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三峡工程生态环境保护一直备受社会关注,也是专家学者的重要研究课题。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国家有关部门和单位、有关省市积极开展科学研究,进行长江全流域监测,加强三峡工程生态环境保护。开工前,开展了大量的科学研究工作,开展了全面的环境影响评价,建设了三峡工程生态环境监测系统;建设期,开展了连续监测,对重点生物实施了保护,进行了农村移民安置政策、工矿企业迁建政策调整,开展了地质灾害和水污染防治等;运行期,优化了监测系统,开展了大规模植树造林活动,进行漂浮物清理,开展船舶流动污染防治,加强重大问题研究等。这些举措成效显著,努力使三峡工程成为全球水工程生态环境保护的典范。面向新征程,三峡工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应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着力提升三峡工程生态安全管理能力,最大程度发挥三峡工程防洪、发电、航运、水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等综合效益,更好地服务支撑国家战略和区域重大战略,发挥国之重器在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的重要作用。
关键词:三峡工程;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管理;生态环境监测
三峡工程生态环境保护一直备受社会关注,也是专家学者的重要研究课题。从开工前到建设期再到运行期,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国家有关部门和单位、有关省市积极开展科学研究,进行长江全流域监测,加强三峡工程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显著成效,努力使三峡工程成为全球水工程生态环境保护的典范。
一、三峡工程开工前的生态环境安全管理
1. 开展了大量的科学研究工作
三峡工程的生态环境问题备受社会关注。长期以来,国家组织开展了大量的研究工作。20世纪50年代、80 年代,原国家技术委员会、原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就三峡工程建设中的难点问题组织了两次全国性的科技攻关,其中就包括生态环境问题。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 原长江流域规划办公室) 对三峡工程生态与环境相关问题开展了长达50 年的研究工作,范围涵盖三峡工程库区及长江上中下游和河口地区,内容包括长江流域规划和三峡工程设计论证,以及水文泥沙、水环境、水生生物、局地气候、陆生生物、移民安置、地质地震、人群健康、社会经济等多方面的针对性基础研究,为后续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奠定了基础。
2. 开展了全面的环境影响评价
完成《长江三峡水利枢纽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编写工作。《报告书》在更高层次从宏观角度对三峡工程的生态与环境情况进行了系统总结,认为整个长江流域大部分地区生态与环境恶化的趋势未能得到有效控制,即使不建三峡工程,也有综合治理的紧迫性。同时也认为三峡工程对生态与环境的影响范围广、因素多、时间长,且关系复杂、利弊交织。这些影响时空分布不均匀,且具有累积性和长期性,影响程度在空间上也有差异,有利影响主要在中游,而不利影响主要在库区。《报告书》的总体评价结论是:三峡工程对生态与环境的影响有利有弊,必须予以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并切实执行,可使不利因素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并使已退化的生态与环境不进一步恶化。如果给予长期连续的投入,可使局部生态与环境得到改善。对于当时人力难以控制和难于预测的生态与环境影响,应加强监测与预报,落实相应措施,使其危害程度与造成的损失得以减轻。
针对三峡库区当时存在的环境问题,以及工程建设引起的生态与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了一系列关于水环境、水生生态、局地气候、陆生生态、文物与景观旅游、人群健康移民等方面和枢纽施工区、移民安置区、中下游平原湖区(洞庭湖、鄱阳湖、巢湖、太湖等)、长江河口等区域的环保措施。《报告书》明确提出的重点对策措施包括:搞好库区环境污染防治整体规划;加强长江中上游林业建设,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加强珍稀濒危物种与资源保护;加强文物保护和考古发掘工作;优化水库调度,尽可能满足生态和环境保护与建设的要求;三峡工程建成后,在发电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建立三峡环境基金,用于生态和环境保护与建设;继续开展三峡工程生态与环境科学研究与监测,建立健全三峡工程生态与环境监测网络;建立健全三峡工程环境管理系统,制定和完善三峡工程环境保护法规;加强环境保护的宣传和教育,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建立三峡工程生态与环境监测系统。
3. 建立了三峡工程生态与环境监测系统
按照《报告书》和原国家环境保护局批复意见,原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原三建委)联合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集团)建立了跨地区、跨部门、多学科、多层次的生态与环境监测系统。该系统涵盖污染源、水环境、农业生态、陆生生态、湿地生态、水生生态、大气环境、地质灾害、地震、人群健康等10 个子系统,由28 个重点站、近百个基层站或监测站组成,监测指标达2000 余项。通过连续监测和分析研究,形成了不可重现的长时间序列的基础性资料和成果,保证了监测数据的系统性、综合性和连续性,为客观总结和评估三峡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三峡工程建设期的生态环境安全管理
1. 开展了连续监测
1994 年12 月14 日三峡工程正式开工建设。自1996 年开始,建成的生态与环境监测系统对建库前后库区及长江中下游和河口地区的生态与环境实行全过程跟踪监测并及时预测预报。在监测系统各重点站提供的年度监测报告基础上,自1997 年起每年编制《长江三峡工程生态与环境监测公报》,反映上一年度三峡生态与环境现状及变化,由原国务院三峡办和原环保部审批后,向国内外发布。以上监测工作为三峡工程建设和运行阶段以及三峡工程竣工验收中的生态环境评估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2. 对重点水生生物、陆生生物进行了保护
根据《报告书》和初步设计安排,将三峡工程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建设主要分为两大类,即陆生植物保护和水生生物保护。十几年来,原三建委相继组织实施了湖北宜昌大老岭植物保护区建设、湖北兴山龙门河常绿阔叶林自然保护区建设、古树名木保护、疏花水柏枝和荷叶铁线蕨抢救性保护等陆生植物保护工程,以及湖北宜昌中华鲟自然保护区工程和上海市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工程。
设立珍稀植物研究所,开展三峡特有珍稀植物迁地保护、植物繁育、植物回归与应用等保护工作。《三峡工程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中提到可能受影响的560种植物全部得到有效保护。截至2020 年年底,迁地保护长江特有珍稀植物1006 种2.4 万余株,珍稀植物种质资源保存1006 种,种子保存100 余种,科学保存并制作珍稀植物腊叶和浸制标本600 余种。论证阶段提出的可能因三峡库区蓄水灭绝的荷叶铁线蕨、疏花水柏枝,截至2020 年年底,共计繁育5.5 万余株。
对中华鲟等珍稀水生物种进行保护,采取珍稀鱼类养殖、人工增殖放流等措施扩大物种规模数量。三峡工程枢纽初步设计报告专门安排了珍稀鱼类放流项目和资金。2005 年年初,原农业部组织编制了三峡工程珍稀鱼类增殖放流实施方案,组织各有关单位和沿江各省市开展珍稀鱼类和经济鱼类放流。截至2020年年底,中华鲟研究所连续组织开展中华鲟放流活动60 余次,累计向长江放流中华鲟超过503 万尾;累计放流圆口铜鱼、胭脂鱼、长鳍吻鮈(不含中华鲟)等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逾178 万尾;放流重要经济鱼类约2.7 亿尾。同时,加强了放流跟踪监督监测、效果分析评价等工作。
3. 实施了“两个调整”,开展了“两个防治”
1999 年,国务院决定对三峡移民政策实行“两个调整”。一是对农村移民安置政策的调整,鼓励和引导更多的农村移民外迁安置,55.07 万农村移民中,19.62万人走出三峡库区到沿江、沿海及全国多个省市农村安置,有效避免了陡坡种植、毁林开荒;二是对工矿企业迁建政策的调整,对污染严重、产品无市场和资不抵债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坚决实行破产或关闭。1632 户搬迁工矿企业中,依法破产关闭924 户,一次性补偿销号320 户,对根除污染源和库区经济转型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2001 年,国务院决定在三峡库区实施“两个防治”。一是地质灾害防治,对崩塌体、滑坡、库岸不稳定地段、高切坡等,进行工程治理、搬迁避让、预警监测和群测群防,取得斐然成绩:连续蓄水16 年来,长达5700 km的水库库岸未发生一起人员伤亡事故。二是在三峡库区及其上游地区实施水污染防治,沿江城镇建设了生活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农村居民点建设了简易处理设施,基本实现处理设施全覆盖。根据2015 年三峡移民工程验收报告成果,截至2013 年底,库区完成迁建县城(城市)污水处理厂18 座、重点镇污水处理工程78 个、配套污水管网842.19 km,污水处理设计能力122.64 万t/d;完成迁建县城(城市)垃圾填埋场12 座、重点镇垃圾处理工程81 个,垃圾处理设计能力0.5 万t/d,配套建设垃圾收集、转运等设施;建成农村居民沼气池6.48 万口、畜禽规模养殖污染治理项目40 个。典型代表包括三峡坝区污水处理厂、太平溪污水处理厂、枫箱沟垃圾填埋场等。一系列防治措施的实施,有效减少了库区及其上游地区污染物质的产生与排放,减轻了库区污染负荷,对库区的水环境保护发挥了重要作用。
4. 实施了库底清理
严格的库底清理是三峡工程的一大特色,1997 年制定的清库文件是我国水电工程建设的首创。按照《长江三峡水库库底固体废弃物清理技术规范》《长江三峡工程三期蓄水库底卫生、建(构)筑物、林木及易漂浮物清理方案》《长江三峡水库库底卫生清理技术规范》等要求,在三峡水库135 m、156 m、175 m分期蓄水前,均按照国家颁布的有关规程规范,对水库的库底进行了彻底清理,并通过了严格验收。
三、三峡工程运行期的生态环境安全管理
2020 年11 月,三峡工程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工程质量满足规程规范和设计要求,总体优良,运行持续保持良好状态,防洪、发电、航运、水资源利用等综合效益全面发挥,完成整体竣工验收后,转入正常运行期。
1. 优化监测系统,进行连续监测
2005 年和2009 年先后两次对1996 年组建的长江三峡工程生态与环境监测系统进行了优化完善,形成了涵盖水环境、污染源、水生生态、陆生生态、农业生态、河口生态、局地气候、地震、遥感、人群健康、典型区、三峡水库管理等方面的监测系统,系统由13 个子系统、34 个监测站、150 余个基层站组成。
开展动态监测是保障三峡工程安全运行和持续发挥综合效益的重要手段与支撑。2018 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后,水利部三峡工程管理司负责指导监督三峡工程运行安全工作。2019 年,结合三峡工程运行管理实际,对运行多年的三峡工程生态与环境监测系统进行了调整、优化、完善,构建了更全面、更系统的三峡工程运行安全综合监测系统,监测系统由9 个子系统、31 个监测站组成。三峡工程运行安全综合监测系统实现了从对影响生态环境状况的单一目标监测到统筹加强三峡枢纽运行安全、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水污染等多要素和指标的综合监测转变,监测内容更为丰富,针对性更强,为水利部全面履行三峡工程运行安全指导监督职能,进一步加强三峡工程影响区的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三水共治”提供有效手段和支撑。充分发挥水利行业及相关技术单位的专业优势,以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开展的相关监测工作为基础,注重应用新的水利监测技术手段,对三峡工程枢纽运行安全、水库蓄退水安全、中下游河道影响、泥沙冲淤状况、地质灾害防治、库区经济社会发展等内容开展更全面的监测,并推进网络信息技术应用,实现监督管理便捷化、综合分析服务化,适应水利科学进步的需要,更好地发挥对三峡工程运行安全综合管理决策的支撑作用。
2013 年起三峡集团每年发布《长江三峡工程运行实录》,主要包括三峡枢纽建筑物、三峡水库运行实况、发电、航运及生态环保等方面内容,全面、真实记录了三峡工程蓄水10 年来枢纽工程及水库运行情况。
2. 开展大规模植树造林活动
三峡后续工作开展以来,共安排三峡水库生态屏障区植被恢复和生态廊道建设项目194 个,总投资76.27亿元。截至2019年年底,完成造林260.57万亩(1亩=1/15 hm2,下同),其中生态公益林180 万亩、低效林改造46.1 万亩、封山育林34.47 万亩,三峡库区生态屏障区森林覆盖率超过50%,完成规划目标任务,三峡水库库周生态保护带修复效果显著,自然生态系统得以有效恢复,生态屏障功能逐步显现。
3. 定期清理漂浮物
三峡水库蓄水后亟待解决的问题是漂浮物清理。三峡水库漂浮物一般集中在汛期,漂浮物主要来自流域上游范围内的地表覆盖植物、垃圾场及船舶废弃物,按其组成分为3 类:农作物秸秆与地表植被、工业及生活垃圾、意外事故类漂浮物。
2003 年12 月,国务院批转了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三峡库区水面漂浮物清理方案》,明确了清漂的职责分工及经费来源。经有关方面协调,形成三峡水库清漂共识并达成如下协议:三峡集团委托重庆市组织长江干流重庆段漂浮物清理;委托湖北省秭归县环保局负责长江干流湖北段漂浮物清理;委托宜昌港务集团公司负责坝前漂浮物清理;委托长江三峡水文局负责长江涪石段(重庆市、湖北省分界段)漂浮物清理的监理工作;三峡坝前漂浮物全部由三峡集团直接打捞清理,清漂方式以大中型机械化清漂船自动打捞作业为主,同时辅以小型机驳船人工保洁作业,坝前漂浮物全部被打捞上岸并运送至华新水泥(秭归)工厂进行水泥窑高温焚烧无害化处理。
自三峡水库蓄水以来,由于政策引导和措施得力,以及湖北省、重庆市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库区广大人民大力支持,三峡水库漂浮物清理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据各区(县)市政、环卫部门初步统计,2008—2015 年三峡水库试验性蓄水期间,库区各区(县)共清理水面漂浮物165.21 万t(不含坝区、重庆主城区),其中长江干流88.94 万t、长江支流76.27 万t,地域分布情况为湖北库区13.65 万t、重庆库区151.56万t。据三峡集团统计,2010—2020 年,三峡坝前漂浮物累计打捞清理量为113.5 万m3(见图1)。近年来,三峡库区漂浮物基本实现零排放。
图1 2010 —2020 年三峡坝前漂浮物打捞清理量
4. 开展船舶流动污染防治
库区流动污染源是水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主要包括船舶垃圾、船舶含油(主要是机器燃油、润滑油)废水、船舶生活污水和化学品船舶洗舱水4 个方面。库区流动污染源主要来源于船舶运输,其中货船是污染水域的主要因素。
为了有效防治船舶污染,解决库区船舶防污染关键技术,交通运输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建设部和财政部下发《关于三峡库区船舶垃圾处理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布了《关于开展三峡库区围油栏布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在进行散装油类和类油物质装卸、过驳等作业时应布设围油栏;原建设部下发《三峡库区船舶垃圾转运和交接管理规定》和《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开展三峡船舶污染现状评估及对策研究、三峡库区船舶污染防治关键技术研究,以及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的监督检查。通过建立船舶污染管理制度、研究库区船舶防污染关键技术、设立水上环卫垃圾接收设施、加强监督与检查工作等系列措施,船舶流动污染源防治工作开始走上规范化、法治化轨道,初步控制了船舶流动污染事件发生,有效保护了三峡水库水质安全。
5. 加强重大问题研究
按照“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总体要求,持续开展三峡库区和长江中下游影响区的生态修复与环境保护重大问题研究。重点针对三峡库区部分支流富营养化和系统治理问题、有利于长期保持三峡有效库容的水沙调控问题、三峡工程运行后长江中下游河道冲刷及江湖关系问题、鱼类生长繁殖和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问题,以及长江中下游重点河段水生态、水环境调度需求和调度方式等重大问题,开展深入分析和研究,及时促进相关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提升科学管理能力和水平。
四、结论与展望
在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新阶段,三峡工程生态环境安全管理要积极践行“一个标志、三个典范”的时代要求和保障三峡工程“十大安全”的具体要求,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进一步深化科学研究与监测,持续开展三峡库区及长江中下游影响区的生态修复与环境保护重大问题研究,为科学管理提供依据;优化水沙调控,实施有利于长期保持三峡有效库容的水沙调控策略,确保水库的可持续运行;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关键栖息地保护和生态廊道建设,实施珍稀濒危物种的保护工程,加强人工增殖放流工作;提升生态调度能力,根据水文、生态环境预测预报,实施更加精细化的生态调度,为水生生物提供更适宜的生存环境;加强船舶流动污染防治,完善船舶污染管理制度,推广清洁能源和环保技术在船舶上的应用,减少船舶对三峡水库水质的影响。要着力提升三峡工程生态安全管理能力,最大程度发挥三峡工程防洪、发电、航运、水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等综合效益,更好地服务支撑国家战略和区域重大战略,发挥国之重器在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