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明军 李天云: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实践导向与优化路径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445 次 更新时间:2024-03-07 22:05

进入专题: 全过程人民民主   制度优势   治理效能  

张明军   李天云  

 

【摘要】民主是要用来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的,把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有力证明,是有待持续深化探索的重大实践课题。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需要遵循制度有效性、运作有效性和匹配有效性前后相衔、耦合互动的基本逻辑,旨在充分保障人民“全过程”行使当家作主权利,在国家治理中持续而高效地释放民主制度体系内蕴的有利作用和正向效果,向民主治理的预期目标不断迈进。人民实质参与广泛、民主治理能力提升、民主制度运作高效、民主治理绩效优化构成了全过程人民民主治理效能转化释放的内在要求与实践导向。立足于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要不断激发民主治理动力、拓展民主治理时空、完善民主治理模式、优化民主治理生态,将民主制度优势更充分地转化为治理效能,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高效能治理中开创人类政治文明的新形态。

【关键词】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优势;治理效能;优化路径

 

民主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追求、发展与不断实现人民民主是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的核心政治价值指向,也是自觉适应和主动引领人类进步潮流的理性选择。“我们走的是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全过程人民民主集中反映了中国民主政治的实践成就和话语创新,彰显出显著的制度优势与高效的治理效能。民主“是要用来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的”,把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优势稳定、高效、持续地转化为治理效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有力证明,也是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亟待深化探索的重大课题。

一、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核心含义

治理效能是指治理活动的实际表现与任务目标的匹配程度,集中表现为依据制度规范进行治理实践而产生和形成的积极作用和正向结果。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互动逻辑中,制度优势是治理效能产生的现实基础,治理效能是强化制度优势的重要条件,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的转化基于特定环境通过一系列中介因素支撑得以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必须遵循制度有效性、运作有效性和匹配有效性的基本逻辑,旨在充分保障人民“全过程”行使当家作主权利,在国家治理中持续而高效地释放民主制度体系内蕴的有利作用和正向效果,向民主治理的预期目标不断迈进。

(一)遵循三重基本逻辑

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必须遵循制度有效性、运作有效性和匹配有效性前后相衔、耦合互动的基本逻辑。

一是全过程人民民主治理效能转化释放需要遵循制度有效性逻辑。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的优越性是治理效能得以生成释放的前提基础,其制度优势集中体现为五个方面,即坚持人民至上和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性优势;中国共产党科学领导与人民广泛参与及其互动协作的主体性优势;民主过程完整与民主形态复合的运行性优势;民主力量汇聚与结构一体耦合的组织执行优势;注重发展协商民主与民生政治参与的发展性优势。

二是全过程人民民主治理效能转化释放需要遵循运作有效性逻辑。制度“动起来”,能力“强起来”,效能才会“升起来”。在民主治理规模不断扩增背景下有效降低全过程人民民主运作成本是民主治理效能转化提升的关键环节。保持全过程人民民主运作有效就是要增加和扩大而不是削弱和缩小民主制度的优势和特点,推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落到实处、发挥效能,切实防止出现“群龙无首、一盘散沙”、“选举时漫天许诺、选举后无人过问”、“党争纷沓、相互倾轧”、“民族隔阂、民族冲突”、“人民形式上有权、实际上无权”、“相互掣肘、内耗严重”等民主发展的异化现象。

三是全过程人民民主治理效能转化释放遵循匹配有效性逻辑。全过程人民民主治理效能的持续生成与转化需要与中国民主政治发展阶段和发展节奏相匹配,与中国民主政治生态相适宜,与当前风险社会、加速社会、数字社会的社会形态相适应,科学地加强党的领导统筹,调动人民参与积极性,推动民主治理方式革新,持续提高民主治理的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数智化水平。

(二)解决一个核心问题

保障人民在国家治理中“全过程”地行使当家作主权利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而该核心问题的解决又可以细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强化人民当家作主功能,实现治理智慧的持续吸纳与汇聚统合。民主作为一种治理机制需要解决两个本源性问题:基于民意展开公权力授权和选择公共政策。在公权力授权方面,全过程人民民主以尊重和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党组织选拔授权为基础,倡导人民依照宪法和法律广泛参与不同系统、岗位和层级领导干部的选择,通过包容性选举和培养式选拔集中反映多数人的意志,选出最能代表和履行民意的领导干部,在公权力的有效授权中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本真要求。在民主化地选择和制定公共政策方面,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协商民主作为贯穿决策民主、管理民主和监督民主的主线,倡导人民的广泛参与,在协商决策中释放民意诉求,凝练民众治理智慧,更好地推进决策体现人民的合法权益,为公共政策更加科学化、合理化创造条件。

二是提升民主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夯实治理效能转化的民主能力基础。民主、治理、效能理念一致、价值同构,民主治理能力是实现民主制度体系向民主治理效能转化释放的关键中介,提升全过程人民民主治理效能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不断实现民主治理能力现代化,增强民众的民主意识和能力。民主不是用来观赏的装饰品,而是用来解决问题、实现有效治理的政治机制。民主的成长与治理现代化相伴相生、紧密关联,全过程人民民主之所以成为一种“可治理的民主”,在于其以新型治理方式衍生出与中国式现代化发展相匹配的治理能力,适应了中国式现代化发展中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生态现代化发展的治理需求,与时俱进地满足现代国家构建和社会生长发育的需要。

三是持续优化民主治理绩效,形塑高效能民主治理形态。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质量优劣以其产生的治理绩效为评判标准,评价民主治理效能需要考量两个因素:其一,是否实现了预期目标;其二,在实现预期目标过程中所付出的成本代价。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一种崭新的民主治理形态,并非民主治理与全过程的简单相加,而是人民民主被融入“全过程”内涵之后,其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理应呈现出优质成果:人民以民主主体的身份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场域中全方位地当家作主,全链条地行使选举、协商、决策、管理、监督等民主权利,在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的民主体制下实现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全覆盖,真正强化和凸显民主主体的人民性特色,使人民权益诉求保障更加充分、更具实现性,向以最小代价获取人民收益的最大化的理想目标不断趋近。

二、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实践导向

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人民实质参与广泛、民主治理能力提升、民主制度运作高效、民主治理绩效优化构成了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内在要求与实践导向。

(一)人民实质参与广泛

人民的主体地位决定了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必须保证民主嵌入治理基础上的实质参与广泛性。

第一,嵌入治理的真实性。民主治理的重要目的在于以民主嵌入治理和治理吸纳民主的方式激发民力、开发民智,提升治理的智慧和水平,实现治理效能的最大化。全过程人民民主治理通过主体参与量的增进、横向参与范围的拓展和纵向参与时间的可持续性,畅通民主的利益诉求渠道,在民主治理活动中汇聚治理思想,提升治理技能。民主嵌入治理的真实性及其嵌入的深度和广度是考量全过程人民民主治理效能的重要标准。

第二,人民参与的实质性。现代民主的核心是主权在民和民治民享,人民是国家权力的拥有者、行使者、享用者和委托者,民众不仅能够通过委托代理来践行代议民主,还享有直接参与民主实践的权利。人民政治参与的实质性具有特征和结果的双重标识功能,不仅是民主的基本特征,而且也是衡量民主治理效能的重要因素。人民实质参与数量的递增、参与群体的拓展既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区别于其他民主的制度优势,更是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治理效能转化提升的必然要求。

第三,参与范围的覆盖性。人民在何种层次的治理活动中参与、在何种领域中行使民主权利是评价民主治理效能的重要标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实践和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应运而生的一种新兴民主治理形态,较之既往其他民主治理模式,具有人民多层次参与、多领域行使民主权利的显著优势。从国家治理、社会治理和基层治理的不同层次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等不同领域增进人民参与程度,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实践要求。

第四,参与过程的持续性。政治参与是持续推进还是停滞在某一特定环节、阶段,是评价民主治理优劣的另一重要指标。与西方只注重民众的选举政治参与不同,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一种在选举、协商、决策、管理、监督各个环节实现人民持续参与的模式,内在规定了人民治理参与在纵向时间上的持续性和民主环节衔接的非间断性,参与过程的持续性构成人民完整行使当家作主功能的基础要件,也是全过程人民民主治理效能转化释放的内在要求。

(二)民主治理能力提升

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需要相应的治理能力与之匹配,不断促进民主治理能力的提升与优化。

第一,国家基础性民主能力的强化。在宏观层面体现为民主体制的吸纳能力、民主制度的整合能力、民主政策的执行能力、民主话语的掌控能力,在操作层面体现为民心聚合能力、民意采集能力、民智吸纳能力、民情体察能力,在社会基础层面体现为民众的民主认知能力、民主表达能力、民主参与能力、民主合作能力等。

第二,统筹推进与均衡发展的民主规划能力的提升。统筹推进和均衡发展要求实现不同领域、不同环节的民主治理能力现代化,既注重发挥长板效应和优势能力,又注重防止短板缺陷和劣势的衍生,避免木桶效应对民主治理效能的减损。民主规划能力提升主要体现为系统增强民主决策能力、民主协商能力、民主管理能力、民主监督能力等,使民主能力形成环扣结构,释放协同效应。

第三,形成优良的民主权变能力。民主活力和动力能否有序、稳定、持续地发挥,直接影响和制约着治理成效。民主治理始终保持强劲动力,稳健地发挥解决国家和社会中产生的梗阻、难点问题的能力,以此规避和减少政治发展进程中权力越轨现象和短视主义行径的发生是实现民主目标的重要指向。随着治理环境的变迁,民主治理只有具有因时而变、因事而制的能力,才能在治理活动中及时回应治理环境所要求的治理模式创新,通过民主治理方式的新陈代谢;在新的治理生态中,使民主治理的体制机制依然迸发出化解新问题、新挑战的强大能力,才能使民主治理效能稳步地渐进提升。因此,优质的民主权变能力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不可或缺的内容。

(三)民主制度运作高效

制度效率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民主治理的制度优势和效能生产。低效民主制度不具有生存性优势,更谈不上竞争性优势。增进民主制度效率是维系民主制度优势与实现民主治理效能的内在规定。

第一,民主制度创制设计科学合理。制度是治理的展开依据,制度效率是提升治理效能的基础和前提。受民主规模和政治现代化路径的影响,代议制成为现代民主的基本制度设计。但是,西方多元主义代议制常因委托代理机制的异化导致民主实践偏离其价值理念,无法有效达成制度目标,分权制衡的否决体制、多党竞争的政党制以及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议会制等构成的分权发展导向型制度设计易导致推诿扯皮、社会撕裂,不利于民主治理效率和质量的提升。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一种科学合理的民主制度创设,通过议行合一、先锋政党、有为政府、责任体制等减少委托代理制的异化,防范代表性的流失与断裂,并以合力发展导向型的民主制度体系设计及其次级机制的不断完善来实现民主治理效率的持续提升。

第二,民主制度执行运作顺畅有效。民主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的转化释放要求增强制度执行运作效率,及时反馈和回应民众诉求,做到民呼政应。诉求表达受阻、权益实现受困、民意回应乏力、运行反馈迟滞的民主是低效民主。民众表达诉求后,政府视而不见、充耳不闻或进行形式回应、虚假回应,也不是可欲的有效民主。优质高效的民主治理体现为政府回应及时、有效、全面,对于民众合法合理合情的期盼、希望和诉求的能够形成表达、反馈、回应、落实衔接贯通的工作闭环机制,人民的意愿与呼声能够落实到具体实践之中,实现利益诉求畅通表达与治理回应的辩证统一。在组织回应渠道畅通与效率提升中切实解决好民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以积极有为的服务精神及时高效解决群众身边“急难愁盼”的问题,是全过程人民民主治理效能的基本要求。

第三,民主制度调适发展灵活有力。民主制度体系以一定的外部环境为支撑且存在生命周期,其调适发展不仅表现为民主制度结构与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外部环境之间的契合性和适应程度,还表现为民主制度在演进与运行过程中适应环境的灵活性与促进民主成长的长期有效性,因时而变、随事而制,保持对民主环境的敏捷性,适应民主发展情境与治理生态,为民主实践运作提供弹性化空间,使民主制度能够依据治理环境中人、事、物的变化而作出适应性调整,实现民主治理效能的持续转化和稳定提升。民主制度创制设计科学合理、执行运作顺畅有效、调适发展灵活有力构成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关键性内容。

(四)民主治理绩效优化

获取治理绩效是民主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民主治理绩效一般分为正向绩效、负向绩效、复合绩效三种类型,复合绩效的正向优化构成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核心目标。

第一,正向绩效增进。民主制度在运行过程中所产生的促进完成民主治理的预设目标和推动政治文明有序发展的实际效果,在宏观层面体现为良好治理秩序与民主生态的构建、人民权利的制度规范与保障、人民利益的表达和实现、权力腐败的有效治理、社会和谐稳定程度的提升及促进执政合法性的巩固与执政基础的夯实等;在运行层面呈现为完整制度程序和多元参与渠道的提供使民众能够有效参与民主治理,形成过程民主与成果民主互为因果、程序民主与实质民主互为条件、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相得益彰、民主意志与国家意志有机融通的良好局面。

二是负向绩效降低。民主制度在实践过程中所产生的阻滞民主治理预设目标达成和政治文明发展进步的负面效应,要尽可能避免被民主制度体系吸纳,否则就会导致整合与动员能力的弱化;同时,还要减少非理性、反理性政治行为对民主治理秩序与生态的破坏,避免陷入社会共识难以有效凝聚甚至发生撕裂以及衍生民众政治冷漠心理等民主窠臼或陷阱。

第三,复合绩效正向优化。复合绩效由民主制度在运行过程中所产生的促成民主治理的预设目标和推动政治文明有序发展的正向效应以及阻滞民主治理目标实现与政治发展进步的负向效应对冲而成。复合绩效的正向优化表征民主向好发展与效能向上提升,蕴含着不断降低民主治理成本与代价,以正向绩效最大化和负向绩效最小化实现总体复合绩效帕累托最优的预期目标。在正向绩效最大化方面,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要求把握恰适有效的实现路径,以科学机制设计和多元运作形态增强民主运行的稳妥性、顺畅性、平滑度,沿着法治轨道有序推动民主治理的制度化、法律化运行,尽可能降低民主治理的组织保障成本、信息沟通成本、规范认同成本、控制防护成本等。在负向绩效最小化方面,则致力于综合采取多种方式降低民主运行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减少民主治理效能的不必要耗损,,实现阶段性目标与长远目标统筹衔接,遵循恰适的民主治理路径,有序扩大政治参与,使民主法治更加健全,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彰显。实现民主治理复合绩效正向优化与增量累进,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实践导向。

三、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优化路径

随着中国民主政治发展迈向新的时代征程,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更加成熟定型,民主实践取得了一定治理效能。立足于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激发民主治理动力、拓展民主治理时空、完善民主治理模式、优化民主治理生态,有利于更好把民主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高效能治理中开创人类政治文明新形态。

(一)激发民主治理动力

治理动力强弱程度直接关系到民主目标的实现效果。民主治理动力可分为政党主导动力、人民主体动力、系统外生动力三种:政党主导动力在全过程人民民主治理中作为一种导向性动力发挥作用;生发于人民群众的主体动力是全过程人民民主治理的内源性动力;系统外生动力包括民主治理系统外部生成的示范性动力和压力性动力,属于外源性动力。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需发挥三者的合力效应。

第一,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政党中心的新型现代民主范式,其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的转化需要激发中国共产党的政党主导动力,发挥党的民主执政垂范效应和领导统筹效应。中国的民主治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中国共产党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领导者、组织者和实施者,政党推动是民主治理的核心牵引力。党的民主执政与领导垂范效应、党内民主对人民民主的内生驱动效应等贯穿于民主治理的全过程,构成政党主导动力作用机制的典型样态。激发民主治理的政党主导动力,一方面要以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组织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为民主治理提供政治保证、思想引领、示范表率、组织保障、纠偏机制和更新动力,保证民主治理在党的领导下沿着正确方向行进,通过党的领导统筹和高位推动统合党、政、企、社、民、媒等多元主体的治理合力,为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注入强劲政治势能;另一方面要将党的领导全面融入全过程人民民主,推动党在民主使命引领、民主战略规划、民主组织运行、民主制度创设和民主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动力机制构建,强化党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方向指导、秩序保障、典型示范和模式创新作用,在民主治理动力、活力与秩序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治理效能的转化提升。

第二,全过程人民民主以人民性作为鲜明价值属性,其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的转化应始终坚持人民本位的价值基点,有效激发人民群众的主体动力。为少数精英群体利益还是为人民群众利益的实现服务,决定了民主治理主体动力的来源范围和供给效度。中国民主首先表现为国体民主和政体民主,人民性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本质属性,民主治理的人民主体动力激发具有制度性基础和价值性导引。激发全过程人民民主治理的人民主体动力,应站稳人民立场,贯彻群众路线,将“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融通和统一于治国理政的各个环节,落实人民群众的民主选举、协商、决策、管理、监督等权利,引导人民群众依法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社会事务和经济文化事业,使人民群众真正成为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同时,完善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引领机制和参与式民主治理机制,切实保障人民主体地位,培育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意识和自主性,以治理型参与激活民主治理的生机与活力,使人民群众真正成为民主治理模式的设计参与者、民主治理渠道的开拓者、民主治理方式的创新者,切实成为民主权利的享受者、民主过程的实践者和民主治理绩效的受益者,实现“民众需求”与“公共利益”的内在统一,最大限度体现民主的本真意涵,以人民主体动力的广泛、持续激发促进全过程人民民主治理效能的转化提升。

第三,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处于持续发展优化中的社会主义民主,其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的转化需要合理利用民主治理系统外生的示范性动力和压力性动力。一国民主治理的展开不仅受其历史、文化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内生影响,还会受到世界民主治理潮流的外生冲击,具有一定的受动性。近代以来,发展中国家的民主治理一定程度上受到西方民主模式的影响,其在民主治理工具、文化、制度与路径等方面对发展中国家产生了一定的示范效应,也带来了不少实践困惑,曾一度热议的“民主是个好东西”引发的讨论表明中国也不例外。当前,在白热化的国际竞争态势中,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民主治理的中国方案开始显示出制度优越性和效能高效性,而西方民主一度因精英化和民粹化的拉扯撕裂而效能不彰,陷入否决体制窠臼,引致结构性的政治冷漠,并催生了功利性的政治文化。在时空压缩背景下,中国的民主治理同时受到西方民主制度属性的压力性动力和民主实践路径的示范性动力影响,前者集中体现为以美国主导发起的“民主峰会”,后者则主要是因为西方民主治理的先发优势。对此,应坚持开放理性的学习、反思理念,积极学习借鉴世界优秀民主治理经验,主动识民主生态之变、积极应民主形态之变,科学研判并紧紧依托民主治理的世情、国情、民情基础,更加注重运用新科技革命成果来发展数字全过程人民民主,构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数字治理形态,以示范性动力的激发促进全过程人民民主治理效能转化提升。同时,主动汲取和反思西方民主集团化、剧场化、极端化的劣化教训,稳妥应对和合理利用民主治理的压力性动力,在保持民主自主性的基础上适配市场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发育情况,顺应现代民主治理趋势,遵循客观理性、稳健务实的推进原则,避免民主超速、过剩与内卷,发挥协商式参与和民生政治参与的路径优势,在民生与民主的互促共进中释放全过程人民民主治理更大效能。

(二)拓展民主治理时空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人民在纵向时间和多维空间中享有完整行使民主的权利,以体现和尊重多数人意志为目的新型现代民主。拓展治理时空以促进人民在更广阔和纵深的治理时空中充分完整行使民主权利,推进形成纵横交织的民主链条网络。这是实现和提升全过程人民民主治理效能的必然路径。当然,这一路径有效发挥作用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第一,以民主过程完整性保障全过程人民民主治理时间的接续性。“全过程”是全过程人民民主治理的本质规定,然而,“全过程”在现代民主政治发展中的落定并非顺理成章、自动实现的,有限民主、残缺民主往往导致民主治理效能的减损。既有的西方民主治理实践表明,西方民众的“参与和自治局限于特定的层次和议题,难以扩展到所有的政治领域和公共领域,因而只能是对代议制民主进行修正。”较之而言,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致力于全面发展参与式民主治理模式,立足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实践方位保障其过程完整性。要统筹推进“五大民主环节”,以民主协商、民主监督两条主线贯穿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全链条参与过程,在线下线上两个场域中统筹推动构建协商式参与、回应式参与、监督式参与等民主形态,推动民主治理范围由单一的选举政治参与形态向多种民主形态覆盖拓展,打破西方民主治理模式的间断性、单环节、碎片化的局限性,延申民主参与纵向过程,展示民主参与的持续性和完整性。与此同时,要重点推进立法与政策过程民主化,充分尊重、征集、整合、吸纳、回应民意,就国家和社会发展中的各类政策议题(特别是民生议题)进行民主协商,经由民主协商实现思想统一和共识凝聚后,经由民主协商实现思想统一和共识凝聚,从而保障民主决策的合法化;民主决策完成后进行决策执行的民主管理,在民主管理中接受管理程序和结果正义的民主监督,以民主纵向链条的有机衔接和前后协同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治理效能转化提升。

第二,以民主领域完整性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治理空间的全覆盖。民主治理系统是由不同的子系统所构成的有机整体,某一子系统治理效能的变化将直接制约着其他子系统乃至整个系统的治理效能。民主治理范围的覆盖比例对民主整体治理效能具有重要影响作用,以治理空间维度的全覆盖为目标追求,是促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应有之义。历史经验表明,在有限、残缺、精英取向的民主治理模式中,民众参与范围主要局限于选举环节,国家和社会事务发展中的重大决策主要由少数议会议员和政府官员决定,民众即使有动机和渠道参与其中,其表达的民意也得不到充分有效的尊重、吸纳与综合,因而常沦为与实质民主相悖的形式民主。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致力于全面发展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治理模式。立足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方位及其治理效能的提升要求,应从以下方面拓展横向空间领域完整性。首先,遵循以民主促治理的实践路径,推动构建积极的民主治理形态,将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基层治理、社会治理、国家治理等场域中进行拓展,将民主融嵌到治理之中,以民主价值促进治理理念更新发展,以民主方式推动治理主体多元协同,以民主模式驱动治理形态创新升级,使治理的每一个环节链条始终贯穿着民主的内涵,在民主与治理的有机互动中切实提升全过程人民主治理效能。其次,鼓励民众积极参与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发展的决策和规划之中,在民主治理中广泛吸纳民意、汇集民智。通过政治民主达成人民政治意志的实现,运用经济民主完成人民经济智慧的吸纳,开展文化民主推进人民文化主张的实现,实施社会民主将人民自我管理落到实处,深化生态民主将人民生态文明诉求转化为建设成果,全方位拓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治理空间,扩大全过程人民民主治理效能转化提升的基本面。再次,拓展和完善数字民主场域。随着新科技革命的发展,民主将发生智能升级,数字民主应运而生、蓬勃发展,需要及时开拓民主治理场域,推动数字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平台化、集成化、敏捷化、迭代化发展,以数智赋能实现民主要素的贯通连接、民主功能的系统整合、民主过程的高效运作、民主形态的韧性成长,对选举、协商、决策、管理和监督的数字化形态进行规范引导和有序治理,使全过程人民民主通过线下和线上相结合,实现民主治理范围的全覆盖。

(三)完善民主治理模式

治理模式是民主理念与民主制度转化为实际行动的关键依托。科学的治理模式可以使民主制度在治理实践中结出优质硕果。反之,民主将会因治理模式的非科学化仅具制度文本的价值和意义,难以有效实现预期目标。作为对先前民主治理模式的继承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由于起步较晚、实践经验较少,因而其治理模式在如下方面亟待优化和完善。

第一,要将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落实到民主治理模式之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持续健全优化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核心的“四梁八柱”的制度体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人民政协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的两条主要渠道,要在发挥民主制度优势与治理效能的基础上,形成“党的领导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信访制度”一体推进格局,完善人民利益表达机制、民意下情上达机制、协商互动引导机制、民主议题筛选机制、政策效应反馈机制等民主机制建构,为民主治理效能的增进奠定制度基础,实现民意采集、民智吸纳、人民参与更多地由间接向直接转型,在间接民主与直接民主的耦合互嵌中切实保障人民合法权益。

第二,延申立法前后人民参与内容和过程,将基层立法联系点原有的立法信息采集功能,向集立法直接参与、执法监督、普法守法传播、民主协商推进、民主管理深化为一体的直接民主参与行为扩展。提升民主协商的质量,拓展社会共治的空间,断汲取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政府、社会团体、社会组织为载体推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有益经验和典型模式。同时,自觉坚持“全过程”的民主视域,对执政党、政府、监察和司法等主体领域的民主治理模式进行系统提炼总结和分析优化,使全过程人民民主治理模式由单一领域向多领域全覆盖规范转型。

第三,持续追踪和系统研判基层立法点、民生实事项目的人大代表票决制、片区协商共治机制、政风行风评议监督、社区“三会”制度、特约监察员工作、人民建议征集工作、人大代表工作站点等全过程人民民主治理模式,从各具特色的治理模式中探寻出更能体现人民民主行使“全过程”的一般共性模式。基于民主治理模式运作的现实挑战,以问题为导向不断修正民主制度、程序和路径等,在程序与实效的规则创设中实现规范化治理,开辟和探索新的运作模式,与时俱进地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论进步与话语创新提供实践支撑和经验材料,使治理模式更鲜明地展示人民行使民主的“全过程”内涵,更好地彰显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本质属性。

(四)优化民主治理生态

民主治理生态是民主主体间以及民主主体与治理环境间的相互关系和存在状态,营造适宜的生态环境有利于更好促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的转化提升。

第一,要发展适配的现代民主文化,培育积累丰厚的社会资本,优化民主治理的社会文化生态。首先,实现传统民本理念与现代民主理念相融合。根植于中国的历史-社会-文化情境,激活传统文化中的天下政治观、民本思想资源、责任政治和贤能政治传统,持续推进马克思主义民主观与中国的求治哲学、政道思维等优化文化观念相结合,以政治文化的现代转型为民主发展提供合法性证成和运行性优势。其次,遵循渐进调适路径,加强现代民主文化教育。以现代权利意识、契约精神、规则理念逐渐革新社会中广泛流行的不利于民主治理的传统宗族意识、人情关系取向和各类潜规则,在移风易俗中培育和发展现代民主治理文化。再次,倡导民主法治精神,树立民主共治理念。推动社会民主权利意识由认知向自主转型,培育和确立现代民主规则理念,促进民众民主技能的运用和民主素养的巩固提升,增进人民群众对中国民主治理模式的信任与认同,在民意与法治的良性互动中实现融合化治理,夯实全过程人民民主治理效能转化释放的多元社会基础。

第二,主动把握和适应数智化发展趋势,推动民主技术平台的新陈代谢,在价值与工具的弹性整合中实现整体化治理。首先,在新技术革命与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度交融的关键时期,应抓住契机,适时出台引导政策,以打造“群众参与的数字化平台”等典型运用场景为先行示范,以数字技术为载体加快数字人大运行、数字协商参与、数字基层治理、数字统一战线整合发展,借鉴“接诉即办”“一网统管”“一网通办”“12345”热线等数字民主发展经验构建民主运作的闭环机制,拓展线下线上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完善“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机制”,提高政策解读的精准性和针对性,建设线上线下综合性视频协商平台,有序引导公众参与政务实践和社会治理,形成一体化民主运作平台和智慧可及的数字服务体系,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数智化创新与转型中提升治理效能。其次,以信息技术赋能推动民主要素的数字化连接与民主功能的数字化集成,丰富人民群众参与民主实践的交互路径,改进民主运作流程,逐步打破民主治理的时空限制,在数智化发展中将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落到实处。运用先进的数字民主平台在公众意见表达与民意采集整合方面的优势、以区块链为中心的数字账本技术在民主监督方面的加密性和精确性优势以及扩展现实技术的沉浸式体验和兴趣激发优势,增进民主治理的效能。最后,通过完善法律法规促进民主规范发展,缩小和弥合数字鸿沟,治理数字形式主义,在民主数智化发展中提升民主运作效率和民主参与的便捷性、效能感、满意度,释放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大治理效能。同时,加强对技术本质的再追问,坚持技术向善的治理理念,合理勘定数智技术应用禁区并审慎对待其潜在的风险挑战,有效提防和应对算法歧视、黑箱操作等技术漏洞对既存政治秩序和价值体系的破坏性冲击,对专家群体、资本与技术合谋可能形成的“超级权力”采取前瞻性和预见性治理措施,防范技术运用失当对人的主体性的剥离以及民主正当性价值基础的侵蚀,在优良技术治理生态的营造中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张明军,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李天云,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博士研究生。

来源:《学习与探索》2024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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