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隆溪:毒药和良药的转换:从《梦溪笔谈》说到《罗密欧与朱丽叶》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348 次 更新时间:2009-07-06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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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隆溪  

有时候跨文化阅读的乐趣在于一种新发现 :本来毫不相干的不同文本,转瞬之间在思想和表达方面却不期而遇,发生意外的契合。文本越是不同,那种契合给人带来的满足感也就越大。这就好像我们让不同文本和不同思想互相碰撞,然后看这种互动究竟会产生出什么样的结果。东西方的文本当然很不相同,分别受各自传统中哲学、社会和政治环境等多方面的影响,可是无论两者有多大差异,一切文本都像弥尔顿笔下的大天使拉斐尔论及天下万物时所说那样,“只是程度不同,在类别上却是一样”(《失乐园》V.490)。文本细节各不相同,那是程度的问题,而文学主题可以相通,则是类别的问题。

我在此文中要探讨的主题,是文字表现人的身体以及身体的医治,是在比喻和讽喻意义上理解的良药和毒药。不过我一开始要讨论的并不是文学的文本,而是一部汇集观察、回忆等各方面内容的笔记,作者一条条委婉道来,像是退处蛰居的独白,那就是北宋博学多识的沈括所著《梦溪笔谈》。研究中国古代科技史的著名学者李约瑟曾称赞沈括,说他是“中国历代产生的对各方面知识兴趣最广的科学头脑之一”。《梦溪笔谈》共有六百余条笔记,所记者凡传闻轶事、世风民情、象数乐律、医药技艺、神奇异事,无所不包。沈括在自序里说,他退处林下,深居简出,没有人来往,“所与谈者,唯笔砚而已,谓之笔谈”。

此书卷二十四“杂志一”有十分有趣的一条记载,说作者一位表兄曾和几个朋友炼朱砂为丹,“经岁余,因沐砂再入鼎,误遗下一块,其徒丸服之,遂发懵冒,一夕而毙。” 对这一不幸事件,沈括评论说:“朱砂至良药,初生婴子可服,因火力所变,遂能杀人。”他接下去思索这药物可变之性,意识到朱砂既有为人治病之效,又有杀人致命之力,于是总结说:“以变化相对言之,既能变而为大毒,岂不能变而为大善;既能变而杀人,则宜有能生人之理。”这短短一条笔记告诉我们,生与死、药与毒,不过是同一物相反并存之两面,二者之间距离薄如隔纸,只须小小一步,就可以从一边跨到另一边。

沈括另有一则故事,其要义也在说明同一物可以有相反功用互为表里,既可为药,亦可为毒,既能治病,亦能致命。不过这一回却是一个喜剧性故事,有个皆大欢喜的结局。沈括说:“漳州界有一水,号乌脚溪,涉者足皆如墨。数十里间,水皆不可饮,饮皆病瘴,行人皆载水自随。”有一位文士在当地做官,必须过那条可怕的河,而他素来体弱多病,很担心瘴疠为害。接下去一段写得相当有趣,说此人到乌脚溪时,“使数人肩荷之,以物蒙身,恐为毒水所沾。兢惕过甚,睢盱矍烁,忽坠水中,至于没顶,乃出之,举体黑如昆仑,自谓必死,然自此宿病尽除,顿觉康健,无复昔之羸瘵。又不知何也”。这里发生的事又是完全出人意料,阴阳反转。如果说在前面那个故事里,至良的朱砂变为致命的毒药,在这个故事里,对健康者有毒的溪水,对一个通身有病的人,反倒有神奇的疗效。在这两则故事里,正相反对的药与毒、善与恶,都并存在同一物里。

“乌脚溪”故事之所以有趣,并不止于良药与毒药的转化,而且特别从跨文化研究的角度来看,这故事还有某种寓意或讽喻(allegory)的含义。在一部研究讽喻的专著里,安古斯.弗莱切尔说:“感染是基督教讽喻主要的象征,因为那种讽喻往往涉及罪与救赎。”沈括所讲“乌脚溪”故事固然并没有宗教寓意,故事中那人是身体有病,而不是精神或道德上虚弱,但这个故事又确实和基督教讽喻一样,有污染、感染和最终得救这类象征性意象。那人坠入毒水之中,反而“宿病尽除,”全身得到净化。由此可见,“乌脚溪”故事虽然用意和基督教讽喻完全不同,却又有点类似基督教讽喻中的炼狱,因为二者都是描述通过折磨和痛苦而最终得到净化。西方又有所谓同类疗法(homoeopathy),即以毒攻毒,用引起疾病的有毒物品来治疗同种疾病,与此也颇有相通之处。

弗莱切尔引用另一位学者的话,说“拉丁文的‘感染’(infectio)这个字,原义是染上颜色或弄脏”,而“这个字词根inficere的意义,则是放进或浸入某种液汁里,尤其是某种毒药里;也就是沾污,使某物变脏、有污点或腐败”。这些话听起来岂不正像在描绘“乌脚溪”对正常人所起的作用,即染上颜色、弄脏、沾污、感染吗?沈括说,人们一到乌脚溪,“涉者足皆如墨”,而且“数十里间,水皆不可饮,饮皆病瘴”,就是说这里的毒水会使人染上疾病。不过这故事在结尾突然一转,有毒的溪水对一个通身有病的人,想不到却有神奇的疗效。但是沈括这个故事如果说有什么道德或讽喻的含意,却并未在文中点出,而致命与治病之辩证关系,也没有作任何发挥。然而在中国文化传统中,对这一辩证关系却早已有所认识,沈括写毒药与良药之转换,却也并非是前无古人的首创。

比沈括早大概两百多年,唐代著名诗人和作者刘禹锡有短文《因论七篇》,其中一篇题为《鉴药》。此篇以刘子自述的口吻,写他得了病,食欲不振,头晕目眩,全身发热,“血气交胗,炀然焚如”。有朋友介绍他看一位医生,这医生给他把脉,察看舌苔颜色,听他的声音,然后告诉他说,他是由生活起居失调,饮食不当而引发疾病,他的肠胃已经不能消化食物,内脏器官已经不能产生能量,所以整个身躯就像一个皮囊,装了一袋子病。医生拿出一小块药丸,说服用之后,可以消除他的病痛,但又说:“然中有毒,须其疾瘳而止,过当则伤合,是以微其剂也。”就是说这药有毒,只能少量服用,而且病一好就必须立即停药,吃过量会伤害身体。刘子按照医生指点服药,很快病情好转,一个月就痊愈了。

就在这时,有人来对他说,医生治病总要留一手,以显得自己医术精深,而且故意会留一点病不完全治好,以便向病人多收取钱财。刘子被这一番话误导,没有遵医嘱停药,反而继续服用,但五天之后,果然又病倒了。他这才意识到自己服药过量,中了药里的毒,便立即去看医生。医生责怪了他,但也给了他解毒的药,终于使他渡过险关。刘子深为感慨,不禁叹道:“善哉医乎!用毒以攻疹,用和以安神,易则两踬,明矣。苟循往以御变,昧于节宣,奚独吾侪小人理身之弊而已!”他终于明白,用有毒的药治病,用解毒的药安神,两者不可改易,否则就会出问题。他由此还悟出一个道理,即在变动的环境中如果固守老一套路子,不懂得顺应变化和一张一弛的道理,最后带来的危害就不仅止于一个人身体的病痛了。在《鉴药》这篇文章里,突出的又是毒药和良药辩证之理,同一物既可治病,又可伤人,一切全在如何小心取舍和平衡。刘禹锡此文从药物相反功能的变化引出一个道理,而那道理显然远远超出“吾侪小人理身之弊”的范围。在中国古代政治思想中,“理身”常常可比“治国”,刘禹锡要人懂得一张一弛的道理,不要“循往以御变,昧于节宣,”就显然想到了这一点。刘禹锡文中点到即止的这一比喻,在三百多年之后李纲的著作里,就得到了明确的表现。李纲是宋时人,他出生时沈括已经五十多岁。金兵入侵时,李纲主战而受贬谪,后来高宗南渡,召他为相。他整军经武,怀着收复失地的抱负,可是南宋小朝廷一意偏安,他又受到主和派的排挤,终于抱恨而去。他有一篇文章题为《论治天下如治病》,其中就把人体、国家、药物等作为比喻来加以发挥,讨论他当时面临的政治问题。李纲首先肯定说:“膏梁以养气体,药石以攻疾病。”然后发挥治天下如治病的比喻,认为“仁恩教化者,膏梁也。干戈斧钺者,药石也,”管理善良的臣民需要文治,“则膏梁用焉,”铲除强暴、镇压祸乱又需要武力,“则药石施焉。二者各有所宜,时有所用,而不可以偏废者也。”

李纲还有一篇《医国说》,也是把治国和治病相联系。此文一开头就说:“古人有言:‘上医医国,其次医疾’,”然后把国家政体比喻成人体,而国家面临的各种问题也就像人体各部器官遇到的疾病。他说:

天下虽大,一人之身是也。内之王室,其腹心也。外之四方,其四肢也。纲纪法度,其荣卫血脉也。善医疾者,不视其人之肥瘠,而视其荣卫血脉之何如。善医国者,不视其国之强弱,而视其纲纪法度之何如。故四肢有疾,汤剂可攻,针石可达,善医者能治之。犹之国也,病在四方,则诸侯之强大,藩镇之跋扈,善医国者亦能治之。

李纲乃一代名相,他之所论当然是中国传统政治思想中对治国的一种比喻,可是以人的身体器官来描述国家政体,而且把人体和政体与医生治病相关联,就不能不令人联想起西方关于大宇宙和小宇宙互相感应(correspondence)的观念,还有西方关于政治躯体(body politic)的比喻,而这观念和比喻从中世纪到文艺复兴,乃至到现代,在西方传统中都随处可见。{弗莱切尔在论及人体和政体的比喻时说,法国作家加缪(Albert Camus)的现代讽喻小说《鼠疫》(La Peste)就是“以老鼠传播的疫疾来比喻侵略者军事占领(即纳粹占领奥兰)的瘟疫以及联带的政治疾病。”参见Fletcher, Allegory,页71。关于大宇宙和小宇宙的感应观念,尤其这种观念在16至17世纪英国文学中的表现,蒂利亚德著《伊丽莎白时代的世界图象》(E. M. W. Tillyard, Elizabethan World Picture [New York: Macmillan, 1944])仍然是很有参考价值的一本小书。}事实上,西方关于政体的观念可以一直追溯到柏拉图,他曾“把一个治理得当的国家与人体相比,其各部分器官可以感觉到愉快,也可以感觉到痛苦”。12世纪著名政治哲学家萨里斯伯利的约翰(John of Salisbury, 1120-1180)比沈括晚生九十余年,比李纲晚四十余年,他曾概述古罗马史家普鲁塔克(Plutarch)的著作,说君主是“国家的头脑”,元老院是心脏,“各行省的法官和总督”则担负起“耳、目和喉舌的任务”,军官和士兵是手臂,君主的助手们则“可以比为身体的两侧”。他接下去把管理钱财银库的官员比为肚子和肠胃,强调这是最容易腐败感染的器官。他说:

司库和簿记官(我说的不是监狱里管囚犯的小吏,而是管理国库的财政官员)好像肚子和内脏。他们如果贪得无厌,又处心积虑聚敛收刮起来的脂膏,就会生出各种各样无法治愈的疾病来,而且会感染全身,导致整个躯体的毁坏。

西方关于政体比喻这一经典表述,和李纲治国如治病的比喻相当近似,两者都把社会政治问题比为人身上有待医生治理的疾病。由此可见,在中国和西方思想传统中,都各自独立地形成类似比喻,即以人体和人的疾病来比方国家及其腐败。

萨里斯伯利的约翰对肚子和肠胃的评论,认为那是容易腐化的器官,说明疾病不止有外因,而且有自我引发的内因。在西方,肚子和身体其他器官争吵是一个有名的寓言,最早见于古希腊伊索寓言,中世纪时由法兰西的玛丽(Marie de France)复述而广为流传,1605年由威廉•坎顿(William Camden)印在《余谈》(Remains)一书里,在莎士比亚《科利奥兰纳斯》一剧的开头(I.i.96),更有十分精彩的变化和应用。“有一次,人身上各种器官对肚子群起而攻之”,控诉肚子“终日懒惰,无所事事”,却无功受禄,吞没所有的食物。总而言之,大家都指责肚子贪得无厌,聚敛脂膏。肚子不仅以各有所司、各尽所能的观念作答,而且特别强调社会等级各有次序,而且说这对于秩序和统一至为重要。“我是全身的储藏室和店铺”,莎士比亚笔下的肚子不无自傲地宣布(I.i.133):

我把一切都通过你们血脉的河流

送到心脏的宫廷,头脑的宝座,

最强健的神经和最细微的血管

都由人身上大大小小的宫室管道,

从我那里取得气血精神,

才得以存活。

在这个寓言原来的版本里,手脚等器官不愿喂养肚子,拒绝工作,但整个身体也很快就垮掉了。于是政治的躯体显出是不同器官的统一体,一旦其等级秩序被打乱,遭到破坏,这个有机体也就会变得虚弱,产生疾病。莎士比亚《特罗伊洛斯与克瑞茜塔》中尤里昔斯关于“等级”那段著名的话,就相当巧妙地利用了这一观念,也利用了疾病和药物十分鲜明的意象。尤里昔斯把太阳描绘成众星球之王,“其有神奇疗效的眼睛可以矫正灾星的病变”(I.iii.91)。“一旦动摇了等级”,尤里昔斯继续使用医疗的比喻说,“全部伟业就会病入膏盲”(I.iii.101)。要治疗政体的疾病,毒药和良药都各有用处。《两亲相争》(The Two Noble Kinsmen)公认为莎士比亚所写的一节中,阿塞特对战神祈祷,把战神描绘成一个用暴烈手段来治病的医生。阿塞特呼唤战神说(V.i.62):

啊,矫正时代错乱的大神,

你撼动腐败的大国,决定

古老家族的盛衰,用鲜血

治愈患病的大地,清除世间

过多的人口!

正如前面李纲说过的,“干戈斧钺者,药石也”,为治理一个有病的国家,就必须“聚毒药,治针砭”。西方的政体有病,治疗起来也是采用暴烈的方法。阿塞特呼唤战神,就把战争比为放血,而那是中世纪以来治疗许多疾病的办法。在那种原始的治疗过程中,让人流血恰恰成了予人治病的手段。莎士比亚悲剧《雅典的泰门》结尾,阿昔毕亚迪斯带领军队向腐败的城市推进时,最后所说那段话也正是这样的意思(V.iv.82):

我要把橄榄枝和刀剑并用:

以战争带来和平,让和平遏制战争,

使它们成为彼此治病的医生。

这里又是以医疗的语言和意象来取譬,战争与和平像医生开的处方,可以互相治疗彼此的疾病。于是我们在此又看到,致命与治病、毒药与良药、杀戮与治愈等相反复又相成,无论治国还是治人,这些都是同一治理过程使用的两种互相联系而又互相冲突的手段。

有趣的是,在中国古代,《周礼•天官》为医生所下的定义早已经包含了这样相反的两个观念,说是“医师掌医之政令,聚毒药以共医事”。郑玄的注说:“药之物恒多毒。”在一定意义上,中国古代这个定义已涵盖了现代医学的基本原理,因为正如迈克尔•罗伯茨所说,现代医学把治疗理解为“一种控制性的施毒,其中有疗效的物品都有不可忽视的内在毒性”。从这一观点出发,我们就很能理解,沈括所记轶事中的朱砂何以会变质,刘禹锡所讲故事中过量的药,又何以会对人产生毒害。罗伯茨还说,现代治疗学基本上接受了“威廉•惠塞林(William Withering)1789年发表的权威性意见,即‘小剂量的毒品是最佳的药物;而有用的药物剂量过大,也会变得有毒’”。罗伯茨又重述“帕拉切尔索斯(Paracelsus)的学说,认为‘物皆有毒,天下就没有无毒的物品;只有剂量才使物品没有毒性’”。因此可见,东西方这些极不相同的文本说的都是同一个道理,这也就透露了中西文化传统在理解治疗学的性质上,在认识良药与毒药之相对而又相辅相成的辩证关系上,有令人惊异的相通之处。

西方医药界正式承认的职业标志,是一条棍棒上面绕着两条蛇,这也暗示毒药和医疗之间密切的关系。那是希腊神话中大神的信使赫尔墨斯(Hermes)手中所执具有神力的魔杖,古罗马诗人维吉尔曾在诗中描绘此杖,说它能够

唤起

地狱中苍白的鬼魂,或将其打入深渊,

让人睡去或者醒来,开启死者已闭的双眼。

论者对此杖上两条蛇的寓意,曾有各种不同的解释,但这两条凶猛的蛇显然与治愈疾病的力量有关联。赫尔墨斯手执此杖,把死者的亡魂引入冥界,但他也能够让死者复活(“开启死者已闭的双眼”),带他们重返人间,这又指出生与死、致命和治病这样的二重性。希腊神话中的医药之神阿斯勒丕乌斯(Asclepius),也是手执一根木杖,上面缠绕着一条蛇。唐人段成式《酉阳杂俎》多记载一些怪异之事,其中就有一种“兰蛇,首有大毒,尾能解毒,出梧州陈家洞。南人以首合毒药,谓之兰药,药人立死。取尾为腊,反解毒药”。从科学的观点看来,这很难说是准确的观察,可是蛇能产生毒药,又能产生解毒药,却的确已为现代科学研究所证实。一位研究蛇蛋白的专家安德烈.米内兹就认为,蛇毒很能成为“有效对抗各种疾病的多种药物之来源”。有趣的是,米内兹借用中国古代的一个观念来解释他所做医学研究的原理。他说:“阴阳,古代中国这一二元理论完全适用于解释毒药。最初一眼看来,毒品对人有危害。然而毒物及所含成分却可能是一个金矿,从中可以开采出新的药来。”[最近,《纽约时报》报导说,澳洲墨尔本大学的生物学家布莱恩•弗莱(Bryan Fry)博士发现,蛇毒在医学上很有价值。他说:“如果你把蛇都杀死,你很可能就杀掉了即将发现的极具效力的良药。”]

毒性和药性这一内在的二元性,在希腊文的pharmakon这个字里也表现得很明确,因为这个字既表示医药,又表示毒药。德里达在解构柏拉图对话的文章里,在批评他所谓“柏拉图的药房”时,就拿这个希腊字的二元性来借题发挥。德里达说:“pharmakon这个字完全陷于表意的链条之中。”他又说:“这个pharmakon,这个‘药’字,既是药又是毒药这一药剂,已经带着它所有模棱两可的含混,进入话语的躯体之中。”德里达之所以对这基本而内在的含混感兴趣,是因为这种含混有助于破坏意义的稳定,可以完全超出柏拉图作为作者本人的意图,也超出柏拉图作为作者对文本的控制。所以在pharmakon这个字被译成“药物”时,尽管在特定上下文的语境里完全合理,德里达也坚持说,那种翻译完全忽略了“实实在在而且能动地指向希腊文中这个字的别的用法”,也因此破坏了“柏拉图字形变动的书写”。德里达极力强调的是柏拉图文本中语言本身内在的含混性,坚持认为“pharmakon这个字哪怕意思是‘药物’时,也暗示,而且一再暗示,这同一个字在别的地方和在另一个层面上,又有‘毒药’的意思”。对柏拉图的对话,德里达做了一次典型的、颇为冗长的解构式细读,力求打乱柏拉图对正反两面的区别,并且动摇柏拉图对同一个字相反二义的控制。德里达说柏拉图极力防止“药转为医药,毒品转为解毒品”,但是“在可以作出任何决定之前”,pharmakon这个字早已包含了那根本的含混性。德里达最后总结说:“pharmakon的‘本质’就在于没有固定的本质,没有‘本来’的特点,因此在任何意义上(无论玄学、物理、化学或炼金术的意义上),它都不是一种‘物质’。”[虽然德里达讨论pharmakon揭示出这个希腊字和概念的二重性,但他却并没有在他论莎士比亚《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文章里,发挥他关于二重性的见解,因为他讨论此剧注重在命名和格言的问题。]

我们在前面讨论过的各种中西方文本,当然都处处在证明药物没有一个固定不变的本性,只不过这些文本不像高谈理论的文章那样,把语言文字弄得那么玄之又玄,晦涩难解。德里达的目的在于动摇任何物质的稳定性,但对我们前面讨论过的其他作者说来,恰好是事物一时相对稳定的性质会形成治疗或致命的效力。对于像pharmakon这样有相反含义的字,在语言的实际运用中,在人生的现实境况中,都往往需要作出明确区分,一旦决断,就无可反悔,而正是这样的后果会构成人生以及艺术当中的悲剧性(或喜剧性)。

我们讨论了中国和西方关于人体、良药和毒药以及医术等等的比喻,从中悟出一点道理,得出一些见解,就可以帮助我们从跨文化的角度来解读莎士比亚,尤其是读《罗密欧与朱丽叶》,因为我认为在这个剧中,政治躯体的观念以及良药和毒药的辩证关系,都是构成剧情并推进剧情发展的关键和主题。在这个悲剧行动的核心,有一连串迅速发生的事件:罗密欧被放逐,劳伦斯神父给朱丽叶一剂药,使她伪装死去,劳伦斯神父给罗密欧的信突然受阻,未能送到,最后是悲剧性结局,罗密欧服毒而死,朱丽叶用匕首自杀。药剂和毒药、神父和卖药者、爱与恨,我们在剧中到处发现这样的对立力量,正是它们使此悲剧得以一步步发展。悲剧的背景是蒙塔古和卡普勒两个家族的世仇,这世仇就好像维洛那城患的一场疾病,最终要牺牲两个恋人才能治愈。于是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爱,就不只是两个年轻恋人的私事,而是治愈一个有病的城邦和社群的手段,是给维洛那止血去痛的良药。劳伦斯神父同意为罗密欧与朱丽叶秘密主持婚礼,就正是看到了这一点,所以他说:“在有一点上,我愿意帮助你们,因为这一结合也许有幸 / 把你们两家的仇恨转变为相亲”(II.iii.86)。后来事情果然如此,但却不是按照神父本来的意愿那样进行。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爱不仅有悲剧性,而且具有拯救的性质;如果那只是两个年轻人的爱,没有救赎和化解世仇的重要社会价值,也就不成其为悲剧。因此,他们的爱是治疗两家世仇的一剂良药,但对两位情人而言,那又却是致命的药,而与此同时,对于维洛那城说来,那药又证明很有疗效。在此剧结尾,他们的爱情和牺牲的社会性质得到了公众的承认,因为在维洛那城,将“用纯金”铸造这两位情人的雕像,象征和睦和仇恨的化解,意味着城邦终将恢复和平与秩序。

现在让我们考察一下此剧文本的细节。此剧开场,就有合唱队在剧前的引子里告诉我们说,这悲剧发生“在美丽的维洛那,我们的场景,……公民的血使公民的手沾污不净(Where civil blood makes civil hands unclean)”。蒙塔古和卡普勒两家的血仇使维洛那城流血不止,所以政治躯体的观念在此为全剧的行动提供了一个带普遍性的背景。这里重复两次的civil一词,特别有反讽的意味,因为维洛那城流“公民的血”那场世仇,一点也不civil(“公民的”、“文明的”、“有礼貌的”)。正如吉尔•烈文森所说,“在这里,这个重复的词就为维洛那城的各种矛盾定了基调,产生出概念的反对,一种词语的反转(synoeciosis or oxymoron)”。我们在良药和毒药相反而相成的关系中看到的,当然正是矛盾和反转。这里提到维洛那或特定的意大利背景,也自有特别意义,因为在伊丽莎白时代和詹姆斯王时代的英国,由于长期以来与罗马天主教会为敌,也由于误解马基雅弗里的著作,在一般英国人想象中和英国戏剧表演的套子里,都把意大利与放毒和阴险的计谋紧密相连。16世纪一个与莎士比亚同时代的作家费恩斯.莫里逊就说:“意大利人善于制造和使用毒药,早已得到证明,不少国王和皇帝都从那混合着我们救世主珍贵圣血的杯子里饮下毒药而亡。”他还说:“在我们这个时代,施毒的技艺在意大利据说连君主们也会尝试使用。”这里说的好像正是《罗密欧与朱丽叶》中的维洛那,那是一个相当阴暗的地方,而正是在那个背景之上,特别由朱丽叶所代表的光明的意象,才显得那么格外地突出。然而,在服用劳伦斯神父为她准备的药剂之前,甚至连朱丽叶也有过那么短暂一刻的疑虑,怀疑“万一那是神父调制的一剂毒药,要我在服用之后死去”(IV.iii.24)。当然,朱丽叶很快就下定决心,与其被迫第二次结婚,因而背弃与罗密欧的婚姻,倒不如相信神父可以解救她脱离困境。然而神父的药剂并未能帮她逃出困境,反而出乎意料,最终造成两位情人悲剧性之死。因此最终说来,神父希望能救人的药剂,和最后毒死罗密欧的毒药并没有什么两样。

让我们重新回顾一下,古代中国为医师下的定义是“聚百毒以共医事”。莎士比亚同时代剧作家约翰.韦伯斯特(John Webster)在其描写阴谋与复仇的著名悲剧《白魔》(The White Devil)里,对医生的描述也恰好如此:“医师们治病,总是以毒攻毒”(III.iii.64-5)。有论者评论此言说:“以这句话,弗拉密诺便把医师的职业与施毒者的勾当,放在同一个阴暗的角落里。”在《罗密欧与朱丽叶》中,医师和施毒者之间界限模糊,正是一个重要的主题,而罗密欧在曼都亚一间破旧不堪的药铺买了剧毒的药剂之后说的一段话,更特别点出了这个主题。他对卖药人说:

把你的钱拿去——在这令人厌倦的世界上,

比起那些禁止你出售的可怜的药剂,

这才是害人灵魂更坏的毒药,杀人更多,

是我卖了毒药给你,你并没有卖药给我。

(V.i.80)

罗密欧用这几句话,就颠倒了金钱与毒药的功用,也颠倒了卖毒的人和付钱买毒药的顾客之间的关系。

罗密欧的语言始终充满矛盾和词语转换,上面所引那几句话,不过是许多例子当中的一例而已。在此剧开头,罗密欧还没有上场,老蒙塔古已经把儿子的失恋描述成一种病,说“他这样幽暗阴郁绝不是什么好兆头,除非良言相劝可以除掉他心病的根由”(I.i.139)。罗密欧一上场第一番台词,就是矛盾和反语的典型,几乎把相反的词语推到了极点:

啊,互相争斗的爱,互相亲爱的恨,

啊,无中可以生有的神秘!

啊,沉重的轻松,认真的空虚,

看似整齐,实则畸形的一片混乱,

铅重的羽毛,明亮的浓烟,

冰冷的火,有病的强健,

永远清醒的沉睡,似非而是,似是而非!

我感觉到爱,却又没有爱在这当中。

(I.i.174)

正如弗兰克.凯莫德所说,“这里真是相反词语的家园”。所以,虽然这些夸张而自相矛盾的话表现罗密欧还没有遇见朱丽叶之前,自以为爱上罗莎琳而又失恋时混乱的情绪,我们却不应该把这些精心建构起来的矛盾词语轻轻放过,以为这不过表露年轻人对爱情的迷恋,缺乏感情的深度。罗密欧的语言后来也确实有所改变,更具有诗意的抒情性。凯莫德指出,罗密欧放逐曼都亚,向卖药人购买毒药之前,在语言上更有值得注意的变化:“他不再有关于爱情精心雕琢的比喻,也不再有关于忧郁的奇特幻想,却直接面对问题 ;他对仆人说:‘你知道我的住处,给我准备好纸和墨,雇几匹快马;我今晚就要出发’”(V.i.25)。可是我们在前面已看到,在这之后不久,罗密欧对卖药人讲话,就颠倒了卖毒和买毒之间的关系。所以哪怕他说的话变得更直截了当,但在他的语言中,却自始至终贯穿着矛盾和对立面互相转换的辩证关系。

修辞和文本的细节在改变,但在全剧中,爱与死、良药和毒药相反而又相成的二元性主题,却始终没有改变。对立的两面不仅相反,而且是辩证的,可以相互转换。正如弗莱所说:“我们通过语言,通过语言中使用的意象,才真正理解罗密欧与朱丽叶的Liebestod,即他们热烈的爱与悲剧性的死如何密不可分地联在一起,成为同一事物的两面。”在这个意义上说来,劳伦斯神父为朱丽叶调制的药剂与罗密欧在曼都亚购买的毒药,就并非彼此相反,却是“密不可分地联在一起,成为同一事物的两面”,和我们在前面讨论过的中国古代文本一样,都说明同一药物既有治病的疗效,又有致命的毒性。

在《罗密欧与朱丽叶》中,劳伦斯神父出场时有一大段独白(II.iii.1-26),最清楚详细地讲明了世间万物相反复又相成,良药与毒药可以互换转化的道理。他一大早起来,一面在园子里散步,采集“毒草和灵葩”放进手挎的篮子里,一面思索事物辩证转化之理,感叹大地既是生育万物的母胎,又是埋葬万物的坟墓,善与恶在事物中总是密切联在一起,稍有不慎,就会打破二者的平衡:“运用不当,美德也会造成罪过,而行动及时,恶反而会带来善果”(II.iii.17)。他接下去又说:

这柔弱的一朵小花细皮娇嫩,

却既有药力,又含毒性:

扑鼻的馨香令人舒畅,沁人心脾,

但吃进口中,却让人一命归西。

人心和草木都好像有两军对垒,

既有强悍的意志,又有善良慈悲;

一旦邪恶的一面争斗获胜,

死就会像溃疡,迅速扩散到全身。

(II.iii.19)

神父在这里提到“这柔弱的一朵小花,”令人想起沈括所讲轶事中的朱砂和刘禹锡自叙故事中的药丸,因为它们都共同具有同一物质的二元性,都既是良药,又是毒药,既有治病的功效,又有毒杀人的相反效力。这些都不仅仅是相反的性质,而且是可以互换的性质,而有趣的是,英国皇家莎士比亚剧团扮演劳伦斯神父极为成功的演员朱利安•格罗斐,正是借助于中国阴阳互补的观念,来理解神父那一长段独白,揣摩他如何思考自然及世间万物相反力量的微妙平衡。在谈到劳伦斯神父的性格时,格罗斐认为在那段长长的独白里,神父在赞叹“万物的多样性”,并且试图“用‘柔弱的一朵小花’既有药力,又含毒性这样一个极小的例子,来说明那宏大的主题:即阴阳互补,任何事物都包含完全相反的性质,所以世间才有平衡”。在一定意义上,我们可以说《罗密欧与朱丽叶》这整个悲剧都是建立在这个“宏大的主题”之基础上,即一切事物都内在地具有相反性质,而且会互相转换,良药和毒药的转化就是最令人惊惧的例证。

我在前面已经说过,劳伦斯神父为朱丽叶准备了一剂药,他派人给罗密欧送信,却半途受阻而未能送达,这些都是关键,最终造成悲剧灾难性的后果。所以神父在花园里的独白,就带有悲剧预言那种不祥的暗示意味,可是那预言的意义神父自己在当时也不可能知道,而且完全超乎他一心想做好事的本意。由于事情的进展阴差阳错,完全无法预料,神父最后竟然成了自己所讲那一通道理的反面例证,即他所谓“运用不当,美德也会造成罪过”。

然而莎士比亚的读者们、观众们和批评家们,都并不总能充分理解和欣赏良药和毒药之二元性这一中心主题。乔安.荷尔莫就说过,现代读者往往不假思索,就认为劳伦斯神父那一长段独白不过是老生常谈,不值得深思,可是这样一来,他们就忽略了“莎士比亚设计这段话当中的独创性”。甚至阿登版莎士比亚《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编者布莱安•吉朋斯在论及神父的语言时,也贬之为“格式化的说教,毫无创意而依赖一些陈词滥调刻板的套子”。可是把莎士比亚剧本和此剧所直接依据的作品,即阿瑟•布鲁克的长诗《罗密乌斯与朱丽叶》比较起来,莎剧里神父的形象显然扩展了很多,而他那段独白里表露出来的哲理,也为我们理解这出悲剧的行动和意义提供了最重要的线索。正如朱利安.格罗斐认识到的,“柔弱的一朵小花”那极小的例子,可以说明阴阳互补的“宏大主题”,良药与毒药微妙的平衡;在更普遍的意义上,这个例子也暗示出由幸运转向不幸,由善良的意愿导致灾难性结果的悲剧性结构。

亚里士多德早已指出过,转化和认识是“悲剧打动人最重要的因素”。在《罗密欧与朱丽叶》一剧中,转化不仅是戏剧行动关键的一刻,而且在戏剧语言中,在随处可见的词语矛盾中,在令人挥之不去的预示性意象中,都一直有某种暗示。神父准备为罗密欧与朱丽叶主持婚礼这一“圣洁行动”时,他曾警告他们说:“这样暴烈的快乐会有暴烈的结果,就好像火接触火药,一接吻 / 就化为灰烬”(II.vi.9)。这又像是具悲剧意味的谶语,因为这两位恋人最后都以身殉情,在临死前说的话里都回应着“接吻”一词。罗密欧在饮下毒药之前,对朱丽叶说:“这是为我的爱干杯!卖药人啊,你说的果然是实话,你的药真快。我就在这一吻中死去”(V.iii.119)。朱丽叶醒来后想服毒自尽,说话时也重复了这一个意象:“我要吻你的嘴唇。也许上面还留下一点毒液,好让我死去而重新与你会合”(V.iii.164)。当然,转化还显露在聪明又一心想做好事的神父身上。他曾警告罗密欧:“做事要慢而审慎;跑得太快反而会跌倒”(II.iii.90)。可是到最后,正是他很快跑去坟地而跌倒:“圣芳济保佑!今夜我这双老腿 / 怎么老在坟地里跌跌撞撞”(V.iii.121)。因此,从整个悲剧的结构到具体文本的细节,世间万物的二元性和对立面的转化都是《罗密欧与朱丽叶》一剧的核心,而劳伦斯神父对“这柔弱的一朵小花”所包含的毒性与药力的思考,最明确地揭示了这一核心的意义。

劳伦斯神父固然博学多识,深明哲理,可是却无法预见自己计谋策划和行动的后果,然而到最后,众人却只能靠他来解释悲剧为什么会发生,如何发生。神父在结尾的讲述并非只是重复观众已经知道的情节,因为在剧中所有的人物里,在那时刻他是唯一的知情人。他说的话又充满了词语的矛盾:

我虽然年老体衰,却有最大嫌疑,

因为时间和地点都于我不利,好像

我最可能犯下这恐怖的杀人罪。

我站在这里,既要控告我自己,

也要为自己洗刷清白,证明无罪。

(V.iii.222)

神父不能预见自己计划和行为的后果,其实正是产生悲剧的一个条件,因为这正显出人类必有的悲剧性的局限,而他最后认识到这类局限也非常关键,因为他由此而表现出悲剧中另一个重要因素,即认识。亚里士多德说:“认识,正如这个词本身意义指明的,是由不知转为知。”朱丽叶在坟墓里醒来时,神父力劝她离开这个“违反自然的昏睡、且充满瘴气的死之巢穴”,在那个时刻,他已经认识到“我们无法违抗的一种更大的力量 / 已经阻碍了我们的计划”(V.iii.151)。我们现代人的头脑总希望寻求一个符合理性的解释,所以神父这句话很可能没有什么说服力,有些批评家也因此责怪劳伦斯神父,甚至责怪莎士比亚,认为他们太过分地用偶然机缘来解释悲剧的发生。然而对于古典的和莎士比亚的悲剧观念而言,恰恰是“我们无法违抗的一种更大的力量”把悲剧行动推向命运的转折,造成一连串阴差阳错的事件,而这些事件“按照或然律或必然律”发展,自有其逻辑线索可循。和索福克勒斯(Sophocles)伟大悲剧中的伊底帕斯(Oedipus)一样,悲剧主角为逃避厄运所做的每一件事情,都恰恰把他推向那似乎命中注定的厄运,引向必不可免的悲剧性结局。无论你怎样诚心做好事,你总是无法预知自己行为的后果,也无法控制这些后果。神父在思考平衡与转换、善与恶、良药与毒药之相反相成时,岂不正是讲的这样一个道理吗?

《罗密欧与朱丽叶》成为莎士比亚最让人喜爱、最受欢迎的剧作之一,当然是由于年轻恋人的爱与死,由于诗剧语言之美,由于强烈的感情表现在令人印象深刻的意象和比喻里。不过我要指出的是,对立面的相反相成,尤其是良药与毒药的含混与辩证关系,构成整个的中心主题,使悲剧才成其为悲剧,而在剧中,是劳伦斯神父把这个中心主题作了最令人难忘的表述。两个年轻恋人遇到困难,总是找神父出主意,所以神父的一举一动,对剧情的发展都有决定性影响。如果没有神父的祝福,罗密欧与朱丽叶就不可能成婚,没有神父调制的药剂,朱丽叶就无法逃脱强加给她的第二次婚姻,但另一方面,悲剧也就不可能像剧中那样发生。所以从戏剧的观点看来,劳伦斯神父实在是处于戏剧行动的中心位置,他所起的作用,也远比人们一般承认的要重大得多。

我想要再强调的一点是,我们是从跨文化阅读的角度,才得以更好地理解和欣赏这一中心主题,因为我们把《罗密欧与朱丽叶》和沈括、刘禹锡、李纲等中国文人的著作一起阅读,才开始看出毒药与良药辩证关系的重要,才最明确地理解阴阳互补那“宏大的主题”,即同一事物中相反性质的共存和转换。让我们再看看沈括对朱砂既能杀人,又能治人之变化的本性所做的评论 :“以变化相对言之,既能变而为大毒,岂不能变而为大善;既能变而杀人,则宜有能生人之理。”这里突出的观念当然是药物既能治病、又能毒杀人的二重性。我们可以把这几句话与劳伦斯神父的话并列起来,神父所说是关于人与自然中相反力量的平衡,关于对立面的辩证关系:

这柔弱的一朵小花细皮娇嫩,

却既有药力,又含毒性:

扑鼻的馨香令人舒畅,沁人心脾,

但吃进口中,却让人一命归西。

人心和草木都好像有两军对垒,

既有强悍的意志,又有善良慈悲。

文本这样相遇就明显地证明,在很不相同的文学和文化传统中,有思想和表达方式上出奇的共同性。我们要深入理解不同的文本,固然需要把它们放进各自不同的独特环境里,但超乎它们的差异之上,主题的模式将逐渐呈现出来,把差异放在它们适当的位置上,并且显露人们的头脑在运作当中令人惊讶的相似,揭示人类在想象和创造当中的契合。良药与毒药的含混可以代表相反性质的辩证关系,而这种辩证关系也许正是自然和人类世界活动中最基本的模式之一,即事物的发展有推向其反面的趋势,而反转又很可能是一种回归。

原载于《文景》2006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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