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高鑫:历史文化认同视域下的中古正统观念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017 次 更新时间:2024-10-24 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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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高鑫  

摘要:随着秦汉大一统国家的建立、汉民族作为主体民族的形成,历史文化认同意识得到了加强,在此基础上正式形成了中国古代的正统观念。魏晋南北朝国家分裂、少数民族政权的建立以及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加强,使得这一时期的历史文化认同意识及其正统观念明显打上了民族交融的印记。隋唐大一统政权的重新建立,“华夷一家”民族思想的大力宣扬,学术思想上儒释道“三教”并重局面的出现,促成这一时期历史文化认同意识及其正统观念有了新的发展。

中古正统观念的形成与发展,与这一时期历史文化认同意识的不断加强有着密切的关系。秦汉大一统国家的建立、汉民族作为主体民族的形成,历史文化认同意识得到了加强,在此基础上正式形成了中国古代的正统观念。魏晋南北朝国家分裂、少数民族政权的建立以及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加强,使得这一时期的历史文化认同意识及其正统观念明显打上了民族交融的印记。隋唐大一统政权的重新建立,“华夷一家”民族思想的大力宣扬,学术思想上儒释道“三教”并重局面的出现,促成这一时期历史文化认同意识及其正统观念又有了新的发展。本文从历史文化认同视域对中古正统观念做出长时段的研究,期望揭示出这一时期正统观念形成的原因及其呈现的时代特点。

秦汉正统观念形成的时代背景,是大一统政权的建立和汉民族作为主体民族的形成。中华民族对于大一统政治的向往,最早体现在经学元典六经当中。《尚书·禹贡》的“禹迹九州”说、《诗经·商颂·玄鸟》所谓“邦畿千里”,即是对大一统政治疆域的描述。秦的统一,将先秦大一统政治理想变成了现实。汉朝“广地万里,重九译,致殊俗,威德遍于四海”,大一统规模继续扩大。秦汉大一统政治的建立,直接促成了汉族作为主体民族的正式形成。一方面随着先秦华夏族与四邻各少数民族频繁的交往与融合,促成了华夏民族的日益扩大;另一方面“秦汉皇朝各种有利于统一的措施,以及秦汉时期所宣扬的大一统思想,都为华夏族向汉族转化提供了物质的和政治的条件”。至于“汉族之名,起于刘邦称帝之后。昔时民族国家,混而为一,人因以一朝之号,为我全族之名。自兹以还,虽朝屡改,而族名无改”。

纵观秦汉正统观念形成的具体表现,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构建历代政权统绪,强化华夏治统认同意识。一是对王朝自身正统性的论证。秦汉王朝都非常重视依据五德终始说来论证自身政权的正统性。秦朝“始皇推终始五德之传,以为周得火德,秦代周德,从所不胜”,以水德上继周之火德,在认同周朝以及之前历代政治统绪的同时,也确立了自己的正统地位。汉朝文帝时出现继周为水德与继秦为土德之争,武帝太初改制“遂顺黄德”。西汉末年以五德相生说来解说王朝德属,宣扬“汉为尧后”说,汉朝德属又由土德改为火德。秦汉政权以五德终始说解说王朝政治统绪,旨在为其政权的正统性提供论证。二是对历代华夏政权统绪的构建。秦朝制度建设蕴含了对于历代华夏治统的认同,如“更名号”为皇帝,即是对黄帝、颛顼、帝喾、帝尧、帝舜五帝治统的认同;行郡县的重要依据是“五帝不相复,三代不相袭,各以治”。汉朝继承了秦朝对于华夏政权统绪认同的思想,如董仲舒“三统”说构建起了周、商、夏三统—帝舜、帝尧、帝喾、颛顼、黄帝五帝—炎帝九皇的历史统绪;司马迁《史记》构建起了黄帝、颛顼、帝喾、帝尧、帝舜五帝—夏、商、周三王—秦、汉的治统;刘歆《三统历谱·世经》构建起了木德伏羲、火德炎帝、土德黄帝、金德少昊、水德颛顼—木德帝喾、火德帝尧、土德帝舜、金德夏禹、水德成汤—木德武王、火德汉朝之历史统绪;班固《汉书》则接受了刘歆构建的古史系统。秦汉治统认同的积极意义,是确立了包括秦汉在内的历代华夏治统的认同,以及黄帝与伏羲的华夏帝王始祖地位。

其次,构建华夷民族同源共祖谱系,强化族源与礼义文化认同意识。一是宣扬华夷民族同源共祖于黄帝的思想,从族源上强化华夏认同意识。司马迁《史记》通过对历史上被视为四夷的秦、楚、吴、越和汉朝依然被视为戎狄的匈奴之始祖血缘世系的构建,缔造了一个各民族同祖黄帝的血缘世系,体现了华夷各民族同源共祖的思想。班固也肯定夷夏民族都是古圣王的后代,如他虽然称匈奴“人面兽心”,却也承认“其先夏后氏之苗裔,曰淳维”。汉代正史关于华夷民族同源共祖思想的宣扬,本质上是从族源角度强化华夏正统意识。二是以礼义文化辨别夷夏,彰显华夏礼义文化认同意识。汉代公羊学强调夷夏之别,《公羊传》主张“内诸夏而外夷狄”;董仲舒强调“小夷避大夷”“大夷避中国”“中国避天子”;何休强调“所闻世”夷狄“可得殊”。然而,他们的夷夏之辨标准乃为礼义文化而非种族血缘。何休就说:“中国者,礼义之国也……君子不使无礼义制治有礼义。”司马迁也认为因文明发展的缘故,历史上存在着夷夏互变的现象,如圣王大禹“兴于西羌”,周至古公亶父时始“贬戎狄之俗”,这是由夷变夏;秦为颛顼苗裔,大费以后子孙“或在中国,或在夷狄”,这包含了由夏变夷。这里的夷夏互变只关乎礼义文明而非血缘种族。

综上所述可知,秦汉正统观念的形成,具体表现为对伏羲、黄帝以来至汉朝之历代华夏政权的治统认同,高度重视治统认同的历史建构与思想阐发;大力构建华夷各民族同源共祖谱系,以礼义文化而非种族血缘辨别夷夏,彰显华夏礼义文化认同意识。

魏晋南北朝正统观念发展的时代背景,是以北方少数民族政权对华夏历史文化的认同、民族政权的制度改革,以及在此基础上民族间的交往交流交融为背景的。少数民族政权对华夏历史文化采取积极认同的态度,如前赵刘渊,对“ 《史》《汉》、诸子,无不综览”。后赵石勒,“常令儒生读史书而听之,每以其意论古帝王善恶,朝贤儒士听者莫不归美焉”。北魏孝文帝于“ 《五经》之义,览之便讲,学不师受,探其精奥。史传百家,无不该涉”。在华夏历史与文化认同基础上,少数民族政权积极推行制度改革。如后赵石勒重用张宾改革、前秦苻坚重用王猛改革,以及北魏孝文帝汉制改革等,旨在借鉴中原王朝统治的历史经验与制度优势,从而使得北中国各少数民族得到了跨越式的发展,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加强。

纵观魏晋南北朝正统观念发展的具体表现,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以血缘认同争正统。这一时期汉族政权秉承了传统华夏政权重视华夏血缘认同的传统:如叙曹操血缘世系,认为“其先出于黄帝”;司马懿“其先出自帝高阳之子重黎”;刘裕乃“汉高祖弟楚元王交之后也”;萧道成为“汉相国萧何二十四世孙也”;萧衍为“汉相国何之后也”;陈霸先为“汉太丘长陈寔之后也”。血缘认同的本质是维护自身政权的正统性。少数民族政权也重视从血统上维护政权的正统性,如刘渊认同自己为刘汉后裔;赫连勃勃“自以匈奴夏后氏之苗裔也”;前燕以“有熊氏之苗裔”自居;前秦苻氏以“有扈之苗裔”自居;鲜卑宇文部“其先出自炎帝神农氏”;等等。《魏书》更是详细叙述了拓跋氏自黄帝以来的世系。少数民族政权的华夏血缘认同,旨在为民族政权争正统地位。

其次,以华夏治统认同争正统。汉族政权普遍以五德终始说争正统,如曹魏以“黄龙见谯”异象记曹丕称帝之事;晋“于五行之次应尚金”;“昔金德既沦,而传祚于我有宋,历数告终,寔在兹日,亦以水德而传于齐”;齐、梁更替“依唐虞、晋宋故事”,为木齐、火梁;梁、陈更替“一依唐、虞、宋、齐故事”,火梁传土陈。五德相生循环体系的构建,确立了魏、晋、宋、齐、梁、陈的政治统绪。少数民族政权也以五德终始说言正统。据《晋书》载,刘渊前赵和石勒后赵都以水德上继晋之金德;前燕初承晋为水德,后改承赵水德为木德。《魏书》以秦承燕为火德;记北魏德属初为土德,孝文帝时改为水德,东西魏则延续水德。少数民族政权德属说,旨在与南方汉族政权争夺正统。

再次,以中原地理认同争正统。中原历来被视为王朝正统所在,所谓“居尊据极,允应明命者,莫不以中原为正统,神州为帝宅”。东晋十六国和南北朝时期,南方汉族政权推行设置侨置州郡政策,除去表达对于中土怀念之情,亦有视中原为正统所在之意蕴。少数民族政权占据中原之地,拥有争正统的地域优势。孝文帝时的德属之争,就体现了中原正统意识:高闾“以石承晋为水德,以燕承石为木德,以秦承燕为火德,大魏次秦为土德”的德属主张,依据即是“皆以地据中夏,以为得统之征”;李彪等人“以皇魏承晋为水德”,不承认赵、秦、二燕政权统绪,依据则是“虽地据中华,德祚微浅”。正反意见都承认了中原正统的因素。

最后,以夷夏之辨争正统。突出表现在南北朝时期,南北政权相互指责对方为夷狄、“僭伪”。《宋书》《南齐书》通过贬斥北朝少数民族为“索虏”,以为南朝争正统;《魏书》则通过贬斥南朝汉族偏居政权为“岛夷”,以维护北朝正统地位。《宋书》首创《索虏传》,称呼北魏拓跋氏为“索头”“索头虏”;《南齐书》设立《魏虏传》,亦称北魏拓跋氏为“魏虏”“索头”。“索虏者,以北人辫发,谓之索头也。”以“索虏”“索头”称呼北魏拓跋氏,乃视其为“披发左衽”的未开化民族,具有侮蔑、贬损之义。《魏书》创设《岛夷列传》,以“岛夷”称呼南朝统治者。“岛夷”原意指居住在东部近海一带及岛屿上的远古部族,借以蔑称南朝,旨在树立北魏政权的正统性。

综上所述可知,魏晋南北朝正统观念的发展,主要体现在少数民族政权与汉族政权的正统之争上,二者分别从华夏血缘认同、华夏治统认同、中原地理认同和夷夏之辨诸方面争正统,正统观念打上了鲜明的民族交融的印记。

隋唐大一统政权大力宣扬“华夷一家”民族思想,以开明、包容、客观的态度来看待分裂时期各政权,治统认同在新的民族关系与民族观念下发生了重要变化。与此同时,面对这一时期学术思想上儒释道“三教”并重局面,韩愈提出道统论,强调道统认同,旨在排斥佛、道,恢复儒学思想的正统地位。

纵观隋唐正统观念的新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华夷一家”民族思想的宣扬与治统认同的新变化。隋唐统治者“华夷一家”理念的产生,既是魏晋南北朝长期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结果,也与隋唐统治者鲜有民族偏见有关系。隋文帝从“普天之下,皆为朕臣”“朕受命于天,抚育四海”思想出发,积极推行“外抚戎夷”的民族政策。唐太宗坚信“德泽恰,则四夷可使如一家;猜忌多,则骨肉不免为仇敌”,自谓:“自古皆贵中华,贱夷、狄,朕独爱之如一,故其种落皆依朕如父母。”

“华夷一家”思想促成了这一时期治统认同意识的新变化:一是治统认同中的夷夏之别意识明显淡化。这与大一统时代人们有着更加开放的心态,以及隋唐与后周政权的密切关系分不开。隋文帝受周帝禅位建隋,故而认同“自汉迄晋,有魏至周”的治统谱系。唐高祖在《命萧瑀等修六代史诏》中,对伏羲以来特别是南北朝政治统绪做了叙述,肯定“周隋神代,历世相仍”。既然隋政权渊源来自北朝,唐朝既与北朝有渊源,又继隋政权而建,故而否定十六国、北朝的正统,即等于否定自身政权的正统。二是正史编纂尊重民族政权的正统观念、承认少数民族政权的正统性。隋唐对少数民族政权历史编纂中的正统观念大多给予肯定。如《魏书》视东晋为僭伪,贞观史臣却肯定其“详备”,自然蕴含了对其正统观的认可。唐初编纂的《晋书》和《周书》,也都普遍认同十六国与北朝民族政权所宣扬的正统观念。隋唐正史编纂还承认少数民族政权的正统性。如魏澹《魏书》是隋文帝诏命所修,虽起因于对魏收《魏书》以东魏为正统的不满,却并非否定少数民族政权的正统性,而是要构建起从北魏、西魏到北周的政权统绪。唐人李延寿在《北史·僭伪附庸列传》中指出,判断一个政权是否为“僭伪”的标准是有无割据建鼎之实,与统治者民族出身无涉。

其次,道统认同蕴含了儒学正统的思想。道统认同的本质,是对儒家思想与传道统绪的认同。道统论的思想渊源可追溯到先秦时期。孔子祖述尧舜、宪章文武,认为古圣王一脉相传的不仅是治统,也包含道统,而这个道统之“道”的本质内涵即是“中”的思想与精神。《论语·尧曰》说:“咨!尔舜!天之历数在尔躬,允执厥中……舜亦以命禹。”《中庸》更是直接将尧、舜、禹、商汤、文王、武王、周公、孔子一脉相承之道称作“中庸”。道统论的正式提出者为中晚唐思想家韩愈,其思想内涵包含“道”与“统”两个层面。“道”即是儒家一贯提倡的仁义思想,它并非只是停留在道德自觉层面,还表现在社会的方方面面,“其文《诗》、《书》、《易》、《春秋》,其法礼乐刑政,其民士农工商,其位君臣、父子、师友、宾主、昆弟、夫妇,其服麻丝,其居宫室,其食粟米果蔬鱼肉:其为道易明,而其为教易行也”。“统”则是指儒家学说思想传授统绪。韩愈受佛教心法传授的启发,认为儒家仁义之“道”也有一个传授的统绪,即是:“尧以是传之舜,舜以是传之禹,禹以是传之汤,汤以是传之文武周公,文武周公传之孔子,孔子传之孟轲。”从孟子死后到唐朝,儒家仁义之道得不到传授,“黄老于汉,佛于晋、魏、梁、隋之间,其言道德仁义者,不入于杨,则入于墨;不入于老,则入于佛”,结果造成了千年社会“唱释老于其间,鼓天下之众而从之”的局面。

韩愈决心传下这千年不传之绝学,绍继这千年不传之道统,并不惜为此“虽灭死万万无恨”!韩愈道统论的思想价值,一是树立弘道精神。韩愈为了辟佛、道以复兴儒学,不惜“灭死”而为之,表现出了弘道献身的高尚精神。二是重新确立儒学正统地位。韩愈大力构建儒学传道统绪,积极宣扬儒家仁义思想,本质上即是要为大一统政权在意识形态上确立起儒家思想的正统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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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社会科学文摘》2024年第9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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