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出发点
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出发点主要有两个:
第一,解决好2.86万亿元的帐面经营性资产长期存在的委托代理问题,包括村干部的贪腐问题、集体资产的流失问题。用三年时间进行清产核资,用五年时间量化到每一个符合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解决经营性资产归属不清晰、管理不规范以及背后带来的一些社会问题。同时,这项改革也有利于改进农村基层治理结构。很多地方存在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的交叉问题,有条件的地方需要将集体资产管理的职能和自治组织的职能剥离开。
第二,扩大农民对集体产权的权利,提高农民持有的集体产权的可流动性也是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出发点。在快速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人口的流动性和集体产权的封闭性之间是存在矛盾的,需要提高农民持有的集体产权的可流动性,以契合人的流动性,探索“三权”退出的机制。
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逻辑主线
回顾我们的土地制度改革,在国家和集体之间,征地制度改革和集体土地入市制度改革,是在国家和集体之间扩大集体的权能;在集体和农民之间,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资产股权改革,是在集体和农民之间扩大农民的权能。因此,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逻辑主线是扩权赋能。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图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坚持集体所有制不变的同时,提高产权的流动性,实现集体产权制度和产权流动的兼容。因此,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逻辑主线是,扩大农民基于成员权获得的权利的权能,将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资产股权的权能进一步扩大,在坚持集体所有制下,扩大农民对集体资产的权利,并与提高农民权利的流动性之间进行平衡。
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最大难点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最大难点,不在于工作量的大小,也不在于技术层面的问题,而是需要在顶层设计上解决一个问题。改革的逻辑主线是扩权赋能,扩权赋能存在边界和退出的问题,在坚持集体所有制的基础上,如何实现集体产权制度的封闭性和人的流动性之间真正的兼容,是这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最大的难点。
关于农村集体资产股份交易的边界问题。《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指出“探索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的条件和程序,现阶段农民持有的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不得突破本集体经济组织的范围,可以在本集体内部转让或者由本集体赎回。”之所以要强调“现阶段不能超出本集体经济组织的范围”,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农村集体资产股权的权能不完整,定价不充分,若引入外来资本进行交易,农民可能会在交易中处于不利地位,因此不太主张匆忙地扩大交易的边界。二是现在的集体经济组织,尽管大部分实行了股份合作制改革,但仍承担了一定的社会职能,不同于一般的市场主体、公司企业,确实不应该出现绝对控股的情形。因为讲的是现阶段,所以随着市场发育程度的提高、产权制度改革的深化,可以逐步扩大交易范围和边界,这些情形已经在宁波、珠三角等地的局部地区实践。
关于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资产股权“三权”退出的问题。《意见》中指出要在试点基础上探索三权退出的途径。三权退出问题,应该是下一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难度非常大的一个部分,需要进行广泛的实践,并且在理论层面进行深入、谨慎的研究。
(本文根据作者在“清华三农论坛2017”分论坛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上的发言整理,经本人确认并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