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午海战后不久,严复认为,中国发展关键要有健全的新国民,呼吁培育“民力、民智、民德”,依此为挽救民族危机、实现国家富强的根本,“至于其本,则亦于民智、民力、民德三者加之意而已”。(严复:《与梁启超书》,《严复集》第三册,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514页。)
1902年前后,梁启超撰写了《新民说》、《新民议》等一系列文章,继承发扬了严复的三民思想,明确提出“欲维新吾国,当先维新吾民”,“新民为今日中国第一要务”,(《梁启超全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207页。)并认为“民德、民智、民力,实为政治、学术、技艺之大原”。(梁启超:《新民议》,《梁启超全集》,北京出版社1999年版,第620页。)
孙中山提出的三民主义主要是民族主义、民权主义和民生主义。民族主义要求中国民族解放,各民族平等,反对帝国主义的殖民政策;民权主义要求主权在民,建立法治国家,人民拥有政权,政府只拥有治权,实行立法、司法、行政、考试、监察五权分立;民生主义要求平均地权,耕者有其田,节制资本。当中国革命历程进入新民主主义阶段时,孙中山接受了中国共产党和国际无产阶级的帮助,确立了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三大政策,把旧三民主义发展为新三民主义。
严复的三民论主要是立足于个体微观层面,而孙中山的三民论主要是立足于总体宏观层面。如果将微观和宏观结合起来看,在民德、民智、民力和民族、民权、民生等诸多问题中,民生、民德、民权是其中最为关键和最为基础的三个问题。这里民生主要体现的是社会发展的物质目标,民德主要体现的是社会发展的精神目标,而民权主要体现的是社会发展的制度目标。有了民生、民德、民权,民族、民智、民力等问题就能相应得到较好解决。在社会发展中,民生、民德、民权应当有机统一,社会才能和谐发展。民生是社会健康发展的基础。无民生,民德和民权就失去物质支撑。经济是道德、意识和权利等产生的基础条件,一定的经济基础总是与特定的精神状态和权利结构相对应。马克思指出,权利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古人也说: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誉。民德是社会健康发展的灵魂。无民德,民生与民权的实现就没有干净的精神环境,民生与民权就只能在烂泥潭中艰难前行;而有民德,社会发展的摩擦成本就小,社会发展就有了健康的人文环境。民权是社会健康发展的保障。无民权,民生和民德的实现就失去了有效的制度保障。无民权,就无民生的持久,民众的幸福就只能是依附性的。同样,无民权,民德就无稳定性,而只有随机性。德是制度和权力结构的衍生物。均衡的权力结构和制度体系是诱致良好道德的基础条件;不均衡的权力结构和制度体系只能诱致道德形式化和异化,最终导致道德的手段与目的相背,道德性与人性相背。所以,建设和谐社会,应当着力实现民生、民德、民权的有机统一。民生主要体现在经济层面,民德主要体现在文化层面,民权主要体现在政治层面。民生、民德、民权的有机统一实质也是经济、文化、政治的有机统一与和谐发展。
民生问题的实质是民富。解决民生必须要大力发展民业,而发展民业就要大力发展民营经济。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民营经济本质是不稳定的,所以,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必须要与有效的宏观调控体系和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相配合。国家要在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同时,一是一定要着力健全宏观调控体系,二是一定要着力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否则,社会就会有可能产生不稳定和危机。
解决民德问题关键是要解决诚信问题。诚信是民德的核心。在仁、义、礼、智、信中,信是核心。仁、义是信的提升,信是仁、义的底蕴。没有诚信,何谈仁、义。礼和信相比,礼是外在的,信是内在的。没有内在的信,礼只有形式而无实质。礼只有以信为支撑,礼才能将形式与实质统一起来。另外,有了信,智的发展就是健康的,否则,无信的智就只能是自欺与欺人,就只能是坑蒙拐骗和假冒伪劣。诚信也是社会发展的秩序保证。有诚信,则个人与社会的承诺就能得到遵守,而遵守承诺则社会有机体运行就会有秩序。这样,对于一个社会竞争主体而言,预期就有价值 ,契约就能得到有效执行,交换和合作就能得到顺利实现,资源就可在不同空间和时间内得到有效配置。法治本质就是要求每一个人遵守众人的约定。所以,有了诚信,法治社会也就有了保证,法律就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同时,再完备的法律,也不可能穷尽所有可能的情况,所以,外在的法律形式必须与内在的诚信世界和个体自觉有机结合,才能使法治走向更加完善的程度,也才能使法治社会的运行成本更小和运行更高效化。解决诚信问题手段要多元化。一是要健全法律制度体系,要增大不讲诚信的成本;二是要加强教育;三是政府要发挥好主导作用。
解决民权问题,根本是要解决平等问题。平等就意味着权利与义务的对称与均衡。在一个由众多个体组成的社会中,若一些人的权利与义务不对称,就意味着社会权力结构是不均衡的,就意味着有些人要受到不公平的对待。民权也讲自由,但自由不是无限制的。人是社会的人,自由必须建立在社会平等的基础上,否则,自由就只能是对别人自由的自由剥夺。权力是制度的设定,解决民权必须要注重体制创新。等级制度的核心是不平等,而民权的核心是要体现平等。解决民权问题,首要任务是要打破等级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