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蕴岭:对东亚合作发展的再认识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236 次 更新时间:2008-10-01 18:46

进入专题: 东亚合作  

张蕴岭 (进入专栏)  

内容提要:本文在回顾东亚合作发展历程的基础上,重点分析了促成东亚合作的历史缘由、东亚合作的功能及内在特征,对东亚合作的未来发展趋势进行了预测和分析。本文认为,东亚合作是基于现实利益基础上的务实合作,在支持机制上体现为灵活的多层型。东亚合作的“开放性”及参与东亚合作的各方利益选择的差异,使其成为一种地区关系的协调和合作架构,而非一个单一地区组织。东亚合作进程将以“东盟+3”为主渠道,沿着充实合作内容的方向推进,但在制度化建设方面将进展缓慢。在本文的最后,对中国的区域观做了较为系统的分析。

关键词:东亚合作 东盟 中国 日本

如果从1997 年启动“东盟+3”对华合作开始算起,东亚合作已经走过了十多个年头,取得了许多成效,但也存在很多有待观察和研究的问题。如何认识东亚的合作?东亚合作向何处走?能走多远?中国的政策取向如何?这既有理论问题,也有现实问题。

对东亚合作进程的简单回顾

东亚作为一个地区开展合作运动的历史不长。一般认为,马来西亚前总理马哈蒂尔在20 世纪90 年代初提出的“东亚经济集团”只是一个启蒙,而真正的实践是从1997 年12 月15 日召开的东盟—中日韩领导人非正式对话合作会议开始的,因为它导致了“东盟+3”机制的启动。这个机制由对付突然爆发的大规模金融危机开始,后来合作功能和范围不断得到扩展。东亚合作的一个重要的转变是1999 年在马尼拉举行的东亚领导人对话合作会议。地区领导人就推动东亚合作的原则、方向和重点领域达成了共识,首次发表了《东亚合作联合声明》。此后,不仅一年一度的领导人会议被固定下来,还扩大了部长会议的范围,提出了东亚合作的长期目标,构建了多种合作机制,使“东盟+3”机制成为东亚地区各国开展对话与合作的主渠道。

2001 年“东亚展望小组”的报告明确提出,东亚合作的长期目标是建立“东亚共同体”,并勾画了未来共同体的框架和蓝图。按照该框架,东亚共同体的目标是实现地区和平、发展与繁荣。它由三个支柱构成:一是政治合作,即建立机制化的东亚峰会;二是经济合作,主要是建立东亚自由贸易区和东亚金融合作机制;三是社会文化合作,即发展东亚人民之间的交往与参与机制。展望小组的报告受到东亚各国领导人的重视,并成立了由高官组成的“东亚研究小组”。该小组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推动合作进程的行动建议。与此同时,展望小组的报告也激发了各界对东亚合作运动的热烈讨论。

从后来的发展看,政治合作进程并没有像东亚展望小组建议的那样,由“东盟+3”框架向更高层次的“东亚峰会机制”过渡。目前的东亚峰会是东亚合作的另一个新机制,它在“东盟+3”的基础上增加了地理上不属于东亚的新成员(印度、澳大利亚、新西兰) 。与此同时,东盟、“东盟+1”和“东盟+3”对话合作机制继续发挥功能。

东亚合作进程的第一个实质性进展是在金融领域,从构建双边货币互换机制的《清迈倡议》开始,进而发展了具有区域性质的货币金融合作机制。不过,后一个方面目前只走了一小步,即把分散的双边机制连接起来,变成具有联动性质的地区性合作机制,并且扩大了货币互换的规模。2007 年中国提出建立东亚外汇储备库,各方对这个建议给予了正面反应,但对如何落实,各方尚在商讨之中。

关于东亚自由贸易区的建设,主要的进程还是“东盟+1”,无论是中国—东盟自贸区,还是韩国—东盟自贸区和日本—东盟自贸区,都取得了显著进展,而整个东亚地区的自贸区还未提到议事日程。2004 年“东盟+3”经济部长会议决定成立专家组,就东亚自由贸易区的可行性进行研究,专家组于2006 年提出报告,建议尽早启动谈判议程。这个建议并没有立即得到经济部长们的认可,尤其是在日本提出了以东亚峰会成员为基础建立东亚紧密经济伙伴关系(CEPEA) 的建议后,各国在如何构建东亚自贸区这一问题上出现了分歧。针对日本的建议,也成立了专家组,目前正在进行研究。

在其他领域,主要的形式是功能性的项目合作,目前已启动了多个合作项目,并把湄公河地区的合作纳入东亚合作机制,但在区域性的制度化建设方面,进展并不显著。

虽然一年一度的领导人会议和越来越多的部长会议仍在召开,每年也都提出一些新的倡议,但是人们看到东亚合作的步伐放慢了,东亚共同体的建设流于概念。面对这种情况,与前几年的气氛相比,人们对东亚合作前景的信心,尤其是建立东亚共同体的热情,似乎在降温。在此情况下,有必要对东亚合作的一些基本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和认识。

对东亚合作利益和动机的再认识

(一) 经济合作的利益驱动

东亚地区开展合作有着内在的需求和利益基础。金融危机是推进合作的加速器,而内在的基础则主要是经济发展的相互依赖关系。二战以后,东亚地区最引人注目的现象是逐步形成了经济发展上的区域链条:先是日本经济的迅速恢复和发展,其后是“四小龙”的起飞,再后来是东盟经济的快速增长和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这个链条最初以“雁行模式” (日本作为领头雁)的结构出现,其后,在中国经济的影响下(作为投资的链接市场) ,形成了目前的“网络结构” (地区生产的交互分工) 。

然而,一个突出的特点是,形成东亚经济相互依赖网的主导力量是市场机制。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在发生金融危机后,需要引进和加强各国政府间的合作。

按照经典的经济学理论,区域合作的利益基础是通过增加内部贸易(贸易转向和贸易创造) 来推动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欧洲关税同盟、欧洲经济共同体和欧洲统一大市场就是建立在这样的利益基础上的。但是,东亚经济合作深化的基础并不主要体现在这一理论所论证的利益基础之上。

从东亚的现实情况来看,早在1997 年发生金融危机之前,地区内部贸易的比例就已接近50 %。金融危机发生后,这一比例一度降低,不过,目前又恢复到了50 %的水平。但金融危机后,区域内部贸易比例的提升不是因为建立了自贸区,而是因为经济回升,也就是说,经济的繁荣推动了东亚地区内部贸易的发展。

那么,什么是启动和支撑东亚合作的利益基础呢?

金融危机发生之前,通过投资—贸易网络,使得东亚各经济体的经济紧密联系起来,在发展上相互依赖。但是,这种关系的构造主要是市场机制自发作用的结果(即发展中经济体自主开放市场、发达经济体和新兴经济体的跨国公司根据市场信号进行投资和贸易) ,缺乏地区层次上的制度支持和保障,因此,存在着很大的脆弱性和不稳定性。例如,一旦发生危机,这个网络的内部联系机制就会发生割裂;一国发生危机后,会立即扩散,导致一损俱损,造成地区范围的经济大危机。因此,启动东亚合作的利益基础是救助这个机制,通过经济合作重建被破坏的经济网络,从而奠定经济恢复增长的基础,这就是为什么说亚洲金融危机成为东亚合作的启动器的原因。“东盟+3”启动的首先是一个政治框架,也就是年度领导人会议和部长会议。基于东亚的政治现实,这个框架并没有发展成一个单一的东亚对话合作框架,而是几个框架并存:东盟领导人会议、“东盟+1”领导人会议和“东盟+3”会议。这个多层框架结构反映了东亚合作的利益基础架构现实,即还没有一个单一的地区合作框架可以代表参与各方的基本利益,不过,“东盟+3”的出现,提供了一个构建大地区利益的政治框架。然而,后来以东亚峰会面目出现的“东盟+6”机制使得东亚合作的政治构架变得更为复杂,凸显了东亚合作政治利益的多元特征。[1]

由于危机发生在金融领域,因此构建东亚地区的金融合作机制最为必要,也最为可能。《清迈倡议》从建立相互支持的货币互换机制开始,进而发展到建立双边互换机制的地区联系机制,再到建立地区的货币储备库,这个发展是顺理成章的。在全球化的发展中,金融领域是走得最快的,全球金融市场的链接,加上新金融手段的出现,一方面使得国际融资变得更容易,另一方面也使得国际金融市场变得比较脆弱,一旦发生金融动荡,就会造成连锁反应。一国、尤其是势单力薄的发展中国家很难应对,这就需要国际和地区层次上的努力与协作。由于亚洲发生金融危机时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救助不力,东亚国家不得不聚义自救。然而从长远看,在国际金融机制不能完全保障像东亚这样的大经济区域经济安全的情况下,地区金融合作是一种必然的选择。实践中我们也看到,清迈协议框架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机制是密切相联的。90 %的货币运作权(条件性贷款) 最初是交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决定的,东亚的决策权后来有所增加,使得这个比例减到80 %。尽管如此,东亚的货币金融合作机制目前也仅仅是国际货币金融机制的补充,而不是替代。

但也应该看到,目前东亚货币金融合作的程度还是有限的。如果再向前迈一步,比如建立地区汇率机制,或更进一步,建立地区货币体系(包括地区货币单位) ,那就需要很高的地区政治合作构建,显然,东亚地区的合作目前还缺乏这样的政治基础。[2]

那么,金融危机为什么没有成为推动整个东亚市场一体化机制( FTA)构建的动力呢?这是因为,制度化一体化的构建需要谈判,要解决的问题很多。应该说,鉴于东亚经济生产网络的发展,这个地区的确需要一个统一的市场制度化安排,但就近期的需要和可行性来看,这可能并不是努力的重点。这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首先,东亚经济的链接和生产网络的构造是建立在两个机制基础上的:一是发展中国家出于吸引外资的需要,自主开放市场,这不仅使得主要产品的关税大幅度降低,而且还提供经营上的更多优惠;二是发达国家和新兴经济体的公司进行产业转移,大力发展在开放经济体的投资经营。这两个方面的互动推动了地区投资和贸易的增长。亚洲金融危机发生后,投资放慢和区内贸易增长减速并不是因为东亚国家从开放的政策上后退,而是因为经济环境恶化———经济增长速度降低和金融支持能力萎缩甚至崩溃。

事实上,2000 年中国向东盟提议构建长期经贸安排的初衷并不首先是出于构建更为一体化的内部市场,而是着重于通过制度安排构建稳定的政治经济关系。①这也就是为什么在中国与东盟没有谈成货物贸易协定之前,双方的贸易就出现连年的大幅度增长。而日本与韩国紧随中国之后分别加紧与东盟进行自贸区谈判,其初始动机主要是跟进战略。因为它们担心,如果不跟进,它们在东盟市场的利益就会受到中国的排挤。因此,东亚地区近年的这种自贸区发展呈现一种“竞争性的开放” (competitive liberalization) 。

其次从东盟自贸区建立的初衷看,其目的并不主要是增加区域内部贸易,而是改善区域内部的市场环境,利于吸引更多的外资。[3]事实上,东盟的区域内贸易发展很缓慢,经过十多年的发展,目前其内部贸易才占到1/4 。这也就是为什么有人用经典的理论来衡量,认为东盟自贸区不成功,当然,笔者的观点并不是说整个东亚自贸区( EAF TA) 的构建不必要,而是强调在构建自贸区的利益诉求上,各国所考虑的重点和出发点是不同的。不过,目前出现了新的情况,即由于多重自贸协定的出现,原来靠自主开放与公司投资战略所构成的地区内平滑互动机制正遭到破坏,比如,人们最担心的是多重“原产地规则” (rule of origin) 的障碍。因此,在这个意义上说,推进东亚自贸区进程的新利益驱动正在形成,这可能成为推动东亚自贸区建设的一个新动力。不过,这个新动力也受到东亚政治利益驱动的限制,一是东盟本身,担心失去在“东盟+?”框架中的主导权,二是东亚峰会框架的出现使东亚的地域范围扩大,导致东亚国家间的认知与战略分歧。同时,在东盟市场上,由于中日韩之间的相互贸易量很小,主要表现为东盟—中国、东盟—日本、东盟—韩国之间的贸易,加上引用原产地规则的贸易比例比较小,因此,原产地规则的限制对在东盟的跨国公司来说,其负面影响可能并不像理论上论证的那样严重。

再次,东亚地区大多数为发展中国家,发展中国家之间构建合作机制的一个重要功能是提高交易的便利化程度,改善经济交往和经济发展的环境条件,这既包括软件,也包括硬件。从软件方面来说,主要是清理相互矛盾的法规,制定协调的或一致的制度和规则,减少或消除政策障碍,提高管理机构的效率。对于东亚国家来说,非关税障碍对经济活动的制约远远大于关税,尤其是在最活跃的制造业领域,关税自主减让的程度已经很高。从硬件方面来说,主要是通过合作构建地区的公路、铁路、航空、海运网,以及与这些交通网络相配套的基础设施。在很多情况下,路通了,交往就有了,经济也就发展起来了,而经济的发展又促进了经济交换活动。因此,改善基础设施,构建地区基础设施网络所产生的经济活动(贸易、投资、旅游等) 和经济效益(增加经济总量) 往往要比传统的开放市场(降低关税) 大得多。也就是说,一则贸易的增加不是因为交易成本降低,而是交易环境改善;二则内部贸易的增加不是由于贸易转向,而是贸易释放(从无到有) 。由于提高交易的便利化往往不需要艰苦的谈判,而是靠建立在合作意愿基础上的共同行动,因此,较之一揽子谈判的方式,合作可以分步、分散进行。当然,涉及到基础设施的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工程筹资往往成为一个关键的环节,因此,这方面的安排需要有经济发展合作机制来推动,这一方面需要发达国家或比较发达的国家向欠发达的国家提供援助,另一方面也需要非地区成员的参与,包括国际组织和区域外国家。

基于上述原因,东亚国家的自贸区(FTA) 已经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市场一体化安排,而是一种带有综合功能的经济合作机制,或称之为紧密伙伴关系安排(Close Economic Part ner ship ,CEP) 。比如,中国—东盟之间的这种安排就是先签署一个经济合作框架文件,包括自贸区、经济合作、农业合作和早期收获安排;日本与东盟国家的自贸区协议包括了大量的制度化内容;等等。

(二) 东亚合作的动机驱动

东亚合作具有政治含义,需要政治认知的驱动。东亚合作有利于东亚地区各国之间政治关系的改善。出于多方面的原因,东亚地区各国之间存在着许多历史的和现实的矛盾,“东盟+3”机制提供了一个平台,使各国可以通过对话加深了解和理解,增加合作,进而改善关系。比如,韩国希望借东亚合作解决朝鲜半岛问题和南北的和解统一问题;中、日、韩三国的领导人对话是在“东盟+3”这个机制下启动的,这促成了三国领导人发表合作宣言。中国—东盟之间以经济合作为契机,推动了南海领域的合作,确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从长远看,这些发展将可能会进一步推动东亚地区建立更加稳定、更加紧密的政治合作关系框架。

迄今,东亚地区的合作出现了一些鲜明的特征:

其一,合作从务实需要开始,不设定政治目标,实行平等参与和协商,发展多层合作框架,地区合作进程更多地体现为一种“功能性建设” (f unc2tional instit utional building) 特征。[5]

其二,东盟成为东亚合作的核心拉动力量,成为东亚合作机制产生和发展的孵化器。东盟有着通过建立地区合作机制把各个不同的国家纳入到一个地区合作框架中的经验,这个经验延伸到东亚地区具有重要意义。[6]

其三,实行“开放的区域主义”。东亚经济上依赖外部市场,因此,在发展本地区合作的同时,也与区外国家进行合作,允许地区成员各自发展符合本国利益的对外合作安排,比如自由贸易区的建设,就表现为区内、区外并存的多层结构;在安全合作上,认可现有的双边合作或结盟关系,创建不与其对立的平行合作框架。

东亚共同体这个概念是由东亚展望小组提出来的,后来被广泛接受,在各个场合下使用。但是,对于构建东亚共同体,大家谈得最多的是“共同体建设” (community building) ,而对有关共同体的体制、性质、目标等一些基本问题,参与各方并没有进行深入讨论,因此,也就没有共识。

我在较早的一篇文章中提出,把东亚合作作为一个进程来对待,其作用是通过合作为各参与方制定共同接受、认可的行为规则。因此,东亚共同体建设不是旨在建立一个具有超国家管理职能的地区组织,而是在发展各国共同或共享利益基础上,构建新的地区关系和秩序。[7]这就是说,把共同体建设这个进程作为一种工具,作为一种共同接受的精神,推动基于共同利益的区域合作。从参与各方的认知和战略来看,对东亚共同体建设没有形成强有力的目标一致的合力。从动机上来分析,一个地区要推动实体性共同体建设,可能会受到两个动机的推动:一是这个地区的国家共同受到外部的威胁,必须组织起来,共同御敌;二是存在内部的威胁,通过成立地区组织来消除内患。东盟的成立被认为是受到前一个动机推动的,[8]而欧盟(从欧洲煤钢共同体开始) 是受到后一个动机推动的。[9]那么东亚呢?显然这两个动机都不突出。也有人认为,东亚合作的动机是把上升的中国吸纳进地区机制,[10]这个说法显然不能被中国接受。

作为启动东亚合作进程的东盟,在建立东亚共同体上并不主动。东盟本身制定了在2015 年建成三个共同体的目标,至少在完成自身的目标之前,甚至在此之后,不会主动推动把自己吸收进去的东亚共同体的建设。就东盟的动机来说,它是想通过建设东亚共同体来取得地区其他国家对其自身共同体建设的支持。而保持多层“东盟+”这个大框架,对东盟是最为有利的。[11]在建立东亚共同体问题上,日本是一个关键国家。2003 年,在东盟与日本举行的首脑会议公报里,第一次提出双方共同努力建立东亚共同体,但是,并没有对共同体本身进行规划。尽管日本接受了东亚共同体这个概念,但是,日本对东亚的定位并不仅仅局限于地理上的东亚,尤其是,日本通过推动东亚峰会的建立,使东亚的概念被扩大了。[12]尽管印度、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被纳入东亚合作的框架,但是它们对东亚共同体的建设有自己的认知。比如,印度成为东亚峰会的成员,但是,它所主张的是建立亚洲经济共同体,而不是东亚共同体,这可以理解,因为印度不是东亚国家,但却是亚洲的大国。[13]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承认主要利益在东亚或亚洲,但是并不认为自己是亚洲国家。中国是东亚大国,这个地区在经济、战略利益上对其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中国对建立东亚共同体并没有清晰的战略。在东亚展望小组的工作初期,中国对建立东亚共同体这个定位是持怀疑态度的,后来尽管接受了这个概念,并且在许多场合(包括“东盟+3”的官方文件) 都支持东亚共同体的建设,但是中国的努力重点是推动东亚各种形式的功能性合作。

上述分析表明,东亚合作目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努力是基于现实利益基础上的务实合作,推动这个进程的动力机制不是建立一个目标明确的具有实体功能的东亚共同体组织。因而,东亚合作在利益上表现为鲜明的选择性,在支持机制上体现为灵活的多层次性。

对东亚合作未来走势的分析

基于以上分析和认识,我们对东亚合作目前的形势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发展趋势就比较容易把握。对于未来一个时期的发展,我们可以从2007 年末发表的“东盟+3”领导人的会议声明和行动计划看出主要的趋势。这里不妨把这两个文件的要点归纳解读如下:

其一,建立东亚共同体是一个长期的目标,认同“东盟+3”机制是推进东亚共同体建设的主渠道。鉴于这里“共同体”的英文是小写,而不是大写,它表明东亚共同体仍然被认为是一种机制,或者说一种合作载体,而不是一个实体的地区组织。东亚一体化被确定为“是一个开放、透明、非排他性和基于互惠利益的进程”。加强“东盟+3”进程的主要目的是推进各国在政治与安全领域,经济与金融领域,能源、环境、气候与可持续发展领域,以及社会文化与发展领域的功能性合作。

其二,落实领导人声明的工作计划,着眼于发展各个功能领域的合作。在经济与金融领域,并没有为东亚自贸区设定时间表,也没有确定范围、模式,只是承诺继续做出努力,重点的努力看来是在便利化(海关程序等) 方面。在金融领域,计划比较具体,比如通过《清迈倡议》的多边化,建立地区流动资金支持机制,进一步发展亚洲债券市场。其他的合作,几乎涉及到各个方面。在制度化建设方面,新的进展是仅仅在东盟秘书处内设立“东盟+3”处(UNIT) ,建立合作基金。值得注意的是安全合作有所扩大,尽管只是加强军事人员、军事培训机构以及研究机构之间的交流。在反恐上,进行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等方面的合作。但是,这毕竟是一个显著的突破,因为安全领域的合作不仅涉及到非传统安全领域,也涉及到传统安全领域。[14]

这两个文件表明,未来10 年,以“东盟+3”为主渠道的东亚合作进程是沿着充实合作内容的方向推进,在合作制度化建设上没有明显的突破。关于东亚自贸区的建设,专家组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被束之高阁。尽管东盟与中国、日本和韩国的自贸区谈判基本完成,应该说具备了进一步推进的条件,但是,看来近期推进的动力不足。中日韩已经决定先谈判投资开放协定,如果顺着这个路径走,那么接下来就可能要谈判物品贸易协定和服务贸易协定,这是需要时日的。如果东亚自贸区的建立是以东盟共同体的建成和中日韩自贸区的完成为前提,那么,建立东亚自贸区的进程会大大推迟。

前面的分析表明,在东亚经济网络的构建中,非自贸区合作的必要性及其带来的利益更为发展中国家所关注。尽管分散的自贸区协定所造成的新交易障碍(原产地规定) 对区内经济一体化发展构成制约,增加了经济交往的成本,然而这还不足以构成把东亚自由贸易区提上近期日程的驱动力。尤其是东亚奉行开放的区域主义,参与成员可以进行不受区域限制的多重利益选择,在本地区存在很大困难的情况下,就会转向更容易的区外安排。比如,韩国宁可先选择与美国谈判自贸区,再选择与欧盟谈判自贸区,而把与日本的自贸区谈判撂在一边。同时,由于东亚国家缺乏达成共识的区域定位,尤其是缺乏区域优先的政治利益共识,因此,东亚自贸区缺乏强烈的政治意愿推动。

如前所述,金融领域的合作可能会走得快些,但是,在构建实体性的地区金融货币合作机构方面,还是难以取得大的进展。这就是为什么在“东盟+3”的今后10 年合作计划中,并没有设计新的制度化突破,而是沿袭原有的机制进一步发展。比如,虽然关于建立东亚汇率协调机制的呼声很高,但如果要真正推进,会存在很大困难,因为这需要东亚政治合作水平的提升。看来,主要的进展可能会是润滑《清迈倡议》的运行机制,使其具备更大的货币资金能力和机制运行能力,以及扩大地区债券资金的规模。

在今后一个时期,便利化和经济发展合作,尤其是改善地区经济发展的基础设施硬件与软件建设,发展与地区生产网络相适应的地区基础设施网络(陆、海、空) 和服务网络,应该是区域合作推进的重点,在这方面可以从大地区、次地区两个层次推进。目前,已经有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机制,这个机制的重点是改善基础设施,推行交易便利化。今后,可以再设计几个这样的次区域合作项目,比如中国提出的泛北部湾区域合作,还可以把图们江合作项目提到东亚合作的议事日程上来。在大区域合作方面,重要的是构建东亚基础设施网络,连通区内和本区与区外的通道。

东亚合作的进程仍然会由东盟来驾驭(driver) 。但对东盟来说,未来一个时期,其主要努力是自身的建设,即完成建立三个共同体的目标。这样,东盟必然会对推动整个东亚的制度化建设持消极态度。在这个过程中,东盟会继续热衷于巩固由它主导的“东盟+1”机制,它还没有准备好推动整个东亚的自贸区建设,除非中日韩共同着力推动,如果靠东盟自身,至少在2015 年前不可能。因此,靠东盟领导东亚走向深层制度合作,至少在相当一个时期内很困难。

日本在东亚合作的战略与目标上仍然会是摇摆的。一方面,它被束捆在“东盟+3”的这个主渠道上,另一方面又心猿意马,寄希望于“东盟+6”,甚至还要考虑美国的态度。“东盟+3”有着日本的基础利益,无论是经济还是安全,因此日本不敢怠慢;但同时,它又想跳出“东盟+3”这个狭窄框架,获得战略上的更大空间。正因为如此,日本一些人提出,东亚合作不是以地理框架为基础,而是以价值和利益共享为基础。日本政府出钱建立了以“东盟+6”为基础的研究机构( ERIA) ,试图以建立紧密经济伙伴关系(CEPEA) 为基础,构建亚洲版的经合组织(OECD) 。[15]

东亚峰会目前还是沿着战略性合作的定位行进的,但是这个战略性论坛越来越具有实质性的合作内容。比如,两次领导人会议就能源、气候变化达成了实质性合作协议,在应对气候变暖的合作上,甚至制定了具体的减排目标。看来,东亚峰会机制不仅仅停留在战略性论坛的层次,而是在涉及各国重大利益的领域推进合作,日本、印度、澳大利亚、新西兰,甚至还有东盟的少数国家,会进一步推动CEPEA 构想的落实。

因此,我们可以对东亚合作未来的大走势做出以下基本判断:

其一,东亚合作已有的框架还会维持,并且会有所发展。鉴于区域合作对各国有利,因此各国还会积极参与东亚合作的各种机制,并且利用这些机制,提出符合各自重要利益的倡议。不过,在建立东亚共同体这个区域主义的深化标志上,政治基础和理念认同还很缺乏。在未来的发展中,各国的政治动机和政治认同是东亚合作能否走向深入的一个关键。从东亚地区的现实来看,尽管区域合作可以为各国提供参与上的利益,但是,各国自己的利益与战略设计还是占主导地位的,在一个时期内,难以形成一个强有力的区域合力机制。[16]加上东亚合作存在多层对话合作架构,人们对“东亚”的合作是以区域定位,还是以功能定位的分歧会继续存在,因此,从总体上,在今后一个时期,东亚合作在整个区域层次上的制度化建设不会出现明显的提升。按照目前的设计,以“东盟+3”为基础的东亚合作的下一个十年主要还是扩大功能性的合作(领域合作) ,而不是推动共同体的制度化建设。

其二,以“东盟+3”为基础的东亚合作的原始动机是应对金融危机,共同的利益基础是经济上的相互依赖,即由投资链接的生产网络和以此为基础的区内贸易以及经济增长联动机制。然而,这种以市场为基础的利益基础是离散型的,利益分布不均等,要求也不一致。因此,各国对推动整个东亚地区的自贸区合力比较弱。原来设想,东亚自贸区以三个“东盟+1” (中日韩) 自贸区协定为基础,现在东盟的“东盟+?”自由贸易协定范围———已经签订和正在进行谈判的———已经包括所有的东亚峰会成员,正进一步扩展到欧盟、美国等,因此,东亚自贸区的架构范围变宽;加之日本公开表示不赞成东亚自贸区以“东盟+3”为基础。根据这种情况,在今后几年内,在构建东亚自贸区上,要形成合力推动还有不少困难。各国还是会把主要精力放在更符合自己利益、更具有自主选择权的双边自贸区建设上。因此,东亚自贸区推进的步伐要比原来预想的慢得多。

其三,在金融合作方面,在《清迈倡议》的推动下,东亚13 个国家签订了双边资金互助协议。在双边协议签订之后,各国已经就双边协议的多边化(双边协议链接) 达成共识。不过,若再往前走一步,比如建立东亚货币基金体系,将会遇到很大的困难,更不要说建立单一货币(比如亚元) 了。货币金融合作需要高度的政治合作基础和其他与之相适应的地区合作制度化建设,要提高金融单项合作的水平很难,因此,地区货币金融合作的深度发展甚至比自贸区的建设更困难。

总之,东亚合作仅仅走过了十多个年头,其进程尚处在初始发展阶段。东亚合作最终能否实现建立一个统合的东亚共同体,还是很难定论的事。东亚共同体也许更多地体现为理念趋近(协商、对话、协调、合作的和谐处理关系方式) ,一种地区关系的协调架构(由各个功能性的合作机制构成) ,而不是一个单一地区组织(organization) 。

中国的区域观与政策

中国是一个地区性大国,与20 多个国家毗邻而居,因而中国有着很强的地区观念。长期以来,中国的区域观追求的主要是周边稳定,有一个和平与和谐的共处环境,这在当今中国的和平发展总体战略中体现得更为明显。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后,中国把改善外部环境作为对外政策的重点,其重点之一是努力改善与邻国的关系。冷战的结束使中国所处的环境格局发生了重大转变,使长期以来所形成的与邻国的对立、对抗关系消解。同时,经济发展上的成功大大增强了中国的国力,使中国重新成为一个地区强国。在此情况下,中国取得了自主思考、设计和运作地区关系与环境的能力,由此,中国新的区域观开始滋长。中国的新区域观表现为以下几个特征:

其一,重视构建有利的和平发展环境,同时也特别重视发展的利益,也就是说把构建和平环境与经济发展统筹考虑。比如,中国不仅积极推动与邻国的边界谈判、发展伙伴关系,而且也重视从邻国引进资金技术,开拓地区市场,开发当地资源,推动本国企业走出去等。

其二,稳妥地、有选择地推进区域合作的制度化建设,在与邻国构建经济合作机制以及区域合作组织的建设方面表现得更有进取性。比如,推动建立双边和区域的自由贸易区,参与和组织地区合作组织或机制(如亚太经合组织、东亚合作对话机制,尤其是上海合作组织等) 。

其三,倡导平等参与、协商、合作和共同发展的地区新秩序。比如,中国提出了以对话、协商、合作为理念的“新安全观”,提出“以邻为伴、与邻为善”,“睦邻、安邻、富邻”的政策,积极推进和谐地区的建设。

其四,赞同“开放的区域主义”。中国的经济开放是面向世界的,以世界市场为依托,因此,中国首先寻求的是加入国际性组织(如WTO) ,进入现行的世界体系,而区域政策是在完成加入世界体系进程之后进一步明晰和加强的。比如,中国提议与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区就是在成为WTO 成员之后。在这里,区域安排是开放型的———不仅限于本地区,是与全球化相辅相成的。中国的新区域观强调平等参与,重视协调与合作,新的区域合作机制和关系秩序并不主要由中国的地位和力量来维持,中国只是一个参与者,一个举足轻重的参与者。从本质上说,这种秩序是开放型的,承认和允许其他国家的参与(地区成员可以与多个地区和国家建立合作关系) ,并且不谋求改变已经存在的关系架构。

尽管中国参与的第一个区域合作机制是亚太经合组织,但是,真正使中国增强区域合作意识的是东亚的地区合作进程。中国地处东亚,一方面,这个地区的发展涉及到中国的核心利益,其局势和地区关系结构历来对中国的生存发展影响极大;另一方面,中国也对这个地区的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是地区局势和关系结构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因此,在中国的区域观中,东亚区域观占据非常重要的位置,在很大程度上说,是核心的部分。

在“东盟+3”的东亚合作机制中,中国第一个提出构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计划;第一个签署《东南亚和平友好条约》;主动提出承办第二次东亚峰会;[17]牵头组成“东盟+3”专家小组,研究建立东亚自由贸易区的可行性;积极推动《清迈倡议》合作机制下的双边互助协议多边化,提议建立地区外汇储备基金;等等。中国已经成为推动东亚合作的一个中坚力量,不仅表现出高度的自信,而且体现出可贵的务实精神。中国不仅积极推动东亚的经济合作和制度化安排,而且也对开展政治、安全合作持开放态度。

中国接受了东亚共同体这个概念,但是,对于共同体中国有自己的理解。按照我的理解,中国理念的“共同体”可能主要是一种协商、协调、合作的和谐地区秩序,而不一定是一个具有管理功能的超级地区组织。[18]在构建这种秩序的进程中,中国既注重双边关系,也注重地区关系,制度化安排主要体现在功能性建设上。[19]

尽管东亚地区在经济发展上形成了互相连接的紧密关系,但是,发展不平衡,贫富差距很大,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进入发达国家行列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地区制度化安排必须符合本国的利益,有利于本国的发展,适应本国的承受能力,因此,地区经济制度化建设只能先易后难、循序渐进。中国在与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区的过程中,创造了“早期收获”模式,对市场开放的顺序采取了渐进式(不同时间表) 、分步走的方式(先货物贸易,后服务和投资) 。中国支持一个统一的东亚自由贸易区建设,这对中国和地区都是有利的,但是,也并不急于求成。中国一直主张尽早开展东北亚、东亚自贸区的谈判,然而要启动这个进程需要地区各方很大的政治决心,或形成强大的推动力,中国自己也许并没有完全准备好。

东亚地区政治安全形势依然复杂,不同的政治关系和安全架构使地区存在严重的分割。中国的发展和实力提升有助于地区的稳定和力量均衡,但是也产生了新的矛盾(比如,对付中国的崛起) ,因此必须发展政治与安全合作。基于此,中国希望政治安全领域的合作与地区机制化建设也能够逐步得到发展。这种发展不是针对第三方的,而是为了改善本地区关系。考虑到东亚的实际情况,新机制的建立不是为了替代现有的体系,而是对现有体系的补充和修正。

“东盟+3”合作框架是东亚合作的主要载体,中国把它作为参与和推动东亚合作的主渠道。但是也应该看到,东亚并不能涵盖中国的全部区域利益。涉及中国重大利益的近邻地区还有南亚、中亚以及俄罗斯(这里可以把该国作为一个地理区域对待) ,还有更大范围的亚太地区。因此,尽管中国重视东亚地区合作,但仅仅参与和推动东亚的合作还不够。从这个角度来说,中国也许并不希望仅把自己紧紧捆绑在东亚合作一个机制上,尤其是一个具有实体功能的地区组织上。从这个视角,也许可以解释为什么中国的共同体理念追求的是一种和谐秩序,而不必是一个制度化的区域组织。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的区域主义观和执行政策是灵活、务实的。

因此,对中国来说,东亚合作被看成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进程,谋求的是稳定和良好的地区关系,有利于其可持续发展的地区合作机制,而不是取得地区霸权或支配地位。[20]同时,鉴于中国是一个大国,是一个陆地—海洋国家,一方面这要求它把地区参与和全球参与统筹起来,这里的全球参与既包括全球性的国际组织,也包括世界的其他地区;另一方面要求它在区域概念上有更宽泛的含义。比如,海洋区域延及到美洲、大洋洲和印度洋地区。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的区域战略和政策是全方位的,区域参与是多重的。

鉴于东亚地区的合作并不是像欧洲那样作为单一的区域主义理念,因此,继续保持一种多层架构特征符合中国的利益。这样,在“东盟+3”这个框架内,继续支持东盟发挥领导作用,在推进功能性的领域合作项目上下更大的功夫(包括合作领域的扩大) 更符合中国的利益。同时,中国国内艰难的改革与转变对其本身参与区域的制度化能力形成限制,一种以协商、共识为基础的合作框架对中国来说更能容易接受。

东亚合作发展起了“东盟+1”、“东盟+3”、“东盟+6”,以及“东北亚3 国”多个层次,东亚峰会的参与国家超出了东亚地理范围。但是,这也许与中国的大区域观不矛盾,印度是近邻,澳大利亚与中国有着新兴的战略利益(资源) ,与他们在区域的框架下建立起合作机制,符合中国的利益。这样,对于印度推进的亚洲合作(亚洲经济共同体) ,中国也会持开放的态度。当然,如果东亚峰会参与成员进一步扩大,甚至邀请美国、欧盟参加,那就另当别论了。

注释:

[1]我曾提出,东亚的制度化建设能够为参与各国创造公共产品。还有人认为,区域合作的功能就是提供“区域性国际公共产品”。在东亚地区,各方对这种“公共产品”的定位显然存在分歧,因为它们对区域“共同的需求和共同的利益”有着不同的认知。关于笔者的观点,参见Zhang Yun2ling ,East Asian Regionalism and China ,World Affairs Press ,2005 ,p . 12 ; 关于“区域性国际公共产品”的观点,参见樊勇明:《区域性国际公共产品》,载《世界经济与政治》2008 年第1 期,第7~12页。

[2]积极推动亚洲货币单位(ACU) 的是亚行,按照设计,开始只用于显示亚洲以贸易为权重的货币计量变动趋势,后来,这个计划推迟。关于东亚货币合作的讨论,参见高海虹:《当前全球美元本位:问题及东亚区域解决方案》,载《世界经济与政治》2008 年第1 期,第76 页。

[3]2000 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谈判完成,东盟担心中国的吸引力进一步增加,外资更多流入中国,不利于其经济的恢复。中国认为,通过一个长期的经贸安排,可以有助于减少东盟对中国的担心和改善与东盟的关系。而东盟方面认为,与中国的这种安排会增加东盟地区对外资的吸引力,也可以利用中国的市场。参见中国—东盟专家组报告。

[4]Chia Siowyue ,“Regional Economic Integration in East Asia :Development s ,Issues ,and Chal2lenges”,in Koichi Hamada ,Mit suo Mat sushita and Chikara Komura ,eds. ,Dreams and Di lemmas ,LSEAS ,2000 ,p. 25.

[5]有人认为,东亚共同体建设就是走功能性合作的道路。参见J usuf Wanandi ,Toward EastAsian Communit y B ui l ding ,APAP ,JCIE paper ,2004 ,p . 12.

[6]东盟被视为是一个主权国家组成的“乐队”(concert of states) ,成员间和平共处,稳定与繁荣,以伙伴的精神团结在一起。按照东盟自己的理解,制度化建设(institutionalism) 并不是要建立超国家的、强有力的、居于中心的地区制度,“东盟方式”强调的是一致性、不干涉,采取的是非约束性的计划、指导性的原则,国家才是决策的主体。见Simon SC Tay ,J esus Eatanislao ,Hadi Soe2sast ro ,“ A New ASEAN in a New Millennium”,Center For St rategic and International Studies ,J akar2ta ,2000 ,pp . 1592160 ,1812182.

[7]Zhang Yunling ,East Asian Regionalism and China ,World Affairs Press ,2005 ,Beijing ,p. 12.

[8]东盟的成立动机被认为是政治的,是为了抵御外部共产主义的威胁。见Chia Siowyue ,“Re2gional Economic Integration in East Asia :Development s ,Issues ,and Challenges”,in Koichi Hamada ,Mit suo Mat sushita ang Chikara Komura ,eds. ,Dreams and Di lemmas ,p. 28. 20 世纪90 年代初,马来西亚前总理马哈蒂尔提议成立东亚集团的一个理由是,在西方主导的世界东亚必须联合起来,捍卫自己的利益。但是这个认知并不为所有的东亚国家所认同。

[9]欧洲联合的动机是为了消除发生新的战争的根源,把德国融入欧洲。尽管欧洲联合的动机比较复杂,其中也有抵御苏联威胁的动机,但是,防止战争,把德国并入一个联合的欧洲,复兴经济被认为是主要的动机。参见皮埃尔·热尔贝:《欧洲统一的历史与现实》,中译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 年版,第53 页。

[10]Hitoshi Tanaka ,“East Asian Community Building :Toward an East Asia Security Forum”,East Asia I nsi ghts ,Vol . 2. No. 2 ,2007 ,p . 2.

[11]东盟前秘书长王景荣于2007 年10 月在上海举办的一次会议清晰地表达了这个意思(笔者参加了会议,王景荣没有提供正式的论文) 。

[12]日本人强调,共同体成员应该享有共同的价值观,东亚缺乏这样的基础。参见[ 日本] 田山襄:《应争取签订自由贸易协定》,载[日本] 《日本经济新闻》2005 年12 月29 日。

[13] K. Kesavapany ,“Building t he Asian Community :India’s Role”,New Asia Monitor ,RIS ,April ,2005 ,pp. 1-5.

[14]Second Statement of East Asian Cooperation ,ASEAN plus Three Cooperation Plan ,Singa2pore ,Nov. 20 ,2007.

[15]这个研究机构的名称为“Economic Research Institute of ASEAN and East Asia” ,简称ERIA ;日本提倡的紧密经济伙伴关系为“Close Economic Partnership of East Asia”,简称CEPEA。

[16]比如,印度加入东亚合作进程,成为东亚峰会成员,但是,由于印度在地理上并不属于东亚,它所着力推动的不是东亚共同体,而是泛亚洲共同体。

[17]按照原来的构想,“东亚峰会”是替代“东盟+3”领导人对话会议的一个提升机制,第一次会议由马来西亚承办,中国提出承办第二次会议。但是经过复杂的协商,“东盟+3”机制不变,新创立的“东亚峰会”( East Asia Summit) 吸收了印度、澳大利亚、新西兰参加,由16 个国家的领导人组成,成为推进东亚合作的一个论坛。

[18]“东亚共同体的建设并不是要寻求建立一个超级地区组织,对地区事务进行管理,而是在于建立一种新的地区秩序,这种秩序是建立在所有地区成员拥有共同或者共享利益的基础之上的。”参见Zhang Yunling ,East Asian Regionalism and China ,p . 12.

[19]上海合作组织虽然是一个有形的地区组织,但是从其性质来说,应该说是一个以功能合作为出发点的特殊区域合作组织。

[20]一些美国学者用国际关系的现实主义理论作为指导,总是认为中国的地区战略是为了确立地区霸权并把美国赶出该地区。见David Shambaugh ,Power S hi f t :China and Asia’s New Dy na2mism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2005 ,pp . 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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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当代亚太》2008年第1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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