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宏超 苍铭:“中华”一词的概念史研究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7294 次 更新时间:2023-10-03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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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宏超   苍铭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党在民族工作宏观层面的重大部署,已成为新时代民族工作的主线。自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概念至今,学术界从不同领域和视角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探讨,成果方兴未艾。当前从概念史视角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研究主要是从内涵和词源角度进行的宏观阐述,且多集中于近代以来“自觉”的共同体思想架构之下。少有从古代史与考古学视域出发从微观层面对具体词源进行历时性的系统分析和探讨。有鉴于此,本文以“中华”概念为切入点,梳理其于古代的形成、嬗变过程,为新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理论基础和历史依据。

一、“中华”词源考辨

“中华”一词历史悠久。“中”字最早起源于新石器时代,见于甲骨文。“华”字最早可能刻于甲骨文,现于彝铭。古文字的探源表明“中”“华”二字在商周时期均已出现,而“‘中华’应为‘中国’与‘华夏’二名之合称。”“中国”“华夏”两词最早记述于周,“中华”亦是在“中国”“华夏”等词源概念的基础上拓展形成。

(一)“中国”概念释义

“中国”一名最早刻于1963年陕西宝鸡贾村出土的西周青铜器《何尊》。铭文镌刻云:“宅兹中国,自兹辥民。”武王灭商,建国号为周,定都于镐(陕西长安沣河以东)。成王亲政后,营造新都成周(河南洛阳)。西周时,武王、成王均营建新都,都城之名虽有镐、成周之称,但均将居住之地称为“中国”。“中国”的原初之义应为周天子所居的王畿之地或对周朝统治地域的称谓,并与治下之民相联。古籍最早对“中国”的记载见于《尚书·周书·梓材》,述:“皇天既付中国民越厥土于先王。”该文是周公教导康叔治理殷商旧地的训告,“中国民”为周朝统治下国家疆域之内的臣民。可见,“中国”一名产生之始便有了疆域与人民的相辅之意。《何尊》与《尚书》均是对成王时期“中国”概念的论述,其内涵是西周时期统治的疆域,与“民”联结则是对居住在中国地域包含了周民和原有殷商之民的民族共同体指称。

“中国”出现的最初涵义是指在群雄竟起的过程中兴起的王国都城及其以此为中心的社会政治实体所处的地域。晚周以降,“中国”一词还从地理中心、政治中心派生出文化中心等内涵。以《史记》为始,“自三代以来,匈奴常为中国患害”的叙述,体现了司马迁将“中国”作为王朝国家的代称,并与周边民族进行对比表达。随着少数民族不断进入中原地区,“中国”作为古代国名,亦被周边少数民族建立的王朝政权所使用,具有统一多民族的国家属性。时至清朝,“中国”于《尼布楚条约》第一次作为国名呈现于外交文件,表达主权国家的意蕴。条约用“中国”一词表示国家的身份,代表国家主权,也体现了清统治者的中国意识。中国古代,汉人称自己的国家为中国、少数民族入主中原也称自己的国家为中国。所以“中国”并不是某一单一民族的王朝代称,而是集王朝疆域、文化理念、民族思想等多要素为一的国家正统性称谓。“中国”一名的阐述也为“中华”概念的产生及衍生出的多元共同体内涵奠定了基础。

(二)“华夏”概念述论

“华夏”一词最早见于《尚书·周书·武成》,文述:“华夏蛮貊,罔不率俾,恭天承命。”阐述了华夏、蛮貊等族既具差别但又统属于武王承天命伐商的历史,呈现出“华夏”产生之始的民族涵义。《左传》载:“楚失华夏,则析公之为也。孔颖达疏:‘华夏为中国也’。”《左传》论述了襄公二十六年(公元前547),晋楚“绕角之役”后,楚国失去的土地称之为“华夏”,体现为地域内涵。《左传》还记载了定公十年(公元前500):孔子曰“裔不谋夏,夷不乱华。”孔颖达《疏》:“中国有礼仪之大,故称夏;有服章之美,谓之华。”汉代高诱注《吕氏春秋·简选》云:“中国,诸华。”可见“华夏”一名产生之始的多重表现形式及思想意蕴,裔、夏、夷、华等论述呈现了秦汉以前多民族之间的历史发展形态,也为“中华”概念的形成奠定了相应基础。

诸上文本可见“华夏”一词自春秋开始出现就与战争相关联,并在内涵上集民族和地缘为一体。“华夏族群的自我认同和命名,始于春秋,可以理解为古代中国民族共同体经历漫长融合过程,至春秋时代开始自我确认,意味着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出现跨氏族的族群观念。”秦汉以降,中国建立了统一的中央集权制国家,国家的一统,又极大地促进了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中国、诸华”是“华夏”的又一诠释,是秦汉时期对生活在中国疆域内具有礼仪文化的华夏族指称。裔、夏、夷、华则是各民族之间基于不同标准进行的区分。“华夷以进退于礼乐文明为转化机制,并侧重于‘中国’的准入性,也由此形成了‘多元一体’格局。”孔颖达“华夏”为“中国”的疏论呈现出概念之间的互通,亦为“中华”与“中国”同义的阐述奠定了基础。

通过对“中国”“华夏”两名的论述,可见二者产生之始均具地缘和民族的内涵,且“中国”的地缘政治内涵较为凸显,“华夏”的民族内涵较为突出。“概念借助关键词语来称呼和识别,且时常通过其渲染性和鼓动性标记而获得推动历史的功能。”“从而实现社会化,形成公认的普遍的意义,建立复杂的言说和思想体系。”新石器时代的“中”字、商周铭文的“华”字、先秦的“中国”“华夏”、汉代的“中国,诸华”等关键词表述的背后客观呈现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历史起源和文明格局,概念表达传递了多元的思想意涵,伴随着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形态,建立起一整套复杂的关系体系和认知理念,进而整合形成了“中华”的概念。

二、魏晋南北朝“夷入中华”的多元拓展

魏晋南北朝时期,夷入中华,北方少数民族不断向中原迁徙,中原地区的汉族也大规模南迁。民族大迁徙的搅拌,造就了中国历史上规模空前的民族大融合。这一历史环境,给予了“中华”概念生成、发展的多元空间。

“中华”一词于正史最早记述于《三国志》一书的注解。裴松之注说:“若使游步中华,骋其龙光,岂夫多士所能沈翳哉!”在此,“中华”是三国时期以北方中原地域为核心的国家内涵。裴松之生活于南北政权的分裂时期,其论述亦体现东晋士人对“中华”的国家地域认识。随着中国历代疆域版图的变化,中原王朝管辖之地多称“中华”,并包含政治、文化、民族、地理名称等多个方面。以此为始,“中华”一名在典籍中大量呈现。

《资治通鉴》记述东晋武帝太元七年(382)苻融劝谏苻坚攻打东晋时说:“自古穷兵黩武,未有不亡者。且国家本戎狄也,正朔会不与人。江东虽微弱仅存,然中华正统,天意必不绝之。”认为晋王室虽然由中原南迁,偏安江左,但仍然代表“中华正统”,“中华正统”是以文化高下而论,非武力强弱而论。苻融是前秦宗室重臣,其思想应是代表了大多数前秦氐人上层人士和知识分子的中华认知。东晋穆帝升平二年(358)东晋攻打北方鲜卑族建立的前燕,试图游说招降前燕猛将贾坚,认为贾坚父亲、祖父均为西晋之臣,他也应归附东晋,欲用原西晋国家民族之感情对其进行招降,但遭到拒绝。贾坚说:“晋自弃中华,非吾叛也,民既无主,强则托命。既已事人,安可改节!吾束脩自立,涉赵历燕,未尝易志,君何匆匆相谓降乎!”他认为西晋灭亡之后,东晋已经失去中华正统地位,自己虽然出生于西晋,但任职于原中华故地的政权,并没有背叛“中华”。反映了贾坚以地域为核心而非民族的“中华”观。

《宋书》记述了清河人李辽上表烈宗刘聪述:“自中华湮没,阙里荒毁,先王之泽寝,圣贤之风绝,自此迄今,将及百年。”“中华”原指西晋王朝,因其湮没,现指代汉烈帝统治下的汉赵国家。又载张衡所造浑仪:“传至魏、晋,中华覆败,沈没戎虏,绩、番旧器,亦不复存。”此时,“中华”指战乱下的魏、晋两国。《宋书》的两则叙事呈现出“中华”并不是某一具体王朝之别名,乃是一种地缘政治下的国家共同体。《宋书》还记载了魏太武帝攻打“宋”,宋使张畅云:“君之此称,尚不可闻于中华,况在诸王之贵。”永嘉南渡后,西晋士人认为中华文化也随之南流,张畅以自己国家为“中华”,来表明南朝人是具有礼仪文化的共同体。

《南齐书》记录了芮芮(柔然)国相邢基祇罗多次遣使南齐,希望联合攻打北魏,芮芮使者说:“虽吴汉殊域,义同唇齿,方欲克期中原,龚行天罚。……然后皇舆迁幸,光复中华,永敦邻好,侔踪齐、鲁。使四海有奉,苍生咸赖,荒余归仰,岂不盛哉!”从正史材料的记载来看,这是少数民族第一次对“中华”进行的论说,“中华”指北魏统治下的中原地区。“光复中华”是柔然希望南齐政权重新统一中国,柔然认同的南齐汉人政权为中华正统。

《魏书》载宕昌之地:“东接中华,西通西域,南北数千里,姓别自为部落。”“中华”具体指代魏国的政治疆域,是与宕昌、西域等基于地理方位上的区域性指称。《魏书》还记载了韩显宗上疏魏孝文帝说:“自南伪相承,窃有淮北,欲擅中华之称,且以招诱边民,故侨置中州郡县。自皇风南被,仍而不改,凡有重名,其数甚众。”在此“中华”具有政治和文化的双重涵义,韩显宗视北魏为“中华”,东晋、南朝并不能代表中华,呈现了国家地缘政治下以郡县为名争夺文明礼仪称谓和疆域的“中华正统”内涵,反映出“五胡入华”后的“中华观”。而南朝在南方重置原中华故地的郡县,使用原郡县名称,“皇风南被,仍而不改”表明南朝时人的中华认同。韩显宗是汉代大司马韩增的后人,随魏高祖南伐萧齐,上疏文帝陈述己见,客观上体现出韩显宗“家国一体”的民族国家思想。

《北史》载:“时鲜卑共轻中华朝士,惟惮昂。神武每申令三军常为鲜卑言,昂若在列时,则为华言。”史籍记载了东魏时期鲜卑将领轻视汉族将领,只忌惮高昂。大将军高欢在三军训话时常用鲜卑语,但高昂在时就用汉语。高欢曾因祖父高谧流放,移居怀朔镇(今内蒙古固阳县地区),是鲜卑化了的汉人。东魏军队多语言的叙事客观反映出汉人与鲜卑人交往融合的历史和高昂的中华意识。

《晋书》对“中华”一词进行了大量的阐述,呈现了多元的思想意蕴。以晋安帝义熙五年(409)刘裕北伐南燕为例,南燕宗室慕容镇灭国之际在朝堂上说:“今年国灭,吾必死之,卿等中华之士,复为文身矣。”鲜卑人与汉人同朝入室,一方面,反映出少数民族对中华文化之士的礼遇;另一方面,也呈现了民族交往交流的历史形态及汉人对鲜卑人所建立的南燕国家的认同。《元经》有云:“至是,拓跋珪始居中华,故称魏戎,始变华也。”鲜卑为“夷入中华”的代表之一,入主中华后,习中华文化,成为了中华的一份子。

“中华”一词在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典籍中开始出现并大量涌现,与这一时期的社会历史环境密不可分。从根本上说应是“胡人”大规模进入中原地域的一个结果。少数民族入主“中华”,不断学习汉族文明礼仪,中华士族也继续入仕为官,民族之间虽有族源上的差别,但又彼此融合、相互认同。地缘政治下疆域领土的纷争,以及政治、文化、民族的多样化混合,给予了“中华”一词多元共生的历史空间。

少数民族入主中原后“脱夷入华”,“中华”不仅包括传统的汉族政权,也包含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在民族交往融合的过程中,“中华”也不仅仅体现为本民族的自我认同,也体现为居住于同一地域范围内不同民族的国家认同。“国家认同是超越具体王朝认同而始终存在的政治共同体观念。”韩显宗、贾坚、高昂“家国一体”的“中华观”,体现出国家认同超越本民族认同和具体王朝认同的政治共同体理念,魏收、崔鸿等史学家对其的记述也不同程度的体现出书写者的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一致性。在此认同下,各民族不断礼仪“中华”,使中华文明呈现出极大的开放性和包容性,对隋唐时期形成和凝聚更强大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具有重要意义。

“夷入中华”为实现中华政治上的一统和文化上的一体做出了贡献,更有利于实现和达到长治久安的政治共同体建构。游牧民族与农耕民族的经济交往,也有利于经济社会共同体的融合发展,是超越民族差异建设统一多民族共同体的表征和体现。南北朝对立时期,北朝占据广大地域,“中华”地缘概念的表达更为突出,南朝则多以“中华”为称代表具有礼仪文化与文明的共同体特点。“中国五胡史观认为中华天下应当是统一的,不管哪个族群当道,都用各种方法将政权置于中华王朝的正统序列之中,年年与南朝争正统。虽政权并立,屡经纷争,最后还是实现了内部整合,继承了秦汉中央集权超大规模的国家形态,奠基了融合胡汉的隋唐大一统王朝和新的民族共同体——隋人与唐人。”

三、唐宋辽“混一中华”的多元整合

唐朝开放包容的民族政策,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产生了重要影响。唐初太宗皇帝处理民族关系一改“自古贵中华、贱夷狄”,对“中华夷狄,爱之如一。”受此影响,少数民族表达了同为“中华”的民族归属感和文化认同感,并形成了“中华”与“中国”同等认识。“中华”的影响还传播到周边国家及地区,实现了“中华”集国家、民族、文化等内涵为一体的多元整合。

(一)“中华”的多民族融合与认同

“中华”作为国家称谓于唐代已被广泛使用。《全唐文》一书对“中华”的叙述就出现53次之多,书中收录有唐明皇《赐突厥玺书》的“中华”记述。云:“汉日有呼韩邪,是卿族类,即率部落,来幕中华。”阐述了作为匈奴后代的突厥民族,率部归降唐朝的历史。该述“中华”的背后反映了少数民族对唐朝所代表的“中华”国家的倾慕与认同。边疆民族的内附,对实现多民族融合形成统一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具有重要意义。

吐鲁番交河钩西墓地出土的唐龙朔二年(662)正月十六日康延愿铭记的“康氏墓表”对“中华”记述道:“其先出自中华,迁播届于交河之郡也。”在这位康氏墓志的表述中,自认为是从“中华”之地迁居至此。事实上“康氏家族定居吐鲁番已在七十年以上,无论如何也和‘出自中华’联系不上,但却符合他们的心愿,是对中华国家认同的表达。这些自称中华儿女的中亚粟特人,后来确实成为了中华民族的有机组成部分。”

时至宋辽,《旧五代史》记述了辽太宗:“德光本名耀屈之,后慕中华文字,遂改焉。”《松漠纪闻》亦载:“大辽道宗朝,有汉人讲《论语》……道宗曰:‘上世獯鬻、猃狁荡无礼法,故谓之夷。吾修文物彬彬,不异中华,何嫌之有?卒令讲之。’”辽道宗认为契丹修文崇礼,与“中华”无异。强调了辽朝文化不异于中华,契丹也同样是“中华”。辽太宗改名德光、辽道宗“不异中华”表明少数民族习中华文化,中华文化被各民族所吸纳。

诸上“中华”阐述的背后不同程度上反映出边疆少数民族对“中华”的倾慕。“四夷对中华礼乐教化的归化,又回过头来助长了内地的自我中心意识。”其“中华”的论述不同程度上体现了以“文化”为核心的民族之别,但在不断交往融合的历史过程中,中华文化亦被少数民族习得,成为他们认同自身为“中华”的一部分。

(二)“中华”与“中国”“华夏”的辩证统一

《唐律疏议》作为中国现存最早的一部完备法典,载:“中华者,中国也。亲被王教,自属中国。衣冠威仪,习俗孝悌,居身礼仪,故谓之中华。”这是古代法律文献中第一次明确“中华”即为“中国”。“法律作为治国理政的强制性手段,有效支撑了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管理的权威性。”唐律中的“中华”并非对汉民族的文化指称,是对居于中国之地,学习了文明礼仪之民,均可称之为“中华”,是具有包容、融合特性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涵指。“中华者,中国也”的论述具有国家的法律权威,也为清末“中华”即为“中国”论说于国家疆域的共同体,并进行对外指称奠定了基础。

《宋史》载:“尊中华,事大国,礼一也。”“中华、大国”即为中国,“礼一”则表明“中华”的文明共同体特性。

唐宋时期,孔颖达《左传》注疏中的“华夏为中国也”,以及在此“中华者,中国也”和“尊中华,事大国”等叙事,体现出“中华”与“中国”“华夏”辩证统一的相互关系。“中华”概念集文化、国家、民族为一体的背后呈现了共生交融的“中华观”以及交相延续的“中国观”和“华夏观”。

(三)“中华”对周边国家的影响

开元二十五年(738)唐玄宗对赴任新罗的使臣邢寿说:“新罗号为君子之国,颇知书记,有类中华。以卿学术,善于讲论,故选使充此。”《太平御览》有载:“百济之国……其书籍有五经,依中华之法。”呈现了以朝鲜为代表的周边国家学习“中华”典籍、礼仪与文化。“有类中华”“依中华之法”等叙事体现出中华文化对周边国家所产生的影响。

与之相对应,朝鲜的《李朝实录》记载了“中华”教化于朝的历史。述:“我东方礼乐文物,侔拟中华者,以箕子受封于此,而施八条之教也,其有功于东方甚大。”“盖东方自箕子受封以后,洪范遗教久而不坠,唐为君子之国,宋称礼义之邦,文献之美侔拟中华。”“吾东方自箕子以来,教化大行,男有烈士之风,女有贞正之俗,史称小中华。”自先秦箕子受封于朝鲜,带去了礼仪教化之道,自此开启了朝鲜的礼仪王化,使得其与中华的唐、宋王朝相媲美,并自称其为“小中华”。

“文明是人们对客观世界的改造。从本质上说,是一种不断否定野蛮的过程。”“中华文明延续不断的动力在很大程度上来源于蛮夷戎狄从边缘走向中心的发展动能。”以朝鲜为代表的周边国家学习中华礼仪文化、边疆少数民族“习中华”则是不断走向文明的过程,展现出中华文明所独有的包容力、向心力和内引力。

这一时期,边疆少数民族内附“中华”、认同自身为“中华”的一部分和不断学习“中华”文化有力地实现了“混一中华”的多元整合,也为元明清更大范围的形成稳固的政治、文化共同体结构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进一步深化起到了重要作用。

四、元明清“中华一统”的多元强化

元明清国家统一,使得民族之间交融的深度和广度得到了加强,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最终形成和共同体意识的进一步凝聚具有重要意义。这一时期的“中华”叙说主要体现为:(1)“中华大一统”民族国家共同体思想的直接表达;(2)“中华”之于“中国”内涵的突出呈现,并具有现代主权国家共同体的意蕴;(3)“中华”被提出并正式确立为国名,用以呈现历史延续与现代国体相结合形成的新国家。

(一)“中华”的“大一统”述论

元朝是“夷入中华”“混一中华”和“中华一统”的集大成者。忽必烈取国号为“元”,建元“中统”,即为“中华正统”。《元史·礼乐》述:“天扶昌运,混一中华。”“天扶昌运”为元朝“中华正统”寻求了合法化解释,述于礼乐进行“混一中华”的传颂则呈现了集政治、民族、文化等多元素统一于“中华”的共同体意蕴。

明朝继承了故元的“中华”遗产,太祖说:“归我者永安于中华,背我者自窜于塞外,盖我中国之民,天必命中国之人。“中华”“中国之民”“中国之人”的联结和“归我”“背我”论述的背后,呈现出“中华一统”的民族国家共同体思想。《明史》载:“千载中华生圣主”,“坐中华万世昌宁”,“中华一统巾,红罗生色大袖衫。”清纂《明史》记述于礼乐制度,“千载中华、中华万世、中华一统”体现了集王朝历史、政治理念、文化文明等多方面于一体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尤其是“中华一统”的直接叙述,呈现了千载中华“大一统”的民族国家观,而“圣主”既可以是汉族,也可以是少数民族。

清代沈桂芬在《校邠庐抗议》一书述:“列国犹有其人,可以中华大一统之邦而无之乎?”更是直接表述了“中华大一统”的共同体意识。清末梁启超也明晰阐述了“中华”集国家、历史、文明、民族于一体的统一。说:“立于五大洲中之最大洲而为其洲中之最大国者,谁乎?我中华也;人口居全地球三分之一者,谁乎?我中华也;四千余年之历史未中断者,谁乎?我中华也。……盖大地今日只有两文明:一泰西文明,欧美是也;二泰东文明,中华是也。”文中梁启超还将“中华”与“民族”直接集合,创造性的提出了“中华民族”一词,这一阐发对近代以来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大一统”贯穿于中华历史的古今发展,是古代民族国家共同体意识的明晰体现。“大”的特征是“合多为一”,“一”代表尊王道的政治秩序,包含了政治、民族、经济、文化等多要素。“在中国古代民族关系发展和中华民族凝聚力形成的过程中,‘大一统’思想逐渐发展为中华整体的观念。”对中华多民族国家的统一起到了重要作用。“大一统”立足于中国疆域的地缘政治逻辑,是中华民族历史发展的主旋律。历史的经验表明无论是汉族建立的政权还是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都从疆域、政治、文化等维度追求“中华一统”。“大一统”作为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思想组织形态,自先秦形成以来,经过不断发展、完善,不仅仅表现为对君主的认同,还表现为对历史延续性过程的多民族国家认同,不仅包括汉人的认同,也包括少数民族的认同。中华“‘一统’的实质是建立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正统’的实质是谋求本民族在多民族国家中的合法地位。追求‘正统’是实现‘一统’的必要前提,实现‘一统’是追求‘正统’的根本保障。”在王朝更迭的过程中,“中华一统”的国家共同体意识既有历史文化的特质,也体现着一种自觉的认同观。在这一理念的影响下,使得多民族之间不断发展,反复融合,成为一体,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发展和巩固发挥了重要作用。各民族在“大一统”治理目标下,不断扩大和巩固统一格局,使得中国历史长期连续发展,这也是近代以来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历史根基。

(二)“中华”之于“中国”国家内涵的凸显

明崇祯十二年(1639)传教士利玛窦、金尼阁合著了《利玛窦中国札记》。述有:“今天我们通常称呼这个国家为中国(Ciumquo)或中华(Ciumhoa),第一个词表示王国,另一个词表示花园。两个字放在一起就翻译为‘位于中央’。我听说之所以叫这个名称是因为中国人认为天圆地方,而中国则位于这块平原的中央。”利玛窦认为明朝称呼为“中国”或“中华”,但两词的词义表示不同。“中华”表述为“花园”,与“中国”放在一起译为“位于中央”,且是位于中国这块平原的“中央”。可见在国外传教士的认知中“中华”之于中国的国家意涵,并侧重于文明之下的中心地域。

时至晚清,“中华”突出呈现于对外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之中,代表现代主权国家的共同体。中美《望厦条约》“约首”处英文:“The Ta Tsing Empire”译文“中华大清国”;条约尾款注:“大合众国钦差全权大臣驻中华顾盛”。中美《天津条约》书:“中华大清国”。中英《续议缅甸旧约附款》结尾亦注:“大英钦差驻劄中华便宜行事大臣。”可见“中华”代表“中国”的国家内涵。中华于前、清朝在后述于外交文件,表明清朝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朝代,“中华”则具代表“中国”的国家共同体之意于外交条约中进行对外指称并具有国际法效应。

王珂认为:“‘中华’直到清末受到革命派的改造之前,从来就不是一个单纯地从血缘上分辨民族的用语,所谓‘华夷之辨’也更重视文化的侧面。”古代“中华”一名的生成和发展,是集合了民族关系、文化文明、国家地缘政治等多重意蕴在内的概念。至此,以少数民族建立的清王朝为代表,“中华”见于外交文件对外称谓更是凸显了代表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共同体特性。伴随着清末国家危机的不断加深,“中华”体现为“中国”的国家之意更甚,“华夷”之叙已然外转。“中华”开始在革命派和改良派等知识分子的论述中出现,用于表达历史延续下对现代国名的阐发。

(三)“中华”的国名论说及应用

清末,“中华”在民族危机空前的时局下被用于革命派和改良派的革新理念中进行“救亡图存”的国名表达。光绪二十四年(1898),康有为在《请君合治满汉不分折》中说:“若其对外交邻,自古皆称中国。今东西国称我,皆曰支那,而我经典无此二文。臣细绎音义,支那号即诸夏之音,或即中华之转也。古称诸夏,或曰诸华,频见传记。盖华、夏音近而中、诸音转。其蒙、回、卫、藏,咸令设校,教以经书、文字、语言、风俗,名合同于中土,免有歧趋。伏惟今定国号,因于外称,顺乎文史,莫若用中华二字。”康有为在奏疏中对“中国”“诸夏”“诸华”“华夏”等相关概念进行了论述,并在语音上对“中华”进行了分析,论说了蒙、回、藏等各民族之间在语言、风俗、文字等文化方面合于中国之地的史实,并奏请皇帝改国号为“中华”,进行对外称谓。康有为改“中华”为国号的奏请,是对传统以朝代命名国家的变革和对“中华”集历史传统与现代国家共同体理念集合的趋新。

1894年,孙中山于檀香山建立兴中会,提出:“是会之设,专为振兴中华,维持国体起见。盖我中华受外国欺凌,已非一日,皆有内外隔绝,上下之情罔通,国体抑损而不知,子民受制而无告,苦厄日深,为害何极。”“振兴中华、维持国体”,“中华”的国家意蕴凸显;我“中华”受外国欺凌,“中华”代表全体中国国民。“维持国体”的叙事表明此时的“中华”论说还未将之后“驱除鞑虏”的满族排除在外。但不久则改变了这一阐述,于同盟会纲领中提出“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建立民国”,确立了建立新中华国家的雏形。

1903年,邹容还提出定国名为“中华共和国(清为一朝名号,支那为外人呼我之词)。”“邹容的思想根基是建立在达尔文主义和生物进化论基础之上的危机意识。”“中华共和国”的构想是对文明共同体的“中华”与民族国家建构下的西方“共和国”国体相结合的结果。1906年,孙中山提出“建立民国政府、制定中华民国宪法。”这是孙中山首次将中国的国名命名为“中华民国”进行国号的直接呈现。但从革命派“驱除鞑虏、恢复中华”的论述来看,这里的“中华”是将其作为了“各汉氏族的共同体,也就是把民族标注与父子血缘关系相等同。”伴随着清末政治环境的不断变化,以孙中山为代表的革命党人的“中华”国家思想也在不间断的进行调适。

辛亥革命爆发后,清帝于1912年颁布《逊位诏书》,诏述:“合满、汉、蒙、回、藏五族完全领土为一大中华民国。”“清帝以和平逊位的方式,把君主政权转让与一个新生的立宪共和国,由此弭平了两个断裂,一个是古今政治天命之断裂,一个是民族畛域之断裂。”“这份诏书对中华现代国家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它标志着汉、满、蒙、回、藏共建“大中华”时代的开始。”自此,“中华”于古今国家转型过程中集地缘政治、民族关系、文明理念、国家认同等内涵为一体的共同体涵指得到延续并于国家层面被正式确立为国名,开始了“中华”历史的新阶段。实践证明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的“中华民国”在中国不可行。中国共产党人以“中华”为国名先后进行了多次探索,最终以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标志,开启了“中华”发展的崭新纪元。

五、结语

“中华”概念于中国历史发展过程中不同时期的阐述,呈现了各民族共创“中华”形成中华民族共同体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历史。“中华民族”的名称虽然出现在近代,但作为一个共同体,已经存在了数千年。“它的主流是由许许多多分散孤立存在的民族单位,经过接触、混杂、联结和融合,同时也有分裂和消亡,形成一个你来我去、我来你去,我中有你、你中有我,而又各具个性的多元统一体。”

“无论是作为政治性的共同体,抑或是文化性的综合体,均是一个不断变化的系统,不断发展的秩序。”“中华”一词既是民族冲突、对抗的产物,也是民族融合的重要标识。并“裹挟着‘他者’融入自身华夏文明,形成了自称为‘汉人’的文化共同体。”“中华”概念的形成与发展,可见其并不单是汉族的共同体,也不是某一民族的政治、文化共同体或综合体,乃是中国地域范围内各民族在长时段脉络谱系于政治、文化、精神等多方面交往吸收、交流融合不断形成的以汉民族为核心凝聚具有统一多民族意义的中华民族共同体。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部中国史,就是一部各民族交融汇聚成多元一体中华民族的历史,就是各民族共同缔造、发展、巩固统一的伟大祖国的历史。我们辽阔的疆域是各民族共同开拓的,我们悠久的历史是各民族共同书写的,我们灿烂的文化是各民族共同创造的,我们伟大的精神是各民族共同培育的。”“中华”概念集政治疆域、文化文明、民族关系、国家认同等多元起了一体的共同体属性,呈现出各民族交往融合形成中华民族共同体并团结凝聚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数千年延续不断的国家,“中华”认同在世界史上都是相当少见的现象。

作者单位:中央民族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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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刊载于《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2023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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