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光耀:朱元璋的元朝观和正统论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95 次 更新时间:2025-01-08 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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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光耀  

摘要:朱元璋元朝观与正统论的核心内容是他对元朝是否具有正统性的评判,以及对明朝具有正统性的论证。其正统论中的天命观是他评判王朝是否具有正统性的首要依据;夷夏之辨是他在贬抑元朝以反衬明朝正统性时的重要理论工具。朱元璋总体上肯定元朝的天命及正统,同时也持夷夏之辨,在此基础上论证明朝的天命与正统。其正统论顺应、推动了历史的发展 ,意义深远。

关键词:朱元璋 ; 元朝和明朝;正统论;天命观 ; 夷夏之辨

关于朱元璋的元朝观与正统论学界有所讨论 ,如有研究论及朱元璋对元朝正统性的评判,指出他认可元朝正统地位是为了论证明朝的正统性;也有成果探讨了朱元璋以何种理论建构明朝的正统性;还有一些研究关注明代士人的元史观以及明朝的夷夏观和“大一统”观。总体而言,学界关于朱元璋的元朝观和正统论以及相关的天命观、夷夏观等问题尚未有系统、深入的专门论述。有鉴于此,本文在已有成果的基础上探讨朱元璋如何评判元朝正统性并建构明朝正统性、朱元璋正统论的核心内容及其影响和意义等问题。

一 、朱元璋的元朝观

朱元璋的元朝观主要是指他对元朝正统性的评判。有研究认为明朝在其初叶对元朝的正统地位一贯给予明确承认。实际上朱元璋对元朝正统性的评判有一个变化过程 ,此与相应时期的政治、军事形势变化又紧密相关。

朱元璋出身于红巾军 ,且长期隶属于大宋红巾军政权 , 因而他在明军北伐之前的很长时间内 , 总体上否定元朝正统性 。 随着形势变化 , 明军北伐前夕 ,朱元璋在致元惠宗的信中说:“曩者天弃金宋,历数在殿下祖宗,故以鞑靼部落起事沙漠,入中国与民为主,传及百年……如予者,父母生于元初定天下之时,彼时法度严明,使愚顽畏威怀德,强不凌弱、众不暴寡,在民则父父子子、夫夫妇妇,各安其生,惠莫大焉。”[1](卷25吴元年九月戊戌)他在此承认元朝统治“惠莫大焉”,表露出认可元朝正统性的倾向。

明军北伐伊始至洪武三年(1370)之前 ,朱元璋对元朝正统性的评判较为复杂,表现出双重性,不过,总体来说已更趋向于肯定。这种双重性典型体现在他发布的《谕中原檄》中。檄文一方面承认元之天命,肯定元初政治,认可元朝正统,一方面又渲染“夷夏之辨”及元季纲常废坏等,表现出对元正统性的质疑乃至否定。明军攻取元大都(今北京)后颁布天下的诏书也反映了朱元璋元朝观的双重性。诏书中称:“命将北伐……胡君远遁……海宇既同,国统斯正……尚赖中外臣僚夙夜公勤以匡朕之不逮,所有事宜具条于左:一,元主父子远遁沙漠……果能 审 识 天 命, 衔 璧 来 降, 待以 殊 礼, 作 宾 吾家。”[1](卷35洪武元年九月戊寅)对北奔元帝用“胡君”和“元主”的不同称谓,表现出他一面以夷夏之辨昭示其推翻元朝的合法性,一面又喻示承认元是正统王朝。而朱元璋更加趋向承认元朝的正统性也从修《元史》和对元世祖忽必烈的态度中体现出来。为胜朝修史含肯定其正统之义 , 朱 元 璋 即 位当年(1368)就急令修《元史》,并密切关注修撰情况。《元史》的修成,肯定了元朝的历史功业。朱元璋称元世祖忽必烈“混一天下,宽恤爱人,亦可谓有仁矣”[1](卷34洪武元年八月壬午),肯定他的“一统”与“王道”,还将忽必烈列入历代帝王庙中祭祀,又命于元大都为其立庙。

洪武三年明军北征大捷 ,“中书省以左副将军李文忠所奏捷音榜谕天下,上览之,见其有侈大之词 ,深责宰相曰 :‘卿等为宰相,当法古昔,致君于圣贤,何乃习为小吏浮薄之言,不知大体,妄加诋诮,况元虽夷狄,然君主中国且将百年,朕与卿等父母皆赖其生养 ,元之兴亡 ,  自是气运 ,于朕何预?’”[1](卷53洪武三年六月癸酉)从朱元璋“深责宰相”的话语可以看出,其明确承认元之正统。此后,朱元璋一直延续了对元之正统的总体肯定。为证明 自己的“无意”“无辜”与“得国之正”,朱元璋又把元帝的未战而退、北奔草原说成是“审察天命”而“委顺北归”[1](卷57洪武三年冬十月辛 巳),喻示元帝主动退离而“让出”中原;洪武十一年(1378) ,还把起兵反元的原因说成是“逼迫而无已 ”[2](卷16P. 190) 、“救民 ”等 。

总的讲 ,朱元璋对元朝正统性的评判经历了从最初的否定到既有肯定又有否定而最终总体肯定的变化过程 。朱元璋之所以肯定元朝的正统性 ,既有主观因素 ,更有客观原因 。

北伐之前 ,投附于朱元璋的文士普遍认同元朝正统性,这对他产生了很大影响 ,他也曾与元通好 ,如怀柔被俘的纳哈出等元臣。同时 ,元朝为空前的大一统政权,统治中原近百年,内地还留有很大一部分蒙古人及与元廷关系密切的色目人,一些具有影响力的中原士大夫普遍怀恋故元,因此难以直接用夷夏之辨否定其正统性;相反,肯定元朝正统性便于继承元朝的疆域等遗产、解释洪武前期延续元朝体制的事实,促进各方对新政权的认同。此外,朱元璋肯定元朝正统,还可维护封建纲常、培植臣民忠君思想,防止他人效尤反明。他给元惠宗所上谥号为“顺 ”,含“能顺天道 ”“安分顺天”[1](卷46洪武二年冬十月辛卯)之意,在肯定元之正统 的情况下 ,喻示其得国之“正”。

二 、朱元璋对明朝正统性的建构

饶宗颐先生指出正统论之精髓在于阐释 “如何始可以承统 ,又如何方可谓 ‘正 ’之真理”[3](P.82)  。朱元璋肯定元朝正统性,是为了在此基础上论证明朝的正统性,即“明承元统”。朱元璋正统论的首要依据是天命观,即作为正统王朝的元朝的天命转移至了明朝。他的天命观受传统思想及元末社会环境的深刻影响,并在解释王朝正统性上获得重要发展。朱元璋所言“天命”(有时或称天意、天道、天运、气运、气数等) 的涵义既指神意,同时更及于人事、关涉伦常、近乎“天理”,表现出理学化特征 ,顺应了中国古代天命思想渐重“德”的趋势。他尝说 :“天命人心 ,惟德是视。”[1](卷173洪武十八年五月戊子)“天命”是朱元璋用来论证元明正统性及明承元统的首要依据 。其基本逻辑为:得天命者为正统,元因得天命而兴,即为正统,其亡当因失天命,也失正统;明之兴起亦因天命所归,得天命即为正统,明为绍元之正统及天命的正统王朝。

朱元璋北伐前致元帝信中即称元能入主中原是天命所归。北伐檄文中他一方面说元朝统治中原“实乃天授”,元末败乱“实天厌其德而弃之之时也”, 自己乃“恭天成命”[1](卷26吴元年冬十月丙寅)  ;另一方面又以夷夏之辨否定元之正统,称中原百姓“天必命中国之人以 安之,夷狄何得而治哉”[1](卷26吴元年冬十月丙寅)  ,否定元得天命的合理性,理论上的矛盾正反映了其正统论为现实政治服务的价值取向。其即位诏中称 :“朕惟中国之君, 自宋运既终,天命真人,起于沙漠,入中国为天下主。传及子孙 ,百有余年 ,今运亦终 ,海 内土疆,豪杰分争。朕本淮右庶民,荷上天眷顾。”[1](卷29洪武元年春正月丙子)他在承认元之天命的同时,指出元“今运亦终”, 自己是“荷上天眷顾”,最终“奉天继元”。[2](卷16P.202)朱元璋还在很多方面宣扬其天命所归,据《明太祖实录》所载,洪武一朝特别是初期祭祀仪式很多,这与他在元明鼎革之初着力渲染其得天命有关。在招降故元 将 领 的 诏 谕中 其 也 称 : “天 择元君起 于 草野…… 逮 其 后 嗣 不 君 , 于 是 天 更 元 运,以付 于   朕。”[1](卷196洪武二十二年五月癸 巳)这里朱元璋以天命论诠释元明易代正是君主失德导致天命转移的结果。

在朱元璋的正统论中 ,天命观是其首要理论依据,这既是因袭了中国古代传统正统思想理论,同时也由其自身经历和现实目的所致。朱元璋与佛、道渊源很深,关系密切,且热衷天文星占 ,因而容易接受天命论思想。同时,朱元璋出身红巾军,其强调天命不仅可神化自己,贬抑元勋宿将在夺天下中的作用,从而加强君主集权;而且还可宣示灭元“朕 非 有 意”[1](卷53洪武三年六月丁丑) ,乃“奉 天以 伐 元统”[2](P.292)  ,借以摆脱“篡逆”之嫌,防止臣民效法起而反明。

同时 ,就理论建构而言,“德运”是正统论里的重要学说。它重时间上之统绪,且其中的五德相生说与“禅让”相联系 ,而“天命”与“德运”又关系密切 ,用天命论可很好地论证明朝承元之统的合法性。一方面,天命是先秦以来论证王朝正统性的主要思想,以“天命”得失不仅可以调解承元之统与灭元间的矛盾,同时也隐喻明之统绪远接上古、三代社会 , 如 他 对 孔子后裔 曾 说 “实 承 古先帝 王之统”[1](卷31洪武元年夏 四月戊 申),这也可以增强其正统性。

另一方面 ,天命论也适应了当时各阶层民众都相信天命的思想观念和文化心理。宋代理学诞生后,被士大夫作为宇宙最高法则的天理虽与天命内涵有别,但二者又联系密切,关系模糊,因而朱元璋把天命作为正统的首要依据,其所谓的“天命”意涵也表现出理学化特征。此外,蒙古人信奉“长生天”,其与中原所信仰之“天”的含义虽不尽相同,但二者相类,用与“长生天”观相近的天命观来论证明朝承元之统,劝谕蒙古部落接受元亡事实乃至归附明朝更具说服力。

当然 ,朱元璋在用天命观论证正统论的过程中也面临一些需要他去化解的问题。其一,怎么解释是朱元璋而非他人得天命。对此,一方面,朱元璋推出“天不与首乱者而后举者胜”的理论,称“天不与先乱者,以其先乱者不分亲亲、乡里及无罪良人,一概  杀  之”[4](《造言章》),  又  称“天道后举者胜”[1](卷99洪武八年夏 四月丁 巳)  ,由此,参加农民军相对晚、属于“后起事者”的朱元璋自然“天命有德”。朱元璋还提出当时天下已非元所有, 自己“取天下于群雄之手,不在元 氏之手”[1](卷53洪武三年六月丁丑)  , 因“群雄”祸乱天下,并使元失去政权,他乃“拯救斯民”而得天命,戡平叛乱而为元复仇。这样,元亡明兴在天道与途径上就都“合法”了。另一方面,朱元璋又从正面宣示其在“道德”“人事”等方面的优势 ,并宣扬“独君主系于天”的观念 ,把“天”“天命”与“君”紧密地、排他性地联系在一起。其二,怎么避免在他之后明朝也会失天命而亡。对此,朱元璋总结历代诸帝之子身受大祸的原因有两方面,“一为前人之所作,二因后人之不修”[2](P.299)  。而他自己非首乱、取天下于群雄之手,且承元之运,这样已经避免了“前人之所作”, 同时重“德政”、立“祖规”等 ,以 防“后人之不修”。

朱元璋既然宣示继承元之统绪 ,在空间上继承 元朝一统之疆域亦是应有之义 , 因此 ,除天命观外 ,“大一统 ”观也是朱元璋正统论中的重要内容 ,成为其论证正统性极具说服力的重要依据 。 已有成果很少注意朱元璋及明朝的 “大一统 ”思想及实践, 本文对此简要论述 。

有研究认为 “拓展疆域已变成明朝建立正统的一个最重要的依据”,而明代在论述“大一统”含义时又“均刻意规避疆域统一的古义,而代之以‘夷夏之辨’的二元对立论说框架”。其实就朱元璋而言,主要以天命观论证其正统性,同时他也追求在空间上的大一统,他的“大一统”思想有一个复杂的变化过程。洪武三年 ,他 提出“复前代之疆宇”[2](卷50洪武三年三月戊午),对元顺帝也多用“驱逐”“遁去”等词,这里宣示了对中原之统一。而总体上他更追求包括统一蒙古高原在内的大一统。朱元璋在洪武元年克大都后即诏称“一海宇以安人心”,并招降故元君主[1](卷35洪武元年九月戊寅)  ;又曾直言“奉天继元,统一华夷”[2](卷16P.202)  。洪武三年,他 以蒙古名将扩廓帖木儿“不灭不已”为由,征伐蒙古获胜。洪武五年(1372) ,他提出“永清沙漠”,出兵远征蒙古,但明军惨败于漠北,统一蒙古、实现“大一统”的行动受挫,“大一统”思想一度淡化。但朱元璋对蒙古“未尝须臾忘情云”[5](P.307)  。漠北之战后,他对蒙古由欲一举歼灭的大规模征服策略转为迂回、渐进的蚕食策略。洪武十四年(1381)至十五年(1382)灭元朝云南残余势力梁王;洪武二十年(1387)收降东北元将纳哈出。紧接着洪武二十一年(1388) ,朱元璋声称欲“肃清漠北”,发动“捕鱼儿海之战”,给游牧在今天呼伦贝尔草原的汗廷以毁灭性打击。

为统一蒙古 、实现大一统,在军事征伐的同时,朱元璋也曾试图招降蒙古各部。洪武三年“沈儿峪之战”大捷后朱元璋遣使致信元惠宗,用天命去留、民意向背等喻示正统当属明朝 ,做出试探[1](卷51洪武三年夏四月己 巳)  ;惠宗亡后又乘蒙古汗位交接之机致信爱猷识里达腊,欲以立元帝谥号、优待被俘 宗室等缓解关系 ,并拉拢、招附蒙古新汗[1](卷57洪武三年冬十月辛 巳)  。洪武五年漠北之战失败后朱元璋再次遣使致信爱猷识里达腊称:“皇天无亲,惟德是辅,此古今不易之大训,君其思之。自古国家必有兴废,以小事大,理势之常,贤智者亦所乐行而不以为辱。昔我中国赵宋将衰之际,为金所逼,迁都于杭,纳以岁币,其后金为君家所灭,君家亦遣使于宋,约纳岁币,一如金时,虽疆界有南北之分,而 前后延祚百五十年 ,此小事大之明验也。”[1](卷77洪武五年十二月壬寅)这里,朱元璋以天命及皇天“惟德是辅 ”来论证正统在明一方 ,劝导蒙古 “以小事大 ”。洪武时期 ,招抚政策的推行 ,大量蒙古部落民众归附了明朝 。

三 、朱元璋的夷夏观

夷夏观是朱元璋正统论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思想。他的夷夏观是在传统思想与现实环境的共同影响下形成的,特别受孔子区分夷夏又注重文化标准的思想以及南宋“攘夷”思想影响。朱元璋的夷夏观有着复杂的内涵。元朝是中国首个由非汉民族建立的大一统王朝,他承认元之正统,同时也持夷夏之辨、内诸夏而外狄夷的观念。有研究强调明朝的夷夏之辨 ,也有研究基本否定朱元璋有夷夏之辨思想 ,观点纷争,本文在此试做进一步探讨。

朱元璋的夷夏观具有阶段性特点 。明军北伐前,与他总体上否定元朝正统性一致,朱元璋总的来说是持夷夏之辨的观念。明军北伐以后,朱元璋在总体上以天命观肯定元之正统的同时,在特定情形下又用夷夏之辨质疑、否定元的天命和正统。北伐檄文里 ,  他号召“驱逐胡虏,恢复中华”[1](卷26吴元年冬十月丙寅)  ,夷夏之辨被其作为北伐正当性的首要依据。但不久之后,他在宣谕里便基本不再以夷夏之辨否定元之正统。洪武三年以后,明朝统治已稳固,在论证明朝的正统性上,朱元璋侧重正面宣示 ,而非通过渲染夷夏之辨来反衬 了。不过,朱元璋对夷夏之辨观念仍然有所保留,至洪武三十年(1397) ,他还强调“古者帝王驭世,必严夷夏之辨者 ”[1](卷250洪 武 三 十 年 三 月丁酉) 。

北伐檄文发布后至洪武三年 ,针对一些周边民族和政权,朱元璋也会以“中国旧家”自居,复前代疆宇为辞,强调夷夏之辨并以之否定元之正统,以便凸显明朝的优越性、正统性。如洪武二年(1369)诏谕吐蕃时称:“胡人窃据华夏,百有余年,冠履倒置 ”[1](卷42洪武二年五月甲午)  ;在致日本 的诏书里说他“本中国之旧家,耻前王之辱,兴师振旅,扫荡胡番,宵衣旰食,垂二十年, 自去岁以来,殄绝北夷,以主中国”[1](卷39洪武二年二月辛未)  。这表明,朱元璋的夷夏观在一定时期内也因宣示对象的不同而有差异。

朱元璋的夷夏观具有两面性 ,既承认元之正统,同时又持夷夏之辨,其主要原因可归纳为两方面。一方面,朱元璋生活于淮河流域,受中原夷夏之辨传统观念影响很大;同时元末社会矛盾尖锐,身为南人的他尤能感受到阶级与民族压迫,元末农民斗争与红巾军“复宋”思想也会影响到他。另一方面,朱元璋治下之人均曾是元朝臣民,他们认同元朝的统治,为使政权顺利更替,他以天命论肯定元之正统,强调明承元统;为在元、明对比中进一步反衬明朝的正统性 ,强调夷夏之辨 ,将明“得国最正”与“恢复中华”紧密相关。当然 ,明代蒙古否定明之正统性也是他持夷夏之辨的原因。总之,在建构其正统性上,夷夏之辨也是重要的理论基础,并与其天命观、大一统观相辅相成。

综上所述 ,朱元璋的元朝观和正统论反映了他对元朝的历史定位以及对明朝正统性的理论建构,对历史发展的影响极为深远。他奠定了明朝肯定元朝正统性的基调;宣扬明朝因天命而兴 ,推动君主集权的进一步发展。清朝承续了朱元璋的元朝观和正统论 ,并在“大一统”、夷夏观、天下观的理论与实践上获得突破性进展,推动了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发展与巩固。

来源:《内蒙古社会科学》2024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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