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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高晓声发表了《生活、目的和技巧》一文,文章最后,高晓声谈到了“语言文字”问题。高晓声说,写文章,最基本的功力是语言文字的运用能力,如果语言文字的功夫不行,思想、形象、气氛等等,都无从谈起。接着,高晓声谈到了自己的语言意识和语言追求:
我对自己的小说是多次地读。写不下去了就读,反复地读,一句句磨。同一个短句中,同音字尽量不用,靠近的语句中尽量避免重复使用相同的词。还要注意音节,使读起来好听。我很注意节奏,如《钱包》(见《延河》80年第五期)中有一句:“星罗棋布的村庄就是那不沉的舟。”这句话本来也可以写成“星罗棋布的村庄是不沉的船”,但读起来音节不及前一句,编辑部删掉了那个“那”字,就使我这句话里少了一个高音了。我用“舟”字,不用“船”字,也是从音节考虑的。
去年《青春》刊登的我的《也算经验》一文中有这么几句:“我和造屋的李顺大,《“漏斗户”主》陈奂生,休戚相关,患难与共,我写他们,是写我心。”编辑部把最后一句“是写我心”改成“是写我的心”。加了一个“的”字就把语言的气势夹断了。
去年《上海文学》第十一期刊了我的小说《系心带》,最后一句我原是这样写的:“原来他想把那块石头带走。”“走”字是有拖音的,从那篇小说的内容来说,这拖音也反映出意犹未尽的境界。结果编辑部在“走”字后面加了一个“的”字,就把音义都斩断了,真是煞风景的事。这也难,人家不容易体会到你的用意,但慢慢地就会努力习惯你的风格,会感到读起来有味。
这番话让我们明白,高晓声的修辞意识是何等强烈,对语言的感觉是何等敏锐,而在遣词造句上的自我要求又是何等严格,真是一字一音都不苟且,都反复权衡、掂量。类似的话,在别处也不止一次说过。1989年,在致一位研究者的信中,高晓声又说:
“一个作家的观点、技巧、生活等等,都极难形成独特的格局,能够形成独特的格局的最主要的素质就是语言。我自信我的语言不同于一般,至于其他方面,并没有特别的东西,许多作家都可以有的”。
这是高晓声的自我评价。如果把语言和语言表达的东西权且分开,那应该说,在语言之外,高晓声还是有着比较独特的东西的。但高晓声却并不看重这语言之外的东西。他看重的是自己在语言上的苦心经营,他认为自己真正值得称道的贡献在语言文字的运用上。但研究者中,留意高晓声的语言造诣者,却并不多。
1953年,高晓声与叶至诚合作,创作了锡剧剧本《走上新路》。这部以合作化运动为题材的戏,获华东戏曲会演一等奖,高晓声的名字开始为人所知。在1954年第二期的《文艺月报》上,高晓声发表了短篇小说《解约》,获江苏文学评比一等奖。
在1957年第六期的《雨花》上,高晓声发表了短篇小说《不幸》,受到批判,从此沦为“右派”。《解约》和《不幸》,就显示出高晓声强烈的修辞意识,也显示出高晓声卓越的语言能力。例如,《解约》这样开头:
张翠兰一夜没有睡好,担了心事,困里脑子也滴溜转。天还没有亮,隔壁她爹张敖大几声老咳嗽,就又把她吵醒了,一醒来,烦人的心思又缠住她了。
“困里脑子也滴溜转”,很好地表达了那种似睡还醒、似醒还睡的迷糊状态。而“老咳嗽”的说法,也别有意味。“咳嗽”而“老”,至少让人想到两种意思。张敖大是上了岁数的人,已经咳嗽了许多年了,每天天还不亮时要咳嗽一阵,已是一种习惯,这是“老”的一种意思。张敖大上了岁数,咳嗽声是沙哑的、干涩的,还是短促的,这是”老”的另一种意思。“老咳嗽”三字,不但让我们听到了张敖大这一天的咳嗽声,还让我们听到了他每天天不亮时的咳嗽声,这声音沙哑、干涩而短促。
张翠兰幼小时就被张敖大许配给了十多里以外的陈宝祥。十多年来,张翠兰从未见过陈宝祥,却不知不觉间与同村的李庚良两情相悦。小说这样写李庚良:
“但是李庚良身上是找不出一点轻浮影子来的……身上汗毛都没有一根歪的,要说他存着坏心眼勾搭翠兰,明摆着是个冤枉。”
形容一个人正经、正派、正直,可能有与“身上汗毛都没有一根歪的”同样好的表达,但不可能有比这更好的表达。这有可能并非高晓声的“原创”,而是一句民间俗语,但却被高晓声用得恰到好处。善于运用民间俗语,本就是后来的高晓声的一大修辞特色。
张敖大要维持女儿婚事的原议,便托媒人请陈宝祥来做客,让女儿与他见面。女儿张翠兰自然心里七上八下。父亲想通过这番举动让女儿与陈宝祥的婚事确定下来,断了女儿对李庚良的念想,而女儿则想着借见面之机解除与陈宝祥的婚约。父女二人都想着怎样通过这次见面实现自己的目的。小说写道:
“张敖大一大早上街买了些小菜,回来又请隔壁大嫂过来帮忙烧饭;自己把屋子收拾了一下,身上打扮得整整齐齐,显得比平常端正拘束。父女俩各人想着各人的心事,等约好的陈宝祥来。”
“各人想着各人的心事”,是一句大白话,也是一句大实话。所谓修辞,一般说来就是把话说得不那么“白”、不那么“实”,从而让表达具有文学意味。这是因为,很“白”很“实”的话,便没有味道,所谓质木无文,大体说的就是这意思。但有时候,情形又恰恰相反。“白”到极致、“实”到极致,便“文”到极致,有意味到极致。在这种时候,不用任何修辞手法,就是最好的修辞手法。在高晓声后来的小说中,这种“实话实说”的表达,也常常出现。
陈宝祥在媒人带领下走进了张家的门。小说写道:
“大伯。”陈宝祥爽口地叫了一声,像早就准备好了似的。两只眼睛滴溜滴溜在翠兰身上打个滚。
张敖大不好意思答应,装作没听见,又要对女婿表示好感,他在口袋上捏了几捏,摸出一包“飞马”,也没开封,塞给媒人:“吸烟,发发。”
在小说中,陈宝祥也是一个聪明、纯洁、坦白的好青年,是一个“青年团员”。与张翠兰订婚十来年,却从未见过面,陈宝祥自然是极渴望相见的,头天晚上,这陈宝祥肯定也没睡好。进了门,嘴上叫的是“大伯”,眼睛却在翠兰身上“打个滚”。
所谓“打个滚”,就是从头看到脚的意思。但若说“把翠兰从头到脚看了一遍”,则不但寡淡乏味,也把陈宝祥写得鄙俗了。而“打个滚”,虽然意思没变,“意味”却不同了。还有,“滴溜滴溜”修饰”打个滚”,也恰如其分。“滴溜滴溜”又有迅速之意,让人感到陈宝祥的眼光只在翠兰身上一扫便收回了。陈宝祥进门,如对翠兰视而不见,那就太不正常了,如看得过久,就也不妥当、甚至有些下作了。
所以,“滴溜滴溜”地“打个滚”,是最得体的表现。陈宝祥可以大大方方地叫“大伯”,张敖大却不能大大方方地答应他。不仅是“不好意思”,还因为必须显示出一定的矜持。但张敖大对这女婿实在满意,请他来就是要落实、焊牢他与女儿的婚事,所以决不能让女婿感到受了冷遇。“飞马”在那时是高档烟。张敖大摸出一包“没开封”的“飞马”,说明这是为招待女婿特意准备的。张敖大没有与女婿直接搭话,却以这种方式表示了对女婿的热情欢迎。以细微的动作表现人物微妙的心理,也是高晓声后来常用的手法。
发表于1957年的《不幸》,刻画了一个“老干部”的形象,与王蒙的《组织部新来的青年人》其实相映成趣,惜乎没有产生应有的影响。《不幸》的艺术品格,与同时期发表后受批判、后来成为“重放的鲜花”的一批小说,如《组织部新来的青年人》《改选》《红豆》《在悬崖上》《小巷深处》等相比,并不算逊色,在语言上或许还应算佼佼者。
剧团副团长刘志进,是一个灵魂极度肮脏的人物,
“他的前妻,在解放战争中替他挑起了家庭担子,让他去革命。到了五一年,他就借口她落后遗弃了她。”
刘志进“说尽真理,做尽坏事”。对第二任妻子,剧团演员李素英,刘志进也以冠冕堂皇的理由,实行着严酷的控制和压迫。当刘志进又一次对李素英进行精神迫害时,小说对李素英的心理有这样的叙述:
忽然间,她竟又想起了那条披肩——那是年前的事情了,李素英买了一条自己那么喜爱的丝质红披肩,可是刘志进却不喜欢它,背着妻子,自说自话把它拿去染黑了。以后李素英再也没有用过它,对她来说,受丈夫的气也不知受过多少了,可就是这披肩的事最怪,每逢夫妻之间发生了纠葛,那条黑披肩就在她脑子里飘起来、飘起来,飘得她满眼乌黑。
高晓声对人物微妙心理的敏锐体察,在这里也有所表现。人对人的伤害程度,并不完全取决于伤害者言辞的激烈、动作的强烈。有时候,一个眼神就如一柄利刃,比厉声责骂让人受伤更深;有时候,一个看起来无足轻重的行为,比拳打脚踢更让人难以忘记。平日里,刘志进对李素英有诸多伤害,其手段之下作,其程度之严重,看起来都远甚于把李素英的红披肩染黑,但对于李素英的心灵来说,这却又是特别残忍的行为。高晓声善于体察人物的微妙心理,也善于以恰当的语言表现这种微妙的心理。
高晓声的修辞意识和修辞手法,在《解约》《不幸》中就表现得很明显。七十年代末重返文坛后,修辞意识依然强烈,修辞手法则更为圆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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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一字一音都细细计较,高晓声的小说语言,在总体上表现出干净利落的风格。文字收放有度,决不拖泥带水;句子结结实实,决不疲疲沓沓;叙述条理分明,决不夹缠不清;音调上抑扬交替,顿挫有致,平平仄仄、高高低低都十分讲究,决不错乱嘈杂。在叙述过程中,高晓声十分注意句子的长短搭配。全是长句,容易显得呆板、沉闷;全是短句,则容易给人以零碎感,难以形成气势。长短参差,则规整中有变化,端庄中杂流丽。对句、对偶手法的运用,在高晓声小说中十分普遍。在叙述过程中,对句、对偶单组出现的情形非常多,而连着多组出现的现象,也时有所见。高晓声非常重视语言的声音美,对声音美的追求不但使他十分注意字音的长短、轻重、清浊,更使他的叙述常常出现押韵的现象。下面姑举几例。
还是首先举人们非常熟悉的《陈奂生上城》的开头为例。小说这样开头:
“漏斗户主”陈奂生,今日悠悠上城来。
一次寒潮刚过,天气已经好转,轻风微微吹,太阳暖烘烘,陈奂生肚里吃得饱,身上穿得新,手里提着一个装满东西的干干净净的旅行包,也许是力气大,也许是包儿轻,简直像拎了束灯草,晃荡晃荡,全不放在心上。他个儿又高、腿儿又长,上城三十里,经不起他几晃荡;往常挑了重担都不乘车,今天等于是空身,自更不用说,何况太阳还高,到城嫌早,他尽量放慢脚步,一路如游春看风光。
“漏斗户主”陈奂生,今日悠悠上城来”,这两句形成对句关系。《陈奂生上城》是此前发表的《“漏斗户”主》的续篇,这两句话,是接着《“漏斗户”主》写的。在《“漏斗户”主》的结尾,陈奂生分到了做梦都不敢想的那么多的粮食,走出了全家挨饿的困境。于是今天,他“悠悠”地上城来了。“悠悠”二字极常见,但用在此处却十分精妙,陈奂生的翻身感、幸福感,陈奂生身心两方面的绝佳状态,通过这两个字表现得很充分。我们看到陈奂生步态是那样轻松,浑身上下洋溢着欢快。我们甚至听到了他在吹着口哨,或哼着歌曲。这两句话以“来”字结束。“来”是一个上扬的长音,很适合表现陈奂生那种欢快、昂扬的情绪,如果最后一个字换成下抑的短音,意味、韵味就大不一样了。
接下来的一段,看似寻常,其实有许多讲究。整段话既整饬又灵动。整饬,是因为有多处对偶。而灵动,则因为句子的长短不断变换,营造了一种凌乱、参差的局面,而正是这种凌乱、参差,产生了一种灵动感。“一次寒潮刚过,天气已经转好”,是两个六字句,是一种对句关系。接着的“轻风微微吹,太阳暖烘烘”是两个五字句,有明显的对偶意味。“肚里吃得饱,身上穿得新”,是对偶关系。
本来高晓声可能会避免连用两个五字对,但因为接着前面五字对的是“陈奂生肚里吃得饱”这一个八字句,就避免了呆板感的产生。在连着三组短句的对句、对偶后,出现了“手里提着一个装满东西的干干净净旅行包”这样一个比较长的“散体句”。在连续的短句和对偶后,出现一个较长的与其他句子不形成对偶关系的句子,起着调节语气的作用。
接着的“也许是力气大,也许是包儿轻”,又具有对偶意味。对偶本有粗有精。粗放意义上的对偶,只要意义相对即可,字数都不必绝对相等。例如《荀子·劝学》中的“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冰,水为之,而寒于水。”在粗放的意义上,高晓声这段话中的“他个儿又高,腿儿又长,上城三十里,经不起他几晃荡”与“何况太阳还高,到城嫌早,他尽量放慢脚步,一路如游春看风光”,也形成对偶或对句关系。当然,这中间还隔着“往常挑了重担都不乘车,今天等于是空身,自更不用说”这几句纯粹的“散体句”。说它们是对偶或对句可能有点牵强,但它们确实隔着几句“散体”,产生了骈偶的意趣。
这一段话,可以说是“骈偶”与“散体”的夹杂。频繁地运用对句、对偶手法之外,还交错地押韵。在宽泛的意义上,“太阳暖烘烘”的“烘”、“身上穿得新”的“新”、“也许是包儿轻”的“轻”、“今天等于是空身”的“身”,都是押韵的;而“陈奂生肚里吃得饱”的“饱”、“简直像拎了束灯草”的“草”、“太阳还高”的“高”、“到城嫌早”的“早”,也是押韵的。此外,“晃荡晃荡”的“荡”、“全不放在心上”的“上”、“腿儿又长”的“长”、“一路如游春看风光”的“光”是押韵的。在这段不长的话中,有三组句子押着脚韵,读起来自然有浓烈的音乐感。这三组句子又是交错出现的,就避免了连续押韵而产生的甜腻、俗艳。
任何一种修辞手法,都不必然能产生良好的美学效果,关键看运用得如何。对偶与押韵这类修辞手法也如此。在散体文中夹杂些对偶和押韵现象,在古代并不少见。张中行先生在《文言与白话》一书中举了些这方面的例子。《老子》第二章中的“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是押韵的;第四章中“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湛兮似或存”的“纷”、“尘”、“存”也是押韵的。范仲淹《岳阳楼记》是散体文,但“若夫淫雨霏霏”以下,“几乎连散式的句子也想凑韵”。至于散体文中夹用一些对偶句式,就更是常见现象了。
在现代作家中,鲁迅就把对偶句式频繁地运用在白话文中。而关于押韵,张中行有这样的说法:
“白话文句子长了,而且常常是字数多少不等,想押韵就比较难,所以文言各体的押韵花样,唐宋以来,只见于文白夹杂的曲和弹词等作品里,到现代语的作品里就差不多绝迹了。”
所谓“差不多绝迹”,就是极难见到之意,这也意味着高晓声小说中的押韵现象,是现代小说中很独特的现象。
但对偶也好,押韵也好,本身都不能说明什么问题。就是在文言作品中,对偶、押韵如果用得不好,也给人以恶俗、做作之感。用现代白话创作小说、散文一类非韵文作品而要运用对偶、押韵这样的修辞手法,比起文言作品,难度更大,但也更容易弄巧成拙,更容易显得矫揉造作。高晓声值得称道之处,并不在于运用了对偶、押韵这类修辞手法,而是把这类修辞手法运用得自然、妥帖,产生了良好的艺术效果。对偶、押韵手法的运用,使语言更富有韵味。
例如,长篇小说《青天在上》:
文清……除了劳动之外,也常有时间和珠珠在一起读书、亲爱。理丝竹,写丹青,也养鸡兔,也种蔬菜。山墙外,小河边,柳树下有一块清静地方,有时候便去坐坐,独个儿也不寂寞,一对儿也不唠叨,任眼睛说话,听彼此心跳;轻风梳头,水底流云;天地悠悠,就是压在五指山下的石匣里,也是可以安然过去的。
这一番话,也可谓是“骈偶”与“散体”的夹杂,而且对偶出现得很多。“理丝竹,写丹青”是三字对,紧接着的“也养鸡兔,也种蔬菜”变成四字对,然后又是“山墙外,小河边”的三字对。连续三组对偶后,出现了“柳树下有一块清静地方,有时候便去坐坐”的散句,很好地调节了语气。之后,又是“独个儿也不寂寞,一对儿也不唠叨”的七字对。
前面三组对偶句子都短促,需要一组长一点的对偶来支撑文气,否则便有破碎感。这之后,是一个五字对“任眼睛说话,听彼此心跳”。当连着用对偶时,高晓声不但注意在适当的地方用散句调节语气,也很注意对偶句子的长短变化。这番话中,押韵也是交错出现的。“书”、“竹”、“兔”押韵;“爱”、“菜”、“外”押韵;“坐”、“寞”押韵;“叨”、“跳”押韵。
多组对偶和交错押韵出现在同一段话中的情形,在高晓声小说中出现得并不多。更多的是对偶与押韵各自单独出现,或者在多组对偶中偶有几句押韵,或者是交错押韵中偶有一处对偶。对句、对偶是高晓声的拿手好戏,随手拈来,并不费力,这与鲁迅很相似。
例如,短篇小说《漫长的一天》中“私人的情谊,帮派的利益,踢、拖、推、搁的恶劣作风,迎、送、请、吃的陈腐习气,仍旧严重地存在着”;“然后事情就过去了,他还是他,做他原来的工作,逞他固有的威风”;“深夜静悄悄,天空迷阵阵,刘和生走出办公室回家去”,就有对偶的运用,有时是仅两句对偶,有时则连续几对对偶出现。
例如中篇小说《闹地震》中:
“另一位是光棍汉施三苟,出名的二流子,新生的造反派。论劳动,他算得省力气的专家;走邪道,他可不是省油的灯芯。”
这里有两对对偶连用。
例如长篇小说《青天在上》中
“柳湾里的人,要打官司没有人会写状子的,进了衙门没有人会说理的。结果是无理的占了上风,有理的驳成了刁民,板子打烂了屁股,站笼直站到咽气。”
在宽泛的意义上,这是三组对偶连用。
在现代文中运用对偶,并不特别罕见,很罕见的是现代文中运用押韵的修辞手法。再举一个长篇小说《青天在上》中的例子。小说中的珠珠一天烧晚饭时想起了那些童养媳的故事:
一点儿薄粥很快就烧好了。灶膛里的余烬在珠珠的脸上反映出暗红色的光线。珠珠坐在那儿一动不动,懒洋洋地舒服极了。在珠珠的世界里,一时找不到比这更好的地方了。她看着逐渐暗下去的火灰,想起了那些童养媳的故事。她们在不懂人事的年纪就到夫家来了,没有自己的房,也没有自己的床,总是和丈夫的祖母、母亲(假如她们已是寡妇的话)或姐妹困在一床,天不亮就起身,烧早饭,扫地抹桌子,洗衣裳……一直做到夜,家务事全包给她,这柴仓就是她一个人的世界,是她能够在这儿休息、叹息、默想和流泪的唯一安静的角落。
过了几年,情窦开了,黄发黑了,黑发显了,眼睛亮了,苗苗条条的身子里像装了弹簧,溜溜地动得惹人,于是她发觉她的未婚夫总是在背后盯着她,就像一只馋嘴的猫盯紧了一盘香喷喷的鱼,盯得她的心扑通扑通地跳,世界变得非常非常的小,道路变得非常非常的狭,一动就会碰着他的身子,只要有机会,他会直接挨上来挤她。她又怕又喜欢,被挤着那个部位好一阵都热辣辣。
终于有一天,也许是全家都不愿意早起的酷冷的清晨,也许是年终蒸完了团子大家累得先去睡了的深夜,她的小丈夫猛然扑到柴仓里来了。于是两个人在那儿默默地打架,先是推开,后来扳不开,火的暖,柴的软,草的香……又当被又当床,又当房。到处都有这样的故事:拦柴仓。
这段话,宽泛意义上的对偶也有,但更值得注意的是押韵手法的运用。先是押“ang”韵,后来变成押“a”韵,然后又换回“ang”韵。“没有自己的房”的“房”、“也没有自己的床”、“洗衣裳”的“裳”、“像装了弹簧”的“簧”,押的是“ang”韵,而“非常非常狭”的“狭”、“挨上来挤她”的“她”、“热辣辣”的“辣”、“打架”的“架”,押的是“a”韵,到最后,“草的香”的“香”、“又当床”的“床”、“又当房”的“房”、“拦柴仓”的“仓”,又回到了“ang”韵。
在宽泛的意义上,也可以说“火的暖”的“暖”、“柴的软”的“软”,与“香”、“床”、“房”也有一种押韵之妙,或者说,让人感到类似于押韵的韵味。在连续押了多个“ang”韵后“换韵”,避免了声音的单调,而最后又回到“ang”韵,则与前面呼应,使整段叙述有一种整体感。
如果说对偶的运用还可能有几分刻意,那押韵手法的运用,恐怕基本上是不自觉的行为。不能设想高晓声在写小说时老想着押韵。只是因为他十分重视表达声音美,才常常自然而然地押韵和不知不觉地换韵。
3
“毒”、“刻毒”在日常生活中不是什么好词,但在文艺创作中却应该是一种正面和褒义的概念。审美眼光的“毒”,审美表现的“刻毒”,是难得的本领和素养。一个好的小说家要有一双观察生活的“毒眼”,还要有一双表现生活的“毒手”。能看到常人看不到的东西,是谓有“毒眼”;能把用“毒眼”观察到的东西精确、深刻、充分地表现出来,是谓有“毒手”。仅仅只有“毒眼”,或许还无关乎修辞手法,但有“毒手”则意味着修辞艺术的高超。
对于一个小说家来说,仅有“毒眼”而无“毒手”,那是十分令人遗憾的。有许多小说家却正是如此。我们读小说,常发现有的地方作者观察到了某种非常微妙、非常有意味的东西,但表现得并不好,因而也就不能给人留下什么印象,不能给人奇异的审美享受。而高晓声则是既有“毒眼”又有“毒手”的小说家。
在短篇小说《漫长的一天》中有这样的叙述:
吃过饭,老刘赶紧到五星一队去。
走出门来,刚巧文化站几个业余演员嘻嘻哈哈走过,拉着要他去看《半边天》的彩排,刘和生说没有空,叫他们找负责文教的陈书记。自己继续往前走。走不几步,就听到有一个迟疑而畏缩的声音低低地叫了他一声。他一惊,觉得这样的声音,总带着焦急的情绪。定睛看去,一个满头大汗的小伙子已经站在他面前,是五星一队的保管员顾雪根。
他支支吾吾说老婆急病躺在公社医院里,医生催他赶快转到县医院去,他没有多带钱。刘和生顿了一下,就开始摸口袋,从各个袋里陆陆续续摸出来东零西碎的皱票子,一共十六元七角,统统给他,说:“你先拿去,我马上去你队里,告诉你家里的人送钱到县医院来。”然后他又向前走,不到二十步,又听到有人大声喊他,他一听就知道没有急事,就连忙摆摆手,叫那人别赶来。自己继续往前走。
说公社书记刘和生有着一双“毒眼”似乎不太妥当,应该说有一双“毒耳”。他能从喊他的声音的轻重缓急,听见这人是否有什么正经事。当然,这是高晓声把自己在日常生活中的经验、体验挪到了小说人物的身上。有时候高声大叫,恰恰表明喊叫者并无什么事情,大声喊你,只是他自己闲得发慌,所以那喊声空洞、浮飘:有时候轻轻一声,则有着利刃般的穿透力,能直抵对方的心灵。
声音的内涵,也不仅仅表现在轻重缓急上,这里面还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高晓声在生活中观察到了喊人之声的微妙,借助刘和生这个小说人物精彩地传达了自己的这种观察。所谓“毒手”,并不在于用许多奇字异词,不在于周诰殷盘,佶屈聋牙,而在于用词的准确。这番叙述,也显示了高晓声能把平常的词用得很准确。
顾雪根的声音是“迟疑”的,是“畏缩”的,是“低低”的。一个普通农民向公社书记借钱,这口是很难开的。“口”已经开了,但“心”仍在犹豫,所以声音是迟疑的、畏缩的、低低的。这样的叫声令刘和生“一惊”。从这声音中刘和生听出焦急、无奈,听出了走投无路,还听出了奋力鼓起的勇气。顾雪根本来即使再没有办法,也不会想到向公社书记借钱。只是正在一筹莫展时,看见了路过的公社书记,才临时起意,但这是需要勇气的。“迟疑”、“畏缩”、“低低”,固然表明了他的胆怯,但是能够开口叫出声,毕竟是勇气的表现。
那些“嘻嘻哈哈”,那种“大声喊”,是不需要勇气的,而“迟疑而畏缩”的“低低”的声音,却需要勇气。当听到顾雪根的叫声时,刘和生是“一惊”。而在听到顾雪根说没有多带钱时,刘和生的表现是“顿了一下”。这“顿”当然“顿”得很短暂,却“顿”得很真实。不写这一“顿”,我们也不会感到缺少什么,但有了这一“顿”,我们就感到这一“顿”是不可或缺的。能够敏锐地观察到人物这种瞬间的、细微的、过渡性的情态、动作并准确地表现出来,是区分平庸作家和优秀作家的一个标准。“从各个口袋里陆陆续续摸出来东零西碎的皱票子”,这一句也很好地表现了刘和生的性格。“各个”、“陆陆续续”,都表明刘和生是一个对钱不太在意,随身乱放的人。
说到高晓声观察生活的精细,不能不说说长篇小说《青天在上》中的一处对兔子发情、交配的描写。一次,文清、珠珠夫妇并肩看一对兔子交配,小说把雌雄二兔交配前的表现写得生动至极。当雄兔初进入有着雌兔的笼子时,是“就像散步一样,似有意似无意地靠近它”,而
“那雌兔先伏着不动,后来跑去嚼了雄兔吃剩的草,又掉头不吃,反而去嗅那沾污了的干草;有时抬起头,眼睛朝天看,有时低下头,什么也不看,一副手足无措,不知如何是好的样子。”
相互周旋许久后,雄兔于是按捺不住了,要发起攻势了,最后关头是这样的:
这时候雄免就使出一个动作来——用后脚使劲弹踏地面,发出“啪托啪托”的声音,追赶的步子便加快了。兜了一圈,又是一圈,一圈比一圈快起来,“啪托啪托”的弹脚声也愈来愈紧密。雌兔一面逃跑,一面回顾,越来越慌了神似的,不敢回头看。眼睛里又像有火,又像有水;那水被火烧着似的腾腾如一层薄雾,缠绕着双目,迷迷茫茫……终于忽然不走了,伏在地上,一动不动。这时候它当然完全明白自己在等待什么了。
对雌雄二兔关键时刻动作、情态的观察,不可谓不“毒”,而对那雌兔眼神的表现,例如,“又像有火,又像有水”,真是“毒”极了。而这些描写,都是为文清的一番宏论做铺垫。北朝民歌《木兰诗》最后四句是:“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双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成语“扑朔迷离”典出于此。
零距离地看了兔子的交配后,文清恍悟长期以来对这四句诗和对成语“扑朔迷离”的理解是错误的。文清说,免子如果在地上走,是无法辨别雌雄的,所以《木兰诗》说“双免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但是,在交配时情形就不同了。雄兔“临门一脚”前的后脚弹地作“啪托”声,正同《木兰诗》中“雄兔脚扑朔”里的“扑朔”谐音,所以,“扑朔”就是一种声音,而“雄兔脚扑朔”就是对雄兔“临门一脚”前动作的描绘。
而“雌兔眼迷离”,就是当雄免在“扑朔”着时,雌免那种“又像是有火,又像是有水”的眼神了。所以,文清认为,《木兰诗》最后四句,意思是说兔子只有在交配的时候才能辨别雌雄,因为此时雄兔会“脚扑朔”而雌兔会“眼迷离”,所以,“扑朔迷离”应该是辨别得清的意思。长期以来,人们都把那四句诗的意思理解为难辨雌雄,也把“扑朔迷离”理解为令人眼花缭乱,难识真相的意思,这是完全理解反了。文清的解释是,《木兰诗》本就是民间歌谣,而后来加工的文人没有养过兔子,没有观察过兔子的交配,所以不懂得诗中的意思。
高晓声当然是把自己的生活体验和对《木兰诗》的理解借给了文清。高晓声对《木兰诗》的理解能否成立,是另一回事,而他对雌雄双兔动作、眼神观察之细致和表现之传神,却是令人赞叹的。
观察的“毒眼”和表现的“毒手”,在高晓声小说中是经常可见到的。再举几例。短篇小说《临近终点站》,这样写姚顺炳的新夫人:
“她比他小了五岁,原是一个寡妇,白白净净,胖乎乎的。似乎结婚以后,她正在逐日把丈夫身上的肉一层层揭下来,贴到自己身上去。”
姚顺炳与这位寡妇再婚后,家庭完全被夫人操控,夫人把这新组建的家渐渐变成她与自己孩子们的家(当然是与前夫所生),姚顺炳与前妻生的女儿却难以跨入这个家,最后连前妻的照片也无处安搁。夫人过得惬意,心宽体胖,而姚顺炳则陷入自己也说不清弄不明的尴尬境地。
小说说夫人的胖是把丈夫身上的肉贴到自己身上,便有了许多言外之意。小说这样说夫人的“胖”时,故事刚刚开始,读者还不知道后面要发生什么,但这句话已暗示了夫人是怎样一点一滴地算计、剥夺、挤压着姚顺炳。夫人身上的肉,当然不是来自姚顺炳的身体,但却可说是来自姚顺炳的精神,是姚顺炳精神上点点滴滴的烦恼、苦痛,堆积在夫人身上,变成了夫人身上白白胖胖的肉。“似乎结婚以后,她正在逐日把丈夫身上的肉一层层揭下来,贴到自己身上”,这句看似没有道理的话,却极其深刻地揭示了夫人与姚顺炳关系的实质,所以让人感到“狠毒”。
例如,中篇小说《极其简单的故事》这样写大队书记陈宝宝:
这个农民出身的陈宝宝,本来也并不算粗暴,无奈二十一岁上碰上了“文化大革命”,学会了用拳头替自己打出了一条出路。二十五岁,公社党委决定让他担任大队书记的时候,他还不是党员:一直到公布这项任命之前一小时,他才像打人一样举起胳膊宣了誓;一秒钟之内就把誓言忘记了。从那以后,他的拳头就更有力气,走起路来,两只胳膊挥舞着,使胆小的社员,既不瞧他的脸庞,也无心听他说什么,只是一个劲地瞅住他的拳头是不是伸出来,以便及时躲闪,免得吃眼前亏。
陈宝宝本来并不让人感到特别坏,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青年农民。但是,陈宝宝身上是有着恶的潜能的,他的精神深处是有着作恶的品性的。如果在正常的社会环境中度过一生,陈宝宝也许始终是一个平平常常的、不好不坏的人。但“文化大革命”把他身上恶的潜能变成了现实的力量,让他精神深处作恶的品性变成现实的恶行。宣誓,是庄严、神圣的,而打人,是下作、卑劣的,两种行为水火不容。但在陈宝宝那里,二者却有着一致性。正因为陈宝宝酷爱打人、善于打人,才能够举手宣誓,而举手宣誓之后,就能够更为稳、准、狠地打人。所以,“他才像打人一样举起胳膊宣了誓”,这句话也“狠毒”至极。
中篇小说《陈家村趣事》中,乡村无赖陈龙宝当小学代课老师时,老让学生从家里带东西给他吃。一次,一家人家花了大价钱买了两斤肉,烧了一碗半,准备招待新亲。第二天,新亲来了却发现那一整碗肉连碗都不见了,只好硬着头皮用半碗肉待客。后来得知,是孩子将那一整碗肉带给了陈龙宝,于是:
“家长就不如学生客气了,顿时便跑到学校来当众大闹,把墙上的石灰都骂脱了一层”。
小说并没有写家长以怎样的姿态、怎样的语言骂陈龙宝,但“把墙上的石灰都骂脱了一层”,却让我们清楚地想见那家长(一定是女家长,因为男家长骂脱的会是房梁)动作和言辞的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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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晓声写小说,常常刻意运用那种很粗俗的语言,这有时是苏南地区的民间语言,高晓声很自然地用在小说中,有的则是他的原创。粗俗语言的运用,使小说表现出一种“粗俗美”。
例如,短篇小说《柳塘镇猪市》中对“文革”时期的农村有这样的议论:
“那时候,街上空荡荡,踢足球也撞不着东西,农民想点盐钱皂钱都没得来处,真是割‘资本主义尾巴’连屁股也割脱,憋得想放个屁轻松轻松也寻不着屁洞。”
“连屁股也割脱”云云,的确是粗俗的,但是,这是接着“割尾巴”说的。“割资本主义尾巴”是其时十分流行的政治语言。既然“割尾巴”这样的语言可以冠冕堂皇地出现在报纸上、文件上,那“割屁股”也就并不粗俗得不能写入小说。高晓声不过是顺藤摸瓜,沿着尾巴往上做了一点合理的联想而已。割尾巴往往下刀太狠,便难免伤及屁股,而如果连屁股也被割脱,自然连放屁都难。这语言是粗俗的,同时又是“狠毒”的,唯其“狠毒”,所以让人感到一种“粗俗美”。高晓声以如此粗俗和如此狠毒的语言,入木三分地表现了农民生活的窘境。
让语言雅而美,不容易;让语言俗而美,应该更难。高晓声是善于让语言俗而美的。经常用一些很俗的语言,肯定是刻意的行为。高晓声所写的,是那种很俗的人、很俗的事,用俗语表现更为适宜。俗,有时表现为浓郁的乡土性、日常性。这典型地体现在比喻的运用上。高晓声比喻用得不算太多,但每每让人感到俗而狠、狠而美。
例如,短篇小说《陈奂生上城》中,当招待所的女服务员看出陈奂生“不是一个人物”后,态度立变:
“她不笑了,话也不甜了,像菜刀剁着砧板似的笃笃响着说:不管你什么时候来,横竖到今午十二点为止,都收一天钱。”
把女服务员的话声比喻成菜刀剁砧板的声音,不仅仅让人想到那声音的干脆、坚定,不容置疑,更让人想到陈奂生已经躺在那砧板上,被女服务员剁得肉痛不已。
中篇小说《极其简单的故事》中,大队书记陈宝宝先是以强迫命令的方式,甚至以流氓手段让农民家家办沼气,当农民开始尝到沼气的甜头后,又以强迫命令的方式,甚至以流氓手段禁止农民办沼气。在政治运动中遭整肃、被遣送回乡的知识分子陈文良懂得办沼气的科学知识,也是积极主张办沼气的,在办沼气运动中,陈文良为乡亲们出了很多力。现在,突然又禁止办沼气,陈文良内心亦颇不平静。陈产丙先是对办沼气很抵触,后来成为办沼气的积极支持者,突然又禁止办沼气,陈产丙百思不解,便去请教陈文良。
小说用了一个比喻说明陈文良此时的心理状态:
“陈文良内心里其实比他还要激动,他那像烧红的炭棒一样炽热的情绪,被陈宝宝一盆冷水浇得吱吱直响,一时红又红不起来,熄又熄不下去。”
烧红的炭棒突然冷水一浇,红色当然消失了,但代之而起的是一阵吱吱声和一阵浓烟。陈文良本来对办沼气满腔热情,突然又禁止办沼气,那热情当然不能继续燃烧,但也不会马上冷却,把这种心理状态比喻为烧红的炭棒突遭冷水浇来,十分具有乡士气息,也十分妥当。
刻毒、粗俗,都容易走向俏皮、幽默。语言的俏皮、机智、幽默,也是高晓声小说的一大特色。中篇小说《柳塘镇猪市》中的张炳生,本是饲养员出身,“文革”开始后又被勒令养猪,对猪有着深厚的感情,后来当了公社书记,而
“他当书记,多少也继承了饲养员的作风。他喜爱群众,尽心着意为群众谋福利,希望他们生活得好,养得胖胖的,但是他从来习惯独断独行,想不到要同群众商量,因为过去他养猪养得那么好,还当了模范,也从来没有同猪商量着怎么养呀!”
小说以俏皮、幽默的方式,赞美着张炳生,也批评了张炳生。小说又这样写张炳生对猪的感情:
这时候,静静的夜空里传来了一长串猪叫声,张炳生精神一振,想起天亮后又是公社的猪集日,他吐了口气,轻轻地但是充满感情地唤了一声:“猪呀!”那口吻,就像孩子在唤“妈呀!”差不多。
张炳生本来正为工作上的种种困境而烦恼,而一长串猪叫却驱散了他的烦恼,让他瞬间变成一个叫唤妈妈的孩子。把叫“猪呀!”比喻成叫“妈呀!”本来有些骂人的意味,但高晓声却让我们丝毫感觉不到对张炳生的不敬,相反,我们在莞尔一笑的同时,感觉到了张炳生的纯真。
中篇小说《陈家村趣事》某种意义上是一篇少儿小说,写得趣味盎然。小说写了一群孩子与大人们的较量。孩子的单纯、勇敢、无私与大人的复杂、卑怯、自私形成对照。读小学三年级的陈苦生,家里很穷,养了只大白兔,一个月拉一次毛,能卖一元多钱,是家里的宝贝。这天,苦生上学前没把窝棚盖好,兔子钻了出来:
果然,外面天高气爽,风和日丽;万物欣欣向荣,已和“四人帮”时期大不相同。大白兔记得,它的祖先,曾经遗训子孙,要想万代昌盛,它的种族必须永远坚持不吃粮食,因为曾经有过三年,一切吃粮食的畜生在陈家村上几乎绝迹。所以,决不要看着眼前好过,贪嘴去馋好食吃,吃惯了将来后悔莫及。
兔子只吃草,不吃粮食,本是天性,小说却把这种天性与那三年的大饥荒挂上钩。兔子的远祖,因为预见到千秋万代后会有一切吃粮食的畜生都将灭绝的事情发生,所以给后代子孙立下永远不得吃粮食的遗训。把兔子的天性与某种政治和历史现象联系起来,在二者之间建立起因果关系,本是容易显得牵强的,但高晓声却顺手拈来,毫不费力,自然而然而又妙趣横生。我们读出了辛辣的嘲讽,也感到了高晓声特有的“刻毒”。
兔子本是被陈龙宝偷吃了,孩子们却怪罪于大黄狗,大黄狗的脖子被套上了绳子:
情况显然非常严重,大黄狗对这种场面在文化大革命里见识过了,但那是人对付人的办法,怎么现在用来对付它呢?那就太野蛮了。然而事已如此,怕也没有用,横竖它光明正大,没有做过亏心事,凭什么要揪它呢!你们是人,高级的动物,能冤枉它大黄狗吗?如果连狗也冤枉,你们又高级在哪儿,那你们显然就不及它大黄狗了,它至少从来没有冤枉过你们呀!
无理之理,在文学作品中往往就是“至理”、“妙理”。说兔子不吃粮食是为了避免饿死,是无理之理,而大黄狗认为用对待人的方式对待它太野蛮,也有违人的“逻辑”。人们通常认为,人对人应该讲一点人道,不能太凶残,而人对其他动物,则不妨任意打骂、杀戮。但大黄狗分明看过许多人对人的野蛮、凶残。
事实上,古往今来,人对人都比对待其他动物要野蛮得多、凶残得多。人会想尽各种办法折磨人,迫害人,目的是让作为同类的人最大限度地感觉到痛苦,而人却并没有兴趣这样对待其他动物。大黄狗比人更懂得人,狗在智力上高于了人。狗从来没有冤枉过人,而人却冤枉狗,狗又在道德上高于了人。当狗在智力上和道德上都高于人时,我们便笑了,当然是苦笑。
什么样的语言最能产生幽默的美学效果呢?实话实说的语言最具有幽默的美学效果。以大白话的方式说出生活中的某种真实,有时便能产生强烈的幽默效果。狗从来没有冤枉过人,这其实是一句大实话。这句大实话从狗嘴里说出时,却让人类感到了幽默。有时候,实话而又是废话的话,也特别具有幽默的美学意味。高晓声很善于以实话实说的方式营造幽默氛围。
中篇小说《极其简单的故事》中,大队突然又禁止办沼气了,还要派检查组挨家挨户检查,陈产丙为了办沼气把猪圈的地面铺上了水泥,检查组来后砸掉了水泥地:
“从检查组进门到离开,陈产丙一直呆在那里,一句话也没有说。之后整整一天都没有开口。天还没有黑就上床去睡觉。一夜翻了几百次身。他身子很重,床又不坚实;每翻一个身,床架子就咯吱咯吱响,吓得老鼠一夜不曾出洞。”
很重的身子如果一夜在不结实的床上翻几百次,那老鼠是的确不敢出洞的。这是一句大实话,却让人发笑。老鼠是每晚必须出来觅食的。我们看见,这一晚,老鼠缩在洞口,饥肠辘辘、抓耳挠腮、焦急万状,我们当然要笑。
中篇小说《大好人江坤大》中,江坤大带着几个人外出收购栽培银耳的树枝,其中一人是哑巴。小说两次写哑巴的表现,都让人忍俊不禁。一次是在荒凉的江边,当江坤大带着的人得知刘场长携漂亮女采购员离大家而去时,议论纷纷:
“你一句,我一句,都表示不满;只有哑子没有说话。”
“只有哑子没有说话”,这实在是一句“废话”,但这句既“实”又“废”的话,却很有意味。这句话不只是有着幽默意味,也使那场景更鲜活具体。有了这一句,我们就不只是看到那些不哑的人面有怒色地在指责刘场长,也看到哑巴沉默地站在那里,成为场景的一部分。哑巴以沉默的方式在场。后来,刘场长害得大家陷入困境,而这都是江坤大人太好造成的,于是:
“大家就骂江坤大,骂他害了大家,这种好人再做下去,要把大家的命都送脱,连哑子也指手划脚,朝他哇哇大叫。”
这一回,如果再来一句“只有哑子没有说话”,那就大倒胃口了。这一次,必须让哑巴指手划脚,哇哇大叫起来。这一方面说明事态的严重,连上次没有说话的哑巴也按捺不住了,另一方面,让哑巴以指手划脚、哇哇大叫的方式在场,同样使场景更丰富、鲜活。
日常生活中,人们的许多言行,其实都具有“笑料”的性质,只不过因为转瞬即逝而往往被忽视,如用文字将其定格,就引人发笑。高晓声小说中就常有这种定格了的生活瞬间。中篇小说《太平无事》,说“文革”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后,大家都“文攻”“武卫”地“闹革命”,不干正经事了,而:
也有些想做事儿的人,却弄得无事可做或无法可做,只得放下(或丢下)手里的工具,发一句牢骚:“革吧,妈……!”“妈”字下面一个字的音卡在喉咙里,吃进肚里去了。于是牢骚就变成了一句口号,好像孩子在动员妈妈去革命。
“妈”字下面的一个字之所以卡在喉咙里又被咽下去,是因为发牢骚者中途意识到了危险:这是在攻击“文化大革命“啊!轻则坐牢,重则杀头,于是戛然而止了。戛然而止的半句牢骚,成了一句完整的口号,要归功于高晓声的阐释。这么一阐释,我们就没法不笑了。
长篇小说《青天在上》中也写了类似的情形。陈文清成了“右派”,被遣送回原籍。在县委办公室,当沈副主任明白陈文清是“右派”后,看了看陈文清,连看连微微点头,又走近来定睛细看:
“怎么样?”陈文清反感地想:“认认清,有利保卫工作?”
“你就是陈文清同……了。”沈副主任说,不小心带出了一个“同”字,小心地吃掉了“志”字。不用说,口气不但和善,而且难为情了。
陈文清立刻撤销敌意,点点头,低声答应。
沈副主任脱口而出了“同”字,又谨慎地咽回了“志”字,这口腔的一放一收是瞬间的事,小说将其定格,便让我们发笑。沈副主任在明白了陈文清是“右派”后仍脱口而出“同”字,差点叫出“同志”,说明内心对陈文清并无多少敌意,并没有真正把陈文清当成敌人,这足以令陈文清感动,所以陈文清对他的敌意也消失。
高晓声小说创作中的修辞手法,还有不少值得一说之处。限于篇幅,暂时就说这些,其他方面,将另文论说。
(首发于《文艺研究》2015年第8期,转载自《新文学作家的修辞艺术》上海人民出版社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