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回顾一下从一九一五到一九一八在哈佛这三年,似乎只是继续沉醉于研读哲学,获得学位。这种平铺直叙的生活有少数几次因生病和到附近地区旅行而被打断。但翻阅那几年的日记,我发现在我做学生的最后年代,还有许多事值得一提。在哈佛的第一年,我一个人住在哈佛广场教堂街与麻州道交叉点的“学院寄宿舍”。一年后,在康奈尔和我住同房间的胡明复也来哈佛,于是我和他搬到牛津街波京斯馆(Perkins Hall)七十七号房,后搬到八十五号房,以后又搬到波京斯馆正对面的柯恩特馆(Conant Hall)。明复返回中国后,我和他的远房堂弟胡正修同住一室。在牛津街,在我身后走的男孩子高叫:“嘿,那个家伙需要理发!”在街头走路遇到熟人,我仍然不打招呼,因此早在康奈尔第二年,我便得了一个外号“教授”。除了心不在焉之外,我还犹豫不决。一九一六年十一月三日我写道:“今日余已二十四岁,仍然犹豫不决。”罗素、裴瑞(Ralph Barton Perry)和罗伊斯(Josiah Royce)的著作,我看了很多。第二年中期,我才开始想到博士论文的题目,最后决定的题目是“连续:方法论之研究”(Continuity:a Study inMethodology),在论文中我提出这样一个问题:何时算是程度上的区别,何时算是品类上的区别,品类上的区别能否减低成为程度上的区别等等。这项撰写论文的工作并未对我犹豫不决的习惯有任何助益。我的毕业论文是在协佛教授指导之下写成的,在我通过最后考试之后,主持考试的侯京(William E.Hocking)教授问我撰写论文是否影响我的个性,我回答说在那方面对我毫无帮助。让我回转头来谈一谈那三年我读书的日常事务。我选修各式各样的课程,多数是讨论会(seminars),在讨论会上,在我最后决定我的论文题目之前,我宣读各式各样的文章,诸如《法律可改变吗?》和一篇因果律的文章等等。我在罗伊斯教授指导之下从事研究,他主持的形而上学研讨会极为动听。他介绍我阅读皮尔斯(C.S.Peirce)的著作,其丰富而有余韵的“逻辑”饶有趣味,但难于领会。罗伊斯于一九一六年九月十四日壮年物故,无从递补。在他遗言赠送的书籍中,我获得一部麦格斯威尔(Clark Maxwell)所著上下两册《电气与磁学》,由罗伊斯加以注解。对日抗战期间,我从南京流亡于一九三八年到云南携带少数几本书,这书是其中之一,现在仍摆在我的书架上。裴瑞和侯尔特两位教授几乎转变我成为实体论(realism)的信徒,虽然侯京教授是个唯心论者(idealist),在哲学方面以及私人方面,对我影响极大。英籍教授侯恩雷见解不褊狭,让我留下深刻印象。我并未受教于伍德斯教授,惟我第二次到剑桥(一九二一—一九二四)发起哈佛教学中文,他是最重要的推动人物。我在上文提过,我的论文指导教授是协佛,他以发明斜线“/”而闻名,斜线的意思是“既不又不”,单从这项发明,整个形式逻辑学便可建立,还有整个数学,如怀特海(Whitehead)和罗素所做过的,他们的杰作当然是《数学原理》(Principia Mathematica)。惟我以及多数学生觉得在数学和哲学内外,其先驱,罗素著的《数学原理》(Principles of Mathematics)远较可读。
我不能决定究竟选修心理学还是科学史作为我的副修课程,所以这两种课程我都选修一些。孟德伯(HugoMünsterberg)教授是一位有声有色的生动讲师,惟我觉得在蓝格菲(H.S.Langfeld)教授教导下,我学得较多,蓝太太也教我弹钢琴。韩德森(L.J.Henderson)教授和沙顿(George Sarton)教我科学史,那时科学史还是一门新课程,沙顿教的两门课,班上只有我一个学生。上课地点是魏德纳图书馆(Widener Library)内沙顿的小书房。我决定不了我该不该点头或说是,或像班上任何学生那样,静静地坐着。我并未选修亨廷顿教授的课,但征询他对我的论文和课外活动的意见。他鼓励我在图书馆涉猎,被我找到芮格(Wm.F.Rigg)写的一篇文章:《两世纪前的中国星图》(A Chinese Star Map Two Centuries Old,刊在一九一六年一月的《大众天文学》),以及史雷格(GustavSchlegel)一八七五年所著《中国天体学》一书中大批资料,我据以写了一篇文章《中西星名图稿》(Jong-Shi Shingming Twukao)在上海《科学》第三卷(一九一七年)发表,费了我两个月一百三十小时才写完。我继续对语言学发生兴趣,选修了葛然简(CharlesH.Grandgent)教授的“言语学入门”。在哈佛的最后一年,我第一次会到以“基本英语”闻名的理查斯(IvorA.Richards),以后在清华大学,他成为我的同事,我们时常见面。后来我对基本英语兴趣浓厚,写了一本基本英语教科书,且试以非美国口音灌了一套录音片(一九三四年上海中华书局出版,附录音片)。基本英语便是理查斯和欧格登(C.K.Ogden)共同发明的。那几年我有一次有趣的语言经验,即倾听聋盲天才海伦·凯勒(Helen Keller)讲演。通常她先用手语和译员讲话,再由译员说出她要说的话,可是那次她自己高声讲出,惟我颇难听懂她的话。三十年后,我却很容易和贝尔电话公司试验室的聋子音响学者布鲁姆(Edger Bloom)交谈,当时我在贝尔试验室任顾问。他们业已发明了光谱图,显示出话语各种频率因素的相关强度,以便初学者能看到他发音的形态,而对自己的发音和他要仿学的声音加以比较。我继续研究中国方言,有很多机会从哈佛到麻省理工学院中国朋友听到并学习方言。一位朋友张云(Chang Yun)是陕西西安人,他教我的一段话是这样的:来下,来下!人家娃,在书房读书呢。咱的娃,拿勺勺要水呢。不说起,是他二爸呢。说起他娘可不行。去下,去下,叫娃要去要去!(译者注:发音略上次旅行时曾拜访他,我仍然记得而且背诵出他的腔调,他颇引以为乐。虽然要准备考试、撰报告、写论文,我仍有时间参加许多课外活动。在康奈尔我学过天文学一门课程,我继续研究星球,一九一六年六月我学会看仙后星座的位置来判定时间。我买了一架望远镜,一九一八年八月十八日,当射手座消失在月亮的黑暗面之际,我能看到它的月掩(Occultation)。在课外阅读方面,我极欣赏怀特的《自传》、班奈特的《一天二十四小时》、戴莫根的《奇人的预算》及加洛尔的《猎怪兽》。我也选修更多的函授课程,如个人效率课。我对效率本身比自己增加效率更有兴趣。我不大去听公开讲演,惟常去听克罗则(Samuel Crothers)在正对着我房间的一神教堂讲道。我喜欢听他讲,不是我相信一神论,而是因为他是好的论文家和善于雄辩的演说家。我继续在哲学会社、数学会社、世界会社、中国学生会社等团体为活跃分子,和在康奈尔时候一样,参加一年一度在各城市举行的中国学生联盟会议。我作的独幕喜剧《挂号信》在会议中上演不只一次,一次是在达马瑞斯哥塔(Damariscotta),另一次我想是在哈佛。最费时的课外活动仍然是编辑《科学》中文杂志,该杂志办事处迁到哈佛,因为多数积极成员已转入哈佛(《科学》杂志社最后迁回中国)。有一个时期我身心交疲,不得不请求教授写信要我减少课外活动。那项借口只是借口而已,我依然继续做我喜欢做的事,不管是不是妨碍我的正常工作。我继续涉猎音乐,选修一门高级和声学课程。在《科学》杂志上登出我作的三首或四首曲谱。我无须清晨二时排队买桑德斯剧院(SandersTheater)及交响乐馆(Symphony Hall)的票,去听福朗查雷四重奏(Flonzaley Quartet)、柏德鲁斯基(Paderewski)及侯夫曼。我在日记上热烈记载了柴可夫斯基(Tschaikowski)第四首和贝多芬第九首。在去听音乐会之前,我一连几天练弹贝多芬第九首。当时我的喜好多少是传统性的,现在或许仍然如此。福朗查雷四重奏演斯特拉文斯基(Stravinsky)所作曲谱,我在一九一六年一月二十七日的日记上说:“依我看,似乎毫无意义。”我看戏剧不如听音乐会的次数多。我倒蛮喜欢看《查礼的姑母》,至于在舞台上演的《金银岛》,我觉得“史蒂文森(译者 按:《金银岛》之作者)的味道所留无多”(一九一七年五月十九日日记)。还好,我阅读卡罗尔的著作多年后,才看到它在舞台上及在银幕上被弄坏,我将他的两部名著译成中文时(一九二二年《爱丽丝梦游仙境》,一九三八年和一九六八年《爱丽丝境中奇遇记》),他的著作还未搬上舞台或银幕。)
截至现在,我对世界的大事所述无多,那是因为我对这些事极少注意,惟我在一九一四年世界大战开始时确曾记:“何等荒谬!”在美国于一九一七年四月十七日对德宣战时,我不得不于一九一七年六月十五日向征兵局登记为外国人,以免服役,直到一九五〇年代我才归化为美国人。以后我在芝加哥看到整夜喧嚣庆祝一九一八年十一月十一日停战。在这三年之间,我的健康情形大多数时间一定颇为良好,我参加了那么多活动,可是我也有过颇为严重的病痛,每年至少进一次医院。一九一六年我在波士顿高卜医院(CoppHospital)由杜德莱(Dudley)医生操刀割除盲肠,我于七月廿一日手术后一星期,费了两小时在日记上写了十三页,描述那次的经历。我数我的呼吸,数到“七十三”便麻醉过去。由于我住院开刀,得识看顾我的护士菲珀黛(M.E.Philpott)小姐,友谊保持多年。开刀结果,那年夏季中国学生会议,我便未得一英里竞走冠军,以后再未获胜。一九一七年二月,我在床上呕吐不止,有一段短时期几乎人事不知,不得不在学校医疗院住几天。那年稍后,我的老毛病心跳病又犯,但贝莱(Bailey)医生说没有关系。到了十二月,我因“鼻梁歪斜”又在医疗院开刀。这次他们使 用氧化氮和以太混合剂,我只数到“二十三”便失去知觉(一九一七年十二月二日日记)。可是我出院之后只有三天,鼻子又塞住不通,被送到眼、耳、鼻医疗院再开一次刀。我在那里住了三个星期,一切才恢复正常。尽管我的健康情形好坏不一,我总是颇为活跃,这一定对我有好处。我继续长途散步,惟不似在丘陵起伏的伊萨卡散步那样陡峭。有一次我走过剑桥桥(盐震桥)(Salt-Shakers Bridge)到东波士顿,回头经哈佛桥到哈佛广场,共费四小时。那些年我也骑脚踏车,不过我仍觉得走路是更好的运动。
我提到过许多教授和教授朋友的姓名,惟除了“科学社”同事外,还未谈及别的朋友,“科学社”同事多数来自康奈尔。我在哈佛比在康奈尔交了更多的美国朋友。有一位狄谋思(Raphael De-mos)和我同系,另一位是物理学者冷绘(Victor Lenzen),有几门课和我同班,现在我在柏克莱仍然时常见到他。我们在牛津街狐狸圃(Foxcroft)餐厅一同搭伙,常开卫挺生的玩笑,称他为“顶卫生”,因为他极讲究食品卫生。青年才俊魏纳(Norbert Wiener)当时也在哈佛,可是我对其父寮·魏纳(Leo Wiener)所知较多,因为他对语言学颇为关切。后来由于小魏纳访问中国和我二次到哈佛,我对他所知增多。我也扩展所学,多次会晤卫斯理大学的谢费德(A.D.Sheffield)教授,在中国和他谈论很多语言问题。除了贝夫一家女孩外,我还没有提到其他女朋友。在哈佛[即芮德克理夫(Radcliffe)和卫斯理(Wellesley)],我确有比在康奈尔时更多的女朋友。其他我约会的女孩有韩美英,她是最漂亮的女孩之一。王瑞娴是我的音乐朋友,她在波士顿音乐院主修钢琴,那时我当然不晓得她是我未来太太在上海中西女塾(McTyeire’s)的同学。她嫁给康奈尔我的同学董(J.C.S.Tung),生了四个孩子,都成为有成就的音乐家,两个女儿在音乐会上任钢琴手,两个儿子在宾州交响乐团任指挥。另外一位女友名叫李(Mable Lee),以她的年龄来说,具有极成熟的性格。有一次,我演说比赛榜上无名,她逐句分析我的讲词,使我心里好过而不觉难受。我常见到一个女孩子叫牛惠珠,是我哈佛医学朋友牛惠生的姊姊(或妹妹)。有一次,邓赖卜(Dunlap)博士请我们两个吃晚饭,她带了一件半织好的毛衣,没注意到我丢掉毛线球,因而拉着毛线走过芮德克理夫校园,约走了三十码,才发觉发生了什么事。我在哈佛的后期,最常见的女孩是周淑安,她兄弟辨明我也常见,因为我们两个人对语言颇有同好。我常和安娜(周淑安之英名)散步,合弹钢琴二人合奏曲[如拉哥(Largo)从德伏拉克的新世界交响乐(Dvorak'sNew World Symphony)改作之曲],离开她的时候,给她写长信。
我虽然常和女孩约会并和女朋友玩乐,可是我从未对任何一位认真发生兴趣,也许安娜除外,不过她已和我的一九一〇年清华同班同学胡宣明订婚,我不敢更深一步进行。并非在感情上我并无准备,我早年已对侬姑发生爱慕之情,甚至对男朋友,如在常州溪山学校的李宗棠(译音)及在哈佛的胡正修,颇为亲近。某次,正修发觉我对他太好,而要了结这 种无聊举动。整个说来,我对感情之事颇不愿牵涉在内,我想主要理由是我家已为我正式订亲,我还未能解除婚约。早先在常州的时候,我的家人为我和远亲陈仪庄(译音)订婚,当然未经我同意。这一定是一九〇四年以后的事,因为我的父母并未谈及此事。(译者按:著者父母于一九〇四年逝世。)我心向革命,去美后并不太在乎此事,惟总觉得是一种精神负担。一九一六年一月十日左右,我决定采取行动退婚。几年(译者按:原文如此,似应为“几天”)之后,我费时两个多小时写信给我的舅舅冯聃生,想解决这个问题。我在日记上写道:我从伦理观点衡量此问题,此问题亦在伦理上衡量我。到了五月十日他才复我信,用语含糊不定。以后在一九一七年五月十四日,我写信给在上海的远房叔祖赵竹君,他具自由思想,对我颇为同情,且亦公正。惟在三年之后方始解约,因而我可以结婚。在获得乔治与马莎·德贝奖学金、席尔斯奖学金、华克研究奖学金和谢尔登旅行研究奖学金之后,我又获得一项超博士旅行研究奖学金,离开哈佛。人们旅行国外,通常靠这种奖学金,惟我深恐战后的欧洲过于混乱,决定在美国旅行,先去芝加哥,然后到加州。动身之前,我着实漫游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