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树桥:关于阳光政治的几点认识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729 次 更新时间:2008-07-17 16:44

进入专题: 阳光政治  

李树桥 (进入专栏)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表明,我们党已经把建设阳光政治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重要步骤、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之一提上了重要议程,并着手进行部署。这对于继续深化政治体制改革、保证党与国家的长治久安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非常重要意义。本文拟就学习胡锦涛总书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重要论断的体会谈几点认识。

什么是阳光政治

按照我的理解,阳光政治就是着力增强公共权力运行的透明度。用几句通俗的话讲,就是重大情况让人民知道,重大问题经人民讨论,重大决策请人民参与。与阳光政治相对应的概念是暗箱操作。阳光政治的本质是扩大社会主义民主;目标是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的有序政治参与,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思想基础是相信和依靠广大人民群众。暗箱操作的本质是政治专制主义;目标是维护特殊利益阶层和少数人的利益;思想基础是把长官意志强加于公民社会。胡锦涛同志所讲的“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指的是公共权力。我们要建设的阳光政治主要还不是城乡社区和企事业等基层组织在群众自治意义上的村务公开和厂务公开,而是指乡级以上各级政府在行政管理层面上的政务公开。动员和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建设阳光政治,是中国共产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必然要求。

建设阳光政治的必要性

为什么在目前形势下要特别强调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呢?因为阳光政治具有适应当前社会政治需要的一些属性和功能。

第一,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效形式。我们党的代表大会一再宣告,`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并在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上做出了艰苦卓绝的努力,取得了丰硕的理论成果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这里讲的健全、丰富和拓宽,就是要在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上迈出新的步伐。长期以来我们一直在讲,人民当家作主是通过共产党的领导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来实现的。这是完全正确的。但共产党的领导是从国家领导核心的深层次来讲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从国家政权组织形式的高层面来讲的。如果我们仅仅从那样深和那样高的层次层面上谈论问题,而不能在具体实施的层面上丰富民主形式,照样可以把真正的民主做得很假,使人民群众不能深刻体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给他们带来的种种好处。现在强调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就是要提高各级政府政务的开放程度,重大情况让人民知道,重大问题让人民讨论。各级政府的重要政务活动及其面临的突出困难,只有为群众所了解,才能被群众所理解,从而获得群众的全力支持与配合。政府工作的重要情况,人民群众能够通过正常的渠道获得全面准确的了解,才有可能做出正确的反应,提出自己的主张。他们的意见能够顺畅地反映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上达到各级党委,社会主义民主的运行才能进入最佳状态。现在还很难讲,这样的渠道就非常畅通了,民主的形式已经非常丰富了。其中的关键在于阳光政治没有充分建立起来,政府和群众掌握的信息很不对称。群众能够获得的,或者是真假难辩的小道消息,或者是出口转内销。这种状况不迅速改变,人民群众的意志和主张就没有适当的表达渠道和表达方式,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实现就要遭遇严重障碍,党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人民代表大会反映人民呼声的职能也很难得到完全落实。在党的领导下全民共建阳光政治,已经成为丰富民主形式的当务之急。

第二,遏制官员腐败的制度保障。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从而把反腐败的重要性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党同党和国家机关内部产生的消极腐败现象进行了长期的斗争。毛泽东时代一再发起政治运动,其初衷之一也是为了揭露和消除党和国家领导机关内部出现的阴暗面,但实践证明那样的方法不对,效果不好,负面影响很重。改革开放以后,我们党毅然抛弃了陈旧的方法,宣布再也不搞政治运动,着手探索反腐倡廉的新办法。经过近三十年的实践,逐渐形成了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领域的新思路。对于当前反腐败的形势应该有一个科学的判断。虽然我们的反腐败工作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腐败现象仍然严重,官员贪腐案件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呈现易发多发态势,广大人民群众对腐败现象很不满意,甚至可以说是切齿痛恨。在反腐败的斗争中,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惩治预防腐败体系,办法有千条万条,最根本的一条还是相信和依靠人民群众,发挥人民群众反腐败主力军的作用。官员利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所依托的资源,上下其手的运作手段,现行法律制度存在的漏洞,等等,统统暴露到光天化日之下,向公众公开。号召广大人民群众履行监督各级领导干部正确使用权力的责任和义务。切实保障人民的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官员贪腐的现象就有希望得到有效的遏制。在建立健全惩治预防腐败的制度体系时,应当把建设阳光政治,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放在最优先和最突出的位置。

第三,落实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途径。公民的有序政治参与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标志,也是现代社会民主化程度和水平的重要指标。如果在重大的国家和社会事务中,人民群众只是一个旁观者,没有任何实质性的知情权、提议权、否决权,人民当家作主岂非一句空话。各级政府一定要完善政务公开等各类公开办事制度,及时发布公共信息,公布办事程序,增强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制定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共政策原则上要公开听取意见,使政府的各项决策真正体现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愿望。只有把公共权力的运行放在阳光之下,把公民的有序政治参与列入法定的政府决策程序以内,才能真正保障人民群众对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申诉、控告、检举的权利,保证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公民有序政治参与这一命题中有两个关键词:一是有序,二是参与。有序就是要依法从事,当务之急是制定和完善公民政治参与方面的法律法规。参与的前提是知情。政府行政管理的信息不让人民群众知道,或者对他们遮遮掩掩,公民还怎么参与?所以说,阳光政治是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先决条件。也只有在阳光政治的条件下,公民的有序政治参与才有现实可靠有效的途径

建设阳光政治的切入点

建设阳光政治不能只是在行政管理的枝节和技术性问题上下功夫。必须抓住政府管理比较重大的问题,推出新举措,迈出新步子,才能给人民群众以信心,保证阳光政治建设持续健康地发展下去。

第一,领导干部任用上的阳光选拔。我们提倡阳光政治的目的,一是为了提高政府行政效率,二是保障政府廉洁。要做到这两条,各级政府领导干部的素质和行为非常重要。保证领导干部具备较好的综合素质、较强的行政能力、端正的思想作风和清廉的为政品质,需要从许多方面做出努力。其中领导干部的选拔和任用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在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上逐步引入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机制,在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目前的主要问题还是选拔任用的公开度不够,群众参与的力度不够。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程序公开的程度不够,许多地方在民主推荐结果的运用上存在着很大的随意性。群众选票千万张,不如领导嘴一张。上级领导机关对于民主测评的结果,符合自己意图的就加以采用,不符合自己意图的就拒绝接受。人民群众在重要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中所起作用仍然是微乎其微。邓小平同志说过:“在选人的问题上,要注意社会公论。”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推进领导干部任用的阳光选拔,应当做为建设阳光政治的最为重要的一环。

第二,公共财政预算的阳光决策。近些年来,我国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都有较大幅度的增加,这是国家经济实力显著增长的重要标志。同时也应当看到,无论是地方政府还是中央政府,在财政预算的管理上还有不少的漏洞。财政预算决策存在相当大的随意性,花了不少根本就不应该花的钱,花了许多冤枉钱。这不仅浪费了大量宝贵的财政资金,还助长了以权谋私、舞弊枉法等不正之风,广大人民群众对于这种不合理的现象意见很大。要改变现状,首先要扩大各级人大在当地预算决策中的权力,大项的财政支出,不能行政部门自己说了算,不经当地人大或其常委会审议批准不能执行。国外议会的主要精力是管好公民的钱袋子,他们对于政府财政预算和财政决算的审查已经达到了非常细密的程度。而我们的政府报到人大的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计划只是几个大的数字,人大会议还照样通过。这样的状况不应该继续下去了。当然这些弊端的革除需要相关立法的健全与完善。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支持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履行职能。在发挥人大对政府行政行为监督与制衡作用上,理应做得更好些。至于人民群众直接参与政府财政预算决策的方式和程序,更有待于在实践中探索和从法律上确认。

第三,重大问题上的阳光论证。为了实现政府高效、廉洁的目标,特别需要引导公民有序参与的要项,除了上述官员怎么选、大钱怎样花以外,还有一项就是大事怎样办?在西方发达国家,围绕政府要办的大事,公众听证已经成为一种比较成熟的制度。在我们这样的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理应把它做得更好。目前我国开展起来的决策听证制度已经有三类:行政处罚听证、价格听证和立法听证。我们应该加快步伐,把这项体现公众政治参与的制度形式进一步推广到更多的领域。一般说来,凡是广大人民群众非常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都应纳入听证的范围。如大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的立项和设计,城市总体规划、公共交通的改善、危房拆迁,农村征地、居民向城镇集中等等。通过听证制度,吸引有关方面利益主体平等参与,多听听他们的意见有什么不好?有人说,还是用我们过去的办法大事由第一把手直接拍板决策快、效率高。恐怕那样决策快倒是快,效率却不一定高。一个权威人物一言九鼎、一锤定音,往往出错。历史的经验不应忘记。我们的各级领导干部应该有自知之明和自省能力。做好重大问题上的阳光听证,不仅是政府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的好渠道,也是动员和组织社会上不同利益主体之间互相沟通、达成共识、达到和谐的好方法。这样的事情很值得政府下大功夫把它做好。

政治体制改革既便仅仅是政治运作形式方面的变革,因为牵涉到不同社会群体、不同阶层权力和利益的再分配,也会遭遇到相当大的阻力。建设阳光政治的道路将会很不平坦。然而我们坚信,在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有人民政治参与积极性的不断提高,有广大党员和群众坚持不懈的努力,阳光政治一定能够逐步地发育和发展起来,并在我国肥沃美丽的土地上生根、开花、结果。

进入 李树桥 的专栏     进入专题: 阳光政治  

本文责编:zhangchao
发信站:爱思想(https://www.aisixiang.com)
栏目: 学术 > 政治学 > 政治学专栏
本文链接:https://www.aisixiang.com/data/17021.html
文章来源:爱思想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aisixiang.com)。

爱思想(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Powered by aisixiang.com Copyright © 2024 by aisixi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爱思想 京ICP备1200786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2001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