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近代农村在现代化过程中处于被剥离的地位,却又受到这个过程的吞噬。政治的无序,畸形的商品化,农村社会结构的恶化,以及农民的普遍贫困化和农村社会武化,都使得中国的现代化过程不得不被纳入一条激进变革的轨道。
关键词:现代化;农村社会;结构武化;激进主义;商品化
从清末到民初的二十几年,是中国现代化过程的一个相当关键的时期。而恰在这个关头,农民基本上被排除在现代化的视野之外,农村成为中国社会、政治动荡变化的垃圾场。现代化方向的社会政治变革,其结果却是把中国农村以空前的速度拖入比中世纪更悲惨的境地。诚然,资本主义发展的西方道路就是以农村的破败为代价的,但是在中国,农村的加速破败,却极大地拖住了中国现代化之足。整个社会普遍贫困化以及社会结构的恶化,伴随着农村普遍的武化,使中国坐在火药桶上。而实际上是现代化得益者的现代知识分子,却在农村的刺激下,日益呈现出激进的趋向。
一、中国近代政治演进与农村的破败和结构恶化
1.政治演进中的恶化与农民的贫困化
进入20世纪,传统社会的种种痼疾,并没有任何改善。都市化和付给西方的赔款吸走了农村资金,而政治变革改换功能的任务没有完成。旧体制的弊病上再加新毛病,政治在更新的面目下恶化。学习西方的种种变革,在农村都变成了灾难。
自庚子以后,整个中国的知识界存在着对于政治以及制度变革的越来越强烈的冲动。这种冲动和日益膨胀的地方势力奇妙的配合,使得清朝迅速垮台。由帝制到共和的制度变革虽然出人意料地实现了,但是中央政府却在失去旧的合法性依据之后,没有在民主政体的形式上确立自己的新权威。而几次想要恢复传统意识形态甚至借助复辟来重建政府权威的尝试又根本没法成功,只是使政治更加紊乱。民国以后相当多的地方政权经历了从满清官吏——革命党人、立宪党人——军阀政客乃至地痞流氓的多次转换。政治恶化不仅表现为吏治的腐败,更体现在政治的混乱无序上。
在民国最初的十几年,政府的税收大多采用包税制。在发包时,一般有个最低标价,由社会上“能人”来竞标,中标者就成了当年这个税种的法定征收人。这样一来,征税这种政府行为就变成了私人行为。一般来讲,包税人为了征税必然要采用各种非正常手段,包括利用黑社会势力,而且为了从中牟利,势必强征多收,竭泽而渔。与包税制相“媲美”的还有军阀政府普遍的田赋预征,比如像四川军阀刘存厚,他的防区田赋居然征到了21世纪。各种苛捐杂税在名目和税额两方面都增加得非常快,毫无章法可言。
政治恶化的最直接和最大的受害者是农民。农民不仅在田赋附加和预征中倍受煎熬,而且那些看起来针对商品流通领域的苛捐杂税,农民也同受其害。中国农民从来都兼有小商品生产者的身份,而且征税越重,他们所要出卖的农产品就越多,比起商人来,他们更容易受到收税人的伤害。辛亥以后,中国长期处于战乱之中,在战争中受害最大也是农民。所有这一切,再加上由于政治体系紊乱而导致的水利失修,人为破坏,致使自然灾害频繁,所以农村的破产就以超乎寻常的速度行进起来,农民的贫困化达到了令人难以置信的程度。据国民党东北党部调查,1926年东北一个有车有马的自耕农,一年收入不过35元(银洋),而支付各种赋税就得耗去27.66元,仅余7.54元,已经难以维护下一年的简单再生产①。30年代初一些学者对全国14个地方的农民收入情况做了调查,这14个地区分别为成府、休宁、挂甲屯、北满、海宁、上海忠区、黑山扈、冀中、宿县、仪征江阴吴江三县、峨眉山、成都附近、芜湖、盐山。应该说,他们所选择的点,已经排除了中国最贫困的地区。然而,当时农家平均每年最低生活费用为292.21元,超过这个标准的只有两个地区(成都和芜湖),其余的地区均离最低生活线差了很大一截,其中成府和休宁差得最多,分别只有93.12元和88.80元。14个地区农家平均年收入为262.97元②。另外,据我国著名经济学家张培刚的研究,中国农民家庭在20~30年代,平均年收入多在200~300元之间。而且据他的研究,农民的收入还有进一步减少的趋势③。20世纪初年中国农民的贫困化是普遍性的,即使是农村中的富户,生活水平也令人不敢恭维。这种情况,极大地限制了中国工商业的发展,使之处于一个难以逾越的消费“瓶颈”之中。
历朝历代,政府不仅有行政功能,司法功能,还有教化功能。如果后两项功能全然退化,而行政功能又只剩下征粮征税,甚至连这一项功能也只能靠枪杆子或者承包给私人来实现,那幺政府的价值与坐地收“保护费”的土匪已经没有多大区别了。更严重的问题是,政府的税收变成这样一种无序混乱的状态,政府的行政公开地私人化,毫无章法可循,就是存心安分守己的农民,也感到无所适从,无从规避。政权旧的合法依据正在消失,而民主政体的合法性依据农民又毫无所知。农民对政治失去了起码的信心,对自清朝新政以来的种种政治变革也失去了兴趣,甚至发生反感。政治变革如果不打起造反的旗号,在农村就很难得到响应。
2.农村社会结构的畸形变化
政治的恶化,农村的破产,另一个恶果就是使农村的社会结构发生不正常的改变。我们知道,在传统社会的常态下,农村里自耕农是最大的群体,我们甚至可以将自耕农的比例作为测量某个王朝政治状态的晴雨表。同样,农村社会里的流民数量,也是衡量社会政治状态的一个尺度;凡是流民数量到达一个临界点,社会就会陷入明显的动荡之中。
从20世纪初,中国农村的自耕农的比例开始大幅度减少;随着政治恶化的加剧,其减少速度越来越快。这个进程,实际上一直延续到1949年全国解放。有人根据北洋政府农商部的统计资料进行研究,发现在1917年,全国17处地方“租种农”即佃农在农民中的百分比为36%;到了1921~1924年间,全国37处这个比率就达到了60%,几年功夫就提高了24个百分点④。其实,当佃农的比率达到36%时,自耕农已经失去了原有的优势地位。这个统计,其实只是一个平均值,有的地方自耕农的比率下降得相当惊人。比如浙江鄞县在1927年,自耕农与地主、佃农、雇农之比达到1∶2∶7∶10.每百人中,雇农占50%,佃农占35%,地主占10%,而自耕农只占5%⑤。同年合肥的农村调查表明,那里的自耕农比率也同样的小:大地主为0.01%,小地主为17%,自耕农为10.99%,佃农为70%,雇农为12%⑥。这说明作为农村中赋税最主要的承担者自耕农阶层已经基本瓦解。自耕农的大幅度减少,一方面是由于政治恶化导致的赋税负担的难以承受,小农或者沦为赤贫,或者托庇于地主豪绅以苟活。实际上那些有势力有来头的大户总能逃避赋税,或者将自己的负担转嫁到小户头上。实行包税制以后,能够包税的,往往就是这些强横的大户。另一方面,自耕农的减少也有“现代”的因素在里面,就是在殖民化的商品浪潮面前,农业经营长期亏损,分散的小农经受不住国际市场风浪的冲击,纷纷破产,只得卖掉自己的土地,沦为佃农或雇农。
所以,农村社会结构的这种改变,并没有缓解农村社会危机,反而使危机更加紧迫。可以转嫁负担的人越少,社会关系就越紧张,最后连一部分地主也活不好。由于土地收益大大降低,有的地方竟然出现了大规模抛荒的现象,或者就转向种植鸦片,以这种非正常的“经济作物”来维持生活。在这种情况下,逃亡和流离竟然也成了农民的一种没有出路的出路。
在民国的头二三十年里,是中国流民社会最发达也是最神气的时代。传统的帮会,无论是集中于东南沿海大都市的青帮还是遍及全国的洪帮系统的哥老会、天地会,以及西南的袍哥,势力莫不极大昌盛,甚至在有些地区达到了普及化的地步,帮会势力无所不在,神通广大。同样,农村里的各种教门也繁荣起来,这些以流民集团为骨干的教门,在北方某些地区也达到了普及化的程度。民国初年也是土匪遍地的时代,土匪的猖獗甚至到了威胁到政府要人和洋人的地步。流民社会的“兴旺发达”,关键在于农村社会生活秩序紊乱,经济破产,处于下层的贫苦农民不得不脱离土地,融入流民队伍,使这个阶层极度膨胀。
但是,尽管社会结构发生变化,剩余劳动力很多,资本主义式的规模农场经济依然无法生长。无论是残存的自耕农还是依附于地主的佃农,依旧采取黄宗智所谓“过密化”的经营方式,即使土地边际效益为零,依然大量地投入劳动力,实际上剩余劳动力也无事可做。也就是说,农村社会结构的所谓变化,只是恶化,却没有结构上的本质改变,小农经济还是小农经济(地主经济也依旧以小农经济的形式表现出来),只不过小农更小更穷了。
二、离去的士绅与乡村精英的痞化
1.新旧教育转轨与其乡村“误导”
清朝的最后几年,在官方的倡导下,废科举兴学堂的热潮涌起。在农村读书人眼里,学堂是科举的替代,小学生等于过去的生员(秀才),中学生相当于举人,而大学生则类比于进士。当然,不是所有朝廷制定废科举兴学堂规划的人都不明白,其实这一兴一废并非一回事:科举更多的是一种官吏选择制度,而兴办学堂,则是以新式教育取代传统教育体制。但是,官方的举措却有意无意强化了这种农村读书人的误会。在教育体制改革的酝酿时期,清廷就按西式的学科给留学归来的人员授予进士、举人的头衔,于是一时间竟然有了“牙科进士”、“农科举人”的名目。后来,清廷干脆制定了《学堂奖励章程》,对学堂毕业生,按等级和成绩给予从生员、贡生、举人和进士的科举虚衔的奖励。
科举制度本身,其实应该说是传统政治制度中比较合理的一种因素。它的弊病在于,一是将选官制度与学校体系绑在一起,使后者变成了前者的附庸,从而将学校教育牢牢地束缚在从政这根独木桥上,极大地妨碍了学校教育向为社会服务的方向发展;二是明清以来,科举考试的内容被限定在僵化地“阐发”四书的八股文上,实际上既不能很好地起到将全国优秀人才选拔到官僚体系中来的作用,也窒息了学校教育多学科发展的可能性。显然,清朝新政的改革,并没有十分明确地意识到科举制度的弊病所在,在学校教育制度的改革中存在着明显的误导,等于暗示这是某种新的、看上去更为宽松的科举制。
然而,恰是这种搞一种“新科举”的改革误导,才激起了农村的一场大的波澜。从某种意义上讲,清廷的新政再没有比废科举兴学堂之举对农村社会影响更大了。
2.读书人离乡的潮涌与乡村的文化沙漠
传统的科举制以及附着其上的学校体系,原本的意义就是一般士人通向仕途的一个阶梯。在农村士人眼里,既然朝廷要改换阶梯,他们自然应该转身跟上才是。对规模最为庞大的底层士人———童生而言,他们惊奇地发现,现在的这个阶梯比从前宽得多。从前秀才的名额实在有限,每省每年超不过两千,白丁想要“进学”,三场大考,皮都要掉一层,有些人考到胡子白了也混不上个方头巾带(中秀才)。而眼下,无论是官办还是民办官方承认的小学堂,只要你有点钱,想“进学”就可以“进学”,所以,童生们成了办学热的最易燃的薪柴。到1908年,全国中小学生总数达到1281908人,小学生为1149710人,占总数的近90%.而其它的中学、师范以及专门学校学生加在一起,不过132198人,仅10%强⑦。当然,在近代化初期,小学生比例高一些是不足为怪的,我们的近邻日本也是如此。但是,在差不多的同一时期,我国的儿童入学率仅为3.7%,而日本则为97.38%⑧。实际上,我们的小学大多为成年人所占据了。据郭沫若回忆,他上的那个小学“三十岁上下的成年要占过半数以上”,而14岁的他,要“算是最幼的一起”⑨。当然,我们应该承认,由童生们占据的小学里,不乏求新知的热情和渴望,但是拿进学堂当“进学”的心态,不能说不是那些三十几岁的成年人普遍持有的。童生们涌进了新学堂,实际上意味着农村中像点样的读书人的离去。
兴办新式学堂和旧式教育不同,其教育成本是比较高的。过去私塾,有位先生、有间房子再加上文房四宝就可以开办了,然而新式学堂要教声光化电和外语,就是小学也要教数学和自然以及体操。别的不说,当时光是教师中国就缺得厉害,所以那时不少中学和同等学堂都请外国的教习———主要是日本教习,有条件的小学也请。据汪向荣的考证,在1909年,连小学甚至幼稚园都有请日本教习的⑩。所以只有办在都市的学堂,才更容易获得办学的必要条件。所以虽然在废科举之初,全国一拥而上,大办学堂,有些也办在了乡村,但是,经过淘汰之后,真正立得住的,绝大多数还是在城里办的学堂,无论是高等中等和小学概莫能外。
就这样,在教育体制的转轨过程中,乡村的读书人纷纷离去,第一有钱的出国留学,其次进了都市,再次的也去了城镇。实在没有钱继续读书的,就进了新军,南方新军能读书识字者占多数。
由于读书人的大幅度减少,尤其是童生们的离去,更主要的是由于原来的乡村私塾不再可能与仕途的阶梯接轨,使得乡村的私塾纷纷关门,人越是走得多,剩下的乡塾就越不景气。而普通农民大多没有能力让子弟进新学堂;旧的去了,新的又得不了济,所以,农家子弟反而连从前能得到的识字教育也没有了。同时,农村中像一点样的读书人都走了,不仅拉动了私塾教育的没落,而且使得农村整体上的文化水平陡然下降,无疑使破败的农村雪上加霜,留下的农民更加没有能力接受农业现代化。从新政以来,中国农村的耕作水平以及经营方式除了极个别地方外,都存在停滞不前甚至倒退的现象。在随后到来的军阀割据时代,读书人离乡的趋势依旧不减。每个军阀都很看重地缘关系,所以大小军阀首领的同乡大抵吃香,而其中的读书人更是会被高看一眼。贵州军阀周西成是贵州桐梓县人,他竟然把桐梓能识字的人都拉出来作了官,以至于“乡间要找个能写信的人都找不出了。”
当然,我们不能说,凡是进了学堂的都离开了农村。清末大批的童生们,有相当多的虽然进了学堂,但由于经济原因而读不下去的人大有人在。进入民国以后,就连以教育发达闻名的河北定县,小学的退学率也是惊人的。据李景汉他们的调查,1927年,定县62村小学(初级)毕业254人,而退学的竟达“至少计203人”。但是,新教育的确产生了使优秀人才离开农村的巨大推力,即使由于家境不堪的缘故读不到毕业的人,流往城市的趋向也比一般老百姓大多了。
三、基层政权下移与武化的农村
1.政权的下移与农村边缘人物的中心化
在农村中的优秀人物逐渐被城市吸走的情况下,原来农村中的乡绅统治发生了严重变形,其权力架构和道德环境都极大地恶化了。一些原来处于乡村社会边缘的人物,比如会道门的头子和骨干、帮会小头目以及流氓地痞都纷纷走上了前台。由于政权已经“变质”,基层政权成了单纯的税收机器,失去了政权的道德依托与政权支持,残存的乡绅统治在内外两方面都显得虚弱无力,原来乡村的社会动员与组织资源所余无几,而流民与半流民那种非常态组织的力量自然而然地凸显出来。即使没有离开乡村的乡绅,也或多或少地与向来为他们所不齿的边缘人物合流,否则其地位就无法保证。据一位外国学者对军阀统治下的四川的考察说:“1934年一位富有洞察力的作者指出,四川省有‘四大势力’,破产者与失业者、仰仗军阀鼻息以求一官半职的‘知识分子’、团防与军队,最后是瘾君子与算命先生。”其实不仅四川,其它地方也是如此。北方的一贯道之类的教门,红枪会一类半教门似的乡村结会,都在民国时期成了左右农村的无冕之王,甚至使人强马壮的统治者都不敢小视他们。另外,流民团体和相应的边缘人物的中心化,也使得农村的意识结构发生变化,江湖义气等流民意识泛滥,甚至成为人际交往中的主要原则。
农村边缘的中心化,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自清末以来政府组织权力向基层延伸的催化。清末由于财政负担的压力,出于强化税收的需要,已经开始打破农村中原有的自治传统,政权下移,各级地方官兴办的各种名目的局、办、所以及强化的保甲体系,都体现了这种趋向。进入民国以后,在军阀统治下,政权下移的趋向就更加明显。有的军阀是有规则地进行基层政权的一体化建设,比如山西军阀阎锡山;多数则没有什幺具体的规划,但目的则大同小异,无非是强化对农村的压榨,尽可能多地供养他们的军队,扩张自己的势力。
在军阀统治下,地方政权大多延伸到了基层,县以上原来的里甲制度,被各种带军事色彩的团总、团正、区长之类取代。1924年左右,有人在贵阳农村进行了考察,说当地的政权组织是这样的:“县以下分若干区,区有区长。区又分若干保,保有保董。保又分每百家为一团,团有团首。团又分每十家为牌,牌有牌长。区长、保董、团首,都由县知事札委本地士绅充当,牌长由区长下条指派。”这种情况,在清朝是不多见的。县以下的基层组织,基本上由乡村自己决定。政权的下移目的非常明确,就是为了征税催粮。因此,地无论南北,各县大多设有征收局,局长由县长兼任,一杆子插到基层,统帅团总、团正,“一年三百六十五日,皆惟催粮是务……盖在军队高压势力之下,不得不然也。”国家政权这时已经完全丧失了原来的教化功能,以及社会协调功能,变成了税收机器。而有能力催科的人,只有乡绅与地痞。既然乡绅阶层已经离开或者衰落,那幺原来的边缘人物就自然而然地登台了。“土豪劣绅”一词,是这几十年出现频率最高的,原来的乡绅痞化就变成了劣绅,而土豪,就是原来的三教九流。土豪劣绅成为压在农民头上直接而残酷的统治者。前面提到的贵阳调查也说:政权的下移,使得“劣绅多藉此作威作福,人民平添几重压迫,不堪其苦。”
一般来讲,当一个社会走向混乱的时候,都会出现边缘人物活跃的现象,但是,20世纪前30年,这种反常的现象显然是过于突出了。原来非法和属于地下状态的社会组织不仅公开化,得到政府的部分承认,甚至大规模地获取了基层乃至上层政权的权力。这表明当时中国实际上已经处于既是无政府又是极权武力统治的畸形状态,而农村社会残存的社会动员和组织资源业已枯竭,痞化的农村基层政权支撑一个个军事割据政府,结构极其脆弱,社会危机已经达到了自燃点。
2.军阀割据状态下的农村武化
随着农村破产的加剧,城市里又远远容纳不下如此多的失业人口,所以吃粮当兵遂成为走投无路的农民首选的“职业”之一。按当时人的说法,只要招兵的大旗在村里一插,很快就会把名额添满。在一些贫穷落后地区,乐意当兵的人就更多。1927年直系军阀孙传芳在龙潭大败于国民党,十万人马几乎损失殆尽。然而从江南退回来,在苏北不到一个月就再度招满了原数人马。
在一个战乱不止的年代,靠当兵来吃粮养家,其风险之大,不言而喻。尤其到了北洋军阀统治的后期,仗越打越激烈,等于是用生命的代价来维护家计。当时军阀军队里士兵的薪饷很低,还要经过长官的层层克扣;而且,几乎所有军阀的军队,都难以保证按时发饷,拖欠几个月甚至几年都是有的。对于相当多的士兵来说,当兵其实就保证了有自己的一碗饭吃而已。即使是这样,也仍然有大批的农民乐意当,可见他们所在的农村已经破败到了什幺地步。
在军阀统治时期,中国不仅仅是“正规”的军人多,而且还存在着各种层次的武装力量,正规之外有民团,有团防,有各种名目的地主武装,以及民间结社的武装。旧乡绅在被新的土豪劣绅取代的时候,新的乡村统治者另一个突出的特征就是武化。据加拿大华人学者陈志让考证,四川由军阀、团阀和高利贷者构成的“新”地主,虽然人数上与旧乡绅相差无几,但却占有87%以上的耕地,而旧乡绅所占耕地的比重超不过10%.这些新地主或多或少都与军阀有点关系,更多的是军阀部队里的军官及其家人,或者是军阀首领的亲戚族人。土匪和帮会等黑社会大多与军阀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他们称霸乡里自然也少不了武力的支撑;而他们的武装,这时都有从军阀政府那里得来的正式名义。另外,在军阀混战中,军队的溃散、重组,土匪与军队之间的角色互易,加上大量的逃兵和频繁的兵变,不断使武化了的社会成员散落于农村,打家劫舍的土匪里面有大量从前的士兵和军官,各地的团防等农村武装里面也充斥了先前的军人。总之,随着社会状况的恶化,经过武装训练的人和大量枪械散落在农村各个角落,整个农村社会变得武化了。
3.乡村武化的另一面:反体制力量的乡村崛起
这种社会的武化,对于一般农民而言,当然意味着命运更加悲惨,当整个社会“有枪就是草头王”时,赤裸裸的豪夺遂成为时髦。然而,问题还有另一面:由一个前现代社会封闭的农民变成一个能掌握西方大工业产物的洋枪洋炮的士兵,决不是一朝一夕之事,还需要一个比较长时期的“熏染”作用;也就是说,前现代的农业社会的人必须经过一段时间的对这种洋玩意的习染,然后才能谈到熟练掌握。按西方心理学家皮亚杰的发生认识学说,当人们头脑里根本不存在某种事物的类似的先验框架时,认识这种事物就非常难。当年义和团运动时,参加义和团的农民也曾弄到过洋枪洋炮,但基本上不会使用。时人刘孟扬在《天津拳匪变乱纪事》中说,义和团抢军械库,“见洋枪枪刺,明洁悦目,亦遂各持一杆,以为御敌之具,然不谙用法,都成废物。”虽有嘲笑之意,但却也是事实。这种现象,说明那时农民对洋枪洋炮这种现代火器的陌生。
然面,长期的军阀混战,不仅极大地刺激了中国内部的军火生产(尽管武器档次不高,各派军阀无论大小都尽力发展军火生产,开办兵工厂),而且外国人也拼命地将一次世界大战后大量的剩余军火,通过各种渠道向中国倾销。同时,军阀混战的结果,势必导致武器向整个农村社会散落,民间拥有的枪支达到了一个前现代农业国度所能拥有的最大限度。除了少数偏远地区外,几乎没有哪个乡村没有几支“快枪”。经过从正规军队到各种名目的民间武装以及非法武装中的训练,以及战争中的实际演练,农民在义和团时代对西洋火器存在的陌生感基本消失了,运用能力大大提高。这样一个使农民活不下去的时代,不仅为农民准备了打碎社会的强烈愿望和动机,还准备了推翻现存社会秩序的武化的人们和枪械。农村社会普遍的武化,是军阀统治和军阀间混战的直接果实,打开了潘多拉匣子的赳赳武夫们,却无法控制从匣子里放出的瘟疫。实际上,还在农民没有接触共产主义之前,已经出现了利用军阀统治导致的武化因素来反抗军阀的现象。1924年初,福建闽南惠安的农民,就利用乡团武装抵制军阀强征烟(鸦片)税。尽管在冲突中另一支乡村武装标客站在军阀一边,但毕竟表明武化的乡村已经出现了军阀所最不希望看见的局面。深受军阀混战之苦的中原地区,乡村武装反抗军阀暴政的趋向更为明显,各地红枪会、保卫团等武装团体,经常与军阀发生冲突,不仅散兵游勇会被缴械消灭,就是整营整团的部队也会遭到围攻。1923年,河南军阀刘镇华部有八九个营驻扎在卢氏县,由于他们横征暴敛,抓人拉?,无恶不作,竟然出现了三次数万农民武装红枪会、保卫团、守望队、硬肚队等联合围城的事件。北洋军阀的迅速覆灭,不能说不与其武化了农村与农民又把他们逼上了绝路有关。
当中国的红色知识分子走向农村,发动农民反抗新旧军阀的统治时,不仅社会状况对他们十分有利,而且农村里还准备好了会使用新式火器的农民和流民。原来从军阀部队里兵变、逃亡、溃散的小股士兵,不仅有了成为土匪和民团的可能,也有了化为红色武装的可能。红色武装和红色政权之所以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跟军阀几十年武化其实不无关系。
四、剥离了农民商品原发性的现代化与军阀统治下畸形商品化的恶果
1.农民自发商品化趋向在近代的中断
与某些中国经济史的论者的通行观点相反,中国虽然是一个农业国度,但从来就存在发达的商业和手工业。中国的商品交换和市场经济,自春秋战国以来就一直很繁荣。虽然商业不断地被统治者为了追求稳定的“重农”政策而打击,但是很少真正被抑制住过。直到西方介入之前,中国南有徽商,北有晋商,不仅纵横天下,建立了庞大的商业网络,而且还能够有力地干预政治,并养活一大批文化人,资助中国的文化事业。与商人的网络相对应,农村中则存在和活跃着固定和流动的集市贸易。中国农民绝大多数都是农业生产者和小商贩的综合体,他们通过集市贸易与商业网络发生联系,出售自己的部分农产品和手工品,以换取必要的生产和生活资料,以及挣得需要交纳的货币形式赋税的货币。在某些经济发达的地区,小农家庭甚至普遍地与包买商建立了相当完善的固定商业关系,以至于这些小农实际成了近乎完全的商品生产者。传统中国繁荣的商品市场经济,从来就不是城市所独擅的。以明清之际为例,松太地区的纺织业,福建四川的印刷业,景德镇与宜兴的陶瓷业都是城乡一体的。清代松江、太仓一带“衣被天下”,据林则徐估计,该处棉花种植占全部农业经营的70~80%左右,而从事纺织业的人数占总人口中的60%左右。虽然农民由于生产力水平低,生产规模小且分散,所以商品化还处于较低的层次,但是毕竟存在着自发商品化的基础。
事实证明,前资本主义的中国,无论从社会结构和经济结构上与西方都有着根本的不同。但是由于中国和日本一样,属于外发型的现代化,开始现代化出于外部的刺激,所以走的依然是西方的路径。日本由于社会结构与西方有相似性,所以效果比较好,而中国的现代化,却不免磕磕绊绊,效果非常之差。引进的资本主义不但没有与原来的商品市场经济相衔接,反而是前者吃掉了后者,外国商人和中国的买办商人一道,取代了原有徽商和晋商的地位,原来城乡一体的工商业,也被外国再加上本国后来的以机器生产为后盾的商品所摧垮。显然,中国进入现代的过程过于被动,资本主义的“引进”,更像是强暴,结果是外来的吞噬了本土的,银行挤垮了钱庄,商场排斥了店铺,工厂拼掉了工场。原来的所谓的“资本主义萌芽”,碰上了真的资本主义反而被铲平了。究其原因,自然是由于当中国被纳入世界资本主义体系的时候,西方还处在殖民主义的时代,中国发展资本主义的过程,恰恰成了人家次原始积累和原始积累的来源,摧垮中国原有的商人势力,对它们有利无害。
西方在中国的态度和行为,无疑要为中国现代化的坎坷负主要责任。然而,中国现代化的设计者(包括思想家)也没有考虑西方的资本主义和中国中国原有类似因素的衔接。中国由政府导向的现代化努力,实际上是顺着西方经济殖民主义的路径推行的。中国农民(包括极富商品市场意识的江浙农民)在现代化过程中,遭到了三重剥离:殖民主义的剥离,本土现代化主导者(包括革命党)的剥离和新兴的民族资本主义的剥离。在现代化过程中,农民只被当成后备劳动力的补充,而在现实中只有两种命运:或者被冲得流离失所,当兵为匪作流民,只有一小部分流入城市,化为资本主义经济的劳动力;或者留在土地上,不得不进行黄宗智所谓的“过密化”生产,忍受“政府”与外国资本的双重盘剥,苟延残喘。中国的农村基本上没有发展起资本主义的经营,新富农经济在中国乡村一直是微乎其微。同样,在现代化过程中,几乎没有出现由农村致富的“农民企业家”和农民出身的大商人(即使有这样的人,一般是先到海外,发财之后再回国),农民原发的资本主义积极性实际上是被窒息了。
2.畸形商品化对农村社会的摧残
尽管在晚清人们没有比较详尽的农村社会调查,但我们应该相信,西方介入之后,中国农村的商品化程度的确是逐年提高。进入20世纪,更是加速度地往上翻,不仅沿海发达地区,就是内陆落后地区也是如此。根据1921~1925年对全国17处的调查,农家每户农产品的出售率平均达52.6%,农家生活资料的购买率达到34.1%.在此之前,按逻辑应该有一个逐渐增加的过程。然而,正如我在前面提到的那样,农民商品化程度的提高,其中有相当原因是出于用货币支付日益增长的货币赋税的需要。从刚刚提到的全国17处的调查显示,几乎所有粮食作物的出售率都提高了:
全国17处各种农产品的出售率(1921~1925)
农产品种类出售率%农产品种类出售率%
小麦52.5豌豆46.0
稻米38.4黑豆22.1
高粱21.9芝麻78.5
谷子26.6油菜籽99.1
大麦63.7山薯31.1
玉米26.4棉花30.8
糯稻95.4大麻64.3
大豆44.0蔬菜73.7
绿豆51.7
从这个表上我们可以看出,凡是离基本糊口需要稍远一点的农产品,象糯稻、芝麻、油菜籽之类,出售率无不奇高,属于“细粮”类而且低产的农产品,像小麦出售率也比较高。这意味着这些作物的种植,对于农民(包括富裕的农民)来说是不敢自己享受的。对于有些特别贫穷的农户,甚至口粮也必须出卖一部分,否则就不能得到必需的货币。出售价钱高的农产品,然后再买进低价的农产品诸如山薯、黑豆来充饥,这是那个年代中等农户的通常作法。至于穷户就只能糠菜半年粮,忍饥挨饿了。所以,不是小农就商品率低,有时越是地少的农户,按比例需要出售的粮食反而越多,当时的人在黑龙江的调查证实了这一点。
为了追求更多的货币,农民势必要扩大经济作物的种植,中国农村经济作物的种植面积逐年扩大,农业生产与世界市场发生了越来越多的联系。棉花、桑蚕、大豆、烟草、花生、桐油等作物的种植都有弥漫性的扩展。这些经济作物主要是为了出口,国内的销量微乎其微。所以,国际市场上的风吹草动,往往会对国内经济作物的种植业影响巨大。往往一次不大的市场动荡,就会导致一大批小农的破产。
最能说明小农商品化命运的莫过于鸦片的种植。进入军阀统治时期以后,鸦片的种植和贩卖成为一种公开的行为,大多数地方军阀都诱导甚至强迫农民种烟,而某些地方军阀的军费开支主要倚赖烟税收人。在很多情况下,鸦片和银元一样,可以顶货币发军饷。据当时人考察,1924年,“甘肃省之烟税,年收计二千万元,数万军队依之给养。湖北为一千五百万元,陕西为一千万元。又如福建之全省军费,每年约二千万,皆惟烟税是赖。”那时,军费往往要占政府开支的80~90%,可见鸦片种植面积之广。连一些财大气粗的军阀,如奉系也鼓励农民种植鸦片,1928年奉天筹济局的官方报告说该省当年又添烟田25万亩,全省烟田达200万亩。至于地处偏远的西南地区,就更是烟毒遍地,“四川西南部鸦片零售价格八年以内(民五至民十三)跌落十倍,可见鸦片出产的增加了。”
实际上,不仅军阀鼓励种植鸦片,就是农民也有相当的种植积极性。与种植经济作物的动机一样,是为了能够多获得一些货币,缓解一下生存的压力。种鸦片的农民自然是发不了财的,发财的只能是作为大贩子的军阀和政客。
按道理,如果出现了20世纪最初30年那种规模的农业商品化,至少应该有相当一批农民借此发家致富,中国应该出现相当规模的资本主义方式的农场。然而,就像我们所知道的那样,中国农村并没有出现这种情况。除了极少数凭借武力巧取豪夺的土豪劣绅外,绝大多数农村的人都或重或轻地陷入贫困化的泥潭不能自拔,甚至相当多的地主生活也十分拮据,无力进行更大规模的生产。可以说,那个时候农村商品化程度的提高,对于农民来说决非福音,那只是一种低层次的、活命的、畸形的、带有强烈殖民色彩的商品化。
20世纪最初30年,是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成长期。无疑,这是一个中国现代化历程中比较重要的关节点。然而,正是在这一时期,中国农村沦于残破不堪的境地。从表面上看,这似乎是资本主义化的一般性后果,不仅仅中国一家如此。在西方国家,在被牺牲的农村里,被吸走了大量劳动力之后,还会有农业资本主义生长起来。可是中国却没有出现过这种情况,农业商品化的极大发展,连小农的糊口问题都解决不了。资本主义经营方式的农场基本上没有,西式农业机械也是“凤毛麟角”;直到1949年红色政权建立,全国也就是东北还能找出几台德国造的拖拉机。而日益增加的农民商品化程度,不过是给农民多添了些被盘剥的机会。农村里因为商品化而出现的两极分化并不多见;从某种意义上说,穷人和富人都在走向贫困,只不过程度不同而已。农村里发达起来的只是那些痞化和武化“新式”土劣。洋枪的普及和泛滥,使农村造成了一种武化氛围,军阀们无意中为自己的覆灭准备了条件。
现代化的另一个果实是刺激和拉动了读书人的离乡脚步。旧教育虽然没有灭绝,但已经是气息奄奄。新教育的投入对农村几乎没有一点好处,原来还比较高的农村男性人口的识字率陡然降了下来,使得农村本来还有的一点现代化前提也被损害了。农村中的社会结构产生了巨大变化,但是,传统农村的基本结构框架却没有变,板块还是那些板块,只是内容更加不堪了。相当多原来人所不齿的社会边缘人物进入了中心,取代了老乡绅的地位。
中国接受共产主义的知识分子,从俄国革命取来了经,然而却走了一条与俄国革命截然不同的路,实际上是一条以正统自居的俄国人很长时间都无法认同的农民革命之路,这不能说与中国近代农村和农民的悲惨境遇给知识分子的长期刺激有一定关系。与农村相比,城市里的状况虽然也可以说悲惨,但毕竟要强一些。中国正经产业工人的生活状况,无论如何要比他们的农民兄弟强不少(正因为如此,中国工人的革命积极性才会比农民差,这一点恰是令正统的马克思主义者头痛不已的)。我们前面已经论述了农民生活程度的可怜,而同时期的上海工人,据30年代的一次调查,有吸烟支出的占92.5%,喝黄酒的占88.5%,饮茶的占96.7%,即使是很穷的工人,每年也会看几次电影,逛逛大世界。所以,搞合法斗争,工人还有积极性(比如在“二?七”罢工之前),而在“白色恐怖”时期,他们的革命积极性甚至抵不上学生。近代中国农民境遇之惨,足以让任何一个稍有良心的知识分子痛心疾首。也可以说,中国的共产主义知识分子,从一开始就是出于这种刺激才生出救国救民之志,进而一步步趋向激进的。在他们接受共产主义之前,大多有浓厚的民粹主义倾向。与俄国民粹主义所不同的是,他们的民粹主义往往背后蕴涵着拯救者的心态。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这种中国式的民粹主义底蕴,才使得相当多的共产主义知识分子自觉地走上从农村发动革命的路。
应该说,那个时代一些热心乡村教育和改良的知识分子,对农民的同情和关爱其实并不比共产主义者少,也同样富有牺牲精神,像陶行知、晏阳初、梁漱溟、李景汉等人克服千难万险进行的乡村试验,应该说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然而,他们一点一滴的改良,对于满目疮痍的农村,委实有点像精卫填海的努力,吸引力太小,甚至显得有些迂腐。这就是为什幺那些苦心孤诣的乡村改良者不仅要遭受统治者和地方势力的刁难和打击,还要不断地被各方批评和嘲笑的最大缘故。
显然,当时的农村,真正欢迎的是那些具有先进头脑和激进倾向的知识分子。农村布满了干柴,也不缺乏火种,但是恰恰欠缺添加助燃剂使大火持续烧下去的人,而这些知识分子正好充当了这一至关重要的角色。共产主义知识分子进入农村,革命的鼓动压过启蒙的努力是一种历史的选择,变革只有包裹在革命的旗帜里才会在农村有市场。尽管革命本身也含有现代化的意义,但是革命在对待富农和所谓富裕中农之类现代化的生力军的问题上,总难把握好度。甚至在开始发动阶段有时不得不借助那些没有取得正统地位的边缘人物;以至于在红军发展初期,就不得不花大力气清除内部“流寇主义”、“绝对平均主义”等流民意识。
被现代化抛弃的农村最终还是损害了现代化本身。20世纪最初30年的历史告诉人们,中国走常规现代化道路的可能性已经很小了。
注释:
①转引自《北洋军阀统治时期中国社会之变迁》,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284页。
②李宏略:《数字中底农家生活》,《东方杂志》第31卷,第7号,第97页。
③《张培刚经济论文选集》上卷,湖南出版社1992年版,第90~91页。
④张镜予:《中国农民经济的困难和补救》,《东方杂志》第26卷,第9号,第13页。
⑤杨荫深:《浙江鄞县南区调查》,《东方杂志》第24卷,第16号,第134页。
⑥田庚垣:《合肥农民调查》,《东方杂志》第24卷,第16号,第146页。
⑦⑧参见桑兵:《晚清学堂学生与社会变迁》,上海学林出版社1995年版,第166、165页。
⑨郭沫若:《少年时代》,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年版,第62~63页。
⑩汪向荣:《日本教习》,北京三联书店1988年版,第161页。《文史资料选辑》第15辑,中华书局1961年版,第161页。李景汉:《定县社会概况调查》,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重印本)1986年版,第201~203页。[美]罗伯特·A ·柯白:《四川军阀与国民政府》中译本,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30~31页。于曙峦:《贵阳社会的状况》,《东方杂志》第21卷,第6号。朱契:《四川省田赋附加税及农民其它负担之真相》,《东方杂志》第31卷,第14号,第89页。陈志让:《军绅政权》,北京三联书店1980年版,第137页,附表1A.《义和团》(二),第15页。《中国农民运动纪事》(1921~1927),求实出版社1988年版,第25、36~37页。见傅筑夫:《中国古代经济史概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291页。严中平等:《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科学出版社1955年版,第328页。
来源:《浙江社会科学》1999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