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爱滋病医生的手记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512 次 更新时间:2001-07-28 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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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燕  

1993年2月×日“阿姨,我是不是活不成了?”望着他那么年轻的脸,看着他那双充满希望和祈求的目光,我本能地摇了摇头。

“可别这么想,孩子。你目前一切状况都还好。医学还要发展,全世界对爱滋病的研究在加紧进行,也许不久……”我分明看见那双眼里的光亮暗淡了,那时一种早在意料之中的失望,那时一种对奇迹不再期冀的失望。虽然我已不是第一次接触爱滋病人,但他的目光还是狠狠地把我的心刺痛了。

“真的。现在咱们有一种药,有些效果的,咱们来试试……”他似乎没有听到我的话,独自在寒风中向前走去。

这是我的第三个爱滋病人,确切地说,他目前还是一个爱滋病毒(HIV)的感染者。在不久前回国入境时,他被检测出HIV阳性。

他是一个普通人家的唯一的儿子,大学毕业后全家节衣缩食送他出国深造。几年里他与一位东欧的姑娘相恋,同居,却不幸感染了HIV。那天,他站在院传达室门口,穿一件蓝色羽绒衣,几缕短短的额发被北风吹得飘起,看上去很朴实、诚恳,甚至有些胆小。二十六七岁了,有时说话还不敢高声。不知他从哪儿得知我给爱滋病病人治过病,辗转找到我的电话

号码。一见面,我就觉得有责任挽救这个年轻的生命。

他告诉我,他的父母和家人至今都还不知道他感染了HIV,他没有勇气告诉自己的至爱亲朋。他是大学生,又是留学生,回国几个月了,应该出去找工作,可社会能接纳他就业吗?一旦就业,日常的医疗问题怎么解决?国家没有具体的规定,即使规定了,又能怎样?假如有一天他生病了,需要打针吃药甚至手术,他能不告诉医生自己是HIV感染者吗?他不愿意

再传染别人,却又没有胆量为了能使他人不受感染,而将自己暴露在公众的惊诧、议论和歧视之中。他就这样拖着,明知道拖不了多久,那“炸弹”迟早会爆炸的。家人能接受他吗?社会能接受他吗?如果他的病潜伏期较长,十年、二十年之内,他该如何应世?我,能为他做些什么?那是3年以前……那年夏天,从北方某省转来一个爱滋病人。

这是我第一次亲眼见到的爱滋病人:他,50来岁,全身长满了皮疹,脸上红红的有油性脱屑和渗出物,头发里渗出更多,嘴里有大块的白癍,人很瘦。我们对他进行了单间隔离。

他,很怪,几乎不说话。只要精神稍好,就整天看他自己带来的那些有关爱滋病的书。差不多有一箱子。

他,也是个医生。中西医都懂。约一年前从非洲的某个国家返回时,就发现感染了HIV,几个月后他发病了。听说,他有病的消息不胫而走,他所在的科室,不再有病人上门,他本人住不进医院,说是如果医院收治他,其他病人就要集体出院。他的妻子也被拒之于单位门外,一双儿女无法上学,粮店不卖给他们粮食。听说,那些日子,该市卫生局接二连三地接到信件和电话,并不断有人登门要求将此病人迁出本市。而且,在省级领导的直接关注下,他真的被转到我们这个地方、我们这所医院来了。平心而论,他及他的家人受到的遭遇是极不公平的,可这一切,他从未提起。他的目光总是那么茫然,那么认命,那么不抱希望。似乎,人一得了这种病,便只能逆来顺受。偶尔,遇上我要出差,我总是去给他买些

可口的食物,或是请院里的营养师问他想吃些什么。每当这个时候,他的眼里便会闪现出感情,才能看到他的眼泪止不住地流。

记得那年秋天那天上午我去查房,正看见他妻子拿着一大包理发用品进来。我心里立时一阵歉然:我怎么会如此疏忽呢,他入院几个月了,还没人给他理过发。整整一个夏天真够他受的。我上前接过推子要给他理发,那女人一把抓住了我手:“大夫,别,别……”“怎么?你怕我理不好?在家都是我负责给丈夫和儿子理发。”我轻声地开着玩着。

那女人摇摇头,指指丈夫那由于渗出极重、头发都粘成一块一条的脑袋,轻声说:“连我们自己都觉得脏,哪能让您给理呀。”

我拿开了女人的手,一边替病人围上围单,一边说:“你看他渗出这么严重,稍不小心就会把皮肤弄破,要是感染了他哪儿抵抗得了?我是大夫,知道怎么既保护他,又保护自己。”

我明白,爱滋病是个令人犹恐避之不及的病,至今它仍代表着死亡。很少有人愿意亲手为爱滋病人做点什么。即使是我,如果在几年前,我也许不敢像今天这样,我也会感到恐怖。我听说,北京协和医院接收第一例外籍爱滋病人时,就曾在医护人员中引起极大的惶恐。

在1985年夏天那天,北京协和医院外宾科转来一位肺炎病人,因病情控制不住,发生呼吸衰竭,当晚9时许转入ICU监护室。医务人员对其进行了多种抢救,上呼吸机、插心导管、做深静脉输液插管、输血等等。第二天清晨,即与其美国的私人医生进行了联系,原来,这是一名爱滋病患者。

姑娘们喳喳开了。有人说:听说这种病没治。有人说:听说传染性很强,血液、空气、飞沫都会传染。恰好这时有位外宾来看病,护士们想,得这种病的尽是外国人,也许他们知道爱滋病的传染途径,于是就向那外宾询问。

“爱滋病?太厉害了!”外宾说,“也许远远地望上一眼也会传上。”

这下,外宾科的护士们可炸了窝了。

“咱们会被传染上吗?”“我昨天还给他输过血呢。”

有人甚至跺着脚大哭起来:“我怎么这么倒霉呀!”也有人自己壮胆说:“我听说,只有同性恋才会传染爱滋病,我又不是同性恋,我才不怕呢!”几个小时后病人的呼吸停止了。两位护士处理完尸体,通知太平间推走,竟遭拒绝。她们只好又自己推去。随后的是整个病房大消毒。

福尔马林整整熏蒸了24个小时,病人的所有衣物及两个护士的工作服被彻底销毁,病人用过的所有医疗用品也被付之一炬。能烧的都烧了,剩下的只有恐慌。

直至有专家来作报告,告知大家爱滋病只有三条传染途径;在三个月和五年后,所有当时接触过那个爱滋病人的护士均顺利通过了HIV抗体检测时,那恐慌的阴影才渐渐散去。至今,已经有10名爱滋病人在北京协和医院走完了他们的生命之路,在最后的时日里,他们得到了较好的护理。

1990年2月7日中国卫生部防疫司负责人披露:在对中国云南西部边境的部分吸毒人群进行血清监测中,发现146名HIV感染者。全国已累计报告HIV感染者194例,疫情涉及全国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就在这年的10月,卫生部再次公布,我国大陆居民中首次发现两例爱滋病人且均已死亡,发现446例HIV携带者。

直至此时,“爱滋病”这个词才真正闯人普通百姓的警觉之中。

各大医院都有人来问,蚊子能传染爱滋病吗?握手、抚摸,接吻、共用餐具能传染爱滋病吗?空气能传染爱滋病吗?没有人打听什么是同性恋,没有人知道吸毒和共用注射器的严重性,更没有人询问什么是安全性行为。似乎这些并不重要,似乎这些离我们十分遥远。

1990年,正当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开始宣传警惕爱滋病时,在我国某边界省份的一些地方,静脉吸毒竟成为一种社会时尚。数千年轻人混迹其中,大多数人都共用注射器。这些吸毒的年轻人,为了一时之快,拿自己的生命做抵押,他们很少有人知道什么是HIV,怎么会传染爱滋病。按说,吸毒在任何国家都是被禁止的,属于隐私性行为,但是由于毒瘾发作

时难以忍受,急于找到毒品,他们通常以团伙形式活动。找不到干净的注射器,就大家共用一支,找不到干净的水稀释毒品,就用污水,甚至用小便。他们认为,团伙行动既安全又经济。甚至还可以分享气氛。更为严重的是,为了节约毒品和获得更大的快感,有人想出了更加危险的吸毒办法,每次注射毒品时,只注射1/3,经回血后再注射。不少年轻人出于好

奇,陷入了困境。一些吸毒妇女为了获得足够买毒品的钱,自愿去卖淫。有关部门1992年对吸毒人群较集中的几个地方进行检测,在依靠静脉吸毒的282人中HIV的感染率高达49%。他们的配偶中也发现了有人HIV抗体阳性。那里是我国的旅游地,如果吸毒不被禁绝,谁将是下一个被感染者?与吸毒者同处于危险边缘的是鲜为人知的中国的同性恋人群。

男性同性恋是世界首推的爱滋病高危人群。在美国疾病控制中心1981年关于爱滋病的报告中,首批发现的5名卡氏肺囊虫肺炎和其后发现的26名卡波济氏肉瘤患者全是男同性恋者。在加利福尼亚,爱滋病患者的90%。是男同性恋者。

在西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地,爱滋病的主要传播方式也是男性之间的性交往。

他们的某些性行为,为HIV的感染打开了方便之门。

我国迄今发现的HIV感染者中,男同性恋者的比例很小,但这并不能说明这个人群在我国HIV的传播中失去其重要性。因为,爱滋病是一种潜伏期可达5~10年甚至更长的传染病,中国发现的时间较短,而且,同性恋在中国是一个极特殊的人群。

自北京爱滋病求助热线(4266958)开办后,咨询员们接到过不少同性恋者的电话:“同性恋为什么是爱滋病的高危人群?”“哪些行为是不安全的性行为?”在热线到公园举办的咨询活动上,也不断有人来问:“你们了解同性恋吗?你们对他们怎么看?”作为一个特殊人群,作为一个确实存在、不可被忽视又不被承认的人群,我理解他们那种想探询周围人的态度的心情,他们不愿把自己与爱滋病这种世纪绝症联系起来,从而使自己本来就十分不利的地位更加不利。但是,男同性恋的确是高危人群,因为他们多数人喜欢选用某种不安全的性活动方式。

我看到过这样一个案例:一个中年人,因多年与多个同性发生性关系而感染了肛周梅毒,不得已到医院看病。医生告诉他,最好去做个爱滋病检测,却把他吓得以为自己已经得病。从此,他上班不敢随便走动,不给人警烟倒茶,不让别人用他的物品,却又忍不住要到特定场所与其他同性发生性活动。尤其在中国的传统文化影响下,我国的许多同性恋者都是

要结婚、要生孩子的,这就更增加了他们感染继而传播爱滋病毒的机会。

当然,不安全的性行为不仅仅属于男性同性恋。有资料显示,“在越来越多的地方,妇女感染上爱滋病病毒的比率正在接近、甚至正在超过男人。”

据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估计,泰国的性行为“从业人员”达80万,已有15~20%的妓女染上了爱滋病毒。对于视逛妓院为平常事的泰国来说,到本世纪末,现有的20~40万HIV感染者,或许会有16万人发展为爱滋病人而死亡,这意味着将有1/3的葬礼是为爱滋病人举行的。

随着国门的打开,匿迹中国大陆近四十年的妓女卖淫又死灰复燃。尽管公安部门时常四处出兵,穷迫不舍,但商品经济的冲出和短时间高额的收入,使大中城市和沿海开放城市的暗娼屡禁不绝。据悉,北京某区的一名张姓女青年,由于接待了几次嫖客,而她自己也染上了严重的性病。据调查,卖淫者们很少使用或不懂得使用避孕套来保护自己,从而使他们极

易感染上性病。根据专家经验,大量的病例或因为医务人员缺乏经验而漏诊,或因病人怕暴露不敢就医,或请江湖医生治疗而没有报告。而性病患者感染HIV的概率要大大超出普通人。

有了吸毒者,有了卖淫者,有了那些不安全的性活动,谁能保证在中国不会出现因母体而感染HIV的婴儿呢?1987年6月美国的一名游客在我国云南发病,被送进某人民医院后,住院病人闻讯而逃,医生护士自动离岗。美国驻成都总领事多方奔走,企图为其包租飞机回国,但没有一个国家的民航愿意合作,包括美方的飞机。

某省一名外院的学生,留学非洲时发现感染了爱滋病,被遣送回国。到达首都机场时,不论防疫站同志如何说服,校方就是不许该学生和其行李上车,说怕传染。后来将该生遣送原籍后,当地卫生部门竟然拒收。连统计人口都不把他算在内。

可他还没有发病,还不知何时会死!某大城市的一名女青年在婚前检查时发现HIV抗体阳性,她决心与医生合作,开展治疗。谁知第二天,一群戴防毒面具、穿防护衣和长统靴、戴橡皮手套的检疫人员包围了她的住宅,每人身上还背着消毒喷雾器。她只能出逃。可她还想活下去,再次求助医生,但旧戏重演,她再次逃走,从此销声匿迹。

和其他传染病一样,普通公众害怕会传染上HIV,这是正常的心理反应。但因为爱滋病几乎和死亡等值,人们对它的恐惧就达到极点。

对爱滋病人和HIV感染者始而恐惧、继而歧视的事情不仅在我们中国有,几乎在所有发现爱滋病的国家都有。在美国的旧金山,有450人爱滋病人无家可归,在纽约则达到900人。这个问题多年以来引起了国际预防爱滋病组织的高度重视。

毋庸讳言,尽管医学已如此发达,但是,不仅在我国,就是在世界也几乎没有哪个国家可以杜绝偶发性的医源性感染。谁敢保证HIV不会在某次意外的医疗事故中降临到我们的身上!美国著名的黑人网球明星阿什,不就是在进行外科手术时不幸感染了爱滋病而最终去世的吗?在轰动世界的法国血液案中,许多无辜的病人因输入被污染的血液而血染绝症。那些因为对爱滋病的巩惧,因为爱滋病与性有关因而对爱滋病人产生歧视的想法和行为是愚蠢的,是一种偏见。同是地球生灵,我们怎么能因为惧怕自己被生命抛弃就歧视爱滋病人?我们有什么权利为保护我们的生而剥夺了爱滋病人活的权利!歧视,历来都不是一种聪明的举动!恐惧,永远不能抵御疾病。

到1992年12月我听说,德国柏林的自然博物馆里有一条碎石铺就的小路。每一块石头上刻着一个名字,至今已有1000多块。法国著名作家让一保罗·阿隆、美国著名演员安东尼、霍金、由于电影《野兽之夜》而刚刚获得“凯撒奖”的法国青年导演兼演员西里尔·科拉尔等等,他们都是西方各国文化、艺术界的名人,他们都是男性,他们都死于爱滋病。这条小路被称为“沉思地”,因为,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在死亡不可避免之时,选择了沉默。除了西里尔,他用自己最后的生命拍摄了人类第一部正面描写爱滋病人生活的影片。

我们中国的爱滋病人大多数也选择了沉默。就像我的那位能忍受一切的受滋病人那样。但是,有一个青年,他不甘心就这样在生活中消失,他写了这样一封信:“HIV给我的前途打了个永远的句号。你根本难以想象它给我带来的巨大痛苦。我不能参加学习,不能毕业,生活无着。 “我从上学的城市被送回省城又被送回县城时,我的病情已被广为传播。现在,我的父亲被单位停止了工作,人口普查也不找我。任何部门、任何人都对我拒之门外,不闻不问。我有何罪!“我才24岁,正是人生最美好的年龄,真不想就这样结束自己。请告诉我,怎样才能使自己坚强起来?”这是一名大学生,是一名经过无数苦读之夜和顽强搏斗才终于从小县城跨入高等学府、既而又出国留学的大学生,是一名曾经被当地引以为自豪的大学生,只是因为感染了HIV,从前美好的一切都变成隔世之梦。大学文凭、体面的职业、优越的社会地位和频频的出国机会都已离他而去。人们捕捉各种蛛丝马迹来分析他在国外的生活,是不是夜不归宿?有没有嫖妓的可能?是不是同性恋或双性恋?没有了同学,没有了社交,就连过去待地那么亲切的家乡、故友,现在也抛弃了他,甚至于到了无视他存在的地步,他感到自己与周围世界的距离正一步步扩大,他感到自己已不再属于这个现实的世界。可他也许还要活上很多年!不难想象,那颗年轻的心受到了怎样的伤害。

在国家预防和控制爱滋病专家委员会《致医务人员的一封公开信》中有这样两句话:“疾病不应是对某个人的惩罚,疾病是全人类共同的敌人。每个医务人员应该充满爱心,用我们的双手和知识去帮助受爱滋病威胁的同胞。”

1992年12月,中国的HIV感染者已增至969人。在第五个世界爱滋病日到来之时,世界卫生组织提出了新的口号:预防爱滋病——一项全社会承担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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