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怡:当代西方科学哲学的走向分析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431 次 更新时间:2008-08-07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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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怡(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北京 100732)

自20世纪80年代之后,英美的科学哲学领域基本上趋于一种沉寂的状态。这主要是因为,包括库恩、拉卡托斯、费耶阿本德、劳丹等人在内的科学哲学家们提出的各种理论都面临着一些自身难以解决的困难;而后来哲学家的所有修补工作,都无法完全取代从逻辑实证主义和波普尔那里得到的关于科学哲学的研究模式。可以说,目前为止,当代西方科学哲学中尚未出现能够引起“革命”的理论,如同波普尔和库恩的思想曾在这个领域带来的革命那样。当然,这并不意味着科学哲学家们没有取得任何突破性的成就,也不表明科学哲学研究领域已经衰落或消退。事实上,哲学家们对科学哲学问题的研究从来就没有停止过,这从近年来陆续出版的各种版本的“科学哲学导读”、“科学哲学指南”等书中的综述性文章中就可以看出来。

从总体情况看,当代英美科学哲学的基本趋势主要表现在这样三个方面:第一,科学实在论与反实在论之间的争论趋于缓和,特别是出现了一些试图调和这两种科学哲学的观点;第二,对各门具体自然科学中的哲学问题的研究开始逐渐取代传统的方法论研究,特别是一些具体自然科学领域带来的重要哲学问题引起哲学家们的思考,如医学、计算机科学、思维科学以及人工智能等领域的问题;第三,后现代主义思潮对科学哲学研究产生了直接的影响,导致了后现代科学哲学的出现,并有可能成为不久的将来的西方科学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科学实在论与反实在论之争

科学实在论与反实在论之争是20世纪80年代之后在英美科学哲学中出现的最为重要的哲学事件。这场争论从表面上看是围绕“科学能否表达外部世界的实在”问题展开的,但更深刻的分歧却是在于科学假设的实在性问题。科学实在论一方坚信,科学假设虽然可能无法用经验的方法得到证实,但它们设定的实体或过程却是在整个假设中起到了基础作用,因而,应当承认这样的实体是存在的或这个过程是真的。这种信念的根据就是科学推理中的“溯因法”或“假说推理”(abduction),即对于无法用一般规律解释的现象,可以为它们找出共同特征并形成新的理论,用其中的一个现象作为对这个新理论的经验检验。事实上,这是根据对科学成功的解释活动来保证科学假设的合法性。但这种观点遭到了反实在论者的尖锐批评。在反实在论者看来,科学的目的不是要证明科学理论的真理性,而是要寻求科学理论的恰当性;在这种意义上,对科学成功的解释并不能,也不需要保证科学假设的合法性,而只是说明了成功了的科学假说在一个具体的场合或语境中发挥了作用,但这并不需要保证其中承诺的实体是存在的或这个过程是真的。

关于实在论与反实在论争论的主要问题,不同的哲学家有不同的概括。美国霍布金斯大学的阿钦斯坦(Peter Achinstein)教授把实在论与反实在论的争论焦点分别概括为三个方面:[1] 在实在论方面,第一,诉诸于常识,就是说,实在论基本上是一种直觉的观点,即认为只要科学家们在他们的理论中谈到了原子、分子、质子等等东西,那么它们就应当是这个宇宙中独立存在的成分。第二,“奇迹”论证或“对最好解释的推论”:假定一个理论T“拯救了现象”,那么对这个事实的最好解释就是实在论,就是说,这个理论是在实在论的意义上为真,比如,它所描述的实体是存在的,这些实体具有这个理论所赋予它们的属性等等。如果这个理论不是在这种意义上为真,那么说它“拯救了现象”就会是一个“奇迹”。第三,“共因原则”的论证:假定两个可观察的事实或事件之间相互关联,那么,就一定是其中一个造成了另一个,或者是第三者造成了这两个。这个第三者可能是不可观察的,但由于它是两个可观察事实或事件的共同原因,所以,应当假设这个第三者的真实存在。

在反实在论方面,第一,诉诸于经验论,就是说,反实在论比实在论更容易在经验上得到满足,我们无需假设任何神秘的、不可观察的或未知的世界,超越了现象界的世界只能是形而上学的,在科学上则是多余的;而且,即使存在这样一个世界,它也不是科学家所能了解的世界。第二,诉诸于本体论上的简单性,就是说,反实在论比实在论更容易在本体论上得到满足,它只承认世界上存在着可观察的实体,谈论不可观察之物仅仅是为了组织我们关于可观察之物的知识的一种方式而已。第三,诉诸于科学的目的和实践,反实在论认为,科学家的目的不是要带来关于独立存在的不可观察之物的世界的真实陈述,而仅仅是为了“拯救现象”,特别是他们经常使用不可兼容的理论和模型。

当然,阿钦斯坦的这种概括主要是根据实在论与反实在论关于观察和理论的关系问题上的分歧。莱昂斯和克拉克则提出了对科学实在论的三种反对意见:第一是直接针对“无奇迹的论证”(no-miracles argument),认为科学实在论提出了一种错误的两分法,即为了寻求对科学理论成功的解释,就必须在求助于奇迹和推论我们的理论大致为真之间进行选择。范•弗拉森就提出了另一种达尔文式的选择:成功是理论生存的需要,如果我们的理论是不成功的,我们就不必保留它们。劳丹、雷谢尔(Nicholas Rescher)、法埃因等人则提出了另一种观点,认为应当取消认知实在论的核心问题,因为在认知实在论者看来,真理提供了比非实在论者更好的解释。

另一个非实在论论证来自数据对理论的不确定性(underdetermination),主要代表是迪昂、蒯因和范•弗拉森。他们认为,任何成功的理论都会大量经验上的竞争对手,虽然是无法比拟的。由于每个对手都会与我们的理论共有经验上成功的机会,因此,我们无法证明我们的理论就一定强过其他的理论。虽然我们的理论成功了,但这并没有证明我们的理论是真的。但实在论者会反驳说,我们并不能在经验上对每个理论都产生平等的对手,经验上的成功并不只是在认识论上具有价值,我们也可以通过求助于其他的超经验的好处如简单性来选择我们的理论。但非实在论者反对用这种超经验的长处来证明信念。

第三种重要的非实在论论证是历史上的。它认为,科学实在论仅仅提供了经验上可检验的假设,它开始提出的成功理论无法被解释为真的。这种论证目前最为流行的形式是悲观主义的元归纳,即认为,我们曾经有许多成功的理论,现在却被证明是假的;所以我们现在的理论也可能在以后被证明是假的。[2]

目前围绕科学实在论的论战大多是试图为实在论与反实在论寻找妥协方案。其中一种妥协是认为,实在论是关于科学理论中所描述的实体存在的问题,而并没有考虑科学理论的真的问题,这种形式的妥协被称作“实体实在论”,这主要是一种认识论观点,即认为真理陈述应当基于实验操作。目前不少哲学家认为自己是科学实在论的反对者,但却同意实体实在论,因为只有这样的实在论才是关于被操作的实体的存在,并把这看作与关于科学理论真理性的实在论相悖的。不过,仍然有哲学家认为,这两种实在论都有共同的假定,即认为科学推理的规则是普遍的,对这些规则的证明是哲学上的。对这些假定的挑战,导致了语境主义的实在论,即仅仅承认具体科学领域里的经验材料的存在。

对历史在科学理论成功上的作用,哲学家们同样给予了关注。比如,莱昂斯就表明了,科学上的大量成功恰好是来自以往被看作是错误的理论,因而实在论者通常求助于新的成功并没有解决历史问题。还有哲学家指出,实在论并不具有科学理论的地位,因为真理并不是解释性的。

在当代哲学家看来,科学最初是对常识的扩展,保持了强烈的常识推理。但科学却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挑战常识的平台,特别是当代科学越来越表现出与常识的冲突。由于科学实在论者试图根据成功的科学理论去证明我们的信念,因而当代科学实在论也与常识发生了冲突。然而,科学实在论者却始终承认常识的观点,认为存在着独立于心灵的对象,它们都存在于外部世界中;而科学实在论的拥护者也求助于常识的实践去证明他们的溯因法的用法。这样,当代科学实在论与常识就处于这样一种两难境地:既冲突又依赖。作为这个两难的解决,一些哲学家把科学推理看作与常识推理同样具体的,语境的,因为它们都是经验的和社会的,这样就不应当承认有普遍的科学逻辑;另外一些哲学家则认为,由于常识给我们提供了真实之物的标志,因而实体实在论应当是与这样的常识相一致的,如哈金所说,“如果你可以喷洒它们,它们就是真实的”。在科学与常识的关系上,塞拉斯对“科学的形象”和“显现的形象”之间的区分在当代哲学家中仍然有很大影响,不少哲学家从他的论述出发,更多地用实用主义的方法处理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如范•弗拉森对“科学的形象”的反实在论处理方法。

二,当代科学哲学的主要问题

对自然科学具体领域中的哲学问题研究成为当今西方科学哲学的重要方面,其中被看作是热点领域的是化学哲学,生物学哲学仍然在研究进化论问题以及分子生物学问题,对基因的研究主要是与进化生物学联系在一起的,目前对生物学进展的研究构成了新的起点,并逐渐成为非常重要的研究领域。随着对健康问题的关注,医学哲学也成为新兴的重要领域,社会科学哲学仍然是一个工作重点,但社会科学研究的模式已经从社会学转向了人类学。经济学哲学,特别是博弈理论模型,逐渐成为了一门多少有些普及的学科,这最早是在20世纪40年代兴起,到了60年代基本消沉下来,只是由于生物学运用博弈理论重塑进化过程以及实验经济学家试图以经验模式研究经济行为,才使得这个学科得以复兴,具有影响的经济学哲学家把博弈论作为经济分析的工具。

当然,最大的变化是心理学哲学的复兴,这个学科以往是与哲学心理学、心灵哲学、行为主义、认知科学以及关于精神的性质问题等联系在一起的。但“认知革命”深深地影响了哲学的发展,这使得认知研究逐渐成为哲学研究中的重要内容,包括了实验心理学、神经科学、语言学、人工智能等,这些领域重新定义了许多传统的哲学问题,如表象、解释还原、确证等等。例如,确证理论利用人工智能技术重新确立了最初由亨普尔提出的确证功能模式,认知科学所解决的问题重新塑造了科学本身的性质;同样,神经科学与传统哲学问题的关系也有了新的研究方向,如对表象和知识的研究。

历史地说,认知科学兴起于20世纪50年代中叶,这正是逻辑实证主义开始发生转变的时期。许多导致了哲学转变的思想动力同样带来了新的认知模式,但最为重要的还是计算机的影响,特别是它的行为方式和思想方式。因为计算机已经不再被看作是一个简单的计算、推理和处理工具,而且是思考人类以及思考科学的一种模式。甚至有哲学家认为,未来的科学哲学应当是“计算和信息的哲学”,在这种哲学中,“计算”(computation)、“复杂性”(complexity)、“系统”(system)和“信息”(information)应当是最为基本的概念。不仅如此,现代社会中的许多问题都与计算机有着密切的关系,并且只有在大量研究计算哲学和信息哲学的基础上才能对这些问题给予恰当的解决。这样,由此就产生一些新的分支学科,如“计算机伦理学”、“以计算机为媒介的通讯和人机互动”、“互联网文化”、“数码艺术”,“人工智能”等等。同时,这种学科的出现也使得传统的哲学问题得到了新的解答,如“身心问题”、“关于实在世界的本体论”、“语言与知识”、“逻辑与概率”以及“科学与技术”等等,也为哲学家们提出了许多崭新的问题,如“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的关系”、“信息世界中的超文本”、“纳什均衡问题”(Nash Equilibrium)、“作为哲学方法论的计算模型”等等。[3]

哲学家们在这些具体学科中的工作的重要意义就在于,他们都明确地反对把科学和哲学严格地区分开来,他们发现把自己想象为所谓“理论的”科学家是很合适的,他们的目的就是要实际地阐明他们所研究的科学理论和实践中的实质性变化。

当然,仍然有一些科学哲学家继续关注科学的历史和社会方面的因素。一方面,对科学的社会研究导致了关于科学史的内在主义者(internalists)和外在主义者(externalists)之间的争论,这最终由于历史学科本身转向了社会史而远离思想史,导致了外在主义者在这场争论中占了上风。另一方面,认识论上的相对主义也符合以相对主义思想刻画历史时期,或以文化相对主义刻画文化人类学。这里的关键是认为,科学本身就是人类的社会活动,因而属于历史和文化的偶然。为了研究这种人类活动,我们就必须了解科学家成长、学习和工作的社会文化环境。他们认为,正是这样一种历史的、文化的或认识上的具体特征,才使得科学家们持有他们的共同观点。在这种意义上就可以说,没有哪一个种观点要比其他的观点更好一些,因为一切都是由这些科学家们共同的时代和文化决定的。

但这种相对主义往往会使人们担心科学的价值和地位问题,因为文化相对主义是与种族相对主义密切相关的,在价值与科学的关系上最有影响的问题是来自医学的价值问题,医学实践和技术的发展带来了一系列医学伦理学的实际问题,如生与死、医患关系、知情权等问题,这些问题在实践上需要很快能够给予解答。这样,伦理学家和科学哲学家就越来越多地被卷入医院的日常决策和重新制定健康政策等事务之中。而科学哲学家这时也体现出自身的用处,因为他们实际地了解在做出有用的决定中所需要的科学,他们可以研究决策的各个方面和对证据的使用。此外,伦理学的另一种实际作用还体现在职业伦理学方面,这些目前成为实践的或应用哲学的重要方面。

科学哲学在讨论价值问题时涉及到的另一个重要领域,是关于如何把科学作为日常决策的基础,如领导决策问题、全球变暖问题等等。同样,在讨论现实的科学研究中仍然会涉及到价值问题,如在选择某类实验范式时所倾向的价值,或者是,在对爱滋病研究上而不是在对痢疾研究上投入更多的金钱,同样体现了一种价值取向。20世纪60年代后期的女性主义运动同样带来了许多价值问题,如性别倾向直接影响了科学的实践活动。

当然,由逻辑实证主义者提出的原有的科学哲学问题和话题并没有完全消失。正如马哈莫(Peter Machamer)所说,“科学哲学家们仍然困惑于什么会带来好的解释、什么样的证据会为理论提供什么样的确证、科学与伪科学的区分究竟是什么。这些是会不断出现的科学哲学问题。如今,我们仍然试图以具体的方式回答它们,这些方式会对科学和更大的世界产生影响。”[4]

三,后现代的科学哲学

历史地说,科学实在论与反实在论之争的重要后果之一,就是导致了后现代科学哲学的出现;或者说,反实在论对实在论的批判也可以看作是后现代主义思潮在科学哲学领域中的具体表现。

对“后现代的科学哲学”,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加以理解:一方面是后现代主义的哲学家对科学性质的理解,例如大卫•伯姆、大卫•格里芬等人把当代科学的发展看作是进入了一个后现代的时代,因而认为,“后现代科学必须消除真理与德行的分离、价值与事实的分离、伦理与实际需要的分离。”[5] 这种后现代主义的科学观的确抓住了现代量子力学的建立对摧毁传统科学观的重要意义,但由于这些后现代主义哲学家大多是从科学的外部看待科学的演变,特别是从现代神学和宗教的角度面对现代科学的进步(如《后现代科学》一书的许多作者对宇宙创始说、现代有机论以及灵学的推崇),因而,这种后现代的科学观在当代西方科学哲学中并不占据主导地位。

另一方面则是科学哲学家在实在论与反实在论问题上的争论引发了哲学家们对科学性质的重新理解,这既是科学哲学中的历史学派反对逻辑经验主义的产物,也是反实在论反对科学实在论的产物。“后现代的科学哲学”的出现被看作是科学实在论与反实在论之间争论过程中的第三阶段。[6] 现代科学表现出的不确定性、非决定论、非连续性等特征,使得科学的客观性和权威性受到了极大挑战。正是在这种科学发展的背景中,蒯因用实用性标准取代证实说,把本体论承诺与经验事实区分开来;库恩以科学革命的理论把前后相继的理论看作是不可通约的,把科学理论的确定性解释为科学家们的信念所至;费耶阿本德提出无政府主义的研究纲领,主张科学研究“怎么都行”,这些都直接导致了科学哲学研究中的反实在论思潮逐渐转向后现代的科学哲学,其最大的后果是否定了认识论在科学研究中的主导作用,最后否定了科学真理的存在。在这种后现代的科学哲学思潮中,主要代表人物就是劳丹、范•弗拉森等人。

劳丹在上个世纪80年代末提出的“规范的自然主义”观点,已经包含了明显的反实在论特征,特别是他反对普特南提出的“趋同的实在论”,认为科学的目的不是为了趋向某种关于实在的真理,而是为了达到不同的科学规范,因此,在他的自然主义理论中,科学方法是与科学目的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就是说,有什么样的方法决定了有什么目的,而这样的方法又是与价值密不可分的,因为价值要求和方向确定了科学家的研究方法和目的,在这种意义上,不存在一种统一的或单一的科学研究方法。虽然这种观点被看作是反实在论的观点中较弱的一种形式,但由于劳丹对库恩以及拉卡托斯等人的历史学派观点给予了严厉批评,因而他的观点在后现代的科学哲学中仍然占据着重要地位。

范•弗拉森(Bas C. van Fraasen, 1943- )是当代美国重要的科学哲学家之一,被看作是反实在论阵营中的主力成员。他于1980年发表的代表作《科学的形象》一书,被看作是开启了科学实在论与反实在论之争的新的历史阶段。他提出的“建构的经验主义的”反实在论观点,明显地带有后现代科学哲学的特征。[7] “建构的经验主义”的核心概念是“经验上的适当性”,就是说,“如果理论关于世界上可观察物和事件的描述是真的——确切地说,如果理论‘拯救现象’,那么理论在经验上就是适当的。精确一些地说就是,这样的理论至少有一种模型,使得所有实际现象都可以填充进去。”[8] 由此,他为科学制定的目标是,为我们提供具有经验适当性的理论,而且认为,理论的接受仅仅与相信理论具有经验适当性的信念有关。范•弗拉森工作的意义绝不仅是为反实在论增加了一个新的内容;更重要的在于,他改变了以往谈论科学哲学的方式,彻底放弃了科学哲学对科学理论真理性的追求,把科学哲学研究完全建立在经验适当性的基础之上,用经验上的实用标准取代了以往的科学客观性的标准。这些都使得当今西方的科学哲学呈现出多元化的格局,使得科学哲学研究呈现出一种兼容并蓄的开放姿态,而这些正是后现代科学哲学的明显特征。[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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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Peter Achinstein, “Observation and Theory”, in W.H. Newton-Smith ed., A Companion to the Philosophy of Science, Mass. & Oxford: Blackwell, 2000, pp.330-331.

  [2] Timothy D. Lyons & Steve Clarke, “ Introduction: Scientific Realism and Commonsense”, in their edited, Recent themes in the Philosophy of Science, Scientific Realism and Commonsense, Dordrecht & Boston & London: Kluwer Academic Publishers, 2002, pp. xiii-xiv.

  [3] 关于“计算和信息哲学”的相关资料,可参见Luciano Floridi, ed., The Blackwell Guide to the Philosophy of Computing and Information, Oxford: Blackwell, 2004.

  [4] Peter Machamer, “ A Brief Historical Introduction to the Philosophy of Science”, in Peter Machamer & Michael Silberstein ed., The Blackwell Guide to the Philosophy of Science, Massachusetts & Oxford: Blackwell, 2002, p. 12.

  [5] 大卫•伯姆:“后现代科学和后现代世界”,载《后现代科学》,大卫•格里芬编,马季方译,中央编译出版社,1995,第86页。

  [6] 郑祥福:《范•弗拉森与后现代科学哲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第173-179页。他认为,第一阶段是经典的科学实在论在自身内部的分化;第二阶段是出现了各种形式的修正的科学实在论。

  [7] 对范•弗拉森的反实在论观点与后现代科学哲学之间关系的详细分析,参见郑祥福的《范•弗拉森与后现代科学哲学》,第187-193页。

  [8] 范•弗拉森:《科学的形象》,郑祥福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2,第16页。

  [9] 关于后现代科学哲学对当代哲学发展的意义,参见郑翔福的《范•弗拉森与后现代科学哲学》,第193-201页。

文章来源:《自然辩证法研究》2005年0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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