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惯例”已成为银行收费的一大托辞。近来,某银行湖南分行开始试行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收费;另一银行宣布将大幅提高员工薪酬,加薪幅度达30%,又都说是国际惯例。而昆明一老人在银行排队时被尿憋晕,责问银行为何不设厕所,银行还说这是跟国际接轨。
显然,这又是银行站在自身利益立场对国际惯例进行选择性阐释。碰巧笔者最近在读金融专家徐滇庆一系列关于金融改革的评论,从中了解到不少银行界真正的国际惯例信息——中国的银行,为什么不把下面这些国际惯例告诉公众呢?
首先在资金充足率上。为了保证银行具有抵御风险的清偿能力,《巴塞尔协议》规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应当在8%以上(这应该最有资格称国际惯例吧)。资产充足率是指银行的自有资产在总资产中的比例,8%的充足率规定是为了保证发生危机时银行也能用自有资产冲销坏账和清偿债务。世界十大银行在1999年的资本充足率为11.5%,其中花旗和美洲两大银行巨头都达到12%以上,而中国国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只有4.5%,远远低于“国际惯例”,这意味着银行抵御风险的清偿能力较差。既然资本充足率如此之低,银行一旦有了利润,就应赶紧把利润转化为自有资产以提高资金充足率,岂能首先“大幅度提高员工薪酬”,国际上有哪家银行敢这么做?
然后是工作效率。“国际惯例”显示,国外那些收费的银行效率都非常高,对一些个人业务收费是为了更加专注于反映经营能力的贷款业务。而那些整天喊着收费的银行的效率呢,动辄几十万员工,连最小的中国银行也有20多万人,可资产规模相当的汇丰银行只有3万多人。花旗银行的净资产收益率为20%左右,渣打为14%,而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只有3%左右。花旗银行、德意志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人均利润为5万多美元,而我们的国有商业银行大约只有1000美元。为赢利不首先想着按照“国际惯例”提高自身效率,反而把眼睛盯在向客户收费上,令人失望!
再看银行监管体系。按照国际通行标准,银行内部的稽核人员应占员工人数的5%。而我们的金融系统中稽核人员的比例还不到1%;目前世界上先进国家已经普遍采用电脑即时监控、全系统信息汇兑以及时间序列定量分析等先进手段,而我们的稽核人员主要靠自己的经验和业务来进行检查——正是监管体系的不健全让许多犯罪分子钻了空子。如果在监管体系上早遵守“国际惯例”,银行至于窘迫到如今见费就收?
如此宏观、如此重大、如此多的方面未尊重国际惯例,中国的银行有什么资格单独在收费和加薪上谈国际惯例?“国际惯例”不应成为收费的挡箭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