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妙法:半瓶醋先生:“可证伪”不是“已证伪”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241 次 更新时间:2009-07-13 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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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妙法  

《读书》是在中国学术界有颇高知名度而且在社会上也有着广泛影响的高级学术普及类杂志。在2000年(第4期)《读书》上,发表有这样一篇文章,其题目是:“维也纳人”。

这篇文章中提到很多著名的出生于维也纳或生活工作于维也纳的学者,包括哲学家波普尔。对于其他人,鄙人没有研究,不敢妄加评论。不过,对于波普尔这位以创立证伪主义科学哲学流派著称于西方学术界并且在20世纪整个80年代和90年代前半期对中国学术界产生过重大影响、发生过重要作用的伟大人物,鄙人还算比较熟悉,也算得上作过一点点研究,想来应该有资格作出评论。

文中一再提到波普尔,并且喜欢与哈耶克作比较。哈耶克鄙人没有研究,对于波普尔,要说的是文中说了这么一句骇人听闻的话:“波普则把人们所谓的真理观完全颠倒了过来:它是得到证实的知识,还是恰恰相反呢?”

波普尔真的把人们通常所谓的真理观完全颠倒了过来吗?波普尔难道说:只有假的才是真的吗?科学不是得到证实的知识,而是得到证伪的知识吗?

不是!绝对不是!!波普尔本人并不是这样说的,这只不过是我们的这位半瓶醋先生由于对于波普尔的证伪主义的一知半解所造成的一个非常非常严重的错误!!!

问题出在我们的这位半瓶醋先生根本不知道“可证伪”与“已证伪”有什么不同!

波普尔的证伪主义的基本观点是:“可以作为[科学与非科学、伪科学]划界标准的不是可证实性而是可证伪性。换句话说,我并不要求科学系统能在肯定的意义上被一劳永逸地挑选出来;我要求它具有这样的逻辑形式:它能在否定的意义上借助经验检验的方法被挑选出来;经验的科学的系统必须有可能被经验反驳。”(波珀(波普尔):《科学发现的逻辑》,科学出版社,1986年,第15页)在这一段话中,波普尔已经说得非常明确了:科学是可证伪的知识,不是已证伪的(或得到证伪的)知识。在同一部著作,波普尔接下来特别列出一小节强调“可证伪性和证伪”的不同:“我们必须清楚地区别可证伪性和证伪。我们引进可证伪性只是作为陈述系统的经验性质的标准。至于证伪,必须引进特殊规则来决定一个系统在什么条件下应被看作已被证伪。”(同上,第57页)“证伪假说必须是经验的因而是可证伪的,这一要求的意思只是,它必须和可能的基础陈述具有一定的逻辑关系;因此,这个要求只与假说的逻辑形式有关。”(同上,第58页)

由此可见,按照波普尔的观点,可证伪性是指一个陈述在逻辑上有可能被证伪,而不是说事实上已经被证伪了。

波普尔举了这样的例子来说明:“明天这里将下雨或不下雨”是一个不可证伪的陈述,因为不管事实上明天下不下雨,它总是对的,因此不是科学的陈述;而“明天这里将下雨”就是一个可证伪的陈述,因为如果事实是明天不下雨的话,那么这个陈述就被证伪了。对于可证伪性的这样一个分析并不需要等到明天才能作出,只要对这个陈述进行逻辑分析和语言分析就能决定它是否具有可证伪性了。因此,可证伪性只是陈述的逻辑属性,正因为如此,波普尔的证伪主义在科学哲学中属于逻辑主义的范畴。

波普尔也并没有认为已经证伪了的知识还应该保留在科学中,还应该给予它以“科学”的美称。他对科学的历史发展采取一种进化论的观点。这一点我们的这位半瓶醋先生已经在文章中提到了:“他们[指哈耶克和波普尔]都把人类文明视为一个‘进化过程’(波普《客观知识》一书的副标题便是‘进化的态度’)。”波普尔把自己的科学发展观描述为下列简单的图式:P1→TT→EE→P2,即:问题1→尝试性的理论→消除错误→问题2。

他说:“知识的发展或学习过程,不是重复或累积的过程,而是消除错误的过程,是达尔文式的选择而不是拉马克式的指示。”(波普尔:《客观知识:一个进化论的研究》,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第154页)

又说:“我们知识的增长是一个十分类似于达尔文叫做‘自然选择’的过程的结果;即自然选择假说:我们的知识时时刻刻由那些假说组成,这些假说迄今在它们的生存斗争中幸存下来,由此显示它们的(比较的)适应性;竞争性的斗争淘汰那些不适应的假说。”(同上,第273页)

所以,按照波普尔的观点,科学是由那些在逻辑上可以证伪的而在事实上又还没有被证伪的陈述所组成,而一旦一个理论在事实上被经验所证伪了,就要无情地从科学中淘汰出去。他认为,科学的最重要的特征就是证伪、反驳和批判,科学就是在不断的证伪、反驳、批判中发展的。因此,波普尔的证伪主义也叫做批判理性主义,所以也是一种彻底革命的哲学,这正是他的思想对于80年代我们中国大陆的思想解放运动和改革进程产生过如此重大的影响的根本原因之所在。

一篇谈20世纪的维也纳学人的文章只字不提科学哲学中的维也纳学派及其一大群相关的学者,不能不说是一个重大的遗漏。鄙人猜测,这是我们的这位半瓶醋先生的有意忽视,因为维也纳学派的逻辑经验主义实在是太专业了,专业得让人望而却步!

实际上,维也纳学派的逻辑经验主义也不是说科学就是已经得到证实的知识。在这里,也要注意区别“可证实”与“已证实”。关于这一点,维也纳学派的领袖石里克特别反复地作了强调:“首先我愿意指出,我们说‘只有可以证实的命题才有意义’时,并不是说‘只有得到证实的命题。”“‘可以证实’并不意味着‘在此时此地可以证实’,更不意味着‘现在得到证实’。”“可证实性的意思就是证实的可能性。”“必须强调指出,当我们讲到可证实性时,是指证实的逻辑可能性,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别的意思。”(洪谦主编:《逻辑经验主义》,商务印书馆,1989年,第43、44、45、47页)英国的逻辑经验主义者艾耶尔(Alfred Jules Ayer,1910~1989)也强调:“必须在实践的可证实性与原则的可证实性之间作出区分。”所谓“原则的可证实性”是指“我们缺少一些实际的方法使我们有可能完成那些有关的观察”。他举了一个简单而熟悉的例子:在月亮的另一边有一些山脉。因为我们还没有发明一种火箭使我们能够达到并看见月亮的另一边,所以我们还不能用实际的观察去判定它的真假。但这是理论上可以想象的,所以这个命题如果不是在实践上可以证实的,那么它是原则上可以证实的,因此,这个命题是有意义的。(《语言、真理和逻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年,第4-5页)

正因为如此,维也纳学派的经验主义要特别加上“逻辑的”这个限定词,叫做逻辑经验主义,以区别于在他们之前的近代早期的那些经验主义。近代早期的那些经验主义者倒是认为科学是已经得到证实的知识,所以他们的经验主义不能叫做逻辑经验主义。

有意思的是,我们的这位半瓶醋先生接下来说到哈耶克时写下了这么一段文字:“用他的话说,大多数自称为‘知识分子’的人,可能都是些专门以半瓶子醋的方式‘倒卖别人思想的二道贩子’,其结果往往不是传播了正确的知识,而是大大地误导了公众。”

这样看来,我们的这位先生自己不正是这样一位“专门以半瓶子醋的方式‘倒卖别人思想的二道贩子’”吗?其结果当然也“不是传播了正确的知识,而是大大地误导了公众。”

我们中国文化传统二千年来都不重视逻辑学和认识论的研究。到今天,情况稍有好转,至少那些从事科学和技术工程研究的科学家和工程技术人员要学习西方的数理化。但是,遗憾的是,他们同样不重视逻辑学和认识论的学习和研究。在西方,称得上是第一流的科学家基本上都有自己的科学哲学方面的研究著作流传于世。在20世纪前半期,中国的科学家(如丁文江先生)还比较重视科学哲学的研究,但到了今天,这种现象基本上绝迹了,再也看不到了。不过,这也不奇怪,现在中国大陆上本来就很难找出一位算得上是世界一流的科学家嘛。现在国人期盼着有中国大陆的科学家能获得诺贝尔奖,每当那个时候,几乎每个中国人都要发问:为什么又没有我们中国人的份呢?鄙人认为,不重视逻辑学和认识论的学习和研究是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至于那些一看到符号头就发胀的、似乎天生就没有逻辑和数学头脑的先生们,那就更不用说了。滑稽的是,很有这样一些先生选择了介绍西方思想作为自己的专业和职业。一个不了解一点数理化,不学一点逻辑学的人,是不可能真正理解西方人的思想的。否则,那只能是自欺欺人之谈,只能成一个半吊子!!

附录:又一位半瓶醋先生:

蔡禹僧:意义 问题 分界 规律——从卡•波普尔证伪论看国人对科学的误解 (天益网)

原文:“引起我长久兴趣的却是欧洲现代哲学家卡•波普尔的著作,他的科学与形而上学的证伪论分界标准尤其使人折服”。

评:波普尔要讨论的是科学与非科学、伪科学的分界问题,而不是科学与形而上学的分界问题,后一个问题是逻辑经验主义所讨论的问题。这在任何一本科学哲学的教科书中都会讲到的!

原文:“亚里士多德的自由落体陈述尽管是错误陈述但却是科学陈述——科学并不是正确的同义词。波普尔认为判断一个问题是科学陈述还是非科学陈述要看问题有没有“可证伪性”,科学判断标志自己与形而上学判断相区分的是科学判断具有可证伪性,而形而上学判断不具有可证伪性。有可证伪性就是科学问题,没有可证伪性就不是科学问题。波普尔指出那些无论如何也驳不倒的问题——永远正确的问题一定是形而上学问题。”

评:错误陈述怎么成了科学陈述?真是天方夜谭!!如果已经被证伪了的、已经被证明是错误的理论可以是科学的话,那么任何胡说八道也都是科学了!这不是笑话吗?可见我们的这位半瓶醋先生同样也不知道“可证伪”与“已证伪”的区别。波普尔确实说过:科学不等于真理,科学不是正确的同义词。因为他认为:科学是猜测,科学是可错的。但“可证伪”不等于“已证伪”,“可错的”不等于“已错的”。从“ 科学不等于真理,科学不是正确的同义词”并不能推导出“科学是谬论,科学是错误的同义词”这个结论。波普尔的真正观点是:那些可以证伪的但还没有被证伪的理论才是科学。因此作出这样一个推论本身就是非常荒唐的,看来我们的这位先生并不真的懂科学,更缺乏科学精神——理性的怀疑精神!否则一个祟尚科学的头脑怎么会说出这么荒谬绝伦的话来呢?这明显地与我们的直觉、常识和经验是相违背的,只要稍作理性的思考,就会发生怀疑:波普尔真的是这样说的吗?可惜,我们的这位先生并没有深究下去,而只满足于一知半解!在我们中国,确实有一些学文科出身的先生好作怪异之论,总觉得越怪异就越有价值,我们的这位先生大概算是属于这种人吧?!

你可以去问一问现在任何一位科学家和理科学生:亚里士多德的自由落体理论还是科学吗?得到的必定是否定的回答!一般的物理学的教科书只会讲伽利略的自由落体理论,不会再介绍亚里士多德的自由落体理论的。为什么?因为亚里士多德理论不再是科学理论了!只有到讲科学史的书里才能找到亚里士多德的理论。我们的这位先生怎么连这些情况都不了解呢?

我们的这位半瓶醋先生甚至分不清“问题”与“陈述”这两个概念的区分,把两者混为一谈!从语言形式上讲,问题用疑问句表达;陈述用陈述句表达,本来是很好区别的。看来这位先生确实是学文科出身的,他在文章中批评说:“我们的文化是不愿提出使自己难于回答的问题,而一旦提出了问题也不愿‘究竟’下去,而是喜欢通过领悟达到‘圆融无碍’,实际上是用使问题模糊、使领悟也模糊的方法消解问题的存在。”我看这位先生自己确实深受我们中国传统的这种模糊文化之害,根本不知道要在不同的概念之间作出一个清晰的分别。问题本身并不具有可证伪性,具有可证伪性的是陈述、是判断,而不是问题。问题怎么去反驳呢?问题只可以说问得恰当不恰当,问题本身并没有正确与错误之分,只有对于问题的回答(以陈述表达出来)才有正确与错误之分!

从整篇文章来看,算不上什么严格的学术论文,正文既没有引用任何原始文献,也没有列出任何参考文献。只能算是一篇学术随笔,作者在文章中只是洋洋洒洒地直流而下,口若悬河,滔滔不绝,侃侃而谈!这种为文风格确实很能迷惑一些人,尤其是好学的青年学生。因为这种文章读起来轻松啊,不象学术论文那么呆板枯燥。但在内行看来,作者只不过是在那里鹦鹉学舌而已。当然,鹦鹉学舌,只要学得像,学得好,对人对己都有好处:传播了知识和真理。在日常生活中,会学舌的鹦鹉也是讨人喜欢的。但是,如果学得不像,甚至在关键的地方出错,与主人讲的意思正好是完全相反的,那就要误人子弟了!这样的鹦鹉有谁会喜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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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fr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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