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简单地判定某些法学家“依附权贵”或“坚守良知”,还是确实存在专业理性与社情民意之间的冲突与失衡?这是一个需要深入辨析的问题。
邓玉娇案冷思考专题
邓玉娇案像个巨大的漩涡,多方人士被裹挟其中,法学家尤甚。
有的法学家在开庭前接受了司法机关对邓玉娇案的意见征求,有的法学家则以超脱之态批评司法弊病,有的法学家则直接上书中央要求判邓玉娇无罪……
但结果只有两种,要求判邓玉娇案无罪的法学家被网民追捧,赞同有罪判决的法学家则被痛骂。
是简单地判定某些法学家“依附权贵”或“坚守良知”,还是确实存在专业理性与社情民意之间的冲突与失衡?这是一个需要深入辨析的问题。
那些被网民痛骂的刑法学者
如果说邓玉娇无罪,那就是把法律置之度外。”武汉大学教授、著名刑法学者马克昌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时,坚持邓玉娇案的一审判决无可置疑。
邓玉娇案一审判决出来后,马克昌接受新华社采访时发表的意见,在网络上遭到猛烈抨击。对他访谈中提到的,难以认定邓玉娇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这一点, 网友们最为愤慨。这位在业界有良好口碑的刑法学界泰斗,被指“奉旨说话”、“晚节不保”。从学品到人品,各种对他的指责毫不留情。
其他几位对判决持支持意见的刑法学者,受到同样的质疑和攻击。在某知名网站上,出现了“邓玉娇案让一些刑法学者变态”的报道。
有人甚至制造虚假报道,以博讯网记者李三思采访著名刑侦专家李昌钰,借李之口称上述几人不配当刑法学家。6月20日,博讯网发表声明,称他们没有叫李三思的记者,也没有安排类似采访。
马克昌对这样的反应感到意外。他说,目前的判决已经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考虑了要求从轻处理的民意;何况主张从轻、无罪也仅是民意中的一部分,“有人也坚持要对邓玉娇作处理。”在他看来,一审判决是法律和民意双赢的结果。
据南方周末记者了解,开庭前两天,湖北省检方把邓案起诉书发给几位刑法学者,让他们根据起诉书列明的事实、证据和起诉意见,发表看法。向专家咨询意见请他们把关,是中国检法机关处理重大影响案件的惯常做法。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刑法学者梅传强是被征求意见的专家之一,也因被报道支持判决遭网友指责。他告诉南方周末记者,根据起诉书陈述的案件事实和列明的 证据,检方对案件的定性“故意伤害、防卫过当”并非不妥,只是有些地方的说理不够充分。在给检方的回复意见中,他特别提到,如果起诉书中所说的证据确凿, 他同意检方对该案的定性,建议对邓玉娇免除刑罚或者判处缓刑。梅传强注意到,庭审结束后,媒体相关报道只引述了他对定性的认同,没有提他的“缓刑”建议。
同样支持判决意见的刑法学者齐文远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在以往防卫过当的个案中,犯罪嫌疑人被免除处罚的情况非常少见。相对于同类案件,对邓玉娇的判决,已经是很轻的处理。
有罪无罪,谁说了算
刑法学者眼中“相对较轻”的处理,没有获得广泛的认同。邓案一审结束后,尽管邓本人和其家属表示不上诉,网络上支持邓玉娇上诉的声音仍不绝于耳。他们认为,一审“有罪免罚”判决客观上恢复了邓的人身自由,却没达到最终的正义,邓玉娇理应被判无罪。
法律专业人士中不乏这样的声音。连日来追踪评论邓案的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萧瀚在一审结束后更新博文,其中提到:对于邓玉娇重获自由,我相信除了部分 官员和少数几位“理性”人士之外,绝大部分人和我一样是高兴的;但是,邓玉娇被定罪却是我们反对的。他说,仅仅在案发现场的休息室那场惊心动魄的搏斗,就 足以认定邓玉娇享有无限防卫权。
认为邓玉娇享有无限防卫权的还有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巩献田。在一审开庭前两天,他和其他六位老共产党员联名向中央政法委和最高法院上书,要求认定邓玉娇无罪。公开信言之凿凿,其中提到“按照刑法理论,在这种特定场景下,除认定强奸行为外,是不可能作出其他解释的”。
“特定场景下”的那场“搏斗”,也即邓贵大等人意图对邓玉娇实施强奸,是诸多主张邓玉娇无罪的人所持的理由。是否承认这一点,关系到邓玉娇杀人的行 为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这也是无罪论和有罪论者的根本分歧。马克昌透露,开庭前邓玉娇的两位辩护律师曾就此案向他请教,称他们打算为邓玉娇作“正当防 卫”的辩护,他表示支持:“起诉书都说是防卫过当,律师不提‘正当防卫’,还辩什么?”
但马克昌说,就他掌握的案情,无论在第一现场或第二现场,都难以找到性侵犯的确凿证据,“打官司就是靠证据,没有证据不能乱说”。
马克昌在答新华社记者问中提到的难以认定正当防卫的理由,被攻击得最为猛烈:从事实看,邓贵大的侵害行为不是很严重,并且侵害的不是重大的人身权利。
据刑法理论界和实务界人士介绍,正当防卫的认定是一项复杂、精细的专业难题,其与防卫过当的界限往往并不清晰,必须依赖全面而细致的案件事实和证据材料作支撑。上述几位刑法学者认为,根据法院认定的事实,很难说邓玉娇就到了非要采取刺死人的方式来实施防卫的程度。
但是,当地警方前后不一致的案情通报、邓玉娇原律师的控告和依据生活经验的推理等因素叠加后,在部分普通民众看来,邓玉娇遭受性侵犯已是既定事实。
武汉大学刑法教授康均心分析,刑法专业人士和多数网民意见不同,原因可能在于讨论的前提各异。
“如果不是根据法院查明的案件事实,而是其他途径获得的事实来讨论案件,得出的结论当然会存在差异。”康均心说。
法律学者该不该为弱者说话
案件审判前刑法学者的缺席是激起网民不满的另一原因。
对他们最直接的质问和指责来自萧瀚。在一篇以“刑法学家,你们……”的博文中,他列出七位对邓案判决发表意见的刑法学者,连问八个“你们在哪里”。在他看来,在中国当前司法环境下,法学家保持沉默会使司法不公更难校治。
萧瀚是为数不多的对此案进行追踪评论的法律学者。自5月22日发表第一篇评论,他迄今共发表了26篇评论。案发后,他和前去给邓玉娇提供法律援助的两位北京律师夏霖、夏楠保持联系,并从他们那里得到了案件的一手信息。
前几年的孙志刚案、刘涌案中,萧瀚也屡屡发言。他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当年刘涌案,自己逆民意而上,这次跟民意站在一起,目的都是救人。因为司法机关 掌握了几乎所有司法资源,在真相不明之时,会坚定站在邓玉娇这边,质疑司法机关。他认为,媒体的报道也应该以维护邓玉娇的合法权益为底线,如果存在于她不 利事实,应该等到案件审理终结再报道。
被萧瀚点名的刑法学者康均心、齐文远对南方周末记者说,案件开庭审理前,很多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还处于待定状态,依据这种不确定的事实得 出的判断,有可能是错误的。这是他们在案件审理前不便发表意见的原因。这代表了部分法律界人士的观点。“只是质疑程序。”萧瀚说,他对案件实体的评论也很 小心,一直有所限定。他关心的只是正当程序比如律师的会见权、在场权等能否实现,并不在乎结果。在他看来,刑法学者应该在更早时候站出来质疑有关程序,理 由是他们是公共学者,理应承担维护正义的公共责任。
也有人认为,如果法学专家过于偏向邓玉娇,实际上是对邓贵大进行有罪推定,而且一定程度上干预了司法。萧瀚认为,正因为如此,所以作为法学家要尽可能少对实体问题发言,而多质疑程序问题。
与萧瀚得到广泛赞誉相比,另一法律学者高一飞,因指责律师行为违规、肯定警方对该案的定性,遭到网民痛骂。高一飞告诉南方周末记者,自己最多一天接到六十多个谩骂电话,他所在的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党办,也接到了很多网友的谴责电话。有一段时间他不得不全天关机。
高一飞第一次意识到自己触犯众怒是在人民网与网民的交流中。在活动的前半程,他认为邓玉娇的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因为很难认定对方是强奸。主持人提 醒他,网友的跟帖情绪激烈,问他是否需要重新考虑修正自己的观点。访谈后期,甚至有网友问他为什么为权贵辩护、不为邓玉娇说话。
此案不普通
在网上铺天盖地的谴责声中,高一飞反思过自己的言论。直至今日,他认为自己可能对部分案情细节叙述不够清楚,除此之外,并无不当。“我是在真诚地发表意见。”高一飞说,对于一些学者的商榷文字他能接受,独独接受不了情绪化的谩骂。
在这场评论大战中,支持有罪判决的几乎难逃被骂。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时评研究者马少华担心这种简单粗暴的表达会潜在限制他人的言论自由。
华尔街日报说:“不可否认的是,一定程度上正是站在弱者一边的网络民意促使邓玉娇重获人身自由。”
巩献田等人的公开信开篇就是:“关于湖北省巴东县邓玉娇一案,6月13日下午4时45分,Google搜索有3,020,000项符合查询结果,同 时,在百度找到相关网页约4,270,000篇,也就是说互联网上有三四百万人次关注这个案件。从我们掌握的包括纸媒在内的媒体舆论,同情显然完全在邓玉 娇方面。”
梅传强说,此案不普通,概因当事人的身份不普通。一方是弱女子,一方是官员——正如巩献田等人的公开信中末尾所言,“此案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情绪和社会稳定有着非同寻常的密切关系。”在马克昌所在的武汉大学法学院,他听到有教师说,这个邓贵大就是该杀。
“法律专业人士都有这样的意见,其他人的意见就更可以理解了。”马克昌说,对于网民对他的指责,他完全理解。他强调,司法对民意要尊重,但须有所甄别,法律上站得住脚的才能采纳。
但很多人存有这样的困惑:如果民意不影响,邓玉娇可能免于处罚吗?法律界也有部分人士认为,舆论的干预是对现有司法制度的补正。“既然交给司法处 理,就要尊重司法;如果对司法处理结果不满,要改也只能改法律。”齐文远的看法代表了另外一部分人的看法,试图以民意矫正司法不公,或将带来更大的危险。
原载《南方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