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周来:公平是一种至上的美德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097 次 更新时间:2015-03-28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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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周来 (进入专栏)  


非常高兴有机会与大家交流。这几年我一直关注转型期中国的社会公平问题。2005年我在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赞助下,曾带领一个课题组对中国人的公平观与公平感做了一些调查,同时比较系统地梳理了经济思想史上关于公平的一些文献与观点,在此基础上发表了一些文章与评论。正好去年世界银行年度报告主题就是《公平与发展》,我也参加了其中一些讨论。我想与大家交流以下几方面的内容:第一,什么是社会公平?第二,公平是一种至上的美德。第三,公平与效率以及个人自由之间的关系。第四,建设一个公平的社会。


■讲堂语录

●要实现真正的“机会公平”,政府的公共政策就应该主要照顾社会中的弱者,而那些本来就掌握了大量资源的人群应该有所收敛,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让每个人都有机会,否则,“起点公平”的最后还是让“赢者通吃”。

●即使这个社会中人人都是机会均等的,而且富人的财富的获得也具备正当性,但如果贫富差距过大,这样的社会仍然是不公平的。

●我曾经反复思考诺斯的这个观点,得出一个有趣的结论:如果市场经济方向的改革导致人们普遍认为社会不公平,那么,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一样,对中国经济增长将是没有帮助的。


演讲人:经济学家卢周来

演讲地点:涵芬楼书店


1 么是社会公平?


什么是公平?刚刚出版的《世界银行2006年年度报告/发展与公平》把社会公平定义为两项原则:“公平”的定义是两项基本原则。

第一项是“机会公平”,即:一个人一生中的成就应主要取决于其本人的才能和努力,而且这种才能与努力是可控的,而不是被种族、性别、社会及家庭背景或出生国等他不可控的因素所限制。第二项原则是“避免剥夺享受成果的权利”,尤其是享受健康、教育、消费水平的权利。


仅仅“起点公平”不是真正的公平


我们先看关于机会公平。有人说,机会公平就是把大家放在同一个起跑线上。

从报告看不是,而且从自由主义经济学看也不是。比如,在同一个起跑点上,我们让一个专业的长跑运动员与一个有着先天残疾的孩子赛跑,尽管起点公平了,但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机会并不公平”。所以,真正的机会公平应该是充分考虑到先天条件的不平等,然后在比赛规则中体现对弱小者的照顾。也正因此,要靠社会政策来“损有余、补不足”。“损有余”的方法就是依靠累进的个人所得税以及遗产税等手段,对富人拥有的资源进行适当控制;而“补不足”就是通过社会对穷人的各种援助政策对拥有资源少的穷人进行适当补偿。“机会公平”并不是简单地“让大家在同一个起跑线”上。相反,要实现真正的“机会公平”,政府的公共政策就应该主要照顾社会中的弱者,而那些本来就掌握了大量资源的人群应该有所收敛,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让每个人都有机会,否则,“起点公平”的最后还是让“赢者通吃”。


公平指数与穷人保障有关


有人说自由主义经济学讲效率,是一种误导。著名自由主义经济学芝加哥学派的“领头雁”———弗兰克·奈特,他曾是包括弗里德曼、布坎南等人的老师。他认为,一个人是穷人还是富人,主要决定于“出身、运气和努力”,而且他着重指出,“这些因素中最不重要的因素就是努力”。他的学生布坎南后来对奈特的论述又做了扩展。他说:“竞争性制度最主要的缺点是,它基本上是根据世袭权和运气(努力只占很小比重)来分配收入。

即使这个社会中人人都是机会均等,而且富人的财富的获得也具备正当性,但一个公平的社会同时还是不允许绝对贫困的存在,而应该有对穷人的“兜底”政策。

否则,人们还是会认为社会不公平。这也是竟然有26%的公众认为“弱势群体的生活状况”就能增加社会不公平感的基本原因。这一点对于制度转轨国家尤其重要。

著名的转型经济学家G.罗兰德在《转型与经济学》中就说,即使有一定的贫富差距,但政府如果给穷人有基本的生活与医疗保障,人们仍然能够承受转型的压力;但如果政府没有给穷人的基本生活与医疗保障,即使贫富差距并不特别突出,穷人仍然会觉得这个社会不公平。


公平不公平是谁说了算?


公平更多指分配上的差距在某个社会所允许的范围内,不能出现两极分化。从广义上看,公平是指结果符合这个社会的“习惯法”。所以,公平不公平是老百姓说了算。

去年年中,我曾主持过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转型期中国社会公平问题研究”的课题,为此我组织了一项关于“中国人公平感与公平观”的调查。尽管事先我“感觉”可能大多数人会认为社会不公平程度在扩大,但结果还是让我有些吃惊:在万余名调查者中,认为社会“很不公平”和“不太公平”者合计达到参与调查问卷者的93%.只有1%的人认为这个社会是非常公平的,认为基本公平的也只有7%;调查结果还表明,认为我们社会的不公平程度比欧美国家和其他发达地区严重得多的被调查者占到被调查者总数的62%,认为比欧美国家略为严重的占18%,两项相加比例占到80%.然而,在不久后我参加的一次会议上,一位经济学家提出,社会不公平状况在老百姓那里被过分夸大了。

他还拿出国际上一些经济学家的研究成果说,在国际上其实有许多经济学家认为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收入差距在不断缩小。最后,他得出结论:是老百姓的感觉出了问题!言下之意,老百姓不会像经济学家这样进行理性的计算。

坦率地说,对于经济学家或“改革精英”们的“理性算计”与普通百姓的感觉相距如此之远的事实,我是非常担心的:改革本来事关社会大众的福利,而非某个人或某些人的事,所以,本来应该体现民意、集中民智,以期改革的效果更好。但由于“民意”与“民智”被认为“不理性”,这样,就可能隔断民意的表达渠道与民智的参与渠道,而改革当然推进起来就要困难得多。而实际上,历史的经验与教训都反复表明,即使有意排斥老百姓的“感觉”,老百姓的“感觉”往往在最后时刻是起着决定作用的。


2 公平是至上的美德


明确提出财富的公平分配是人类社会至高无上的美德的是罗纳德·德沃金,一个著名的美国经济哲学家。在其著作的开篇,他就明确提出,平等的关切是政治社会至上的美德;而宣称对全体公民拥有统治权并要求他们忠诚的政府,它必须对于全体公民的命运表现出平等的关切,否则其合法性值得怀疑。

当然,公平是至上的美德,并非是政治或法的观念,而更是我们人类社会中人性以及追求幸福的需要。

追求公平是人类社会天生的偏好,是符合人性的。我们某些经济学家可能想当然认为,应该是收入较低的人才更偏好公平。但最近某机构在对几个经济发展与合作组织(OECD)国家进行调查后发现,这些高收入国家的公民表现出对平等的强烈偏好:即各个收入层次的公民通常认为较低收入的职业应该得到更多报酬,而较高收入的职业应该适当降低其收入。

公平的社会可以提高公民的幸福感觉。世界银行年度报告透露,近期在欧洲国家和美国有一项研究,请被调查者个人回答下述问题:“在下列选项中,你在过去这段时间里———认为自己非常幸福、比较幸福还是不太幸福?”结果发现,当收入不平等程度高的时候,个人更倾向于认为自己是不幸福的,即便在控制了个人收入、一系列的个体特征以及年份、国别等虚拟变量之后也同样如此。有意思的是,不久前,中国知名媒体《南方周末》在对中国富人进行调查时发现,高达80%以上的富人认为自己并不幸福。

为什么一个不公平的社会会降低公民的幸福感?

这更似乎是一个社会学的话题。可以肯定的是,从制度经济学角度,不公平的社会中,人群之间分配性冲突会加剧;严重时可能造成穷人与富人之间“低烈度”的“战争”,即“拉美化”现象,这样的社会无论是穷人还是富人,当然没有幸福可言。

正因为追求公平是人性的需要,追求公平就是追求人类的幸福,因此,我们也可以把一部人类历史看作是追求公平的过程。仅仅是晚近以来,这种追求公平的过程就成功地推进了人类的进步。这些成就包括美国的人权运动,南非反对种族隔离的民主运动,一些巴西城市中出现的参与式预算行为,以及在印度喀拉拉邦所展开的土地、教育和地方政府改革等等。也是在这其中,弱势群体成功地打破了不公平造成的陷阱,成为这个社会中有机组成部分;而原本强势的阶层也因暂时的让步换得了长远的利益保证以及生活的安全与和谐。


3 公平不会妨碍效率与自由


按照学科分工,效率的观点的确应该是经济学家看待问题的基本维度,但我们需要防止的是,经济学可能以其学科的强势,用效率的维度掩盖了其他更重要的视角。这一点,作为“经济学良心”的著名经济学家阿玛蒂亚·森,也明确提出了警告。他在论述关于自由的价值时就说,经济学家习惯按照他们“狭隘的观点提出这样的问题:自由能不促进经济增长?”而实际上,“自由也的确有助于经济增长”,“但自由本身的重要性不需要通过它们在经济方面的作用来间接地证明”。我想说的是,公平与效率之间的权衡本身也是经济学家狭隘的观点,公平本身的重要性也不需要它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来间接证明。从这点上,公平无关效率。

但毫不客气地说,中国知识界对效率与公平的关系的看法,竟然好像被始终锁定在20世纪80年代;而在现代经济学界,关于公平与效率之间关系的研究则在90年代后有了新的发展。在此之前,主流的经济理论认为,效率与公平之间是负相关,追求效率只能牺牲公平;反之,追求公平只能牺牲效率,二者不可兼得。但现在看来,当以财富而不仅仅是货币收入分配差距来衡量社会公平后,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条件下,在财富不平等与增长之间似乎存在显著的负相关关系。

即财富在社会中的分布越不平等,经济增长越乏力。或者反过来说,财富分配状况越平等,经济增长可能会越快。此时,公平与效率之间不再是矛盾,反而有相互促进的作用。

追求公平与追求效率可以兼得。而一旦人们有了不公平感,将会影响到经济增长。

有一种观点认为,社会公平是一种集体指向的价值,因而会妨碍个人自由。但实质上,社会公平在两个层面上是促进自由的。首先在保证社会中每个人享有“免于匮乏的自由”,社会公平要义之一是避免剥夺享受成果的权力引伸出的基本保障原则。其次是保障我们每个人通过自我努力与选择实现解放的自由。因为在四个要素中,出生、运气、努力与选择,公平的原则要求排斥前两者,而突显出后二者。当然,公平促进自由有时是有代价的,即自由不是免费的。社会公平要求我们每个人被公平对待,但有时不公平的事很多。每个人都要感同身受,为别人的公平对待而努力,就是为个人自由而努力。

否则,当不公平的事冲我而来时,没有一个人吭声。


4 建设一个公平的公民社会


关于“机会公平”原则,以此检讨中国的公共政策在造就“机会平等”上,我们不能不遗憾地看到,中国此前阶段的公共政策不仅不是“损有余、补不足”,反而过分偏向这个社会中本来就拥有更多经济与行政资源的地区或人群。另外,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姚洋指出:腐败与暴富现象泛滥冲毁了中国人几千年来形成的“应得之物”的信心,造成了广泛的相对剥夺感。

其实,中国当下最大的社会不公平还不是在经济领域,而是在公共领域中广泛存在的社会排斥现象。在消极排斥方面,往往是因为贫富悬殊导致贫困人口无法进入富裕人群的社会空间。

在北京,稍微具备一点档次的商场、影院、博物馆何曾见到过农民工的身影?在积极排斥方面,往往是经济、社会某些规章或规定导致弱势与贫困人口无法进入某些社会空间。比如,在经济生活中,金融系统对贷款人担保或抵押的限定,以及近几年出台的限制小额存款的规定,将所有的贫困人口排除在金融系统服务范围之外。在社会生活中,大城市对小排气量轿车的限制,宾馆门口“衣冠不整者禁止入内”的告示牌,都将低收入者排除在某些场合之外。公共决策领域的社会排斥则表现为,强势集体一边倒地主导着关于改革设计的公共辩论。以医疗改革为例,只要看看设计改革的是些什么人什么机构,就知道这个制度的好坏:有财政部门代表,抱怨医疗包袱太重;有医药企业代表,说企业利润太低;有社会保障部门代表,说医保资金入不敷出;有医院的代表,说医生待遇必须提高,医院需要资金更新设备。而恰恰最重要的代表即患者与老百姓被排斥在方案设计之外,于是,医疗改革就变成了政府扔包袱、药厂与医院涨价这样一个简单的方案。

而可笑的是,就在国际范围内都对中国医改予以批评时,那些当初的方案设计者、现在仍然因为高坐在某些要位上而具有替自己的方案辩护的强势话语权。

中国的社会公平状况的确恶化到必须予以足够重视的程度了。


5 更多市场经济,更多社会主义


承认问题、正视问题是解决问题的前提性条件。我们需要解决不公平问题。然而不幸的是,在当下中国的知识界,公平一度竟然成了一个被玷污的名词。曾经有段时间,不仅自由主义者攻击这个名词,将追求公平与乌托邦梦想或民粹主义联系在一起;而且左派说起公平竟然也不能理直气壮。究其原因,我们可以说,部分精英不道德地利用了“社会公平”这个名词,将其与贫困、绝对平均主义、剥夺财产权等造成的恐怖联系在一起,胁迫我们放弃所有的严肃的激进的信仰。也就在这其中,齐泽克称之为“保守的自由主义流氓恶棍”便可以为现存秩序进行辩护:他们知道有腐败,有剥削以及诸如此类的不公平现象,但是,他们可以将所有试图改变不公平现状的努力指责为具有乌托邦或民粹主义的危险性,是反改革开放的,甚至是反现代化的,因而不可接受,从而,有效地维护了他们的既得利益。所以,我认为,建设一个更加公平的社会,绝不仅仅是政府某些政策层面的调整可以解决的问题。

2004年以来,“郎顾之争”开启了中国知识界关于改革之争,而支撑争论背后的,恰是因改革与发展成果分配不均而导致的日益严重的社会公平问题。但是,有人为了能在争论中占上风,很轻松地使出惯用的手法,认为这场争论的背后其实是第三次“姓‘社’与姓‘资’”之争。正如我前面所言,在这些人看来,只要唤醒了人们关于某个年代的回忆,以社会公平为基本诉求的社会主义,就好像将与“贫困”、“专制”、“财产剥夺”联系在一起,因而就可以让对手噤声。但他们没有料到的是,这次普通百姓并没有被唬住。到2005年年初,南方有一个媒体发表了题为《更多社会主义、更多市场经济》的评论。对着这个标题,我感慨万千:面对中国社会愈来愈大的贫富鸿沟,在“社会公平”这个词被忽略甚至被玷污了若干年后,我们终于有人重新提出:在需要“更多市场经济”的同时还需要“更多社会主义”。

当然,我仅仅是谈了指导思想层面的事。但建设一个公平的社会,还是需要全体公民的积极参与。戴维·米勒曾指出,“我们建设一个公正的社会,必须具有这样的政治社群:在这种政治社群中,公民以跨越各种界限的方式被当作平等者来对待;公共政策适合于满足每个成员的基本需要;而经济以这样的方式组织起来并受到约束:使人们得到的收入和与工作相关的其他利益符合他们各自的应得”。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建设一个公平的社会需要有负责任的公民,而负责任的公民又端赖于公民社会的建设。这是一个更大的话题,且待我们以后再说。


■讲堂问答


关键词:经济学家批判

●提问:卢老师你好,我听过一个笑话,就是一个经济学家的追悼会就是大家都去参加,念悼词的人说今天我们在这里纪念一位经济学家,一个正直的人。

这时一位参加追悼会的人惊讶地说道:“原来今天死的是两个人”。这反映了经济学家在民众心目中的形象,请问经济学家为什么会把自己弄到这样一个地步?

卢周来:实际上主流经济学家在美国也是受到嘲笑的,国外专门有一个经济网站,是专门说经济学家的笑话的。我是这么看的,中国经济学家对于中国改革开放是有贡献的,对于市场经济在中国的体制建立是有推进作用的。但是另一方面,有些经济学家又为不同利益的集团服务。我觉得这个关键在于,你是为谁说话,你从什么样的角度说话,你要先把你的立足点说出来。现在经济写家挨骂不是在专业领域,在公共领域谈的一些公共话题,这些话题涉及到的背后的利益群体之间本身就有矛盾,所以导致了不同的人挨不同人的骂,比如有的人挨这个人的骂,但是另外群体把他视为教父。


关键词:财富分配方式

●提问:有一个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式的问题,你把财富分配给到底哪一批弱势群体,是最弱的穷人,还是有可能培养成中产阶级的一大批人?我个人认为,对整个社会来讲,应该让中产阶级壮大起来。

卢周来:关于分配到底是应该给中产还是给最低保障。中央的文件也说,要扩大中等收入者人群,总体指导思想是这样的,但问题是怎么样扩大这个中等收入者人群。说社会公平,绝对不是说停下来搞分配,也是在发展和改革中,通过制度性来搞分配。但是一切共有的东西,原则性的东西,无论怎么样的分配办法,比如对最低的人口保障,这是必须要有的,而对最低人口的保障,造就他们发展的机会,也是造就中产的过程。


关键词:人性的经济学


●提问:你的报告有一个说法,人是偏好公平的,但是同时又说人是自私的。

我想,人本性是自私,人又是偏好公平,这两个会不会是矛盾呢?比如说北京的户口政策。外地人没有拿到北京户口之前,希望户口政策是放松的,等他取得户口政策之后,又觉得政策紧一点好,这个自私和偏好会不会有矛盾?

卢周来:这个问题的确是比较麻烦的问题。刚才世界银行的报告说人是偏好公平的,这也是人性中的一个方面。刚才你又说人是自私的,这也符合人性中的某些方面,也有例证。所以,西方的经济学关于人的假设,实际上承认人是多面体的。

人在某种情况下,在资源遇到分配性冲突的时候,可能会表现出自私的一面。你讲的情况都是公共资源比较有限的,比如说在北京,公共资源比较有限,分配冲突又比较厉害,这种情况下表现出自私的一面多一些。为什么发达国家高收入人群反而更加偏向于公平?是分配性冲突并不高的情况下表现出来的对公平的偏好。

这个问题很复杂,我也没有办法讲得更清楚。


关键词:政府调控问题


●提问:前些天报纸说,商业银行80%的资源给固定客户,20%给老百姓,造成了一些民愤,民愤大一点可能有调节的政策,如果声音小一点,还会持续下去,因为银行的利益是20%的客户给了80%的利益,这种情况会不会持续下去?您刚才说的博弈的问题,公众的反弹大一点,有一定的调节,但实际上呢?

卢周来:去年的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是尤努斯,他有一个观点,商业银行是一个富人的制度,这是肯定的,商业银行要盈利嘛,它是嫌贫爱富,追着富人跑。

穷人穷得要死,我给你贷款,让你买个馒头,这是不可能的事情。但这个问题最终还是要靠政府来解决,市场没有办法解决这个问题。

美国怎么样解决这个制度的?助学贷款,大家都知道,大学生很穷,中国的贷款制度是大学生直接面向商业银行,中央给商业银行下指标,你必须贷多少。商业银行说,这违背市场规律啊,我银行是要盈利的,你让我贷给这些没有基本的资信保证的人,不是违背规律吗?的的确确是违背规律的。美国不是这样的,学生面向政府申请助学贷款,政府到银行按照一定的利息借钱。既满足了市场的要求,因为政府的信用在那个地方,又满足了公平的要求,因为学生是面向政府,不是面向银行,这还是取决于合理的制度设计,把这两者兼顾起来。(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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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黎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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