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可平:中国的意识形态创新和增量民主的发展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5573 次 更新时间:2011-05-09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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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可平 (进入专栏)  

编者按:布鲁金斯学会是一所独立的非盈利组织,该研究会的规模之大、历史之久远、研究之深入,被称之为美国“最具影响力的智库”。 2005年4月,布鲁金斯学会设立了实力强劲的“中国研究项目”。2007年4月12、13日两天,该中心邀请了众多研究中国问题的专家,举办了“中国政治前景中的挑战”研讨会。该研讨会一共举办了五场,第四场本网站已进行了编译(美智库:中国政治前景中的挑战),这里给大家带来的是俞可平在第三场的主题演讲。关于这一研讨会的更多信息和英文纪录,请见布鲁金斯中国研究中心网页。以下为演讲内容摘译:

大家下午好,我很高兴能在这里和大家讨论中国的未来,我的演讲题目是“中国的意识形态创新和增量民主的发展。”

意识形态在中国政治发展的过程中起了特别的作用,邓小平就曾把“思想解放”作为改革开放的头等大事来抓。在此我想谈一下目前在中国意识形态的创新变化,以及这种变化如何推动了民主治理。这些创新包括了以下的政治概念:人权、法治、个人财产、公民社会、和谐社会以及政治文明,还有“以人为本”,它被认为是西方人道主义、人文主义的基本组成部分。

“以人为本”——从1949年以来它一直是受到批判的,80年代一些中国知识分子开始讨论普遍的人性,但是受到了政府的压力。进入21世纪以后,“以人为本”真正进入中国共产党的主流意识形态,并成为中国改革战略的理论基础。现在这一观念被认为是胡锦涛政府科学发展观的起点。

“法治”——中国经历了2000多年的人治。1990年以来,“法治”开始出现在中国的官方文件中,第15届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得以确立,之后这被写入宪法。

“私有财产”——90年代中期以来,中共开始鼓励了私有经济的发展。2003年,中国建议对宪法实行修改,上个月通过的物权法清楚的规定了公民的私有财产受到国家同等的保护。

“政治文明”——80年代时中共有两大基本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90年代时这一核心战略扩大了,政治文明加入其中。政治文明在中国主要代表了民主和法治,也成为了中共和中国政府的基本目标。

“公民社会”——公民社会在中国长期等同于民主社会,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越来越多的民间组织成长起来了。90年代知识分子就公民社会进行了一场大讨论。最后民政部在1998年建立了民间组织管理局,这表明民间组织得到了官方的认可。近些年来,中共鼓励所有的民间组织参与到中共的经济和政治发展中来。

“和谐社会”——这一概念和中国传统的政治意识形态有着尖锐的对立,原来强调的是阶级斗争。21世纪刚开始,一些学者开始宣传社会和谐,然后很快的变成了中共的基本目标。2004年中共最终将建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列为战略目标之一。

“全球化”——90年刚开始时,全球化只不过是全球资本主义化的另一种称谓。20世纪末,这一概念已经不仅只是中国学者津津乐道的了,它也深刻影响了中国政府以及其后的政治创新。根据我的研究,这些创新包括:善治、好政府、全球治理、合法性、透明度、问责制、政府服务以及政府效率。

政治意识形态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变化体现在中国的政治改革中。近些年中国的政治改革可以归纳为:党政分离,党所起的作用和国家分开。宪法和法律也规定了党的行为,中共公开表示,党不能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法律必须界定其行为。

第二,中共不再代替政府直接对经济实施管理。

公民政治正在兴起。2006年全国有320000个民间组织,这还只是正式注册的,更多的未注册的民间组织也在发挥影响。对此没有官方统计数量,但大概的估计是有三百万个组织。

依法治国是政治发展的目标之一,1979年到2005年,650项管理条例和7500多条地方管理条例得以通过。

在改革之初,中国最高领导人就将民主定为改革的一部分。1980年以来,全国人大代表和地方人大代表都采用了直接由公民选举的形式。1990年以来,一些省份进行了公开讨论党和政府候选人的实验。

最后,与民主相关的最为重要的发展是村民自治在全国范围内的推广。政府的公开和透明度的提升也帮助了政府能力的提高。9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政府承诺一项政策执行以前要进行通告。

这些新的观念中的某些部分,比如和谐社会,来自中国传统文化。但是更多的则来自西方文化。在中国,这些都是新的政治观念和创新。对中国正在兴起的政治模式予以正确的理解是必需的,这种模式被中共称作“社会主义民主”。

我的观点是,这一政治模式的前途在于能否扩大公民的政治权利,推进“增量民主”。“增量民主”具有以下特征:首先,当特定的政治改革开始时,必须有足够的资源储备,换而言之,经济和政治上必须具有一定的基础。经济发展到了一定时候,特别是政治上必须具有一股进步力量,此时,更远一步的政治改革才能开展。更重要的是,政治改革必须和已有的政治和法律框架相互兼容。

第二,在已有的政治和法律框架上,政治改革应该创造新的增量,新的增量又扩大了资源储备。这并不只是由法律和规章制度来决定,而且最终由大多数公民来决定。所以,这不是只是要合乎法律,而是要具有合法性。

第三,政治改革应该逐步,稳定的进行。这并不是一场革命,而是演化。

第四,增量民主依赖于公民政治兴趣的提高,同时也不能危及公民现有的利益。

第五,根据增量民主的逻辑,党内民主和草根民主应成为政治改革过程中的焦点。

第六,增量民主能促进动态稳定。有人说任何政治改革都应该保持社会和政治秩序,但实际上,增量民主的结局并不是保持传统的静态稳定,而是一个现代的动态稳定。换句话说,它专注于保持一个新的平衡,这个平衡中又有缓慢的、持续不断的变动。

第七,增量民主需要有秩序的民主,就是说公民的政治参与应该得到鼓励,但这种参与必须合法,组织有序。

第八,增量民主并不能扮演法治的角色。没有民主能离开法治。在中国,贯彻法治和推进民主是一枚硬币的两面。

总的说来,中共已经从一个革命党转变成为一个执政党。中共也意识到其统治地位既不是天生的,也不是永久的。只有当满足了人民日益增长的政治、经济和文化需求以后,中共才能得到大多数群众的支持。所以,推进增量民主,或者说推进中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对中共来说是长期的利益所在和基本的价值观念,也是中国政治改革中不可改变的传统。

谢谢大家。(杨子潇 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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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选举与治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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