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大慧 刘佳妮:打造“能战国家”:日本国家安全战略的转型及其影响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2237 次 更新时间:2024-02-14 22:15

进入专题: 日本国家安全战略  

黄大慧   刘佳妮  

内容提要:冷战后特别是近十余年来,在国家安全领域,日本通过三个方面的系统性建设,实现了从“和平国家”到“能战国家”的历史性跨越:一是调整国家安全战略,逐步形成以“反击能力”为核心的进攻型战略指导思想;二是加强安保法制建设,为发展军力提供法律依据;三是加快军事能力建设,在国防预算、自卫队规模和军力部署上有所突破。日本在打造“能战国家”的过程中,把中国当成主要战略竞争对手,大肆渲染“中国威胁论”,为自身摆脱战后体制束缚寻找借口,给中国外部安全环境带来负面影响,对地区和平与稳定造成巨大冲击。对此,中国应基于总体国家安全观,在对日本国家安全战略的最新调整给予高度关注和警惕的同时,保持战略定力,以我为主,妥善制定因应之策。

关 键 词:日本国家安全战略  安保法制建设  军事能力建设  能战国家  中日关系

 

2022年12月16日,日本政府召开内阁会议,正式通过新版《国家安全保障战略》《国家防卫战略》以及《防卫力量整备计划》三份重要文件。根据这三份文件,日本将致力于拥有“反击能力”,并在未来五年大幅增加军费开支。此次修订表明日本国家安全战略出现重大调整,“能战国家”体制基本成形。从战后选择“放弃战争”、依靠美国的安保路线,到安倍第二次上台后重新打造“能战国家”,其中主要涉及三个方面的系统性建设:一是软件建设,日本自冷战结束以来不断调整安全战略,已经形成超越本土防御目标、以构建“反击能力”为核心的“外向进攻型”战略指导思想;二是体制建设,作为“能战国家”体制重要一环,日本以“普通国家化”为前提,大幅推进安保法制建设,突破“专守防卫”原则,向“攻防兼备”的政策体制转变;三是硬件建设,日本在明确的“遏制中国”指向下,全方位、系统性地强化“自主防卫力量”建设,调整军力部署重点,走向“能战国家”的步伐大大加快。此外,日本还大肆渲染“中国威胁论”,基于“中国以实力改变现状”的假设,极力强调构筑“威慑力量”,进而打造能够遏制中国崛起的“能战国家”。当前,日本成为“能战国家”无疑使中国外部安全环境加剧恶化,导致亚太地区安全的不确定性显著上升。

一、日本国家安全战略的重大转变

《国家安全保障战略》《防卫计划大纲》《中期防卫力量整备计划》是日本在安全领域的三份重要文件。其中,《国家安全保障战略》是统筹日本外交和防卫政策的顶层战略文件。《防卫计划大纲》明确日本的基本防卫政策,是日本国家安全及防卫的纲领性文件。《中期防卫力量整备计划》则是日本制定关于国防预算、自卫队编制与装备数量的详细规划,通常为期五年。迄今,前两者的每次出台都表明日本国家安全战略发生重大转变,标志日本防卫体制进入一个新阶段。

(一)日本的《国家安全保障战略》

作为《国家安全保障战略》的前身,日本1957年颁布的《国防基本方针》在战后首次明确规定了日本的防卫政策,为日本重整军备确立了基本方向,并指引日本长期执行“专守防卫”政策。该方针的核心在于“逐步建立有效的防卫力量”和依靠日美安保体制来对付“外来的侵略”。日本政府根据该方针先后多次执行《防卫力量整备计划》,使日本的军事实力有了显著增强。

2013年12月,安倍内阁正式通过了作为日本战后首部外交与防卫政策综合方针的《国家安全保障战略》,取代延续多年的《国防基本方针》,并以此为依据确定了新版《防卫计划大纲》和《中期防卫力量整备计划(2014-2018)》。由此,日本在军事战略方针和军力建设目标上都出现了重大变化。这部《国家安全保障战略》明确了日本国家安全的基本理念是“从基于国际合作原则的积极和平主义角度出发,实现日本安全和亚太地区的和平与稳定,确保为国际社会的和平、稳定和繁荣作出积极贡献”,体现出带有浓厚“安倍色彩”的“积极和平主义”内容,并强调“在全球化的世界里,日本应作为国际社会的主要参与者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①该战略还提出日本要构建综合防卫体制,加强“保卫国境离岛”等方面的工作。

2013年版《国家安全保障战略》预期沿用十年,但由于日本正面临“战后最困难和最复杂的安全环境”,岸田文雄内阁决定提前一年完成修订。2022年12月,日本政府召开内阁会议,正式通过新版《国家安全保障战略》和与之配套的《国家防卫战略》《防卫力量整备计划》。本次修订是《国家安全保障战略》自2013年出台以来的首次修订,表明日本试图在国家安全顶层战略上有所突破,以牵引防卫政策作出重大调整。

2022年新版《国家安全保障战略》表示,日本在安全领域应遵循以下五条基本原则:第一,日本将在保持“基于国际合作的积极和平主义”基础上,认识到应承担保护自身的主要责任,正视不断变化的安全环境,通过实施必要的改革来加强安全能力;第二,日本将以维护和捍卫“自由、民主、尊重基本人权和法治”等普遍价值的方式执行安全政策;第三,日本将保持“专守防卫”,不成为一个对其他国家构成威胁的军事大国,坚持“无核三原则”;第四,日本安全政策将继续以日美联盟为基轴,并延伸威慑力;第五,日本将加强与“志同道合的国家”合作,开展多边合作。②根据上述原则,该战略首要突出日本强化防卫力量、提升防卫自主性的战略意图。尽管仍未放弃“专守防卫”“不成为军事大国”的口号,但其保留仅起到“遮羞布”作用。同时,日本强调“仅靠全球化和相互依存并不能保证国际社会的和平与发展”,该表述与2013年版存在很大不同,体现出日本进一步依靠强硬的军事手段解决问题的野心。

(二)日本的《防卫计划大纲》

日本的《防卫计划大纲》以《国家安全保障战略》为基础制定,是日本的防卫政策和军事发展方针,明确了日本发展防卫力量的主要目标。自1976年首次出台以来,日本政府先后在1995年、2004年、2010年、2013年和2018年对《防卫计划大纲》进行修订,并在2022年12月推出《国家防卫战略》取代原《防卫计划大纲》,该文件的每次修订都意味着日本安全政策发生重大变化。

1976年10月,日本出台首份《防卫计划大纲》。该大纲明确了日本1977年以后发展防卫力量的目标,主要特点是提出了“基础防卫力量构想”这一战略指导理论,从而首次具有了日本综合性防卫政策的意义。与制定《防卫计划大纲》并行,为了推进日美安全合作,日美两国经过两年多的协商,于1978年11月完成了首份《日美防卫合作指针》的制定。该指针旨在规定“日本有事”时自卫队和美军的任务分工,使日美军事合作关系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冷战结束后,随着国际形势变化,日本在1995年通过新版《防卫计划大纲》,主要目的是与日美安保体制相结合“维持日本周边地区的稳定”。1995年版《防卫计划大纲》将日本的防卫范围由本土扩大到“周边地区”,把使用武力的时机由“遭到敌人入侵之后”提前到“日本安全受到威胁”,表明日本一直标榜的“专守防卫”原则正在悄然改变。2004年12月,日本政府再度修改《防卫计划大纲》,提出日本要建设一支能发挥多种作用且灵活有效的防卫力量。此外,该版大纲特别指出“有必要对中国的动向予以关注”,是日本首次在官方文件中刻意渲染所谓“中国威胁”,表明冷战后日本防范之矛开始由俄罗斯转向中国。

2010年12月17日,日本政府通过了新版《防卫计划大纲》。该版《防卫计划大纲》的最大特点是用全新的“动态防卫”概念取代“基础防卫力量构想”。所谓“动态防卫”,其核心是通过建设一支能发挥多种作用且灵活有效的防卫力量来抵御周边国家军事上的威胁。此外,该版大纲还以“中国威胁”为主基调,涉及中国的表述较以往更加严厉,表明日本已把中国作为首要防范对象。该版大纲强调“中国海军在日本周边海域活动频繁,军事实力不断增强,地区和国际社会感到担忧”,并提出要加强“西南诸岛”的防卫态势,表明日本对中国强烈警惕。

安倍第二次上台后,日本在安全保障领域加快战略调整步伐,于2013年12月再度修订《防卫计划大纲》,明确提出要构建陆海空自卫队联合、能机动开展活动的“联合机动防卫力量”。相比2010年版《防卫计划大纲》的“动态防卫”战略构想,“联合机动防卫力量”在建设目标上更注重各军种之间的“联合运用”,强调重点发展能适应不断变化的战略环境、遂行灵活迅捷的联合军事行动的能力。与此同时,2013年版《防卫计划大纲》以“强有力地牵制中国”为主要特征,宣扬“中国威胁”的调门远超以往,显示“中国因素”已经成为日本对外部安全环境的基本认知来源和强化自主防卫力量的最大理由。此外,该版大纲在力量建设上对西南地区的军力部署进行了更为详尽的规划和安排,明确了建设“联合机动防卫力量”的实质目标就是加强所谓的西南方向的“离岛防卫”,此举显然是出于与中国围绕钓鱼岛展开实战较量的考虑,体现日本以中国为“假想敌”加速扩军已成为事实。

2018年12月,安倍内阁时隔五年再次对《防卫计划大纲》进行修订,将包括太空、网络和电磁波等在内的所有领域的能力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其能在从平时到有事的各个阶段进行灵活、持续性的军事行动,从而构建“多域联合防卫力量”。③该大纲还强调,日本应通过加强日美同盟的威慑能力,同时促进多边、多层次的安全合作,以实现日本防卫力量建设水平提升。

2022年12月,岸田内阁根据新版《国家安全保障战略》,出台《国家防卫战略》和《防卫力量整备计划》分别取代原《防卫计划大纲》和《中期防卫力量整备计划》。日本政府此次将延续多年的《防卫计划大纲》改为《国家防卫战略》,旨在“全面介绍日本的国防目标、实现目标的方法和手段”,从名称上表明安全战略在日本的重要性已上升至国家层面,而不再仅限于防卫省和安全领域。④

新版《国家防卫战略》的核心内容是日本的“反击能力”战略构想。“反击能力”又称“对敌基地攻击能力”,指能够对敌方弹道导弹发射基地发动攻击的能力,主要包括各类远程攻击性导弹以及与美军共同运用的“综合防空与导弹防御”系统。为构建“反击能力”,日本计划在今后五年开发和制造射程1000公里以上的改良型“12式”岸舰导弹、高速滑翔弹和高超音速导弹,批量生产弹药,延长导弹射程,同时引进美国“战斧”式巡航导弹,以尽快实现防卫力量的大幅加强。⑤所谓“反击能力”,意味着日本可以在敌方发射导弹之前的某个阶段,只要认为攻击即将发动,就能率先进行打击。换言之,拥有“反击能力”使日本可以实施非法的“先发制人”攻击战略。尽管日本政府称对“反击能力”的运用会维持在“必要最小限度”,但其构建本身已彻底架空“专守防卫”原则。与此同时,《国家防卫战略》还明确日美两国将建立一个合作框架以更有效地使用日本的“反击能力”,表明日本以此为借口进一步加强与美国在情报收集及其他方面的合作。

此外,新版《国家防卫战略》将中国清晰定位为“日本所面临的最大战略挑战”,认为中国“凭实力单方面改变现状”。在台湾问题上,该战略指出“包括日本在内的印太地区乃至整个国际社会对台湾海峡的和平与稳定的担忧正迅速增加”⑥,体现出日本对台湾问题的高度关注和强烈的干涉意图,并试图在台湾问题和日本安全之间建立联系,这不仅冲击了中日关系的政治基础,还事实上破坏了台湾海峡的和平稳定,为中国争取台湾问题和平统一制造了障碍。

综上所述,进入21世纪以来,特别是安倍第二次上台后,日本国家安全战略发生了巨大的转变,由冷战时期的“基础防卫力量构想”,到“动态防卫”战略构想,再到构建“联合机动防卫力量”,转为“多域联合防卫力量”,直至构建“反击能力”,其实质是在战术上进一步追求具备“先发制人”的对敌攻击能力,以及强调机动性和美日无缝对接的远程作战能力。这一转变代表日本安全战略开始逐步打破“专守防卫”原则,向带有进攻性的安全战略转变。从安全目标来看,自卫队的安全任务由以往的本土防御转为以全方位应对复杂事态为目标。在具体的政策即配套措施上,则积极回应美国的战略要求——共同遏制中国崛起,并协同配合美国“空海一体战”,其目的不仅在于“遏华”,更是希望借助日美同盟框架实现“强军”和“出海”。在防卫部署上,自卫队由过去的重点保卫本土向强化西南诸岛方向部署转变,其目的无疑是为了应对所谓的“中国威胁”,提高对中国的威慑和遏制能力。

二、日本安保法制体系建设

日本为了打造“能战国家”体制,不仅在“软件建设”上下功夫,进行国家安全战略的调整,还通过加强安保法制建设,不断架空“和平宪法”,从而为发展军力制造法律依据。冷战时期,日本囿于战败国的特殊历史背景,在安保法制建设上难有作为。冷战结束后,随着国内外形势变化,日本政府开始加快安保法制体系建设工作,并在伊拉克战争期间基本完成了“有事法制”法律体系建设。安倍再度执政之后,日本大力推进安保法制建设,强行通过了旨在解禁集体自卫权的,“新安保法案”,标志日本长期致力的安保法制建设“大功告成”,终于形成了相当完备的安保法制体系。

(一)冷战后加速“填补空白的作业”

冷战时期,日本安保法制体系主要由贯彻“非军事和平主义”的宪法第九条,以及被称为“防卫二法”的《自卫队法》和《防卫厅设置法》组成,始终欠缺“有事法制”这一核心。在日本,所谓“有事”是指发生战争及事变等非正常的事态或紧急状态;“有事法制”则指日本政府为了应对这种“有事”状况而实施的一整套法律法规体系。冷战结束、苏联解体,随着日本国内外形势变化,日本政府加快了“填补安保法制体系多年空白的作业”。

首先,日本利用海湾战争爆发之机,打着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旗号制定《联合国维持和平活动合作法》,一举突破了向海外派兵的政治禁忌。在海湾战争中,日本总共向多国部队提供了130亿美元的资金援助,却因未能派兵参加而遭到西方国家批评。这件事极大地动摇了日本人对“和平宪法”拥护的信念,引发了日本国内关于“有事”法案话题的探讨和争论。

此后,日本又借口朝鲜核危机和发射弹道导弹等问题,不仅于1997年签署新的《日美防卫合作指针》,将日美军事合作范围扩大到与朝鲜半岛局势等相关的“周边事态”,还于1999年通过《周边事态法》等“新指针”关联法案。所谓“周边事态”,是指“虽然不是针对日本的直接武力攻击,但如果置之不理,也会对日本的和平与安全带来重大影响的事态”。该法虽然没有明示“周边事态”的地理范围,但实际上是指在朝鲜半岛或台湾海峡等发生纷争和“有事”时可以想定出动美军的事态。

2001年“9·11”事件发生后,日本坚定地站在美国一边,积极支持和配合美国的全球反恐战略。在“援美反恐”名义下,小泉内阁采取“借船出海”战略,于当年10月迅速制定并通过《恐怖对策特别措施法案》,以及《海上保安厅修正案》《自卫队法修正案》等法案。紧接着,日本就将军舰和军机派往西亚和印度洋,实现了向海外派兵的重大突破。

2003年3月,伊拉克战争打响后,日本迅速表态全面支持美国,并在6月通过了《应对武力攻击事态法案》《自卫队法修正案》《安全保障会议设置法修正案》三个“有事”相关法案,使日本“武力攻击事态”的界定更加宽泛。自1954年自卫队成立以来,历时半个世纪,日本终于通过“有事”相关三法案,标志日本围绕“有事法制”的法律不完备问题基本解决。紧接着,7月又通过了《伊拉克重建支援特别措施法》,以提供人道主义援助为由正式决定向伊拉克派遣自卫队。

2004年6月,日本国会又通过了包括《国民保护法》《限制外国军事用品海上运输法案》《支援美军行动措施法案》在内的七项“有事”相关法案,规定在遇到或“预测将发生”武力攻击时,自卫队和美军排除外国攻击及保护本国公民的具体办法。这七项法案与“有事”三法案一起构成完整的“有事法制”法律体系,标志着日本的战争立法基本完成。

综上,冷战结束后,日本充分利用国际上一系列重大事件,以及来自美国方面的“外压”,采取“借船出海”战略,制定和通过了一系列“有事”相关法案,从而为派兵海外和发展军力制造法律依据。经过短短十余年紧锣密鼓“填补空白的作业”,日本基本完成了“有事法制”法律体系的建设工作。

(二)安倍内阁在安保法制建设上的“暴走”

安倍晋三是日本首位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出生的首相,也是新生代保守派政治家中最具代表性的人物。“摆脱战后体制”是安倍最为核心的政治理念。在认识到短期内难以达成修改宪法目的的情况下,安倍开始尝试通过修改宪法解释以解禁集体自卫权,加速推进新安保法制体系建设工作。

2014年4月,高举“积极和平主义”旗帜的安倍政权,废除了以“专守防卫”为前提的禁止武器出口的“武器出口三原则”,取而代之的是制定“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在新三原则下,只要满足一定条件,日本就能够对外出口武器。不仅如此,新三原则还允许日本同美国等盟友联合开发武器。显而易见,安倍抛弃近半个世纪的武器出口禁令,是日本迈向“军事大国化”的实质性步伐,使日本朝远离战后和平主义道路又迈出一步。

2015年2月,日本政府对“开发援助大纲”作出修订,并更名为“开发合作大纲”。在新大纲中,日本首次明确提出对外援助服务于国家利益,首次允许向其他国家军队提供“非军事目的”援助,为日后对外提供军事援助打开了大门。

2014年7月1日,安倍内阁通过了修改宪法解释、解禁集体自卫权的内阁决议。该决议推翻了日本历届政府遵守的“宪法不允许”行使集体自卫权的“政府统一见解”,并提出新的“行使武力三项条件”,从而允许日本作为“自卫”手段行使武力。该决议还允许自卫队在“非战斗现场”对其他国家的军事行动进行后方支援,并要求对介于军事冲突与和平状态之间的“灰色地带”事态加强应对,使自卫队行使武力的场合明显扩大。

2015年4月,日美两国时隔18年再次修订了《日美防卫合作指针》(以下简称“指针”)。从1978年只针对“日本有事”,到1997年针对日本“周边事态”,再到2015年扩展至无地理限制的全球范围、太空和网络空间,随着《日美防卫合作指针》一再修改,日本军事行动的范围和内涵不断扩大,日美军事合作日益得到加强。此外,旨在实现日美两军“无缝”合作的新“指针”还明确将应对中国崛起作为日美同盟的基本战略目标。⑦

新“指针”公布后,安倍内阁旋即在当年5月向国会提交了旨在解禁集体自卫权的、被反对党统称为“战争立法”的十余个相关法案,并凭借执政党在国会的优势地位,于当年7月和9月先后在众参两院强行通过了“新安保法案”。新安保法案由《国际和平支持法案》和《和平安全法制整备法案》两个部分组成,一共涉及11部法律的修正案,规定了日本向海外派遣自卫队以及自卫队行使集体自卫权和发起武力攻击的条件等内容。

新安保法案的通过和生效,不仅表明安倍内阁在安全领域跨出了具有实质性变革意义的一步,而且标志着几十年来日本长期致力的安保法制建设工作“大功告成”,日本终于形成了相当完备的安保法制体系。这实际上意味着日本在安全领域的诸多“禁区”被彻底打破,对外进行战争的国内法律障碍被完全剔除。换言之,新安保法生效后,日本战后长期奉行的“专守防卫”政策将被“攻守兼备”政策所取代。如此一来,规定“不拥有军队”和“交战权”的日本宪法第九条已名存实亡。这也意味着在战后“和平宪法”下一直以“和平国家”自居的日本,变成了能够对外进行战争的“能战国家”。

(三)安保法制的进一步完善

解禁“集体自卫权”后,日本的安保法制建设工作基本完成,此后在细节上仍不断完善。2022年3月,乌克兰危机爆发后,日本以援助乌克兰为借口,完成对“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运用指针的修改,解除了向海外输送武器装备的限制。⑧日本政府还陆续在重点领域进行安全立法。在经济安全领域,岸田内阁自上台以来便将构建“经济安保体制”作为招牌政策,并在2022年5月公布《经济安全保障推进法》,旨在围绕确保供应链稳定、确保关键基础设施供应稳定、发展高精尖技术以及确保专利技术私密性这四大支柱上采取经济措施以维护日本国家安全。⑨日本还加强了安保法制在新疆域的拓展。例如,在网络安全领域,日本在2018年12月通过《网络安全基本法》修正案,并在次年4月设立网络安全协议会,旨在全面构建网络安全情报的共享协调机制⑩;在太空领域,日本计划制定“宇宙安全保障构想”作为维护太空安全的指导方针。(11)此外,日本积极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阵营国家进行军事合作谈判,并在装备互通、情报共享和军力部署等方面缔结军事协定。总而言之,上述立法旨在进一步完善安保法制体系,其实质仍是对“能战国家”体制的追求。

三、日本加快军事能力建设

作为打造“能战国家”的硬件实力,日本自安倍第二次上台后加速军事能力建设,大力推进自卫队强军、扩军进程,并逐步将应对中国作为“军事正常化”的主要目标。从国防预算、自卫队规模以及军力部署的变化趋势可以看出,在安倍“积极和平主义”理念的指引下,日本的军事能力建设已经呈现全面突破、针对中国的特点。

(一)增加国防预算,推进自主防卫力量建设

进入21世纪以来,日本出台的几份《防卫计划大纲》已经显示日本安全政策的出发点逐步从过去的依赖日美同盟转向“独立自主”。安倍第二次上台后,日本发展自主防卫力量、谋求军事崛起总体设计下的战略主体意识越发增强。与此同时,日本以“中国威胁论”为理由大幅调整国防预算,推进军事能力建设重回上升轨道。为了实现强军目标,安倍内阁在2013年大幅提高国防预算,使国防预算实现时隔11年来的首次增加,并由此开启逐年上涨、大幅增加的态势。

安倍执政期间,日本大幅提升国防预算的主要目的是配合打造“能战国家”的步伐,从“质”和“量”上同步发展军力建设。自2014年起,日本的国防预算多用于按照《中期防卫力量整备计划》的装备采购计划,重金购置高精尖新型装备,并对现役装备大幅升级改造。日本在军备硬件建设上的动向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充实海上作战力量,大力强化主力舰队实力;第二,促进航空力量快速发展,加快引进和研制新一代主力战机;第三,提高机动性与两栖化作战能力,优化陆上作战装备;第四,加快升级巡逻机、预警机、无人侦察机和雷达装备,提高在日本周边海域进行常态监视的能力;第五,加大对太空军事技术与军用信息网络方面的投入,确保尖端军事技术优势。(12)

2021年10月上台的岸田内阁基本延续了安倍增加国防预算的路线。根据新版《防卫力量整备计划》,日本2023至2027财政年度的防卫费总额将高达约43万亿日元(约合3134亿美元),并将在2027年度实现防卫费占国内生产总值2%的目标。(13)事实上,占国内生产总值2%的防卫费规模与北约组织2006年制定的长期目标相同,而很多北约成员国至今仍未达到这一标准。日本在国防预算上主动对标北约,体现出其加速扩军备战、进一步推进自主防卫力量建设的战略意图。如果日本如期实现提升国防预算的目标,其数额将成为继美国和中国之后的世界第三大国。日本计划把增加的国防预算大量用于武器装备的采购、研发和维护,包括各种类型的导弹及弹药,同时增建火药库和燃料库以满足弹药和燃料的储存需求。日本政府还鼓励国防工业扩大制造规模,推动物流系统数字转型,升级驻军基地基础设施,从而在中长期推动防卫力量可持续发展。

(二)调整部队编制,强化实战应对

包括陆上自卫队、海上自卫队、航空自卫队三个军种的日本自卫队于1954年正式成立。冷战时期,日本自卫队的规模持续发展壮大。安倍第二次上台以来,日本在适量缩减人员数量、精简部队和用人成本的基础上,对陆海空自卫队陆续进行了大规模的调整和改编,特别是在“联合运用”和快速机动能力方面,力求强化自卫队的实战能力。根据新版《防卫力量整备计划》,日本将建立一个常设的联合司令部、联合网络部队和联合海上运输部队,从各自卫队抽调必要数量的人员加入联合部队,以及从陆上自卫队抽调必要数量的人员到海上自卫队和航空自卫队。这意味着陆上自卫队的人员数量将进一步精简,向着更加精干和高效发展。与此同时,日本计划增加防空电子战部队和多用途无人机部队,将网络部队扩展到4000人,将航空自卫队升级为“航空宇宙自卫队”,透露其在多领域加强自卫队防卫能力以及跨域作战能力的意图。(14)

(三)拓展西南方向军力部署,重点针对中国

随着防范“中国威胁”逐步成为日本政府的共识,日本的军力部署逐步从北方转向以西南区域为中心。日本认为,西南岛屿具有极大的战略意义和价值,因此必须在重要的战略据点部署军队或驻军,并在周边进行持续监视,以便在最短的时间内应对中国的突然来袭。(15)为此,日本政府在战略和政策上制定了加强西南诸岛军事防御的目标。

2010年版《防卫计划大纲》首次将军事防御重点向西南地区倾斜。2012年安倍第二次上台后表现出更加积极配合美国实施“亚太再平衡”战略和承担遏阻中国海军出入“第一岛链”前沿阵地责任的姿态,西南地区军力部署调整步伐进一步加快。2013年制定的《国家安全保障战略》和《防卫计划大纲》借口对中国的军事动向“十分担忧”和“强烈关注”,重点加强了日本自卫队在西南地区的军力部署与建设。2022年出台的《国家防卫战略》进一步提出将在2027财政年度实现能在西南地区迅速建立防御态势的能力,提高自卫队和民间的运输和供给能力,以便在该地区受到外部武装袭击时展开应对。(16)

总之,日本在西南地区部署的原则和方针是提高该地区自卫队的实战能力,增加该区域作战人员,扩充武器装备数量及质量,增强西南地区自卫队的灵活性、机动性和应变能力,从而在该区域应对“中国威胁”。

四、结语

战败后,日本几乎完全丧失军事力量和在国际社会作为独立主体行动的能力,日本国内经济也遭到严重破坏。这一时期,日本国家发展的主要目标是摆脱战败阴影,重新成为国际社会的合法成员。基于这一历史背景,战后日本在规定“放弃战争”的“和平宪法”之下,确立了“重经济、轻军备”和依靠日美安保体制的国家发展战略,长期奉行“专守防卫”原则,走上了一条和平发展之路,实现了经济腾飞,成为经济大国。然而,冷战结束之后,在新的国内外环境下,日本既往长期执行的国家发展战略备受指责和批评,被扣上诸如“一国和平主义”“消极和平主义”等帽子。取而代之的是,所谓的“能动的和平主义”“积极和平主义”大行其道,“普通国家化”成为日本追求的国家目标。所谓“普通国家化”,就是要实现“军事正常化”,即在军事安全领域突破战后的相关禁区,实现军事大国化。事实上,自从成为经济大国之后,日本就不甘心做“经济一流、政治二流、军事三流”的国家,试图通过加强安保法制建设等突破战后束缚。

冷战结束后,特别是最近十余年来,日本在相对宽松的国内外环境下沿着“普通国家化”道路越走越远,在军事安全领域取得了较大的突破。概言之,一是日本的安全战略发生了重大转变,由冷战时期的“基础防卫力量构想”转变为如今的“反击能力”战略构想。这一转变意味着日本过去长期奉行的“专守防卫”原则被打破,向着“先发制人”的进攻型战略转变。二是日本在安保法制建设上取得一系列重大突破,包括完成“有事法制”体系建设和解禁集体自卫权等,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安保法制体系,从而为发展军力提供了法律依据。三是在军事能力建设上,为打造“能战国家”的硬件实力,日本在国防预算、自卫队规模以及军力部署等方面实现了全面突破,军事实力大幅增强。

日本国家安全战略的不断调整和层层推进,始终伴随着打造“军事正常化”的目标追求与政策实践。尤其是自安倍第二次上台以来,在推动军力建设的宏观指导及战略思想上,日本开始逐步摆脱“战后体制”,从“专守防卫”的“一国和平主义”向以“军事正常化”和建成“能战国家”为目标的“积极和平主义”转变。在具体的重点军力建设和措施配套上,日本开始谋求更大的防卫自主权,并在战略上以遏制中国崛起为目的。特别是在西南方向即“第一岛链”加强武器装备和防卫力量部署,体现出日本军事上明显的战略指向性。

可以说,日本国家安全战略调整和打造“能战国家”的过程,也是日本逐步把中国视为“最大战略挑战”乃至“假想敌”的过程。未来一段时间,“防华”和“遏华”的战略竞争心态仍将是日本加速推进军力建设的主要思路。面对从“和平国家”转向“能战国家”并把中国当成“最大战略挑战”的日本,中国应与时俱进,基于总体国家安全观,在重新审视日本的基础上,加强对日本的观察与研究,妥善制定新时代的对日战略。在保持高度警惕的同时,保持战略定力,以我为主,把握中日关系的主动权,从而引领和塑造中日关系持续健康发展。

[收稿日期]2023-02-15

注释:

①内閣官房.国家安全保障戦略につぃて[EB/OL].2013-12-17,https://www.cas.go.jp/jp/siryou/131217anzenhoshou/nss-j.pdf.

②内閣官房.国家安全保障戦略につぃて[EB/OL].2022-12-16,https://www.cas.go.jp/jp/siryou/221216anzenhoshou/nss-j.pdf.

③内閣官房.平成31年度以降に係る防衛計画の大綱につぃて[EB/OL].2018-12-18,https://www.cas.go.jp/jp/siryou/pdf/h31boueikeikaku.pdf.

④内閣官房.国家防衛戦略につぃて[EB/OL].2022-12-16,https://www.cas.go.jp/jp/siryou/221216anzenhoshou/boueisenryaki.pdf.

⑤内閣官房.防衛力整備計画[EB/OL].2022-12-16,https://www.cas.go.jp/jp/siryou/221216anzenhoshou/boueiryokuseibi.pdf.

⑥内閣官房.国家防衛戦略につぃて[EB/OL].2022-12-16,https://www.cas.go.jp/jp/siryou/221216 anzenhoshou/boueisenryaki.pdf.

⑦黄大慧,赵罗希.日美强化同盟关系对中国周边安全的影响[J].现代国际关系,2015(6):25-32.

⑧内閣官房.防衛装備移転三原則の運用指針[EB/OL].2022-03-08,https://www.cas.go.jp/jp/gaiyou/jimu/pdf/bouei3.pdf.

⑨内閣府.経済施策を一体的に講ずることによる安全保障の確保の推進に関する法律(経済安全保障推進法)[EB/OL].2022-05-18,https://www.cao.go.jp/keizai_anzen_hosho/index.html.

⑩内閣サイバ一セキュリティセンタ一.サイバ一セキュリティ基本法の一部を改正する法律案[EB/OL].2018-12-12,https://www.cas.go.jp/jp/houan/180308/siryou1.pdf.

(11)NHKニュ一ス.宇宙の安全保障構想 来夏めど策定 基本計画も見直し方針 首相[EB/OL].2022-12-23,https://www3.nhk.or.jp/news/html/20221223/k10013932261000.html.

(12)内閣官房.中期防衛力整備計画(平成26年度~平成30年度)につぃて[EB/OL].2013-12-17,https://www.cas.go.jp/jp/gaiyou/jimu/keikakusuii/suii_5.pdf.

(13)内閣官房.防衛力整備計画[EB/OL].2022-12-16,https://www.cas.go.jp/jp/siryou/221216anzenhoshou/boueiryokuseibi.pdf.

(14)内閣官房.防衛力整備計画[EB/OL].2022-12-16,https://www.cas.go.jp/jp/siryou/221216anzenhoshou/boueiryokuseibi.pdf.

(15)日本政策研究センタ一.与那国島·陸自配備を機に『南西防衛』を進めよ[EB/OL].2009-07-09,http://www.seisaku-center.net/node/348.

(16)内閣官房.国家防衛戦略につぃて[EB/OL].2022-12-16,https://www.cas.go.jp/jp/siryou/221216 anzenhoshou/boueisenryaki.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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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 《国家安全论坛》 2023年01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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