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两则新闻相映成趣。一则为《成都商报》报道,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影响正在加深和蔓延,仅在劳务输出大省四川,截至11月18日,受金融危机企业倒闭或减员影响返乡的农民工已达28万余人。另一则为《京华时报》报道,燃油税改革后,将取消养路费、公路运输管理费等六项收费,这将影响到大批相关人员就业。据交通运输部一位高层介绍,粗略计算,燃油税改革后可能会造成近15万相关就业人员需要安置。根据前天发改委、财政部等部门公布的《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国家将妥善安置交通收费征稽人员。
农民工丢了工作,不得不提早返乡,甚至仅四川一省就多达28万人,然而大家对此都很接受,仿佛本该如此。但那些吃皇粮的交通收费征稽人员,因燃油税改革丢了工作,尽管全国人数不过15万,却让有些人紧张得不行,于是如何妥善安置他们也成了改革方案的一部分,同样仿佛本该如此。为什么企业职工、农民工下得岗,吃皇粮的人下不得?众多网民在网上发问,并且呼吁:让他们堂堂正正地下岗吧。而在我看来,这其中真正的问题,不是非要让谁下岗谁上岗的问题,因为如果可能,我宁愿这个世界上没有失业者,而是一个关乎纳税人权利的重大问题。
一个意味深长的现象是,15万征费人员是由于"费改税"而暂时失业。众所周知,在民主的公共财政体系中,收费原本不是一种合理的财政手段。那种以行政强制手段,依靠用纳税人的钱建成的公共道路的收费,更是如此。因此一切"费改税"的初衷,就在于祛除纳税人身上不合理的额外负担,同时也寄托着国家机构精简、优化政府财政制度的希望。然而燃油税改革尚未施行,相关部门已经迫不及待地要妥善安置这些"失业者",不仅意味着纳税人将多缴纳一部分税款,而且意味着尽管有数项收费项目取消了,但纳税人必须奉养的人数并没有减少,使"费改税"变得换汤不换药。这也足以理解何以有部门曾经婉转表示燃油税不是简单地"费改税"了——它的确不简单。
在当下政府机构慵肿、官民比例居高不下去的情形下,谁还能说国家对交通收费征稽人员的"包养",是对民主公共财政的追求与优化?因为这种"包养"的本质,其实仍是要求纳税人对这些曾经的收费人员负有奉养"义务"。纳税人多一个奉养对象,就意味着少一分应享的公共服务,其应得之权利就少了一分。这二者之间,正是这样一种此消彼长的关系,不能不察。
如果说税收是一种关乎公民权利与民主财政的美好想象,那么收费则凝结为行政权力与部门利益的巨大现实。就此说来,国家对交通收费征稽人员的"包养",只能表明在"税收"想象与"收费"现实的利益博弈中,理想主义的巨大退步与妥协。这提示出,如果没有壮士断腕的决心与意志,所谓纳税人权利将只能是一种虚构。而我国未竟之"费改税"进程,如果没有与行政体制改革进行配套进行,也将变得手足无措。
作者系资深评论员
原题:一次税收理想主义的巨大让步
2008年12月08日《珠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