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溪:ESG评价的中国化:进程、差异与展望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881 次 更新时间:2024-08-16 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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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溪  

 

2024年3月,上海市政府和北京市政府相继发布区域性ESG行动方案,加快构建特色化高水平ESG评价体系。ESG评价的标准化旨在为ESG因素提供可比较的共同框架,是实现公正、有效和可靠评价的关键。随着中国在全球经济中的地位日益凸显,中国化的ESG评价标准将对全球可持续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现行的ESG评价标准主要来自四个方面。一是国际组织如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可持续会计准则委员会(SASB)、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等对ESG信息披露和评估的标准,以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为代表。二是各国的评价标准,如欧盟正在实施的关于金融服务行业可持续性披露的新法规《可持续金融披露条例》(SFDR)。三是行业内部的标准,如金融稳定理事会(FSB)下属的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提出了一套关于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的建议。四是评价机构和数据提供商开发出的系列ESG评价和评分系统。

在多方努力下,ESG评价的标准化取得了诸多进展,但仍面临评价方法和标准不一致、数据质量和可用性不足以及对ESG因素的理解和解释存在差异等问题。特别是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在经济发展、文化背景等方面具有独特性的大国,国际上已有的一些ESG评价标准无法与中国企业的实际情况相匹配。因此,亟需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ESG评价系统来准确评估中国企业在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方面的表现。

一、中国ESG发展进程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推动上市公司的ESG规范和标准化。2020年10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强调要规范公司治理,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并指导上市公司融入ESG因素。2021年伊始,国务院国资委明确指出将环境、社会和治理因素融入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核心任务之中,强调国有企业和中央企业应在构建ESG体系方面起到示范作用。2022年和2023年,国务院国资委先后发布《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及《关于进一步促进国有企业ESG信息披露的建议函》,提出中央企业集团公司要积极参与构建中国ESG信息披露规则、评价和投资指引。

我国的监管机构,如中国证监会、中国银保监会,以及各交易所,正在逐步完善ESG相关的监管框架。其中,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订版中增加了ESG相关信息披露的要求;上交所、深交所和北交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征求意见稿)》建立起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框架,也明确了环境、社会、公司治理的披露议题。

我国的行业协会和专业机构也在积极推动ESG标准的制定和实施。针对如何按照统一的标准践行ESG理念等问题,各行业制定了专属的ESG披露制度与标准,旨在解决企业如何践行ESG理念。如能源行业的《能源企业ESG披露指南》和《能源企业ESG评价指南》、旅游行业的《旅游企业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披露指南》、白酒行业的《中国酒业ESG发展报告》、汽车行业的《中国汽车行业ESG信息披露指南》《中国汽车行业ESG评价指南》和《中国汽车行业ESG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等,给出了各行业企业ESG信息披露的披露原则、披露要求、信息核验与报告应用、责任与监督等方面的指南。第三方评价机构也发布了诸如华证ESG评级、中证ESG评级、Wind ESG评级、嘉实ESG评级、社会价值投资联盟ESG评级等ESG评价体系。

尽管取得了积极进展,我国的ESG评价标准化仍面临一些挑战,包括数据质量无法保证、披露标准不一致、市场认知度不足等问题。但随着政策推动和对于市场引导教育的加强,这些问题有望逐步得到解决。

二、当前评价体系存在的主要差异

从ESG主流评价体系来看,国内外对于ESG理念、商业模式、考察范围、底层指标等存在较大差异。从评价结果来看,不同评分结果差异显著。存在这种差异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涉及数据源、评价方法、关注点、信息披露质量、生态系统完善度、文化价值观以及监管要求等多个层面。

第一,基础数据源和覆盖面的差异。国际评价体系更多地依赖第三方数据和企业的自愿披露,而中国评价体系更侧重于公开可获取的数据和政府监管信息。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公司在披露数据时会参考不同的披露准则,如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标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等,这导致ESG评价机构在收集和分析数据时存在差异。此外,数据的质量和覆盖面也会影响评价结果的准确性。数据覆盖面的差异可能源于对特定行业或领域的关注度不同,如某些国家可能对金融行业的ESG表现给予更多关注。

第二,评价方法论和框架的不同。各个ESG评价机构在构建评价体系时会采用不同的方法论和框架,因评价机构的目标市场和用户需求而有所不同,例如,某些评价机构可能更注重长期可持续性,而其他机构可能更看重短期风险。框架的差异可能体现在指标的选择、权重分配以及如何整合各个维度的信息等方面。这些差异会导致同一公司在不同评价体系中得到不同的评价结果。

第三,评价关注点的差异。不同评价机构可能会根据其服务的市场和用户的需求,对ESG的各个维度给予不同的关注度。例如,欧洲投资者可能更关注气候变化和社会责任,而亚洲投资者可能更看重治理结构和反腐败措施。不同地区的社会问题和环境挑战也会影响评价机构的关注度,例如,水资源管理在干旱地区可能被给予更高的优先级。

第四,信息披露质量的差异。我国企业在非财务信息披露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规范的问题,导致评价机构难以获取准确和全面的数据。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可靠性直接影响ESG评价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第五,ESG生态系统的完善程度。发达国家通常拥有更完善的ESG生态系统,包括法律法规、监管机构、投资产品和服务提供商等,而我国的ESG生态系统可能还处于发展阶段。ESG生态系统的成熟度会影响企业在ESG方面的战略重视程度和执行力度,这也会对ESG评价产生影响。

第六,文化和价值观的差异。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文化背景对企业的社会责任和环境保护意识产生深远影响,这会影响企业对ESG问题的认知和重视程度。价值观的差异会体现在企业的战略决策和日常运营中,从而影响其ESG表现。如欧美国家通常更关注劳工权益、性别平等、多元化与包容性等社会议题;我国可能更关注扶贫、教育平等、医疗保障等社会公共服务的提供和改善,以及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剧而出现的养老保障问题。

三、未来展望

我国ESG评价体系在发展过程中展现出一系列独特的特点,这些特点与我国的社会、经济、文化背景以及政策导向密切联系。国内评价体系的发展体现了我国在推动可持续发展方面的积极态度和实际行动。随着政策的持续推动、市场需求的增长以及技术的进步,预计我国ESG评价体系将得到进一步完善,更好地服务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投资者的决策需求。同时,这也将助力我国在全球ESG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和提升国际影响力。

我国ESG评价体系在借鉴国际成熟经验的同时,需要注重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例如,在评价指标的选择上考虑到我国特有的社会文化背景、经济发展阶段和产业结构特点,在评价体系中融入与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指标。同时,为了与国际接轨,国内ESG评价体系也在逐步引入国际通用的ESG披露标准和评价方法,如GRI、SASB等,以提高评价结果的国际可比性。这种本土化与国际化的结合有助于国内企业在提升ESG表现的同时,也能满足国际投资者的需求。

随着监管要求的提高和市场意识的增强,企业的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正逐步提升。我国评价机构和研究机构也在努力构建和完善ESG数据库,为ESG评价提供更加丰富和可靠的数据支持。监管机构对ESG信息披露的要求越来越严格,从自愿披露向强制性披露转变,推动企业披露更详细的ESG信息。企业开始意识到ESG信息披露的重要性,披露内容逐渐从定性描述转向定量数据,这将极大地提高信息的可比性和可靠性。

我国的评价体系在环境绩效考核方面重视能耗和污染物指标,而不仅仅是温室气体排放指标。目前,发达国家对环境因素进行评价时,重点考虑的是气候变化问题,关注的也往往是温室气体这一单一指标。而在我国,降低能耗和减少污染物排放的重要性并不亚于治理温室气体排放。因此,我国在设计环境评价体系时,不仅需要考虑温室气体排放,还要综合考虑碳排放、污染物排放、能耗指标等多种因素,且可能会给予污染问题更高的权重。

我国的指标体系中将增加特色化指标。在环境部分,随着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提出,“双碳”目标逐渐成为环境“E”维度的一个核心概念。在社会部分,增加“扶贫”指标,考察企业对扶贫的投入和效果;将“普惠金融”和“金融科技”作为行业特定指标,考察金融行业一定时期在这两方面的表现。在治理部分,重点关注企业发展战略中是否考虑了新发展理念、可持续发展、新质生产力等因素。

综上所述,ESG本质上是一种价值观,评价体系事实上客观反映了评价者对不同问题的关注程度、对指标选取的独有考量、对定性数据的处理习惯、对公司风险的思考框架,因此较难建立统一客观的标准。把ESG投资作为一种超越短期财务指标的价值观投资,使用ESG评价更好地挖掘最具可持续性的公司,还要充分考虑我国国情,合理设定范围、度量和权重,进一步完善ESG评价体系的中国化。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上市公司研究中心秘书长)

来源:《新经济导刊》2024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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