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学良:海外中国企业头上的四把刀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118 次 更新时间:2009-01-02 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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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学良 (进入专栏)  

(香港科技大学教授 丁学良)

近年来,中国企业海外扩张已经成为国际社会关注大事之一。部分原因是,近年来中国企业在海外的扩张速度与过去相比可谓是突飞猛进,海外观察家甚至将其称为中国海外企业的大跃进。

但国内的这方面数据非常不完整,不及时。10年前我曾经做过一个项目,研究中国企业的海外发展。研究发现,中国官方所公布的企业海外投资方面的数据和实际差距太大。10年过去了,这方面统计的准确性并没有多少改变。

事实上,我得到的数据还是比较官方的(商务部数据)。根据中国官方统计,到2007年为止,中国企业海外投资(FDI,不含金融资产)仅200亿美元,而且还是多年累计的存量。这个数字和我在海外观察的情况差距实在太大。

比如,中国在非洲有多项大手笔投资,诸如东南亚、缅甸、孟加拉国、巴基斯坦等地,中国对当地的港口、道路和桥梁方面的投资也有不少。我咨询过当地的官员和学者,每一笔投资都是几亿甚至十几亿美元的项目。如果再将中国从印度洋港口(比如缅甸)的跨国输油管道投资计算在内,每一项都能达到几十亿甚至上百亿美元。这表明,来自国内权威部门的所谓200亿美元的数据非常不完备。有很多地方,尤其是沿海地带,除非是大型国有企业的投资行为才会上报,而中小企业的海外投资很多是不上报的。

在海外投资“大跃进”背景之下,中国企业呈现出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的特点。随着近年来沿海地区生产成本的显著提高,中国企业到海外发展的趋势呈越来越明显的态势。这是推动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经营的第一个动力。

除了综合生产成本(这是推动中国企业海外发展最重要的因素)外,推动中国企业海外发展的第二个因素是,一些从事能源和工业战略性资源的巨型国有企业,希望满足其在海外寻求资源的饥渴需求。

第三个动力,这也是我现在研究得出的最重要的结论,那就是寻求产权转型(OWNNERSHIPTITLE)。这三个动机涵盖了大部分中国企业到海外发展的现状。

我对中国企业到海外扩张持审慎的鼓励态度,当然乐见其成。从在海外做的调研,以及我与中国国内企业界、传媒界和分管相关事务的官员多次开会交谈所获得的信息来看,相当多的中国企业(大型和中小型企业都有),它们在观念和认识上,对海外经营有严重的认知上的欠缺、差距甚至是误差。这种误差不仅仅是知识性的,还有价值性和技能型的。

出现严重的认知上的误差原因在于,这些企业在中国国内经营了相当一段时间,中国国内的大环境和小环境(大环境是整个国内,小环境是一县一地区等等),已经成为其根深蒂固的认知框架,这些企业在中国国内或许不一定算得上是顶尖的,但起码也居于中上水平,他们在中国国内运作的经验往往成为其海外经营在认知方面的负资产。

我做了个比喻,这就好象有的运动员原来是跳水的,他或许在跳水方面已经进入前三名,忽然有一天想转到游泳。对运动员来说,跳水和游泳都是水上运动,但二者的差别是巨大的。也许你在跳水运动中可以进入前三名,但在游泳运动中可能不一定能取得这样的成绩。

中国无论是中小企业还是大型企业,向海外扩展时,一定要将外国经营的大环境和小环境和国内有所区别,在做出重大投资决策之前,要事先有认知上的准备。构成认知的几个重要要素,这就是:悬在海外中国企业头上的四把刀。如果中国企业在行动前对海外投资环境的认知有所准备和调整,那就未必会成为刀下的牺牲品。

第一把刀是,中国企业海外经营的竞争对手。在中国企业大举投资海外之前,别国企业的国外投资在历史上至少经历了三波,这些企业无论是有形资产还是无形资产,都比中国大部分企业强。中国一些巨型国有企业,其有形资产规模当然在全世界都是巨大的。但我要特别要强调的是,应该将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分开,尤其是无形资产,包括企业管理经营的能力、经验、人力资本素质、企业品牌、知识产权、技术、专利权和已经在海外的营销网络等,很值得中国企业重视。

从全球海外投资发展的历史轨迹看,工业革命以来至少经历了五波投资大潮。第一波是欧美老牌的工业化资本主义国家在外国经营和投资的企业;第二波是白人圈以外唯一到海外投资的非白人国家——日本;第三波是当年的苏联和东欧国家,尤其是苏联,因为苏联是以社会主义方式实现工业化的第一个大国;第四波是亚洲新型工业化经济,以四小龙为主,以及后来的四小虎。目前中国大陆企业的海外投资经营只能算第五波。

在中国企业走出去之前,苏联的海外经营模式已经失败,如今俄罗斯希望重新在东南亚投资,不过刚开始起步。所以,中国企业的海外投资经营行为面临三波强有力的对手,那就是欧美老牌工业化国家,日本以及东南亚新兴工业化国家的企业。

从时间上来看,欧美企业的海外经营投资行为差不多有了两三百年的历史,他们经验丰富,做得非常成功。经过了激烈的市场淘汰,生存下来的企业不一定是最大的,但却是最强的。

日本在二战以前,尤其是在东南亚地区已经经过了强有力的拓展。二战结束以后,随着日本经济的强大,从上世纪60年代开始,日本不断对周边地区,特别是东南亚进行了强有力的渗透,还扩展到了北美、澳大利亚、新西兰甚至欧洲。日本的投资动因与中国有很大的类似之处,比如资源缺乏。与中国相比,日本更早感受到了资源匮乏对成长的约束和拖累。

东南亚新兴经济体在海外的投资,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到现在也有差不多40年的历史了。严格来说,中国大陆的对外投资是最近几年才兴起的,从21世纪的起点开始,才开始有了持续的扩张。

对中国来说,前三波对手在无形资产方面的优势不是短时间能够弥补得了的。当然,20世纪末期全球化浪潮的推进下,很多跨国企业很难说是属于哪个国家的,但跨国企业依然是以欧美为主导,其次是日本,第三才是东南亚,数量很少。

第二把刀是,海外投资目的地的村社组织和村社网络。我所说的村社组织和网络,既包括家族与家族间、同姓之间,以及农民自己组织起来的类似于农会的组织,也包括各种宗教组织、慈善组织,它们都是村社组织和网络的构成部分。我们注意到,中国企业在东南亚和非洲投资的比较多,这两个地方的村社组织和网络延续了数百年甚至上千年,绝大多数没有经历过严重的、长时间的断裂。尽管这些国家整体经济发展比较落后,但社会组织和社会网络在大部分地方都延续了很长时间,有非常强韧的组织和动员能力。

这种现象在中国大陆是很少见的,因为中国大陆的村社组织在1949年后的历次运动中基本上已经被连根拔除。而且新形式的社会组织并不发育,无法替代原来的村社组织。比如在中国,农会、工会、商会都不独立,所谓社会组织也被纳入到政府的行政系统中。

现在的问题是,到海外经营的中国企业认识不到这一点,认为别人很落后,老百姓所受的正规教育程度不高,很容易摆平。这其实是非常严重的认识误差。

我举两个例子加以说明。两年多以前,据一家英文媒体报道,中国某企业跟柬埔寨政府合作搞项目开发,地点选在偏僻的农村。我受云南的委托到柬埔寨了解情况,经过调查发现,该公司在圈地的时候大大超出了协议规定的界限,而且协议规定的开发范围也没有和当地村民很好地沟通,使当地村民怨言颇多。中国公司在开发过程中,砍伐了大量的原始森林,这对当地老百姓来说是极大的冒犯。这家中国公司不但砍伐树木,还清理了居民的祖坟。这一事件立即成为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当地村民终于忍无可忍,进行了激烈的抗议,他们到中国公司所在地的周边示威游行,还派代表去柬埔寨首都中央政府的相关部门进行抗议。

当了解到事情的原委之后,我马上就意识到,中国企业在当地经营的方式和心态与在国内落后地区搞开放一模一样:不尊重生态,不尊重本地老百姓的感情,以为只要把政府搞定了,一切问题都解决了——这是搞定官员就搞定一切的认知模式。虽然柬埔寨还比较落后,但其村民组织和网络还是很强韧的。

第三把刀与第二把刀有一定的关系,但层面不一样,那就是跨地区和跨国的NGO组织。尤其是跨国NGO组织,目前它们在中国很难成为对企业经营构成严重影响的抗争者,但是在非洲和东南亚这些地方,哪怕是到了太平洋的岛国,那些国家的政府对这种NGO组织都没什么办法。或许那些国家的政府能够把本国的反对派搞定,但却无法摆平这些NGO组织。这些组织会对外来经营者进行监督,如果发现他们认定是不好的行为,就会动用跨地区、跨国家的力量进行抗争和惩罚。

根据国际环保组织的统计,进入21世纪后,全球非法砍伐的热带雨林木材中至少有40%运往中国的港口,这可能是通过卫星照片得出的结果。当然,将这些木材运到中国来的船只不一定都是中国的,但后来在中国被加工成高档家具,一部分供中国国内消费,相当一部分则出口到欧美,其中欧洲可能最多,北美少一些,因为北美的木材供应相当丰富。国际环保组织呼吁了多年,发现很难从源头上制止。

全球有两个最大的热带雨林砍伐区,一是东南亚,集中在印尼、缅甸和老挝。二是拉美的亚马逊河流域。环保组织发现,这些国家的官员、军队和警察极其腐败。导致原始森林被大量砍伐实际上是利益上的均摊,其中不仅有需要木材的企业,也包括当地的贪官污吏。尽管当地老百姓中很多人持反对态度,也有少部分人从中渔利,所以,要从源头上杜绝这种事情十分困难。

于是,这些国际组织想出了另一个办法,从木材的需求和消费方打主意。他们在欧洲找了一个环保意识比较浓厚的国家——英国作为试点,希望能在英国通过一个法律。这个法律要求,任何进口木制品如果没有一个证书来证明来源的合法性,一律将被界定为非法砍伐。据我所知,这个证书由某些国际组织操作,而且还有人执法。相关国际组织认为,在英国通过这样的法律前景非常乐观。如果法律能在英国通过,那么欧盟范围内实行的困难也就小得多。

如果欧盟通过这个立法,北美、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地区和国家很可能出现连锁效应。这样,针对来源于热带雨林的木材控制就可以做到滴水不漏。

按照中国话说,国际NGO组织喜欢多“管闲事”,而且他们“管闲事”的能力很强,经验丰富。一次不成功,他们会想出各种各样让人穷于应付的招数来对付你。国际NGO组织对第三世界穷困老百姓的动员能力有很强的样板作用,他们不断地启发和教育这些地区的人民,最终一定能找到一条渠道,使第三世界国家的村社组织同自己挂上钩,然后联手行动。

这对中国海外企业的影响巨大。比如,中国在非洲采矿,国际NGO就开始盯住那里的童工问题/同工同酬问题、安全生产问题,等等。中国的矿难总数全球第一,随着中国在非洲开矿的力度增加,非洲的矿难也开始增多。如果在安全生产方面不花大的投资,出事情的概率相当大。当然,中国企业在国内开采不会遇到国际NGO的责难,而一旦出了国境,就很难将别人挡在外面。

第四把刀就是国外的武装组织。国外武装组织有多种类型,至少可以分为三类:恐怖主义类型,绑匪类型(土匪中的一类),激进的革命组织。所谓激进的革命组织,通常代表某一个少数族群,或者某一类贫困阶级或阶层,比如农民或山民,为他们寻求“解放”。由于武装组织成分复杂,他们以往主要的攻击目标是在本地经营的西方跨国公司,但这些年来,中国在海外经营的企业成为他们打击的重要目标。随着中国企业在海外投资经营的越来越多,这已经形成一个恶性循环。

中国企业投资经营的地方大部分是法治、人权与政府治理非常糟糕的国家,正是这样的环境为武装组织的活动提供了空间。2008年10月,苏丹发生8名中国工人被绑架事件,其中5名被杀。类似的事件在非洲其他国家发生过多起。东南亚也有类似的组织威胁,要对中国企业采取行动。这里有一个深层的原因,不管做事情的真正动机何在,在这些激进组织看来(至少他们口头上如是说),是因为中国企业侵犯了当地弱势老百姓的利益,或者是中国的商人与当地贪官污吏勾结,鱼肉百姓,或者是欺负了他们的受众群、信仰群。这样一来,中国海外企业很容易成为他们打击的重点目标。此类结果的出现与中国海外企业的经营方式密切相关,因为中国企业很多做法本身就不很正规。中国海外企业在国外经营的模式与国内一脉相承,其中有一部分起到的作用适得其反。

有认知框架是进行调整和改进的前提。这四把刀悬在中国海外经营企业的头上,越早意识到它们的存在,中国企业的管理层才能适时做出调整,在做什么项目、什么地方做、怎么做、如何趋利避害的问题上才会有清醒、明智的策略上的设计和落实。

要是将中国企业海外经营作为一部很长的章回小说来看的话,这还是第一章,如果连第一章都做不好,那么这个章回小说就很难写下去,读者也看不下去。现在,国际上已经有人将中国企业投资海外看做是新殖民主义。值得注意的是,他们为什么会这样说,我们到底有哪些问题可能成为他们的证据。当然,指责中国搞新殖民主义的人大多来自老牌殖民主义国家,这些国家在几百年之前可能做过类似的,甚至更糟糕的事情。不过现在,天下形势已变,不能因为人家在几百年前做过类似的事情就成为我们可以如何如何的借口。在100年前,中国人也有自己的家法,父叫子死,子不得不死,这在过去是合理的,但一百年后的今天,这种行为已经是法理不容了。

原载《财经文摘》2009年第1期,发表时有所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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