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实现民主有多种方式,不可能千篇一律。各国只能在历史和国情条件的限制下,选择适合本国国情和实际的民主发展路径。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的民主模式,其价值意义有必要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加以全方位的挖掘,这样才能进一步讲清楚全过程人民民主好在哪里、新征程上应该如何发展。
无论从理论概括还是实践形态来看,全过程人民民主都是一个备受关注的新事物。学界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研究持续保持着高度的热情,仍处在快速丰富和深化过程之中。那么,未来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研究上,应该从哪些方面去着力呢?本书认为,有四个方面是需要重点考虑的:一是从新时代人民观中夯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价值根基;二是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论述中阐发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论内涵;三是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挖掘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来源;四是从原创性民主话语体系的建构中增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自信自觉。
(一)加强新时代人民观研究
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是否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是区分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分水岭。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是唯物史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概括了马克思主义对待人民群众的总看法和基本观点。在马克思主义看来,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实现社会变革与进步的主体和决定性力量。中国共产党是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的先进政党。一百年来,我们党始终与人民站在一起,在不同历史图景中不断回答“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的时代之问,形成并发展了富有历史意蕴和时代内涵的人民观。这里的人民观,主要指中国共产党对人民群众的立场、地位、作用以及评价标准的总体看法和具体态度。正如前文所说,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群众史观,在新的时代继续回答“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的永恒问题,深入阐述了人民与党的执政之间的紧密相关性,深刻揭示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形成了全面系统的新时代人民观。
新时代人民观让人民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权力主体、认识主体、价值主体、实践主体和评判主体,这为中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供了根本性的方向指引。正确的民主观源自正确的人民观。全过程人民民主与新时代人民观高度契合,是后者在民主政治领域的具体运用和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彰显了人民至上的根本价值取向,始终将人民放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位置,用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从新时代人民观这一价值根基看,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并由人民行使,在制度运行和参与实践中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真正让人民掌握民主真不真、好不好、有没有效的最终评判权。因此,加强新时代人民观的研究,不仅有利于全面深入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髓要义,也是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研究走向深入的基点所在。
(二)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民主重要论述的体系化研究
民主是历史的、具体的、发展的,对民主的认识同样需要与时俱进。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深刻洞察国内国际形势基础上,总揽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不断深化对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深刻回答了发展什么样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怎样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形成了内涵丰富、逻辑严密、系统完整的社会主义民主思想。
概括来说,这一方面的思想主要包括十个部分的内容:一是共同价值论,强调“民主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始终不渝坚持的重要理念”;二是目标导向论,强调“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三是领导力量论,强调“我国人民民主与西方所谓的‘宪政9本质上是不同的。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四是主体力量论,强调“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五是全过程机制论,强调“我们走的是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六是民主精神论,强调“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七是实质民主论,强调“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要解决的问题的”;八是民主形式论,强调“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九是民主标准论,强调“实现民主的形式是丰富多彩的,不能拘泥于刻板的模式,更不能说只有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评判标准”;十是各国权利论,强调“民主是各国人民的权利,而不是少数国家的专利”。
这十个方面是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分别从价值理念、目标导向、领导力量、主体力量、运作机制、内在精神、政治观、实现形式、评判标准以及共处原则等维度对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理论的基本观点做了创造性的继承和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社会主义民主所做的这些重要论述和阐释,已经在民主理论上形成了全面、系统、完整的原创性贡献,是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
(三)加大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总结与引导
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一个新事物,到底是理论还是实践呢?换言之,当前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仅作为一个重大理念而存在,还是在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践中已经有广泛的基础和进展?这个问题至少在全过程人民民主提出之初,确实给很多人带来了思想上的困惑,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亟待深入研究的基础性问题之一。有学者提出,应从完成式和进行式两种视角来理解全过程人民民主:一方面,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经过70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在打造人民政权、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上已经取得了很多进展,从这一意义上说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完成式的;另一方面,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一个不断向前发展的过程,在当下尤其需要进一步的推动和落地,由此全过程人民民主又是进行式。这里认同这一看法,认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理念和实践的统一体,需要结合民主问题的讨论场景来确定其属于哪一层面。
从理念层面看,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来源于实践的一种新认识,其深入研究离不开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总结。新时代以来,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得到全面贯彻,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越走越宽广。展开来说,其一,中国共产党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的领导作用显著加强,党中央印发《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等重要规范性文件,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要求被载入了全国人大组织法、地方组织法以及全国政协章程中,党领导人民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能力和定力进一步提高。其二,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在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国体前提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包括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在内的中国特色协商民主体系蓬勃发展,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得到进一步的坚持和完善,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不断巩固和发展。其三,人民依法有序政治参与持续扩大,以基层立法联系点和法律草案网上征求意见为代表的立法直通车拓宽了人民群众的立法参与渠道,七大协商渠道在全国范围内推动形成了广泛多层制度化的协商民主实践,“小院议事厅”“板凳民主”“坝坝会”等一系列基层民主创新让民意得到充分表达和有效实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效,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研究提供了源头活水,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加大总结提升力度,以全面的总结提升工作推动从实践创新向理论创新转化。
(四)加快中国原创性民主话语体系的建构进程
在民主话语体系的建构过程中,我们应该坚持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统一的科学方法论,既要聚焦中国特色,充分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特质和优势,也要着眼人类未来,不断增强新的民主理论的开放性和包容性。具体来说,全过程人民民主研究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加快中国原创性民主话语体系的建构进程:一是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全面梳理其围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二是突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学理化阐释,讲清楚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的显著特点和比较优势;三是做好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系统总结,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充分挖掘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充满活力背后的理论意蕴和现实价值,凸显出其对人类政治文明新形态的独特贡献。
客观地说,虽然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提出的时间还不算长,但在学界同仁的积极努力下,全过程人民民主研究已经积累了一批数量可观的成果,从多个方面深化了我们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认识和理解,初步回答了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什么、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怎么来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什么样的以及全过程人民民主好在哪里这些基础性问题。从这些回答中,我们深深感知到,国内学者通过全过程人民民主研究实现了借势发展,在民主研究上取得了若干过去想过却没有完成的新突破。比如说,全过程人民民主研究推动了民主议题在国际社会实现脱敏,否定了当下流行的民主即选举的错误观念;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及时做出了提炼和概括,进一步充实了中国民主的内涵;论证中国民主合理性的角度从特殊性向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统一的方向转变,并且开始尝试在中西民主之上建构一种更具普遍性的民主理论;增强了在民主议题上建立原创性话语体系的理论自觉,以全过程人民民主为基点积极反击西方自由主义民主的话语霸权。这些新突破见证着人民当家作主理念落地生效,一定程度上拓展了中国民主的生存空间,并且推动民主话语权之争的攻守态势开始发生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