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刚:坚持对腐败动态清除常态惩治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528 次 更新时间:2023-12-16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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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刚  

 

宁夏回族自治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治理,通过构建监督、办案、治理、教育完整闭环,一体推进“三不腐”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图为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组织学员到自治区廉政警示教育中心开展廉洁教育。孟恬 摄

腐败是危害党的生命力和战斗力的最大毒瘤,对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最具杀伤力,反腐败是一场输不起也决不能输的重大政治斗争,必须永远吹冲锋号,持续巩固来之不易的压倒性胜利。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强调,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要以零容忍态度反腐惩恶,完善动态清除、常态惩治工作机制,更加有力遏制增量,更加有效清除存量。实践中,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监委深刻认识和把握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重要论断,注重把握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规律和方法,将一体推进“三不腐”方针方略贯穿正风肃纪反腐的全过程各方面,突出办案引领,聚力精准施策,着力形成动态清除、常态惩治的工作机制,坚定不移推动正风肃纪反腐向纵深发展。

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治理,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监委不断深化对反腐败斗争的规律性认识,坚决有力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以科学的态度、系统的观念推进反腐败斗争,积极探索深化一体推进“三不腐”的有效路径,将不敢腐的震慑力、不能腐的约束力、不想腐的感召力结合起来,通过构建监督、办案、治理、教育完整闭环,使三者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

健全完善反腐败工作格局。牢牢树立系统思维、全局思维,紧紧抓住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推动和协助党委把构建一体推进“三不腐”体制机制纳入管党治党全局,坚持每季度听取信访举报、党风政风监督、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报告,每半年研判反腐败斗争形势,定期分析评价政治生态状况、听取重大案件情况汇报,推动构建党委统筹指挥、纪委监委组织协调、职能部门高效协同、人民群众参与支持的反腐败工作格局。

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把查办案件作为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始终保持零容忍震慑不变、高压惩治力量常在。坚持从政治纪律查起、从领导干部严起,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坚决查处资源、土地、规划、建设等重点领域腐败问题,持续整治教育医疗、乡村振兴、粮食购销等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更加有力遏制增量,更加有效清除存量,坚决清理风险隐患大的行业性、系统性、地域性腐败。党的二十大以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99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286人,其中厅级干部40人,县处级干部186人,共有20人向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投案、79人主动交代问题;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0728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占比为78.1%,稳步实现了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转变。

织密扎紧防治腐败的制度笼子。加强反腐败工作横向联动,修订反腐败案件查处协调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完善定期通报、常态会商、信息沟通、对接联动等机制,出台《关于健全惩戒治理防范机制坚决打击“政治骗子”“政治掮客”的意见》,修订《关于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意见》,从制度机制上防治腐败滋生蔓延。加强上下联动,强化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和指导,细化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的请示报告、沟通会商制度,完善政治监督和专项监督上下联动、横向协同工作机制。加强内部联动,完善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分工配合机制,高标准抓好派驻监督协作区建设,健全“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组组”协作配合机制,充分发挥协作监督的系统优势。

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注重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和警示教育,将思想政治工作融入日常、严在经常,建立党内政治监督谈话制度,确保谈话工作见人见事见思想。将党性教育、纪法教育、思想引导贯穿审查调查全过程,帮助被审查调查对象真诚认错悔错。认真落实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三会两书两报告”制度,注重查找案件背后监督短板、风险隐患、制度漏洞等深层次问题,通过编发忏悔录、制作警示教育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参加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方式,督促案发单位以案为戒、以案示警、以案促改、以案正风,努力取得“政治上查清、整治上彻底、长远上规范”的综合治理效能。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充分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资源中的廉洁元素、纪律印记,打造线上线下廉洁文化品牌,大力倡导扬善惩恶、廉荣贪耻的社会风尚。

遏制增量、清除存量任务艰巨,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调研发现,在实际工作中,有的纪检监察机关还不能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作为一个有机整体看待,缺乏将三者置于系统中加以统筹的能力,监督联动的叠加效应发挥不充分,与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要求有差距,必须加以重视、加强引导。

思想认识存在偏差,一体推进“三不腐”理念树得不牢。有的党委(党组)及主要负责人对自身主体责任认知存在偏差,认为惩治腐败、一体推进“三不腐”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情,主动思考、系统谋划不够。有的纪检监察机关对一体推进“三不腐”的深刻内涵理解不到位,将“三不腐”简单对应为查办案件、制度建设和廉洁教育,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会监督,未能将不敢腐的强大震慑效能、不能腐的刚性制度约束、不想腐的思想教育优势融于一体。有的落实“三会两书两报告”流于形式,认为会开了、整改措施制定了,就算任务完成了,以案促改效果不明显。如,自治区纪委监委明确要求针对查处的第三、第四种形态案件,案发单位要认真落实召开宣布处分决定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和警示教育大会,纪检监察机关要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但调研发现,一些案发单位将相关案件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与年度民主生活会套开,一些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以工作任务繁重为由较少开展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相关工作。

案件查处难度加大,清除滋生腐败土壤和条件任重道远。从查处案件数量看,一方面,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数量虽有所下降,但仍保持高位运行。2023年1月至11月,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7893件,较去年同期下降18.15%;接收检举控告5630件,较去年同期增长6.19%。另一方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均不同程度存在历史遗留问题线索,个别地方问题线索积压时间长、处理难度大,遏制增量、清除存量的任务仍然艰巨。从涉及领域看,腐败问题涉及领域众多,特别是一些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重点领域、地域和行业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屡禁不止。从案件特点看,审查调查涉及的疑难复杂问题日趋增加,呈现出“围猎”和甘于被“围猎”交织、行业乱象和腐败问题交织、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交织、传统腐败和新型腐败交织等特点,“代理人”腐败、“期权式”腐败等隐性腐败方式增多、错综复杂、隐藏更深,给查证工作带来更大挑战。从涉案对象看,“一把手”监督难题仍然存在,高压之下不收敛、不收手,顶风作案的大有人在。党的二十大以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一把手”135人,其中中卫市委原书记何健,银川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王勇等“一把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对当地政治生态造成严重破坏。

自身建设仍有不足,与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要求有差距。基层人员力量不足,调研发现,全区还有部分乡镇纪委和街道纪工委尚未配备纪检专员,仅有纪(工)委书记1名专职纪检干部;此次参与调研的乡镇纪委书记都是近两年新近调整,对纪检监察工作业务不完全熟悉,且被借调问题相对突出,导致这些乡镇纪检监察工作有时无法正常开展。专业能力不强,县、乡两级纪检监察干部抓工作的方法措施不多,开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业务工作的能力亟待提高。如,调研谈话中,有的基层纪检干部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谈不出实质性举措,日常监督中也缺乏有效抓手。廉洁文化建设缺失,参与调研的12个乡镇中,除银川市镇北堡镇外均未建设专门的廉洁文化教育阵地。此外,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信息共享机制有待完善,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手段运用还不到位、不充分。

体制机制不够健全,监督联动的叠加效应发挥不充分。统筹联动有待加强,一些纪检监察机关对一体推进“三不腐”缺乏整体谋划,有的把“三不腐”在审查调查、监督检查、政策法规、宣传教育等部门之间搞对号入座,上下联动、左右衔接机制不健全,归口不一、协调不畅现象较为突出,影响了整体治理效能。权力制约监督机制仍需不断完善,部分职能部门权力运行不够公开透明,可查询、可追溯的权力运行反馈机制需要与时俱进跟进完善;一些纪检监察机关不熟悉被监督单位业务,监督无处下手、难以发力,缺乏对重点岗位、关键人员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精准监督的有力抓手。标本兼治作用尚未充分发挥,有的地方治理腐败与深化改革结合不够紧密,没有将预防腐败举措融入重点领域改革之中;有的对净化和修复政治生态缺乏具体有效和可操作的措施,距离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的要求仍有不小差距。

多管齐下、综合施治铲除腐败滋生土壤,持续净化政治生态

一体推进“三不腐”蕴含着“惩、治、防”相联系、相结合的辩证统一关系,在实践工作中必须系统理解、整体把握。要坚持以零容忍态度反腐惩恶不动摇,通过健全党领导反腐败斗争的责任体系,完善防治腐败滋生蔓延的体制机制,构建系统集成、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运用“全周期管理”方式,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有效贯通起来,努力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

健全党领导反腐败斗争的责任体系。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将一体推进“三不腐”放在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大局中思考谋划,同党的建设各项工作贯通协同,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和抓手,形成知责明责、履责督责、考责问责的责任链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统筹联动,促进信访举报、案件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党风政风监督、案件审理、宣传教育各部门既各负其责又密切协作,健全完善信息互通、工作互动、成果共享等协作配合机制,构建左右衔接、上下联动、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立体监督格局。

坚持以零容忍态度反腐惩恶不动摇。持续深化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对行业性、地域性、系统性腐败深挖彻查,对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精准施治,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影响力谋私贪腐问题严肃查处,对不收敛不收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搞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绝不姑息,更加有力遏制增量、更加有效清除存量。加强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等部门的对接联系,统筹开展好问题线索初核和案件审查调查工作,科学摆布力量、精准把握时机,确保工作压茬推进,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

完善防治腐败滋生蔓延的体制机制。注重从源头着手、深化标本兼治,坚持“小切口、大纵深”“小问题、大整治”,把以案促改贯穿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全过程,从发现的具体人具体事入手,聚焦背后的制度机制问题,深入研究分析问题发生的原因,全面查找监督短板及制度漏洞,深度研判案发单位、地区、行业、领域政治生态,针对性提出整改整治工作建议,跟进监督推动整改到位。把反腐败防线前移,紧盯政策制定、决策程序、审批监管、执法司法等关键权力,加强日常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加大对行贿行为惩治力度,推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强化对行贿人的联合惩戒。培育新时代廉洁文化,探索开展廉洁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进网络等创建活动,创新拓展廉洁文化阵地建设,树立良好家教家风,营造和弘扬崇尚廉洁、抵制腐败的良好风尚。

构建系统集成、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政治监督为基础,推动审计、财会、统计等监督力量与党委(党组)巡视巡察、纪检监察监督相结合,打通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堵点。发挥系统优势,健全“组组”协同监督、“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把机关、市县、派驻、企业、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力量调度起来,汇聚监督合力。推动监督融入治理,将现代信息技术、科技手段融入监督之中,构建贯通全流程、全要素的数字纪检监察体系,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不断深化大数据运用,充分发挥协助引导推动功能,不断完善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周刚 作者系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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