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元化:“帮忙文人”的可怕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897 次 更新时间:2023-10-03 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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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元化 (进入专栏)  

 

中国的帝王连“帮闲文人”都觉得讨厌的,据我所知,大概只有两位,一个是大名鼎鼎的汉高祖,另一个就要算宋文帝了。

高祖是流氓出身,历史上说,他的臣子在饮宴时,争功狂呼,拔剑击柱,简直丑态百出。而高祖自己无缘无故地取下别人的儒冠来小便,这更是无赖中的头一等角色。无赖自然不懂得“雅”,所以他们觉得帮闲文人酸溜溜的可厌,是毫不足为怪的。

至于宋文帝讨厌帮闲文人,只因为他是个风流才子,以文章自高,妒忌比他才气大的文人像鲍照、惠休和尚等。其实鲍、休二人何尝有什么革命思想?何尝有什么不安分的打算?只看他们写起文章来,战战兢兢,不敢竭尽才力,便是证明。

可是结果,一个竟遭受到当时批评家们的围剿,一个终不免被勒令还俗,连和尚都不许做了。当时文人的命运真是可悲可叹!

幸而无赖的开国雄主和喜欢争风吃醋的风流天子,究竟是偶然例外的特殊人物。多数帝王并不如此。别的不说,枚乘赋柳,赐绢五匹;相如赋长门,得金百斤,就是明证。

外国的情形,我不大清楚,不过据我所熟悉的几个“桂冠诗人”看来,似乎和中国帮闲文人多少有点不同。这原因由于他们多少保持了一些独立人格,一些自我的思想感情,所以他们的作品也并不完全臭气熏天,有些还是很可观的。

把中外帮闲文人同列,对于前者固是过奖,而对于后者却是侮辱了。其实,只有外国朝廷上的弄臣才能说明中国帮闲文人的身份。

国王、贵人没有弄臣在旁插科打浑是吃不下饭、睡不着觉的。中国的帮闲文人虽然用的是文绉绉的诗词歌赋来博主子的“一粲”,但那功效却并不比弄臣的打趣插科高明多少。

胡适先生在《白话文学史》中说,汉唐以来的大批乐府是文学作品渐趋平民化、白话化的表现,这有些片面。归纳历史材料,自立系统,原来应该,但不可偏于主观的成见,以致流入牵强附会。

帝王、贵族忽然记起了一向看不起的民歌民谣,只是为了要换换口味,正像吃惯了山珍海味的阔佬,有时反要尝尝穷人的大饼一样,是用不着我们大惊小怪的。

北平至今还有一些店铺出卖一种“小窝头”,就是前清时专为献给西太后用的。可是阔佬吃穷人的大饼,只取其意,不在其实,因为他们往往要把穷人的东西编出许多新花样,加以改制,不这样,就不能配他们的细腻的胃口。

乐府之中,也许还保存了部分的民间原作罢,但不少却是帮闲文人的辛苦劳作的成绩。乐府就是后世所谓的教坊。太平盛世,主子闲得慌,叫个娼妓,唱歌跳舞,这时帮闲文人的任务就是制曲作谱,收集民间的歌谣加以改造。

我对帮闲文人可怜多于厌恶,也正因为他们的作品并不包含什么欺凌弱小的政治目的,只要取媚主子一人就已足够了。所以帮闲文人虽为志士所不齿,但平心而论,他们的身上倒没有杀人的血腥味。

帮闲文人不过和主子畜的鸟兽、摆的花草相仿佛。帮忙文人却不同,是国家的重臣、权门的军师,虽在一人之下,却在万人之上。

主子无聊的时候才要帮闲文人献诗作赋,如果主子忙得不可开交,哪还有闲心情来下棋品茗、猜拳行令,听些阳诀献媚的混话?这时候,自然是帮忙取帮闲而代之了。

帮忙是要想主子想不到的办法,出主子出不出的计划,他们往往比主子的心更加恶狠,比主子的手段更加毒辣。

王秀楚的《扬州十日记》描写清兵杀人如麻,流血有声。读了之后,令人毛骨悚然,如游地狱,忘掉人间。然而最使我感到可怕的却是下面的一段话:

(清兵)逐户索金,意颇不奢,稍有所得,即置不问。或有不应,虽操刀相向,尚不及人。后乃知有捐金万两相献而卒受毙者,扬人导之也。

编注:(大意)清兵逐户要钱,然而也并不十分苛求,稍有所得,就不再多问。即使有不服从的,虽操刀相向恐吓,尚未伤人。后来才得知,有人捐金万两献给清兵,却遭到杀戮,原来是因为有当地人教唆挑拨。

清兵的残忍还是出于扬人的教授,实在是我读了《扬州十日记》后的一大收获。

如果奴才一旦由乡下的土棍恶霸换作了博览群书、通晓各种知识的“帮忙文人”,就越发可怕了。

我对于曾国藩之类的憎恶远在替清兵作走狗的扬人以上,就是从这种认识出发的。然而至今听说还有教员强迫小学生去读《曾文正公全集》,称他为“儿童模范”的事发生。我实在不明白这些人的居心何在?莫非替现在的帮忙辩护不够,还要给过去的帮忙捧场吗?

曾国藩虽然已成古人,可是我们还有一点记性的。别的不说,以他帮助清帝征服太平天国的举动看来,就可以列入帮忙文人中的头一等人物了。如果不是帮忙,他为什么要给太平天国造谣言,说他们“贫富不分,一概抢掠”,“将不肯解脚的妇女斩足示众”呢?即使真有“斩足示众”之类的事罢,然而我觉得比起清朝“将不肯剃发蓄辫的汉人斩首示众”轻得多。

帮忙造谣的伎俩多是低能的,诬蔑对方往往会露出了自己的残酷。而且自古至今的帮忙总是反反复复唱不完这个老调。至于曾国藩颠倒黑白、粉饰现实的本领都是一批帮忙文人望尘莫及的。例如他在《讨粤匪檄》中说:

今天子忧天惕厉,敬天恤民,田不加赋,户不抽丁。

这样说来,好像人民安居乐业、皇帝仁德之极的样子。事实上如何呢?清帝要比他忠厚得多,但白得多了。在曾国藩“讨粤匪檄”公布前,皇帝下过“哀痛之诏”,直认不讳地说:

总缘亲民之吏,多方婪索,竭其脂膏,因而激变至此。然州县之所以剥削,不尽自肥己囊,大半趋奉上司……小民脂膏有凡,岂能供无厌之求?

这岂不是帮忙比主子更加厚颜无耻的证明么?主子不好意思讲的话,他反毫不在乎的脱口而出了。我想,这种本领只有从历史中来证明“几世纪来中国就已实行了民主政治”的学者之流才可望其项背罢。

曾国藩和皇帝来往的折奏和批谕又说明了帮忙和主子之间的另一种秘密。就是他们虽然剽窃了法家的末技,好像军法神圣不可侵犯,其实他们徒有法家的外表而没有法家的精神。

商鞅变法,结果受到车裂之刑;李斯重刑,结果惨死在赵高的手里。立法的人反而亡命于法下,这正说明了他们还不完全是帮忙文人。主子对于帮忙是不会怀疑,也不肯用严刑厉法的,因为知道他们决不会不卖力气,纵令他们没有把事情弄好,也只是“江郎才尽”罢了。

近来历史剧热闹起来了。讲到抵抗异族的志士,有人拉出史可法;讲到民族革命的英雄,有人抬出刘伯温。其实这都是似是而非。

我相信明末官兵压榨自己的同胞并不比清兵逊色,也是受了《扬州十日记》的影响。兵临城下,史可法的将卒还要敲诈平民,纵欢取乐,如果没有身历其境的人,恐怕很难描出这样一幅图画来。

己酉夏四月十四日,督镇史可法从白洋河失守,踉跄奔扬州,坚闭城以御敌,至念四日未破。城前禁门之内,各兵守,予宅西城,杨姓将守焉。吏卒棋置,予宅寓二卒,左右舍亦然,践踏无所不至,供给日费钱千余。……主者喜音律,善琵琶,思得名妓以娱军暇:是夕,邀予饮,满拟纵欢,忽督镇以寸纸至,主者览之色变,返登城,予众亦散去。

当我读完了这段话后,不禁打了个寒嚎。暗想:清兵是异族,抢、烧、奸、杀,犹有可说;怎么史可法的手下对于同是同胞的扬州人也要“践踏无所不至”呢?

王秀楚是明末遗民,抱了憎恶满清的民族思想,愤而著《扬州十日记》,所以他对于明末官兵的专横跋扈大抵是略而不述的,可是由此一端,其余也可想见了。

照当时的情形看来,官兵腐化不见得就是史可法昏庸的证明,这个道理我也明白。打破我对于史可法的崇拜,不是别人的议论,而是他自己的《复多尔衮书》。

我想,稍有头脑的明人对于清兵、吴三桂之类的厌恶总不下于流寇李自成等辈罢。可是史可法竟说:“我大将军吴三桂借兵贵国,破走逆贼”是“振古烁今”的举动!

“凡为大明臣子,无不长跽北向,顶礼加额,岂但明谕所云感恩图报已乎!”明朝的老百姓对于“破走逆贼”的清朝是不是要“长跽北向,顶礼加额”?我们暂且不管。但是,把流寇放在清兵之下,却分明是抱了阶级偏见的结果。这种态度直到梁启超还不能完全免掉,他对于太平天国的议论,也露出过同样的口吻。

至于史可法的真心企望却很清楚的在信末闪露出来了:

今逆贼未服天诛,谍知卷上西秦,方图报复。此不独本朝不共戴天之恨,抑亦贵国除恶未尽之忧。伏乞坚同仇之谊,全始终之德;合师进讨,问罪秦中;共枭逆贼之头,以泄敷天之愤。则贵国义闻,照耀千秋;本朝图报,惟力是视。

寥寥数十字活现出苟安求活的心理。史可法打算用“同仇之谊”来感动满清,幻想合师进讨,共枭逆贼之头。可惜这一类的希望往往要被现实粉碎。

我不免往坏处着想,觉得史可法后来抵抗清兵实在是莫可奈何的办法,因为这只是共存共荣的幻影破灭了之后的唯一出路。后世这样推崇他,只因当时的小人大多,褒贬善恶的标准不得不随之降低。这恐怕就是俗话所说的“山中无好汉,猢狲称大王”罢。

说史可法是抵抗异族的志士尚能勉强,说刘伯温是民族革命的英雄却未免过分了。明太祖在起事的时候,固然是用民族思想来号召,可是大功告成之后,他的脸色一变,完全换了另一副样子了。他对于平民的压榨不但不比元人放松,反而更加加紧。甚至连不满元人的话,也要下令禁止。其实这和他以前的态度并不冲突,不过是证明了他的欺骗的手段而已。

死在欺骗之下的百姓,比死在暴力之下的百姓,不会更舒服罢。

说得露骨一点,刘伯温就是朱元蟑的帮忙。他乱谈天象,正是宠络群众的骗局,打算用迷信替主子收服民心。我不懂,为什么我们的剧作家会挑中这等角色来作“光明人物”的化身?

我觉得,与其在历史中挖掘英雄好汉,还不如在历史中勾出些“帮忙”的嘴脸,暴露他们的伎俩来得有意义。

可惜现在的剧作家不是把帮忙写作英雄,就是把帮忙的鼻子抹白——连喜欢风趣、爱斗蟋蟀的帮忙中的“雅士’,也被写成旧戏里曹操一般角色了。其实帮忙的脸孔并不是千篇一律的。

写于194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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