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功秦:认识美国的另一面:彼岸归来的随想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693 次 更新时间:2009-07-27 00:52

萧功秦 (进入专栏)  

1998年,我作为美国《国际访问者计划》的访问学者,在美国各地访问了一个月。这是我第一次去美国。回来以后,一位朋友建议我把这次旅行中的所见所闻,趁还没有淡忘以前,尽快地记录下来,并应特别突出观察美国社会时的第一印象。下面,我就把自己的一些观感诸位朋友作一些介绍。

美国老百性的公德意识

  

一个从来没有到过美国的中国人,要理解真正的美国,比一个从来没有到过欧洲的中国人要理解德国或法国,似乎更不容易。在电视时代,人类各民族了解另一个从来从来没有亲自去过的国家,主要是通过电视与各种传媒。我第一次去欧洲以前,通过电视传媒而在心目中形成的德国人与法国人的印象,与后来真实接触到的相比,似乎没有太多的区别。而在美国则不然。而电视中的美国形象与实际的美国差异甚大。

美国的传媒所及,可谓铺天盖地。中国的改革开放已经多年,中国人对美国人的了解,由于籍助于美国新闻网与其他传媒,从而远比美国人对中国人的了解要多得多,作为一个知识分子,与一般百姓相比,在国内就有更为有利的信息条件来认识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西方国家。电视与各种传媒的普及,固然有助于相互了解。然而,也许是由于美国人在电视新闻与传媒中显得太咄咄逼人,美国人在电视肥皂剧中的形象太强悍猛烈,久而久之。一种固定的“美国人”的形象似乎就挥之不去。说实在话,我这次亲自在美国本土所看到的和所接触到的美国人,与原先通过传媒所感到的,以及与自己原先想象的相比,要更随和、也更亲切。没有想到,一般美国人生活竟然相当保守,而决非那么浪漫奔放。大多数家庭晚上九十点钟就关灯入睡,汽车在旧金山郊外行驶时,车窗外的一家一家住宅灯光全无,所经之处,几乎就是一片漆黑。这种实际感受,与过去想象的到处都是灯红酒绿的夜总会相比,真可谓大有区别。

这种区别之所以产生,其最重要原因是,真正美国生活是如此平凡,以致于美国的电视与传媒(它们多数来自于美国自己的新闻网与其他电视产品)对这些司空见惯的事物不屑一顾。一切传媒都是自觉或不自觉地向人们灌送“人咬狗”的新闻。浪漫的、奔放的、强悍而充满刺激的美国,是多元美国生活方式中的一个小部分,却占据了电视中的美国的一大部分。因而也成了没有来过美国的中国人心目中的美国的全部或大部。传媒对一种文化的真实形象的不自觉的“扭曲”与忽略,同样存在于美国屏幕上的中国对真实中国的“扭曲”与忽略之中。这也许是当今世界文化碰撞中颇值得注意的问题。

一到美国,我特别感受到一般美国人的友善。到华盛顿的当天,我在地铁车站里看路牌,一位大胡子残疾人就走过来问我,“你是否需要我的帮助?”,又一次,当我在街头寻找回旅馆的路牌时,又是一个青年人迎上来问我:“你需要我的帮助吗?”这一次,我好奇地问他:“你怎么知道我需要帮助呢?” 他微笑着说:“我从你的眼睛里看出来你一定在找路” 刚到美国不久,有朋友问我,你对美国最深的印象是什么?我说最深的印象是没有想到美国一般人所显示出来的社会公德素质比我原先想象的要高得多。把美国小城镇说成是一个近似的礼义之邦,实在不算过分夸张,而小城镇则是美国社会生活中的主体。如果你在城市的大街上偶尔与一个陌生的行人目光相对,他或她会首先向你微笑。你的旅行包不小心碰到路上的行人,被碰到的行路人居然会先向你表示歉意。甚至有时他会主动赶上来向你打个招呼。

我感触最深的是,美国人对陌生人的信任似乎是一种长期形成的约定俗成的习惯。我在离开南卡罗莱那州的察尔斯顿的一家旅馆时,发现用电脑打印的帐单上,多算了一笔电话费,我告诉他们,我没有在旅馆里用过电话,他们连头都没有抬,就把这笔多算的钱款退还给了我。他们宁愿相信我本人,而不相信电脑。

另一件事也很说明问题。我在美国经常逛书店,有时从一家书店刚购了几本书,就进了另一家书店,为了避嫌,我往往会主动地向店员说,这是我刚从其他地方买的书,是否可以放在什么地方?对方总会简单的说:“No problem, please come in " (没问题,请进吧。) 于是,我就带着大包从其他书店新购的书走了进去。在麦迪逊是如此,在纽约、旧金山也是如此。

当然,这种对陌生人的信任的态度习惯,之所以流行于社会而一直没有受到破坏,完全取决于整个社会道德风气是否足以维持在一个相当高的水平。很难设想,在国民整体道德水准很低的情况下,人们对陌生人还会保持这种信任。美国人对于说谎者之所以如此不能容忍,是因为这种习性一旦形成,就会对互信构成最大的威胁。如果人们希望享受这种互信的风气给自己带来的方便与温馨,他就应该自觉地遵守共同约定的游戏规则。

有一个我亲历的事就很能说明问题。我与陪同我的翻译吴女士到达蒙太那州的一个小城波斯曼(Bozman),由于我们的行季没有随机到达,当时已经是晚上近九点钟,下一班飞机至少要明天才到达,整个候机室里只剩下我们两个人。而在运送行李的传送带上,不知是哪位乘客的几件大行李还没有被人来领取,它们在传送带上不停地沉默地兜着圈子。没有一个看守它们的人,而此时如果有人从传送带上把它们顺手牵羊,然后放到几步之遥的门外的汽车上一走了之,实在是不费吹灰之力。直到我们空手离开机场去旅馆时,那几件行李还在转动着的传送带上无人认领。后来,我们的行李由机场的专人送到旅馆来了。据吴女士告诉我,在美国乘飞机,行李被误送到其他地方去了,这样的事常会发生,但偷拿别人行李的事在美国好象还从来没有听说过。

这一件美国人自己决不会注意到的小事所反映出来的文化意义,对我个人来说极为重大。美国人对人的信任习惯与这个民族普遍的社会公德水平存在着不可分割的联系。一个民族的民性,与制度结构的关系,往往也可以从这种小事中看出一个大概。

美国人做生意时为顾客着想也着实令人惊讶。我在蒙太那州的一个小城波兹曼(Bozman)的一家文具店看中了一架打印机,正准备付钱买下来带回中国,那位售货员小伙计得知我是从中国来的以后,他就马上对我说,“我建议你不要买,因为这些都是中国生产的,你回国后买肯定比这里便宜。”为了使我相信,他还特地把那架打印机翻了个身,让我看出产地的牌号。我确实感到很惊讶,他为什么那么为我考虑?做成这样一笔生意,对他和他的公司不是更好吗?他不这样提示我,不是也完全很对吗?人们总是说,商人都是唯利是图的,那么,这位伙计又唯什么是图?

我原先总以为,美国人缺乏人情味,因为商品化社会会使人与人的关系变得特别冷漠。人们都是这么说,我想这也许是事实。然而,有时一件在美国极其普通的事所表现出来的人与人的那种友善、温情却给人印象深刻。有一次,我到华盛顿的一家很大的书店里去买书。我发现,在书店的一个角落,放着几排椅子,前面一张铺着台布的桌子上放着几瓶甜酒。显然,那儿正在举行一个家庭的聚会,可能是为了庆祝他们家中的一个年青人成年或其他什么喜事,也许是因为书店里有一种特别值得珍惜的书卷气的氛围,家族庆祝会安排在这儿举行。来宾有老有少,为了不影响书店的其他读者,他们的掌声很轻,笑声也很轻,但作为一个旁观者,却可以从这些笑声中听出一种特别的温馨。当然,美国很大,各种类型的家庭都会有,美国破离的家庭为数众多,但这场书店中的家族聚会却十分真切地使我把握到一种十分美好的感觉。我想这至少是真正的多元的美国的一个部分,一个常常被我们不了解的部分。一小时以后,当我从书店的另一角落重新回到那里,曲终人散,只有几个参加聚会的人还在那里轻声细语地互道平安。

我在黄石国家森林公园里,确实感觉到美国人的那种文明水准,整个森林公园数百平方公里,汽车所过之处,满目绿野,真正可以体会到我们能在文学作品中读到的 “湖泊如镜”。在那儿,碧清的温泉冒着白气,你可以透过泉水,看清水底下十多公尺深处的礁石,产生一种神奇的遐想。然而,更使你觉得不可思议的是,四周是如此清洁,汽车在森林公园的柏油马路上开了整整一天,却始终没有看到地上有一个烟头,一片纸屑,而且,所到之处,似乎也没有见到过什么清洁工人或卫生监督员。当我既将离开公园时,突然见到了这样一幕情景:一个妇女让她那刚会走路的孩子蹲下身去,把一张纸片捡起来,然后,这孩子蹒蹒跚跚地把纸片扔到几步路以外的废物箱里去。一切都是那么自然。除了我,谁也没有注意这件事。

另一件使我感到与中国非常不同的事,那就是美国的动物一点也不怕生人。那一天清晨,我一个人在察尔斯顿的一个教堂墓地散步,突然,一只小猫,从不知那儿窜了过来,它看了看我,一点不害怕,居然走近我,在我的裤脚边嗅了嗅,就与我玩了起来。这在我的生活经验中是从来没有经历过的。为什么动物不怕生人?因为在美国,没有人会对动物安全造成威胁,动物就失去了怕人的本能,不仅鸽子是如此,连猫、甚至连黄石公园里的小松鼠也是如此。

最有趣的是黄石公园里,我们在傍晚的公路上,看到一群真正的野牛。它们慢慢悠悠地走着,公路上挤满了大大小小地汽车,一动也不动地耐心地等待着这些“贵族”,而这些野牛却把这一切视为理所当然,依然是那样慢悠悠地走着,仿佛这儿本来就是它们的世袭领地。这一场景,甚至没有任何人按喇叭。对此情景,我内心颇油然产生一种感动。这件事反映的不仅指的是人与动物的关系,更重要的是,我从中看到美国人身上的一种约定俗成的自觉,已经在动物的行为方式上产生了影响。

至少我认为,我所亲自感受到的美国人的普遍守法意识、对人的尊重,(非常有意思的是,美国驻中国使馆中的某些人员,在前去签证中国人面前所表现出的那种冷漠与苛刻,好象最不象真正的美国人,关于这一点许多中国人都有共识,也许这一点可以为文化上的“淮橘为枳”,提供一个有趣的例证。)彼此之间的信任与礼让,也许是美国民主生活得以支持的重要的因素,它们正是民主政治的所需要的内在的精神素质。

事实上,一般美国人确实似乎不太关心政治,只要读一下美国所有的大报,每天的日报,往往厚达数十页,而国际版消息往往只有一页,国内消息也只有两页,而体育消息却往往有五六页。另外,我在美国许多普通书店里感触颇深的一点就是,政治书籍比我原先想象的要少,政治书往往放在哲学之类的书中。由此可见一般美国人对政治理论并没有多大兴趣,尽管如此,民主政治在美国却运行得相当成功。美国人在自己实际的经验生活中恰恰是道道地地的政治动物,他们比任何其他民族更懂得在日常生活中运用自己的约定俗成的习惯,去保护自己的权利与利益。与民主政治理论相比,美国人的内在的习俗中就有着许多对民主政治运作来说更为重要、更为珍贵的东西。

发展一个国家的民主固然重要,但这些东西并不是民主政治的充足条件,民主还需要一种更深层的道德因素的滋养与支持。只要有了这些因素,那怕人们表面上并不如我们原先以为的那样关心“大政治”,民主制度也会由于有无形的精神的支撑,而相当有序地运行下去。

由此可见,民主政治既需要经济发展,又需要人际关系中一种约定俗成的东西。真正有效的民主政治所需要的条件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复杂性。记得八九年时,中国那位著名的持不同政见者方励之先生曾说过,民主就象科学一样,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可见他对什么是民主并不真正了解。民主与科学最大的区别在于,科学的规律是无条件的,而民主的运作则是有条件的。

在离开旧金山回国以前的那一天晚上,一些来自中国大陆的当地朋友在柏克莱分校新闻学院,专门为我开了一个座谈会,人们问我最大的感受是什么,我的回答是,美国的民主是一个有机的精巧的整体,它是由许多历史上形成的因素结合而成,每一种因素都与其他因素相互依存,无法分开,例如精神因素所起的作用未必小于经济因素。在构成美国民主政治的诸多因素中,有些东西中国人是很难一时学到的。中国人要走向民主,实在要走好长的路。当我说完这段话时,一位来自中国清华大学的年青朋友听了很不以为然,他可能完全误解了我的意思,以为我认为,中国人不配实行民主。实际上我想强调的是,只有了解了民主有效运作的复杂条件,我们才能使中国民主发展更为健康而谨慎。正因为如此,在学习西方民主经验方面,与其因为看到民主政治有如此好的功效而要在中国实现民主的“大跃进”,不如因为看到民主政治的条件复杂性,而采取更为谨慎而实现的“走小步,走慢步,不停步。”

  

一个天生喜欢监督公务员的民族

  

如果有人问我,这次美国之行,你觉得对美国公众的政治态度印象最深的是什么,我想,我的回答是,美国民主受到一种更深的政治文化习惯无形地支撑着,那就是,人们从根本上不信任政府与官员,基于这种不信任而产生一种制度性的安排,处处对政府的行为设防,处处对政府及其官员保持警惕与怀疑,这样,反而形成一种特别有监督能力的社会报警机制,其结果,反而使政府在这种无处不在的社会压力面前不得不得更为有效,更为清廉。更具体地说,当一个心地很坏的人,由于处处害怕做坏事而被人发现,而不得已不做坏事,只做不违法的事时,他就自然而然地成为一个“不得已”的好人。而“不得已”的好人与心地天生善良的真正好人之间的区别,对社会来说,并没有多大实际意义。

正是基于这种对政府与官员的近乎本能的政治警醒,美国社会中始终存在着无数由公民自发组织的社团。各种民间组织的存在,似乎专门为了与政府作对而存在的。换言之,如果美国人突然那一天认为政府可以值得人民无条件地信赖,这种民间组织存在的生命基础,便会在一夜之间突然消失。这种组织之所以会一直存在下去直到永远,正因为美国人将永远地不相信他的政府。他的这种永不改变的怀疑政府的精神,是美国民间社团生命的基石。

我在威斯康星麦迪逊访问过一个民间组织,他们成立的目标很简单,就是通过各种方式来监督政府官员,不允许这些公仆以任何理由接受任何礼品。这个州通过的法律是如此的严格,以致一个官员接待访客时喝一杯咖啡,都必须自己付钱,否则就会当作受贿论处。这个州能通过如此严格的限制性法规,并能有效的约束政府官员的行为,与民间社团强大的压力有关。

在这个城市,我们还访问了一个名叫“我们,人民”(We,the People)的传媒联合组织,它是由一些从事电台、电视台、报刊传媒事业的人共同组织起来的。这个组织旨在于让公众参与政治过程,让公众了解政治,以监督政府,使政府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在美国,我所访问的压力团体中,印象最深的是华盛顿的“共同的事业”(In Common Cause)的民间团体。它成立于七十年代,这一组织的宗旨是“继承美国的一个古老传统:通过尖锐地批评政客,来达到公民所希望见到的结果。”他们正在从事的一件事是,争取美国通过法律来限制私人的政治捐款,例如,每次捐款数不得超过五千美元,捐款人必须公开自己姓名与身分,以便让社会监督,等等。他们鼓动公众作成这一件事的方法说起来也很简单,那就是让参加他们组织的人们,不断地通过写信、发传真、发电子邮件给议员;或通过要求议员亲自接见来向议员提出诉求,以这种种方式,来争取议员同意通过上述立法。而众所周知,在美国,法律决非一纸条文,一旦成为法律,由于主观或客观的因素,人们就不得不遵守它。这样,他们就可以达到这样的目标:通过这种方式来限制特殊利益集团通过政治献金来影响政治。

在访问结束时,我向接待我们的那位中年美国妇女提出这样一个问题:你为什么如此积极地参与这一组织,你们做这样的事,动机是什么?我清楚地记得,她是这样回答我的:“因为我热爱自己的国家,因为我挚爱着我的女儿,希望由于我们的努力,让我的女儿这一代生活在一个更公平更合理的社会之中。”当她这样说时,我确实看到她颇为动情,她的真诚是可以感觉出来的。

国会山巧遇众议员托尼思

  

由于美国人对当官的颇为苛刻,为了追求被选上成为公仆的机会,反过来,当官的就会象商场上的经营者把顾客视为上帝一样,把选民视为“上帝”,而对于一个社会的利益而言,有没有这种职业习惯,其后果是大不相同的。下面我谈的我在美国巧遇加里福尼亚的国会议员托尼斯的事例,颇能说明问题。

  那一天,我们去美国国会办公大楼访问一位相当于中国科长级的美国官员,主要是想了解美国国会是如何开展廉政工作的。没想到这位官员因为当天临时有许多急事要处理,我们觉得不便打扰,也就提前离开了他的办公室。这时我们在国会大楼里转悠,时间还早,上那儿去呢?在国会办公大楼长长走廊上,一间一间敞开的房间门口,均树着两面旗帜,那就是各州议员的办公室。陪同我的翻译吴女士说,何不从那一间一间的议员办公室中,找一间进去看看。说不定真会见上一位议员什么的。我们随便走进了一家议员办公室,里面有三位秘书小姐,听说我是来自中国的,就对我们说,你们愿意见一见托尼斯众议员吗?他现在正在接待一位客人,马上就没有事了。我们当然表示很愿意。

不一会,里面的房间门开了,那位刚送走客人的身材结实的主人,就是加州的国会众议员托尼斯。这位议员貌不出众,他走在路上你一定会以为这是一个做体力活的劳工。托尼斯很热情地问我们愿不愿意进来坐坐,我们就这样坐在他的沙发上,成了他的客人。他告诉我们,他已经做了十六年的议员。准备不久后退下来,让更年青的人来替换他的位置,他说他喜欢绘画,也喜欢钓鱼。今后他会有很多时间做自己喜欢做的事了。他还让我们看了他全家的相片。他对我们说的许多话中,有一句话我印象最深,他说,“我们这些议员和你们当教授的不同。我们在公众眼里就象是推销汽车或地毯的商人,谁也不会把我们看得很高。如果公众觉得我们看上去很高大,那么我们也就当不成议员了。”过了一会,铃声响了,按理我们应该告辞了,这位托尼斯先生却问我们,愿不愿随他去看看国会投票,我们当然很愿意。于是他带我们坐上专门供议员从办公楼到议会大厅的地下电车,接下来他又把我们送到国会投票大厅楼上位置上坐下来,然后他对我们说,他投完了票会再上来陪我们谈一会儿。当这次有关美国学校是否应该举行宗教仪式的法案投票结束以后,他又上来与我们谈。最后把我们送上电梯告别。

我一直在想,这位日理万机的议员为什么会对我这样一个不期而遇的外国人表现得这样友好,如果说,他是为了作秀,那么,对于我这样的个人,作秀确实又有什么意义?我并非是记者,他决不至于认为,我会把他的事情在报上予以报道,宣扬其亲民的品德,以致于使那些加州老百姓,会因为他出众的外交才干,而让这位马上就要退下来的议员再次出任一次。我想,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他在长期政治生涯中已经形成一个生活方式,一种条件反射式的职业习惯。数十年的生活中,他只有不断地与他所见到的人们握手、问候、他才能成为议员,才能在议员的位置上体现自己的价值与成功,而且,当他形成这种习惯以后,他也在这种交往方式中,在这种交往给人们带来的欣喜与称赞中,在人们向他投来的肯定的眼光中,感受到这样做所享受到的一种乐趣。我直觉地感受到他生活得很充实。他常常通过与无数的陌生人交谈握手,来感受生活中的一种乐趣。当然,这种乐趣对自己对他人对社会都大有好处,他可以由于人们对他的亲民形象的好感,而得到更多的选票,而老百姓则由于可以很容易地与他接近,把自己要政府解决的事提出来。

话又说回来,这种职业性的习惯为什么会形成?为什么中国当官的却少有这种习惯?不久前,曾在国内报上读到某县委书记下乡,竟然会受到组织起来的当地村民三呼口号的夹道欢迎。中美之间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差别?看来,天生不信任政府的民族,却会无意中造就把选民当成上帝的政治家与官员。天生信任政府的民族,却会使政府或官员无意中把民众当成了只应夹道欢迎的臣民。 

中国现代化过程始终存在着一种深刻的两难矛盾,一方面,进入改革开放时代的中国,由于没有强大的中产阶级与市民社会,因而没有直接实行多元民主政治的社会基础,而且,自改革起步以来,国家社会主义的全能主义的种种经济、政治、社会问题、矛盾与文革后遗症,会导致中国党内保守势力与激进的浪漫的自由主义从不同的方向来冲击政治稳定,而这种政治稳定是有序的经济变革所不可缺少的,这种情况下,如果中国想避免前苏联采取的经济与政治休克疗法带来的严重问题的话,一种有改革导向的新权威主义乃是必要的政治选择。这一点,是我一直坚持的,包括海外许多人士,对此种国情都有所理解。另一方面,权威主义体制本身就意味着,自上而下的权威运作,以不受到体制外势力的重大挑战为其特点,长期以往,这又会造成体制外的社会监督机制的缺位,导致全面的弥散性的腐败,与排他性的分利集团的膨胀。而这两种因素的结合,会使中国陷入另一种困境,一种可以被称之为“软政权”与“分利集团化”相互依存形成的双重陷阱。如何在维护新权威主义的基本框架,又能保持有效的社会监督机制?这也许是世纪之交的中国面对的最大难题。

中美政治文化的一个面向

  

自古以来,中国人心目中的政府就是“承天景运”的,天朝是替天行道的,中国人把地方官员历来称之为“父母官”,正如人们绝对不会对自己的父母的动机进行怀疑一样,人们也不会去自觉的监督政府。中国人从心理上从来没有把政府看作是“天生值得怀疑”的。而政府官员也从来没有认为自己是理应受到公众质疑的。在中国历史上,只有在官府发生严重的问题,腐败到了以致于不能为百姓谋取利益时,人们才想到要抨击它、改变它或抛弃它,而让另一个好的政府来取代它,新建立的王朝或政权一开始又是以父母的角色被老百姓所认同,于是同样“提前地”享受到百姓向它预支的信任,这样的政权于是又同样变得忘乎所以,恶性循环又周而复始。

自古以来,中国的民间的政治文化可以说是一种对官员行为“永不设防”的政治文化。尽管如此,在中国传统官僚集权社会,专制体制内部仍然有着一系列相对行之有效的自我监控机制,如直属中央的御史台、监察史、门下省、职官不能在本地任职的回避制度,等等。这种监控方式至少在一定时期内,在一定程度上缓减了腐败化的速度与程度。一个王朝平均有二三百年的生命周期,与这种自我监控体制的存在有关。

在建国以来的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与过去相比,在制度建设方面最大的不同,就是不再具有传统官僚社会都具有的体制内部的自我监控制度。其原因决不是要方便官僚们去进行贪污,而是因为受到一种可以称之为“阶级性善论”的观念影响。按斯大林式的理论解释,无产阶级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是历史发展的动力,是人类历史上最先进的阶级,既然如此,就没有必要对“天然性善 ”的无产阶级的先锋队去进行监督了。这种“阶级性善论”,是中国自建国以来就没有建立党内与政府内的自我监督制度的根本原因。

虽然,改革以前的中国社会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官员的机制,是一个有严重缺陷的社会结构,然而,在改革开放以前的中国,官员的腐败在当时远远没有达到严重的地步,其原因在于,一方面,强大的意识形态召感力,对信仰这种意识形态的官僚及其他人们,确实有一种内化的道德制约的力量,另一方面,改革以前的中国官员实在没有多少机会去接触经济方面的事务,再加上文革时期“党内走资本主义的当权派”的理论可以说是对原来斯大林模式的“无产阶级性善论”的某种修正,虽然不断进行的自下而上的群众揭发腐败的群众性动员体制,存在着严重的弊病,然而,这种“群众运动政治”对各级官员也多少起到有效的威慑作用。

当今中国的社会监督机制的缺位造成的严重后果相当值得警惕,一方面,传统中国人对政府“不设访”的政治心理依然存在,另一方面,传统中国历史上行之有效的监察机制却被废置于一边;一方面,五十年代以来形成的正统意识形态信仰,对人们良知的内在约束力,由于在市场经济的功利意识的影响下而逐渐“风化”,另一方面,与此同时,经济发展所诱发的趋利动机的高度膨胀,官员在经济改革中接触经济事务的机会史无前例地剧增,这种种因素互为因果,种种内因外缘因素迭加在一起,怎么说也会使改革开放的中国变得腐败严重起来。由于历史的、政治的、文化的、经济的种种原因,当今这个改革开放的中国虽然取得重大的经济进步,然而为此付出的代价却是我们的体制缺乏社会有效监督机制,在这种情况下,认识一下美国公众对官员的天生的“不信任态度”,以及由此产生的防范腐败的效果,实在是很有现实意义的。

这真是一个有趣的比较,一方面,美国人日常生活中对他人,对陌生的凡夫俗子,有一种天生具来的近乎本能的信任,另一方面,对于政府与官员,却有一种天生具来的本能的不信任。正是这种天生的“多疑”,却造就了美国社会中一种人人自主的、各自为战的、普及于多数民众的对政府公务员的压力,正是这种无所不在的压力,使任何官员不得不有所的检点,有所警惧。久而久之,反而使一个政府及其官员变得实际上更值得人们信任。

从水管工人当市议会议长谈起

  

在美国旅行中,为了了解美国的基层民主现状,我还访问了一些中小城市的市议会、民主党与共和党基层组织,考察了一些小地方的民间社会团体的活动。其中,我对麻省的一个小城荷尔顿(Holden)的市议会的访问,留下的印象特别深刻。

去荷尔顿完全是事出偶然,正因为如此,就显得很有意义。原先,计划中安排我们参观的是另一个新英格兰地区的小城市的议会组织,不巧的是,负责招待我们的那位先生正遇上亲戚家有丧事,无法接待我们,于是,我们被临时安排去参观离该地不远的另一个只有一万五千人的小城市荷尔顿。早上九点,我们按时到达市议会会议厅时,那儿已经有好几个人在等着我们,其中三位是市议会的议员,另两位是当地的电视台与报社记者,由于这个小城的历史上也许从来没有接待过一位中国教授的访问,所以他们特别隆重而热情,又是摄象,又拍照,又是赠送纪念品,气氛十分热烈。过了不久,他们的市长、以及退休了的前市长和小城的其他一些重要人士都来了,我此生中从来没有作为一个单独的个人,受到过如此多的人隆重的接待,可以说真有点受宠若惊。

通过交谈,得知他们的议会共由五个人组成,不一会,一位年青小伙子赶到了,据介绍,他就是该市的议长。他看上去大约只有三十岁,身板结实高大,穿着一身红运动服,就象一个橄榄球运动员。令我吃惊的是,这位议长,竟是当地的技术学校的修理水管的工人,其他四位议员中,一个是当地车站的行李保管员,一个是会计,一个是小学教师,一个是当地的医生。五个人中,只有一个可以被我们称之为从事知识分子职业的人外,按中国人的尺度,其余的均只能算是普通劳动大众。而正是这样的五个人就构成了当地的最高权力机构。而这个最高权力机构恰恰又是业余的。他们五个人“业余’地任命了该市的市长。

我问这位年青的议长,他当议长薪水如何,他说了一个不大的数字,然而补充说,按工时计算,他一年做议长所得到的薪金,平均起来每小时不到五美分。我问他是怎样选出来的,他说,由于他很愿意帮助有困难的人们,又由于他会帮助居民修理水管,所以远近闻名,几乎所有的人都认识他,他的选票最高,并说人们把他选为议长是一个 "Good choice"。他也读过大学,而他之所以选择修水管与地下水道,是因为他力气大,由于干活快,他干这活收入就特别高。他认为,他能挣高收入说明自己是有本领的。被他们任命的市长,也是当地的木材商人。由于商务在身,他的市长可以说也是“业余”的。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荷尔顿虽是一个不起眼的小城,但它处于新英格兰地区的乌斯特附近,那儿,是学者颇为集中的地区,好几所医学院与著名医院就在这位议长与市长可以管豁的范围内。然而,这个城市的主政者却几乎与专家学者的身份无缘。在中国的文化大革命中,有一句口号叫“工人阶级领导一切”,至少从荷尔顿的议长的“阶级成份”来看,社会主义的理想,在这儿实现的程度似乎还高于中国。这种管道工当议长的现象在美国实际上很普遍。

为什么美国少有“知识分子”?

  

在美国,有一个问题时时引起我的思考:美国人日常话语中,很少出现“知识分子”这一用语。美国人受到高等教育的人比例很高,但美国人中很少有人自称为知识分子,也很少有人以知识分子的责任、义务、使命感之类的豪言壮语,来表示贡献于社会公益事业的。以上我在荷尔顿所看到的,可以说明一个问题,社会公益事业与政治活动的积极参加者们心目中,理念与理论并不重要。

这里指的知识分子,不完全是一个与“劳心者”的内涵相当的职业概念。更具体地说,知识分子(Intelligentsia),指的是这样一种人,这些人受过高深的教育,习惯于通过抽象概念来思考社会问题,由于所受教育较高,拥有比一般人更多的文化知识、信息来源,因而对社会问题与弊端更为敏感。这种知识与敏感相结合,使他们自愿地承担起关注社会、改造社会、改良社会为已的道德使命。这些人可以看作是社会精英的一个重要部分,他们有别于平民百姓,他们对社会问题的关注,往往与个人所属集团的利益没有直接关联,而与他们所自觉承担的道德使命感有关,他们往往会根据自己确认的信仰、价值与理念,献身于社会改造与改良的行动,知识分子所具有的为理念而献身的行动倾向性,是十八世纪以来世界历史,即从法国大革命以来的人类历史,不同于以往历史的一大特色。从此,知识分子为人类历史打上了深刻的烙印。知识分子为人类作出重大贡献,也往往带来灾难。往往导致理想主义型的知识分子,或称理念型知识人,以某种自己认为合理的、全面的、带有乌托邦性质社会工程的蓝图,来改造社会。这种好心人式的知识分子,严复在1906年给他的学生熊纯如的一封信中,在批判梁启超等人以不切实际的书生式的“纸的学问”来从事政治时,说了一句极其深刻的话:“须知吾人之深受苦痛,其由于恶人者浅,而成于好人者深”(严复年谱481页)。再也没有比这句话更深刻地提示了乌托邦型的知识分子造成的好心人的灾难了。

在欧洲、俄国与中国以及东方各国的历史上,知识分子在社会历史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几乎所有的革命运动,都是那些视理念为生命的知识分子来作为核心的。我在国内时,曾经问过一位来我家做客的美国博物学者,为什么在美国没有欧洲人使用的那种意义上的“知识分子”,他也一时回答不上来,他只是说,在美国,知识分子往往不是一个好称呼。那些被认为不切实际的空想家才会被人称之为知识分子。更有一位从美国回中国探亲的朋友说,如果一个竞选美国总统的人被一般民众认为更象是知识分子,那他注定是失败无疑。

当然,这么说,并不是说美国人中没有进步、独立思考、争取公共权利的理念、以及为这种种自己认同的理念而斗争的行动倾向性。恰恰相反,美国社会中,这样一些关注社会、为社会事业而人士,相当普遍。在美国,从事社会公益事业,为社会而申张正义的人,一般都不是我们传统意义上的知识分子,而是被称之这“专业人士”(Professonal)。每个专业的人士中,总有一些为社会公益事业而积极活动的人士。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区别?

我对此做出的一个解释是,产生知识分子的社会,如欧洲、俄国、中国,是一个社会阶层分层较为显著的社会结构,这种传统社会结构中,只有少数人可能有机会受到较高深的教育。这些精英分子与没有受过教育、较少受到人文价值熏染的人们相比,会油然产生一种精英主义的责任意识、道德义务感与某种优越感。这是一批高于众人之上的、因拥有知识运思能力而变得对政治与社会问题特别敏感、因人文价值的执着而具有对社会的批判能力的社会群体。他们力求从理论上来概括社会问题,并力求从哲学、理念的高度来对社会中的不公平问题及其根源作出根本的判断,并谋求对自己所意识到的社会弊症作出根本性整体性解决的人们。

为了说明这一点,我们可以以托洛茨基的典型人格为例子,他无疑是这类乌托邦型知识分子中的姣姣者。印度革命家罗易在他的回忆录中描述了他经历托洛茨基演讲时印象,大意是,这位大革命讲演时,一动也不动,就像一座古代塑像一样,他先用俄文讲了两个小时,又把他的演讲用法文与德文重复了一遍。他的雄辩使所有的人着了魔似的。托洛茨基主义的本质就是左的乌托邦主义。

这种人的最基本特点是,由于抽象理念中的理论因素而产生的社会政治判断,与道德关怀相结合,而产生一种行动化的方向。从本质上说,知识分子更具有激进的理想主义的倾向性。更为概括地说,在一个社会分层较为明显,从而为形成少数人受到人文性的教育的社会,以及社会矛盾与问题成为资源的社会,是产生此类知识分子的温床。

而美国是一个移民的社会,职业化程度很高,而没有明显的阶层分化,受教育的程度很高,使每个职业中都存在着一大批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士,他们可以站在本向职业的立场上,以自己的专业知识为背景或依据,来提出问题并为此承担起社会责任。

与欧洲各国相比,欧洲国家有过封建社会的历史,因则也少不了贵族文化传统的遗存,贵族文化是产生精英主义优越感的温床,凡是有精英主义价值,就会有精英与平民的分野,就会有一种人产生强烈的“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的激情冲动。

如果这个社会恰恰又有许多困难、矛盾与无法振拔的困境,那么掌握理念与思辩能力的精英们,就会充当了政治运动的发动机。而在美国,一则没有前面所说的封建历史与贵族传统,二则没有灾变式的大问题刺激人们从形而上的理念层面去解释,去提出某种政治神话来安抚人心,而美国是平民主义倾向很强的社会。美国人的责任感,则由那些专业人士来体现,他们关注社会,但已经不是怀着精英主义的优越感,而是以一个职业人士的身分,他们从事什么的职业,受过何等教育训练,与他们从事的政治公益事业并无直接的关联。

当然美国的学院与书房里也有一些理想家,以及严格意义上的知识分子。这是无疑的。问题在于,他们在美国政治与社会生活中并不重要。真正重要的正是那位我在国会山见到的自称是“汽车推销员与地毯商人”的众议员,以及那位当小城议长的管道工人和当市长的木材商人。他们似乎没有理想家的想象力,他们也许使美国的政治舞台少了几分诗情,但却同时具有几分使中国人颇为羡慕的优点,那就是大跃进式的、文化大革命式的以及其他形形色色的乌托邦,与他们无缘。

当然,我决非认为中国不需要知识分子,中国在现阶段的进步,实在更需要有知识分子的推动。中国还远远没有进步到无须知识分子运用理念来进行思考与选择的时代。然而,中国恰恰是容易产生乌托邦型的知识分子温床,那里高喊“中国再来一次经济上的文化大革命未必就是灾难”的新左派,就是此类乌托邦型知识分子的最新变种。美国恰恰很少有这类理念型的知识分子。我只是觉得,如果每个中国知识分子能以一个专业人员那样的方式,而不是以哲学家和诗人的方式来考虑中国问题,也许对我们民族更有意义。

我承认,我在美国一个月的这些感受当然都是一些浮光掠影,然而这些确实是我亲眼看到的与感受到的。美国还有许多消极的方面,在许多中国人看来,也许美国有太多的同性恋的自由,(在我们东方人看来,以及在西方天主教徒看来,同性恋违反人性。而美国有人认为这很正常,甚至加州还通过同性恋合法的法律。)有民间枪支泛滥的问题、有吸毒问题、有个人主义过分膨胀而出现的一些异化现象,如过多的家庭离异与破裂,有法律上的形式主义导致的不公正,以及有钱人可以利用金钱来争取法律对他偏袒,这一点在辛普森案件上最明显地表现出来,又例如,几年以前发生过一件事,一位美国人把无意中进入其私家园地的日本陌生人枪杀而被宣判无罪,等等。如此这般,不一而足。此外,在国际上,山姆大叔也显得过于自以为是,较少对其他国家的处境与问题抱同情的、设身处地的理解,美国外交上的霸权主义也令人生厌。等等。我们在日常生活的传媒中对这些了解得已经不少。另外还有许多社会消极问题,在短期访问中是不能看出来的。(我真后悔没有向接待我的美国主人提出想看一下美国的贫民窟。)

尽管如此,作为来自另外一个文化的知识分子,我宁愿把异国文化中的长处看得更多一些,这样做实在是必要的。我完全相信,一个在美国住久的人一定会发现美国更多的短处,我也知道,一些在美国长期生活的人会认为,我对美国社会生活中这些走马观花的观感过于肤浅。

我之所以认为,发现另一种文化中的长处,对于出国考察者特别重要,还有一个人们往往忽视了的原因,那就是,在一般情况下,人们对于另一种文化的缺点与消极面的了解与认知,要比对那种文化的优点与积极面的了解与认知更多,这是因为,正如本文前面就提到过的,现代社会中,大众新闻传媒在报道时,是具有选择性的,这种选择性之所以不可避免,是因为新闻的基本特点,就是报道坏事与反常的事,是报道“人咬狗”,而不是“狗咬人”,以满足人类好新求异的心理。

例如,我们一般非专业人士,对于印度、拉美与埃及的了解,主要通过电视新闻,而中国的中央电视台通过美国新闻网转播过来的有关印度或埃及的新闻,无非是铁路中断、大水泛滥、沉船死人、公路翻车。除此之外,我们对这些发展中国家几乎是知之甚少。久而久之,这类国家在我们心目中就成为这样一个充满不幸的可怜的国家。(虽然印度近年来开始有大的发展了,但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仍然留给我们的是这样一种刻板的印象。)我们并不知道,印度每年以百分之五的速度持续稳步地经济增长。因为这并不能激起读者的好奇心,电视新闻报道者对此没有兴趣。在当今这个世界,美国的新闻资源正是美国的跨国公司一样,具有一种话语上的霸权,美国人对发展中国家的刻板印象,也通过新闻传媒“考贝”给了中国。以此类推,第三世界国家对中国的形象,也是从美国新闻中的中国形象“考贝”过来的。

长期以来,美国对中国的报道,与对其他发展中国家的报道一样,如果说,我们的报纸出于政治稳定的需要,对国内的事是更多的是正面报道,美国对中国的报道则反其道而行之,“只报忧不报喜”(虽然这种情况近来有了变化。)。正因为如此,在极度缺乏对外部世界的兴趣与知识的大多数美国平民百姓的心目中,中国社会似乎充满了消极的或阴暗的方面,既使中国社会存在着报道中所指称的消极方面,那也只是变化中的生气勃勃的中国的一小部分。而在美国人头脑的信息仓库中,它们可能就是全部的中国。美国人不了解,也不太有好奇心去了解,中国二十年来普通百姓的生活水平有了多少提高,中国人在中国土地上享受到的自由已经扩展了许多。难怪许多美国人来过中国以后,都会惊叹“原来中国这样发达,真没想到!”实际的中国要比美国传媒中的中国要好多。

正因为如此,我实实在在地认为,每一个有机会来到另一个文化中的人,应该充分运用自己的第一印象,从当地人或移民因司空见惯熟视无睹而失去敏感的那些方面,发掘出对自己民族有启示性的东西,他应该尽可能地用自己的眼睛,而不是用自己的“眼镜”,去发现异质文明中的那些积极的东西,以此作为参照物,用来反衬出自己文化中出现的问题。并从中激发我们进步的动力。这应该是知识分子的文化责任。

当然,别人的长处并不是我们拿来就能学到的,例如,本文前面提到的水管工人当市长,至少在中国现在的经济发展阶段还不现实,中国正处于现代化的初级阶段,超前地或邯郸学步地去仿效发达国家的政治体制,并不能给我们民族带来真正的福祉。按西方标准而言,辛亥革命以后中国建立法国式的议会政治,可以说是最先进了的,结果如何?结果就是民族的大灾难。无穷无尽的党争,走马灯式内阁,北洋军阀的混战,都是中国民国初年漫不经心地仿效议会制的必然结果。尽管如此,尽管我们现在未必要去学习西方式的民主,但了解另一种文化,另一种政治景观。对于丰富我们的知识,开拓我们的文化视野,发现它山之玉的长处,总是有好处的。

知识分子更为敏感,他们对本国的事务更具有一种天生的批判精神。他们所具有的知识更有利于他们对那些他们在异国所看到的东西去做出解释与判断;他们义不容辞地理应让他的国人共同分享他出国获得信息的益处。自近代以来,最早去欧洲的郭嵩焘是如此,严复是如此,五四以后大批出国留学的中国人也都是如此。既然是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那么,当人们有机会到了另一座山上,不妨回过头来对两座山的特点多作一些比较,这就是不同文化之间的碰撞与交流的意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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