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加快形成和完善,有效推动了农业农村改革发展取得一系列辉煌成就。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将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作为“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部分的专门一条,足见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要站在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高度,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理念和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方向,按照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的要求,加快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为谱写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乡村篇章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应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导向,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坚持高质量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方向,促进农业强国与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相得益彰;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健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长效机制。
在具体措施上,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应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完善乡村振兴投入机制;加快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和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强化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发展壮大县域富民产业,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优化农业补贴政策,发展多层次农业保险;完善覆盖农村人口的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分层分类帮扶制度。
作者系国家发改委产业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研究员;转自:《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4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