1995年以来劳动收入份额变化的原因,表9总结了本文的主要结果。本文的研究表明,在1995年到2004年期间,劳动收入份额降低了10.73个百分点,其中2003年到2004年统计核算方法的改变使劳动收入份额被低估了6.29个百分点。在剔除了统计核算方法的影响后,1995-2003年以来全国劳动收入份额降低了5.48个百分点,其中结构转型和部门劳动收入份额的变化分别使其降低了3.36和2.12个百分点。在各部门的劳动收入份额变化中,工业部门的贡献最大,为1.65个百分点。对1998年-2003年以来工业部门的分析表明,国有企业改制和市场垄断力增加对该部门劳动收入份额增幅的贡献分别为60%和30%。总的来看,在1995-2004年期间,统计核算方法调整、结构转型、部门劳动收入份额变化的贡献分别为59%,29%和12%。
如果对劳动收入份额的变化趋势的判断仅仅停留在总量水平上,很容易将1995年以来劳动收入份额持续下降的事实,作为资本侵占劳动的证据。但是表9的分析结果并不支持这种观点,除了工业部门垄断水平增加外,其余各因素都不是资本侵占劳动的依据。更为重要的是,回顾1978年以来各时期全国劳动收入份额的变化,结构因素和部门因素的变化趋势和原因一直遵循着一致的规律。自1978年以来,产业结构转型和工业部门要素分配份额的变化对总体要素分配的影响已经存在,不过在1984年到1994年期间,结构影响和产业影响方向相反,使得全国要素分配份额相对稳定。1998年以来,国有企业改制以及垄断程度增加,提高了工业部门的劳动收入份额,打破了结构影响和产业影响间的平衡,从而使1995年以来全国劳动收入份额表现出下降趋势。考虑到工业部门的劳动收入份额在1978-1994年间持续上升,实际上与国有部门的劳动收入份额上升密切相关,因此,1998年以来国有企业改制带来的劳动收入份额下降,与其说是一个突发现象,不如说是积蓄已久的力量释放。
未来劳动收入份额将怎样变化呢?显然,如果各产业劳动收入份额不再减少,随着产业结构继续从农业部门转向非农业部门,劳动收入份额将继续降低,但如果产业结构转型发展到从工业部门向第三产业转变时,鉴于第三产业劳动收入份额高于工业部门,全国劳动收入份额将随之提高。至于各产业部门的劳动收入份额,由于工业部门和第三产业在经济中的比重逐渐增加,它们的劳动收入份额变化对未来全国要素分配份额将有明显影响。对工业部门的分析表明,该部门要素替代弹性为1,因此改变工业部门要素投入比不会影响其要素分配份额,但要素市场的扭曲程度和产品市场垄断程度的变化则会改变其要素分配份额。对第三产业,尚需建立新的计量模型进行分析,故工业部门的结论不宜直接推广到该部门,但考虑到人力资本的投资在第三产业更为明显,该部门劳动收入份额在未来则有可能增加。
正如我们在文章一开始指出的,近年来,劳动收入份额不断下降已成为一个广为接受的事实,针对这一现象,许多经济学家认为应采取措施提高劳动在收入中所占的比例,几年前为多数经济学家接受的\"初次分配讲效率,二次分配讲公平\"的观点开始遭到质疑,许多著名经济学家开始明确指出\"初次分配领域也应讲公平和效率的统一\"的观点,并提出了各种政策,试图扭转劳动收入份额降低的趋势。
林毅夫(2007)认为可以通过改变产业结构,多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来提高劳动者收入份额,汪同三(2007)认为应通过制度保护提高劳动者在收入分配中的讨价还价能力,提高劳动收入所占的份额,李扬(2007)呼吁财政政策要致力于提高国内消费率和公平收入分配,尤为重要的是完善有关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注意到国民收入分配不平等的事实和专家的种种建议,政府也开始重视劳动者收入问题,2007年6月29日高票通过了旨在保护劳动者利益的《劳动合同法》;而以提高劳动在初次分配中的比例为主要目标的《工资条例》,已经由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初步拟定,并开始得到社会各阶层的支持(《中国青年报》,2008-03-10)。
本文关于我国要素分配份额变化原因的分析应该可以帮助我们更深入地讨论有关要素分配的政策建议和措施。
首先,如果要调整要素分配份额,提高劳动者报酬在国民收入中的份额,应该选择何种政策手段来改变各产业的要素分配份额,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在产业结构方面,汪德华等(2007)发现政府对经济的过度控制以及法制水平的低下都是影响第三产业发展的不利因素。另外,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促进服务业发展政策研究\"课题组的研究发现,我国第三产业的税收负担较高。在这些方面,中国都还有较大改善空间来提高第三产业在经济中的比重,从而提高国民收入中的劳动份额。农业在经济中比重的下降是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趋势,其对劳动份额的影响也是不可避免的。在部门内劳动收入份额方面,我们只对工业进行了研究,但相信其结果具有一定的普遍意义。我们的研究表明,减少垄断程度是对增加劳动份额具有积极意义。适当的劳动保护是必要的,但对于劳动力市场的过度干预并不能起到增加劳动份额的作用。我们的研究发现,工业部门要素替代弹性为1,因而强制性的增加工资和其它劳动力成本会导致资本替代劳动,从而减少对劳动力的需求,减少就业,但不会增加总的劳动收入。长期来说,强制性的增加工资会导致企业选择资本密集型的生产技术,反而会降低劳动收入份额。我们的研究发现,在过去十年中生产技术的变化并没有对劳动份额产生显著影响,但对劳动力市场的过度干预很可能造成对劳动总收入不利的影响,同时也造成要素配置的扭曲,降低全社会福利。
其次,我们是否应该采取措施提高我国的劳动收入份额水平,以及多大程度上提高劳动收入份额。我们的分析表明,近年来我国劳动收入份额的降幅并不如人们普遍认为的那么大,这是否意味着我们没有必要提高劳动收入份额呢?一些学者指出,我国的劳动收入份额远低于国际一般水平,这似乎足以说明我国劳动收入份额亟待提高。但我们认为,在做出这一论断前,还必须解决另一问题,即要素分配份额的跨国比较是否真实地反映了要素分配份额的国别差异。事实上,简单的跨国比较存在很多问题,各个国家由于税制不同造成要素分配份额统计量的内涵也不同,因此即使能像Gollin(2002)那样调整自雇用劳动者统计核算方法差异的影响,也无法使各国要素分配份额在经济意义上完全可比。因此在解决要素分配份额在国际间的可比性之前,基于国际比较得到的结论还不足以成为要求提高劳动收入份额的佐证。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显然已经超过了本文的研究范围,但笔者认为寻找这个问题的答案,显然是一个极富意义和挑战性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